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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篇1】

四年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会议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国家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县十六届人大各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扎实做好打击犯罪、化解矛盾、源头治理等工作,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案件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四年来共受理审查批捕案834件1196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769件107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1114件1590人,经审查,向同级人民法院起诉677件904人,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363件551人。所受理的案件中,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嫌疑人分别为29人、38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分别为39人、57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嫌疑人分别为58人、75人,侵犯财产犯罪嫌疑人分别为144人、162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嫌疑人分别为926人、760人,其中,涉毒犯罪案审查批捕852人,审查起诉735人,分别占受理总人数的71.2%、46.2%。

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运用不批捕、不起诉、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不大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20人,不起诉65人。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关注弱势群体。20xx年4月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股”,共办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8人,批捕6人,不捕2人;办理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11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向同级人民法院起诉2人,报上级院审查起诉6人。开展心理辅导12人次。邀请合适成年人到场17人次。与云南镕城集团龙陵有限公司和县职中“正能量汽车修理厂”成立了2个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未成年人检察股被县妇联确定为妇女儿童维权示范点。

积极参与社会防控体系建设。切实履行综治维稳责任单位职责,落实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措施。抽调人员组成应急队,参与县域内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介入重大安全事故14件次。与公安等相关部门配合,认真开展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危害食品药品专项监督和缉枪缉爆专项整治工作。办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及来信来访251件次,建成开通了高检、省、市、县院三级视频接访系统,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4.15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四年来,我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贪腐斗争的决策部署,借全国上下“打虎”声势,坚决打击“蝇贪”,以打促防,惩防并举。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建立职务犯罪预防联系点5家。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积极开展预防法制讲座36场次,受教育2880人次。开展预防调查、典型案例剖析20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0份。开展贿赂犯罪档案查询9820人次,预防咨询32件次。与云南永昌硅业有限公司开展了“敬廉崇洁润我心”检企共建活动。20xx年3月以来,充分利用“龙陵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平台,共组织92个单位3399人次开展警示教育,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保障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加强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注重从源头防止司法不公。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0件34人,监督撤案10件15人,建议追捕40人,追捕到案23人,纠正漏诉51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76份。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件7人。经审查,对认为审判机关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7件7人。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件。案管部门对案件全程、动态、适时进行跟踪监督,共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27份,接待律师阅卷156件次,办理律师网上预约7件次。

强化刑事执行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共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5件,监督监管场所一般违法行为84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5人,监督检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83人。监督纠正监外执行中脱管59人、漏管43人,监督执行机关收监21人,纠正管理矫治不当等一般违法行为126件。共受理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监督案件3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并采纳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2件;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53件、执行监督案件45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90件,终结4件,不支持监督申请4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0件。

强化自身监督。强调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和阳光下运行。每年“两个会议”后,均原汁原味梳理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积极整改。20xx年,县人大组织对我院20xx年以来的工作进行评议,结果为“满意”。稳步推进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工作,邀请“两员”对我院职务犯罪侦查活动进行现场监督20件次,参与出庭观摩和评议20次,邀请“两员”和代表委员参与本院重大活动66次。强化政法各机关的制约,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沟通,达成共识。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39次。案管部门审查执法业绩档案2930份。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认真开展了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互联网公开案件程序信息989条,重要案件信息57条,法律文书334份,让社会各界了解监督检察工作。

四年来,我们始终不渝地抓班子带队伍、抓规范促业务、抓基础强科技,全面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党组班子和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了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国家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广大检察人员不忘初心,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强化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坚定“四个自信”,不断转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担当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职责使命,自觉服务于“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保障龙陵经济社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着力加强班子建设。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及“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查找班子和队伍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修身做人、用权律己、干事创业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厘清问题清单,明确权利责任,切实解决为官不为、权力履行不充分、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20xx年以来提拔任用实职正科3人,实职副科8人,提高了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

着力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落实党员学习培训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等学习活动,并以县委确定我院为“基层党建示范点”为契机,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目标管理,开展“文明单位”“六星党员”及“业务标兵”等争先创优活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彰显。目前,我院有党员干警41人,党员干警占全院干警人数的87.2%。

着力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通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集中整治了自身司法不规范问题。认真学习贯彻宪法和修改后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着眼于多元化教育培训机制,组织领导素能、任职资格、专项业务、岗位技能等培训108人次。目前全院47名政法在编人员中,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4人,大学本科学历39人,大学以上学历占95.6%,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逐步提高。

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全面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巩固反对成果,弛而不息抓好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建立和完善规范司法行为、执法监督、检务督察和检察权运行风险防控机制,使监督执纪全覆盖。全院干警中没有发生违纪违规情况。

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试点目标部署,我院作为检察系统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已开展了入额检察官初选、确定了各业务部门检察官权力清单、梳理上报机构及人员编制上划报告,现正在核定检察官单独职务系列等级。

着力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十二五”期间,完成了办案用房和技术用房“两房”建设;建成了远程提讯、侦查指挥、视频接访等系统,科技强检步伐进一步加快,办案办公自动化、信息化、现代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在开展好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的同时,我们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抓好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蹲点调研、民情恳谈、建档立卡、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宣讲等活动,组织干警捐款慰问困难群众,多方协调资金190万余元,用于改造村组道路、活动场所、人畜饮水工程和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加快了农村脱贫致富步伐。

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篇2】

综合管理工作有新起色,紧紧围绕后勤保障、机关管理、综合服务、基础建设等诸多任务,检察宣传、政工培训、机要保密、纪检监察和“两房”建设工作均有新起色。下面是unjs整理的关于县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报告全文: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现将江陵县人民检察院20xx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元至6月,在县委的大力支持,在荆州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各项业务工作紧紧围绕“迈大步、上台阶”的目标要求,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推进检察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批捕公诉工作有新亮点。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41件58人,批准逮捕31件45人,不捕10件13人,追捕4件4人;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3件3人,公安机关全部采纳并变更强制措施,案件审结率和准确率均为100%。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74件96人,依法审查后,决定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5件86人,不起诉1件1人,依法追诉漏犯1人、漏罪2人;适用简易程序1件1人,开展非法证据排除工作1件4人,对朱某国涉嫌赌博案进行非法证据排除后,公安机关撤回起诉。对一起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的犯罪嫌疑人决捕后直接提起公诉。办理未成年刑事案件1件2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严把证据关和事实关,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有新突破。立查贪污贿赂案10件10人,其中贪污案4件4人,受贿案1件1人,行贿案3件3人,挪用公款案2件2人,在立办的贪污贿赂案件中,贪污5万元或挪用10万元以上大案5件5人,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超八的年初目标。在办案中,突出重点,集中查处工程建设、财政惠农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相继查处了4起乡镇、村组干部征地拆迁领域的贪腐案件,坚决打击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小官大贪”。以贪查渎,贪渎并查,严查贪污贿赂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立查渎职侵权案件2件4人。同时,积极参与市院“10.27”专案,目前参与的专案已立办8件8人。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预防,开展警示教育13次,提出检察建议2次,进行案例剖析2次,开展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41次,深入到卫计局、食药局、住建局、职业中学、地税局等单位开展“订单式”预防犯罪宣讲,受到热烈欢迎和广泛好评。在年初的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职务犯罪侦查部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荆州市“十佳政法单位”。

诉讼监督工作有新进步。认真落实省院诉讼监督“四化”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开展侦查活动监督6件,依法对公安机关违法扣押款物进行监督,积极督促公安机关返还一起案件中的违法扣押款物20万元;开展立案监督8件,其中不应当立案而立案5件,应当立案而未立案3件,对2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监督立案;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7件,对监管场所开展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监督25件,发现1起刑罚执行过程中的职务犯罪线索,现已立案侦查;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履职10件,对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对相关非法占用土地行为予以处罚。积极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与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联合食药监局、工商、卫生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检察日报》4月21日进行相关报道,成功监督水产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立办4人,目前,该案已进入公诉阶段。

案件管理工作有新发展。充分发挥案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能,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严把案件“进出关”和“运行关”,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平台对诉讼流程和办案期限进行实时跟踪、预警和监控。共受理批捕公诉案件251件,受理和送达法律文书225份次,受理诉讼违法线索28件,举报线索13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2件110人次,律师查询30余人次;规范出警64人次,执行搜查6人次,拘传4人次,押解4人次;开展司法救助1人,争取救助资金2万元,化解各类紧急信访或群体性上访事件36人次,均做到案结事了,没出现一例赴省进京事件;完成8名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现已公示;修改完善了《处置突发性、群体性涉检上访事件应急预案》和《信访维稳工作预案》。

综合管理工作有新起色。紧紧围绕后勤保障、机关管理、综合服务、基础建设等诸多任务,检察宣传、政工培训、机要保密、纪检监察和“两房”建设工作均有新起色,

宣传工作得到快速发展,被中央级、省级以上纸媒、网站转发稿件69篇;安排青年骨干,为全院干警专题讲授检察信息写作知识和自侦案件侦查笔录制作知识,不断提升干警的综合素养和业务素质;不断强化干警保密意识,分级保护工作顺利通过省院验收;结合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精心准备试题,组织全院干警开展党风廉政知识测试,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召开女检察官、青年干警座谈会,帮助解决生活工作上的困难,鼓励安心尽心工作;及时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省以下财物统管顺利过渡;机关“两房”建设进展顺畅,主体工程及附属楼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附属楼外墙装修、室内地砖铺设已基本完工,水电安装、调试工作基本结束,现正在进行中央空调、弱电系统招投标后的项目施工,开展便民接待中心、办案区建设的招投标工作。机关党建工作、文明创建、综合治理、党风廉政、绩效考核等五项工作再次获得全县先进单位,连续多年揽获全部荣誉。

狠抓检察服务站工作,充分发挥政策法律宣传员、代表委员联络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监督信息员的作用,定期到岗履职、定期开展活动、定期走访排查、定期总结汇报,促进检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着力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1、畅通群众沟通渠道。一是加强职能宣传。主动联系基层综治维稳信访部门,在政策法律的集中宣传场所开辟检察服务站专栏,在每个服务站明显位置设立检务公开宣传栏,开展大走访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二是加强法制宣传。以预防宣讲和职能宣传为突破口,丰富服务站活动形式,组织职务犯罪宣讲团深入到八个乡镇开展“遵守法律底线意识和程序意识”专题讲座,如在马家寨乡,结合近年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对几类常见职务犯罪罪名详细解读,分析职务犯罪的风险性和危害性,提出了具体的防范措施,受到乡镇干部好评。

2、调处群众矛盾纠纷。通过预约上门、下乡走访等方式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发现问题后确保在第一时间协调或反馈给相关部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与当地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一道,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并做好登记,为基层群众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多次参与邻里纠纷、土地承包租赁等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如在资市镇成功调解古堤村村民张某与他人因财产租赁产生的.民事纠纷,在普济镇成功化解因村干部换届调整产生的矛盾。各站站长到站开展服务82次,接待群众来访30余人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70余人次,调解矛盾纠纷4件5人,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3、细化服务为民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服务站工作松滋现场会会议精神,完善服务站工作日志记载、政策法律宣传、代表委员联络、社区矫正监督、控告申诉受理、举报线索移交等6个方面的工作台账,返聘1名退休干警参加社区服务站工作,落实保障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服务站工作更深更实开展。扎实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在第五轮“三万”活动中,对口联系普济镇朱港、立新、复兴场三个村,立足“客运村村通”,加强对村民道路安全知识法制宣传;围绕“绿满江陵”植树余株;开展“精准扶贫”,走访登记困难群众123户,争取并投入帮扶发展资金近8万元。服务县委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对所联系的金太阳食品公司项目迁建中服务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用实际行动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1、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进一步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探索。落实高检院《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方案》,结合我院对主办检察官的先行探索,对相关规定再细化,着力推进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一是抓推进。组织党组成员和部分主办检察官前往宜昌伍家岗区院、西陵区院学习考察,借鉴先进试点院的经验做法。二是抓重点。重点对批捕公诉部、诉讼监督部、案件管理部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在组织形式、办案模式、职责与权限、监督制约机制上深入研究探索。三是抓完善。按照“岗位全覆盖、人岗相匹配、绩效定奖惩”的原则,完善主办检察官执法办案评查表和主办检察官执法档案,逐步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做到权责一致。

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篇3】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某些重大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 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工作,对本级人民法院和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市 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或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对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做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和对贪污、贿赂犯罪的举报,办理刑事赔偿事项;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研究并提出防范对策;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组织全市检察机关的对外交流,开展有关司法协助,办理与境外的个案协查等工作。

多年以来,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高检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走在全国前列、当好“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两个表率”的目标,坚持“学习、规范、创新、提高”的新思路和“三基”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首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严格履行刑事检察职责,积极维护首都社会政治稳定;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积极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深入开展预防犯罪工作;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统一;不断深化改革,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新动力;坚持从严治检,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改革管理、理论研究和检察保障等方面不断取得新成效。

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篇4】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就2019年上半年检察工作向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上半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抓班子带队伍为抓手,以从严治检为保障,以巩固“三满意一优秀”荣誉(市政法委授予的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市检察院授予的人民满意检察院、县人大授予的人民满意单位、县委、县政府授予的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为目标,全院工作平稳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一、严厉打击犯罪,主动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稳定大局

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重点,充分发挥捕诉职能,1-6月份,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4件1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3件14人,追捕1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31件44人,其中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30件42人,纪委监委移送1件2人,已提起公诉21件23人,不起诉2件2人,正在办理8件19人,所有提起公诉的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在办案中,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做好释法说理,在检察环节,达成刑事和解3件3人。深化矛盾化解,依法妥善处理各类信访47件次,办理移送举报5件次,实现了涉检零上访。充分利用刑事检察职能,主动依法治访,提前介入“周某利用非访要挟政府争当贫困户”的涉访案件,指导公安机关全面固定证据,以寻衅滋事依法将周某提起公诉,有效净化了我县信访环境。对10名需要救助的刑事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救助金额2万元,抚慰被害人,体现司法关怀。

二、强化法律监督,聚焦公益诉讼,维护公平正义和公共利益

把做实做细法律监督业务作为发展之本,强化监督,提升效果,努力维护公平正义。刑事诉讼监督方面:办理立案监督4件7人,其中监督撤案2件3人,监督立案1件1人,维持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1件3人(樊某不服公安机关对其子意外死亡不立案决定申请立案监督的案件,我院指派业务骨干,调阅案卷材料,对案件的疑点逐一排查分析,依法公开作出了维持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的答复,回应了社会关切)。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件次,向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件,所有纠正违法均被及时采纳和回复。民事审判执行监督方面:受理民事审判监督案件2件,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正在办理1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2件,其中针对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向法院发检察建议10件,不支持监督申请2件。刑罚执行监督方面:针对看守所监管活动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件7人,针对法院在刑罚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件2人,深入全县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查,针对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件12人,所有纠正违法均被采纳并按要求整改回复,有效规范了刑罚执行。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件12人,相关办案机关及部门均采纳建议并变更了强制措施,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加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力度,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及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1件,涉及到水源地污染、耕地、林地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占道经营等问题,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已采取措施积极整改或正在整改。其中针对红石河水源保护地河道旁修建养殖场养猪及堆放收购生活废品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有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指导部门履职,确保了城镇居民饮水质量和安全。针对“十天高速”茅坪出口处一辆报废大巴车长期占道经营的行为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相关部门积极整改落实,报废大巴车被搬走,消除了安全隐患,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三、抓班子带队伍,切实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

一是提高班子政治站位和能力建设。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引导干警旗帜鲜明讲政治。利用党组中心组,党员集中学习等形式,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学习研判,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卷二》、《梁家河》及高检院、省院、市院、县委领导讲话精神,引导党组班子及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与党中央、上级院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检察自信,为依法正确履行职能奠定了坚实的政治思想基础。上半年党组开展集中学习研讨12次,党组决策、驾驭全局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向市院、县委、人大汇报,积极配强班子和检委会成员。二是强化干警学习培训。研究制定干警学习教育计划、加强对检察业务、法律法规、尤其是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创造条件支持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各类业务竞赛,队伍素质得到了极大提升。三是强化年轻干警培养。顺应改革后加强办案的要求,充分考虑干警特长,将具有法学专业知识的干警全部放在办案一线,6名年轻干警被任命为业务部门副部长,主动加担子,压任务,使他们得到了迅速成长。四是强化鼓励激励。对绩效考核办法予以完善,以市、县考核为主要依据,树立奖优罚末的考核机制,鼓励干警勇担当、善作为,极大地激发了干事创业热情,5名干警先后获得XX好人等表彰。五是强化文化育检,队伍活力增强。在提升干警素质的同时,致力于干警快乐工作,快乐生活。完善了党员活动室、职工书画室、电子阅览室等,改善干警文化、生活条件,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创建“温馨型”检察院,使干警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和组织的关怀。六是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教育,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常、抓细、抓实。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抓手,加强案件办理的动态监督,构建常态化的案件评查机制,大力开展检务督查和专项工作督查。纪检组以元旦、春节、端午等重要节点为抓手,对干警检容风纪、节假日值班、公车(警车)管理、“两会”等时期备勤、执法办案等进行专项检查12次,对慵懒散浮等现象,及时教育和提醒干警改正,有效促进了干警纪律作风建设。

四、服务保障大局,全力做好各项中心工作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按照县委、政府部署,积极做好各项中心工作。一是举全院之力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制定《发挥检察职能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4名干警结对帮扶石关村87户贫困户,全体帮扶干警能够按照县委、政府统一部署,落实帮扶任务。协调新建标准化卫生室一个,现已完成基础工程,在近期可投入使用。主动联系协调交通等部门,新建联组公路10.4公里,新修毛路6公里,新修人畜饮水点5处。积极协助石关村解决环境整治资金2万元,向石关村村委会捐助电脑两台,改善了石关村的办公环境和村容村貌。积极参与村矛盾纠纷处理,参与排查群众矛盾纠纷20起,调解矛盾16起,化解脱贫攻坚中的信访矛盾2起,维护了帮扶村的平安稳定。同时利用“五一”、“六一”等时间节点,开展支部联建活动,向石关村党员捐赠《梁家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卷二》80本,弘扬自强自立新民风,增强扶贫扶志效果。我院支部在“七一”前夕被县委评为“全县脱贫攻坚先进基层党组织”。二是多措并举抓好宣传暨精神文明建设。扎实落实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各项工作,把新民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检察宣传与检察工作有效结合,突出检察特色,检察活力和检察形象不断提升,上半年在《民声报》等媒体刊登信息稿件150余篇,尤其是《检察日报》整版报道我院工作,为检察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三是积极维护营商环境。认真贯彻《陕西省检察机关服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2条措施》,出台《依法保护产权服务企业发展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办理涉企案件1件1人(龚某伪造公司印章罪),依法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五、扎实综治维稳工作,进一步推进平安XX建设

扎实推进综治维稳工作任务,落实综治工作“十个一”,制定我院综治工作意见和方案,夯实了每名干警综治工作责任。检察长深入镇村开展以案释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会精神”宣讲,落实带案下访、接访,化解重点信访;分管领导深入包联镇督导“两率两度”提升;干警利用党员活动日走村入户进行平安创建、“扫黑除恶”、信访法律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积极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在人民路、东坡路、狮子山广场利用LED大屏幕连续滚动播放检务公开等内容,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

六、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确保检查工作科学发展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作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坚持重要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时向县委、县人大汇报,组织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旁听“两会”讨论检察工作报告,及时了解掌握代表新要求新期待,落实县级领导回选区接待选民,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梳理分类落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加“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活动,共同为保护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建言献策。

七、存在的不足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2019年上半年,我院各项工作统筹推进,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市院、人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一是检察工作均衡化发展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亮点工作不突出。三是干警业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半年我院将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服务美丽富裕新XX建设主线,以“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为基本思路,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提质增效为目标,以从严治检为保障,努力实现整体工作全市先进,单项工作全省前列,亮点工作全国有影响的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厉打击犯罪,切实维护全县和谐稳定。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加大各类刑事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涉黑涉恶、扶贫领域类案件,提前介入,依法做到快捕快诉,与侦查、审判机关形成打击合力。对缠访、闹访不依法信访的,坚决依法打击,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聚焦法律监督主业,提升法律监督效果。以执法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加大对刑事诉讼各个环节的监督力度,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刑事诉讼法改革为契机,加强新增业务的学习,提升监督能力。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监督,促进行政部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督促其依法行政。三是以脱贫攻坚为统揽,全力完成各项中心工作。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按节点、保质量完成各项脱贫攻坚任务,确保帮扶的石关村整村脱贫摘帽。四是按照重自强的要求,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深入推进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按照省院部署,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努力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队伍。五是积极主动接受党委领导、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监督。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检察工作,配合做好执法检查,落实代表意见建议,紧紧依靠人大及人大代表的监督和支持改进工作。六是认真落实好各项改革举措。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落实办案、机构改革、人员管理、司法责任制等各项改革,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篇5】

xxxx年,xx市人民检察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xx发展大局,认真落实《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xxxx—xxxx年)》文件精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现将xxxx年市检察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部署,责任落实到位

市检察院党组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定和省委“治xx兴xx重在厉行法治”的系列决策部署,自觉提升政治站位,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检察工作的总体部署,具体到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一是市院一把手亲自抓本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院检察长xx同志在年初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法治政府检察工作目标,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要求要严格依法、依程序办案,把严格公正司法作为检察机关推进法治建设的核心要求。二是深化司法责任改革、强化“两法衔接”、开展审查逮捕听证制度试点、加强行政检察和全面深化公益诉讼等,全方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落实。紧紧围绕党政机构改革原则和检察职能变化,以专业化为导向、“捕诉一体”为重点,严格按照省检察院要求,积极指导x各区县院稳步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工作。

二、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法治建设措施

狠抓执法办案、促进全民守法,推进法治xx建设成效明显。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动树立法治权威。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故意杀人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犯罪,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依法推进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及时办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等案件。xxxx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xxxx人,提起抗诉xxxx人。二是积极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全市xx名检察长、副检察长或检察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利用开学季等组织普法课堂进校园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下乡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让法治建设工作家喻户晓、人人参与,增强全民法制素养,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全市检察机关xxxxx检察服务大厅全部投入使用,以参与重点人群治理为抓手,依托职能实现个别化矫正与治理,凸显社会治理效果。

深化扫黑除恶提升治理水平,推动平安xx建设。建立健全提前介入、挂牌督办、会商研判、案件统管、深挖线索“保护伞”“黑后台”等工作机制。抽调xx名员额检察官组成“捕诉一体”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团队,对涉黑涉恶犯罪批捕xxx人,起诉xxx人。常态化的组织涉黑涉恶案件庭审观摩研讨活动,提高公诉人员指控犯罪能力,坚持严把案件质量关,加强涉黑涉恶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环节的法律监督,依法甄别黑恶势力、防止人为“拔高”凑数或降格处理现象。对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xx人、移送审查起诉的xxx人依法不认定为黑恶组织成员,同时追捕x人,追诉漏罪漏犯xx人,追加认定犯罪事实xx起,提出抗诉x件。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受到上级督查组的肯定。

维护市场秩序,推动法治社会经济建设。认真落实省检察院“xx检xx条”规定,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加强与工商联的沟通联系,扎实开展定期走访、召开联席会、检察开放日等多种形式的检企共建活动,促进保障市场公平竞争,推进市场交易法治化。着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经济犯罪活动,批捕企业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以及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犯罪x人,起诉x人。努力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司法推动作用,立足检察建议“刚性和精准”监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年检察机关共发出检察建议xxx条,举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x次,有效的预防和减少了违法犯罪,保证了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三、努力完善“两法衔接”机制,不断规范行政执法

市检察院和市政府法制办共同牵头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以来,市检察院主动作为,积极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市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全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年初市检察院与市中院会签纪要,建立了解决“行刑衔接”案件轻缓刑居多问题的工作机制。x月,市委编办根据党政机构新一轮改革,将市级议事协调机构“行刑衔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了调整,由原xx个调整为xx个。作为唯一参与全省“两法衔接”平台建设的市、县级检察院,市检察院和东坡区检察院积极配合省检察院开展“两法衔接”平台的开发与部署,提出的平台架构方案和关键字段检索方案建议被采纳。目前,全市“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运行情况总体良好,所有“行刑衔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均在平台上进行了初始化。检察机关利用平台对执法信息进行分析、梳理,及时发现以罚代刑、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问题,适时开展有效监督。截止今年x月底,全市映射在“行刑衔接”平台上的行政处罚案件xxxxx件,涉嫌犯罪案件xxx件。x月,市检察院办理《关于全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接受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满意度测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xxx%。“两法衔接”工作基本形成了“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以人大《决定》为保障,以衔接机制为路径”和“党委坚强领导、政府有力推动、人大加强监督、检察机关协调推进、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相关方面积极配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的“两法衔接”工作大格局。

四、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的安排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将持续履行工作牵头职责和法律监督职能,为xx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要继续发挥检察职能,营造经济社会发展良好环境 。要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工作,积极促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政务法治环境。准确打击各类经济犯罪,营造良好的市场法治环境。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立足诉讼监督,不断优化执法司法环境。二是要认真落实改革部署,围绕司法改革不断在推进改革任务中激发活力。加强司法程序规范,保障司法公平;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坚决防止冤假错案,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真正做到司法为民。 三是创新宣传载体,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积极运用微博、微信、官网等新媒体手段构建多元宣传格局,让公众了解法治政府建设内涵,熟悉国家法律。注重法律宣传资料的制作,提升宣传效果,深度挖掘各类案例,通过制作发送司法白皮书、发布典型案例、印发插图本的宣传画册等方式,注重宣传的可接受性、深度性,提升公众的法律素养。要重视街头普法,做足做好前期准备和宣传工作,让公众了解街头普法活动,通过定期举办,形成传统和制度,让街头普法定期化、常态化,切实提升街头普法效果。

xxxx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的有效监督下,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到xx市的发展大局中,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实现xx社会稳定和x久安做好司法保障。

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篇6】

围绕稳增长扩内需,着力营造法治化经济环境。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从优化发展环境、促进转型升级等角度入手,制定《为呼伦贝尔市“十三五”时期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的意见》,为检察工作服务发展、融入大局提供指引和遵循。

围绕防风险促稳定,积极投身平安呼伦贝尔建设。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涉众型经济性的犯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依法批准逮捕1545人,提起公诉3648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联合市公安局,金融、电信主管部门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电信诈骗、网络投资诈骗犯罪嫌疑人32人,坚决遏制蔓延势头。

围绕调结构促转型,聚焦“美丽发展”强化司法保障。严守生态底线,深入开展打击整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批准逮捕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嫌疑人120人,提起公诉267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查办负有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11人,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形成强大震慑。

二、坚持惩治职务犯罪与加强同步预防有机结合,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保持反腐朽高压态势。20共查办职务犯罪100件219人,同比分别上升2%和0.9%,创历史新高。其中20万元以上的贪腐贿赂大案27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21件,县处级以上干部10人。

重点查办热点领域和群众关注的职务犯罪。围绕民生权益保障,持续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涉牧、脱贫攻坚等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五个一批”为重点,聚焦资金分配、发放管理、项目申报、审核审批等关键环节,依法查办侵害国家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51件135人。

注重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严把职务犯罪初查关、立案关、侦查关和诉判关;深入推进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的关系。

强化标本兼治,实施同步预防。建成覆盖全市的网上警示宣传教育平台。组建全区首家蒙文蒙语巡回宣讲团,为少数民族干部群众提供预防服务,受到普遍欢迎。

三、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与规范权力运行有机结合,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以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为抓手,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5件,目前已做出有罪判决32人。监督撤案104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30件。严格审查判断证据,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犯罪嫌疑人未成年等原因不批捕321人,不起诉166人。对遗漏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的,追加逮捕13人,追诉漏犯92人。

加强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1件,同比上升93.8%。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扎实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与公益诉讼试点、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和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相结合,推动诉讼监督全面开展。

稳步承接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圆满完成首批员额检察官选任工作;建立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组织形式,明确检察长、副检察长办案分工,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

严格审慎推进公益诉讼试点。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摸排公益诉讼线索45件,通过诉前程序纠正相关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或怠于履职22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8件,一系列危害生态环境、影响群众健康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主动深化接受监督机制改革。制定《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精细化管理方案》,建立起与四级人大代表分级、分团、分组联络机制。

多措并举提升检察工作精细化水平。开展检察工作精细化管理活动,把精、准、细、严的要求落实到司法办案、队伍建设、机关管理和检务保障各个环节,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

五、坚持提高队伍素质与巩固基层基础有机结合,大力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确保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开通运行廉政风险防控系统,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标准和要求狠抓队伍纪律作风,推动全面从严治检。

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和信息化建设,夯实检察工作根基。坚持市检察院主导、基层院主责的方针,完善定点联系、对口指导机制,巩固深化基层院“八化”建设成果。

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为目标,强化队伍素能建设。注重以战代训,举办全市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大赛等岗位练兵、业务竞赛69次。

第一,敢于披荆斩棘,着力保障全面深化改革。更加主动地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法治建设新要求,紧紧围绕市第四次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绘就的宏伟蓝图,严守发展、生态、民生“三条底线”,用心用情用力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第二,敢于惩恶扬善,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稳定是根本大局的认识,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强化矛盾排查和纠纷化解,积极参与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社会治理,推进平安呼伦贝尔、法治呼伦贝尔建设。

第三,敢于动真碰硬,着力营造清廉政治环境。深刻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坚决拥护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作为非试点地区,要坚持思想不乱、工作不断,毫不放松地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第四,敢于不留情面,着力加强法律监督。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持续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刑事执行、民事执行的法律监督。

第五,敢于开拓创新,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中央四项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措施,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活动,努力在解决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信力的深层次问题上取得新突破。

第六,敢于淬火锻炼,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司法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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