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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通知
在信息交流日益频密的今天,经常能在朋友圈看到一些经典的句子,可以用一些句子来表达自己的心情,那么什么样的句子才能更加的打动人心的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上农村饮水应急预案通用,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农村饮水应急预案(篇1)为了保证学校用水安全,切实保护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直饮水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我校对饮水安全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针对“饮水安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做好宣传工作
利用宣传栏等介绍有关“直饮水卫生”的知识。班主任利用班会课的时间向全校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对“直饮水卫生”知识的了解。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提高全校师生的卫生饮水习惯和个人卫生素养,以增强自身的免疫能力和抵抗能力。并基本掌握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法和本领,降低受灾的程度和范围。
3、落实班主任工作责任制度
班主任要每天统计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如果班内有学生因饮水问题发生身体不适,应立即告知应急处理小组,若发生3例以上由饮水引起的身体不适,学校与疾控中心联系,根据有关要求做好相应措施。
二、日常工作措施
1、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教师带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饮用水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对学校饮水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学校。
2、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饮用水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后勤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教师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考核实行学校饮用水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3、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从业人员的饮水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4、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落实直饮水安全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
a、因停自来水而造成师生饮用水停水的,应立即报告后勤处,由后勤处统一到大型超市采购由名优企业生产的瓶装水分发到每个班级。
b、因饮用水安全事故发生的,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具体为:发现少量(3人以下)轻度症状(如腹泻)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由学校校长报教育管理组织备案;发现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指出现严重中毒症状者或出现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5人以上的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
查看更多>>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有可以涉及撰写公告通知。 发布公告可以有效地引起大家的重视,励志的句子小编今天为大家推荐的是一篇关于“村委会通知”的精选文章,感谢光临愿您收获满满的收获!
村委会通知 篇1为倡导文明祭祀,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紧急通告如下:
一、做好扫墓用火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要动员机关、事业、企业、学校、村(居)委、村小组,层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干部、职工、学生及群众文明祭祀,安全扫墓。
二、做好扫墓用火安全防范布控
各级政府要制定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工作预案,组织机关、村(居)委、村小组、护林员把路口、守山头、巡坟头,确保平安清明。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集中待命,进入临战状态。
三、自觉落实扫墓用火安全措施
扫墓用火要开设安全区,将坟墓四周2米范围的杂草割除干净,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要在安全区内进行,并准备好应急扑火的用水和工具。扫墓人员要将香烛周边的鞭炮纸屑全面清理,在确保没有任何森林火灾隐患的情况下才能离开。
四、自觉接受扫墓用火安全管理
保护森林生态环境是我们的共同责任,不要让清明成为森林的忌日,请大家在山边林内不要燃放炮球,并自觉落实扫墓用火安全措施,接受扫墓用火安全管理。对拒不执行扫墓用火安全管理的,依照《森林防火条例》处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自觉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一旦扫墓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在场人员要从火尾处接近火线,紧贴着火线自下而上快速扑救,同时拨打110或12119报警。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一旦接到森林火灾报警,要快速组织森林消防队伍扑救,将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特此通告。
村委会通知 篇2各村(居)委会、水电站:
省级政府副省长4月10至11日上午召开全省防汛工作视频会,对做好当前防汛工作作了重要讲话。会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了重要指示。现根据遂汛字〔20xx〕1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镇防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水利工程隐患排查。
各村、电站要对辖区山塘、电站、堤防等水利工程进行一次排查,村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突击检查可能影响工程安全度汛的关键部位,大坝、坝下涵洞、隧道、泄洪道、闸门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村主任是辖区内电站防汛安全第一
查看更多>>您是否希望了解关于“农行动账通知”的最新资讯呢?励志的句子小编经过整理,为您准备了最新情况。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我们将继续创作富有创意的作品。如果您从事办公工作,那么您很可能经常查看今日的公告通知。公告中包含的信息是当前环境下人们需要了解的基本知识。
农行动账通知 篇1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食药监市〔2012〕20号
2012-03-06 17:02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四川省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四川省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102〕41号)和全国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决定从3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为了严厉打击销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解决当前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药品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使药品经营秩序持续好转,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工作职责
根据国家局的统一安排,由省局负责组织协调全省药品流通领域药品集中整治行动,并适时组织开展全省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的检查、督查工作,市(州)局负责本辖区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集中整治行动及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县(区)局负责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集中整治行动。
各市(州)局要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内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并于2012年3月15日前上报省局市场处。
三、工作重点
各市(州)、县(区)局在开展全面检查的同时,应按照国家局和省局的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突出检查重点,要切实解决药品经营领域中的突出问题,在检查中要重点检查药品批发企业挂靠经营、出租转让《药品经营许可证》、“走票”、“过票”行为,或者造成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渠道不清或手续不全仍然购销药品的行为,应该移送稽查部门处理的要及时移送;对于情节严重的,应依
查看更多>>伴随着各行各业的衍生,我们总是会需要用到许多范文,范文往往会涉及到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范文主要包含哪些内容呢?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农业会议通知4篇》,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农业会议通知【篇1】各市农业局(农委)、农科院,有关院校,厅属有关单位:
经研究,定于5月25日至26日在临沂市沂南县召开全省农业科教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农业局(农委)分管领导、农业科学院主要负责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校长、科教(技)科(处、站)长;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首席专家,省农科院、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科研(技)处处长;厅属有关单位负责人。
请与会人员于5月25日中午12:00前到沂南宾馆报到(地址:沂南县朝阳路与北外环交界处200米,智圣汤泉客房接待中心,电话:0539-3773600)。
请各市、各团队、各院校于5月22日下午16:00前将会议回执(详见附件)报省农业厅科技处(电子信箱:sdnmpx@),各市与会人员名单由市农业局(农委)统一汇总报送。受接待能力限制,请各市统一组织前往,切勿超员,回执中注明驾驶员信息。
农业会议通知【篇2】各市州农业(畜牧水产、农机、乡镇企业)局、农科所、农业职业技术院校,厅直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定于7月29-30日在长沙市枫林宾馆召开全省农业科教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传达贯彻全国农业科教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全省农业科教工作的成绩和经验,研究部署今后一段时期农业科教有关工作。
各市州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农机局、乡镇企业局局长(如畜牧水产、农机、乡镇企业都属农业局的,农业局局长参加);各市州农业(畜牧水产、农机)科研所所长;各市州农业职业技术院校院(校)长;省现代农业(水稻和生猪)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各市州农业局科教科科长。
请参会人员于7月29日到枫林宾馆(地址:长沙岳麓区枫林一路43号,电话:0731-88798888)报到,30日上午8:30开会;在长各单位于7月30日直接到会场报到参会。
农业会议通知【篇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及有关农机、畜牧、兽医、渔业、农垦厅(委、局、办),各省级农业(畜牧、农垦)科学院,部分部部、省部共建高校,部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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