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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句子

生命生命读书笔记【篇一】

最近,我读了一篇关于生命的课文,名字叫《生命生命》

课文《生命生命》主要通过,飞蛾求生,瓜苗生长,静听心跳。等三件事,写出了要对生命负责、珍惜生命,展现生命的意义。

当我读到“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读完这个句子,我终于知道了生命的意义。“我们的生命是有限的,但是,我们却可以让短暂的生命发挥出无限的价值。

这篇课文让我想起海伦·凯勒,他是一位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的残疾人,但他凭着自己的毅力,成为哈佛大学的一名特殊学生。你们看,这就生命的奇迹。

这篇课文让我知道,要珍惜生命,学会利用生命!

生命生命读书笔记【篇二】

第一次读《生命生命》的时候,我想,文章的题目为什么要重复呢?后来,我深刻体会到了:那是作者杏林子赞美生命的强烈感情。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我”从飞蛾求生、砖缝中长出来的幼苗、倾听心跳等几件小事中,体会到生命的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于是“我”要下定决心一定要珍惜生命,绝不让它白白流失。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活力。

杏林子,她12岁时就有关节炎,胸下没有任何知觉。小学毕业后因为辍学的林杏子,数十年来坚持自修,凭着坚强的毅力写作。她说过“除了爱,我一无所有。”她在生前已经决定在死后捐出躯体的心愿。杏林子把所有的爱献给了人类,连死后也不例外。比一比杏林子,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在困难面前打退堂鼓呢?

不是每一条江河都能流进大海的,不是每一粒种子都能生根发芽。生命中不是所有都是快乐的,也不是永远都痛苦,快乐和痛苦是相辅相成的。快乐中我们感谢生命;痛苦中我们也要感谢生命。生命是短暂的也是宝贵的,我们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让自己活得更精彩。

生命生命读书笔记(篇三)

我读了一篇课文,题目叫《生命生命》。看到这个题目大家一定和我一样有很多的疑问,生命是什么?

以前我对生命的理解很浅薄,生命怎么好呢?不就是活一辈子吗?有啥可稀罕的!可是当我看见周围有那么多热爱生命的例子:绝境中奋力挣扎的飞蛾;砖缝中不屈向上、茁壮生长的小瓜苗;一声声沉稳而又规律的心跳,都给予我极大的鼓励。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楼下和小朋友们玩耍,忽然发现了地上有蚂蚁,出于好玩,我捏起了一只蚂蚁,张开手指,想看看它是什么样的,可是我手中的蚂蚁已经奄奄一息了,但它还在和死亡搏斗,丝毫没有向命运屈服,仍然奋力挣扎着------过来一会儿,我被蚂蚁求生的精神所打动,忍不住放了它。

以上的几个实例中的主角,似乎都有一种力量在支持着它们,那是什么呢?对了,那是生命的力量!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会白活一生!

生命生命读书笔记(篇四)

生命是什么?我们应该怎样对待自己的生命?以前,我从来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今天,课文《生命生命》里,脆弱的飞蛾告诉了我,砖缝里的香瓜子告诉了我。它们是多么珍爱生命,热爱生命啊!

小飞蛾在生命受到威胁时,极力鼓动着双翅,表达对自己生命的渴望。香瓜子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不屈向上,茁壮成长。它们短暂的一生就是不懈奋斗的一生。杏林子身患严重疾病,但她在残酷的挑战面前没有沮丧和沉沦,而是以顽强的毅力成为了一位出色的作家。

现实生活中,还有很多像杏林子这样身残志坚,热爱生命,珍惜生命的人。

如“当代保尔”——张海迪。五岁就高位截瘫,没有进过学校,但她却以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自学了从小学到大学的专业课程。她以自身的勇气证实着对生命的珍爱,是中国青年一代的骄傲,也是残疾人的杰出代表。

又如二十世纪美国著名的盲聋女作家——海伦·凯勒。出生后十九个月就双目失明,并伴有聋哑之疾,但她凭借坚强的意志学完了小学到大学的全部课程,并通晓五种语言。晚年被选为“世界十大女性”之一。张海迪、海伦都以对生命的热爱创造了属于自己的传奇。

然而,现实生活中有许多正常人受不了一点风吹雨打,一遇到困难和挫折,就放弃了自己的人生目标,甚至有的还放弃自己宝贵的生命,这些人与张海迪、海伦比较,该是多么的惭愧啊!

生命是自己的,我们可以让它有价值,也可以让它暗淡无色。所以我们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让我们在有限的生命里好好的去使用它,热爱它,感受它,珍惜它,而不是去白白地糟蹋它,这样,生命之花才能盛放出永不凋谢的花朵!

生命生命读书笔记【篇五】

在四年级我学了许多课文,其中《生命生命》这篇课文让我最为感动。

生命可以体现在一只极力鼓动双翅的飞蛾;生命可以体现在一株掉在墙缝中茁壮成长的小瓜苗;生命可以体现在自己沉稳而有规律的心跳……不管怎么样,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好好使用它,不能白白的糟蹋它,使它体现出无限的价值。

在5 .12大地震中,有这样一个鲜活的例子:在一座倒塌的居民楼里救援人员发现了一位妇女,但她因为埋的时间过长已经停止呼吸了,正当救援人员要离开时,一位队员突然发现,在妇女弓着的身子下有一位还在熟睡的小宝宝,他只有几个月大,经过检查宝宝没事,而在宝宝身上还有一封未发出的短信。信上这样说;孩子,如果你还活着,希望你能明白妈妈爱你。就在这短短的一句话中包含着一种对生命的渴望和期盼,那样强烈、那样鲜明。同时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和母爱的伟大。

以后我要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决不让它白白流失,使自己活出生命的精彩!

扩展阅读

【参考】西游记小学生读书笔记摘抄170字


西游记小学生读书笔记摘抄【篇一】

《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到西天去取经,一路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获取真经的故事。故事情节引人入胜,风趣生动。虽如此,其中也包含了作者对当时社会的种种看法,讽刺了当时朝政的腐败无能。

其实,在我们所看到的取经途中,有许多的妖精都与天上地下有着密切的联系。这样说来,无论是在天上还是地上那些神的统治下,都隐藏着丑恶,神仙也不例外,可见当时明王朝统治的腐败。不过,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眼前出现一个不受约束、敢于抗争的一个人物,那就是孙悟空!他从石头里蹦出,对世间何事都有探索的好奇心,对于玉帝要捉拿他,却绝不屈服,还“大闹天宫”。有时也有些任性,作者再借这样一个人物来进行对比,更加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由于师徒四人团结一心,不畏艰险,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取得真经。我想,这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一样,不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不要轻易放弃,可不能像猪八戒一遇难事就喊散伙。只要坚持,我们就能战胜困难,取得胜利!

《西游记》留给我们的思考有太多太多,它被评为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当之无愧!

西游记小学生读书笔记摘抄【篇二】

《西游记》是一部众所周知、老少皆宜的作品,它不仅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许多趣味,还有着极高的艺术价值。

孙悟空,许多儿童的偶像,他乐观,聪明,勇敢,充满了斗争精神;然而与孙悟空相应成趣的是他的师弟猪八戒,他身上有许多的小毛病,却也有许多的优秀的品质;和孙悟空,猪八戒这一猴一猪比起来,第三为土地沙和尚就成了不可缺少的配角;唐僧虽说是取经的领导人,却总是太慈悲,不分清红皂白地训斥孙悟空,不明不白地就掉进了妖怪的陷阱。

这部名著给了我很多其实,那就是:为了实现我们的愿望,达到自己的目标,我们必须艰苦奋战,长期坚持,勇敢地战胜一切敌人,不可知难而退.我们只要踏出了第一步,那么就要去走第二步,第三步……记得我参加过一个演讲比赛,知道老师不是说我这演讲的不要了,就是那出错了,气急败坏之下,我做出了一个过后让自己后悔的决定,那就是退出比赛.想想《西游记》里的四个人,再看看自己,多大点困难,我就不够勇敢地去克服,去战胜,怎么可能取得成功?

西游记小学生读书笔记摘抄(篇三)

放暑假了,我闲着无聊把《西游记》看了一遍,它是一本神话小说,写的是唐僧和徒弟四人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一路来他们打败了许多妖魔鬼怪,历经了千辛万苦,坚持不懈,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

书中有慈悲仁爱的唐僧;有好吃懒做的猪八戒;还有憨厚老实的沙和尚;更有机智勇敢的孙悟空。其中我最喜欢神通广大的孙猴子,有一次孙悟空去龙宫借兵器,拿一根一万三千五百斤的如意金箍棒,像玩玩具一样玩得那么轻巧,那么灵活自如,他还会翻跟头、筋斗云、七十二变……都让我十分佩服,它不仅十分厉害,还特别顽皮可爱,就拿那一次来说,猪八戒有一个大西瓜,把西瓜分成了四块,本想大家一起吃的,结果不知不觉自己把这些西瓜全部吃光了,孙悟空看到了十分生气,用法术把西瓜皮变到了猪八戒的脚下,害得它连摔四个大跟头,摔得鼻青脸肿,好不可怜……读到这个地方时,我忍不住笑出了眼泪……

读完这本书,它让我感受到了团队精神的可贵,唐憎的坚持、仁慈、善良、包容……;孙悟空的勇敢机智、神通广大……;猪八戒的好吃懒、搞笑……;沙和尚的任劳任怨……无一不让我深深的震憾与感动。而从这个故事中,我也懂得了一个道理——我们在人生的成长道路上,不一定会一帆风顺,也许会遇到许多的困难与挫折,可是我们要学习他们取经一样的精神,要克服重重困难、不气馁、不放弃、才能取得自己的真经。

西游记小学生读书笔记摘抄【篇四】

“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每当听到这首歌曲,我就会想起自己读幼儿园时最喜欢看的电视剧《西游记》,其中的情节真是耳熟能详。暑假,我在王老师的推荐下,再一次看了《西游记》这本书,还是不禁感叹作者的妙笔生花。

本书讲述的是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历经种种劫难,最终在西天取得真经的故事。书中展现出一个个丰富多彩的神魔世界,让人不得不感叹作者大胆的想象力。作者将唐僧四人的形象鲜明的刻画出来,栩栩如生的展现在我们眼前。

在这四人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他是一个了不起的英雄,他不仅会腾云驾雾,有火眼金睛,还会七十二变;他不仅本领高超,还懂得反抗。虽然他也有缺点,喜欢“戴高帽”,好胜心强,但这使得人物形象更加具体了。他是一个勇于斗争且有勇有谋的英雄,面对玉皇大帝,他敢于斗争;面对妖魔鬼怪,他也不退缩,敢于斗争,横扫各种妖魔鬼怪。这就是孙悟空,我心目中的大英雄。

我觉得孙悟空身上的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面对生活中的困难或挫折,我们要勇于斗争,而不是轻易妥协。做一个具有正义感的人,面对不公平的事情,勇于说出来,不向恶势力低头。

范文参考:家读书笔记范文优选4篇


家读书笔记(篇一)

家中精彩的情节很多,例如“克定受罚”精彩的展示了封建礼教的虚伪和必然消亡。 “捉鬼风波” 表现了青年人敢于斗争的无畏勇气,使人读来感到畅快淋漓。“血光之灾”中瑞钰在难产中死去,使觉新突然明白了,是整个制度,整个礼教夺去了他所希冀的一切。小说笔调沉重,感人肺腑,揭示了“不抵抗主义”的破产。我最喜欢的情节是“鸣凤投湖”。

当鸣凤知道逼她出嫁的消息后,在深夜来到了觉慧的窗下,她希望能看到觉慧,向他诉说自己的痛苦和爱情。鸣凤几次敲窗的细节逼真的写出了这位少女痛苦焦急的心情,以及他对觉慧的强烈的期待和希望。进了屋子,他看到觉慧只顾忙于写稿,鸣凤只想和他讲两句话,把此事告诉他。可觉慧却被蒙在鼓里告诉她两天以后才能陪她说话。鸣凤没有希望了,因为她过了这一夜就不在人世了。她不怨恨觉慧,他看到觉慧真的很忙所以怀着留恋绝望的心情离开了觉慧,走到了湖边。“她一路上摸索着,费了很大的力,才走到她的目的地——湖畔。…她茫然地立在那里,回想着许许多多的往事。他跟她的关系一幕一幕地在她的脑子里重现。…为什么人们单单要蹂躏她,伤害她,不给她一瞥温和的眼光,不给她一颗同情的心,甚至没有人来为她发出一声怜悯的叹息!她顺从地接受了一切灾祸,她毫无怨言。后来她终于得到了安慰,得到了纯洁的、男性的爱,找到了她崇拜的英雄。她满足了。但是他的爱也不能拯救她,反而给她添了一些痛苦的回忆。

他的爱曾经允许过她许多美妙的幻梦,然而它现在却把她丢进了黑暗的深渊。她爱生活,她爱一切,可是生活的门面面地关住了她,只给她留下那一条堕落的路。她想到这里,那条路便明显地在她的眼前伸展,她带着恐怖地看了看自己的身子。虽然在黑暗里她看不清楚,然而她知道她的身子是清白的。…她要把身子投在晶莹清澈的湖水里,那里倒是一个很好的寄身的地方,她死了也落得一个清白的身子。她要跳进湖水里去。…她太爱他了,她不能够失掉他。在生活中她所得到的就只有他的爱。难道这一点她也没有权利享受?为什么所有的人都还活着,她在这样轻的年纪就应该离开这个世界?这些问题一个一个在她的脑子里盘旋。…她死了,对这个世界,对这个公馆并不是什么损失,人们很快地就忘记了她,好像她不曾存在过一般。“我的生存就是这样地孤寂吗?”她想着,她的心里充满着无处倾诉的哀怨。…她完全明白了。他是不能够到她这里来的。永远有一堵墙隔开他们两个人。他是属于另一个环境的。他有他的前途,他有他的事业。她不能够拉住他,她不能够妨碍他,她不能够把他永远拉在她的身边。她应该放弃他。他的存在比她的更重要。她不能让他牺牲他的一切来救她。她应该去了,在他的生活里她应该永久地去了。她这样想着,就定下了最后的决心。她又感到一阵心痛。她紧紧地按住了胸膛。

她依旧坐在那里,她用留恋的眼光看着黑暗中的一切。她还在想。她所想的只是他一个人。她想着,脸上时时浮出凄凉的微笑,但是眼睛里还有泪珠。最后她懒洋洋地站起来,用极其温柔而凄楚的声音叫了两声:“三少爷,觉慧。”便纵身往湖里一跳。”鸣凤投湖前的心理描写非常细腻,语言清新自然,明快流畅,充满着烈火一般的激情 。这样的描写不仅使鸣凤在这特定的环境下的感情,情绪,心理状态,跃然纸上,而且像散文诗似的给人以意境美的艺术享受。

《家》是不朽的,但它也有不足之处。它的主要缺点在于通篇缺乏艺术锤炼。小说中叙述和描写参半,许多对话太急于表达思想,以至于失去了口语的语气和韵味,读来好像听演讲。但这些缺点并不能遮盖它的不凡之处。其中小说的开头和结尾就颇有匠心。小说一开头写风雪中那“黑洞”似地公馆:“有着黑漆大门的公馆静寂地并排立在寒风里。两个永远沉默的石狮子蹲在门口。门开着,好像一只怪兽的大口。里面是一个黑洞,这里面有什么东西,谁也望不见。每个公馆都经过了相当长的年代,或是更换了几个姓。每一个公馆都有它自己的秘密。大门上的黑漆脱落了,又涂上新的,虽然经过了这些改变,可是它们的秘密依旧不让外面的人知道。”结尾写觉慧如鸟脱笼似地离家,搭上往上海的船,望着一江东去的秋水,他写道“这水只是不停地向前面流去,它会把他载到一个未知的大城市去。在那里新的一切正在生长。那里有一个新的运动,有广大的群众,还有他的几个通过信而未见面的热情的年轻朋友。这水,这可祝福的水啊,它会把他从住了十八年的家带到未知的城市和未知的'人群中间去。…他最后一次把眼睛掉向后面看,他轻轻地说了一声“再见”,仍旧回过头去看永远向前流去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了。”这一开头一结尾,颇有艺术匠心,在读完全书后,让人思绪随水而流,不能立即离开书中的世界。觉慧的离家出走标志着他与封建大家庭的彻底决裂,是激流中的激荡的浪花。

巴金在1980年4月4日> 中写道“ 这激流永远动荡着,并不曾有一个时候停止过,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它。在它的途中,它也曾发射出种种的水花,这里面有爱,有恨,有欢乐,也有痛苦。这一切造成了一股奔腾的激流,具着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这唯一的海是什么,而且什么时候它才可以流到这海里,就没有人能够确定地知道了。”在今天,激流仍在奔腾,社会制度仍然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希望这激流之水能够洗涤掉社会的糟粕,还我们一个理想的世界。

家读书笔记(篇二)

初读《家》时,我还是十来岁的毛头小子,是仰慕巴金老人之名而选择读这一本以为作者既是名家其著作自然深奥的书。然而,随着手指的翻动,我居然“一路顺畅”——原来,《家》竟然离我们这么近,巴金用的是平淡的语言将一个旧的家庭的崩溃,与青年一代追求革命事业的旅程娓娓道来,仿佛是用平凡的双手在一个废墟上一砖一瓦垒起一个美丽而雄伟的“家”,书中的人物栩栩如生,虽年代已不属于我们这一代,但就因这神奇之笔,所有的人物便似仍在我们的眼前,每一件事,似乎才刚刚过去。

《家》让我看到了三十年代中国“家”的现状:流离失所、支离破碎!因此而为“家”的“主人”或哭泣,或佩服,或喝彩,或祝福……《家》其实不是简单的“高家”,而应是一个社会,巴金将社会浓缩于一个家中,通过“家”而将整个社会描绘得淋漓尽致。

高觉新,让我懂得了怎样区别“家”的“大”与“小”。高觉新自以为“井水不犯河水”,自己的事业必定风平浪静,大可子承父业,创一番属于自己的事业。然而,我进入“家”中,才知道高觉新的愿望原来是这般的幼稚。在军阀混战、外敌入侵的乱世,他这种愿望只能是可望不可及。巴金成“家”,便是对这种社会及造成这样的社会的各种因素进行批判。同时促使读者提升认识:有国才有家,任何事情均离不开现实。当时,笔者对高觉新是感觉是:胸无大志——是的,好男儿应志在四方,胸怀大局!如此不思进取,不正是造成这样的家、这样的社会的人为因素吗?但之后细细想来,其有其的难处,毕竟,他是家中的长子长孙,高家需要他的“理智”——无疑,这是社会使然。因而恰恰缺少了对社会的责任感,颠倒了国与家的次序,未能做到先“大家”后“小家”。

高老太爷,让我理解了中国停步不前的原因和发展所必须的条件。高老太爷是一个慈祥的老人,他不想觉慧“出去”,目的是希望他平安,希望他“好好读书”,出人头地,为高家光宗耀祖,不但自己忍辱负重,且以自己意志强加于人。

高觉慧,是时代先进青年的缩影和代表,让我们看到了中国的希望,认识到建设美好家园应具备的胸怀和态度。高觉慧,以其当时的家境,自然不愁食、住、穿,按现时标准,丰衣足食不在话下。其拼着性命所追求的,却是一种自由,比丰衣足食更加高尚的自由。是的,家是生活的港湾,但当时的社会背景,不会也不可能让你独善其身。觉慧的“我们四川社会里卫道的人太多了。他们的势力很大……”便是对整个社会背景的高度概括和无奈叹息,更是一个热血青年对不公平社会不满情绪的渲泄和鞭挞。同时表达了当时进步青年追求新社会、新生活的期盼和呐喊。或许,当时的觉慧开始只是想拥有一个简单的家。但这样的一个社会,拥有一个完整的家谈何容易?于是,同所有热血青年一样,为了国家而作出了最终实现自己理想的决定。“国破山河在”,只要一息尚存,便当奋斗终身——巴金不正是亲闻目睹时代的黑暗,而拿起自己的笔杆子作武器,揭露了当时社会的腐败吗?同时,又颂扬了革命青年为革命毅然奋斗的一种高尚精神。不甘为人鱼肉,而选择了属于自己的生活。《家》给每一位读者应当是一种启迪:家,需要大家共同建设!《家》中的年代造就了很多热血青年,共同为抵制外敌的入侵、开创中国新局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总而言之,巴金的《家》,让笔者阅读了一个时代,理解了“什么样的家”才能成为“美满的家”。但愿在新时代的征程中,爱“家”之心人人皆有,让家之魂永存,便是时代之福、社会之福!

家读书笔记【篇三】

初次读《家》是在高二的时候,那时读完的感受深切。《家》中有悲有喜,在当时他鼓舞了无数青年反抗封建制度的决心和勇气,使他们摆脱了封建家庭的束缚,走上了革命的道路。在今天,他的火焰依旧在燃烧,我们还可以从中拾取自己的哀欢。

《家》是巴老的代表作,和《春》《秋》合称为激流三部曲。“激流”这两个字颇能表达五四运动前后中国社会剧烈变革,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首先是个人的觉醒,之后是个人从休戚相关,祸福与共的大家族的束缚中解脱出来,面对国家和社会。《家》给予这一从旧到新的变革提供了典型的人物和典型的故事,深化了五四文学反封建的主题。这一变革到今天已临末期,但还没有完全过去。因此这部小说的火焰还没有熄灭,作为当代大学生读它非常必要的。

家中吸引我的在于以下几点:

(一)作者抓住了那个时代的变革焦点,抓住了变革中旧和新的人物典型,同时用一连串的典型冲突事件,表达变革激流的澎湃。家是那个激流年代的一首长歌,一首让人激情燃烧的进行曲。

(二)新文学诞生以来的小说,十部中有九部,在写作时都怀有一个文学以外的目标,巴金也未能免俗,但是《家》是为纪念他大哥写的,他必须放下自己的“目的”,尽量接近现实,因此成为一部人情味最纯,生活味最浓的小说。

(三)巴金一九一五年在《家》的后记最后一行中写道,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鼓舞我的源泉。在他一切的作品中满溢着青春的气息。《家》尤其浓厚。这种气息反映一颗单纯的心灵,读他的小说,你毫不感到是在绞汁写出来的,是唱出来的,是呻吟出来的,是自然的天吁。这不是艺术,这是天赋。如他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四)在《家》里,我们觉得可爱的人十分可爱,可恨的人只感到可悯(含有同情的怜悯)。这里使人记起“哀而不伤,怨而有怒”这两句话。《家》有这种恰到好处之美。人物形象有血有肉,巴金不是靠客观冷静的描写取胜,而是靠澎湃的激情折服人。他的小说,人物众多,头绪纷繁,却写得有条不紊,起伏有道。

家读书笔记(篇四)

长篇小说《家》以20年代初期中国内地城市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作品中的高家是中国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缩影。从表面看,高家“一家人读书知礼、事事如意”,家庭内部尊卑有序,礼法森严;但实际上,在这个大家族中处处都充满着激烈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

作品在揭露这个封建家庭罪恶的同时,还侧重表现了封建制度、封建礼教对青年一代的摧残和迫害。作品还表现了以觉慧为代表的一代觉醒了的青年同这个罪恶家族的斗争。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最后,他们真正敲响了这个封建大家庭的丧钟。《家》是一部思想相当深刻的现实主义力作,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面貌,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腐败与黑暗,控诉和揭示了大家族和旧礼教、旧道德的罪恶以及吃人本质,并且揭示了其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同时,作品还以极大的激情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以及他们与罪恶的封建家庭的决裂。

《家》塑造了一系列性格鲜明、具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高老太爷是封建家长制和封建礼教的代表。作为这个封建大家庭至高无上的统治者,作品突出表现了他专横、冷酷的性格特征。在高家,他的话就是法律,谁也不能反对。作品通过塑造高老太爷这样一位腐朽反动的人物,表现出了封建制度以及旧礼教、旧思想、旧道德必然灭亡的趋势。

觉新是作品中最重要的一个人物,也是塑造得最成功的人物。他性格上充满了矛盾,是个“有两重人格的人”。觉新善良,待人诚恳,原是旧制度培养出来的、有较强传统观念、且有着“双重性格”的悲剧人物。他性格中的这种矛盾性,真实地反映出了当时某些时代特征。作者通过塑造这一典型人物,批评了“不抵抗主义”,指明对于封建旧制度、旧观念,反抗才是避免悲剧的惟一出路。 觉慧是大胆而幼稚的叛逆者的形象。他有正义感,同情下层人物,勇于反对封建束缚。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作者对觉慧的塑造完全是忠实于生活的。尽管觉慧身上有着明显的幼稚,但他却真实地反映出了“五四”时期我国觉醒了的一代青年人的某些精神面貌。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家》在艺术上有着突出的成就和特色。首先,在人物塑造上,作品非常善于通过细致入微地刻画人物心理,展示人物丰富复杂的内心世界,从而突出人物性格。如作品写鸣凤投湖时的心理,就非常细腻,是全书极感人的篇章。它将一位年仅17岁的少女在即将走向生命尽头时的痛苦、惘然、哀怨、挣扎以及最终绝望,一层层真实细致地剖示出来,使读者从这位被凌辱的少女身上,看到旧制度摧残人性的罪恶,看到这位弱小者生命的宁折不弯。又如,作品写觉慧在鸣凤死后的内心也极细致,作者还利用梦幻来剖示人物内心的隐秘,笔墨中透露出人物内心极度的悲哀与懊悔。除此之外,作品在塑造梅、觉新等人物时,也非常注重采用细腻的心理描写方法来刻画人物。如,正是由于作品细致地写出了梅的内心,才使梅多愁善感的性格得以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觉新是一位有着“两重人格的人”,作品多处细致地剖析他的内心,表现了人物内心深处因受新思想的启发,对现实不满,又受旧思想的羁绊而最终不能或无力抗争的苦闷、矛盾,使人物复杂的性格得以凸现。

[参考范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合集(130字)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篇一】

读完《鲁滨逊漂流记》后,使我认识到,人无论在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吓倒,要勇敢地去面对,始终保持 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挑战命运。

在生活中,人会有很多困难,而我也有。以前,朋友们经常找我打羽毛球,而我不会,很不好意思。于是,我每天下午都要妈妈教我练羽毛球。终于有一天,我练好了,发球,抽球,反手打,我都已经练熟了。然后,朋友再找我打羽毛球的时候,我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心中一阵喜悦。从中我明白了:只有经历过磨难,才能真正成为一个坚强的人。

《鲁滨逊漂流记》由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编写。描写了英国北部约克城一个体面商人的儿子,勇于冒险的精神,使他开始了冒险家的生涯。在海上遇到大浪,最后卷上了岸。在岛上,有许多问题需要他来解决,比如怎样过夜?粮食闹危机了怎么办?生病了怎么办?怎样防备野人?没有一个人,能像他一样,一个人在孤岛上整整活了二十八年。

当他发现有野人的脚印时,他起初是害怕,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恐惧,后来,他打算把野人干掉,也是不行。聪明的他终于想了一个绝妙的办法:弄一个俘虏做保护他的人。后来,他就乐英国船长等人,终返祖国。

他把荒无人烟的小岛建设成了一个精神和物质上的乐园。鲁滨逊不愿过平庸的生活,而是怀抱梦想,用自己的双手发财致富,用自己坚强意志克服重重困难。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灿烂千阳,照耀我们成长。大浪淘沙,江水滔滔,留下来的就是闪闪发光的金子。鲁宾逊的故事,鼓舞了无数个怀抱梦想与激情的欧洲人,也鼓舞了全世界渴望成功、希望摆脱平庸生活的年轻人。我小时候就听说过《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那时只是听别人说:“很好看!”“很好看!”但一直没能和它见到面。

一次爸爸手里紧紧地拿着一本书,笑眯眯地对在一旁玩耍的我说:“你知道这是什么书吗?”边说边把手慢慢地把书举起来。配着爸爸微笑着的眼神,我兴奋起来,因为这本书是大名鼎鼎的作家丹尼尔?笛福的作品《鲁滨逊漂流记》呀!爸爸看见我这么入神地望着它,便说:“那你要认真看!”我不假思索地答应了。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主要内容是:鲁滨逊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而还不算成熟的他,却整天想着要去航海。一天,他出发了。第一次和第二次都很顺利,但在第三次却遇到了天大的麻烦—他被落在一个人迹不至,野兽遍布的孤岛上,孤零零地生活了二十八年。他经历过一次又一次的惊险事,攀登了一座又一座胜利的山峰,另人赞叹。最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鲁滨逊塌上了回乡之路…….。

如果你看完这本书,会觉得这样的经历实在是不可思议,甚至觉得这不可能,这非常荒唐,随你怎么想,怎么说,但是,你要记住几点,是什么力量让鲁滨逊坚持下来呢?是因为他有着自信、乐观的力量,让他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岛上顽强的生存下来!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篇二)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世界名著《鲁滨逊漂流记》,我合上书本,坐在椅子上静静地想:假如是我,能够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多年吗?能够自己盖房子吗?能够学种各种各样的植物吗?我想这些我都做不到。

但是鲁滨逊却做到了,因为他有坚定不移的勇气去面对困难,但是只有勇气是不够的,还需要开动脑筋去利用一些身边的材料来制造生活必需品。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呀,是大自然为他提供了丰富多彩的材料,水果和稻谷为他充饥,木柴建造的房子为他遮风挡雨,野山羊为他提供羊奶……如果没有大自然为鲁滨逊提供的这些材料,鲁滨逊就会没有吃喝,也没有遮风挡雨的地方,无法在荒岛上生存。我认为鲁宾逊应该感谢大自然,感谢大自然帮助他克服了一道又一道的难关。

我们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是大自然的一份子,大自然给了我们良好的生活环境、各种各样的食物、丰富的物产和资源……但是,每年都有人在烧麦杆,弄的城市里到处都是烟雾;最近在美国的墨西哥湾,由于油井原油的泄漏,造成几十万的海鸟死亡,严重地污染了自然环境。让我们别再做那些破坏大自然的行为,去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对待大自然,让大自然变得更加美丽。

在《鲁滨逊漂流记》中记述了一个了不起的冒险人物—鲁滨逊。这个人最喜欢的就是冒险,他出海航行,慢游世界。有一次,在航海中,船在南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只有鲁滨逊活了下来。他被海浪卷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在那里,鲁滨逊竟然生活了28年。28年呢!很不简单,要是一个普通人不足一个月就会死亡了,而他坚强地活了下来。在这期间他救活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鲁滨逊教他说话,打猎,做饭等。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篇三】

鲁滨逊出身于一个体面的商人家庭,渴望航海,一心想去海外见识一番。他瞒着父亲出海,第一次航行就遇到大风浪,船只沉没,他好不容易才逃出保住性命。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经商,赚了一笔钱。第三次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后来他划了主人的小船逃跑,途中被一艘葡萄牙货船救起。船到巴西后,他在那里买下一个庄园,做了庄园主。他不甘心于这样的发财致富,又再次出海,到非洲贩卖奴隶。

船在途中遇到风暴触礁,船上水手、乘客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一个人幸存下来,只身飘流到一个杳无人烟的孤岛上。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工具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篷定居下来。接着他用削尖的木桩在帐篷周围围上栅栏,在帐篷后挖洞居住。他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猎野味为食,饮溪里的水,度过了最初遇到的困难。

他开始在岛上种植大麦和稻子,自制木臼、木杵、筛子,加工面粉,烘出了粗糙的面包。他捕捉并驯养野山羊,让其繁殖。他还制作陶器等等,保证了自己的生活需要。虽然这样,鲁滨逊一直没有放弃寻找离开孤岛的办法。他砍倒一棵大树,花了五六个月的时间做成了一只独木舟,但船实在太重,无法拖下海去,只好前功尽弃,重新另造一只小的。

鲁滨逊在岛上独自生活了20年后,一天,他发现岛边海岸上都是人骨,生过火,原来外岛的一群野人曾在这里举行过人肉宴。鲁滨孙惊愕万分。此后他便一直保持警惕,更加留心周围的事物。直到第20_年,岛上又来了一群野人,带着准备杀死、吃掉的俘虏。鲁滨孙发现后,救出了其中的一个。鲁滨逊把被救的土人取名为“星期五”。此后,“星期五”成了鲁滨孙忠实的仆人和朋友。接着,鲁滨孙带着“星期五”救出了一个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不久有条英国船在岛附近停泊,发现船上的水手发生了叛乱,绑架了船长,把船长、船副等三人抛弃在岛上,鲁滨孙与“星期五”帮助船长制服了那帮水手,夺回了船只。他把那水手留在岛上,船长带着鲁滨孙“星期五”等离开荒岛回到英国。此时鲁滨孙已离家35年。他在英国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妻子死后,鲁滨逊又一次出海经商,路经他住过的荒岛,这时留在岛上的水手和西班牙人都已安家繁衍生息。鲁滨逊又送去新的移民,将岛上的土地分给他们,并留给他们各种日用必需品,满意地离开了小岛。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篇四)

通过阅读第六章鲁滨逊的日记,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善于思考、勤于动手的拥有智慧的聪明人。主要表现在:

1、他未雨绸缪地、竭尽己能地将失事大船上的东西尽可能多的转移到岸上,相信它们必有用武之地;

2、他每天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或挖洞,或造围墙,或搬运东西,或四处巡查,或觅食,不论做什么,只要不呆坐等死,就证明他活着还有意义;

3、当意外(地震、塌方等)降临时,他没有被击垮,没有沮丧,而是选择积极乐观地面对,分析当前形势,以寻求最佳的解决办法。他看的往往长远长久,而不是只盯着眼前既得利益,这为他长时间生活荒岛奠定了物质基础;

4、为了缓解自己独身生活荒岛的孤寂,他利用从大船上“拯救”下来的纸笔和墨水,开始记录自己的生活点滴。不仅能够弄清楚自己的每日行为,也是倾吐心声,排解孤寂的好办法。更重要的是,“日记”这种小说中的“文中之文”让读者感觉更真实可信,被深深地吸引其中。(我就是其中之一,好几次看这本书看到午夜。)

鲁滨逊这种身处绝境不悲观(乐观)、不放弃(坚持)的态度与行为令人钦佩!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篇五)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心灵也完成了一次漂流之旅。掩卷沉思:如果,我一人置身于荒岛,能够自己创建住所、寻找到食物吗?

如果,我碰见了凶猛的禽兽,能够自我保护、安全逃离吗?

如果,我乘坐的船在暴雨中遇险,我是否能够克服一切充满信心,乘风破浪呢?

不,我做不到!但,鲁滨逊做到了!我不由得佩服起他来。

鲁滨逊第一次航海,出发的第六天就遇上了大麻烦——暴风雨!对年轻的航海者来说,站不稳、晕船呕吐……实在太可怕了!鲁滨逊也不例外,心中的恐惧远超过现实,但他知道只有不放弃自己,只有不向风暴屈服,只有大家全都振作起来抽水,才会有生的希望,才能为自己的生命续航,让几条救援小船的时间更加宽裕。

所以,鲁滨逊吃力地爬起,努力地迈腿,站稳,一桶又一桶地抽水,所有人都在并肩行动。那一刻,他忘记了所有的恐惧,忘记了先前的悔意,为了生命的曙光,奋力一搏!

苍天果然未辜负这个不向困难低头的人,小船终于挨近了大船,所有人得以逃生。这时,大船在海浪中沉没了。后来他荒岛求生,有了自己造的住所,与野人“星期五"一起造船,尝试驾船归乡……这一切,都能看出他那一颗战胜困难的心。

假若他们在危急之时自暴自弃,坐以待毙,那就只有死路一条,别无选择。

如果我们也身处险境,一定要如鲁滨逊他们那样,无惧无畏、镇定自若,并想方设法脱险,这样才有生的希望!

我相信,只要坚守勇者无惧的信念,即便遭遇再猛烈的风浪,也推不翻命运的船!这,就是生命的本色!

范文参考:《项链》读书笔记汇编5篇


《项链》读书笔记(篇一)

文章讲叙了这样的一个故事:天资华美、漂亮动人的姑娘由于家境不佳,嫁给了教育部的一个小科员,在出席一次盛大晚宴的时,遗失了一串向朋友借来的金钢钻石项链,她选择了倾尽所有,举债还上了项链。于是她收敛骄傲与自责,埋头当起了她曾经最鄙夷的小妇人,最终还上了赔偿的债务。多年以后重逢友人,却惊讶地得知那串项链是假的。故事至此嘎然而止,没有人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可也留给了读者们无穷的想象空间与思考。

她在得知这个惊人的真相后会作何反应:是已然成为贤妻的释然?亦或是忆起自己多少年来的苦难,崩溃失心?有时看来,命运就是这样地无情,它并不在乎你内心仍是个孩子,稍一疏忽,它就帮你决定了一生的结局,茫然回首得知真相,也毫无可能挽回,只得谓然长叹。

然而故事也没有那么简单,假使当初那串项链没有弄丢,事态会作何发展?依我看,结局未必比原来幸福:她还回了项链,可内心的虚荣日渐攀升,她越发地厌恶这贫困的生活,寄希望能够一次次地获得那天一样“高贵和光环”,对自己丈夫也越发地嫌恶、争吵不断……最终会“各奔前途”?读后感·她自己也许会落得个流落街头,即使有幸贵人相助,待到年华老去,最后化为一场幻梦。

顺着这个思路想想,丢失了项链未必不是好事,似乎项链在这里象征着心底的“虚荣”,丢掉了“项链”也就是丢掉了心底的虚荣。这倒有点像我们青春期旅程中的一段缩影,我们会在一段时间里自负、骄傲,不满足于现状,渴望更大的世界,然而眼高手低、不求实际却还怨天尤人、祈望能够“天上掉馅饼”,然而最终在受挫之后认清楚现实,知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知道“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继而迫于种种原因,或是升学的压力、或是父母的期望,收敛暴躁,压下心头“浮躁之火”,做一个认真负责的自己。“福兮,祸之所倚;祸兮,福之所倚。”

短短一篇小说,也带给了我无穷的想法与感悟,收获良多。

《项链》读书笔记【篇二】

“人生是多么奇怪、多么变幻无常啊!极细小的一件事,既可以败坏你,也可以成全你”这是莫泊桑在其《项链》中对女主人公命运的感慨。

《项链》,是法国被称为“短篇小说之王”的著名作家莫泊桑的代表作之一。女主角玛蒂尔德,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女子,为了在一次晚会上能艳压群芳,向朋友借了一条名贵的项链,却不幸丢失。接下来,她用十年的青春,十载的苦熬去偿还。她脖颈上曾经悬挂的项链,却成为了一条绳索,紧紧勒缚了她的人生。而所有这一切悲剧的根源便是玛蒂尔德的虚荣。

小说以十九世纪的法国为背景。那是个金钱至上、等级森严的'拜金社会。主人公马蒂尔德尽管姿容过人,有着得天独厚的美貌,但由于出身低微,无法扣动上层社会的门板。社会的污浊习气同样腐蚀了她的内心,越是“天生丽质难自弃”,她越是无法忍受底层社会的潦倒与肮脏。愿望与现实的巨大反差却使得痛苦与她如影相随。那埋藏在灵魂深处的不甘也萌发出悲剧的种子,最后发芽,如野草般肆虐蔓延。

她没有像样的服装,没有珠宝首饰,什么都没有,这样的美貌怎么能没有饰品的烘托呢?她希望自己能够取悦于人,被人羡慕,让男人们迷醉,成为她疯狂的追求者。孤芳自赏之后是自惭形秽,使她连比自己富有的同学也不去看了。面对丈夫得意洋洋带回来的舞会请柬,内心郁结已久的渴望被释放了。她将有机会进入上层社会,而她绝不会错过这个机会。

“不成……世上最教人丢脸的,就是在许多有钱的女人堆里露穷相。”为了参加这次晚会,在丈夫倾其积蓄为她新买了裙袍之后,又为没有像样的首饰愁眉不展、焦躁不安。但她不知足,从朋友处借来的项链使她得意忘形。舞会上,她陶醉于虚荣的欢乐里,满足于容貌的胜利,而对地位卑微、衣着寒伧的丈夫却视若不见,不管不顾,如同陌生人一般。她嫌弃自己的丈夫,嫌弃他的身份低微,嫌弃他不能满足她的渴望,即使现在她所拥有的这一切都是丈夫带给她的。

就连寻找出租马车,也嫌披着家里带来的简朴衣裳与舞会上的豪华气氛不相称而匆匆而逃。在舞会的纸醉金迷中马蒂尔德陶醉了,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她觉得自己变得高贵了。可是我却觉得她变得低贱了。

在项链丢失后,马蒂尔德为赔偿朋友的项链欠下了巨额债务。生活再度跌入了低谷。为早日还清债务,她不辞辛苦,拼命劳作,经历了十年令人难以想象的煎熬。当她再次见到佛莱士洁夫人,她已不再是十年之前那个美貌的少妇,可是一个失去了容颜和气质的老珠黄的中年妇女。

文章的结果却让人瞠目结舌、啼笑皆非。朋友告诉她“那挂项链是假的,顶多值五百法。”

读到这里,我惊叹于小说情节之曲折,更为主人公马蒂尔德因为虚荣而付出的代价扼腕叹息:假如当初告诉朋友真相后,结果又将如何呢?

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倘若当时没有失掉那件首饰,她现在会走到什么样的境界?谁知道?谁知道?人生真是古怪,真是变化无常啊。无论是害您或者救您,只消一点点小事。”

项链是假的,虚荣是假的,但代价却无比真实和冰冷。

《项链》读书笔记【篇三】

一种不正常的社会情感,是争名逐利的一种不良品质,虚荣心会使坦诚的人走向虚伪。虚荣心强的人常常表现为一种自夸炫耀的行为,通过吹牛、欺骗等手背来表现自己,虚荣心强的人,常常有嫉妒冲动,看到时别人的能力比自己强,地位经自己高,命运比自己好,外表比自己美,就感到不舒服,不痛快,甚至排斥、挖苦、打击、疏远、为难比自己强的人,有意无意的做出损害这些人的事情来,还有虚荣心强的人,特别喜欢听奉承的话,最不能接受的是他人当众顶撞当面提意见,最不能容忍的是揭他的老底,因此与他结交的可能是溜须拍马的“小人”本文的主人公蒂尔德则是一个爱慕虚荣想入非非,不安于现状的人,她羡慕社会的奢侈生活,她希望在夜会上以自己的美艳和富丽来感染在场的所有人。那天的夜会她的美貌征服了所有的人,玛蒂尔德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可是好景不长,命运总是如此的捉弄于人,她的美丽因“项链”的丢失而不复存在,她辞退了女仆,迁移了住所租赁一个小阁楼住下,她开始做一切粗笨活儿和讨厌的杂事,她用十年的艰苦。

终于还清了那一笔巨款,此时的她已容颜早衰,风采不在,面容憔悴。是的“人生是多么的奇怪,多么的变幻无常,极小的一件事,可以败坏一个人,也可以成全一个人”试想如果玛蒂尔德十年前说出真相,那么也许她不会负出十年的代价,她依旧美丽依旧动人,可是这一切都是她的虚荣心在作怪,她没有说出真相,突然的一件事可以使一个睡于幻想的人坦然走向真实,玛蒂尔德因丢项链而走向了真实,是如此的弥足珍贵。任何一个人都会有虚荣心,只是强与弱的区别,玛蒂尔德如此的爱幕虚荣这是她的必然结果,爱慕虚荣的人总有一天会自食其果。在19世纪80年代的法国,资本主义不恶性发展,资产阶级当权,政府负责成行社会道德沦丧,资产阶级骄奢淫逸的縻烂生活和维利是图的道德观念影响了整个社会,追求享乐,追求虚荣,成为一种恶性的社会风气,小资产阶级羡慕上流社会,想极力跻身于资产阶级的行列,他们为此做出了各种各样的努力,而小说的主人公玛蒂尔德就是最好的代表,她爱慕虚荣,贪图富贵,最后只能沦落到时容颜早衰,风采不在的局面。爱慕虚荣只会让人自讨苦吃,自食其果。

《项链》读书笔记【篇四】

《项链》是法国19世纪作家莫泊桑的代表。文章讲述了家境并不富裕的身为教育部职员妻子的马蒂尔德为了参加教育部长举办的晚会,把丈夫准备买鸟枪的四百法郎那去买了衣裙,又向女友伏来士洁借了一串钻石项链。在晚会上,她显得十分出众,“男宾都望着她出神”、“部长也注意她”,她的内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然而,当她回到家中忽然发现,项链竟然莫名其妙地不见了,他们找遍了所有他们所能想到的地方都没有结果,又不敢告诉朋友,只好选择赔偿,他们四处借债,然后到首饰店里选择了一条和原来的一摸一样的项链还给了女友。而为了还债,这对夫妻整整花了十年功夫省吃俭用,起早贪黑地过着穷困潦倒的日子。而当他们终于还清债务的时候,有一天,马蒂尔德偶然碰上了多年不见的好友,现在,她终于有勇气把事情的经过告诉她,而好友的话却更在读者意料之外,原来那条项链是假的,它最多只值五百法郎。

小说的故事情节曲折多变,结尾更是出人意料,却极具讽刺意味。主人公马蒂尔德正是因为虚荣心才会想在晚会上出众,才会去管女友借项链,也才会有后面丢项链,赔项链等一系列情节,可见虚荣心真的害死人。马蒂尔德这十年还的不只是项链,是外债,还是她十年的青春年华。十年后,她已满目苍夷,彻彻底底地变成了一个贫苦人家的妇人,然而她仍然会回想起十年前的那个舞会,在那里,她当时是那样美貌,那样快活。。。。。。

其实,也许每个人都是有虚荣心的,或大或小,有谁不喜欢美貌,有谁不喜欢被关注,成为焦点,只是有些人表现出来,而有些人却把它深深地埋在心里。而项链深刻的揭露这个事实,虚荣心是非常可怕的,当一个人有了虚荣心,他会干出许多让人吃惊的事情,就像马蒂尔德,用了10年来还清这笔本不该他来偿还的债务,人生就是如此奇怪,如此变幻无常,有的人一夜暴富,有的人则一夜破产。。。。。。

但是,在我看来,马蒂尔德也并不是一无是处,她将项链丢失以后可以选择逃避,远走高飞,她也可以选择去买一个假的还给好友,然而她并没有这样做,而是毅然地选择了偿还一条价值不菲的一模一样的,这也体现了她自尊,真诚的一面。另一方面,她在偿还债务的十年间不辞劳苦,放弃外在的美貌,也变现出她自强,吃苦耐劳的美德。

《项链》这篇小说告诫了很多整日生活在幻想里而没有付出实际劳动,只想借他人之光赢得一点虚荣的人们:要么努力奋斗,开辟美好的未来,要么安贫乐道。想入非非,不切实际只能付出惨重的代价。但是在另一方面,马蒂尔德在偿还项链时的诚实守信和偿还债务时的脚踏实地也是值得肯定的。

《项链》读书笔记【篇五】

昨天关于《项链》的读书会,给了我很多的思考,每个人都面对着不同的现实。而玛蒂尔德面临的现实是:她没有一个好父亲,没有一个好身份,没有一笔陪嫁金,因此就无法找到有身份有地位的好丈夫,只好委委屈屈地嫁给了与她门当户对的小职员路瓦栽。如果她是高老头的千金,定能成为高贵的男爵夫人或伯爵夫人;如果她是守财奴的女儿,拜倒在石榴裙下的亦定难计其数。

年轻的玛蒂尔德因为不能过上奢华的生活而整日郁郁寡欢。为了排遣自己的“不幸”和“痛苦”,她找到了一个出口,那便是“梦想”。正如冰心在她的小诗《繁星》里说到的那样:“梦儿是最瞒不过的啊/清清楚楚的/诚诚实实的/告诉了/你自己灵魂里的蜜意与隐忧。”

她的梦境不是太虚幻境,而是当时法国富贵之家奢华的真实生活。由于当时法国的社会现实中,人们疯狂地崇拜金钱,拜金主义的思想如汹涌的浪潮无情地冲击着人们的灵魂、生活、婚姻,于是玛蒂尔德不愿面对现实,直面人生,而把理想寄托在梦境里。

无庸置疑,此时,我们可怜的玛蒂尔德已经完全被虚荣心俘虏了。她变了!十年贫穷生活的磨练,不仅改变了她的容貌,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她的精神。艰辛的劳动,艰苦的生活,把她从不切实际的幻想的云端拉回到切切实实的地面。站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新生的玛蒂尔德。在对玛蒂尔德肃然起敬的同时,我联想起另一个不幸的女子——包法利夫人。她与玛蒂尔德一样,在平庸的生活与令人窒息的社会环境里寻找梦想的幸福。但玛蒂尔德一夜狂欢后,选择了一条新的人生之路;而她在尽情享受了浪漫的爱情与奢侈的生活,财产荡尽,债务累累之后,没有勇气重新生活,而选择了死亡。两相比较,我不禁为玛蒂尔德喝彩。

参考范文--余华《活着》读书笔记(5篇)


余华《活着》读书笔记【篇一】

半天时间一口气看完了余华的《活着》,心情压抑万分,胸口沉闷,张大了嘴却还是觉得出气困难,久久不能恢复如常。文中有三处感触颇深。第一处,当看到有庆被抽血抽死的时候,心中愤恨难平,不敢相信这世间竟有那等为巴结领导而草菅人命、藐视生命的无良医生?生命同价,本无贵贱之分,但往往在有些人眼里,县长夫人的生命却重于一个普通人家少年的生命,此刻天使成了魔鬼,救死扶伤的医院成了人间地狱,活着就是忍受!第二处,万喜被吊起的两块水泥板活活夹死,万喜只闷吼了一声“苦根”,那一声吼,震惊了很多人,万喜是有多少不舍,多少愤恨,多少痛苦……仿佛夹住的不是万喜,是自己,看不到外面的世界,听不到外面的声音,即使大张着嘴,也喘不出气来。第三处,苦根吃豆子被撑死,生命真的太过脆弱,没有经历过饥饿的人不会懂,没有经历过苦难的人也不会懂,富贵抱着苦根的尸体,欲哭无泪,怪那一地棉花,怪那没有下的倾盆大雨,最后也只能怪自己,他太愧疚了,最后的一个亲人走了,走的悄无声息。富贵的亲人一个个相继离开,只剩下了孤独的富贵和老黄牛相依为伴,老黄牛也叫富贵,富贵即是黄牛,黄牛即是富贵,黄牛至死都在犁那片田地,富贵至死也在犁他那苦难的生活。记得叔本华说过,奋斗无法消除苦难本身。其实,活着,就是忍受的过程。

余华《活着》读书笔记(篇二)

活着,真好

人生难以一帆风顺,定会跌宕起伏。这起伏,可能对生命的旅途无关痛痒,诸如作业被批,小考失利;亦可能改变你的人生轨迹,诸如高考、从业……

但是,无论大喜,亦或大悲,只有活着,你才能感知这一切,才有机会去细品人间甘甜,才能去遍尝人间疾苦。

书中,春生,书里一个自杀而不是为外界因素而死亡的人,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灰冷的印象。被拉去当兵,他没想过自杀;为了抢一两个大饼而鼻青脸肿,他没想过自杀;一次次逃走又被抓回,他亦没想过自杀。他知道,战争终究会结束,即便周围一片黑暗,在那遥远的地方,仍有一丝微茫光明。他熬过了战争,终选择了自杀。或许,是从县长位置跌落又为万人所指,身心饱受摧残,或许,是十年,心中的光明比战争的结束来得更遥遥无期,无论怎样,他都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都不会看到x被x、胜利降临眼前了。正如普希金在《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中所说“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是的,一切好的、坏的、乐的、悲的,只要我们都还活着,这一切的.一切都会被时间的长河,冲散到天涯。

本书的主人公,福贵,给人的,则是一种渡尽劫波仍积极向上的人生色彩。他家道中落,一个地主家的公子哥儿沦为无家可归,亲人都离他而去,甚至和他相依为命的外孙苦根也死了。前路凄苦,他为什么要活着?人生黯淡,为什么还要“熬”剩下的一天天呢?为什么还要苟延残喘地活在这个令你身心俱疲的世界上呢?看完《活着》以后,这个问题曾一直一直在困扰着我,无解。苦根死后,他,没有随着已故的亲人,一起奔赴那虚妄远方,而是天天和老牛一起,孤苦伶仃活在世上,独尝世态炎凉。

生命是享受一切的基础,是创造有意义人生的前提。福贵向往着以后的日子,对将来的未知充满憧憬,经历诸多磨难,不屈不挠,即便在他亲人都离他远去剩下孤零零的自己,即便只剩下一头和他一样苍老的牛。他坚定地、坚定地要活下去,希望这头牛会成为他人生旅途中的最后一位伴侣,在他心里,还有一片没有被那种磨难所涂黑的大光明。福贵渡尽劫波依然仰起头来微笑的顽强,永远不会被困难x的坚韧,对生存对生命的难以描述的的渴求,给我心灵的震撼。

活着,真是一件幸福的事。只有活着,才有机会斟酌悲喜;只有活着,才有资格评点成败;只有活着,才有心境品味荣辱;只有活着,才有精力参悟生死……

有生命,才能享受这一切。活着,真好。

余华《活着》读书笔记(篇三)

故事从田间惊扰“我”睡梦的老人的吆喝声开始,他正在开导一头老牛:“做牛耕田,做狗看家,做和尚化缘,做鸡报晓,做女人织布,哪只牛不耕田?这可是自古就有的道理,走呀,走呀。”而牛听到老人的吆喝声后,竟然“仿佛知错般地抬起了头,拉着犁往前走去。”仿佛人与牛这两种完全不同的生命之间可以自在地交流。而老人再一次的吆喝更令人惊讶:“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而在看到老人的解释后,我不禁笑了——“我怕它知道只有自己在耕田,就多叫出几个名字去骗它,它听到还有别的牛也在耕田,就不会不高兴,耕田也就起劲啦。”这哪里是在和牛说话呢,老人分明把牛当成一个孩子,需要人讲道理,需要人哄着去干活,而不是通过鞭打。为什么老人与牛会如此亲近?他们之间有过什么样的故事,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初读到此只觉得老人可爱,而回过头来看才醒悟老人的这种天真憨厚背后所沉淀的是什么。用来骗老牛的二喜、有庆、家珍、凤霞、苦根,竟都是老人死去的亲人的名字,而老牛的名字,便是老人自己的名字,福贵。

“我”醒来上前搭话后,老人便讲起了自己的故事。此后,“牛”又多次在文中出现,贯穿了整部小说。除了出现在老人的故事里作为自己生平的一部分来讲述,它还出现在老人讲述的间隙,“我”跳出来和老人面对面时。而这种时刻,往往就是读者被悲伤袭击得忍不住要落泪的时候。第一次是老人讲到自己年轻时一夜之间输光家产,爹被气死,妻子也被丈人接走的时候。老牛以“蹲在池塘泛黄的水中,只露出脑袋和一条长长的脊梁”的姿态出现了,池水正拍击着它的脊梁。这让人不禁想到彼时几为苦痛所淹没的一夜落魄的旧日公子哥,痛苦时时撞击着他如水拍打着牛。所幸他没有沉沦,牛那条露出水面的脊梁似乎预示了他后日的站起来。

第二次是老人讲到自己被抓壮丁抓走,从战场的生死线上捡回自己的命回到家却发现娘已去世,而赢去了自己家产的龙二也因其财富被枪毙的时候。此刻牛正在悠然的啃着青草。跟着福贵一路走过死亡地带的读者,在突然看到这样一幅宁静的画面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感觉呢。仿佛久久笼罩的阴霾悄然散去,我们发现阳光是那么温煦,眼前的池塘、柳枝、青草都是那样的生机勃勃,饱经风霜的老牛是那么宁静安然,恰如老人的生存状态。我顿有一种被生命紧紧拥住的暖然与踏实,而眼前的一切都那么来之不易,值得珍惜。那些伤痛已经无所谓了,重要的是,他还活着,我们也都还活着。老人给牛套上了犁,生活还将继续。

第三次出现是老人讲述到有庆被抽血过度而死,自己背着重病的妻子家珍来到儿子坟前的时候。这一次没有对牛的正面描写,牛正在犁地,它周围是浑身散发着生命力的在田间劳作或休息的人们。福贵在向人们讲说“做人的道理”的当儿向牛吆喝了一声,他说:“做人不能忘记四条,话不要说错,床不要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这就是他朴素却深邃的人生哲学。与周围热闹的人群相比,牛显得安分而踏实,浪子回头后的福贵也正是如此,他没有被困难压垮,更没有在自己遭不幸后向社会报复,他不偷不抢不怨天不尤人,他只是默默地承当生命所赋予他的一切,负重前行。

最后一次是在文章的末尾,亲人一一离他而去,最后他剩下的唯一的亲人,他的孙子,那个一心等着买牛的苦根,也死了。老人讲述自己怀揣着钱,买下了一头即将被宰的流着眼泪老牛。这不就再仅仅是生活的需要,也不仅仅是对死去的孙儿的承诺,更不是对“把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大了又变成牛”的家族复兴的执着。牛的眼泪让他看到了对生之眷恋,在死亡面前再无所求,只想简简单单地活着,无论那需要承担的是什么。我想正是这与自己毫无二致的生命意志,深深触动了他,让他把它牵回了家,并取名福贵。至此,故事结束,老人的讲述与现实合而为一。而从故事中走出来读者,将以新的眼光审视眼前的世界和我们的生存状态。

我们不难看到,作为一个贯穿全文的意象,“牛”一方面在结构上起了结构全文的作用,每一次出现都是一定阶段的结束,新一阶段的开始,新的故事又即将展开;另一方面,从叙事上说,作者安排将镜头从故事中切换到有着安静悠然的姿态的牛身上,能暂时切断读者的悲伤心绪,让我们得以舒缓一口气,而不至于在故事中沉湎太深而陷入绝望,将我们拉回现实,让我们更加感受到现实生活真实的美好;此外,我觉得最重要的是,“牛”有着它深刻的象征意义,每一次出现,都是这种象征意味的凸显。“牛”的意象在中国本身就有着深刻的内涵,比如勤勤恳恳,比如踏踏实实,比如默默无闻,比如忍辱负重。

这些都是中华民族传统精神的一部分。老牛第一次出现时暗示的生命的坚韧,以及后来让我们感受到的对苦难的忍受与超脱,对生命的珍视,都在主人公身上得以体现,向我们传达一种生命哲学。牛还与泥土紧密相连。福贵对牛的感情也暗含了对这片生于斯长于斯的大地的感情。比如文章开头福贵赶着牛用粗哑的嗓音唱着:“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这里头的自鸣得意,对荣华富贵最质朴的轻蔑,对当下生活的真诚的欢喜,与酸腐文人的自命清高是那么不同,把中国人自古以来浓浓的乡土情结仅以一个浅薄的“路远迢迢”来解释,这种朴实憨厚、生命的张力,让人忍俊不禁却又深深感动。福贵如此爱着生命本身,我想也一定是由于这广阔的温柔的土地的召唤。

有批评者认为,福贵的活着只是一种麻木的存在,没有幸福,也没有尊严,他让老牛与自己同名正是将自己物化,将自己的生命状态等同与动物的表现。作者的意图在于“企盼自己乃至中国人皆能像福贵那样‘温情地受难’” 。这种说法我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同意的。且不说那些被他点点滴滴铭刻在心的人间温情,不说他对春生出于对来之不易的生命的珍重而选择的不责怪,单就他对一头垂死老牛的态度就能说明一切。如若麻木他又怎么会救回一头老牛呢?历经苦难悲伤而依旧善待生命,这难道不是一种悲悯吗?

他不是麻木,不是感觉不到痛苦与幸福,他只是把一切都沉淀,故而有了厚重的生命底色。我以为,活着本身即是对生命尊严的捍卫,因为不抛弃、不轻视、不虐待,而是拼尽全力去维护,去爱。而没有幸福一说,只能是旁观者置身事外,自视甚高的妄加揣度。余华在小说前写道:“如果从旁观者的角度,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其他什么也没有。可是当福贵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来讲述自己的一生,他苦难的经历里立刻充满了幸福和欢乐。”所谓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啊。而以自己的名字给牛命名,我以为恰恰体现了他对自己生命意识的自觉,他从牛身上看到了某种相似。古人说“万物有灵”,为什么偏偏是福贵将自己物化而非将老牛人化?米兰昆德拉说:“没有人能给其他人一种牧歌式的礼赠,只有动物能这样做。动物不是从天堂里放逐出来的。狗和人之间的爱是牧歌式的。”

福贵与牛之间,也可以说是这种牧歌式的感情。他与牛的充满情趣的对话,是两种不同的生命个体在以平等的方式进行纯粹的生命对话,这正源于福贵对不仅仅是人类生命的尊重。而他以亲人的名字呼唤并不存在的牛,正是他对那些已逝的幸福的怀念,也是他而今生命的寄托之所在。而企图让人温情的受难一说,余华早已作出解释:“一位真正的作家所寻找的是真理,是一种排斥道德判断的真理。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我想我们没有资格去对这一形象作出道德评判,因为我们对他的苦难并不能感同身受,我们谁也不能说自己面对如他所承受的苦难时能作出多么“有价值”的抗争,我们谁也不能肯定自己会不会堕入绝望的深渊甚至去伤害生命。

“死也要活着”是战场上几乎处于绝境的老全对大家,也对自己说的话,这句话伴随着他一次又一次走过了枪林弹雨。看似悖论的五个字里,生命的信念与坚韧,对“活着”的留恋与执着,却散发出动人的光彩。每个人都有权选择自己的活法,这些活法并不一定就有高下之别。而当我们能以同情的目光去触摸、去感受、去理解这个世界时,相信一切都会那么不同。

余华《活着》读书笔记【篇四】

最近读余华的小说《活着》,蓦然间如沐浴了神奇的佛光般,混沌的心顿时开窍了。

还记得曾经年少时,初入社会,茫然无知,带着几分“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忧郁,我如作茧自缚般,不停地追问自己:人为什么而活着?是为了快乐吗?可是什么才是真正的快乐?是为了实现人生的价值吗?但怎样的人生才算是有价值的?一遍遍地追问自己,一遍遍地获得答案,可转眼间又一遍遍地否定,然后,又开始了追问、寻找答案、否定的循环。我就如同无头的苍蝇般,在思维的怪圈里找不出合理的出口。于是,烦恼便在心中郁结,痛苦也随之缠绕。

尔后,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阅历的加深,繁琐的工作、平淡的生活让我习惯,也似乎让我麻木了。我渐渐地淡漠了对生命的思考,不再追问自己“人为什么而活着”了。不知不觉间,我终于走出了思维的烦恼,走出了少女的忧伤。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个让我曾经为之烦恼,甚至为之疯狂的问题,不再缠绕着我的心灵,原来是被我深深地埋藏了。这次阅读《活着》,被埋藏在心底已久的困惑被再次翻新出来。可喜的是,尽管困惑被翻新出来,却没有将往日那种被缠绕、被折磨的心灵之痛一同带出。

我彻底地醒悟了。其实,人活着,不是为了追求快乐,也不是为了实现价值。活着,就是因为活着,仅此而已。就如小说《活着》中的福贵,曾经富贵一时,又将家底败尽,经历过战争的慌乱,也眼睁睁地看着亲人一个个离自己而去。如此跌宕与惨痛的人生,福贵既没有表现出过分夸张的悲痛,也没有过分的乐观。活着,就是为了活着的本身。

福贵叙述自己故事,如同在讲述别人的故事。余华用平实的语言叙述着福贵的叙述。偶尔也来几分幽默,冷冷的,让人想笑却也只是嘴角微微扬起而已。小说的结尾,老人福贵牵着一头也叫“福贵”的老牛,走在乡村泥泞的小路上,生活依然继续。

不要再问活着是为什么,活着,就是因为活着。抛开曾经的烦恼,不再纠缠自己的心灵,好好地活着。

余华《活着》读书笔记(篇五)

第一次接触到余华的这本书是在我的高中时期。

那年,我在念高一,出于完成任务为目的的我,选择买了这本书。本想着买完之后就摆在书橱里,再也不动了的。可谁知,语文老师让全班买书的原因竟是为了上他那在语文课开设的一周一节的“阅读课”。

没辙,纵使再没有兴致,我也得铁着脸打开这本名为《活着》的书。或许是因为这本书的书名太过沉重,一时间,书中的主旨基本被我猜的差不多了,而当我发现这点时,我已经读完了。

“真没想到啊,我竟然花了两个周的时间断断续续地把它读完了”,我合上了书,内心这样想着。对于一个不爱读书的人,余华的这部作品可谓是十分对我的胃口。利用细腻的文字将主角富贵的内心价值观的转变灵活的奉献给了读者,并凭借强劲的叙事手法将一个个连续的事件串联起来,一来能使读者感受到身临其境的体验;二来能更直观的从中看出富贵的成长。一个出身富裕家庭的少爷,从小就不知疾苦,因为衣食无忧而感到无聊的他,想到去去找找乐子,起初开销并不多,直到他接触了,没出几个月,他就把家产给全部败光了。他也因此失去了地主的身份,转而变成了一个贫苦的农民。

贫苦的农民生活使得他第一次领悟到了“活着”这个概念,可生活并没有就这么放过他。随着国民党军队的强制征兵,富贵被迫去往了战场,在那里,他结识了一些过命的兄弟,战场的恶劣环境,连食物都成问题的困境,让他不由自主的想到家人,他想“活着”,他想活着见到他的家人,他想念在农村耕作的“苦日子”。就这样,不知怎得,应该说是上天爱愚弄人么。因为意外被拉去战场的他,竟然活着迎来了解放,在党领导军队的迎接帮助下,终于回到了家乡。

望着妻子的笑容,聋哑的长女,陌生的次子和母亲的坟墓,富贵又一次悟出人生道理,他搂着全家老小,说着:“活着就好,活着就好”。

然而他的不幸还没有结束,儿子的意外死亡,女儿的难产致死,女婿的事故死亡,妻子的安然病逝,外甥的意外去世……身边的人就这么一个个从富贵的身边消失。

他的身边谁都不剩了,他没有亲人了。

他就这样一个人活到了耕不动地的年纪,买了一头跟他一样要寿终正寝的老牛,名字也叫“富贵”。就这样,一人一牛,两个富贵就这样走在夕阳下,走在乡间的小的路上,每当人们看到他们时,都会自嘲一句:“喝!这两个的。”

不过即使每天在富贵耳边嘟囔个上百次又有什么用呢,因为经历了这么多的富贵,心里比谁都清楚,他最擅长的事呀,就是“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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