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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会必不可免地涉及公告通知。 采用通知形式以让更多人了解最新动态,如何撰写出一篇优秀的公告通知呢?编辑今天为大家介绍的是一篇有关“文件通知”的文章,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文件通知(篇1)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双百”城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54号)

中国 山西门户网站发布日期:2011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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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全省“双百”城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1〕5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全省“双百”城镇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全省“双百”城镇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实施“大县城”战略和“百镇建设工程”,围绕近百个县城(指85个县城及11个县级市)和100个重点镇,建设特色宜居城镇(以下简称“双百”建设),推进城乡统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现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转型跨越,以科学规划为先导,以市政公用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在“十二五”期间,实施城镇扩容提质,加快大县城建设,开展百镇建设工程,把县城建设成为县域城镇化发展的龙头、农村人口转移的主阵地,形成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把100个重点镇建设成为集聚产业、吸引人口、服务三农的中心镇。

(二)工作目标。围绕全省“一核一圈三群”的战略布局,把县城作为城镇化发展的重要环节,扩大规模,完善功能,提升城镇品位,改善人居环境,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

度,引导生产要素、优势资源向县城集中,通过“大县城”建设,培育一批新的中小城市。

在各县、市人民政府推荐的基础上,省人民政府确定100个镇作为重点镇,每年从中选取20个左右重点镇作为示范,集中资金支持,加强技术指导,按照市政标准要求,因地制宜建设科学规范、经济适用的市政公用设施,用5年时间把全省100个区位和资源优势突出、发展潜力较大、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具有一定人口和产业基础的重点镇,打造成为各具特色的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文化名镇和旅游大镇。

二、重点任务

(一)加大规划编制和实施力度

深化完善县域城镇(村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开展县域城乡统筹规划建设试点。围绕“大县城”建设,加快制订县城“十二五”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2011年要全面完成“十二五”建设规划编制和体系规划、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备案工作。积极开展城市设计,指导新区开发建设和旧区综合整治,提升景观风貌设计水平,塑造城镇特色和品位。

纳入“百镇建设工程”的重点镇,要在深化完善镇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按照百镇建设标准和技术指标,因地制宜,抓紧编制近期建设规划。要把近期建设规划作为创建特色宜居示范城镇的依据和考核内容,统筹安排建设项目和计划,重点突出“五建设两整治”,即通过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中心街市、居住社区等五项建设,镇区景观风貌和环境卫生两项整治,引导周边农村人口向重点镇集聚。重点镇政府应保证有一定数量的规划管理人员,有条件的镇要建立规划师把关制度,及时指导重点地段、重点项目的规划、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等,保障规划实施,体现地域特色。2011年8月底前,完成今年确定的21个示范镇(名单附后)近期建设规划。

(二)加快“大县城”建设

1.以县为单元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各县要结合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县域为单元、县城为中心,创新体制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市场体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管理体制等“六个一体化”,做强做大县城,通过大县城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聚、土地向集约化利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加快县城新区开发建设和旧区综合整治。具有发展潜力的县要加快规划建设新区,综合考虑新区的区位、资源、交通、环境、生态等因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规划设计理念,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建设一批具有地域文化特色和时代气息的县城新区,把新区打造成县域经济新的增长极,提升县城的聚焦力和凝聚力。围绕扩容提质大行动搞好县城旧区综合整治,以“城中村”改造为切入点,对其旧区进行综合整治,整饰建筑外观、整治广告牌匾、清理乱搭乱建;对县城主干道、广场、主要出入口等重点地段进行重点塑造,形成亮点。

3.加大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力度。按照满足城镇化快速发展需要并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大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力度,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十二五”期间重点加强县城燃气、垃圾无害化处理、集中供热、供水等设施建设,实现“三个县县有”和“四个达标”的目标,即

县县有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集中供热和生态文化公园,城镇燃气、供水、污水处理和道路交通设施建设达到国家目标,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全面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增强县城整体功能,使县城面貌、人居环境得到根本性改变。“十二五”末,建成区人口规模10万人以上的县城达到20个,5-10万人的县城达到40个;绝大部分县城人口集聚能力明显增强。

(三)开展百镇建设

1.实施五项建设,提高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一是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按照市政标准新建或改造镇区道路、给水、排水、供热、供气等,完善市政公用设施体系,积极推进市政设施向周边村庄延伸,统筹镇村发展。实现镇区道路全部硬化,配套建设排水管渠、路灯和交通标志等。建设标准自来水厂,建立完善的供水保障体系。加快发展天然气、煤层气等气源,加强供气管网建设,提高燃气普及率。二是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体育休闲、农贸市场、商业服务等设施建设,提高服务乡村的能力,提升小城镇功能。三是公园绿地建设。做好环镇绿化带建设,有效隔离工业区和生活区,减少工业污染;结合农村新的“五个全覆盖”,形成镇区小游园,营造良好公共活动空间;做好庭院绿化,实现驻地企业、机关单位、居民小区、居民小院全部绿化。鼓励种植乡土树种,降低维护成本,见缝插绿,体现生态化。四是中心街市建设。通过改造现有商业街市,或在新区结合居民小区建设新的街市,打造适合小城镇小尺度的商业步行街,促进第三产业发展,服务周边人群。五是居住社区建设。结合扶贫移民搬迁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统筹镇村居民点布局,鼓励分散居住的居民以其宅基地置换镇区集中的居住用地,建设新市镇和农村新社区,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新建居民小区的规划布局、建筑立面、屋顶、色彩等应体现小城镇地域特色,并按城市居住小区标准配建绿地、建筑小品等,创建一批宜居社区。

2.开展两项整治,塑造特色小城镇。一是景观风貌整治。研究提炼能反映当地建筑风格的建筑符号,对重点街道或中心街市的建筑外立面进行综合整治;对商业橱窗、门面牌匾、广告灯箱等户外设施进行规范,做到统一协调;拆除乱搭乱建的建筑或附属物,清理占道经营;塑造富有特色的城镇小品,形成具有多样性、地方性和观赏性的城镇人文景观,丰富城镇内涵;对乡镇企业的围墙、大门进行美化改造,体现企业文化,展现现代企业形象。二是环境卫生整治。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清洁大行动,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设置足量的垃圾箱和清运设施,建立保洁长效管理机制;规划建设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共厕所,规范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行驶及行人的交通行为。通过采取全面整治、分片区整治、重点地段整治等多种推进方式,塑造体现乡土特色、和谐统一的小城镇整体形象。“十二五”末,建成区人口规模5-10万人的重点镇发展到5个,3-5万人的重点镇发展到11 个,小城镇市政公用设施主要指标达到全国中等偏上水平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里将制定“双百”建设考核标准和实施细则,对各市进行考核评价。各市人民政府也要将“双百”建设纳入对县(市、区)的考核内容,县(市、区)及镇人民政府要制订“双百”建设实施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形成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全力抓的工作局面。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十二五”期间,对省人民政府每年确定的20个左右示范重点镇,补助每镇2000万元,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比例分担,重点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重点镇的扶持力度,涉及小城镇发展的示范选择、政策试点和资金支持应当优先安排于重点镇。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以及其他专项补助资金要向重点镇倾斜,街巷硬化、供水、供电设施、文体活动场所、中小学、卫生院及绿化建设等资金和项目对重点镇优先予以安排。地方各级政府要逐年加大小城镇规划编制资金投入。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加强重点镇镇级财政建设;新增地方经常性财政收入及建设用地的出让金除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支出外,主要用于重点镇发展。搞好发达乡镇体制改革试点,对重点镇赋予一定的县级行政审批、执法、管理等权限。

(三)强化培训学习。加强县城和重点镇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规划建设管理业务培训,在2010年组织城镇化培训学习的基础上,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教育力度,提高领导干部加强小城镇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四)创新总结经验。各县要抓紧制订“双百”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实施步骤和建设重点。要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建设精品工程。要大胆创新,先行先试,积累经验,示范推广。

附件:2011年全省百镇建设示范镇名单附件

附件

2011年全省百镇建设示范镇名单

(21个)

太原市清徐县徐沟镇

太原市古交市马兰镇

大同市天镇县新平堡镇

大同市南郊区口泉乡

阳泉市盂县南娄镇

长治市襄垣县下良镇

长治市长治县苏店镇

晋城市阳城县北留镇

晋城市沁水县嘉峰镇

朔州市怀仁县金沙滩镇

朔州市平鲁区凤凰城镇

晋中市介休市义安镇

晋中市太谷县胡村镇

运城市闻喜县东镇

运城市稷山县翟店镇

忻州市繁峙县砂河镇

忻州市宁武县阳方口镇

临汾市乡宁县管头镇

临汾市洪洞县广胜寺镇

吕梁市孝义市梧桐镇

吕梁市汾阳市杏花村镇

主题词:城乡建设 城镇

方案 通知

文件通知(篇2)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委、办、厅、局,各中央驻晋单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前已参保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51号)下发后,有关单位和职工以及经办机构就一些具体问题来文来电咨询,为进一步做好补缴工作,不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现就实施中的几个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51号文件第一条“中断缴费”,既包括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也包括参保前应缴未缴。劳动年龄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参未参、应缴未缴企业职工,也可以按照51号文件补缴办法,办理参保补缴手续。

二、劳动合同制职工,补缴1986年10月至1991年12月期间费用的,按相应年份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后附)的60%为基数,单位按20%、个人按8%的比例并加收滞纳金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全省劳动合同制试行期间招用的城镇劳动合同制工人,招用之日至1986年9月,按视同缴费年限处理,不再补缴。

三、城镇企业的原固定工、城镇劳动合同制职工之外的其他用工,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前参加工作的,可从1995年1月起补缴;1995年1月后参加工作的',从本人参加工作之月起补缴。缴费年限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

四、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1998年7月之前从事个体工作或灵活就业的,可从1998年7月起按补缴办法补缴;1998年7月之后的,按实际从事个体工作或灵活就业之月起补缴。但一次补缴的年限不得超过十年。

五、曾经为企业职工,现在以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的人员,如在企业工作期间中断缴费的,按企业职工补缴办法补齐欠费。灵活就业期间中断缴费,个人申请要求按补缴办法补缴的,可以受理补缴。

六、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单位已经按实际工资收入进行过扣缴,但没有缴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造成中断缴费的,如扣缴原始材料完备可查,也可按原实际工资收入补缴。

七、职工工作流动,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工作,在原单位造成的中断缴费,原则上按“谁欠费,谁补缴”处理。经协商同意的,也可以由现工作单位办理补缴。

八、按规定办理了补缴的人员,遇有跨省转移的,其1998年1月至2005年12月期间的个人账户规模,调整为11%后,办理转移。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作,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各地要共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畅通参保补缴渠道,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妥善处理和解决问题,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应保尽保。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年11月12日

文件通知(篇3)

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13.9208万元。

二、招标文件中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42“外弃土方弃置点费用按10元/m3包干”修改为“土、石方弃置点费用按10元/m3包干”

四、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42增加:“(5)小构件并入相近项目内结算时不进行调整。”

五、招标文件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身份证以及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修改为“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以及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至20**年10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七、招标控制价电子版文件已在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八、招标文件与本工程的补充通知有抵触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德化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金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年10月14日

文件通知(篇4)

转发类通知是指转发上级机关或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文件的通知在承上启下的机关使用频率很高。这类通知内容相对比较简单但要写好写精也不易。从当前的办文实际看仍然存有标题拟制不当照抄照转等一些问题。写好这类通知要处理好以下三个问题。

一、标题怎么写标题太长怎么办公文的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转发类通知的标题一般也由“发文机关关于转发原文标题文种”组成。但实际办文中有省略发文机关的也有省略重复介词的等等。如《××xxxx通知》×政办发〔20xx〕26号。

在转发式通知中经常会遇到转发的层次较多的情况这时标题中“关于”、“转发”、“通知”反复在一个标题内多次出现十分累赘让人读起来别扭理解起来困难。为使标题简练、流畅方便理解可采取以下方法处理。

1.省略法。一是省略发文机关名称。二是省略介词“关于”或文种“通知”。当原文标题中有“关于”一词时且文种为通知标题可拟为“转发原标题”。如《转发xxxx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办20xx2号。被转发的文件文种不是通知时还要加上通知。三是省略被转发文件联合发文机关名称只在正文里列出各个联合发文机关。如《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1号。

2.替代法。有的文件标题很长采用省略法拟制标题仍然很长可用发文字号作为新拟标题的事由以替代原文标题。如××监20xx6号倘若不如此替代省略拟制的标题就应是《转发监察部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强对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监察的通知的通知》。但用替代法拟制标题让人不容易一眼看出发文事由也可用发文字号加事由的办法来解决这一问题。如×政办发20xx41号既避免了冗长又标明了事由。

3.直转法。如果上级的文件到本单位时已经经过了三、四层转发这时可以直接转发初始发文单位文件不要间接层层转发。

4.简称法。在系统内部行文可使用规定的规范化简称。

二、正文怎么写无话可说怎么办正文基本上有以下二种写法一是不提具体要求的.写法。常见于党委、政府办公厅室转发部门的意见等写法上通常先表明态度提出转发原则要求。一般篇幅较简短。二是提出具体要求的写法。常见于下级机关职能部门转发上级机关职能部门的文件。一般开头直说转发事项即将某某文件转发给你们再对如何贯彻执行提出具体要求。可以对被转发文件阐述不够充分的加以补充、说明、深化也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上级的有关要求加以重申、强调并作出适当的安排。

很多同志转发文件时时感到无话可说总感觉上级文件对某项工作已经有比较明确的要求、部署按上级的要求执行就行了这是不对的。上级机关的文件讲的大多是一些原则性、规律性的东西不可能讲得很具体。

文件通知(篇5)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委、办、厅、局,各中央驻晋单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前已参保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xx〕51号)下发后,有关单位和职工以及经办机构就一些具体问题来文来电咨询,为进一步做好补缴工作,不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现就实施中的几个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51号文件第一条"中断缴费",既包括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也包括参保前应缴未缴。劳动年龄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参未参、应缴未缴企业职工,也可以按照51号文件补缴办法,办理参保补缴手续。

二、劳动合同制职工,补缴1986年10月至1991年12月期间费用的,按相应年份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后附)的60%为基数,单位按20%、个人按8%的比例并加收滞纳金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全省劳动合同制试行期间招用的城镇劳动合同制工人,招用之日至1986年9月,按视同缴费年限处理,不再补缴。

三、城镇企业的原固定工、城镇劳动合同制职工之外的其他用工,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前参加工作的,可从1995年1月起补缴;1995年1月后参加工作的,从本人参加工作之月起补缴。缴费年限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

四、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1998年7月之前从事个体工作或灵活就业的.,可从1998年7月起按补缴办法补缴;1998年7月之后的,按实际从事个体工作或灵活就业之月起补缴。但一次补缴的年限不得超过十年。

五、曾经为企业职工,现在以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的人员,如在企业工作期间中断缴费的,按企业职工补缴办法补齐欠费。灵活就业期间中断缴费,个人申请要求按补缴办法补缴的,可以受理补缴。

六、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单位已经按实际工资收入进行过扣缴,但没有缴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造成中断缴费的,如扣缴原始材料完备可查,也可按原实际工资收入补缴。

七、职工工作流动,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工作,在原单位造成的中断缴费,原则上按"谁欠费,谁补缴"处理。经协商同意的,也可以由现工作单位办理补缴。

八、按规定办理了补缴的人员,遇有跨省转移的,其1998年1月至20xx年12月期间的个人账户规模,调整为11%后,办理转移。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作,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各地要共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畅通参保补缴渠道,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妥善处理和解决问题,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应保尽保。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xx年11月12日

文件通知(篇6)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订调研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政法〔2011〕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公布施行以来,对建立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促进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产和财产安全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随着安全生产工作的日益深化,该法在施行中也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需通过修法加以解决。为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启动安全生产法的修订工作,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完成。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集思广益做好修法工作,现就安全生产法修订调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调研工作的方式

(一)各省局围绕调研的主要内容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辖区内基层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中遇到的问题及修法的建议。

(二)各省局对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提出修法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及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对各地上报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召开座谈会,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并进一步听取意见。

二、调研的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在整个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法律定位,如何进一步明确其与有关安全生产专门立法的关系。

(二)安全生产法确立的七项法律制度是否配套完整,现有制度需要进行哪些修改或完善,需要针对哪些重大问题设立新的法律制度。

(三)各级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应当承担哪些职责,如何强化和落实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

(四)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职责有哪些需要增减,如何通过修法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五)现行的安全监管体制存在哪些问题,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专项监管的职责如何明确,如何把握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的关系。

(六)当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如何通过修法来解决。

(七)当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队伍存在哪些问题,如何通过修法进一步推进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队伍建设。

(八)当前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设置及其中介行为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建立责、权、利相一致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如何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及其人员的监督管理。如何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作用。

(九)如何完善安全生产法律责任,需要增加哪些执法措施和手段,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十)本地区在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方面,有哪些好的经验和做法适宜在全国推广,并通过国家立法确定。

请各省局于8月30日前将修订安全生产法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文件通知(篇7)

各投标单位:

临武县20**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同益段)

临武县20**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南强段)[笔稿范文网 bijiAOgAO.com]

临武县2017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建设实施方案设计

以上三个项目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为20**年6月24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现将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年6月28日上午9:3 0(北京时间),其他内容不变。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年6月23日

转载请保留原文链接:http://www.j458.com/a/5632426.html,并在标注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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