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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校队工作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设置,健全完善护学高峰勤务机制,有效防范个人极端和各类涉校涉生案(事)件,切实保障学生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全市规范设置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20xx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通过在上学入校、放学离校等重点时段学校门口及校园周边布设专门力量开展巡逻防护、交通疏导、秩序维护、防范风险等措施,规范全市学校常态化设置“护学岗”,健全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机制。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参与“护学岗”,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最大限度发挥整体效能,全力做好校园及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20xx年7月底前,城市、城镇“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20xx年12月底前,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

二、组织机构

“护学岗”由辖区派出所牵头组织,落实责任民警,制定工作制度,完善以公安民警、交警为主导,警务辅助人员、学校保卫人员和教职员工以及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机制。在警力紧张的偏远乡镇和农村地区,辖区派出所要组织发动学校教职员工、保安员、学生家长、治安积极分子、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共同维护校园安全。对参与“护学岗”的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经常性开展培训,提高防护能力。

三、设置要求

(一)设置范围。根据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原则上“护学岗”设置地点在学校门口两侧50米以内,城市、城镇学校应当设置护学岗。在警力不足的偏远乡镇和农村地区,根据当地治安情况,组织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加强校园周边200米内巡逻守护和秩序维护工作。各地要综合考虑本地学校的地理位置、周边治安复杂程度、周边交通状况等实际,在上学入校、放学离校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科学合理设置“护学岗”辐射范围。

(二)装备配置。执勤警力应当按规定着装,携带勤务装备,保持警容严整。保安员应当规范着保安服装,佩带头盔、着防刺背心、持安全钢叉等防卫器械上岗。非制式着装人员由各学校配置统一袖标或背心等护学标识服饰,手持小旗子、指挥棒等便于维持秩序的物品上岗。交通秩序维护人员应着反光背心。

四、职责任务

(一)在学校上学、放学前做好准备工作,提前15分钟到岗到位。

(二)组织人员在校门口上岗值守,维护人员、车辆出入秩序。做好校门口出入人员身份核实,严格落实校门口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制度,防止寻衅滋事、社会闲杂或无关人员进入学校扰乱教学秩序,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做好校门口及周边安全巡查工作,发现与违法犯罪有关的可疑情况及时报警,对正在发生的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迅速使用防卫器械先期处置。

(四)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和必要的安全隔离设施。

(五)加强学校门口及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及时制止和举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注意引导学生有序、安全出入校园和过马路。

(六)对学校周边治安复杂区域以及中小学生、儿童上学入校、放学离校途经主要路段进行巡逻盘查,注意发现可疑人员、可疑车辆和可疑物品,及时有效处置,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现行涉校涉生案(事)件发生。

(七)护岗时段要注意与各方通力协作,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能够及时联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在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重要路段、上放学时段设立“护学岗”是学校进一步深化校园安全客观要求,要充分认识护学岗建设的重要意义,学校要及早谋划,快速推进,制作一牌一表一制度(标识牌、值班表、护学岗制度,参照附件),确保按时完成“护学岗”建设达标任务。

(二)加强协作,实现联动防控。各辖区派出所要结合校园周边实际情况,确定“护学岗”设置的区域和路段,明确“护学岗”人员职责分工,落实对各区域开展巡逻防控的责任,完善相关台帐,形成相互配合、整体联动、快速反应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整体效能。

(三)规范统一,建立工作台账。“护学岗”的标识,统一张贴在校园的门卫室,建立“护学岗”工作台账。各地接此通知后,请立即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并迅速传达到基层派出所,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未尽事宜,请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周薇,xxx;王东,xxx。市教育局法规科,罗洪,xx。

护校队工作方案 篇2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制,努力打造“平安校园”,为科学、迅速、有效地处置学校突发性安全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性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成立夹河镇中心小学护校队。

一、领导小组

组长:王太雄

副组长:王彩虹

成员:柯大华、柯贤武、欧治国、吴方友、王冰、刘传学

二、工作宗旨

成立护校队,以加强我校的安全防范工作为目的,保护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人身安全为宗旨,树立“质量立校、安全第一”意识,保证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三、领导小组职责

1、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教育全校师生自觉讲法、守法、尊重社会公德、增强法制观念。

2、宣传和发动师生作好防盗、防火、防爆、防暴、防灾害事故等防范工作提高师生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护校队成员都要热情关心学校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秩序,保护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敢于同扰乱学校教学秩序的人和事做斗争。

3、协同学校门卫管理校园周边环境,防止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防止不法分子侵入学校破坏捣乱。

4、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危害性玩具,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及时制止校园周围及校园内学生之间的打架斗欧事件及破坏校产事件,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5、搞好夜间治安巡逻,消除隐患,负责学校教学楼和宿舍楼的防盗工作,确保学校安全。

6、每周一到周五安排督促门卫和值周老师做好进出校门的安全检查工作,并要求值周教师负责住宿学生的午间、课外活动的活动安全以及中午、晚上学生的就寝安全。

7、对不法人员在校内外进行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迷信宣传或销售不健康刊物和其他非法出版物的要坚决制止。

8、依法办事,文明办事,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护校队工作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安全建设,结合上级通知精神,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护学岗建设实施方案》,在上学、放学时段设立执勤护学岗,切实维护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秩序,保证学生上学、放学安全。

一、工作目标

通过设立校园执勤护学岗,落实具体执勤人员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的安全保卫责任,进一步整肃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改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有效防止涉校涉生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学生的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护学岗人员组成:

护学岗参勤人员由洛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学校带班领导、校园保安、路队护送教师、各年级护学岗家长和少队部红领巾广播室组成。

(二)时间安排:各岗位人员在学生上学、放学前15分钟到岗到位。后附学校作息时间表。

(三)护学岗人员安排及职责任务:

1.洛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每天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在政协楼下路口、禹门巷口、西新街口设置管制点,对学校门口路段进行定时交通管制。严禁各种机动车辆、电动车行驶,清理学校周边占道停靠的各类车辆,保障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2.学校第一、四带班领导(第一带班领导为组织,负责检查护学岗值班情况)。每天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在学校校门口值班,组织指导学校护学岗参勤人员开展护学工作,做好督促、检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3.校园保安。上学和放学期间,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及时清理校门口滞留的家长等闲杂人员,保持学生进校、离校时段校门口畅通,确保学生有序出入校门,防止拥挤踩踏事件发生,防止已经进入校园的学生二翻身出校。值班时段携带器械,留意观察校门口人员,及时控制侵害学生的暴力事件,对在学校门前占道、滋事、取闹等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对不服从管理、危及校园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行为,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控制事态。门卫保安人员放学前15分钟,将校门口隔离栏放置到位,用警戒线隔离好校门口至东、西路队护送点通道。

4.路队护送教师。早、午放学,最后一节课教师要严格按照校园铃声语音提示放学。上课教师和班主任要在班干部的协助下组织学生有序下楼排队,并做好学生数的清点工作,防止个别学生滞留班内。若最后一节课上课教师为班主任的,本班另一位非班主任的语、数教师和班主任共同承担路队护送任务。两名护送教师要按照学校要求,分东、西路队护送学生安全有序到达指定位置,东边路队护送到淘八度商店门前,西边护送到好又多超市广场口,护送学生路队期间,护送教师要管理组织好路队,防止学生在路队中打闹和中途脱离路队,确保路队整齐有序。

5.各年级护学岗家长。各班推荐一名家长做为本年级护学岗成员。家长护学岗执勤时间:一年级家长:星期一、星期四早上学生上学(7:10—8:00),放学(10:40—11:30学生全部离校);二年级家长:星期二、星期五早上学生上学(7:10—8:00),放学(10:40—11:30学生全部离校);三年级家长:星期三、星期六早上学生上学(7:10—8:00),放学(10:40—11:30学生全部离校);四年级家长:星期一、星期四中午学生上学(1:10—2:00),放学(4:40—5:20一、二、三年级,5:40—5:50四、五、六年级学生全部离校)

五年级家长:星期二、星期五中午学生上学(1:10—2:00),放学(4:40—5:20一、二、三年级,5:40—5:50四、五、六年级学生全部离校);六年级家长:星期三、星期六中午学生上学(1:10—2:00);放学(4:40—5:20一、二、三年级,5:40—5:50四、五、六年级学生全部离校)

执勤人员应于学生(早、午)上学、放学前10分钟到达学校门卫处领取值班器械和“护学岗执勤”红袖笼并佩戴好,在校门口公路东、西两边,到岗到位值班。协助学校保安及时清理校门口滞留的家长等闲杂人员,对校门口道路上违规停放的车辆、电动车和占道经营的小商小贩进行清理,确保道路交通畅通,及时发现和化解安全隐患,消除影响学生安全的危险因素。值班结束后将器械和红袖笼交回门卫处。

6.少队部红领巾广播室。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开展安全教育,提示家长配合学校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体教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护学岗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紧密围绕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的工作要求,服从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好落实,切实维护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秩序。

(二)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学校带班领导要认真落实执勤带班领导负责制,做好督查和协调;门卫保安要认真履行本职工作,按照要求持械上岗,确保上学、放学时段校门口秩序良好。路队护送教师要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和要求,负责做好学生路队护送的管护工作。值周领导根据“护学岗”工作日程表做好工作安排、信息交流,工作记录等日常工作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利用周六例会,以通报形式对护学岗各项工作进行小结。 

(三)宣传发动,招募成员。各班通过各种途径、多种方式向广大学生及家长宣传“护学岗”的目的和意义,促使学生家长积极参与,支持学校校门口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 各班班主任要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面向学生家长招募志愿者。在招募志愿者时,应以原家委会成员为主和自愿报名为原则,以“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心为校园及周边治安服务”为志愿者录用时的必备条件。招收的爱心家长志愿者,要求身体健康,有时间保障,能胜任护学岗志愿服务工作;有爱心、有责任感,做事细心,热爱志愿服务行为。经各班主任核查合格后,由年级组统一填写“护学岗志愿服务活动推荐表”,由学校统一装订成册。各班要充分认清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开展对家长的宣传发动,切实提高家长对此项工作的思想认识,激发广大家长参与校园安防工作的热情和干劲。要根据“护学岗”专项工作整体要求,以强化校园安防为目的,确保“家长护学志愿服务队”工作顺利开展。

(四)做好教育,共同遵守。各班利用班级群、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教育工作。要求学生严格遵守作息时间,错峰按时上学,不提前来校,学生要根据居住地远近,合理安排来校时间,不准在大门口聚集。告知家长接送孩子配合学校护学岗工作,服从护学岗工作人员指挥。在学校门口50米以内不随意停放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接孩子按照东、西路队到指定点或指定点以外接孩子。

(五)岗前培训,健全制度。在招收护学岗家长志愿者资源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由安保处于周一早8点组织好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摘要)和处置各种突发性事件相关知识巡逻、护卫等相关勤务技能知识。结合我校本地实际,借鉴其他学校成功经验,及时制订工作章程、实施细则、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六)加强联动,表彰奖励。各班家委会、政教处具体做好家长志愿者的招募发动和实施工作;安保处做好“护学岗”组织机构的创建和岗前培训,值班标识、器械的配备工作;家长志愿者要做好签到和按时到岗值班工作,学校在落实“护学岗”活动各项任务和要求的基础上加强总结,对护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护送教师、保安、家长进行表彰。边实践边探索“护学岗”工作新模式、新举措,努力为广大学生营造一个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教育环境。 

护校队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宣传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为主线,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促进我园教育教学质量稳步发展。始终把全园师生的安危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二、主要工作:

1、制定幼儿园安全工作体系。开学初,利用各种会议,重申幼儿园的各项规定,宣布本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安全工作专门的负责人员,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做到人人有责任,并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2、加强对幼儿的安全知识教育,幼儿园将利用“家与园”、橱窗、黑板报等途径,对幼儿家长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特别是加强交通安全的重视,在接送幼儿时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谦让。平时各班级利用晨间谈话、教学活动、游戏活动,对幼儿进行浅显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患于未然。

3、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健康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召开食堂职工会议,对后勤人员加强卫生知识的培训。严格采购、储存、保管和消毒制度,严格实行生熟分开,定期检查各项设施的完好情况。组织教职工的健康体检,严格禁止传染病患者和传染病源携带者从事食堂服务工作。

4、加强对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灭火器材,经常检查电线路是否完好,电器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凡有安全隐患立即更换或纠正。

5、加强幼儿园安全队伍建设。要加强安全员的管理和教育,提供培训、学习机会。安全管理员要尽心尽责,经常组织和开展

幼儿园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对幼儿园有关活动中的安全问题实施监督。

6、加强园内安全检查和自我排查。为促进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开展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员要及时了解本园安全工作的现状,经常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决不掉以轻心。

安全工作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幼儿园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教育教学秩序,我们要把安全教育和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避免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以及全园师生生命和国家集体财产的安全。

护校队工作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有效防范涉校涉教涉生案事件发生势头,切实保障在校师生和幼儿的人身安全,全力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主线,牢固树立校园“安全第一”思想,将“平安校园”建设作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大田的重要组成部分,摆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整体布局中统筹谋划推进,落实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努力为广大学生健康成长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实现“三个严防”工作目标,即严防因学校幼儿园安防措施不到位引发暴力伤害在校(园)师生、儿童的恶性案件,严防因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不到位引发涉校(园)重大案事件,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的事件或重大舆情事件。

二、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健全完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第一责任人的校园安保责任制,落实校长(园长)、班主任、保卫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和考核考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控辍保学”机制,严格落实班主任家访考核制度,开展“千师访万家”活动,切实全面掌握学生家庭关系、社会关系等情况,落实“一生一档”机制,切实掌握学生基本情况,特别是问题学生,要会同公安、民政、乡镇、家庭做好动态管控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管理工作;各派出所要指导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分级分类明确安全责任人员,细化值班巡逻、安全检查、应急演练等工作方案,完善校园保卫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激励保障等机制。校园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将纳入全县校长、园长履职评价工作体系。

(二)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对安防力量较为薄弱的农村、民办校园,要聚焦薄弱环节对标对表补强安防措施。聚焦“封闭管理”,严格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管理,严防无关人员、危险物品进入校园;试点向社会开放体育场地的学校,要完善开放区域视频监控建设,加大安保力量投入,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要聚焦“人员管理”,各学校要建立教职员工、保安员身份信息核查和动态评估机制,对违法犯罪前科等不宜从事校内工作的人员,及时调离岗位;要定期组织开展保安队伍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各学校要加强安防信息化建设,依托公安大数据精准赋能,提供信息研判支撑,逐步在城区、乡镇、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推进“人脸识别”等智能感知前端建设,搭建“视频围栏”,年内力争实现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基本覆盖,打造智慧校园安防升级版。各派出所聚焦“技防应用”,定期开展“一键报警”联动测试,加强“护学岗”、“高峰勤务”机制建设。

(三)强化风险隐患管控。各派出所要深化校园安全专项整顿成果,对学校保卫力量、防护装备、安全防范设施、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应急处置机制等开展常态化检查,对安全隐患列名挂账、督促整改、盯办落实,对重大安全隐患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定时间、一盯到底;协同有关部门推进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校闹”联动整治等工作,把矛盾风险化解在萌芽阶段;健全完善涉校安全风险汇集梳理、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布安全风险提示,做好防范应对;要深化“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摸排校园周边刑满释放人员、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涉访滋事等风险人员,加强动态管控,并将发现掌握的生活失意、心理失衡、行为失常、扬言报复社会等高风险人员纳入视线,提请当地党委政府组织帮扶救助教育,严防造成现实危害;对“校闹”案事件要依法及时出警,维护学校秩序和师生人身财产权利。

(四)加强校园周边治理。各派出所要针对校园周边交通乱象、治安隐患、安全风险等突出问题,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开展联合整治。加大对校园周边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网吧、游戏厅、小商店、快捷酒店等重点场所清理整治,及时查处向学生销售香烟、问题食品、有害玩具等违规违法行为,严防有害影视剧内容向校园和学生渗透,坚决清除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色情、暴力等不良因素。交警大队、各派出所要优化警力配置,严格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优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强化警示标志标识设置,严查校园门口乱停放、乱调头、超速行驶、逆行、闯红灯、人行横道不让行人等影响学生人身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引导车辆和人员有序通行;要进一步健全公安民警、警务辅助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护学岗”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建立情况信息互通机制,全面掌握校园欺凌、伤害等涉校违法犯罪情况,着力构建“公安巡防点面结合、群防群治辅助护学”校园周边防控体系,把涉校涉生案(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有效促进校园平安建设。各派出所要将涉教涉校涉生案(事)件情况汇总上报县公安局通报教育部门,切实做好信息互通,合力共治。

(五)加强校园法治宣传。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快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丰富拓宽素材资源,坚持寓教于乐,注重生动性、趣味性、体验性,制作录播相关生命安全与预防违法犯罪题材的音视频资源,依托中小学网络云平台为学校有针对性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提供支撑;指导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督促学校配备心理健康教师,开足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加快心理辅导室建设,把学生心理健康作为衡量教育发展、办学治校和人才培养的重要指标,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各派出所要指导中小学校充分利用开学季、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禁毒日等有利时机,发挥综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开展反欺凌、反暴力、反拐卖、防诈骗、防交通伤害等法治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自身防护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对涉未成年、涉生违法犯罪不予处罚的,学校要积极探索建立特殊学生专门班,联合公安、民政、妇联、司法、乡镇、村(居)、家庭,开展法制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等管理培训,做好矫正教育工作。

(六)加强查处。各派出所对涉校涉生案件保持高度敏感警觉,要坚决斩断校外人员与校园在校生勾接链条,对涉校涉教涉生案件,要坚持案件提级侦办、挂牌督办、现场指导,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健全完善涉校案件分析研判和责任倒查工作机制,强化一案双查,既要对案件倒查,也要对有强制报告义务但没有进行报告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倒查,对案件侦办中发现的安防漏洞隐患,要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公安提示函,切实推动社会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案件发生;健全完善涉校案事件应急指挥、联动处置、舆论引导一体化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突发案事件,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严格落实“三同步”原则,严防形成诱导效应,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危害。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协同推进。各乡镇平安办、派出所、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对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政治、社会环境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危机意识,落实落细校园安保各项工作。按照省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要求,在“优、快、实”上下功夫,健全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及时会商研判,对涉及校园安全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主动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积极推动将校园安全重大事项纳入党政工程,着力推动解决影响校园安全的机制性、保障性问题。要总结校园智能安防工作经验做法,培育一批可复制的创新典型,构建并固化内外结合、整体防控、智慧助力的校园安全治理体系。

(二)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查问效。“护校安园”工作将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对安全隐患较多、安全事件频发的,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限期整改;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案事件的,将严肃倒查问责。

(三)聚焦突出问题,强化源头整治。各乡镇平安办、派出所、中小学幼儿园要在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健全完善涉校安全稳定风险预警处置机制,不断提升主动发现、主动防范风险能力水平。紧盯排查发现的突出隐患风险,加强部门配合,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发力、一抓到底、动态清零。紧盯校园周边顽瘴痼疾,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积极健康的校园及周边环境。

护校队工作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按照公安部、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各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为统领,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为载体,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推动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健全学校、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与处置等制度、机制,努力构建设施配套、制度完善、科学有效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切实防范各类涉校案件事故,为学生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

二、职责分工

市局治安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在加强“护学岗”建设,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深入推进“护校安园”行动等工作的同时,统筹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在安全教育机制建设、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建设、防控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刑侦部门深化“打拐”专项行动,对涉校涉生失踪、失联案事件,全力开展查找和侦查工作。信通部门指导监督学校及周边视频监控和报警装置等技防设施建设,尽快实现与公安机关联网。交警部门指导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管理,推行“护学岗”岗位承包和民警实名制管理,依法从严查处学校周边车辆超速行驶、闯红灯、人行横道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督促落实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优先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在有条件的学校门口探索设立“接送港湾”和“即停即走”通道。消防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消防知识进课堂、进军训活动,贯彻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落实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定期组织学校及周边消防安全检查。特巡警部门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将城市学校纳入网格化巡逻巡查,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及时发现并严格盘查校园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及时应对处置学校的报警求助。网安部门加强网吧的审批和管理,发现通过网络传播的欺凌或校园暴力事件,及时予以管控并通报相关部门。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从陕西省榆林米脂县伤害学生恶性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清醒认识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校园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会同教育部门对辖区学校进行全面的梳理排查,对内部保卫力量、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逐一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一挂账整改,盯办落实,严防存在死角盲区。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难点问题,要报告党委、政府协调解决并采取临时性防范措施,防止带病运转引发安全事件。

(二)加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动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指导、监督学校、幼儿园健全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分解安全工作责任,促进校园内部日常安全管理。按照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通知》(皖公办〔20xx〕106号)要求,推进校园视频监控、快速报警联网等安防系统及管理平台建设,年内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达标率要达到90%以上,今年城市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和紧急报警装置要全部接入公安机关监控或报警平台。健全门卫、巡查、隐患排查等安全管理制度,严把校门安全关,防止无关人员和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三)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预警机制。根据省厅《内保重点单位分级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分级分类管理,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分析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加大对高风险单位、区域、人群的管控。强化涉校矛盾纠纷摸排化解,加强对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人员、曾因涉校违法犯罪活动被打击处理人员等各类重点人员的滚动排查,逐一登记造册、落实管控措施,严防漏管失控形成现实危害。落实警校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协作,及时掌握、快速处理涉及校园安全的问题。

(四)探索建立校园周边安全区域制度。积极配合综治部门,及时整治校园周边治安乱点,依法取缔学校及周边违规开设的娱乐场所、非法经营的商业摊点,坚决查处非法销售管制刀具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收缴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类非法出版物,铲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探索实行学生安全区域制度。指导群防群治力量协助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协助处置各类涉校突发事件。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将城市学校纳入网格化巡逻,针对上下学等重点时段,提高巡逻密度和频次,强化显性用警,及时发现、处置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推动乡镇农村校园逐步完善物防设施。

(五)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全面统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保护和校园安全工作,加强部门和警种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深入摸排各类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侵入校园扰乱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重大线索,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直接侦办。对涉校在逃犯罪嫌疑人上网追逃,并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民警,限期缉拿归案。建立校园周边治安形势研判预警机制,对一段时间集中出现的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和团伙,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防止发展蔓延。

(六)建立学生欺凌治理机制。按照《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有关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配合做好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对情节比较恶劣的施暴学生实施训诫,协助开展警示教育;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宽严相济地做好对施暴学生的教育矫治工作;对校外人员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七)强化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平安校园行”主题宣传活动,按要求印发、张贴宣传海报和安全手册,充分发挥法制辅导员作用,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结合学校、学生实际情况,分阶段加强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为、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时间安排

“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中旬)。各地根据实际,成立组织、细化方案,迅速启动各项工作。及时报告党委、政府,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

第二阶段:集中攻坚(5月中旬-12月中旬)。开展摸底排查,掌握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状态和周边治安状况。按照要求,对照标准,扎实推进,确保每项工作逐一落地、逐项落实。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12月中旬-20xx年1月)。各地成立检查验收工作组,对各地学校、幼儿园达标情况逐一验收。市局“护校安园”领导小组进行抽查,迎接省“护校安园”领导小组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护校安园”工作作为维护公共安全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促进工作落实。

(二)加大保障力度。各地要将《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平安校园行”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20xx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中具体的任务指标进行分解,配强校园安全工作力量,指定专人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对影响校园安全的重难点问题,及时提请党委、政府协调解决。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加大校园安全检查力度,结合学校开学、暑假、大型活动等时机,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及时整改隐患问题。对校园安防设施建设阶段性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保证年底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市局组织人员每季度对各地“护校安园”专项工作开展抽查并通报。

市局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名单于5月10日前、月工作情况于每月2日前报治安支队。

各地于每月2日前报送上月工作情况及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发生的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要随时上报。20xx年12月10前,各地公安机关牵头汇总综治和教育部门工作,向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报送工作总结,并抄报各地综治办和教育局。

护校队工作方案 篇7

**镇中心初中“爱心护学”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促发展”的工作目标,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开展“爱心护学”行动的安排部署,动员和组织广大家长实践“奉献、友爱、互助、平安、和谐”的宗旨,基于良知、信念、责任,不为物质报酬,本着自愿参与、守时爱岗、尽职尽责、乐于奉献的原则,积极参与“爱心护学”志愿行动,共同筑牢学生平安健康成长的安全防护网,确保校园稳定、师生平安。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爱心护学”志愿行动,发动和组织爱心家长,在学生入校离校高峰期,以规范家长接送秩序、护导学生进入绿色通道、疏导交通、整治家长乱停车为重点,努力改善学校周边的交通安全状况,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的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切实解决学校门前道路交通拥堵,保障学生出入安全。

三、具体实施方案

(一)宣传招募

1.召开全体班主任会议,传达上级关于开展“爱心护学”行动的会议精神及我校实施方案。使广大班主任充分认识爱心护学行动的重要意义。各班召开主题班会安排部署,根据家长的实际情况,倡导学生动员家长积极报名参与“爱心护学行动”,招募爱心家长。

2.各班还可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阐明本次活动的目的及意义,让广大学生家长认识到本次活动是涉及到家长、学生、学校及社会的一件大好事,鼓励家长以自愿报名的形式成为“爱心护学”志愿者,再通过家长带动家长,使多数家长积极加入到志愿者行列。

(二)活动实施

1.对各班的报名情况及时进行汇总,确定“爱心护学志愿者”名单。

2.举行爱心护学行动启动仪式,邀请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对报名家长进行交通安全专业和护学技能培训,明确要求及岗位职责,提高志愿者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的能力。

3.在广泛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家长的实际情况制定爱心护学行动值日轮流表(一般安排一年级家长周一值日、二年级家长周二值日、三年级家长周三值日、四年级家长周四值日、五年级家长周五值日),确定每位家长执勤的任务、上岗时间及地点。

4.家长值日期间,由值勤班的班主任先期到达门卫值班室,迎接志愿者的到来,并发放执勤物品(反光背心、安全帽、指挥旗、哨子、袖标等),值班时佩戴整齐,充分发挥其作用。

5.放学时段,志愿者先期到岗,劝导家长按规定停车、文明停车。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岗的,要提前向班主任请假,以便及时调整,避免出现空岗现象。

6.学校规定:中心初中门口文化路北侧为学生上下学时的绿色通道,一律不准停放任何车辆。学生上下学时分东西两队,要求家长接送学生时,由学校门口向东行的家长将车停放在距离学校大门口以东30米学校划定的接送点以东,文化路南侧(车头可稍偏向前行方向,按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车、汽车等靠边有序停放,切忌拥堵在接送点处);由学校门口向西

行的家长将车停放距离学校大门口以西30米学校划定的接送点以西,文化路南侧。如果您到学校处理学生事务,车辆一律停放在文化路南侧,不准停放在学校门口等学生绿色通道处。如果到学校处理学生事务,车辆一律停放在文化路南侧,不准停放在学校门口等学生绿色通道处。

7.东西两个接送点各安排2名志愿者,在学生上下学时,1名志愿者护导学生按绿色通道通行,禁止车辆进入学生绿色通道,妨碍学生通行;1名志愿者疏导交通,避免机动车随意调头,造成交通拥堵。

8.执勤完毕,将执勤用具送还学校门卫室。由门卫人员妥善保管,再次值班时再到门卫室领取。

9.所有值班人员要发扬尽职尽责,乐于奉献的精神,认真负责,耐心执勤。在执勤过程中遇到突发情况而无法处理时,要及时向当天带班领导汇报,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由学校上报有关部门依理依法进行处理。

10.建立“爱心护学志愿者”长效管理机制。对活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进行总结,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工作实效。定期组织家长志愿者进课堂,配合班主任上好交通安全教育课,倡导文明交通。

(三)奖惩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爱心护学”志愿者的工作,充分调动爱心护学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根据“爱心护学”行动特点和工作需要,特制定“爱心护学”志愿者考核奖励办法。

1.按时到岗执勤,每次计10分。

2.按规定佩带值勤标志,该项总分为10分。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爱心志愿者的作用,积极劝导家长文明停车、按规定接送学生,劝阻违规占用学生绿色通道,认真护导学生按绿色通道通行,协助学校看护家长迟接的学生,计50分。

4.积极为学校保卫工作献计献策,所提建议被采纳者,每次加5分。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每次加5分。

6.志愿者考核由少先队具体负责,考核成绩按一定分值计入班级量化考核。

学校对爱心护学志愿者执勤情况每学期一总结,对表现优秀的“爱心护学”志愿者及学生进行奖励。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将“爱心护学”行动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将“爱心护学”行动落到实处。

2013年6月9日

护校队工作方案 篇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1月底,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针对校园安全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整合各方面力量和现有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校园安全风险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违法犯罪打击处理、警校联动机制、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等6项工作措施,建立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切实保护在校师生人身安全,坚决防止发生有影响的校园重大案事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指导、监督学校、幼儿园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实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负责制,加强校园日常安全管理。一要健全完善校园安全制度。要建立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带入校园。二要加强校园内部保卫力量建设。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规定数量的专职门卫和保安员,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按规定配备专职保安员和宿舍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三要推进技防设施建设。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国家标准要求,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建设,做到公共区域无死角。城市校园达标率要达到80%以上。四要全面推进校园物防建设。按照《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要求,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乡镇农村校园要逐步完善围墙等物防设施,实行封闭管理。

(二)强化校园安全风险排查整改。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风险排查预警机制,定期汇总、分析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逐一确定整改措施和时限。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指导校园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要加强与公安、综治、工商、城管等部门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全面清查校园周边治安乱点。公安机关要强化涉校矛盾纠纷摸排化解,摸清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等各类重点人员底数,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工作。

(三)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要将城市学校纳入网格化巡逻巡查,及时发现并严格盘查校园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及时应对处置学校的报警求助。反恐防暴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要在上下学高峰勤务时段,派出足够的警力重点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守护巡控。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园突发事件。乡镇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

(四)强化涉校违法犯罪打击处理。公安机关要深入摸排各类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侵入校园扰乱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重大线索,省市公安机关要挂牌督办或成立专案组直接侦办。对涉校在逃犯罪嫌疑人要依照有关规定上网追逃,尽快缉拿归案。对可能是系列或流窜犯罪的案件,要报请上级公安机关并案侦查,全力突破。要建立校园周边治安形势研判预警机制,对一段时间集中出现的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和团伙,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防止发展蔓延。

(五)强化警校联动机制。各级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和学校幼儿园要在信息沟通、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协作,健全联动机制。一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情况信息、线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提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和应急反应能力。三要依托校园警务室密切与学校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警务室民警或担任法制辅导员民警对有不良行为、欺凌、暴力行为学生实施训诫教育制度。

(六)强化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要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教育中要适当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为、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等内容,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公安民警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的作用,根据学生群体和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综合施策。各级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成立“护校安园”联席会议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各司其职、联动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针对问题,分类解决。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地方、区域以及不同层次类型学校、幼儿园的特点、需求,有针对性地构建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特别是对影响校园安全的重难点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逐一落实解决。

(三)立足长效,完善机制。要突出制度建设,强化顶层设计,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地方、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各级公安机关和综治、教育部门要将校园安全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和综治考评体系,加强对各项安全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地方和人员进行联合通报表彰;对行动迟缓、安全隐患较多、安全事件频发的地方,要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依法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并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各地要于每月5日前报送专项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到上月的工作情况及工作成效数据,发生的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要随时上报。有关阶段性工作情况和总结报告,要分别于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结束前上报。

护校队工作方案 篇9

我校在读学生1050人,上学、放学时段接送学生的家长及附近小商贩占据了校门两侧。学校有门卫、保安、值周领导维持秩序及学生安全,但家长车辆停放及家长仍得不到有效地管理。接送学生的家长车辆和摩托随意掉头,时常出现道路堵塞。致使接送学生的时间长,交通受堵、安全隐患不容乐观。为进一步维护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学生上学、放学期间交通安全,创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幸福校园”,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氛围,确保学生安全,在学校保安和老师值日的基础上,增加家长义工在早晚上学、放学时段到岗到位,疏导和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学生出入学校的安全,特拟定以下具体措施。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家长满意为根本目标,通过创新校园管理工作,着力解决学生上学、放学期间校园秩序混乱、交通拥堵突出等问题,切保学生出行安全。

二、具体措施

1、成立“护学岗”领导机构

组长:兰奇夫 彭新

成员:彭永富、唐水利、何瑞霖、陶庆汉、王珍、陶潜以及各班家委会主任 和各班班主任

2、制定领导班子、班主任、家长义工等值日管理制度,要求做到学生上学和放学到岗到位,疏导和维护校门口秩序,确保学生出入学校与在校的安全。

3、根据现状,在围内变压器处和围内面条厂两处设立家长护学岗,学校校门口路段在上放学时段禁止通行,所有车辆都往左边通往老街的道路绕行。

4、每天护岗时间分上午上学和下午两个放学时段。每天安排四个家长义工值日,家长义工统一着装,手执交通指挥旗帜站岗。

5、学校做好“护学岗”的宣传工作,向学生以及学生家长进行充分的宣传教育。

6、严格检查督导。学校领导要加强“护学岗”工作情况的检查督促,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护学岗”管理力量到岗管事,确保“护学岗”取得实效,真正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

7、护学岗站岗时间安排:

上午上学7:30——8:20

下午放学14:50——15:10;放学15:50——16:10

8、值日班级安排

第7周:40班第8周:41班第9周:42班第10周:43班第11周:44班

第12周:45班第13周:46班第14周:47班第15周:48班第16周:49班

第17周:50班第18周:51班第19周:52班第20周:53班

9、值日地点安排:

一号岗位:围内变压器附近路口。二号岗位:围内面条厂附近路口。

10、值日内容:

禁止车辆和摩托进入学校路段,确保学生安全。

护校队工作方案 篇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省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切实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按照省公安厅、综治办、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综治办、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护校安园”行动。为确保全市“护校安园”行动的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务目标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组织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隐患整改、化解纠纷、重点防控、打击犯罪、责任追究”等工作措施,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做到人员不减、力度不减、声势不减,切实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案事件,确保全市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一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要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和《福建省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落实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工作措施。要建立完善外来人员、车辆入校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流入校园。二要落实校园安全保卫力量。校园要按规定成立安全保卫机构,确定安全保卫机构负责人和专职或兼职安保人员,要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规定,根据学校师生数和寄宿生数配足保安员,按《规范》规定配全安全叉、长短橡胶棒、催泪喷雾器等安全防护装备器械。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增配专职保安员和生活管理教师,24小时值班值守。三要落实安防设施建设。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国家标准要求,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建设。城市校园达标率要达到80%以上。要按照国家《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要求,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乡镇农村校园要落实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实行封闭管理。四要落实安全法制教育。公安、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师生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的公安民警要定期入校开展对师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和指导应急演练。

(二)强化排查稳控,清除校园安全隐患。一要深入排查隐患。要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排查、汇总、分析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确定整改措施和时限。今年重大活动举办前,各地务必组织开展滚动式、拉网式的校园安全大检查,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改,全力堵塞安全漏洞。市里将适时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二要提前预警风险。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风险排查预警机制,制定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指导校园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三要稳控重点人员。要强化涉校矛盾纠纷的摸排化解,摸清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等各类重点人员底数,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工作,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

(三)强化巡逻防控,构筑校园安全屏障。一要落实巡防守护。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反恐防暴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要在上下学高峰勤务时段,派出足够的警力重点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守护巡控。要定期排查学校门口及附近交通路口交通安全防护措施、警示标志标识,有效提高设置率和规范率。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形迹可疑的人员、车辆的检查盘查,对携带管制刀具或欲滋事等违法嫌疑人员,及时带离现场进行查处。二要加强群防群治。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园突发事件。乡镇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三要开展周边整治。教育部门要加强与公安、综治、工商、城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全面清查校园周边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护校安园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江志勇任组长,市综治办副主任吴忠、市教育局副局长吴礼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地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部署推动,全力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公安机关和综治、教育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联合督导,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共同研商落实整改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三)着眼长远,完善机制。要坚持打一仗进一步,把集中行动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推广地方、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根据本系统相关考核评估标准,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并通过考评通报等措施,倒逼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地方,要通过各种形式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工作落后的,要予以通报批评,落实责任到人,限期扭转局面。市“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专项办”)将定期收集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成效明显、成功防范和有效处置涉校涉生案事件的地区、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发生恶性涉校涉生案件不报、瞒报、迟报和处置不力的,予以全市通报。

行动期间,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汇总情况,于每月25日前将上月工作情况及工作情况统计表(附后)上报市专项办,遇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随时上报。行动阶段性总结和工作总结分别于2017年6月25日和2018年1月25日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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