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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句子

本文提供了关于“初二与相伴的日子作文”的内容,请您仔细阅读。写作是一段美好而难忘的时光,它能够帮助我们持久地掌握和发展自己的技能和知识。为了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我们需要积累更多优秀的素材。

初二与相伴的日子作文(篇1)

无论什么人,无论做什么事,都不是生来就能做好的,这就需要我们在遇到困难时努力坚持,不放弃。你的生活中,想必也有过类似的体验吧?在遇到挫折时,你如何战胜自己,鼓起前行的勇气?

音乐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最想做的一件事就是学习音乐。

从记事起,爷爷经常把我搂在怀里给我唱戏听,所以我从小就喜欢音乐。

爷爷喜欢拉京胡,奶奶不会唱,所以他就教我唱,我学得也很快,没多久我就可以在家人面前演唱了。妈妈也因此发现了我有音乐的天分。

小学三年级时,妈妈无意间的一句话,把我领上了音乐之路。妈妈说:“领你

学二胡去吧?”“好啊,好啊!”我有些好奇地说。

终于,不久后的一天,我怀着兴奋的心情走进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找一个位置坐下,四周都是陌生的面孔。“现在开始上课,”老师说,“第一次课,同学们先互相自我介绍一下……”很快第一堂就结束了,老师布置了作业,我和妈妈愉快地回家了。

回到家,我早已把练二胡的事抛在脑后,妈妈就在一旁不断地叨叨,最后我我只好乖乖地去练。可是每次晚饭后看到楼下的小伙伴在尽情地玩耍时,我都会感到委屈:为什么他们可以无忧无虑地玩耍?为什么我要闷在这里练二胡?要不就算了吧,出去玩玩再说吧。在这样的不情愿中,我拉出的曲子可想而知。妈妈似乎听出了我的心思,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儿子,既然已经选择就不能放弃,牺牲一点玩耍的时间算得了什么?当有一天你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时,就会觉得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

于是,在妈妈的“软硬兼施”下,我渐渐安下心来练习了。令我没想到的是,当我静下心来练习的时候,突然发现原来拉二胡竟然这么有趣。那一刻,我的内心无比的快乐,因为我终于战胜了自己,有了前行的信心和勇气。以后的日子里,我越来越喜欢练二胡了。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我最终拿到了十级证书。

要想懂音乐,光会拉二胡不行啊,还得会点别的。所以我又开始学声乐和钢琴了。

学声乐当然是件快乐的事儿,因为它不像二胡那样需要每天反复练习。我在老师所教的学生里创了一个记录,那就是我是唯一一个上了六节课就过了七级的学生。成绩下来的时候,老师说:“小子,行啊,有点音乐天分啊。”老师这句话,让我心里美滋滋的。先天的音乐天分固然起了一定作用,但我自己知道,每天晚上和周末的苦练,才是取得好成绩的关键。

音乐不只给我的生活带来了乐趣,同时也让我有机会在学校的一些活动中崭露头脚。音乐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限美好,我会一直练下去,让音乐因为我的参与而多一份精彩。

成长,是伴随每个人生命历程的一个动态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有阳光雨露呵护,也有寒风霜雪相伴,这些都是人生的财富。幸福美好的生活让我们享受甜蜜,懂得了珍惜;苦难艰辛的处境让我们磨练心志,实现了超越。在经历与体验中,我们慢慢成长,日渐由幼稚走向成熟。

初二与相伴的日子作文(篇2)

朋友,对于每个人来说是多么重要啊!与朋友相伴的日子,我感到很快乐,也很温暖。

你对我来说就是那冬日的.暖阳。那次比赛,艳阳高照,万里无云,在裁判的哨声下,双方中锋挑球,明明是我方中锋挑到的球却让敌方前锋抢了去!敌方前锋如猛虎下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率先向我方篮框投去,率先进球……

被敌人一次次的突破,我方球员渐渐失去信心,已无心再战。这时,我看见了上正在体育课的你也来观战了,你发现我败了说:“没事的,以后我可以帮你!”从你那坚定的眼神中,我渐渐找回了心。“好。”我用同样坚定的眼神回应了你。

就这样,我与你共同训练,风雨无阻。你教我怎么投篮才会中,怎么摆脱敌方的进攻……

我的球技在一天天提升,在第二次的比赛中,我的汗水与泪水没有白费,我灵活运用你教给我的技巧,我们队连进四球,无人能防。你在一旁看着我,脸上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那种眼神让我知道什么了才是真正的朋友。我与你的友情是一种缓慢生长的植物,卷须早已悄悄扎入了我们的心里。

你对我的帮助是别的朋友永远无法超越的,你让我喜欢上了篮球,并且爱上了篮球,是篮球给了我快乐,并且用它交到了许多新朋友。

你如同快乐日子里的一把吉他,尽情地为我弹奏着生活的愉悦。你如失败苦闷日子中的一盏照明灯,默默地为我驱赶了心灵的阴霾。你,是我真正的朋友。

初二与相伴的日子作文(篇3)

张开双臂,一摇一晃地走在狭窄的乡间小径上,十里西畴熟稻香,槿花篱落竹丝长,垂垂山果挂青黄。身旁的蚂蚁在感叹我的巨大,蝴蝶在花丛中跳起了华尔兹;那些可爱的小东西蜜蜂一头栽进了油菜田里,肆意地吸吮着芳香,悦耳的蝉呜同远方翻腾的海浪交织在一起。我还是忘不了,忘不了那段与故乡相伴的日子。

我忘不了故乡的菜园。那儿是我儿时玩耍的天地。那时的我胆小怕生,总喜欢一个人待在爷爷的菜园里,尽兴地玩上一整天。有时帮园子里的菜松松土、浇浇水,蹲在地上看蚂蚁们有序地搬家,去田里捉捉蝴蝶。有一次,爷爷不知从哪儿弄来了几粒花种,说是让我种着玩。我把它们撒在园子旁,于是我每天的任务从玩变成了看护种子长大,心里燃起如此热切的期盼。

种子开花了,开在热烈的阳光下,向阳而生,同它的名字一样向日葵。小小的我激动得眼里亮晶晶的,望着一株像士兵一样挺立的花儿,心中也埋下一颗叫作向日葵的种子,向阳而生,要永远走在阳光下。

我忘不了故乡的灶台。那只用几块砖就搭建起来的,那炉里四季都燃着温暖热烈光芒的灶台,寄托着爷爷奶奶对我深沉的爱。午休醒来,那一小张木桌子上总会摆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上面撒上翠绿的葱花,只用盐和酱油调制的汤底,让我格外亲切。暖洋洋的阳光照射在我身上,惬意得让我霎时间分不清梦境与现实。

一碗面还没下肚,厨房里又传来了桂花飘香,我猜又是奶奶在做桂花凉粉了。这时,一群孩子涌入家门,那午后的惬意被这群孩子风风火火地赶走了,只留下夏日的炎热与孩子们如火般的热情。奶奶!奶奶你做的凉粉给我们一点吧!有时奶奶想逗逗他们便说没有,年纪小的孩子就会失落地离开,大点儿的便拉着奶奶的手可怜兮兮地撒撒娇,奶奶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先拉住小的,再摸摸大的头,各盛了一勺给他们。我见状也学着嗲声嗲气地说:奶奶我的呢?我也想吃。奶奶哈哈大笑起来:你这么大人了,和人家小孩子争啥?

我忘不了故乡的那片海。大海就是我的第二个母亲。它哺育了岛上的人们,给予他们生存之所需,满足了他们的衣食住行。我的根已经扎在故乡,海与我有着千缕的关系,从那远方传来海浪声、海风声,不知治愈过多少次心灰意冷、怒气冲冲的我。

那段与故乡相伴的日子已经刻骨铭心。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爱这儿的一砖一瓦,爱这儿朴实憨厚的人们,爱属于故乡的一切!

初二与相伴的日子作文(篇4)

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

书籍在现代人口中总是不可或缺的。然而,书是什么样的呢?书会变魔术吗?书会说话吗?书有什么用?

书,一本正方形的书。很普通,没什么特别的!

书就像一个精灵,无时无刻不在释放着魔力,深深地吸引着人们。它能丰富我们的灵魂,浸透我们的精神!

书就像老师。它教会了我如何做人,如何回报父母,如何分辨是非。带我走遍中国,深入了解中国母亲的历史。

一天中的每一分每一秒,书都与我擦肩而过。

我激动的时候,是书告诉我要学会和亲朋好友分享快乐。当我崩溃的时候,是书告诉我要学会分散自己的注意力,让自己不那么痛苦。当我感到压力很大的时候,是这本书告诉我要学会把压力变成动力,勇往直前!

有书的时候感觉很充实,很快乐。读书也是一种高享受!

有书的时候感觉很温暖很幸福。读书也是高雅品味之一!

“蜀山有苦干之路,学海无涯。”。“一本书读一百遍,就能看出它本身的意义”。"书仍然是药,但是读好书可以治愈傻瓜."“读书破万卷,写书如神。”。“书自有金屋,书自有颜如玉”.

哦!书,我的生活因为你而精彩!

初二与相伴的日子作文(篇5)

从我读书开始,书就一直伴随着我。从生动有趣的绘本到充满字母的语音书,厚厚的童话(对当时的我来说)是我童年最后的朋友。

长大后,四篇著名的、世界著名的文章逐渐占据了我的书架,取代了那些儿时的玩伴,占据了图书馆的榜首。

看着三国战争的烈焰,经历了红楼梦中的萧瑟世界,细细品评了西游记中的各种奇景,惊叹水浒百将的勇猛凶残。四大名著各有特色,让我叹为观止,放不下。

每次读一本书,总会想起,仿佛进入了书的世界。就在前苏联,我体会到了保罗科恰金的钢铁意志,很快就卷进了《王子的复仇》里的世仇。只有鹦鹉螺号冒险在海底探索秘密,并很快跟随可笑的唐吉诃德进行他所谓的骑士之旅。这种感觉难以形容。

进入初中后,我渐渐喜欢上了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在书中,我的脑海里深深地刻着刀剑,高深莫测的武术和不同性格的英雄。飞雪射天上白鹿,笑书神人倚碧苑。这是金老先生作品的总结,也是金迷的14字座右铭。大家都知道。神奇与神奇的结合是我心中最喜欢的。

鲁迅,著名作家。读高一的时候,我也悄悄进入了我的书的世界。阿q、孔乙己、祥林嫂等鲜活的人物闪现在我眼前,尤其是独特的鲁风格,让我拍案叫绝。深刻,是鲁迅文章的代名词。

好好读书,好好读书。翻开书总是有益的,合上书却索然无味。有书的日子充实,有书的日子快乐。没有书是空的,但是丢了书是难过的。书,陪我度过每一天每一夜。

初二与相伴的日子作文(篇6)

从我读书开始,书就一直伴随着我。从生动有趣的绘本到充满字母的语音书,厚厚的童话(对当时的我来说)是我童年最后的朋友。

长大后,四大古典小说和世界名著逐渐占据了我的书架,取代了那些儿时的玩伴,在书村里独占鳌头。

看着三国战争的烈焰,经历了红楼梦中的萧瑟世界,细细品评了西游记中的各种奇景,惊叹水浒百将的勇猛凶残。四大古典小说的独特之处让我惊叹不已,无法放下。

每次读一本书,总会想起,仿佛进入了书的世界。就在前苏联,我体会到了保罗科恰金的钢铁意志,很快就卷入了王子复仇中的世仇。只有鹦鹉螺号冒险在海底探索秘密,并很快跟随可笑的唐吉诃德进行他所谓的骑士之旅。这种感觉难以形容。

进入初中后,我渐渐喜欢上了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在书中,我的脑海里深深地刻着刀剑,高深莫测的武术和不同性格的英雄。飞雪射天上白鹿,笑书神人倚碧苑。这是金老先生作品的总结,也是金迷的14字座右铭。大家都知道。神奇与神奇的结合是我心中最喜欢的。

鲁迅,著名作家。读高一的时候,我也悄悄进入了我的书的世界。阿q、孔乙己、祥林嫂等鲜活的人物闪现在我眼前,尤其是独特的鲁风格,让我拍案叫绝。深刻,是鲁迅文章的代名词。

好好读书,好好读书。翻开书总是有益的,合上书却索然无味。有书的日子充实,有书的日子快乐。没有书是空的,但是丢了书是难过的。书,陪我度过每一天每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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