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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句子

励志的句子小编为大家精选了一篇极其实用的“越回味越有味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作文写作是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任务,通过写作可以更深刻地了解自己。在动手写作之前,我们务必认真审题,搞清楚题目的含义。如果您觉得这篇文章不错,记得分享给身边朋友哦!

越回味越有味作文 篇1

每个人都有一件事,一个物品令自己回味无穷。令我回味的不是一件事,一个物品,而是一个季节---春天。

春回大地之时,也就是百花盛开之时。一切都显得生机勃勃,十分耀眼。春天里,世间万物都从冬天寒冷的环境中苏醒过来。欣欣然睁开了眼睛,窗外阳光明媚,春暖花开。

就像朱自清的《春》里说的:世间万物都是新的。一点都不假,人和植物、动物经过了一个冬天的寒冷与磨练后,早已疲惫不堪,而春天一到,世间万物仿佛又充满了生机,各种动物苏醒,迎接新的一年;而各种植物也竞相开放,在明媚的春光中展现自己婀娜的身姿。而人也抖擞抖擞精神迎接新的生活,无论老人、小孩、青年。

春天是万物生长的季节,春天是百花绽放的季节,春天是世间万物展现蓬勃生机的季节;春天也是摆脱寒冷,迎接新生活的季节。我回忆春天的滋味,那是生命的滋味,那是成长的滋味,那是人们对新的一年盼望的滋味。

春天,令人越回味越有味。

越回味越有味作文 篇2

五月里的一天,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清香,沁人心脾,令人感到十分舒服,枝头缀满了一串串洁白如玉的槐花。

我好比笼中鸟有翅难展;我好比浅水龙被困沙滩;我好比弹打雁失群飞散;我好比离山虎落在平川!一阵洪亮的歌声如一道闪电打破寂静,我循着歌声走去。果然,外公又坐在堂屋里看着《四郎探母》这部他最爱的老片,还时不时唱上几句。

外公爱戏剧,昆曲,黄梅戏,越剧等他都爱,但他最爱的还是京剧。他经常在家里唱京剧。可是在我年幼时,我并不理解外公唱的京剧,甚至觉得这很无聊。一天,外婆拿着一块布正擦拭着外公那些碟片。只见她仔细拿起一盒碟片端详了片刻,历经沧桑的脸上露出了淡淡的笑。我见此情景,立刻跑过去,问:外婆,为什么外公这么喜欢听京剧?

外婆把视线缓缓地从碟片上移开,说:因为他的妈妈也喜欢听啊!

啊?外公的妈妈?她是个怎样的人啊?我睁大眼睛,好奇地问。

她是一个国营企业的老会计,十分和蔼。她很伟大,生了8个孩子呢!但是,3个都在小时候因病去世了。外婆顿了顿,后来你老外公去世了,她孤单地生活了3年,也走了。那个时候她生了重病,而你外公不知道,也没见上最后一面。她去世前住在老家的一个偏僻的院落,凄凄惨惨这时,她眼角似乎泛起了泪花,声音也哽咽了,便没有再说下去。

那是多么辛酸的回忆啊!就是杨四郎与老母相隔甚远,无法相见。

我渐渐听出了外公歌声中的味儿。

思老母不由儿肝肠痛断;想老娘不由人珠泪不干歌声再次响起,外公摇头晃脑地应和着音乐,一切都像平常一样,只不过在他的歌声中,我又听出了几分凄楚。

槐花依旧盛开着,花雨满天飞扬,我回味着这歌声,感觉这满地的如雪的槐花,似乎写满了哀婉、悲戚的味

越回味越有味作文 篇3

宋一程

暑假里,我阅读了《追风筝的人》一书,这部值得瞩目的小说令我回味无穷。

这本书讲述阿富汗少年阿米尔与父亲仆人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这是一本睿智而引人深思的小说,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仅仅是用那细腻的文字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令我震撼。

细细回味这本书,哈桑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他善良、忠诚,为了阿米尔,他愿意做千千万万的事情,他将阿米尔视为人生中最重要的人,犹如对母亲一样依赖。“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忠诚誓言。在哈桑身上,我看到了人性最善良的一面,他虽是奴仆,但勤劳勇敢,忠诚正直。最让我感动的是阿米尔陷害了哈桑,他洞悉一切,然而还是再次救了阿米尔。作者用第一人称的角度,将故事讲得惟妙惟肖。

开学之后,我再次阅读了这部小说,对书名中的“风筝”有了更深的理解。

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住着一只风筝,一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也可以代表善良、真诚。追风筝的人表面指哈桑在之中为阿米尔追风筝,也将最后阿米尔为哈桑追逐象征正直、勇敢、善良、忠诚的风筝。风筝是这本书的灵魂,它蕴含着深刻的含义。

合上书,看着封面上夕阳下的风筝渐渐飞向远方……这本书真是越回味越有味。

越回味越有味作文 篇4

汤丰鸣

足球,我最喜欢的运动。每次体育课做完热身运动后,便和几位男生一起冲向足球场。我的球技虽算不上是数一数二,但也不会太差。

如果我不条件反射,手球的话,那更厉害。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每次踢球时我这个“球手”,总被撇在一边或被拉去凑人数。

这周五,我们班和三班打比赛,我照例被拉去凑人数,并被告知:“不要手球,离球远一点。”起先,我们班的球员把球控制在对方的半场并不断制造射门机会,但不久形势便出现了改变。

对方守门员发球,一脚将球踢入我们这半场,队友们迅速上前去抢球,但是我们的“主力军”大多集中在对方半场,所以并没有截住球,反而给对方制造了一次机会,直接突破至禁区前,我方守门员对我大喊:“后卫,盯紧点!”我一怔,迅速越向对方主力球员,准备把球截下,谁知那家伙根本没把我放在眼里,脚下一发,准备无视我的存在,直接射门。可他忘了,球在滚动,我也在跑,他刚停下来,我就借助惯性“滑”过去,并条件反射一脚把球踢出了几米远,正好滚到我方球员脚下,他欢呼一声:“牛!”迅速带球突破至对方禁区。

射门!球进了!

队员们欢呼着冲过来,赏了我一个“黄金后卫”的称号,我也涨红了脸兴奋不已。

我不再是“手球大王”,我是“黄金后卫”,这个新赐予的称号,有味。

越回味越有味作文 篇5

军队是一朵绿花,亲爱的同志你不要想家,不要想妈妈

伴着清脆的歌声,静静地,我醒了。望向窗外的一抹晨光,我眨着还有些许倦意的眼睛,微皱下眉头。不过,那些不快的心情只是一闪而过,因为我将要迎接一个崭新的日子。

快点啦,再不走就迟到了!同伴在耳旁催促着,我又望了眼窗外,含糊不清地应了声。过了好一会儿,我才洗漱穿戴完毕,被同伴连拖带拽了下去。眼看队伍已经行向食堂方向,我们赶紧小跑跟在后面。饭前我们要唱一首歌教官吩咐道。我两眼放光地瞟了瞟近在咫尺的食堂,又低头瞧了瞧手中的空饭盒,不禁有些失落:还要唱完歌再吃饭,什么规矩啊?无奈,只好一切行动听指挥,我带着自己仅存的一点力气勉强跟着哼完了那首本来使人斗志昂扬的军歌,正等待着那悦耳动听的开饭二字。终于,它响起了,我虽知道它终会在我耳畔出现,却仍旧难以抑制那涌上心头的喜悦,随着众人欢呼了几声。

早饭之后便要开始训练了,此时的太阳还未升至中天,却已然晒得我们皮肤生疼。但这是军训,我不能逃避,只得随着教官口令在原地作正步摆臂练习。手臂抬至胸前,成九十度弯曲,另一只手向后挥,几个动作一直不断在我眼前浮现,使我眼花缭乱。汗水不停地从肌肤中渗出,顺着发尖流到脸上,看上去真像大哭过一场,衣衫已经几乎湿透,脚底也因站立过久而逐渐发烫,仿佛已没了鞋子这层保护,而是赤立于灼人的大地上一般。但是我必须坚持,因为别人没有放弃,我也不能。

军训这些天,虽然苦、累,却让我感触颇多,早晨没睡醒而困倦的味道,饥肠辘辘却仍要拼尽全力唱歌的味道,因为一声开饭而喜从心生的味道,烈日曝晒下却仍要坚持的味道一种种不同的滋味汇聚在一起,就是军训的味道。

然而多日之后,回味起来,它却又更加甘甜,令人难以忘却。

越回味越有味作文 篇6

生活中许多人和事需要我们细细品味,方能有所感悟。正如那杯置放于我书桌上的热茶,初时平淡无奇,而后唇齿留香。

再次接到他的电话,我才想起我们已分别了两年多。他从小和我一起长大,从幼儿园开始,我们就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他比我早出生十多天,似乎就成熟得多,大哥风范尽显,而我却像他的跟班,总是如影随形地跟在他身后。

小学我们俩又被分在一个班,仿佛彼此间有一种默契,小学这六年,我们的友情升华了。相比幼儿园,我们多了一份成熟,赢了一起狂,输了一起扛,累了搭个肩膀,一起哭,一起笑,自由自在。

不过,如同一杯茶,总是有苦味夹杂其中,我们的友谊也并非一帆风顺。那是一个大雨天,他告诉我他没带伞,我们说好放学共用我的伞。但我心中惦记着那场期待已久的球赛,放学后独自溜了。第二天,他便感冒了,带着浓重的鼻音质问我昨天为什么不等他一起走。我支支吾吾了半天,说:"我……放学后……老师叫我去……去办公室,帮忙……登记成绩啊。"我不想让朋友骂我自私,就随口撒了个谎。他听了突然像看外星人一样,怔怔地看着我,慢慢地,他握紧了双拳,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丢下一句话便甩头而去:"我怎么会有你这种朋友!"我独自站在风中,无言以对。

打那以后,我一直对他耿耿于怀,冷脸相对,不就是没有一起撑伞走吗?至于那样小瞧我吗?他似乎也真为那事生气了,好久不主动搭理我。久而久之,我仿佛觉得,我们已经形同陌路了。

那天,是我的生日,我想他肯定不会像以往那样给我庆祝生日了。已是夜里十点了,我落寞地枯守着那支滴泪的蜡烛。突然门铃响了,开门一看,居然是他!我喜出望外,想说些什么,却又一时语塞。"你知道上回我为什么生你的气吗?"是他先开了口,"我问过你同桌了,他说那天放学后,他就在办公室,而并没有看见你!"他表情复杂地看着我。听到这里,我心里一紧,真为那次拙劣的撒谎而无地自容。他拍拍我的肩,继续倾吐他愤怒的原由。"我只是想说,我们是朋友,朋友之间可以有过失、误会,但决不允许有谎言。"听完这番话,我如释重负地笑了,而他也冲我笑。不知多久我们没在一块儿笑过了!幸好,我们依然是好朋友!

桌上的那杯茶,余温犹存,茶香依然醇厚。从拿起电话开始,我和他已畅谈一个多小时了。他因为父母的工作原因,远赴欧洲。但说起往事,我们开怀大笑,友情如故。

我轻轻泯上一口茶,细细品味。友情正如这杯茶,绵长悠远,历久弥新,越回味,越有味。

越回味越有味作文 篇7

张辛瑜

兰园的蟹黄汤包,号称江南七绝之一。

偶游淮安,竟找到了兰园。

兰园在偏僻的小巷里。那羊肠小道越走越细,后来看到一块大大的门匾-“兰园”。

到了兰园,自然要好好参观一番,里面百草丰茂,几百年前的房子至今都保存得完好无损。园里有一个木棍,引起了我的注意,是一个关于蟹黄汤包的上联,一排柱子中,唯有这个柱子没被粉刷过。立在所有被粉刷过的木柱里,如同一个富有经验,常年驰骋于战场的一个苍老的老将军,站在一群乳臭未干的年轻士兵里。

鹤立鸡群。

老板说几百年来,没人能对出这个对联。

我们一行点了一笼汤包,过了一会汤包就端上来了,掀开蒸笼盖,冒出一阵白烟,老板亲自来教如何品味。

一人给了一根吸管,先用吸管在上面抠一个小洞,不要在汤里吹,在肉上方吸气,吹气,让里面的汤汁冷却,再轻轻一吸,汤汁立马从喉咙里流下,留下一股鲜味,随后,胃里就只剩一股暖流。第一口,留了鲜,第二口留下暖气,第三口则留美味于心里。

吸干汤汁,把蟹黄连同面皮一同切成两半,细嚼可吃得其中有一些细小的硬的东西,那就是蟹壳融入蟹脚肉时的残渣,再吃到中心,便有一些富有嚼劲的细丝,那便是这儿的独家秘方,把蟹肉融上米线、粉丝的元素,那细嚼时可听见口中的“吧唧”声。听到这声音,我不禁又想去再吃一个。

蟹黄汤包,虽说不那么名贵,但照样能品尝出一番不一样的风味出来。

越回味越有味作文 篇8

许箐珊

我经常回想小时候发生过的有趣的事情。这些事情就像天上的星星,一颗一颗地挂在记忆的天空中。

小时候,我非常喜欢小石头,总会把一些长相奇怪、五彩斑斓的小石头捡回家,带回家的它们便变成了我的收藏品。我听大人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我想,是不是种下石头就可以收获更多石头呢?

一天,我在家里找出了一个小花盆和一个小铲子,拿出了我珍藏已久的石头,把它们放进了我用铲子刨出的一个大大的土坑里,接着,便把土坑填上了。

以后,我每天从幼儿园回家之后,就会来到小花盆前,蹲下来,浇浇水,施施肥,看看石头“种子”有没有长出芽。

大人们用奇怪的目光看着我,好像在想:这个对植物一点兴趣都没有的孩子,怎么开始研究植物了呢?

一个月后,我发现我的石头“种子”没有发芽,心想:是不是每一种花草都有着不同的发芽期呢?我没有感动有什么奇怪之处。两个月过去了,石头“种子”还是没有一点动静,我想,这“种子”是不是发不了芽了呢?

我一屁股坐在地上,开始“哇哇”大哭起来。爸爸妈妈走过来,问我为什么哭,我便把事情的起因经过告诉了他们,爸爸笑了:“傻孩子,石头是发不了芽的,它没有生命啊!”我赶紧把石头挖了出来,只见石头脏兮兮的,真可惜。

这样的等待结果,现在想起来,真是越回味越有味啊!

越回味越有味作文 篇9

暑假里,我阅读了《追风筝的人》一书,这部值得瞩目的小说令我回味无穷。

这本书讲述阿富汗少年阿米尔与父亲仆人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这是一本睿智而引人深思的小说,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仅仅是用那细腻的文字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令我震撼。

细细回味这本书,哈桑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他善良、忠诚,为了阿米尔,他愿意做千千万万的事情,他将阿米尔视为人生中最重要的人,犹如对母亲一样依赖。“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忠诚誓言。在哈桑身上,我看到了人性最善良的一面,他虽是奴仆,但勤劳勇敢,忠诚正直。最让我感动的是阿米尔陷害了哈桑,他洞悉一切,然而还是再次救了阿米尔。作者用第一人称的角度,将故事讲得惟妙惟肖。

开学之后,我再次阅读了这部小说,对书名中的“风筝”有了更深的理解。

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住着一只风筝,一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也可以代表善良、真诚。追风筝的人表面指哈桑在之中为阿米尔追风筝,也将最后阿米尔为哈桑追逐象征正直、勇敢、善良、忠诚的风筝。风筝是这本书的灵魂,它蕴含着深刻的含义。

合上书,看着封面上夕阳下的风筝渐渐飞向远方……这本书真是越回味越有味。

【越回味,越有味】

张辛瑜

兰园的蟹黄汤包,号称江南七绝之一。

偶游淮安,竟找到了兰园。

兰园在偏僻的小巷里。那羊肠小道越走越细,后来看到一块大大的门匾-“兰园”。

到了兰园,自然要好好参观一番,里面百草丰茂,几百年前的房子至今都保存得完好无损。园里有一个木棍,引起了我的注意,是一个关于蟹黄汤包的上联,一排柱子中,唯有这个柱子没被粉刷过。立在所有被粉刷过的木柱里,如同一个富有经验,常年驰骋于战场的一个苍老的老将军,站在一群乳臭未干的年轻士兵里。

鹤立鸡群。

老板说几百年来,没人能对出这个对联。

我们一行点了一笼汤包,过了一会汤包就端上来了,掀开蒸笼盖,冒出一阵白烟,老板亲自来教如何品味。

一人给了一根吸管,先用吸管在上面抠一个小洞,不要在汤里吹,在肉上方吸气,吹气,让里面的汤汁冷却,再轻轻一吸,汤汁立马从喉咙里流下,留下一股鲜味,随后,胃里就只剩一股暖流。第一口,留了鲜,第二口留下暖气,第三口则留美味于心里。

吸干汤汁,把蟹黄连同面皮一同切成两半,细嚼可吃得其中有一些细小的硬的东西,那就是蟹壳融入蟹脚肉时的残渣,再吃到中心,便有一些富有嚼劲的细丝,那便是这儿的独家秘方,把蟹肉融上米线、粉丝的元素,那细嚼时可听见口中的“吧唧”声。听到这声音,我不禁又想去再吃一个。

蟹黄汤包,虽说不那么名贵,但照样能品尝出一番不一样的风味出来。

【越回味,越有味】

汤丰鸣

足球,我最喜欢的运动。每次体育课做完热身运动后,便和几位男生一起冲向足球场。我的球技虽算不上是数一数二,但也不会太差。

如果我不条件反射,手球的话,那更厉害。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每次踢球时我这个“球手”,总被撇在一边或被拉去凑人数。

这周五,我们班和三班打比赛,我照例被拉去凑人数,并被告知:“不要手球,离球远一点。”起先,我们班的球员把球控制在对方的半场并不断制造射门机会,但不久形势便出现了改变。

对方守门员发球,一脚将球踢入我们这半场,队友们迅速上前去抢球,但是我们的“主力军”大多集中在对方半场,所以并没有截住球,反而给对方制造了一次机会,直接突破至禁区前,我方守门员对我大喊:“后卫,盯紧点!”我一怔,迅速越向对方主力球员,准备把球截下,谁知那家伙根本没把我放在眼里,脚下一发,准备无视我的存在,直接射门。可他忘了,球在滚动,我也在跑,他刚停下来,我就借助惯性“滑”过去,并条件反射一脚把球踢出了几米远,正好滚到我方球员脚下,他欢呼一声:“牛!”迅速带球突破至对方禁区。

射门!球进了!

队员们欢呼着冲过来,赏了我一个“黄金后卫”的称号,我也涨红了脸兴奋不已。

我不再是“手球大王”,我是“黄金后卫”,这个新赐予的称号,有味。

【越回味,越有味】

许箐珊

我经常回想小时候发生过的有趣的事情。这些事情就像天上的星星,一颗一颗地挂在记忆的天空中。

小时候,我非常喜欢小石头,总会把一些长相奇怪、五彩斑斓的小石头捡回家,带回家的它们便变成了我的收藏品。我听大人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我想,是不是种下石头就可以收获更多石头呢?

一天,我在家里找出了一个小花盆和一个小铲子,拿出了我珍藏已久的石头,把它们放进了我用铲子刨出的一个大大的土坑里,接着,便把土坑填上了。

以后,我每天从幼儿园回家之后,就会来到小花盆前,蹲下来,浇浇水,施施肥,看看石头“种子”有没有长出芽。

大人们用奇怪的目光看着我,好像在想:这个对植物一点兴趣都没有的孩子,怎么开始研究植物了呢?

一个月后,我发现我的石头“种子”没有发芽,心想:是不是每一种花草都有着不同的发芽期呢?我没有感动有什么奇怪之处。两个月过去了,石头“种子”还是没有一点动静,我想,这“种子”是不是发不了芽了呢?

我一屁股坐在地上,开始“哇哇”大哭起来。爸爸妈妈走过来,问我为什么哭,我便把事情的起因经过告诉了他们,爸爸笑了:“傻孩子,石头是发不了芽的,它没有生命啊!”我赶紧把石头挖了出来,只见石头脏兮兮的,真可惜。

这样的等待结果,现在想起来,真是越回味越有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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