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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历险记读后感(分享7篇)。

建议大家一起来看看一篇与“哈克历险记读后感”相关的文章。随着社会的进步,阅读已成为我们生活中的文化娱乐之一。我们认真阅读文学作品,深入品味其中的情节描述,留下深刻的印象。读完文章或书籍后,仅有感性上的领悟是不够的,我们还应当将思考的过程记录下来。相信此文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一些帮助!

哈克历险记读后感(篇1)

在寒假里,是让人静下心来阅读的好时光,所以我有幸拜读了马克吐温的作品——《哈克贝利芬历险记》,从书中让我明白做一个善良的人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情。这本书主要写了白人男孩哈克贝利芬为了摆脱酒鬼父亲的纠缠,制造死的假象离家出走,又遇上不想被卖掉出走的黑奴吉姆,两人结伴乘木排漂流,历尽艰险的经历。

到最后,他和汤姆帮助家奴吉姆得到自由。我最难忘的地方是:他们为了救出吉姆自找了很多麻烦,也想了很多办法。在这本书中,哈克让我看到内心的正义和善良,使我为之感动。

我觉得我们都要做善良的人,虽然有时候做的善事很小,但因为你的善良可以给别人带去帮助,就会感到很快乐!可谓是“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就在这个寒假里,我就和同学们做了善良而有意义的事情。

正月初六上午,我们在萧山区志愿者协会义工阿姨的带领下怀着激动的心情去看望志愿兵——楼爷爷。我和同学们拿了几桶油和一些米去爷爷家慰问,爷爷的家在半山上,要经过一个很陡的斜坡,大家铆足了劲,拎着慰问品向爷爷家冲去。我们很快就来到了爷爷的家里,眼前出现的是一幢矮矮的两层楼平房,外面看起来有些陈旧,走进一看,里面的基本上没有装修,卫生情况也是非常的糟糕,我们把慰问品放在了桌子上。爷爷看见我们进去,吃力地从床上爬了起来,可是他自己已经不能下床了,是一个妈妈把她搀扶到轮椅上的。

我们的到来让爷爷欣喜不已。开口第一句话就是和我们说新年好,在场的同学们都被逗乐了。爷爷还和分享了硝烟弥漫的战争岁月经历,讲述了自己在异国他乡浴血奋战、英勇杀敌、等保家卫国的从军经历,说着说着,爷爷的眼睛已经湿润了,俞哲瀚马上为爷爷递上餐巾纸,在场的人都被爷爷感动了!爷爷还教育我们要热爱和平,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要为建设祖国多做贡献。

最后,我们争先恐后地为爷爷打扫了房间,使得老人的房间焕然一新,还打来热水给爷爷洗脸,喂爷爷吃面包。爷爷的脸上一直挂着微笑,我们的心里也好满足!

今天我们为爷爷做了这么一件小事,让爷爷高兴了,其实我们的心里更加高兴,这种善良有爱的种子在我们心里生根发芽,在回家的路上,我暗暗地想,下次有机会一定还要来看爷爷!

哈克历险记读后感(篇2)

《哈克贝利 芬历险记》这本书是我在五一假期读完的。

这本书是马克吐温在美国独立战争之后写的一个发生在战前的故事。

在马克吐温写这本书的时候,美国国内存在着严重的种族歧视问题。那时的人们认为黑奴是私人财产,是牲口,可以不把他们当人看。马克吐温则强烈反对这一说法。通过他在书中描写小黑奴吉姆,我感受到吉姆士一个善解人意,诚实又讲义气的人。

书中还写到了哈克在救出吉姆之后的心理斗争。在他实在不知道自己是让一个朋友获得了自由还是抢走了别人的私有财产时,哈克的良知告诉他生活中的人们教给他的东西是不对的。

我很羡慕哈克能时常用他清晰地逻辑判断对错从而解决一些成年人也觉混乱的事物。

我最喜欢的一个章节是冒牌爵士与冒牌国王承办演出的事。他为了金钱骗取许多有着极强虚荣心的人的钱。马克吐温用他那种带着讽刺的幽默向人们揭示了虚荣心是普遍存在的。 书中描述到:看了第一场演出的人明明知道演出并不像广告上说的那么好,却因为虚荣心反而宣传这个剧目多么精彩。人们随声附和的现象随处可见。这在我们今天的生活中也是司空见怪的。生活就像一面镜子照见人间百态。

我从书中得到启发:一颗健全的心,比一颗驯化不良的心更能引你走向光明。

通过我们提供的读哈克贝利芬历险记有感,大家一定会对读后感有新的认识,从而养成写读后感的好习惯!

哈克历险记读后感(篇3)

寒假里,我读了《哈克贝利芬历险记》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哈克贝利芬在家里过得很不自在,有一次在睡觉时,听到了暗号,和泼妇一起成产了海盗帮,但是几乎没干过什么活动,后来父亲回来了,每天都得被打,日子更难过了,所以哈克贝利离家出走,并制造了一系列的假象。他划船来到了杰克逊岛,在那里遇到了逃跑的黑奴吉姆,还看见了有人想要抓住吉姆。哈克贝利就抓紧带着吉姆逃走了。逃走的途中还收获了一些东西,结果和吉姆失散了。当被轮船撞翻小船时,他爬上岸,被上校收留了。过几天才得知上校这一家与另一家结有世仇,期间遇到了吉姆,不久上校一家就死干净了,只得继续旅行。在漂流中还结识了两个无赖和骗子。在路途中骗子骗取了很多钱,直到到了萨莉姨妈家里时,两个骗子才被识破,而吉姆也被关在小屋里了。哈克贝利制造了一系列的假象,自己变成了汤姆,而汤姆来时则又变成了席德,还实施了一系列拯救吉姆的行动。最后波莉姨妈来了才真相大白,吉姆也自由了。

我读了这本书之后,十分同情哈克贝利,因为他做什么事都得不到主动权,还有一个爱喝酒的爸爸;吉姆也十分可怜,他心地善良,一直在沃森小姐家当黑奴,但是沃森小姐临死时的确恢复了他的自由,却在离开时被人们视为逃跑的黑奴,并进行了300块钱的悬赏捉拿。自由对人来说是十分重要的;相反,如果人的一生没有自由,那么生活就会变得大无意义。

哈克历险记读后感(篇4)

这是我第二次阅读,第一次是爷爷讲给我听的,化了一个晚上一口气地读完了它。

哈克的爸爸是一个酒鬼,他受不了爸爸的打骂,逃到了一个小岛上,和在逃的黑奴杰姆相遇,他们开始了水上历险。一只大轮船冲散了木筏,两个人都落了水,一位老绅士收留了哈克,在家族冲突中,老绅士和他的儿子都被枪杀了。哈克和杰姆继续漂流,在途中收留了二个冒充国王和公爵的骗子,沿路国王和公爵到处诈骗,当国王和公爵冒充叔叔,骗取三位纯真的姑娘的三千块金洋的遗产时,善良的哈克看不下去了,把钱偷过来藏到了棺材中,还对姑娘们揭穿了国王和公爵的骗局。

骗局被揭穿了,他们也被抓住了,又逃了出来,在漂流中,国王和公爵把杰姆买了,哈克再也不想和两个骗子在一起了,独自去寻救杰姆,路上碰到了他的好朋友汤姆,一起救出了杰姆,还让杰姆恢复了自由。

我不赞成哈克讨厌读书和不听管束,但我爱哈克的对自由的追求和冒险精神,哪一个男孩不喜欢无拘无束的生活?哪个孩子不喜欢去冒险?如果我能像哈克一样有一只船,坐在船上在瓯江上漂流,哪该多刺激啊!可是我没有这个胆量。

我敬佩他对黑奴杰姆的爱护,一路上帮助他躲避追捕,千辛万苦救他出来,终于让他恢复了自由。

我也喜欢他有颗善良的心,是他揭穿了二个骗子的骗局,使三个纯真的姑娘有了安定的生活。

我当然喜欢他的好朋友汤姆,他有那么多惊天动地计划,跟他在一起一定非常有趣。

我憎恨那两个骗子,黑奴杰姆帮了他们那么多的忙,他们却为了四十个大洋把杰姆卖了,没有一点人性。

我也可叹那些为了家族间的争端,而死了那么多的人的家庭。

哈克的历险曲折离奇,引人入胜,真不愧无马克。吐温大师大作。

哈克历险记读后感(篇5)

夜晚,我坐在窗前,在繁星满布的夜空下看了《哈克贝利芬历险记》这本书,心灵上获得了滋润,在瞬间成熟了许多,许多……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的主要内容是:白人男孩哈克为了摆脱文明的教化和酒鬼父亲的纠缠弃家而走,遇上想摆脱被贩卖的命运而出逃的黑人奴隶吉姆,两人结伴乘木排一路漂流,经过了种种历险与奇遇,在这样的千锤百炼中,悟出一些道理,并健康地成长起来。

看了这本书后,我心潮澎湃,获得了真正心灵上的自由。在哈克的内心深处,一直与人们公认的社会准则和道德观念进行激烈的思维斗争,他起初还对规定必须把吉姆送还给他的主人的法律是否合乎正义百思不得其解,在社会的准则与自己良心的冲突中,激发了哈克这个阳光少年蕴含在心中的善良的天性和正义的力量,他不断认识着、坚定着自己,善良的天性和良知战胜了社会的偏见和冷血无情的法律,我由此看到阳光少年多姿多彩的内心世界。

我反复地阅读第15节大雾弥漫这段文字,因为哈克那种难能可贵的行为深深地震撼着我的心灵!哈克宁死也要帮黑人奴隶吉姆争取自由,他勇敢地抛开了世俗偏见,坚持着自己的原则,他迸发出惊人的勇气,勇敢地站出来伸张正义!在他的`心灵上,善良和正义永远都是占着至高无上的位置,他做的每一件事之前都会经过深思熟虑,思考是否合乎于正义和善良。他时刻把正义和善良放在第一的行为值得我们学习,值得我们铭记在心!

哈克这种善良的天性和正义的力量是他与众不同的一面,我们现代的孩子们都缺乏这种观念。看到小朋友被玩弄、嘲笑,同学们却不敢去伸张正义;一些不良少年恃强凌弱,我们却不敢帮助这些弱势群体,有的居然跟他同流合污。身边这些例子无不体现出现代孩子们缺乏这种观念。

在这本书中,哈克让我看到了他内心的正义和善良,让我知道了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善良小天使,让我瞬间长大了许多、许多……

哈克历险记读后感(篇6)

海明威曾评价《哈克贝利费恩》这本书说:“一切现代美国文学来自一本书,既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也许是一个队这本书极高的评价。

文中的主人公——哈克贝利。费恩在马克吐温的另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中也出现过,从《汤姆索亚历险记》就开始出现,文中的汤姆和哈克贝利就是好朋友。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至于汤姆和哈克贝利为什么会成为朋友,可能是他们的性格相近,更多的应该是汤姆和哈克贝利的冒险精神。哈克贝利生活在一个十分黑暗的时代——那是一个白人称霸,黑人为奴的时代。这本小说以哈克贝利冒险为线索,透过现象看本质,描写了资产阶级生活的腐朽和奴隶制的罪恶。

文中的哈克说过:“我从来就没有一个家,或像其他的男孩那样去上学,我睡在街上或林子里,只要我想做,我就能做我想做的事,这真实一种美好的生活。”仿佛能看到他说这话是笑着的,但眼底的悲凉却直达心底。

哈克贝利有一个酒鬼父亲,他的父亲经常醉酒后毒打他,后来,因为哈克贝利受不了父亲的毒打和道格拉斯对他的要求及生活方式而离家出走。逃到了密西西比河上,在那里他遇见了黑奴吉姆,两人相遇后,便结伴而行,相依为命,在途中他们遇到两个自称为“国王”和“公爵”的骗子。这两个骗子做了一系列的坏事后,又背着哈克贝利将黑奴吉姆卖掉,哈克贝利为救吉姆想尽了无数办法,哈克为了帮助吉姆摆脱奴隶这个身份进行了一番冒险。

在当时,帮助奴隶回复自由身是需要极大勇气的,他这样做不仅违背了法律,甚至会下地狱,但是他没有退缩,他做了。他就这样做了。做也许不知道是他的想法对,又或者是社会现象所说的对。根据当时那个社会,吉姆是奴隶,是华森小姐的奴隶。但从哈克的角度出发,他认为自己应该帮助吉姆摆脱奴隶这个身份。社会的腐朽观念与他的正直勇敢产生了激烈的冲突。他想起了自己和吉姆的友谊,和吉姆在一起那段美好、快乐的时光,也许是那时候他决定帮吉姆摆脱奴隶身份……哈克贝利是一个缺少母爱的孩子,父亲总是酗酒,醉后,还经常打他,甚至还会问哈克伸手要钱……在种种苦难面前,哈克没有颓丧或逃避。他会以良好的心态去面对这一切,积极面对困难的生活,在前进的道路上努力前行。

小说赞扬了哈克贝利的机智勇敢和善良,谴责了宗教的虚伪,社会的黑暗。

哈克历险记读后感(篇7)

我很庆幸自己足够幸运读过这样一本幽默清新堪称史上最搞笑名著的书。

初次看哈克,是奔着名著的旗号去的,去之前也已经看完了大名鼎鼎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耐着性子看哈克,中途弃剧了好几次。他的前半部分对当时我一个初中学生来说甚至显得很冗长,甚至是沉闷,尤其看到国王跟公爵那一段,坏人太坏,老是欺负哈克和杰姆,按理说应该就此罢读了,然而也许是整部书那种非常奇异而又古灵精怪的幽默基调不知不觉间已经将我带入进去了吧,我竟然坚持看下去了。终于迎来了生性“幸灾乐祸”的我最爱看的搞怪环节:汤姆索亚和哈克的喜相逢营救杰姆大行动。放下书本觉得马克吐温终不负我啊,从此对《哈克》整部书的感觉上升到了非常之喜爱的高度。

这本书是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的续作,虽说是续作,但是风格还是很不一样的感觉。话说回来,要是太一样的话,不就没有推陈出新的感觉了吗,马克吐温本人也是希望有所改变的吧。《汤姆》感觉是田野牧歌般的小孩子嬉笑打闹,反映的是乡间的童真童趣。

最后印第安人那块儿情节才紧张了些,因为时间太久有些记不清了。而《哈克》的感觉沉重多了。汤姆索亚居住的环境犹如裹了一层粉红色的棉絮的杏仁糖一样,处境优渥。偶尔骗个小孩子们刷刷围墙,装病不上学。而哈克的生存环境显然沉重得多,他有个酒鬼老爸,老是对他施加家庭暴力,而且哈克没有汤姆的“甜甜的微笑像个天使”一样的波利姨妈,甚至哈克最终逃离他爸爸那里采用的手段是佯装被杀死,这是多么沉重而严峻的脱逃方式。而且哈克甚至有点无意识的感觉,一个11岁的孩童,在看见自己的熟人来寻找自己的尸体的时候,竟然没有太多的兴许波动。这使得我眼中的哈克有了一丝略大气而洗练的感觉。他不大囿于一般的儿女情长,只想着逃走过自己的快活日子去。

也许这就是百度词条说他是具有叛逆精神的儿童形象的原因吧。在全书的高潮过后哈克与汤姆身份揭穿的时候,萨利姨妈提出要收养哈克,我认为最为一个大团圆结局,哈克会同意的,然而百度词条的一条解释却说哈克仍然愿意离开大家,离开田野牧歌似的农庄生活,去自由地区过他的快活日子去。我不由得对哈克这个人物产生了一丝想多了解他的冲动。在同汤姆,杰姆共同患难欢笑了这些日子之后,他竟然愿意为了自由毅然决然的舍弃似乎连空气炊烟都能嗅出丝丝甜味的萨利姨妈家,舍掉汤姆索亚这个好友,舍掉已恢复自由身的杰姆,转身投入到空气里散发着河水气息的自由生活中去,这不能不引人深思这个善良,聪明而又略带清冷与孤傲的儿童形象。《汤姆》采用的是第三人称形式,而哈克贝利芬从头到尾都是哈克的口吻在叙说。海明威说这本书是我们所有书中最好的一本,就是哈克独特的俚语口吻使得这本书在接受了海明威这样高的褒奖后也在当时被认为过于粗俗,然而正是这种口语化的文本也赋予了整本书独特的魅力。

本书写作的背景是针对美国的“种族歧视”,从中的黑人应该与密西西比河有着一定的生存联系吧,每次看到哈克和杰姆在小划子上用鱼钩吊起一条条大鱼烧上一顿热乎乎的早饭,我都仿佛能够嗅到河水略带咸味而又湿润的气息。初三课本上有一首小诗《黑人谈河流》首当一句:“晨曦我在幼发拉底河沐浴……只这一句,其悠远的情思就足以使人遐想万千。作文一个聪明狡黠而又善良的白人孩子,一个淳朴的黑人老人。老少二人在一个木筏上顺河漂流而下,阅尽一路风景。其中有火并,有杀人犯杀人,有骗子。资本主义社会形形色色的各路人等,轮番上阵,犹如一个精彩包罗万象的万花筒。所以是历险记呀。美国人的当时思想情态也可以略窥一二,其间多次出现过集体发痴发狂,我感觉有些时候人在群体间就会都有些集体无意识的状态。

其间的句子也是十分精彩,马克吐温用揶揄的口吻写到哈克的爸爸:“喝得烂醉,把左邻右舍搅得四邻不安,好好快活了一番”特别是最后高潮部分“汤姆,这不得37年挖完,这得38年”“杰姆一口咬下饼去,烛台几乎蹦飞他的牙啦!”凡此种种,不枚胜举。

我其实最喜欢一个人刚开始是汤姆索亚,但看到一个网友说,他不怎么喜欢汤姆索亚,因为汤姆索亚太爱玩了,不考虑他人的感受。我仔细想了想这句话很有道理。但我依旧很喜欢汤姆索亚的行为。特别是他给杰姆写的囚词:“一颗幽囚的心在这儿就要破碎了。”简直看一次就要喷饭一次。杰姆也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他说:“汤姆少爷,你要是跟俺弄条响尾蛇来,俺就把俺的脑袋向园木上撞去,俺敢打赌俺一定会这么做的。”“花会死在我手里,汤姆少爷,我有足够的泉水可以浇灌啊”杰姆说他这辈子再也不做囚犯了,当一个囚犯太麻烦了。确实是这样,汤姆索亚是个很中二的小青年,又对搞怪耍宝有一腔热忱,落到他手上当囚犯是累了点。哈哈~

每次提到这本书,我总是还忍不住洋溢微笑,大家也读一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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