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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通知 篇1

为实现对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全覆盖,根据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现将本单位2020年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经费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简要小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保障村级基层组织纪检监察机构的正常运转,县财政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纪委监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经费项目资金共计38万元,其中75个行政村每个村监委0.5万元,剩余0.5万元用于先纪委监委开展的考核工作,年底全部拨付完毕,主要为保障各行政村村监委日常工作支出。

(二)绩效目标

年初设定的项目总目标是为保障村级基层组织纪检监察监督机构的正常运转。年度目标是保障各行政村村监委日常工作支出,发挥好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作用。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细化自评工作岗位职责,对照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标准,客观合理全面做出绩效自评,高效完成自评工作。

(二)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结果

对照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级绩效评价指标,达到年度预定效果,评分97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梳理、逐项分析,实事求是做出绩效自评。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按照考核结果及时拨付各行政村村监委办公经费。绩效自评分97分,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等级。

四、绩效分析

(一)预算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年初预算安排资金全部到位,已全部拨付完毕。

(二)项目完成情况

年初预算安排38万元,全部支出完毕,主要为保障基层村监委机构的日常运转支出。项目运行成效良好,已完成绩效目标。

(三)成本控制方式及情况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制度,按照考核结果及时足额拨付办公经费,资金效益得到有效发挥。

(四)项目效益情况

年内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尽责,通过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健全考核评价和工作台帐制度,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项目资金效益发挥好。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主要经验做法是: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单位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做到厉行节约、专款专用,同时开展好资金使用公开公示制度,经费使用透明化。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村监委监督作用在以后工作中有待加强。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绩效通知 篇2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xx年年终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xx年奖励性业绩绩效奖金分配按照《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绩效奖金分配方案(修订)》(桂电人〔20xx〕9号)执行;

2、各非教学单位于2015年12月30日前提交年度工作自评报告(要求对照非教学单位分配文件要求的10条内容);

3、各教学单位于2015年12月30日前提交A1块自评报告(要求对照教学单位分配文件要求的10条内容);

4、各单位到人事处领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组织所有在岗职工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各单位根据个人总结组织评优(评优人数为本单位在岗人员的15%),并填写《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年终考核结果一览表》(详见附件2,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请排列在表格前面),于2015年12月30日前将《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及《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年终考核结果一览表》报人事处人力资源科,联系人:黎仁惠,2292296。

5、其他工作及要求见《2015年年终绩效考核有关工作安排表》(附件1)。科研、论文等工作量登记分别按照科技处或教务处要求办理。

联系人:袁xx、方xx,2291258,2322871。

人事处

20xx年12月22

绩效通知 篇3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为协助县委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处理县发改局日常工作事务,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办公室工作正常开展,实施县发改局办公经费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2021年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协助县委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州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处理县发改局日常工作事务,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重点项目集中开工等办公室工作正常开展。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1年项目预算资金15万元,项目计划到位资金15万元,实际到位1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支出14.92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99.47%。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把握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动态,扎实开展项目的谋划、储备、推进、衔接工作,争取一批项目进入国家、省级计划盘子,争取更多项目资金支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进一步完善价格决策机制,增强价格调控能力,提升价格监管水平,规范价格行政执法,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科学发展,社会稳定;做好“谋发展、促改革、抓项目,促投资”等中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日常基本工作正常开展。

2.阶段性目标

聚焦经济运行态势,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积极抓好资金争取工作;强化协调与服务,全力抓好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日常基本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县发改局办公项目经费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每一笔经济业务都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实行项目专项管理。对于重大的业务和重大资金支出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决定。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跟踪督促,年中开展项目监控自评,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标

(1)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通过对县发改局2021年财政安排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3)促使项目承担科室及项目分管领导,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县发改局纳入2021年绩效自评项目为办公经费,项目预算资金15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5)《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

(6)《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

(7)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印发的《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及财政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屏财发〔2021〕35号);

(8)其他相关资料。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及项目实际情况,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分别设置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指标,具体详见附件: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4.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综合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分值50分、效益指标分值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共分为4个等级:评价得分≥90分,等级为“优”;80分≤评价得分<90分,等级为“良”;60分≤评价得分<80分,等级为“中”;评价得分<60分,等级为“差”。

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分析偏高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5.绩效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主要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

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收集相关资料;

4.分析资料、汇总评价数据;

5.填写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县发改局办公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9.8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根据《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及前期优化过程,对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经费项目设定6个绩效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6个,占总指标数1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 项目立项

该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项目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2. 绩效目标

(1)绩效目标合理性:该项目有绩效目标,且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2)绩效指标明确性:该项目已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并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3. 资金投入

该项目预算编制科学,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 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率:该项目预算资金1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该项目实际支出资金14.92万元,无剩余资金,预算执行率99.47%。

(3)会计核算规范性:该项目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和规范,项目会计核算相关资料完整。

(4)资金使用合规性:该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未发现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 组织实施

(1)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实施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业务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2)制度执行有效性:该项目实施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人员等实施条件落实到位。

(3)档案管理规范性:项目档案统一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档案资料完整、齐全并已归档。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产生数量

实际完成率:该项目计划保障县发改局日常基本工作的正常开展,该项目已完成“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里的详细建设内容,实际完成率100.00%。该项指标8分,评价得分8分。

2.产出时效

完成及时性:该项目计划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实际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在计划时间内完成项目。

3.产出成本

成本节约率:该项目计划成本为15万元,实际成本15万元,成本节约率100.00%。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通过县发改局办公经费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县发改局正常运转和各项业务工作正常开展,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提升信息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按照中央、省、州、县有关绩效管理的文件要求,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机制,并依此开展相关工作。

(二)规范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在前期立项时,及时总结上一年度实施经验,优化调整指标体系,最大程度量化、细化各项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责任科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责任科室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保证各项目指标按时完成,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部分项目指标设定不规范。如购买办公设备数量等指标因年初预算设定时考虑不充分、描述不准确等原因,所以导致未完成。

(二)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未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档案专门管理,部分项目档案资料不完整、不齐全,部分项目档案资料未整理归档。

七、有关建议

(一)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分工,制定项目完成时间表,促进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二)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对绩效目标申报表和绩效目标自评表进行核查,如属错报进行更正;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以保证目标申报表和目标自评表的一致性。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除上述报告中所提事项外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绩效通知 篇4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州级行政中心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0〕15号)文件,2020年下达我局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州行政中心管理经费项目”资金581.00万元,该项目主要为州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确保州行政中心各项设备设施正常运转,为州委、州政府和州级部门及州机关干部职工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二)项目绩效目标

认真履行机关事务局的管理、保障和服务职能,加强对州级行政中心固定资产的管理及维护维修,保障水电、消防、14部电梯、安防、空调、音响系统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做好州级行政中心16.98万平方米环境卫生保洁、喷泉、灯光亮化、810.3亩园林绿化管护、会议服务、36套干部周转房管理工作,实现财政资金和预算管理效益最大化,积极稳妥地推进机关事务工作新发展。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我局对项目管理经费的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保证红河会堂聘用人员、绿化管养聘用人员工资如期发放;保证行政中心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及正常运行;保证水、电、卫生保洁、绿化管养费的正常支付;为州级领导做好服务,保障36套干部周转房设备设施更换、维护、维修和正常使用。制定《红河州机关事务局财务财产管理制度》《红河州机关事务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工程采购接待和物品管理实施方案》等相关制度,对项目资金支出严格分类,按照专款专用原则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各项报销制度,经手、证明、验收人签字,财务审核、领导审批后,才可进行报账,资金使用合规、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及时。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项目绩效报告、绩效评价报告和绩效结果报告,是预算部门整改落实和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财政部门安排年度预算,政府实施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我局通过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州机关事务局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为规范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制定出台了《红河州机关事务局绩效管理实施方案》,以绩效导向、目标管理、责任追究、信息公开等7个原则为导向,对资金的预算编报、预算执行、审批权限、资产管理、报销流程等作了细致规定。对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核、执行和管理、监督、评价等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有明确的管理措施,执行项目立项、审批、资金使用等有严格的规定程序和手续,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科,由财务科长任主任,具体落实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绩效综合评价的组织管理。对各科室绩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不定期召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会议,研究、分析系绩效目标任务,确保绩效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组织实施: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得出绩效自评结论,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根据文件通知要求,收集项目管理资料,如实反映我局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对2020年项目经费支出进行自查自评。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我局有健全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使用高效、节约,透明度高,各项支出严格执行现行财务制度及我局的物资、工程采购制度,档案管理规范,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坚持收支平衡原则,量入为出,即能履行我局工作职责又能够保证管理和服务的需要,充分发挥好为党和政府、为机关、为社会服务的需要,充分发挥好为党和政府、为机关、为社会服务的保障作用。根据我局绩效完成情况,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项目支出实施后,州级行政中心各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园林景观效果大幅提升,会议服务质量明显提高,节约型机关建设稳步推进,发挥了州级行政中心的经济、政治、社会效益,具体体现:

1.通过强化基础设施维护保养,保障了各类设施运行安全可靠,为州级行政中心的各单位提供了优质的办公环境和条件,确保了政务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2.园林绿化景观效果进一步提升,州级行政中心逐步打造成为集科普、观赏、生态为一体的热带、亚热带植物园,发挥了它的科普教育和示范作用, 成为滇南中心城市的一张宣传名片。

3.节约型机关建设稳步推进,通过在州直机关中广泛开展节能、节电、节水宣传活动,营造“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的良好节能氛围,不断强化干部职工效能意识,为节约型机关建设奠定了工作基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对绩效的相关要求,全面加强我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利用预算项目资金,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更好更多的社会公共服务。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维保合同,定时定期对所维保的设备进行检查检修,年度维修保养不低于12次,保证72121平方米建筑体的消防设备有效进行,以及地上地下412642平方米建筑物具备消防功能;每年不低于720次对州行政中心对室外环境卫生进行清扫、保洁;做好行政中心385817平方米园林绿化日常管理养护工作;行政中心办公楼、红河会堂、室外公厕等卫生间100%供应用水,绿化植物浇灌和喷泉景观用水不低于80%。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认真履行机关事务局的管理、保障和服务职能,保障州级行政中心及五项文化中心的电力设备完好,电器参数符合电力规范,电力系统正常运行;14部载人电梯系统设备全年安全高效运行,无出现重大故障;改善干部职工办公、群众游人游玩的环境条件;保证行政中心所有消防设备规范有效的维保,降低设备能耗;保障行政中心空调系统正常运行,维修合格率100%;每年做好36套干部周转房的管理服务;做好红河会堂的各类会议服务。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做好干部周转房的日常管理工作,降低了室内装修和维修,节约资金,园林绿化景观效果进一步提升,广场设备设施完善,倡导节能、低碳办公,逐步实现规范化服务,巩固机关事务服务保障工作成效。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0年,我局科学有效地使用项目资金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1.绩效管理体系需要逐渐健全。绩效管理是一个完整系统,由绩效计划、绩效实施、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四部分组成,四者紧密相连,缺一不可,但从目前管理现状看,绩效管理的整体性上还有差距,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

2.专技人才缺乏,难以适应现行的预算绩效管理。随着财政改革步伐的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在财政改革中的地位与角色更加凸显,而当前绩效管理没有成熟模式,没有专业绩效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验。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绩效通知 篇5

一、专项概况

(一)专项基本情况

20xx年下达我乡扶贫专项资金xx万元,用于村少数民族村寨建设项目。

(二)专项绩效目标的效果

乡结合上级文件制订了我乡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分级段实施,项目实施情况已达到了规划预期效果。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专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

本单位的20xx年扶贫专项资金收入9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

自上级下文后,村少数民族村寨建设项目所有资金都已全部及时到位,且按村少数民族村寨建设项目要求和进度全部落实到位。

(三)专项资金实际支出使用情况

村少数民族村寨建设项目专项总支出为90万元。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认证,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账务资料完整。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从项目入库到项目实施,从程序上全部按上级规定要求形成,工程验收情况:村少数民族村寨建设项目已完成验收并形成验收资料。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本单位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且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项目档案、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并基本能够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基本落实到位;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

(三)专项完成情况分析

乡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得到有序开展。目前已完成村少数民族村寨建设项目,项目验收率达到100%。

四、专项绩效情况分析

(一)专项绩效评价定量分析

1、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98分。

2、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二)专项绩效评价定性分析

20xx年以来,乡对全部项目实施和整体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调查,基本情况是受益贫困户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达95%。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综合绩效评价

村少数民族村寨建设项目,经费及时拨付到位,支出合理合规,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同时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为推进脱贫发挥了重要作用。

绩效通知 篇6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xx年度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根据我校《20xx年度单位工作绩效考核办法》(郑州铁院党〔20xx〕46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根据20xx年度单位工作绩效考核工作安排按时上报考核材料;

2.民主评议拟于20xx年1月6日前举行,各单位要认真准备工作;

3.各绩效考核专项工作组要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按时完成考核工作。

绩效考核工作办公室

20xx年12月23日

绩效通知 篇7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打造为农服务生力军行动计划》和《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建设村级供销社,通过创建省级以上镇供销社标杆社和打造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镇供销合作社,升级赋能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大力实施“联农扩面、服务提质、运行增效”综合改革行动,加快构建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项目决策情况。

自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社积极实施联农扩面行动,围绕村社共建村级供销合作社、镇级供销合作社、县镇村助农服务平台、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五个联农工程,通过组织联合、经济联结、服务引领、经营对接,更广泛、更深入、更紧密地组织带动广大农民,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三)绩效目标。

组织带动农民开展多层次多形式联合合作的能力明显增强,20xx年重点建设村级供销社11家,创建省级以上镇供销社标杆社1个、打造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镇供销合作社1个,升级赋能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1个,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10家、新增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2家,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7个,开展对农民全方位的培训和信息化推广服务,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情况

县委、县政府先后在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改革试点工作,县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一线调研,亲自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20xx年年4月经县政府主要领导修改后制定印发了《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和推进会,对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各镇各相关单位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

三、绩效自评结论

(一)开展五大联农扩面工程方面。至20xx年12月底,①新建村级供销社16个,②创建省级以上镇供销社标杆社1个,③打造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镇级供销社4家,④与飞龙脐橙产业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合作共同打造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新⑤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⑥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⑦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0个。

(二)构建服务网络工程方面。一是扎实推进天柘冷链物流骨干网项目。二是建立完善放心农产品产销对接网络,加快广东供销农场品直供配送中心建设。三是成立了平远县远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全县提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农业技术服务与咨询、农业技术推广等服务。四是完善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网络,已与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工商银行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有效破解农业产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五是开展多样化城乡综合服务,大力开展面向农民的技能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与县人社局、广东省电子商务学校等联合举办了三期“粤菜师傅”培训班。

(三)通过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工作,我社大力实施“联农扩面、服务提质、运行增效”综合改革行动,加快构建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20xx年度超额完成改革试点工作计划任务,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四、绩效指标分析

(一)决策分析

1.项目立项情况。(满分12分,自评分12分。)

(1)论证决策。(满分4分,自评分4分。)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粤办发〔20xx〕37号)有关开展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的部署要求,深化我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升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奋力打造为农服务生力军,推动供销合作社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2)目标设置。(满分6分,自评分6分。)

1.新建村级供销社20xx年12家,20xx年10家;

2.创建省级以上标杆社(镇级供销社)1家;

3.打造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镇级供销合作社1家庭;

4.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20xx年12家,20xx年8家;

5.新增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20xx年12家,20xx年12家;

6.新增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0xx年7家,20xx年7家;

7.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示范基地1家。

(3)保障措施。(满分2分,自评分2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统筹推进我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镇和县直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指导、跟踪、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试点工作目标任务。

二是保障资金投入。科学安排使用省拨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县资金,加大县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全力保障对县供销总公司注资运营、参股建设省冷链仓储项目和放心农产品产销对接管理平台项目等资金需求。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传承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等优良传统,广泛吸纳各类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农产品购销人才加入供销合作社系统,推动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爱供销的人才队伍,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县政府对各镇各相关单位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工作实行“三定一督一通报”,定期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镇由镇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情况说明。

2.资金落实情况。(满分8分,自评分8分。)

(1)资金到位。(满分5分,自评分5分。)

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专项资金500万元已全部到位安排落实。

(2)资金分配。(满分3分,自评分3分。)

500万专项资金已全部安排落实,其中105.08万元用于村级供销社建设工作,380.43万元用于镇级供销社建设工作,11.86万元用于推动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提质增效,0.48万元用于新培育和创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2.15万元用于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联农工程建设。

(二)管理分析

1.资金管理。(满分12分,自评分12分。)

(1)资金支付。(满分6分,自评分6分。)

500万专项资金实际支出金额345.75万元,支出率69.15%

(2)支出规范性。(满分6分,自评分6分。)

依据:实施方案、专项管理细则

1.《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平府办发〔20xx〕3号)

2.广东省供销社合作社联社关于印发《广东省供销合作社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改革专项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供合函〔20xx〕144号)

2.事项管理。(满分8分,自评分8分。)

(1)实施程序。(满分4分,自评分4分。)

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发改立项,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验收等实施方案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

(2)管理情况。(满分4分,自评分4分。)

根据合作共建协议制订镇村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管理制度。

(三)产出分析

1.经济性。(满分10分,自评分10分。)

通过改革试点建设镇村供销社和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建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已提高了村集体经济收入又实现了农民增产增收。

2.效率性。(满分20分,自评分20分。)

(1)通过建设镇村供销社和产业化联合体等建设实现富余动力可在家门口就业。

(2)通过镇村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示范基地、产业化联合体等的建设有效地整合了集体资源和土地资源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生态效益得到了提升。

(四)效益实现度分析

1.效果性。(满分25分,自评分25分。)

通过改革试点建设镇村供销社。一是提高了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实现了农民增产增收。二是实现富余动力在供销社的服务网络内就业。三是有效促进了农村土地集约流转,加快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2.公平性(满分5分,自评分5分。)

我社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在充分征求各镇党委、政府意见的基础上,采取村社共建的形式,党建带社建的方法,根据年终对服务对象镇村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联合代表及部分群众等满意度测评发出测评表34张表示满意的34张,满意率100%。

主要绩效。

(一)新建村级供销社。坚持“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统一以“供销专业合作社”名称注册,村党支部书记担任主任,依托村级公共场所合作共建供销社。按照股份合作制原则,采取县供销社、村集体和社会力量共同持股,建立健全了社员大会、理事会、执行监事制度,因地制宜制定各村供销社章程,逐渐建立起“村党支部+村委会+农村合作经济联合组织+供销社”四位一体的发展格局。到12月底,新建村级供销社16个。

(二)重建镇级供销社。由县供销社和镇政府合作共建,采用注册镇级供销有限公司的方式,推动省级标杆社大柘镇供销社和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长田镇、八尺镇、仁居镇热柘镇长供销社建设,目前5家镇级供销社已工商登记注册并开展有关业务。

(三)推动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提质增效。围绕我县脐橙特色优势产业,与飞龙脐橙产业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合作,共同打造脐橙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

(四)规范培育治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我县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治理。一方面着力推进我社现有9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治理,另一方面,紧扣我县特色产业,培育农民深度联结、辐射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为止,新增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至目前为止,全系统累计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28家,农民合作社联合社2家,获得省级以上示范社有61家,其中国家示范社5家、总社示范社5家、省级示范社16家、省社示范社41家(其中)本年度在建省社示范社16家。

(五)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联农工程。结合我县脐橙、南药、茶叶等特色产业,构建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经营主体,形成企业引领、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吸纳带动小农户参与适度规模经营。到12月底,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0个。

六、存在问题。

我县原有镇级基层供销社13个,1992年根据上级供销社改革要求,13家基层社全部下放给乡镇管理,人、财、物同时归属乡镇所有,目前就乡镇一级供销社实际也早已全部转制完毕,原有乡镇供销社资产己不复存在。县社原有直属日杂、土产、生产资料、果菜、贸易等5家分司已于20xx年前转制关闭,大部分资产处置用于下岗人员安置和偿还银行债务,仅存部分资产已被县政府平调为国有资产。目前供销社一是服务基础薄弱,需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才能构建起满足农业农村现代化需求的服务体系;二是改革试点工作具体组织实施需要不断探索和实践;三是目前供销社人员结构和编制与新时期供销事业的发展不适应。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积极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和“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取得实效。一是充分发挥好镇、村供销社运营作用,利用好农资农技服务网络、冷链物流基地、农产品直供配送中心等方面的资源,联农带农,大力促进我县农业产业的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工作。二是加强与上级供销社的沟通对接,建立良好的互联互通关系和争取资金、业务等各方面的支持。三是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我们供销社的改革试点任务。

绩效通知 篇8

渝办〔2011〕86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畅通主城行动计划的通知

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畅通主城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畅通主城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强化交通集散功能,提升交通服务水平,2008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建设畅通重庆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把重庆建设成为全国最畅通的城市之一。3年来,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一大批交通基础设施建成投用,交通综合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升,“畅通重庆”建设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随着重庆被确定为国家中心城市,两江新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西永综合保税区挂牌成立,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快,城市人口不断增加,机动车需求日益增长,重庆交通特别是主城区交通面临更大的挑战。为此,市政府决定实施畅通主城行动计划,着力解决主城区交通拥堵问题。

一、工作思路

按照科学发展要求和“畅通重庆”建设总体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综合运用科技、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着力体制机制创新,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交通综合管理水平,适时调控机动车增长,不断适应新的交通增长趋势,努力构建与国家中心城市地位相匹配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把主城区建设成为“不塞车的城市”。

(一)改善交通运行状况。到2015年,主要干道高峰时段平均车速达30公里/小时左右,最低车速不低于10公里/小时;城市道路周期性堵点数量较2010年减少50%以上,拥堵路段高峰时段平均车速提高20%以上,道路交通运行效率明显提高,“停车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二)优化公交出行环境。到2015年,公交出行比例达65%以上,其中轨道交通占公交出行比例达50%左右,公交换乘效率明显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疏解中心区交通压力。

1.坚持组团式城市空间发展,加快完善各组团内部功能配套,减少跨组团出行交通量,减轻组团间通道交通压力。在外围组团规划建设过程中,科学布局居住、产业、公共服务设施等,保持组团内部居住与就业的相对平衡,完善商业网点、文体设施、医疗卫生、中小学校等配套设施。

2.科学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适度控制中心区开发强度,降低中心区交通发生量。根据中心区道路、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供给总量,对土地开发规模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容积率、建筑密度和人口规模,确保土地开发规模与交通设施总量匹配。

3.加快调整交通吸引量大的城市功能布局。结合主城扩城规划,逐步将中心区范围内的专业批发市场、货运物流中心、长途公交客运站等交通吸引量大的城市功能体向主城二环区域转移,缓解中心区交通压力。2012年前,完成朝天门、红旗河沟长途汽车站搬迁,启动朝天门、观农贸批发市场整体迁移。

(二)加快轨道线网建设,大力发展轨道交通。

1.进一步加快轨道交通建设。2011年建成轨道一号线朝天门至沙坪坝段、三号线二塘至江北机场段。2012年建成轨道一号线沙坪坝至大学城段、六号线及六号线支线礼嘉至会展中心段、三号线二塘至鱼洞段。2013年建成轨道六号线礼嘉至五路口段、上新街至茶园段、二号线新山村至鱼洞段,主城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197公里。2015年前,新开工轨道交通264公里,建成66公里。到“十二五”期末,轨道交通通车里程达263公里,日均客流量达到300万人次。同时,配套完善轨道站点周边公交停车港、出租车停靠站及人行过街等设施。

2.规划建设轨道交通停车换乘枢纽。在中心区外围区域,结合轨道站点布置,规划建设一批停车换乘枢纽,实行低收费政策,鼓励市民在中心区外围停车并换乘轨道交通进出中心区,减少中心区机动车数量。

(三)加快城市道路建设,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1.加快跨江大桥建设,解决过江交通瓶颈问题。2015年前,建成双碑大桥、千厮门大桥和东水门大桥、鱼洞大桥二期,开工建设红岩村大桥、寸滩大桥、高家花园复线桥等。提高跨江大桥两端的交通疏散能力,增强大桥与滨江路的交通转换功能。

2.加快穿山隧道建设,增强东西部新城与主城中心区的交通联系。2015年前,建成双碑隧道、慈母山隧道、铁山坪隧道,开工建设蔡家隧道、华岩中梁山隧道等。

3.全面推进快速路网建设,提升路网整体运行效率。加快建设快速路三横线东段、二纵线南段、三纵线中段、四纵线中段等。加快完善快速路立交节点,规范和调整一批快速路开口,因地制宜提升已建快速路的通行能力,充分发挥快速路的中长距离快速通道作用。

4.完善中心区路网结构,优化道路交通组织。结合危旧房拆迁和旧城改造,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渠化交叉口。加快推进中心区支路系统建设,提高路网密度和通行能力。重点加快五大商圈分流道路建设,分流商圈过境交通流量,缓解商圈交通拥堵。因地制宜采取单向交通组织、路口禁左、开放小区道路、严格控制主干道开口等措施,合理优化道路交通组织。

5.完善人行过街设施,有效分流人行和车行交通。科学设置快速路上的立体人行过街设施,确保车流无间断快速通行。主干道及次干道结合交叉口红绿灯控制系统,设置灯控人行过街设施。

(四)优化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公交运行效率。

1.优化调整公交线路。结合轨道交通建成时序,及时对公交线路进行调整,削减与轨道交通同走廊的中长距离公交线路,增加与轨道交通接驳的短途公交线路。推进公交与轨道交通票制一体化改革,继续实行换乘优惠政策。有效降低中心区公交线路重复率,将以渝中半岛为中心的向心集聚线网布局模式逐步调整为东西连接、南北贯通的树型线网模式。同时,结合新城区建设,增加线网覆盖率。

2.加快建设公交换乘枢纽。结合公交线网优化,加大换乘枢纽建设,全面完善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之间的换乘接驳点,形成地面公交、轨道交通及其他交通方式之间的有效换乘。2011年前,重点完成26个轨道交通与公交换乘接驳站港设施的新建及改造工作。2015年前,基本实现轨道与公交的无缝衔接。

3.完善公交停车港与首末站。根据道路实际条件,选择合理的公交停靠站布设位置和设置形式。根据公交停靠站容量,合理安排停靠线路,减少公交车辆排队拥堵。结合公交线网调整,加快规划建设一批公交首末站。

4.加快公交站场建设。根据公交车辆需求及增长预测,2015年前新增47个公交站场,新建站场面积100万平方米,新增公交车停车位5362个,同时配套建设CNG加气站、维修保养场等,解决公交车占道停车等问题。

(五)加快停车楼(场)建设,缓解停车难问题。

1.加快公共停车楼(场)建设。充分利用广场、绿地及人防工程的地下空间,改造危旧房与烂尾楼,规划建设一批立体公共停车楼,并利用地下停车库连接道提高停车位的利用率和周转率,缓解“停车难”问题。2015年前,五大商圈新增1.2万个以上停车位。严肃查处停车楼(场)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的行为。鼓励社会投资建设经营性停车设施。建立停车信息诱导系统和停车场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停车管理信息化。

2.推进停车收费差别制度改革。按照“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停车收费标准。解放碑、观音桥、南坪、沙坪坝、杨家坪五大商圈等重点区域为一类地区,内环以内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区域为二类地区,内环以外区域为三类地区,对不同地区实行不同停车收费标准。路侧停车、路外露天停车、室内停车楼(库)停车收费实行阶梯价格。

(六)加强机动车辆管理,合理调控交通量。

1.实行重点地区货车限行。限制外地货车、过境货车以及重型货车在高峰时段通行内环以内(含内环)的部分道路。主城区在册货运汽车实行分车型、分时段、分区域的通行证色度管理制度。

2.适度调控小汽车增长速度。综合评价机动车增长与城市建设规模、经济发展总量、交通基础设施的量化关系,适时推出调控机动车总量增长的措施,合理引导购车消费。

(七)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

1.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从严查处酒后驾驶、超速、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影响行车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公交车、大型货车、摩托车等车辆集中治理,加强商圈、客运枢纽、城市广场等重点场所交通整治,全面规范主城区交通秩序。

2.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及车辆故障快速处置机制。加快增设一批交通事故理赔中心。对未按规定自行撤除现场,或阻止他方当事人撤离现场、不服从民警指挥,以及造成交通堵塞的,依法从重处罚。建立公交车辆保养制度、故障车辆快速处置制度,确保公交车辆运行良好。

3.建立主城区道路交通应急疏散机制。在主城区正常交通状态受到突发性群体事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各类灾害事故等影响下,确保高效处置、快速联动,避免引发大面积交通堵塞。

4.严格占道施工管理。建立多部门占道施工联合审批与监督机制,科学制订占道施工交通组织方案,合理安排占道施工时序,优化占道施工工艺,严肃查处违法占道施工、超范围占道施工、超时间占道施工等行为,将占道施工对交通畅通和行人安全的影响降到最低。

(八)加快交通管理设施建设,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

对主城区信号灯系统进行智能化改造,优化信号灯控制和配时方案,清理完善主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实现信号灯运行科学化、指路标志人性化、禁令标志明晰化、道路标线清晰完整化。加强交通智能预测诱导系统建设,充分应用先进的交通管理科学技术,强化道路交通监控。

(九)加强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提升交通参与者素质。

1.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载体,积极推广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职业人群,开展不同内容的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提高宣传的针对性。

2.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利用电视、电台、报纸及网络等新闻媒体,建立交通陋习、危险驾驶行为媒体“曝光台”,规劝不文明行为。

3.加大畅通主城宣传力度,提高市民交通参与意识。开展“畅通主城金点子征集活动”,开设“文明交通与畅通主城大家谈”、“交巡警指路”等媒体专栏,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群策群力共建畅通主城。

4.将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安全文明纳入城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畅通主城行动计划由市畅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硬件建设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委,以下简称畅建办)牵头负责,软件建设由交通秩序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以下简称畅治办)牵头负责。主城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二)建立健全机制,增强统筹协调。

1.建立道路交通运行状况定期调查及动态调节机制。畅建办、畅治办每季度对主城区的道路交通运行状况进行调查,密切关注主要干道及交叉口的流量变化,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2.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主城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订工作方案。畅建办、畅治办要加强对各项任务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市畅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并通报有关单位。

3.将畅通主城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纳入对主城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考核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市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况启动问责程序。

绩效通知 篇9

校属各单位:

为保障20xx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独立核算单位

1.学校依据岗位聘用情况、拨付比例及编制情况核算奖励性绩效工资拨付总额。缺编费暂按20xx-20xx年度编制计算,每缺编1人加拨8000元。

2.各单位核实数据后填报分配结果,务必于12月19日前将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的《20xx年独立核算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明细表》报人事处劳动工资科,电子版发送至lzq@upc.。《明细表》中个人全年应发不得小于全年已发,凡全年已发数额大于零的20xx年度退休、离校人员,不得漏报。

3.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师招聘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东发[20xx]23号)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享有特殊津贴,师资博士后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讲师三级拨付,特殊津贴及师资博士后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参与单位二次分配。

4.高层次人才特殊津贴由所在单位直接拨付给个人。

5.根据财务规定,单位自行聘请的校外人员的劳务费不得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发放。

二、非独立核算单位

1. 校机关及其他教辅单位领取纸质版《20xx年度校非独立核算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表》,根据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及职工出勤情况,核实相关数据。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劳动工资科重新核算,并在备注栏注明。确认无误并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2月16日前报人事处劳动工资科。

2.缺勤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每月工资中的病、事、产假扣款未包含奖励性绩效工资扣款,《发放表》中缺勤扣款系按照20xx年12月至20xx年11月考勤表考勤情况计算,有漏报情况请单位说明并重新计算扣款数额。每月按21.75个工作日计算,因缺勤而产生的扣款计算公式为:全年标准÷12÷21.75×缺勤天数。

三、其他

1.20xx年文件公布的、任职资格时间为20xx年及以前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人员,所在单位独立核算的,其20xx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差额作为加拨经费拨付给所在单位,补发名单及数额已在《结算明细表》备注栏注明;非独立核算单位,直接拨付给个人。

2.20xx年学校内部调动人员,由学校承担奖励性绩效工资单位调至自负盈亏单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剩余部分由调动前单位计算填报;调至学校承担奖励性绩效工资单位的,由目前所在单位分段计算填报;内部调动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段计算时标准由内部调动之月起做相应调整。未办理人事关系转移的`人员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填报。

3.20xx年度退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退休前所在单位按其20xx年工作月数核算填报.

4、东营校区教师,由东营校区教学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核,20xx年由青岛校区调至东营校区的教师,按照调动时间分段计算,调动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拨付给所在学院。

人事处

20xx年12月7日

绩效通知 篇10

为做好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株洲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株财函〔20xx〕6号)要求,我局对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审计工作基本规划、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审计、财政经济及有关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

2.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进行审计评价,并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负责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并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制度的建议。

4.负责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负责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负责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5.负责对市管党政领导干部及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等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负责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并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负责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系统的应用;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组织审计专项培训。

10.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管理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监督

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负责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

11.负责省审计厅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指导重点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人员情况

株洲市审计局设1个二级机构即株洲市投资审计中心(未独立核算),1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法制审理科、财政审计一科、财政审计二科、行政事业审计科、金融与社会保障审计科、农业农村审计科、资源环境审计科、政策落实审计科、投资审计科、企业审计科、重大项目稽查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一科、经济责任审计二科、审计技术科、内部审计管理科。株洲市审计局核定行政和事业编制88名,截至20xx年12月31日在职人员72人,长期聘请专家11人,临时聘请专家130人次,临聘工勤人员12人,离退休职工44人。

二、预算支出及绩效情况

(一)预决算及信息公开情况

1.20xx年部门决算收入情况:收入合计2341.19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431.71万元。

2.20xx年部门决算支出情况:支出合计234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9.26万元,项目支出181.93万元。

3.20xx年部门决算结转和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1.9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4万元。

4.预决算公开:在我局门户网站与财政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开了单位预决算。

5.“三公”经费控制:20xx年我局“三公”经费支出47.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4.49万元,年底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公务接待费5.36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比20xx年增加了26.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xx年新购置了一辆商务车。

(二)资金使用情况

我局在部门整体支出中,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及时申报年中预算调整,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强化监督,专款专用。20xx年株洲市审计局(含1个二级机构)基本支出为2159.2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14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6万元。

2.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661.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开支标准安排的保障株洲市审计局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支出等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181.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专项审计业务和“部门预算执行在线平台监督软件开发经费”项目的正常开展。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xx年,市本级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157个,促进增收节支173146万元,推动调账处理金额16309万元,促进拨付资金到位12450万元,挽回(避免)损失6437万元。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违法违规问题370多个,促进整章建制和完善制度20余个。提交的审计要情(专报)、综合报告被市领导批示40余次,其中市委书记、市长批示达29次之多;我市选送的6个审计项目获得省优秀或表彰项目,在市州审计机关排名并列第一。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市委审计委员会、市人大和省审计厅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全市审计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政治方向,聚焦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突出政策落实、预算执行、政府投资、国有企业、项目稽查、经济责任、生态环保、殡葬改革、救灾资金、抗疫防控、征地拆迁等审计重点,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在服务地方治理、维护制度权威、提高制度执行力、推动依法行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等方面展现了新作为、实现了新成效。

一是紧扣“六稳”“六保”要求,找准审计切入点,扎实开展了辖区内各县市区中央和省重大经济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密切关注中央重大投资落地、“放管服”改革举措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减税降费实施效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落实等方面的情况,促进各项重大经济政策措施在株洲落地生根,践行“两个维护”。二是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就业优先”纳入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中重点关注,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找准改革堵点、破解难点、总结亮点,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全市发展环境。面对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和财政收支矛盾,把推动政府节省开支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作为审计重点,开展好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和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促进财政支出结构优化和好钢用在刀刃上、存量资金统筹盘活、项目任务完成,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三是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完成了全市应对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并督促边审边改,为全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对冲疫情负面影响,全面复工复产提供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四是围绕推进“151”化债机制在我市全面落实落地,扎实推进3家市属国有企业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政府性债务及资产资源等变动情况,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对新芦淞集团、高科集团、天易集团、湘江新区等进行审计,在谋划“新基建”下园区、推进航空服饰产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湘江新城开发发展中贡献了审计智慧。五是围绕全市“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和温暖企业行动,把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作为工作的主要龙头,推进工程建设中问题的解决和规范建设行为、促进项目落地,并加大对工程款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审计监督,促进加快建设进度、完善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分季度对中央投资重点项目稽查审计,重点抽查了响浅路(湘芸路至滨江路)新建工程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情况,推动重点项目管理水平和项目落实落地。同时,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政策执行、城市五区征地拆迁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揭示了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征地拆迁各环节全链条存在的问题并推动整改落实,促进优化我市投资环境。六是聚焦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和责任落实,开展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更好激励干部依法履职、依法办事、担当作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资金管理及绩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预算资金使用计划性有待加强,完善用款计划管理,更科学合理的编制资金使用计划,进一步细化收支项目,按项目、按时间、按进度支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国家投资审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以结算审计为依托,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全面审计,突出重点,不断加强审计监督。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我局对117个(含概算调整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工程结算审计,送审金额137312.78万元,审定金额130954.78万元,审增金额79.40万元,审减金额为6437.40万元,审减率为4.63%。充分发挥了审计为政府投资把好最后一道关和扎紧政府“钱袋子”的积极作用。同时,还揭示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工程结算虚增工程量、未按规定进行工程勘察等问题,提出了相应整改意见,对规范建筑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部门预算执行在线平台监督软件开发经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一是提高了审计效率。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审计的资金总量也越来越大,传统的审计方式和人员编制已经无法承受如此繁重的审计任务。运用计算机审计手段提高效率,是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必由之路。审计机关只有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依靠高科技,从根本上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规范了审计工作。用现代信息技术支持并规范审计作业,是保证审计工作质量、降低审计风险的重要措施。审计机关十多年来形成的一套作业规范,对于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活动全球化,资金流动电子化,审计领域日益扩大。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的任务十分突出。借助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持,从作业手段现代化和工作程序的规范化两个方面控制和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同时,也是防止可能发生的以审谋私行为的重要措施。

绩效通知 篇11

直属各企业单位:

20xx年我局直属工贸企业在市委、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企业班子建设、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根据xx[20xx]113号文件精神,考核工作组对本系统直属9家企业在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企务公开与考勤、劳工人事、计划生育、稳定工作、物业管理、资产管理、安全管理、租金承包费收取情况、社保费缴纳情况、会计基础工作以及财务管理等十二个方面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评出一等奖企业3家、二等奖企业4家、三等奖企业2家。

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经研究决定,分别对留守企业正职领导进行一次性奖励:一等奖企业全年5000元、二等奖企业全年4400元、三等奖企业全年3800元。其它留守人员的.奖金发放标准(在正职领导奖励金额之下),由各个单位提出全年分配方案报局分管领导审批。

一等奖企业(3家):

xx市蔬菜副食品公司、xx市百货公司、xx糖厂。

二等奖企业(4家):

xx市五交化公司、xx市纺织品公司、xx市糖酒副食品公司、xx市燃料公司。

三等奖企业(2家):

xx市港尾糖厂、xx市南溪糖厂。

新的一年,要求各企业再接再厉,争先创优,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内部资金与财务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升值。

特此通知

xx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xx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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