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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句子

今天励志的句子给您分享“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相关主题内容,作者写的作品总是让人感触颇多。 写下读后感能加强对于书中内容的领悟,有助于积累语文素养,本文力求为您的工作和生活提供更完善的解决方案!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1)

是谁规定爱情就是一种形式呢?这本书包含了爱情中的种种答案。50年前因为匆匆一撇,达萨爱上了小她四岁的少女费尔明娜与他沟通信件相信彼此是最适合的一对。

费尔明娜的父亲,发现后带她远走,希望能让少女忘记他,但他们一直保持着联系,思念与爱意疯长。几年后,费尔明娜回来,无意间看见达萨,他开始怀疑这个看上去弱不禁风,胆小的男人,就是他一直以来心心念念的人吗?她明确的拒绝了他。这时候一个外貌家世都很成功的人,乌尔比诺医生出现了,乌尔比诺医生提供的竟然仅限于世俗的好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它们终究不是爱情,他与医生结婚了,让达萨觉得不能接受的不是费尔明娜结婚,而是他根本无法离开没有她的城市。他下定决心守着她,也等待着她,这段时间也是小说中最无聊的时候,没完没了的雨季,性爱,便秘和不厌其烦的细节推进着达萨心中的绝望。因此,他靠短暂的性爱关系弥补没有她的生活,他让自己身体健康,保持精力,他已经完成了生活中所有能想和能做的事达到了人生的巅峰,而这一切都源自于那个刻骨铭心的决心,那就是要活着,健康的活着,直到自己的命运得到费尔明娜庇护的那一刻然而,当乌尔比诺医生死亡,他没有因为胜利的激动而颤抖,万分反而一种恐惧感包围,他害怕自己也这样,在一个没什么特别的周日下午,因为一件小事而死亡,那么他将永远无法等到费尔明娜。为了她他不太计较手段的得到了名誉和财富。为了她,他细心保护着自己的健康和外表。半个世纪之后,费尔明娜能从新走向他,源于他对费尔明娜的了解,了解他在遭遇到伤害与侮辱时,会口不择言,了解越是在乎越是会说出狠心的话来。费尔明娜的信让他放心不下来,他明白这封信对他最后的考验。

他了解她,即使是到了暮年,他是了解她的骄傲,她的困难,她不与人说的心思,他愿意等她,愿意为她再等等,即使他的身体已经年老,即使是死他也是希望死在她的怀中。爱情最美好的不只是相遇,而是相遇后的相知,相守,相互信任。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2)

我想对于经常看书的人来说,提到加西亚·马尔克斯,脑海里首先想到的应该是他的不朽经典《百年孤独》以及背后的特有名词“魔幻现实主义”。这部书出版之后短时间内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并饮誉全球,奠定了加西亚·马尔克斯在世界文坛上的地位,在这里就不在再赘述了。

少东家简单解释一下啥叫魔幻现实主义,魔幻现实主义(magicrealism)这个名词,最早出现在20世纪20年代的欧洲,本意是美术上的绘画用现实主义(REALISM)的精确来描绘物体,但是却悖论般地表现出一种由于对时空因素进行迥然不同的并置所致的奇异的效果。后来指拉丁美洲的一种文学现象。魔幻现实主义文学在体裁上以小说为主,作品大多以神奇、魔幻的手法反映拉丁美洲各国的现实生活,“把神奇和怪诞的人物和情节,以及各种超自然的现象插入到反映现实的叙事和描写中,使拉丁美洲现实的政治社会变成了一种现代神话,既有离奇幻想的意境,又有现实主义的情节和场面,人鬼难分,幻觉和现实相混”。

从而创造出一种魔幻和现实融为一体、“魔幻”而不失其真实的独特风格。因此,人们把这种手法称之为“魔幻现实主义”。从本质上说,魔幻现实主义所要表现的,并不是魔幻,而是现实。“魔幻”只是手法,反映“现实”才是目的。《百年孤独》就是典型的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这里要多说一句,中国作家莫言也是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体裁的代表人物,《红高粱家族》等一系列作品也是非常的经典。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3)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000字: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魔幻现实主义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后的一部作品,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

之所以读这本书,是因为一部电视剧《春风十里不如你》,剧中有一个镜头是男主藏了一本小说,即《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由于之前并未看过这本书,当时就在想,这本小说到底讲的是什么?而之前又耳闻过这本书的盛行,于是便在大学即将毕业的最后的几个月闲暇时光里读了这本书。

读完这本书后,静下心来想一想,竟不知这本小说到底要传达什么?也不知这本小说的男主是谁?本以为这是本爱情小说,理所应当应该讲的是男女主之间的爱情故事,但这本书却讲了许多人的爱情故事,表达的似乎也不仅仅是“爱情”那么简单,这与我之前所看小说有所不同。但好在,这本小说主要呈现了两段爱情故事,即女主与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故事和女主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跨越半世纪的恋爱故事,就是这两段女主的爱情故事让我无法辨认出谁是真正的男主,抑或是两人皆是男主。

在我看来,这两段爱情故事传达了女主的两种生活状态,“与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和“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恋爱”,这也代表了大部分人一生中必须经历的两种人生状态。但对于这两种爱情状态,作者似乎并没有在文中明确地表示哪一种更好,更值得赞扬,因此造成了“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这种局面。也许你认为女主与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是我们大多数人的选择与常态;也许你更加赞赏和偏爱女主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如灵魂伴侣般的恋爱;也许你认为乌尔比诺医生的出轨无法饶恕;也许你认为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只是打着爱情的幌子来满足自己的私欲……或许,这本小说传达的根本不是所谓的爱情!

谈起费尔明娜与乌尔比诺医生的那段婚姻生活,那确实是常态。有生活里的柴米油盐,有婆媳关系问题,有妻子的猜疑,有丈夫的出轨等等。让我感触比较深的是乌尔比诺医生出轨林奇小姐的那一段,费尔明娜处理丈夫出轨问题的方式其实值得思考,乌尔比诺医生为何会出轨也使得深思。在我看来,费尔明娜的三言两语点透丈夫出轨之事而没有选择大吵大闹乃明智之举,其实有些类似于马伊琍的“且行且珍惜”,至于这个出轨之事解决之后的婚姻状态就不做太多考虑了。至于乌尔比诺医生为何会出轨,可能是因为乌尔比诺医生和费尔明娜结婚的初衷并不是爱情,而遇到林奇小姐这样的理想型春心萌动,但最后因为责任回归家庭。

说到费尔明娜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那跨越半世纪的爱恋,我觉得太过传奇,不太现实。另外,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对费尔明娜所谓的爱情与守候,我持怀疑态度,一边流连于各种女色当中,一边又说费尔明娜是心中的白月光,我有些不能理解。但前期写诗给费尔明娜,对费尔明娜魂牵梦萦般的爱恋,后期写信与费尔明娜进行灵魂伴侣般的交谈,我是相信的。一个人等了另外一个人一生,说起来是浪漫的,却又有些不可思议,想想能有多少这样的案例,也许金岳霖于林徽因算一个,但不知是否为真。

小说中还呈现了一个我们生活中会遇到的一种情况,即另一半逝世后是否再娶或再嫁的问题。费尔明娜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为了逃避外界的指指点点选择以霍乱的名义来维护这段不再分离的爱情。在现实生活当中,有许多再娶再嫁的案例,但站在已逝人的角度去想,这是否是对已逝人的不忠诚,比如梁思成不顾子女强烈反对续弦林洙。在这本小说当中,其实费尔明娜的子女似乎也有些反对母亲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一起,但站在费尔明娜的角度去想,守护自己的爱情似乎理所当然。

谈到让人羡慕的爱情和婚姻,当属杨绛先生和钱钟书的爱情和婚姻。他们一起成长,相互守候,彼此包容,甘愿付出。这是最好的爱情,也是最好的婚姻,因此有了“我见到她之前,从未想到要结婚;我娶了她几十年,从未后悔娶她,也从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这样的佳句。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4)

阿里萨在经历了和500多个露水情人的肉欲纠葛之后,向他等待了半个多世纪的爱人费尔明娜撒了个弥天大谎:我为你保持了童贞。阿里萨是认真的吗?马尔克斯是认真的吗?

马尔克斯严肃地说过:他是个现实主义作家,人们寻常贴给他的“魔幻”(如果在“不真实”的意义上理解话)的标签并不合适。他在诺奖致词中讲过,人们生活其中的现实很魔幻,很乌托邦,而他要“创造一种与这种乌托邦相反的现实”。

这意味着要想进入马尔克斯的文学世界就要彻底颠倒“现实”和“虚构”的关系:魔幻的才真实的,真实的却恰恰是荒诞的。现实的荒诞多种多样,《霍乱时期的爱情》要打破的是爱情世界的魔幻,即我们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各种情感联系。简单地说,在马尔克斯看来,真正的现实中毫无爱情可言,只有在文学再造的现实中,爱情的乌托邦才会消失,“到那时,爱情将成为千真万,幸福将成为可能”。(诺奖致词)

需要留意的是:“现实”是乌托邦,文学创作出的才是“现实”。马尔克斯并非要描写爱情,而是再造爱情,再造爱情的千姿百态,再造爱情的“现实”,展现爱情的所有可能。

阿里萨处处留情,费尔明娜忠贞不二,忘年的情感和露水情缘,浅尝辄止和终生依恋;阿里萨半生落魄,会写一些酸不拉几的诗歌,乌尔比诺则是社会名流,地位尊崇;阿里萨要自己的激情和许诺的爱情,为此耗费一生,但却不和任何一个女人稳定下来,乌尔比诺恰好相反,从一开始就追求稳定的婚姻,写他出轨也是为了反衬他对稳定的追求,因为乌尔比诺清楚坚定地认为:婚姻就不是为幸福而且为了稳定。乌尔比诺和阿里萨各自占据情感的一端。乌尔比诺代表日常思维,这样可以理解婚姻,阿里萨完全颠倒了过来,这样才能理解爱情。在漫长的情感生活中,费尔明娜始终是被动的,乌尔比诺始终是主动的,他甚至主动把爱情从对生活的期待中排除掉。乌尔比诺十分专一,专一生活,而非爱情,阿里萨滥情,他对费尔明娜有发烧的爱情,书名“霍乱”就是发烧的意思。理性属于生活,发烧才是爱情。阿里萨虽然发烧,但并不给任何人承诺,除了费尔明娜。阿里萨用一生时间穿过他的几百个情人走向费尔明娜,且自认为保持了童贞,他是在撒谎还是很真诚?阿里萨一直在保持着发烧,借助和别人的感情,费尔明娜最后也开始发烧,把阻挠自己爱情的女儿扫地出门,最后他们共同摆脱了乌托邦,走向了“现实”。

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是复数的,又是单数的,看起来形态各异,却都只有一个名字,就是爱情。凡所有相,皆非虚妄。作文马尔克斯平等地写复数的爱情,再短暂仓促的情感也认真对待,就像博物馆的展品一样,再小的物件也可以分得一个位置。

这样的故事,真的很魔幻,哪里像是寻常论者贴上的“现实主义文学”的标签?

马尔克斯创作了很多作品,但却只有一个主题,那就是“孤独”,或者说是对孤独的去除。孤独就是斩断了联系,成为游移的个体。为了去除这种孤独,马尔克斯描述了很多路径,爱的追寻是最重要的一个。

马尔克斯也有过很多露水情人,但他说:我想要爱,很多很多爱。说这句话的时候,马尔克斯不就是阿里萨吗?对马尔克斯来说,他的一切创作都是现实主义,但对观者来说,所有的故事都很魔幻。跨越现实与魔幻的鸿沟,方才进入马尔克斯的世界。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5)

什么时候意识到读书的时候必须控制自己作为读者的感情的呢?大概是第一次看毛姆的小说时,情感被作者牢牢地攥在手中,什么时候被无情的捏碎,什么时候又被给予温柔的触碰。在我看来,一个优秀的作家必须擅于调教不同品种的宠物,而我彼时彼刻就像是作家调教过后,跟在他身后留着哈喇子的宠物狗。当我第一次思考:为何我不能客观的、不带有情感的去旁观他笔下的世界和人物呢,于是在今后的读书时我都会刻意地去将快要深陷于剧情的自己匆忙又决绝地拉回来。直到读了马尔克斯所描绘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无语!’这便是我读完整本书之后最深切的感受。我倒不是将自己的形象与费尔明娜重合,而是以第三角色站在医生的身边,我是如此偏爱乌尔比诺啊!如此熟悉的偏爱,曾经在阅读毛姆的《面纱》时也对瓦尔特有类似的感情。

就在这时,骚动的人群分作两边,一辆被几匹泛着金光的枣红马拉着的四轮马车驶了过来。哄笑停止了,不怀好意的人群散开去。伊尔德布兰达肯定永远也忘不了她第一次看见那个站在马车踏板上的男人时的情景:他那高高的缎子礼帽,他的锦缎背心,他的文质彬彬和他双眸的柔情,还有他出现时的威严。

伊尔德布兰达坦白说,她再也受不了脚下那双靴子的折磨了。

“这再简单不过了。”乌尔比诺医生说,“我们来比比,看谁先脱掉。”他开始解靴子上的绑带,伊尔德布兰达也接受了挑战。但这对她来说并非易事,因为紧身胸衣的架子让她弯不下腰。乌尔比诺医生故意放慢了速度,一直等到她从裙子下面掏出自己的两只靴子,就好像刚刚从池塘里钓上来似的。这时,两人看了一眼费尔明娜,只见在黄昏火红的霞光映衬下,她那黄鹂般的倩影比任何时候都更加轮廓清晰。“现在我发现了,”她说,“让我不舒服的不是鞋,而是这个钢丝鸟笼。”乌尔比诺医生会意她指的是裙撑,于是赶紧抓住了这个良机。“这再简单不过了,”他说,“脱了它。”说着,他以魔术师般的敏捷动作,从兜里掏出一条手帕,绑在自己的眼睛上。“我不看。”他说。

蒙在眼睛上的手帕一下子就让他那圆润下巴上的黑胡子和用胶刷出胡尖的短髭之间的两瓣嘴唇显得分外纯美。费尔明娜也做了同样的动作,可当她想把载着绸缎手套的手撤回来时,乌尔比诺医生却用力攥住了她的中指。“我在等您的回答。”他对她说。

除了对于乌尔比诺的私人好感,我可以很确切的表示,对阿里萨的厌恶与喜欢乌尔比诺没有丝毫关系,第一次意识到原来我还能这么反感一个书中之人的存在。对阿里萨的厌恶完全来源于我对于道德的评价,以及不赞同阿里萨逐渐‘堕落’而又逐渐适应这种‘堕落’的过程。阿里萨或许是书中19世纪里最缺爱的那个人,作文即使是被丘比特之箭射的千疮百孔的心,也丝毫没有停下为费尔明娜的跳动。阿里萨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一遍又一遍地意识到自己的爱再次来临了,而前不久他曾经在某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也有过同样的感悟。或许是最后看完这本书就像新生儿终于被剪断了脐带一样,我也放下了对阿里萨和费尔明娜在一起的反感,虽然不会兴高采烈的支持,但内心已经不会再被掀起万里巨浪了。

马尔克斯是伟大的作家,这一点从《一件事先张扬的凶杀案》里就能看出来,与这本相比,我显然更喜欢上一本。这种偏向是爱情的小说,如果不是里面有鲜活的、我喜欢的角色支撑着整本书,其实我很难深读此类型的书。不过到最后,无论如何,我还是当了一次马尔克斯手中绳索牵着的一条留着哈喇子的宠物狗。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6)

曾经看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一书的片段就深深迷上了这位哥伦比亚作家,他匪夷所思的想象力和令人惊叹的语言表达能力让我心潮澎湃。只是遗憾地是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完这本书。放假前去图书馆借书,偶然看到他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毫不犹豫就借了。近来有闲翻看,一下子就沉湎其中,再一次被他的精神世界所震慑住了。

《霍乱时期的爱情》主要讲述的是作者创造的“一种与这种乌托邦相反的现实”。如果说《百年孤独》由于描写了拉丁美洲最残酷的真实而显现了魔幻的、似真非真的特点,那么,这本描写爱情的奇书却因为描写一个存在于未来或幻想中的世界而显现了朴实的、绝对确实无疑的品质。当缺乏洞察力的评论者把小说的简朴明晰的叙事方式看作是传统现实主义的胜利的时候,你能说他读懂了这本描写爱情的书吗?

少年时代朦胧的爱情幻影竟如此刻骨铭心,以至于半个多世纪之后,一对濒临死亡的老人重新寻找并发现了它的全新的意义。这个令人惊异的故事里充满了一切由于爱情而变得荒诞不经的胡话、痴言,在那个像得了霍乱症一样的恋人的乖张与惊惶里,那种一般说来显得如同爱情一样非现实的、难以捉摸的东西,却成了唯一的真实--就像弗洛伦蒂诺·阿里沙这个一生放荡的老人的那句毫无疑义的谎言“我为你保持了童贞”一样自然而真实。

这是多么的不可思议!按照费尔明娜·达萨的说法,这些句子的有用之处不在于它们的意义,而在于它们清晰明理的力量。难道你能不喜欢作者的这种想像与创造的勇气吗?因此,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既不起源于这个世界,也不归宿于这个世界。从头至尾,爱情就是这个世界的异己力量。

看完后我查了一下写作背景,这时正是马尔克斯凭《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第三年,但他并没有为声名所累。他曾说过《百年孤独》所带来的声名的威胁,让他特别反感。在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成为举世瞩目的作家之后,他没有飘飘然,而是让围绕着自己的光环在心中黯淡,他因此于世俗生活中保持着一颗平常之心。作为一个文学大家,他那犀利的目光从狭窄坎坷的人性通道中穿过,以自己父母的爱情经历为蓝本,发现了充满暗礁、充满风浪但又壮阔浪漫的“爱情”的海洋。在经过两年多的默默写作后,作家终于奉献给了世人一部非常之作——《霍乱时期的爱情》。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7)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550字!

爱情,这世间最难说清的事儿。

2020是特殊的一年,疫情期间读了貌似很应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然而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全书中并未大肆讲述霍乱的内容,而是作为一条线贯穿在整个故事背景中。这本书主要是讲述发生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哥伦比亚??,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与弗尔明娜·达萨之间长达一生的纠葛。弗洛伦蒂诺在年少时对弗尔明娜一见钟情,继而无法自拔的爱上了她,两人维持了两年的书信来往,之后分开,弗尔明娜嫁人,直到她72岁丈夫去世后,与弗洛伦蒂诺之间在老年又再一次冲破世俗的偏见,儿女的反对重新走到一起。

但是说实话,我不太能理解弗洛伦蒂诺所谓的爱情,他一生中有622位情人,私生活混乱且放荡,但行事隐蔽且小心,几乎没有人发现他的滥情,有两位女人因为他一个被杀,一个自杀。他觉得心灵的爱情在腰部以上,肉体的爱情在腰部以下。书中讲他是为了缓解对弗尔明娜的思念的痛苦才这样做[石化R][石化R],包括他一步步走上事业的巅峰也是为了能配得上她。可能是我阅历太浅,对爱情的理解太单薄,总觉得有些冠冕堂皇。

相反,弗尔明娜是一位我挺喜欢的女性,她专情、坚韧、通透、拿得起放得下,在72岁时,依然能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忠照自己的内心,义无反顾,令人动容,是的,任何年龄的爱情都是合情合理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8)

那时候的爱情,就像是一场霍乱,来得猝不及防,然而当你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它已经消耗殆尽。爱一个人就像是生了一场重病,除了他(她),无药可医。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创作的长篇小说,展现了一对老夫老妻的日常生活,几十年的共同生活经历使他们学会了互不干扰的生活方式,平静而淡然地接受着时间的一点点流逝。而男主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的意外死亡,使故事出现了转折,在男主的葬礼上,出现了一位帮助女主费尔明娜·达萨处理各项事物的老人,并在葬礼结束后深深向女主表达爱意,真正的男主角出现了。年轻时的他们本就是一对恋人,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爱上费尔明娜·达萨只因那偶然的一瞥,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那一瞥成为了这场半世纪后仍未结束的惊天动地的爱情的源头,他为此付出了自己的一生。仅靠情书和音乐构筑的爱情是虚幻的,当女主经历了一些事情认真审视自己这段爱情时果断地拒绝了男主的追求。或许,她爱的从来都不是真正的他,他爱的是想象中的他。女主结了婚,男主却用荒唐的半生来等待女主,在男主丈夫去世后又重新追求女主,用自己的真诚打动了他用一生爱着的人。费尔米娜与乌尔比诺之间的爱情,如溪水般平静、迟缓却偶有跌宕,是理智的、世俗的,他们的爱情表现了“夫妻生活中要学会控制反感”;而费尔米娜与阿里萨的爱情则是带有幻想性质的。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琐屑与高尚、变幻与永恒、平淡与传奇、肉欲与灵欲、理智与激情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使人难以给“爱情”以明确定义以及种类之划分,这是爱情的魅力,恰也是小说的伟大之处。阿里萨和费尔米娜最后以爱情来结束他们的生命形式,面对死亡,生命的杂质荡然无存,爱变得更加浓醇,世俗的观念不再能局限那纯净的、永恒的爱情。老年的阿里萨与费尔米娜的爱是纯净的,他们越过了道德的、世俗的偏见而直接与自己的生命对话。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故事,不仅表达了“经历爱情的折磨是一种尊严”,更重要的是展现了哥伦比亚的历史。战争和霍乱威胁着拉美人民的生命,而人为的破坏加剧了人与自然的对立,人的社会孤独感使人与人之间缺乏理解信任,心理距离加大。爱情就像霍乱,它来的时候,人们会惶恐,不安,会绝望,痛苦。然而庆幸的是,一个人在经历了这一切不好的感受之后,依然具有爱的勇气和能力。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9)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800字:

六年前通宵在被窝拿着小台灯看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的情景还历历在目,虽然早已忘记了里面所写的内容,但貌似不妨碍我在人前炫耀的那种自豪感。“啊,《百年孤独》呀,早就看过了”。

是的。仅仅就是看过了,但是看过之后的结果是怎样恐怕就只有自己知道了。貌似里面的人名很长,涉及几辈人的故事。不过,仅仅知道这些就够了吗,就能在人前说我知道马尔克斯吗?知道得越多,你会发现你越不敢乱讲话,生怕讲错了就误导了他人。

看过《百年孤独》的人都知道这本书是用“魔幻现实主义”写就的。手法新颖,故事离奇,不过,也让人摸不着头脑。

反过来看《霍乱时期的爱情》一书,作者摈弃了以往的手法,并没有太多的人物情节,不过和之前那本书类似的就是都跨过了时间的长河。这本书的里面有着很多当代人们所遇到的问题,想得到的答案。

一场由爱念引发的故事,终究是没有得到爱情的完美结局。不过,对于彼此来说,这又算得上些什么呢?

就像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卡拉马佐夫兄弟》里面提到的,我们首先应该要善良,其次要诚实,最后不要相互遗忘。里面有着浓烈的爱,热情的爱,等待的爱,以及成全的爱。有着人类的善恶,爱憎,嫉妒等等。

当然了,里面也有着迷乱的性,狂欢后的孤单。有着迷茫,有着恐惧,也有着贪婪。不正因为如此,世间才显得多次多彩吗。如最近热播的《长安十二时辰》里面有这样一句:心有很多的规矩,要守住自己心里的规矩,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个代价,不是人人都能舍得。

在一个极度迷乱的世界里,你能保证一定能够守住心中的那个规矩吗?选择的机会增加,也就意味着犯错的几率增加。最终能够走出来的才是成长。

同时看的另外一本书则是《学会提问》,现在的人为什么难以有较大的创新,就是因为更多的思维固化,把周边的一切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空闲的时间又被手机给填补上了。接受大量的“信息”。接受着大数据的“按喜欢推荐”。

之前曾看过一个调查,中国的人均读书量排在末尾,挺可惜的,中国也有很多大师经典之作,只是少有人去翻开,去记住,去感念。

《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在里面你会感受到部落文化,感受到地中海似的爱情,以及对于真挚爱情的探讨,你所发生过的,或者你正在经历的,都有答案。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10)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2000字!

直到十五世纪末才在地理大发现中浮出水面的仍处于奴隶社会的拉美大陆,尽管土地肥沃矿藏丰富,但仍与当时先进发达的欧洲隔着数百年的进化差距。彼时亚非大陆最为发达和先进的欧洲版块已经开始进入从封建社会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的萌芽阶段。伴着阿兹特克帝国崩裂倒塌后还未完全散去的硝烟,这片南部的美洲大陆在不到200年的时间里,迅速从奴隶社会跳过封建社会直接进入工业革命前资本主义时代,列强们丧心病狂地将寻找到的黄金等各种矿藏源源不断地运回欧洲大陆的同时,也没有忘记向这片土地迅速地植入各种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形态,欧洲社会历经几百上千年沉淀的社会传统和文化产物,无论是政体、科学、法律、医学,商业和贸易,还是宗教、绘画、音乐、建筑、戏剧。以历史发展长河的时间序列来看,拉美对这一切的继承都可以称之为迅雷不及掩耳之势。

小说从摄影师Saint-Amour离奇自杀开篇,马尔克斯像是打开了一个蒙着多层蒙纸的长画册,伴着一层层蒙纸的掀起,下面的人物形象和故事发展线索逐渐从显现到轮廓依稀,到线条清晰,再到能看清每个人物面部的或悲或喜或冷漠或威严的表情。渐次,人物周遭带着强烈的时代印记和地域特色的环境也渐渐凸显。

或者是保养良好由加泰罗尼亚设计师精心铺设于门廊入口处的棋盘格式样的大理石地面,或者是由佛罗伦萨建筑师经由旧废墟改造而成的的带有修道院式的拱廊的威尼斯风格的庭院,或者是地处海边占地一英亩,点缀以月桂树和铺满睡莲的潺潺溪流的大别墅。无论天气炎热还是尘土弥天,富人们的热带庄园里,有永远绿草繁茂的庭院,高高的芒果树的树冠遮蔽了毒辣的日头在庭园里洒下一地荫凉。书房的整整一面墙体上以惊人的秩序统一排布着的映衬着主人的博学的书籍,每一本书的书笠用上等小牛皮镶刻以主人姓名首字母;镶着瓷砖地面的浴室里有最流行的狮子脚式陶瓷浴缸。上流阶层的人们对待着装也是严谨到一丝不苟,衬裤、马夹、背心、礼服,自不必说还有装饰在胸前西服口袋中折成盛开的木兰状的手帕,若有若无地飘逸出古龙水独有的香气。圣灵降临节隆重的Mass仪式后,社会名流们身着隆重的礼服出席精心安排的午宴,席上,有管弦乐队表演莫扎特、舒伯特的名曲。

无论是Dr.Urbino那豪华气派的庄园,还是DonSancho海边的别墅,这一切,你分不清是在欧洲大陆还是美洲大陆。如果不是远处的海湾,忙碌的奴隶贸易船只在浊气熏天的港口卸下从东非海岸一带掠来的黑奴,再忙着把从整个美洲大陆搜集来的各类矿藏珍宝种植物囤满后运回欧洲,你简直要以为这是如假包换的十八世纪的欧洲。这个大陆进化的如此神速,这一场“先进”文化对“落后”文化的侵蚀和同化,究竟是人类的幸事还是悲哀?达官贵人、富豪显贵们这精致的生活背后,是数以万计的印第安人和非洲奴隶在暗不见天日的矿井里、在瘴气弥漫瘟疫四起的亚马逊湿地沼泽里悲惨地死去。一起消亡的,还有现代文明永远无法解读的古老的印加文明和阿兹特克文化。

上流社会的生活再富丽堂皇,也无法卸去这片土地建立在殖民地经济上与生俱来的恶臭,所以,老马很狡黠,一边不惜笔墨地描写富人的排场,一边又仿佛不经意地在这份光鲜亮丽上抹上一道擦拭不去的墨痕或伤疤。

老马讥讽Dr.Urbino豪华气派、四季花开如新、绿荫蔽日的房子里,空气中永远无可避免地飘浮着从远处港口传来的恶臭,那正是殖民地独有的尾随州际航线纷至沓来的贩奴贸易所带来的冲天浊气;Fermina豢养的整个热带动物园被一个得了狂犬病的藏獒血洗一空;一场提前三个月开始精心准备的盛宴,老马偏就安排在那一日乌云密布暮霭沉沉,就在富人们品着餐前的开胃酒,准备开始一场狂欢的盛宴前,仿佛天塌了下来一般,席卷着海面上翻涌的狂潮的惊天暴雨将这场盛宴毫不留情地砸了一个满地狼籍,女主人不得不身着沾满泥浆印痕的晚礼服,一边努力掩饰心底的委曲一边用装出来的兴奋和高亢宣布宴会正式开始;为精英们表演着莫扎特的《狩猎》的乐队们,却被一辆无礼的如鸭子叫般狂鸣喇叭的汽车,肆无忌惮的飞驰而卷起的泥泞溅了满身泥污。

老马最为神来之笔的是描写那只善于察言观色但偏又拒绝逢迎的傲娇的鹦鹉。自家鹦鹉会说N种语言,能以地道的法文分别用男女声演唱最流行的法语歌曲、会背诵《马太福音》可以用拉丁文为弥撒伴唱,如此神物成为当地奇观,名传天下。Dr.Urbino有着显而易见顺理成章的虚荣,巴巴地邀请总统来家中做客试图献宝。但是这个生性偏执倨傲的鹦鹉偏偏就是不买帐,任医生好言相劝或撒泼打诨地威逼利诱,这家伙我行我素抵死不从,金口不开死硬到底。试想医生那日颜面扫地想必恨不得杀了牲的心都有。你有多虚荣就要准备有多狼狈,老马阴着呐!

其实,说到底,一只善于学舌的鹦鹉,无异于一个投机取巧、巧言令色、孤注一掷的冒险家,试想哥伦布、巴尔沃亚、皮萨罗等最早踏上美州土地的早期的探险者,多有巧舌如簧、穷困潦倒、走投无路的亡命之徒,以身家性命为赌注想博个头彩,多数葬身大海。回到西班牙的哥伦布,向伊莎贝尔、费迪南二王胡乱吹嘘和夸大新大陆的宝藏,与奇货可居意欲向总统献宝求欢的Dr.Urbino,其心理和做派,难道不是一种惊人的相似吗?

这只曾带给Dr.Urbino无限荣光的的鹦鹉,最终也直接导致了医生之死。尽管医生已经以他特有的职业敏感性预见了自己已经进入了人生最后的下午,但是他仍然没有放弃内心想要掌控的欲望。明明是豢养为供自己赏玩的宠物,却成了一个反抗和斗争的叛将,这样的一口气,医生无论如何咽不下去。

他颤颤巍巍登上了那把梯子,为自己的人生提前按下了终止符。

仅仅是开篇,主题爱情及主角人物尚未登场,已经有如此众多的这些“巧合”,看似闲闲地捎带,但其实却不能不令人感叹老马将他的嘲讽藏在这些黑色幽默里,不动声色,不乏批判。不愧是魔幻现实主义的大家,信笔游缰各有所指,嬉笑怒骂皆成文章。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11)

阿萨里与弗尔明娜最初的相恋与很多故事一样,少年对美丽、高傲的女孩一见钟情。阿萨里与弗尔明娜的分手也与很多故事一样,两人家境悬殊,女孩父亲带她远走他乡,当女孩再次回来时,看到男孩那冰冷的眼睛、青紫色的面庞和因爱情的恐惧而变得僵硬的双唇,突然坠入了失望的深渊。以“我们之间不过一场幻觉而已”宣告结束。

这段爱情之所以能变得非凡,是因为阿萨里的执着最终战胜了爱的大敌——时间。而要完成这个过程,也就是维持这份执着,光靠简单的初恋悸动显然不够,可以说阿萨里是把他的爱意升华成了使命感。与弗尔明娜长相厮守这件事成了他前进的道标。他赚钱、发展自己的事业来提高社会地位;保持健康尽可能长寿,维持形象减缓老态等等,一切都是为了完成他自己心中的使命。

在我看来,这与《月亮与六便士》里的主人公不惜一切也要去画画一样,只不过一个始于爱情,一个始于爱好,但最终都成了一种信念。这世界上就是有这么一类人,他们立长志而不是常立志,一旦下定决心翻天覆地也不动摇。

读过这本书的很多人觉得这不是爱情,只是求而不得后带来的执念,特别是阿萨里一直有着不同的情人这一点似乎就更印证了他对弗尔明娜爱的至死不渝。但我觉得,正是因为他爱得没有那么纯粹,这才是一份让人信服的真实爱情。就像饿了要吃饭一样,53年间,阿萨里需要别的爱情来帮他对抗孤独、衰老以及死亡的恐惧,不然他无法正常的活下去,更谈不上完成自己的使命了。书中有句话让人印象深刻:“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

人是复杂的集合体,人的感情会同时被很多东西影响。只是多数时候爱情的浪漫与炽热会让我们不自觉地给它镀上一层神圣的光,从此凡不纯粹的爱都让人看不上。但其实爱情和其他情感一样,始终有其世俗的一面。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12)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400字!

小说展示了爱情的所有可能之后,反倒让人怀疑爱情是否真正存在了,有的似乎只有激情。某种在处理世俗义务中完全无用的激情。

电报员和医生似乎是两个极端。一个是不把世俗放在眼里也被世俗拒斥的私生子,一个是一直装在世俗套子里的本质软弱之人。年轻的姑娘在过了一段修道院一般的生活后,最终被迫屈从于世俗,在老年的力量之下,寻回了再续旧情的勇气。

如果说世俗扼杀了爱情,但与医生的模范婚姻之中难道没有爱情吗?如果电报员的鲁莽就是爱情,但它没有世俗的倚仗,在年轻姑娘眼里是给不了她任何实在意义的幻觉,在年老之时,也不能给她一份“靠案”的安全感。

不管是社会的世俗,还是个人的执拗性情,都是包容不下爱情的套子。

故事没有结局,似乎爱情也没有结局。下船以后的恋人,只能埋葬爱情,要延续它,只能永远不靠岸。即使这对恋人下船以后与世俗对抗,这份爱情也很可能在对抗中消磨殆尽。这本就是一份没有任何现实基础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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