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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报告【篇1】

按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怒府办电〔〕117)要求,近日,由州政府督查室、州发展改革委、州监察局、州统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州人民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督查组对各县人民政府和州级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一次现场实地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年1至9月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为82.5亿元。1至9月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9.3亿元,其中:县完成27.94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72%;县完成14.7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5.8%;县完成2.95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30.1%;县完成3.73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50.5%。从各县投资完成来看,相对较好,、、投资完成较少。从全州整体情况看,要完成今年签订的州县目标任务,第四季度必须每月完成投资11.06亿,由此可见我州第四季度投资压力很大,任务非常艰巨。

二、全州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重点项目建设投资是全州固定资投资主要支撑力量。1至9月,全州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1.6亿元,占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完成的64.2%。

(一)二级公路。全长97.4公里,其中:主线长93.68公里,县城连接线1.77公里,马登连接线1.96公里,估算投资15.04亿元。年1至9月完成投资8.2亿元。目前,新增的两条连接线中马登连接线正组织进场施工、线接线正开展前期工作;除两条连接线外,主线局部边坡防护因资金筹集困难停建外、其余工作均已完成,预计年12月底建成通车。

(二)四级公路。项目全长95.225公里,总投资造价47692.6万元。一期工程跨大桥和部分路基工程建设完成,累计完成投资5317万元。二期工程资金于今年9月下达6530万元,正开展招投标工作,计划在今年内开工建设。

(三)六丙公路一期。全长14.68Km,总投资6.73亿元。今年计划投资2亿元,由于受资金不到位、阻工等因素影响,1至9月仅完成投资3131万元。

(四)六库二桥交通环线工程。按一级公路六车道标建设,宽32米,全桥长268米,混凝土独塔斜拉桥,引道长2.73公里,路基宽12米。概算总投资2.84亿元,省级补助1.2亿,其余自筹,目前到位资金7000万元(省交通运输厅5000万元尚未到位),年计划完成投资8000万元,1至9月完成投资4599万元(含征地拆迁),该项目资金缺口大,地质情况复杂,施工难度大。

(五)独龙江乡整乡推进独龙族整族帮扶。概算总投资8.6亿元。具体分安居温饱、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发展、素质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等六大工程实施。1至9月累计完成投资1.38亿元。截至10月30日,独龙江公路完成投资1.1亿元,道路土建完成合同量的50.91%;隧道掘进985米,仰拱及填充浇筑完成565米,二衬完成245米,完成合同量的13.6%。

(六)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经省经委于20xx年9月审查批准。总体规划面积为12.69平方公里,近期发展目标确定为20万吨/年的规模。年1至9月,已建成的16台炉子全部恢复生产,共生产工业硅17585吨,主营业收入5.8亿元,实现工业产值5.3亿元,实现税收1.04亿元,从业人员1443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3亿元。建成标准厂房8万平方米,变电站2座。入驻企业有9户,其中:硅冶炼企业7户,供电企业2户。

(七)电网工程项目。年在建和计划新开工的骨干电网建设项目包括:220kV至输变电工程、崇仁220kV变二期工程、110kV中心变增容、110kV亚谷至线路工程、110kV马阿线接入220kV变工程,项目总投资42176万元。年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总投资26592万元,省发改委已批复可研,年内启动实施。1至9月完成投资2.99亿元。

(八)干流水电开发筹建工程。黄登水电站于20xx年启动筹建工程,年计划完成投资21.19亿元,1至9月完成投资13.27亿元;水电站于20xx年启动筹建工作,年计划完成投资4.12亿元,1至9月完成投资2.48亿元。

(九)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城区水厂、会议中心、龙竹坝公园、赖茂河以北片区开发有序推进。六库镇城区穿衣戴帽工程、公园和谐塔、面山休闲步道等项目,1至9月完成投资0.467亿元。

(十)水利基础设施。瓦姑水库,库容1700万立方,总投资1.11亿元,1至9月完成投资1100万元。黄木水库库容1170万m3,总概算投资3.07亿元,目前正在完善前期工作。

(十一)“两污”项目。目前,县“两污”项目已于今年6月底完成初验;县污水处理厂项目于今年9月底竣工,县六库垃圾处理场项目正建设中,主要问题是资金缺口大;县污水处理厂项目已于7月15日进场开工建设,垃圾处理厂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县“两污”项目仍在开展前期工作。全州“两污”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19亿元。

三、原因分析

1至9月,全州固定资产投资仅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9.7%,距离目标任务的差距仍然很大,督查组认为投资进度相对滞后的主要原因是:

(一)融资困难和资金到位率低是在建项目进展缓慢的重要原因。随着国家开启新一轮的宏观调控,通过加息紧缩信贷之门,使我州市场性项目的融资困难加大。如:黄登电站今年计划投资25.31亿元,但由于融资困难,1至9月仅完成投资15.75亿元,减少近10个亿的投资。另外,项目资金到位率低也是制约我州投资进度的重要因素。如:四级公路二期工程资金迟迟不到位,去年至今年10月工程基本处于停工状态。

(二)前期工作滞后导致新开工项目不足。由于部分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不高、深度达不到相应要求,项目报批困难、进展缓慢,新开工项目少投资后劲乏力。通过督查,督查组梳理出各县努力后能够在今年内开工的重点项目有:。

(三)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乏力。、县由于缺乏大项目储备,投资规模总量小,投资后劲明显不足。重点行业中,我州主要投资来源于能源、交通、市政、电网、社会、农业农村等基础设施项目,产业结构单一,投资渠道单一,具有支撑性作用的重大项目少。

四、下步工作建议

针对目前我州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完成进度不够理想的情况,下一阶段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推进全州在建项目。重点推进六库第二大桥、贡德公路、上帕大桥、黄登电站、两江支流中小水电、电网建设、瓦姑水库、上帕大桥、四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廉租房项目、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路改造、学校、医院、文化等项目建设。

(二)加快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步伐。重点开展锌业6000吨/日氧化矿选厂、干流开发、民用机场、州职业技术学院前期筹建、六察滇藏新通道、跃片二级公路、金六一级公路、四县110KV输变电工程、泸腾公路、流域生态及沿岸水土流失治理规划工作。

(三)完善和建立项目储备库。建立重点项目集群,加深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申报和资金申请的成功率。

(四)破解融资难的问题。拓展投融资渠道,努力运用BT、BOT投资模式,统筹好地方各种机动财力,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资产管理报告【篇2】

第六条市政府授权市财政局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具体行使以下职责:

(一)根据国家及上级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处置、出租、出借以及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的审批;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调剂工作,建立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

(三)负责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等工作;

(四)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费的征收、监督和管理;

(五)对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六)推进事业单位实现国有资产的市场化运作;

(七)向市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

(一)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日常管理以及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告;

(四)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占用费;

(五)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按照规定报告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国有资产台帐,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特殊情况确需出租、出借的,应当事先报市财政局审核批准。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所获得的收入,应当及时上缴财政,实行专户管理。国有资产占用费按怀政办发〔20XX〕14号规定征收。

第十一条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按标准进行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从实际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必须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实行政府采购。属于基建工程类资产配置,必须公开招标,并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预、决算评审。

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对上级部门直接配置、奖励、调拨的资产,接受捐赠、利用上级补助或者其他收入购置的资产以及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应当及时入账,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经批准设立临时机构使用的资产,机构设立和撤销时,应当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负责。

第十三条调剂使用或者处置行政事业单位中超标准配置、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由市政府决定,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同时建立大型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机制。

第十四条国有资产处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的转移及核销,包括国有资产的无偿转让、有偿转让、置换、对外捐赠、报废、报损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第十五条国有资产处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公开原则。处置国有资产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资产处置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二)先审批后处置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三)“三统一”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实行资产统一公开处置、收益统一上缴、资金统一调控。国有资产处置由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占用、使用单位负责提出处置申请和提供相关资料,不直接参与资产的处置。

第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权归市政府,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的决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国有资产处置范围包括:

(一)行政事业单位的土地、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

(二)闲置的资产;因技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论证,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

(三)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产权或者使用权转移的资产。

(四)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

(五)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

(六)其他按国家和市政府规定需要进行处置的资产。

第十八条处置国有资产,应当履行下列审批手续:

(一)行政事业单位向其主管部门提出国有资产处置申请;

(二)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三)行政事业单位到市财政局领取并填报《**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审批表》;

(四)市财政局审核后出具批复意见,其中涉及土地、房屋建筑等资产处置的,市财政局应当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或经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

第十九条国有资产处置由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

(一)行政事业单位向市财政局提出组织实施国有资产处置的申请,同时提供资产处置审批意见或者市政府分管领导签署的意见或者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处置的纪要;

(二)市财政局组织产权界定和资产评估;

(三)市财政局委托市房产交易中心、市土地交易中心或其他拍卖公司依法拍卖处置。

第二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以下文件、证件或者资料:

(一)资产处置申请及《**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审批表》;

(二)能够证明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包括购货单、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单复印件、固定资产卡片等;

(三)资产统计报告或决算报告、具有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专业技术鉴定部门依法出具的鉴定报告;

(四)单位资产处置公示资料;

(五)资产目前的使用情况说明,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处置国有资产的,还应当提供有权机关的批准文件;

(六)其他依法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市财政局对资料齐全、符合有关规定的申请,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批复文件或者在《**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第二十二条国有资产处置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按照财政主导、单位配合、中介评估的原则实行公开处置,以实现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

(二)处置土地、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资产的,国土、房产等部门应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三)转让标的应当以资产评估价值作为作价参考依据,一般不得低于评估价值;

(四)受委托负责处置国有资产的部门,应当在处置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产处置情况及结果报市财政局备案,并提交资产处置的相关资料;

(五)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市财政局出具的批复文件或者签署意见的《**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审批表》,按规定办理账户、资产等有关手续的调整。

第二十三条工商、发改、规划、国土资源、房产、公安交警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未经审批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相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审批、权证变更、注销等手续。

第二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于国家所有,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规定缴存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专户,由市政府按规定统一安排使用。

第二十五条国有资产实行年度统计和报告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年度向市财政局报送资产统计报告,并对其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处置等情况做出文字分析说明。

市财政局应当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统计报告进行批复,必要时可以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审计。

第二十六条财政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清查工作结束后应当向市政府报告资产清查情况。

第二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并由市财政局核发统一印制的产权登记证。

(一)新设立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办理产权登记;

(二)因分立、合并、改制,以及隶属关系、单位名称、住所和单位负责人等产权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三)因终止或者依法被撤销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办理产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八条产权登记实行年审制度,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二十九条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坚持单位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

第三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并按管理权限追究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一)未履行职责,资产管理混乱,造成损失的;

(二)不如实进行产权登记、填报资产报表,隐瞒真实情况,造成资产流失的;

(三)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

(四)擅自转移、转让、处置资产的;

(五)擅自提供担保的;

(六)未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的。

第三十一条对未经批准擅自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以及拒不申报或弄虚作假、瞒报、少报的单位,由市财政局责令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并追缴应缴的国有资产占用费。

对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占用费的行政事业单位,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财政局可以停拨或者缓拨其经费。

第三十二条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造成资产大量流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10月8日起施行。

资产管理报告【篇3】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确保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防止资产流失,保障和促进食品药品检验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国有资产是指院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包括国家拨给院的资产,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实行院长负责制,主管院长协助院长工作。计划财务处负责院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相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四条计划财务处的监督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国有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三)审核上报审批或报备材料;

(四)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组织相关工作。

第五条按照资产分类和部门职责,对国有资产实施归口管理,归口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制定并完善资产购置、验收、入账、保管、领用、使用、维护及处置等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归口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合理配置资产,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三)根据规定权限,审核或审批归口管理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等事项,并及时提交财务部门相关材料进行帐务增加或减少。

(四)组织归口负责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五)接受院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报告有关资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归口部门的分工如下:

(一)计划财务处:负责现金、银行存款、应付、暂付(预付)款项等流动资产管理;

(二)仪器设备管理处:负责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仪器仪表及其他归口资产的管理;负责外购软件的管理;

(三)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公有房屋、土地、在建工程、车辆、家具用具、材料及其他归口资产的管理;负责院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负责落实院办企业上交利润并按时催缴到位;

(五)科研管理处:负责著作权、版权、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管理;

第七条资产使用部门对所使用的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院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按照归口部门要求建立健全本部门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对本部门使用资产的账、物、卡进行日常管理,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各类资产应落实到使用人,建立交接制度,相关人员离职,必须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三)接受归口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报告有关资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国有资产配置是指为完成检验任务和促进院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通过购置和接受调拨等方式配备资产的行为。

第九条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有资产无法满足本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

(二)难以与其他部门共享、共用相关资产;

(三)难以通过市场购买服务方式实现,或者采取市场购买方式成本过高。

第十条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合规定的配置标准;没有规定配置标准的,应当从严控制,合理配置。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根据发展需求,以资产存量为依据,提出新增资产年度配置计划,经资产归口部门审核、列入预算后方可实施。没有履行相关程序的,一律不得购置。

第十二条归口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资产配置办法,做到物尽其用,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归口部门配置资产应当坚持资产共享共用原则,对纳入财政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范围的资产,分别编制基本支出年度资产购置计划和项目支出年度资产购置计划,并按照财政部、国家总局批复的年度部门预算组织实施。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一经批复,除无法预见的特殊增支事项外,不得调整。

第十三条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政府采购。

第十四条归口部门对本部门管理的长期闲置、低效运转的资产,应进行调剂,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十五条国有资产使用包括自用、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等,国有资产使用应首先保证本院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需要,并遵循权属清晰、安全完整、风险控制、注重绩效和跟踪管理等原则。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七条归口部门应及时对购置、接受捐赠、无偿划拨等方式获得的国有资产办理验收入库手续,严把数量、质量关,验收合格后交具体使用部门;自建资产应及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财务决算,并按要求办理资产移交和产权登记手续,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交资产的相关凭证或文件据以进行账务处理。接受捐赠的国有资产,须报国家总局备案。

第十八条归口部门应当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加强对专利权、著作权、版权、科研成果、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院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第十九条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均由归口部门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提交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按规定报国家总局、财政部备案或审批。具体审批程序如下:

(一)单项价值或批量价值(账面原值,下同)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由院长办公会议审批后于15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报国家局备案;

(二)单项价值或批量价值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万元)以上的,须按规定权限报国家局审批。

第二十条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交材料。

第二十一条严格控制货币性资金对外投资。不得利用财政拨款和财政拨款结余对外投资,不得从事以下对外投资事项:

(一)买卖期货、股票,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购买各种企业债券、各类投资基金和其他任何形式的金融衍生品或进行任何形式的金融风险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利用国外贷款的,在国外债务尚未清偿前利用该贷款形成的国有资产对外投资;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第二十二条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材料,归口部门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

第二十三条国有资产出租,原则上应采取公开招租的形式确定出租的价格,必要时可采取评审或者资产评估的办法确定出租底价。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

第二十四条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取得的收入须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在年度决算说明中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第二十五条接受捐赠的部门,应及时按照归口部门要求办理资产入库、财务入账手续,并报国家总局备案。

第二十六条国有资产处置是指院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产权进行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

(一)国有资产处置范围包括:闲置资产,报废、淘汰资产,产权或使用权转移的资产,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以及依照国家规定需要处置的其他资产。

(二)处置方式包括:报废报损、对外捐赠、无偿调拨(划转)、出售、出让、转让(含股权减持)、置换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第二十七条处置国有资产,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资产归口部门组织相关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报废报损审批应定期按规定进行。具体审批程序:

(一)归口部门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及处置申请报告,经主管院长审签;

(二)计划财务处审核,报主管院长审签;

(三)归口部门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或审批;

(四)计划财务处报国家局备案或审批。

第二十八条报废是指按有关规定或经有关部门、专家鉴定,对已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行为。报损是指由于发生呆账损失、非正常损失等原因,按有关规定对资产损失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行为。归口部门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报废、报损事项的申请报告(主管院长签批);

(二)《中检院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

(三)《中检院国有资产处置清单》;

(三)资产归口部门组织五名及以上专家鉴定的报废意见书;

(四)资产价值凭证及产权证明,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证、固定资产卡片、盘点表等凭据的复印件;

(五)非正常损失责任事故的鉴定文件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文件;

(六)因房屋拆除等原因需办理资产核销手续的,提交相关职能部门的房屋拆除批复文件、建设项目拆建立项文件、双方签定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等;

(七)其他材料。

第二十九条对外捐赠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与给合法的受赠人的行为,包括实物资产捐赠、无形资产捐赠和货币性资产捐赠等。申请部门对外捐赠须提供对外捐赠事项的申请报告(主管院长签批)、《中检院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决定捐赠事项的有关文件或会议决议、会议纪要、能够证明捐赠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等材料。

第三十条出售、出让、转让是指变更国有资产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并取得相应收益的行为。出售、出让、转让按国家规定报送相关材料。

第三十一条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是指按现行财务与会计制度,对确认形成损失的货币性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进行核销的行为。

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事项的申请报告;

(二)《中检院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

(三)债务人已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关闭,用债务人清算财产清偿后仍不能弥补损失的,提供宣告破产的民事裁定书以及财产清算报告、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的证明、政府有关部门决定关闭的文件;

(四)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的,提供其财产或遗产不足清偿的法律文件;

(五)涉及诉讼的,提供判决裁定申报单位败诉的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裁定书,或虽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终止执行的法律文件。

第三十二条资产使用单位或归口部门申报国有资产处置事项,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

第三十三条国有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出售、出让、转让资产数量较多或者价值较高的,应通过招标、拍卖等市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未达到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应从严控制。

第三十四条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在扣除相关税金、评估费、拍卖佣金等费用后,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财政国库收缴管理的规定上缴计划财务处,由计划财务处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一)出售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收入、置换差价收入、报废报损残值变价收入等收入上缴中央国库。

(二)科技成果转化(转让)收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在扣除奖励资金后上缴中央国库。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收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缴中央国库。

第三十五条利用现金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权益)的出售、出让、转让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利用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权益)的出售、出让、转让收入,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收入形式为现金的,扣除投资收益,以及税金、评估费等相关费用后,上缴中央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投资收益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二)收入形式为资产和现金的,现金部分扣除投资收益,以及税金、评估费等相关费用后,上缴中央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利用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混合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权益)的出售、出让、转让收入,按照本条(一)、(二)款的有关规定分别管理。

第三十六条国家总局、财政部对院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的批复,以及院按规定权限处置国有资产并报上级备案的文件,是院办理产权变动和进行账务处理的依据。

第三十七条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国家对院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登记,依法确认国有资产所有权和院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权的行为。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单位名称、住所、负责人及成立时间;

(二)单位性质、主管部门;

(三)单位资产总额、国有资产总额、主要实物资产额及其使用状况、对外投资情况;

(四)其他需要登记的事项。

第三十八条发生分立、合并、部分改制,以及隶属关系、单位名称、住所和单位负责人等产权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单位,办理变更产权登记。

第三十九条产权纠纷是指由于国有资产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不清而发生的争议。

(一)与国家总局局属事业单位发生产权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国家局申请调解。

(二)与其他国有单位之间发生产权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国家总局申请调解;国家总局调解不成的,由其报财政部调解;再调解不能解决的,报国务院裁定。

(三)与非国有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产权纠纷的,资产归口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院长办公会议审定,报国家总局、财政部同意后,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照司法程序处理。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一)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为企业;

(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

(三)合并、分立、清算;

(四)资产拍卖、转让、置换;

(五)整体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六)确定涉讼资产价值;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

第四十一条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由相关部门向计划财务处提交评估立项申请书,经审核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资产评估的立项审批、评估、确认等手续。

第四十二条资产清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损溢认定、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等。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进行资产清查:

(一)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国家总局安排,被纳入统一组织的资产清查范围的;

(二)进行重大改革的;

(三)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的;

(四)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

(五)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更改,涉及国有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的;

(六)财政部、国家总局认为应当进行资产清查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进行资产清查,应当提出申请,经国家总局审核同意后实施。根据国家要求进行的资产清查除外。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应当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52号)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财办〔〕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资产归口部门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录入相关数据信息,加强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管,并在此基础上做好国有资产统计和信息报告工作。

第四十五条资产归口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国家总局规定的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的格式、内容及要求,编制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表,计划财务处汇总上报。各归口部门应保证报表内容完整、信息真实、数据准确。

第四十六条资产归口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并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加强对国有资产利用效率和效益的考核,依法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第四十七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

(二)擅自占有、使用和处置国有资产;

(三)擅自提供担保,出租和出借国有资产;

(四)串通作弊、暗箱操作,压价处置国有资产;

(五)截留资产处置收入和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权益)的出售、出让、转让收入;

(六)其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经营性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作为出资者在企业中依法拥有的资本及其权益。具体的说,经营性国有资产,指从事产品生产、流通、经营服务等领域,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依法经营或使用,其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

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特征 :

运动性,增值性,经营方式的多样性。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

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收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资源性国有资产指国家拥有的土地、森林、矿藏等资源。

资产管理报告【篇4】

资产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一、背景介绍

资产管理是企业运营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到企业的资金、设备、房地产等多种形式的财产。良好的资产管理对企业的经营决策和发展战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金融风险的不断增加,资产管理的工作也变得越来越重要。本文将从各个方面对资产管理工作进行自我检查和总结,以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运营风险管理

资产管理工作中,关键的一环就是风险的管理。我们需要对各种潜在风险进行充分的识别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首先,我们要加强对市场和行业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评估可能对企业资产造成影响的因素。其次,要建立良好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同时,还需要对项目和合作伙伴进行风险评估,确保选择的项目和合作伙伴能够减少资产损失的可能性。

三、资产运营和投资管理

资产运营和投资是资产管理中的核心环节,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我们要加强对资产运营的研究和分析,制定科学合理的运营策略,提高资产的回报率。同时,要建立健全的投资决策制度,通过风险评估和评价,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此外,还要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运营中的问题,确保资产的安全和稳定增长。

四、财务管理和报告

财务管理是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加强对财务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此外,还要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和时效性,确保报告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资产管理的情况。最后,要加强与审计机构的合作,及时配合审计工作,确保审计结论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五、人力资源管理

良好的人力资源管理是资产管理工作成功的关键。我们要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合理规划和配置人力资源。同时,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发展,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此外,还要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通过薪酬激励、晋升机会等方式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最后,要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及时评估和回馈员工的工作表现,发挥员工的潜力和创造力。

六、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建设是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支撑和保障。我们要加强对信息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和交流平台。同时,要加强对信息安全的管理和保护,确保资产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此外,还要提高信息处理和分析的能力,通过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最后,要推动信息化建设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实现信息技术和业务管理的有机结合,提高资产管理的水平和效益。

七、总结与展望

资产管理工作是企业运营中的重要环节,对企业的经营决策和发展战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自查和总结,我们对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初步的分析和归纳,并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全面推进资产管理工作的改进和创新,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也呼吁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士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共同促进资产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资产管理报告【篇5】

随着农村城市化步伐正在逐步加快,有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值得我们关注,那就是如何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有效保护,并使之不断增值保值。

一、加强农村集体资产保护的必要性、迫切性

农村集体资产是由乡镇、村、队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资产。在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目前大多数地方的农村集体资产表现为下降趋势,农村集体经济不断萎缩,情况令人担忧。

沉淀着大量集体资产的镇、村、队集体企业,通过企业改制,大部分已改制为私营企业,一部分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改制前集体企业的集体资产,改制后大部分用来安置职工和偿还企业的债务,加上少部分资产的多渠道流失,许多地方已所剩无几。而农村集体资产中数额最大又最具价值的就是土地资产。但随着开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土地资产也越来越少。常言到:近水楼台先得月,但在相当多的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实行的却是先外后内,排斥自己。到郊区农村征地搞开发的单位,绝大部分是外资企业和外省市、外区县的内资企业,而本镇、本村的一些单位除公用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外,要安排建设用地十分困难,群众叫作守着金饭碗没饭吃。就这样农民世世代代赖以生存的土地资源,永久性地丧失了。

在一些撤制村、队,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现有的集体资产,除上级政策规定不能分配而上缴以外,其余资产都一次性地全部分配到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把数额巨大的集体资产分光,这些地方的农村集体经济也随之消亡。如果照这种趋势发展下去,在郊区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随之产生的几种变化值得我们关注。

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受影响,农村发展经济的支柱力量会削弱。众所周知,新中国成立以来直至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我国经济的发展主要靠公有制经济来完成的。在公有制经济中有两大板块:一是国有经济,二是集体经济,而在集体经济中最主要的成份是农村集体经济。在上世纪80年代的郊区各区县农村集体经济均占了全区县经济总量的70%左右。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制定的基本方针,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还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如果在公有制中缺少了农村集体经济,公有制为主体的地位必定会有所降低,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的力量也必定有所削弱,而更为重要的是,历史已经证明,公有制经济是人民群众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它可以与各级政府、人民群众共患难,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重要经济力量。

二是农民的实际利益受到影响,中央要求在开发地区的失地农民,其生活水平不低于开发前的实际生活水平。但实际上许多失地农民处于种田无地,收入无保障的窘境,再加上由于失地农民的文化、技术、年龄等因素,从事的新工作往往是低收入的工作,而吃住的支出却在增加。因而造成了部分失地农民的实际生活水平有所下降,极少数仅靠征地养老金或低保维持生活。

三是镇村日常资金来源减少,公益事业建设和维护资金日趋紧张。随着农村城市化的推进,居民住宅区越来越多,公用道路越来越多,文教、卫生、文化、体育、福利等公益事业越来越多,而且建设标准越来越高,开支盘子由此越来越大,没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支撑,而将担子全部或绝大部分都压在财政收入一个支点上,其承受能力必将岌岌可危。

二、农村集体经济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是集体资产增值保值最佳的选择

农民增收问题,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仅是整个三农工作的核心,也是全面实现农村城市化的关键。为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从集体资产增值中获取长期直接收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要按照资源性资产抓开发,经营性资产抓增值,非经营性资产抓保值,福利性资产抓保护的基本思路,坚持民有、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理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不断创新经营机制,提高集体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提高农民从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受益分配中的所得份额,促进农民增收,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探索。

(一)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使农民变股民,让农民从集体资产增值分配中增收。

(二)通过土地入股、租赁,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搞以地生财,资源开发增收。农村集体土地的合理开发、有序流转,是农业结构调整,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

(三)通过建立集体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对集体的厂房、仓库、房屋等资产搞租赁或承包经营,盘活存量资产,促增值、促增收。

(四)通过土地开发、农产品加工、企业改造等项目,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借外力拉动集体经济的发展,带动促进农民增收。通过引进项目、资金、技术等,鼓励和促进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外来资本对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进行利用,不仅可以拓展集体经济、集体资产增值的空间,也可以使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加积累,促进增收。

最近,在本市的浦东、闵行等区,在邻近的昆山、苏州、无锡市,在南方的东莞和深圳等地,一些乡镇、村已探索一条在农村城市化进程中保护农村集体资产不使流失消亡并不断保值、增值的新路子。综合他们的经验,那就是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成股份合作的实业公司,作为一个完全独立的企业法人,在同一开发区内同其他各类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平等竞争,共同发展。同时,股份合作实业公司将原有的集体存量资产量化给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产权变股权,真正使农民群众成为集体经济的主人。不仅维护了农村集体资金的安全和完整,并不断得到增值,农民利益得到根本保障,并长远受益,就是让农民持股进城,按股分红。而且使经济发展增加新的动力,并不断优化,社会公益事业有了切实经济保障,并源远流长。

三、决策建议

在党的改革开放的方针指导下,农村改革不断深入,在普遍推行了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各地区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方面进行了许多成功的探索。

当前,郊区农村城市化的步伐正在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村级集体资产将不再是说起来人人有份,实际上人人无份,市农委日前透露,本市正在全面推进郊区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率先进行改革试点的闵行区,计划5年内基本完成全区村级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面临撤队、撤村、撤镇的单位也越多,在这重大转变的关键时刻,郊区的农村集体经济是任其消亡,还是通过改革使其重新换发青春活力,已到了需要各级领导当机立断,果断决策的时候了。在农村改革不断深化的形势下,对农村原有的集体资产产权如何明晰,原有的集体经济组织如何改革创新,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特别是经济发达的农村城市化地区,由于集体存量资产数额比较大,农民普遍关心这笔资金的合理处置,因此,努力寻找既能够合理处置农村集体存量资产,又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度发展的农村公有制实现形式,是摆在人们面前的一项重大的改革课题。我们认为,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股份合作制改革是农村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也是最佳的选择。为此,特提出如下几点建议,供各级领导决策参考。

1、提高认识、更新观念,积极宣传引导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议明确指出: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经济体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推进制度创新。先行单位的干部群众认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农村又一大改革。我们要向干部群众大力宣传农村集体经济现状,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对于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集体经济巩固发展,确保农民增加收入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特别要通过宣传教育,克服干部怕麻烦,农民怕失利的思想。原来有的干部认为土地征光、资产分光,干部工作轻松了,如果农村集体经济现状改制为股份合作公司,工作又要加重了;有的农民特别是一些年纪大的农民认为,现在把集体资产分掉,大家把现钞拿到手得实惠,担心以后这些资产被干部吃光用光。因此,只有搞好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才能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的顺利发展。

2、贯彻自愿原则,因地制宜,积极认真进行试点。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说到底是资产的股份化。对集体资产进行清理,并由取得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评估,同时搞好资产界定工作,把集体资产的家底搞清楚,将集体存量净资产量化到人后,个人量化所得的集体资产产权作为股份,拥有收益权和继承权。这项改革要先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广,各地经验表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股份合作制改革,一般宜在村一级推行,要按规范程序进行,充分发扬民主,量化的资产入股、募集现金新股等问题,都应贯彻自愿原则,重大事项均需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3、明确目标,规避经营风险,正确选定投资经营项目。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为股份合作经济以后,要选择正确的经营项目和管理方式,规避经营风险,确保集体资产绝对安全,并不断增值,投资标准厂房,集贸市场、商务办公楼,现代化仓库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每年收取租金,这样做收入可靠,风险较小,增值较快,管理简便,安全程度高。

4、规范分配机制,健全治理结构,还权、还利于民,有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后,原来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成为股东,要制定章程,要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可信度高的企业决策机构、经营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通过股东代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机构的运作,股东资产所有者对股份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具有参与权、监督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及收益分配权,做到还权、还利于民,使劳动群众安居乐业、丰衣足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根据企业民主管理、财务公开的原则,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定期公布财务账目。要按股份合作制章程规范企业的分配机制,增强企业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确保企业的安全和健康发展。

四、与时俱进,制定相关政策,热情予以扶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加强党在农村基层机构基础的重要物质保障。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了,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就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经济是农村改革中的一个新事物,与它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健全,建议上级领导机关制定相关政策法规,予以热情扶持和保护。例如,允许保留一定数量的集体土地,按照国家统一规划进行自主开发,在工商登记、税收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市和区的体制改革、集体资产管理、农村经营管理等主管部门要关心和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现状的改制工作,帮助他们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总而言之,农村集体经济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消除体制、机制性障碍,把属于农民的集体资产量化到每个人,做到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建立一个农村集体资产不断增值、保值,农民收入不断增加的新体制。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同心协力,在农村城市化的进程中,夺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又一场伟大胜利。

资产管理报告【篇6】

x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自XX年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肇庆市国资委的指导下,以中心为依托,强化管理,规范运作,不断研究、探索公共资产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使之产生新的经济效益,实现公共事业建设的良性循环。到目前为止,全市实施国有资产统管的单位共有136个,账面资产总量达15.84亿元,其中固定资产账面存值12.24亿元。几年来,全市实现国有资营运收益达10.24亿元。

一、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理清管理工作思路,深化资产制度改革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非税收入,整合政府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城市经营发展,这是x市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依法行政、廉洁行政的一项重要新举措。由于历史、制度及管理等多方面的原因,过去,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管理不规范、经营性资产收益出现坐收坐支等问题。由于管理不严,部分单位造成国有资产的闲置、浪费和低效使用,甚至形成国有资产流失和滋生腐败的隐患。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成立之后,特别是XX年以来在新一届市委领导下,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根据市政府赋予的职责,实施了对全市国有资产统一监督管理,结合实际,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并对如何深化我市国有资产管理进行了一系列新的探索。主要是坚持改革、规范、盘活,注重建机制、强管理、打基础,做到一个坚持、两个目标。即:坚持资产所有权国家所有,单位占有、使用的原则,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代表政府行使监督管理权的管理模式。以实现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安全使用,防止流失,确保国有资产的科学、合理、节约、高效配置使用,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

(二)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充实管理监督职能

1、明确公共资产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全面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资产管理工作,印发了《关于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职能的通知》,市编委会印发了《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方案》,赋予了公共资产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一是贯彻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一管理、运营、调配全市国有资产、资源。二是制定全市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并组织实施产权管理和监督检查。三是负责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资产的产权变动和资产处置的审批和监督,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节约和有效使用;四是收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经营性资产收益,对经营性资产收益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

2、成立城市经营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国土、工商、市政、计划、建设、房管、监察、审计、规划、人行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印发了《关于城市经营和公共资产管理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及各部门所履行的职责,确保城市经营、规划、建设的目标、方案、项目及可行性经营方式、方法、办法等得以研究论证、贯彻落实,使城市经营工作积极、稳妥、有序进行。

3、成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稳妥推动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组长由主管城市经营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及成员单位由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等组成,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三)创新资产管理机制,出台一系列强化、细化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根据财政部〔〕35、36号令,结合x市实际,研究制订了《x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试行办法》、《x市行政事业单位非转经资产管理的若干规定》和《x市国有资产处置委托拍卖的若干规定》,市政府还批转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意见》等,进一步规范了国有资产管理和资产收益管理工作,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目标、任务和要求,将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对国有资产的处置、产权交易的原则、内容、方式、程序等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初步搭建起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一系列制度框架。

一是产权交易审批制度:明确了资产处置,必须先向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上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都不得随意处置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同时规定了国有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由分管的市领导签署意见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批。

二是产权交易评估制度:规定了任何国有资产产权交易都必须委托能保持中立、依法依规操作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进一步规范和约束评估行为,并为产权交易提供准确可信的参考数据。

三是产权交易入场制度:规定了土地产权交易必须符合市场经济运作规则。要遵循自愿、诚信、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请登记、挂牌公示、咨询洽谈、公开竞价、签约成交、结算交割、交易鉴证和变更登记等程序进行,确保交易行为依法规范运作,防止国有、集体产权权益受到侵害。

四是产权交易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凡国有产权交易收益均属政府性收入,其资金必须全额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截留、挪用、侵占等违法违纪行为。

五是产权交易备案审查制度:明确了所有国有资产转让处置的呈批资料、审批文件等必须报市监察局备案审查,并在审查批准后方予公布,使国有资产转让处置的整个过程都在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充分利用电子审批监察系统实现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情况的动态监管。

(四)组织清产核资,全面摸清家底,为实施国有资产统管夯实基础。

首先是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城市经营的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由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等组成,积极稳妥推动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其次是制定《x市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印发《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全市政府性资源经营权、使用权清查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资产清查。按照单位自查、主管部门核实、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接收或登记三个步骤,对全市国有资产实施全面的清查,通过清查核定资产,明晰产权,与资产评估工作结合起来,对没有入账的或账面不能反映其实际价值的土地、房屋、建筑物重新评估,核实价值。并要求资产使用单位将全部土地证、房产证移交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统一接收管理。真正摸清了国有资产家底,为科学、规范管理国有资产打下坚实基础。

二、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成效

一是规范了资产管理行为,强化了政府作为国有资产所有人的地位,避免了政府所属职能部门、单位随意、擅自处置国有资产。

二是利用资产统管平台,对资产实行统一管理、配置、调剂使用,降低了行政成本,盘活了闲置资产。

三是规范了国有资产经营性收益的管理,杜绝了国有资产流失,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是通过资产统管,提高了国有资产产权观念的认识,促进了廉政建设的有效发展。

五是实施了城市经营理念,吸引了众多外商和民营企业在投资置业。

近年来,x市三个五城市建设品位显著提升,工业园区建设日趋完善,XX年至x年,x市连续5年被评为全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县市,x年被评为全国最具投资吸引力城市。x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达到11.38亿元,财政综合增长率居全省第六;在全省67个县(市)县域经济综合发展力排名中跃居第三名,实现了历史新突破。

三、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的经验体会

(一)加强资产营运,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近年来,x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紧紧围绕资产统管、融资运作、经营生财、滚动发展的经营理念,抢抓机遇,突出重点,通过运用存量固定资产投资,加大资产营运力度,积极盘活闲置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例如在XX年底,x市通过招商引资,将本市闲置多年的140亩土地,以高出底价2.7倍的3.54亿元成功转让,盘活了该地块并实现了保值增值。

(二)加强经营性资产监管,按市场化运作规范资产交易行为,提高了资产经营效益。重点加强和规范经营性资产公开招租行为,通过推行公开招租,最大限度地实现资产经营(出租)增收创收。其中招租创收比较突出的有市工商联辖下位于城区中心仅40平方米的商铺,原来年租金仅1.8万元,通过向社会公开竞投招租,年租金额达到6.05万元,增收4.25万元,增幅达到3.36倍。市金叶公司辖下位于龙江路约120平方米的3卡商铺,原年租为13万元,通过向社会公开竞投招租,年租金额达到近76万元,增收63万元,增幅达到4.3倍。

(三)着力整合资产资源,挖掘资产融资潜力,推动文化优雅之城建设进程。以资产统管为平台,充分利用资产的融资能力,为城市建设筹集资金,为加快城区街道建设、旧城区升级改造,扩大新城区规划、改善投资环境,完善路网、电网、管道、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四、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

x市通过全面实施国有资产统管,经过几年来的不懈努力,资产管理工作已经初步走上了一条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实现了国有资产管理与城市经营的有机结合,为该市国有资产营运,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国有资产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还有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认识不足,对资产的登记、入账、清点、保存等管理不严,手续不全。二是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方面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等。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提出如下解决对策:

(一)加强公共资产管理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教育与宣传,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对实施国有资产统管的认识水平和政策理解能力,消除思想误区,自觉配合做好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通过资产统管平台,提升与财政预算、政府采购等部门的协调能力,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操作程序。

(三)继续加大对国有资产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严肃产权交易纪律,严格把好政策法规关、资产交易评估关、资产处置审批关、公开拍卖制度关,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发生。

(四)继续加大资产营运力度,尤其加大对国有企业资产的监管,开拓国有企业资产管理领域新渠道,积极盘活闲置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最大限度地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资产管理报告【篇7】

据20xx年底数据显示,房县局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292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类资产总额875万元,占总资产的67.72%;一般设备类资产总额413万元,占总资产的31.97%;其他类资产总额4万元,占总资产的0.31%。

从固定资产使用状态看:在用资产xx0万元,占总资产的88.24%;闲置资产152万元,占总资产的11.76%。

从固定资产分布情况看:局机关资产868万元,占总资产的67.18%;管理一股资产93万元,占总资产的7.20%;管理二股资产30万元,占总资产的2.32%;计划统计股资产113万元,占总资产的8.75%;稽查局资产36万元,占总资产的2.79%;撤并4个分局闲置房屋资产152万元,占总资产的11.76%。

从资产分布特点来看:一是集中性。资产主要集中在城区,而城区占用资产为88%,机构收缩后除房屋外,资产管理相对集中。二是实用性。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资产与其他资产所占的比例基本符合实际,分别占67.72%和32.28%。三是合理性。局机关资产与其他单位资产基本合理,局机关资产占67%,人均占有资产5.1万元;其他单位资产占33%,人均占有资产3.5万元(不含闲置资产152万元)。

资产管理报告【篇8】

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才能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稳定的发展。为此,学校依据《沈阳市中小学固定资产管理评优工作实施方案》,将学校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做如下汇报。

1、领导重视。

成立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完善制度。

完善了《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学校固定资产入口登记制度》、《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制度》、《学校固定资产报废制度》、《学校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等相关制度,使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3、明确职责。

建立统一要求、分级管理、各尽所能,各负其责的新机制,明确固定资产管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努力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各部门协调配合,使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稳步而持续地开展。

教务处、德育处、后勤、图书馆、信息技术是学校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教务处负责理、化、生实验室,音美教室、科技教室等设备的管理;德育处负责各个教室教学设备的管理;后勤负责房屋、建筑物、土地植物、家具等的固定资产管理,以及全校固定资产的维护工作;图书馆负责管理全校图书、影像资料类的.固定资产管理;信息技术负责学校计算机教室、教师备课室管理,以及学校计算机、电子白板的维护工作。

4、加强管理。

把固定资产管理作为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使用、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规范程序,把好出入关,健全账、证、卡,加强核算,确保资金账、实物账一致。

5、严格检查。

各部门对各自管理的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对于违规情况进行通报。

6、抓好落实。

重点做好日常管理和制度落实工作,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抓好各项制度落实的督促检查,搞好协调、衔接,督导各部门抓好落实,努力把管理处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资产管理报告【篇9】

单位资产管理自查报告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种各样的单位不断涌现,专门从事各种行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同时,随着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的进步,单位的资产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如何保证单位资产的安全和高效运营,成为每一个企业主和资产管理者需要思考的问题。近几年,随着物联网技术、大数据等先进技术的应用,资产管理的手段也逐渐得到升级。除了传统的手工台账和电子化台账外,还有更加高效便捷的资产管理软件出现。为确保资产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各类单位开始自查资产管理,定期出具资产管理自查报告。

所谓资产管理自查,就是单位为了保证资产的安全、合理、高效管理,通过内部审核,对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自我检查、自我审查、自我评估和自我提升的一种管理方式。通常通过审核表格的方式,对资产的购买、使用、维护、保管、处置等环节进行检查、核对,并根据各项管理指标打分,制定纠正措施和提升方案。自查期限一般为一年一次,也可以视情况根据具体需要进行强化。资产管理自查是单位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它不仅反映了单位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益,更是规范管理的重要手段。

那么,资产管理自查报告又应该如何书写呢?本文将根据“单位资产管理自查报告”这一主题,对资产管理自查报告的书写进行详细阐述。

一、报告的基本格式

资产管理自查报告通常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一)封面和标题:报告封面上必须标明报告的名称、单位名称、报告期等信息。

(二)前言:介绍报告的编写背景、目的和意义。

(三)主体内容:包括资产管理自查情况、自查总结和自查建议。

(四)附录:包括各类检查记录表、资料、照片等资料。

(五)后记:对本次自查报告进行总结和感悟。

二、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资产管理自查情况

资产管理自查报告的核心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资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修订、执行、监督等情况进行描述,并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

2、资产核查情况:对资产管理台账、标签、库房、电脑软件、资产使用登记表格等进行核查。

3、资产使用管理情况:对资产的使用情况、保养、维修、检测等情况进行核查,并提出改进意见。

4、预算执行情况:对上年度预算和资产管理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比对,并分析差异原因。

5、资产处置情况:对过去一年的资产出售、调拨、报废等处置情况进行描述,并说明是否符合规程和程序。

6、资产损失情况:对过去一年因不良管理、盗窃等导致的资产损失和损毁情况进行描述,并提出防范措施。

7、其他管理情况:如资产管理系统的升级和改进、员工培训等方面,也应在此处进行说明。

(二)自查总结

对自查情况的分析和总结是自查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总结中,需要对自查情况进行梳理和提炼,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如管理制度不完善、员工意识不强、管理程序不严格等。同时,还应该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法和建议,如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标准操作程序、提高员工责任意识等。总结要言简意赅、突出重点,并提出具体的解决思路和方案。

(三)自查建议

自查报告的最后一部分是自查建议。这一部分是在总结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挑战和发展趋势,提出未来改进和提升的具体计划。自查建议是自查报告的灵魂所在,也是预示着单位未来资产管理改进的方向。自查建议可以从技术、管理、人员等方面,列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预期成效,并明确负责人和时间表。

三、报告的意义

资产管理自查报告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1、规范管理,提高管理水平。资产管理自查报告是对单位资产管理制度、程序、人员能力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估的过程,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加强管理规范,提高管理水平。

2、保证资产安全,降低风险。自查报告可以发现资产盗窃、意外损毁、技术陈旧等问题,及时消除隐患,保证资产的安全可靠。

3、提高资产利用率,减少浪费。通过自查报告,可以发现并改进一些不合理的资产使用方式,提高资产利用率,降低浪费,达到节约资源的目标。

4、增强社会信誉度。定期出具资产管理自查报告,不仅是对自身管理能力和掌控力的体现,更是展示单位诚信、责任、规范的表现,可提高社会信誉度。

以上就是对“单位资产管理自查报告”这一主题的详细解释。总之,资产管理自查报告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使用科学有效的资产管理自查报告,可以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通过资产管理自查报告的整理、分析和总结,使单位能够及时了解资产管理的问题和风险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保证资产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和智能化。

资产管理报告【篇10】

幼儿园资产管理自查报告

随着我国幼教事业的快速发展,幼儿园的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作为国家教育系统重要组成部分的幼儿园,其资产管理问题备受关注。为了规范幼儿园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益,我校特开展了一次幼儿园资产管理自查活动,并撰写了本自查报告,以期探索出一套适合自身幼儿园的资产管理方法。

一、资产登记管理

资产登记管理是幼儿园资产管理的基础。幼儿园应建立完善的资产登记制度,对幼儿园内的各类资产进行登记。在本次自查中,我们发现在资产登记方面存在一定问题。首先,幼儿园资产登记表的编制标准不统一,导致登记信息不全。其次,部分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折旧方法没有准确计算,影响了资产估计价值的准确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对资产登记规范化的培训,建立统一的资产登记表,严格按照规定方式登记资产信息,确保资产登记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资产实物清查

资产实物清查是幼儿园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对资产的实物清查,可以了解资产的数量、状况和使用情况,提高资产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在本次自查中,我们积极组织了资产实物清查活动,并发现了一些问题。例如,部分教学设备存在破损或丢失的情况;图书资料清查不完全,存在部分过时或缺失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加强资产实物清查的频率,建立完善的资产损失报告制度,及时修复或更新资产,以确保幼儿园资产的长期可持续利用。

三、资产使用维护

良好的资产使用维护是延长资产使用寿命、提高资产利用效益的关键。在本次自查中,我们发现有部分教育设备未按照规范使用,导致损坏或降低使用寿命。此外,对于耐用设备的保养和维护措施的落实也不够。因此,我们将加强资产使用维护的宣传教育,培养幼儿园全体教职员工的资产维护意识,做好设备的定期维护和维修,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

四、资产管理制度完善

幼儿园资产管理需要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通过本次自查,我们发现资产管理制度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例如,现有的资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未能详细规定各类资产的购置和报废程序;对于资产报废程序和报废处置方法也缺乏规定。因此,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类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和报废程序,建立健全的资产动态管理机制,加强资产管理规范化的培训。

五、资产监督审计

资产监督审计是对幼儿园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评估的重要手段。在本次自查中,我们发现尚未建立资产监督审计机制,对于幼儿园资产管理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估。因此,我们将加大对幼儿园资产监督审计的力度,建立定期的资产监督审计制度,及时纠正资产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提高资产管理的效益和水平。

综上所述,通过本次幼儿园资产管理自查,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制定了相应的改进措施,以提高资产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优化资产管理将有效提高资产利用效益,为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我们将继续努力改进幼儿园资产管理,为孩子们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

资产管理报告【篇11】

按照开展资产报废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对20xx年1月-20xx年12月资产报废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自查过程未发现违规违纪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各年度

报废资产价值总额及残值收入总额

20xx年至20xx年公司共报废资产价值总额130897.00元,均为20xx年报废。报废残值收入明细如下表:

资产残值收入明细表

二、报废资产类别及相应报废依据

(一)20xx-20xx年度报废资产类别

报废资产类别表单位:xx元

(二)报废依据

20xx年,根据xx部《中央xx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水财务[20xx]147号)和上级《关于资产报废的批复》(xx[20xx]45号)文件,公司符合报废的资产总额130897.00元。

三、资产报废具体程序

公司按照《中央级xx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资产管理规定对资产进行保管,每年年底对资产进行盘点,对达到报废年限且无使用价值或修复成本大于使用价值的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处务会讨论,确实符合资产报废条件的,由财务部门行文申请资产报废,在此过程中,待报废资产予以妥善保管,待上级批复之后再对资产进行账务处理。

四、存在的问题

经查,公司资产处置按照相关资产管理规定进行,未发现未经审批处置资产的情况。

五、相关工作建议

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培训指导,提高资产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增强资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资产管理报告【篇12】

根据吉基发10号文件精神和具体工作部署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认真组织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和领导

按照《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专项调查清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顺利开展并按时完成本单位自查工作,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的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自查领导小组,并以各办公室相关人员为组员,并成立了临时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我校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使用和管理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

二、工作的起止时间

我校于20xx年3月13日至20xx年5月25日对我校各类固定资产的所有权、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自查结果从25日起在本单位的宣传栏和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检查。

三、检查主要内容

1.单位基本情况;单位领导;

2.占用和使用土地、房屋、车辆等国有资产;

3.占有和使用各种设备、书籍和文物;

4.债权债务等账目;资产盘盈盘亏;报废、损坏和不足的资产长期不可收回;

5.账外资产;

6.未经批准采购政府采购目录中的货物的;

7.难以收回国外贷款和投资,造成潜在损失;

8、对外担保和设立经济实体、企业不到位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

9.资产转移未及时办理转移手续的;

10.未经批准出租、出借、出售固定资产的问题;

11.有偿使用资产收入应支付未付的财务账款;

12.其他。

四、自检结果

经过自查,我校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资产与账、账、表、证相符,未发现此类问题。

在自查的.基础上,与以往的财务制度相比,针对国有资产管理,根据相关政策法规,我校建立和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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