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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句子

聚焦个人人生道路,制定具体方案,可减少工作中的错误。若您对“住房方案”有兴趣,此文必定值得一读。请继续访问我们的网站以获取更多更新信息!

住房方案 篇1

同志们:

今天,我和冠嵘、黄杰、竹友以及市财政、规划、国土、建设、教育、国资、土地储备和政府研究室等有关部门领导到市房管局调研,主要是了解湛江当前住房保障工作情况,共同探讨下一步如何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刚才,汉东同志代表市房管局全面汇报了我市保障房供求情况,也谈了今年的工作设想,冠嵘、黄杰、竹友以及教育、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的同志也做了发言,讲得很好。现在,我讲两点意见。

去年,市房管局紧紧抓住住房保障和房地产调控两大重点,认真履行管理职能,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切实提高服务效能和工作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特别是在保障房建设、房价稳定、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便民服务等方面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顺利完成商品房价格稳控任务。在这个过程中,房管局的工作也遇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困难,特别是省委、省政府对保障房建设提出了硬性指标,我们的工作一段时间还受到领导关注。但房管局主动作为,积极向中央领导、部门领导汇报,得到明确指示后采取相应的措施,顺利完成了保障房建设任务,实现了保障房百分百开工的目标。与此同时,下大力气稳定房价。去年我市商品房销售价格略有增长,均价每平方米5100元,市区每平方米6500元,比前年增长百分之十几,增幅不算太大。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必须认真加以克服和改进。在新的条件和形势下,我们一定要研究新情况、开拓新思路、采取新措施、赢得新局面,履行好政府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部门工作在一线的优势,不断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解决老百姓住房困难问题,实现“住有其居”。这不是一项简单的任务,能否做好这项工作,将直接体现我们政府是不是一个真正为人民着想的政府,是不是一个能够研究对策破解难题、解决老百姓实际困难的政府。

保障房建设是底线民生、基本民生和热点民生,是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发挥各方积极性,优化现有公共资源配置,切实为市民群众解决住房困难的重要课题。我们要加快保障房建设工作进程,充分发挥政府、学校、医院、部队、企业包括民营企业等多方积极性,确保今年开工建设100万平方米保障房,争取在未来两至三年内基本解决我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公职人员尤其是新参加工作大学生的住房难问题。

第一,要进一步提高对保障房建设的思想认识。大规模建设保障房,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实施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是体民情、顺民意、惠民生的“民心工程”,是人民群众期盼、多方关注的一件大事。从去年开始,中央加大对保障房建设的执行力度,由副亲自抓,足以体现出党委、政府做好保障房建设工作的决心。建设保障房不仅是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更是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首先,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保障房,将让数量庞大的中低收入者以较低的成本实现“住有其居”,而不必为了买一套商品房而节衣缩食、苦苦积蓄,从而可以“腾出”钱来改善生活,释放出更多的国民消费力,扩大内需。这样,既有助于解决老百姓最现实的生活问题,又有助于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就拿财政供给规模最庞大的教师队伍来说。我市拥有7万多教师,是一个典型的教育大市。虽然《教师法》规定了教师的收入与公务员相当,但是教师的收入依然偏低,有些县(市、区)根本留不住老师,比如说雷州,不仅教师留不住,甚至连公务员也留不住。国家人社部领导不相信,过来一查才知道雷州的津补贴确实偏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除了体现在工资收入的公平性外,我们的福利待遇也不能人为太低,否则会挫伤公职人员的积极性。要打破这个僵局,我想应该从“房子”开始。其次,有利于推进城镇化进程。湛江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向前推进的关键时期。城镇化是经济发展的最大潜力所在,可以解决我们在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要推进城镇化,首先要解决农民进城问题。如果没有一定比例的保障房,农民进城就会面临住房难问题,城镇化进程就会放慢。因此,建设保障房与推进城镇化相辅相成。再次,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人才是城市发展的动力。无论是湛江还是其他城市,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最大障碍就是住房。如果把住房问题解决了,就可以吸引更多的大学生和高端人才选择湛江、落户湛江、服务湛江。此外,有利于带动城市建设。按元每平方米的建设成本计算,今年建设100万平方米保障房就要投入20个亿,无疑将拉动水泥、机械以及相关房地产企业的需求,带动建材、家具等上下游产业的发展。总之,建设保障房既是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重大的发展工程,关系民生、关乎全局,我们要把这项工作当作大事、要事、实事抓好落实。

第二,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在保障房建设中肩负的责任。近年来,政府大力倡导保障房建设,在房地产建设环节上下功夫,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多元化发展,使住房供应更充足,结构更合理。政府作为宏观调控实施者,应该如何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发展呢?我认为,首先,政府要在保障房建设这个问题上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和政绩观,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加快建设步伐、加强监督引导,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努力使老百姓实现“住有其居”。其次,政府不能单纯作为一个监管者、调控者来参与房地产市场管理,尤其不能在“建设”这个环节上缺位。再次,政府在处理商品房建设与保障房建设上应该区别对待。对于商品房建设,应该由市场主导、政府监管和引导;对于保障房建设,要由政府主导、市场参与配置。政府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上不能缺位,监管不能缺位、调控不能缺位、建设更不能缺位。我们以前之所以会遇到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求结构失衡、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难等尴尬问题,根源就在于政府在房地产“建设”这个环节上缺位。如果政府只是负责监管,建设完全依靠市场来完成,就难免造成房地产行业唯利化,导致中低收入家庭买不起房,民愤高、怨气多,从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同志们,虽然我们的经济暂时落后于发达地区,但我们的志气不能落后、观念不能落后、思想不能落后、行动不能落后。在住房保障、教育发展、卫生环境、文化建设、城市管理、精神面貌等方面,我们一定要主动作为,奋发向上,争取在保障房建设工作中探索出新的经验,努力闯出一条符合湛江市情民意的新路,坚定迈出五年崛起的新步伐,开创建设幸福湛江的新局面。

住房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根据《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房屋租赁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以省建设厅、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地税局、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133号)文件精神为指针,以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为依据,建立健全出租房屋协作管理机制,严厉打击出租房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为创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市房管局局长、市地税局局长、市公安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人口计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广电局、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房屋租赁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地税局,由市地税局局长唐胜利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成立房屋租赁清理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街道)房屋租赁清理整顿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房屋租赁清理整顿工作,实现以下目标:

(一)摸清出租房屋底数,出租房屋备案率达95%以上;

(二)治安责任保证书、计划生育责任状,与流动人口签订流动人口管理合同的签订率达100%;

(三)出租房屋地址、出租用途和房屋出租人、承租人、被委托管理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等基本信息登记率和录入率达100%;

(四)建立健全部门之间的情况信息通报制度和协作管理机制;

(五)提高对辖区内出租房屋的管控能力,打击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六)消除出租房屋中的安全隐患,保证出租房屋中不发生重大治安和灾害事故。

四、部门职责

(一)市监察局、市人事局负责对国家公职人员办理《房屋租赁证》及缴纳税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市公安局负责加强对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建立建全流动人口管理体系,委托乡镇(街道)与出租屋主签订房屋出租治安责任状、办理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受理发放等工作。负责对偷税、抗税,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三)市房管局负责制定和完善房屋出租登记备案制度,出台登记备案操作办法;负责与乡镇(街道)签订委托代收协议,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做好房屋租赁手续费的代收工作。市房管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及时准确提供租赁房屋的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等有关资料。

(四)乡镇(街道)负责在辖区内开展房屋租赁清查工作,摸清房屋租赁底子,做好房屋租赁费的代收工作。

(五)市财政局负责做好房屋租赁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经费的保障工作。

(六)市地税局负责房屋租赁税收检查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税收政策宣传、户面清理、专项检查、发票管理、税款征收、规范管理、收集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等。

(七)市人口计生局负责对出租房屋中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的检查、指导。委托乡镇(街道)、村(居)与出租屋主签订计划生育责任状、与流动人口签订流动人口管理合同。

(八)市电视台负责开辟宣传专栏,对本次活动进行及时报道,营造专项清理氛围。

五、实施步骤

房屋清理整顿专项工作从年月日开始,到月日结束,具体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制定房屋租赁专项清理方案;召开清理动员大会;组织专业清理队伍;采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

(二)调查摸底阶段。市地税局、市房管局和各乡镇(街道)组织摸底小组,分地段、街道、市场开展房屋租赁调查摸底。

(三)自查申报阶段。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依法到市房管局、市公安局分别办理《房屋租赁证》、流动人口《居住证》,向市地税局申报和缴纳税款。市地税局及时公布纳税人缴纳税款情况,涉及国家公职人员欠缴税款的,由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及所在单位进行督查通报。

(四)清理整顿阶段。针对清理整顿中暴露出来的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及房屋租赁税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由各成员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巩固清理整顿成果。

(五)整章建制阶段。乡镇(街道)在年月日前向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各成员单位对专项清理基本情况及税费入库情况整理归档,市政府对完成任务的乡镇(街道)兑现经费,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减拨款,并作为年度考核扣分依据,执法部门支持配合不力的比照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这次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和省六厅局关于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意见、推进“平安津市”建设的重要举措,全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负责房屋租赁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责,加大协调力度,做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这次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意义、目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成宣传提纲和《致出租户主和承租人的一封信》,分发给房屋出租人、承租人,提高其法律意识。

(四)充分发动村(居)民委员会和治保会等基层组织和群防群治力量,摸清出租房屋底数、房屋出租人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计划生育责任状、流动人口管理合同的情况,核实登记房屋出租人、承租人、被委托管理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等信息。

(五)清理检查工作结束后,市地税局要根据清理整顿情况,将房屋租赁纳入日常征管。各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出租房屋管理的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对于此次清理整顿过程中所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住房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群众对住房保障工作的参与度和支持率,决定组织开展“住房保障开放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通过住房保障政策公开、审核和选房分配一线工作,体现了住房保障审核分配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开放时间

10月12日(周三)

三、开放地点

市房改办(秦淮区丰富路127号)

四、参加人员

1、对象范围:市民代表、住房保障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民主党派人士、行风监督员、新闻**代表等。

2参与方式:为保证活动秩序,采用直接邀请和**报名方式。

市民代表通过**方式参加。

住房保障对象、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民主党派人士、业务行为监督员、新闻单位代表通过直接邀请参加了会议。

五、报名时间

9月20日(周二)9:00至10月10日(周一)17:30点前(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11日(星期二),将确认参与者通过* *告知活动的具体时间和安排。

六、报名方式

市民可直接**报名。

登记**:xx(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xx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____年9月20日

住房方案 篇4

一、项目背景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突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着重解决好“三个1亿人”的问题,加快公租房建成并分配入住,加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不断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切实改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条件。二、目标任务根据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省政府签订的《2016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2016年建成、落实公共租赁住房4.62万套(户)。三、实施范围将符合市州及县市区政府规定的新市民纳入住房保障范围。采取实物保障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形式,主要解决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外地来甘工作、进城务工以及进城落户农民的住房困难。四、工作进度第一阶段(1—3月),重点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召开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会议,签订《2016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目标责任。印发《甘肃省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计划》。第二阶段(4—9月),重点抓项目建设和分配入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作好项目竣工验收备案。重点加强基本建成公共租赁住房基础设施配套,加快分配入住,大幅度提高分配入住率。第三阶段(10—12月),项目督查和年终考核。重点对基本建成公租房项目分配入住情况及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督查。市州政府对所辖县市区政府住房保障工作实施年终考核。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机构建设。继续落实住房保障工作“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县政府抓落实”的目标责任制,逐级签订《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书》,靠实工作责任,层层抓好任务落实。发挥各级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协调议事的作用,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共同解决工作难题,研究推动重点工作。加强市、县两级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提高业务能力,为推进全省住房保障工作奠定坚实的组织保障。(二)加强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落实。按照《甘肃省住房保障工作考核办法》(甘政办发〔2013〕181号)规定,采取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自查自评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市州、县市区住房保障工作进行督查考核,落实责任、兑现奖惩,切实维护住房保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继续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长效巡查机制,严格半月报和月调度制度,多措并举推动项目建设。(三)多渠道筹集资金,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对中央财政补助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按规定及时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强化资金的申报分配、拨付使用的监督管理,实行绩效考核,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使用安全。六、工作责任牵头单位:省建设厅。协作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民政厅。实施单位:市州及县市区政府。

住房方案 篇5

根据《古蔺县脱贫攻坚领导组推进办公室关于印发古蔺县20xx年精准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古脱贫办发〔20xx〕9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镇的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有效推进,按期完成,结合我镇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20xx年是脱贫攻坚承上启下、全面突破的关键之年,按照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推进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面推进全镇危房改造(包括城镇危房和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地灾搬迁、土地双挂钩等各类建房补助政策实施,并统筹整合我镇闲置房、周转房、租房、投亲靠友等措施,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住房安全。

按照年初全镇脱贫攻坚工作安排,扎实抓好住房建设,把保障住房安全、让贫困群众住上好房子作为头等大事。

(一)锁定对象,台账管理。目前我镇危房上报的数据不够精准,按县住建局要求,要求我镇再次组织判识别队伍在3月20日前完成对本辖区内的农房判识别工作,农户要发放判识别登记卡并签字确认,镇、村建立住房安全保障判识别台账并进行两级公示(公示时间7天),做到精准识别、规范管理、公开透明,最终锁定数据,制定消除危房的计划。

(二)预下计划,倒排工期。2月初,县脱贫办下达年度到村到户精准脱贫项目计划,我镇相关部门全面启动实施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各项目建设:

一是原则上2月底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具体分管领导及经办人;

二是3月底以前锁定核实对象基本情况,完成前期工作准备;

三是各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县级行业部门规定的建设技术标准、资金补助标准组织实施,4月底前完成农户申请、村社评议、村社公示(公示时间7天)、乡镇审核、乡镇公示(公示时间7天),做到全程公开、信息透明、严格杜绝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同时部分房屋开始启动建设;

四是全面启动建设,5月底以前所有预脱贫户房屋建设必须全面开工,竣工率达到20%以上;

五是加快推进实施,6月底以前竣工率达到70%以上;六是完成项目建设,按照县脱贫攻坚时间节点要求,7月底以前完成全部项目建设,竣工率达到100%。

(三)完善档案,确保过关。2月至8月,我镇将按程序完成年度贫困户住房建设,并按照规定同步完善档案资料、系统录入,完善项目过程安全质量监管、建材质量检查、项目建设过程中工作痕迹印证资料等,全面完成验收考核筹备,确保高质量通过省、市、县验收考核及第三方评估。

(四)及时验收,拨付资金。进一步加快各类建房任务验收工作,原则上需在9月底以前全面完成贫困户建设验收工作,形成初验报告上交县级行业部门申请复验。如顺利通过县级行业部门及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验收,原则上乡镇在11月内将建房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户手中。

(一)完善工作方案。

依据年度脱贫目标任务,我镇与县行业部门就年度计划密切对接,与脱贫需求有效衔接,精心编制实施住房安全保障专项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资金项目向计划退出贫困村、贫困人口聚焦扶持,制定出台所有专项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二)强化资金监管。

房屋改造资金由县财政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我镇会根据项目竣工情况,及时将资金发放到农户,并接受县行业部门对我镇年度目标任务的督促,县财政局对我镇资金拨付情况进行监管以及审计部门我镇住房改造项目及补助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三)强化人员培训。

住房安全保障工程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内容。为确保顺利完成全镇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顺利,我镇将积极参加市、县开展的集中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我镇的村镇建设中心管理人员在住房改造工作中了解政策规定、明确目标任务、熟悉工作步聚、掌握工作方法、提高业务水平,为全镇20xx年住房安全保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奠定坚实基础。

(四)责任层层落实。

针对目前我镇危房上报的数据不够精准,责任落实不明确的情况,镇党委、镇政府经过认真研究后,制定了《德耀镇20xx年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责任书》,目的就是要把相关责任层层落实到位。责任书由行政村村支书与联村办公室主任共同签订,这项举措旨在要求每一名参与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人员都时刻保持警醒,保持责任心,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是关系全镇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内容。

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倒排工期,确保住房安全保障目标任务对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要始终以20xx年精准脱贫目标任务为重点,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类建房政策,整合资源,整合力量,对准目标任务精准发力,并统筹推进50个整体退出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着力落实加快贫困户住房改造。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精心制定好年度精准脱贫专项计划,政策资金要优先考虑今年脱贫目标对象,圆满完成年度精准脱贫目标任务。

住房方案 篇6

2014年省下达我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1,100套,其中:廉租住房200套,经济适用房600套,限价商品房300套。为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014年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计划、项目选址和建设方式

(一)廉租住房

今年省下达建设任务为200套,我县今年计划建设204套,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50㎡以下为主。计划采取政府统建方式进行,选址在环东一路东侧中兴小区南边建设花园廉租住房200套,计划投资2,800万元,由县房产局负责组织建设。

(二)经济适用住房

今年省下达建设任务为600套,我县今年计划建设650套,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60㎡为主,根据我县人均住房面积将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90㎡以下。计划采取政府统建和单位自建两种方式进行。其中单位自建394套(其中:县饮食服务公司60套,县新兴供销社60套,县广播电视台12套,县热作发展公司10套,县生产资料公司120套,县粮食局96套,县新华书店18套,县土产公司18套),政府统建在环东一路东侧中兴小区南边建设花园经济适用住房256套,计划投资5,570万元,由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建设。

(三)限价商品房

今年省下达我县建设任务为300套,计划在环东一路东侧中兴小区南边建设花园限价商品住房300套。花园限价商品住房均为框架结构18层带电梯房住宅。套型建筑面积以90㎡为主,根据我县人均住房面积适当控制套型面积,总建筑面积27,000㎡,计划投资8,100万元,以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组织建设。

二、时间要求

列入2014年建设计划的保障性住房,所有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要在8月底前全部动工。

三、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建设单位每月要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送一次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情况。

(二)严格按有关规定标准进行户型面积设计,严禁超标准建设。

(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对全县的保障性住房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四)县工程质量督查专家组要定时或不定时地对全县保障性住房进行抽查,严肃查处施工安全和质量事故问题。

(五)县委、县政府将与各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并实行问责制。

住房方案 篇7

同志们:

这次全市住房保障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是市政府确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全国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全省住房保障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部署安排今年的工作任务。下面,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科学务实,积极作为,20xx年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xx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新区、片区两个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四三二一”总体思路,积极实施城镇化主导战略,科学务实,积极作为,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在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中,建设系统和新区、片区两个开发建设指挥部,承担了大量具体工作,广大干部职工付出了艰辛努力,出色完成了各项任务,为“两城”成功创建立下汗马功劳。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超额完成,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市投入资金26.85亿元,优先落实安居工程用地2309亩,新开工建设项目71个、245万平方米、28389套,完成计划的111%,连同结转项目竣工17343套,竣工率达到68.1%,超额完成全年建设任务。其中: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0800套、87.7万平方米,廉租住房790套、4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0.5万套、25万平方米,新增租赁住房补贴378户,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用房1.1万套、131万平方米。在全省率先提高了住房保障标准,由原来每户年收入2.7万元,提高到人均可支配收入1.35万元,并实现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并轨。全年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7.6亿元,同比增长28%;发放贷款16亿元,实现业务收入2.1亿元。在去年2月国务院召开的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我市作为全省唯一地级市代表参加了会议;4月和8月省政府召开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住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调度会上,我市都作了典型发言;国家住建部齐骥副部长来检查工作时,对我市保障房建设公示制度给予充分肯定并安排了中国建设报予以宣传推广;省人大视察时,对我市的工作也给予充分肯定。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强市场监管,实现房地产信息系统省市县三级联网,具备了个人住房信息异地查询、市场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三项功能。完成房地产投资175亿元,增长16.3%;商品房施工面积1173万平方米,增长21.6%;新增商品房预售面积770万平方米,增长19.2%;商品房销售面积730万平方米,增长18.6%。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房屋征收机构,较早出台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及配套制度。物业企业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启动了物业质量保修金征收工作,专项维修资金共归集1.33亿元,累计归集4.42亿元。

(二)小城镇和农村社区建设成效明显,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49.6%,城镇人口达到500万人,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712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建成区人口和面积达到172万人、173平方公里。一是小城镇建设实现新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开会部署,深入调研,总结经验,分析形势,确定了12个市级优先发展重点镇,采取资金扶持、产业发展、扩权强镇、领导联系、挂职帮扶等措施,推动率先发展。重点镇总体规划均已编制完成,其中4个已经市政府批复。全部设立经济园区,新上工业项目208个;完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230多亿元。其中:傅庄街道财政收入过2亿元;义堂镇、汤头街道过1亿元;李庄镇打造百亿家电园区;大店镇设置了“三办”、“五中心”、“四平台”;兰陵镇成立了全省首家镇级国有独资投资公司,设立了城建规划分局;义堂镇组建了全省首个镇级消防中队;地方镇建设了全市首家镇级老年公寓,设立了小额贷款公司。二是农村社区建设顺利推进。唱响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社区建设—实施“三上”工程—创建生态文明的“四步曲”,实施组织部、农房办、社区办、整治办、文明办“五线”联动机制,突出沿河村、沿路村、镇驻地村等重点,完善基础设施,强化住房品质,尊重农民意愿,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创建生态文明乡村。20xx年,全市在建和竣工农村住房13.7万户,改造危房2.7万户,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20%、108%。三年来,共完成农房建设投资443.8亿元,配套设施投资402亿元,集中建设农村社区1343个,建设农房36.4万户,改造危房7.5万户,拉动居民消费47亿元,腾空土地10万亩(其中可复垦耕地5.25万亩),完成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发证3.2万户、农房抵押贷款4.5亿元。全省农村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南片区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我市作了重点发言。在我市召开的全省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现场会上,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刘伟高度评价,蒙阴经验在新农村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三是中心城区发展框架进一步拉开,各项重点项目推进顺利。新区、片区开发建设成效明显,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兰山西部新城、镇山风景区和河东汤泉旅游区建设按计划顺利启动,形成“三点抱城”之势,城区框架进一步拉开。市博物馆、市文化艺术中心、市会议中心西楼等一大批重点工程项目相继竣工落成,三河口祊河隧道、大剧院、沂蒙精神纪念馆等一大批重点项目相继开工;体育场片区、南坛片区、沂景南片区、运输公司片区等一批旧城改造提升项目,拆迁还建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

(三)基础设施更趋完善,综合承载能力位居全省前列。全市城市建设完成投资39亿元。排水及污水处理工作有序开展,新建排水管道335公里;城镇污水处理厂达到26座,规模89.77万吨/日;新建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63处。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滨河路拓宽,沂蒙路、金雀山路、陶然路、东兴大街改造提升成效明显。新增道路长度143公里,我市第一座全互通式立交桥—双岭路立交桥建成通车。亮化工程向细节延伸,中心城区新安装路灯3437盏,173条开展背街小巷路灯安装完毕,群众反映很好。“气化”全力推进,建成天然气高压、次高压管线8条,总长度337公里,除平邑、蒙阴外,其他县区全部接通天然气主管道。建设供热管线83公里,新增供热面积790万平方米,城区供暖覆盖率提高7个百分点。新增供水管道13.35公里,年供水总量达到5050万吨。组织了燃气安全应急救援演练和城市防汛应急演练。390个农村社区完成“三上”工程,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城镇建设中更加重视地下空间利用,结合人防工程共新增利用城镇地下空间87200㎡;腾退地下停车场2处,多项人防结建工程开工。

(四)积极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切实加强审批管理。一是城乡规划编制成果颇丰。《市总体规划》已通过部际联席会审查,即将获批。编制完成《市近期建设规划》和《五区统筹规划》,东风东关、体育场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文化医疗、农贸市场等专项规划。4个县完成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29个省级中心镇、12个市级优先发展重点镇、100个特色村和1130个中心村的完成规划编制。二是城乡规划审批进一步规范。共召开24次市规划委员会例会,审批项目795个。大力实施“阳光规划”,对规划设计成果和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全过程公示;大力实施“效率规划”,增设了专家委员会,实施项目预审和现场办公服务制度,开设“绿色通道”,提高了规划水平和审批效率。三是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对重点项目实行跟踪服务,加大批后监管力度,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另外,规划展览馆共接待国家、省、市参观团体3700余个、15万余人次,成为展示大美的重要窗口。去年4月份,全省城市规划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对我市城乡规划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五)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一是创新县城管理工作初显成效。在费县召开全市创新县城管理工作现场会,推广其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的“大城管”管理模式,各县积极借鉴,加大力度,建立了管罚一体的城市管理体制,所有乡镇(街道)建立了城市管理队伍。《大众日报》头版头条报道了费县经验,省住房建设厅杨焕彩厅长对我市创新县城管理工作专门作出批示,给予高度评价。开展市区城市管理责任区、环境卫生责任制考核,每月一通报、一点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沂南县、苍山县选好干部、配强班子、建好队伍,莒南县出台《城市管理暂行办法》,环境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二是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以“两城”同创为契机,以和谐城乡建设、创建城镇管理明星镇、环境卫生示范村、户外广告样板路等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城区市容环境集中整治、乡村生活垃圾集中清理百日会战活动,大力推进干线公路、城区外环路和水域环境集中整治,全面提升环卫保洁水平。中心城区共清运生活垃圾36万吨,道路保洁机械化清扫率和冲洗率达到40%,建筑垃圾处置率达到90%。新增临时停车泊位8000个、收费停车场25家,打造户外广告样板路16条,查处违法、违章建设1260余起。三是加快推进城乡环卫保洁“一体化”进程。全市共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场8座、大型生活垃圾中转站3座,实现了“一县一场”;建成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135座,在建32座;完成了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市粪便无害化处理场投入运行,启动了市餐厨垃圾处理场筹建工作。加强环卫保洁队伍建设,提高环卫保洁作业标准,改善环卫工人福利待遇,试行环卫保洁“一体化”作业方式,市场化、物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四是扎实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突出抓好了二级平台建设、系统升级、案件处置、优化服务等环节,现有6个县区、18个部门、27个专业平台上线运行,发现问题6.9万个,处置结案4.5万个。

(六)建管并举,园林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市完成园林绿化投资5.9亿元,新增绿地面积407万平方米。一是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沂南县、苍山县成功创建“省园林城市”,省级园林城市达到8个,9个乡镇荣获市级园林小城镇称号,54个单位荣获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称号,带动提升了全市园林绿化整体水平。二是城区绿量明显增加。开展绿色廊道建设,对全市180余条(段)主干道进行绿化补植,新增乔灌木1164万株,形成了“景不断链、绿不断线”的道路景观效果。开展老城区绿化补植工作,投资2500万元,补植各类地被植物25万平方米,提升改造公园、绿地32处。三是滨河景区进一步繁荣。开展了大树栽植提升、橡胶坝除险加固、水上违法整治等工作,举办了世界杯滑水赛等活动,武河湿地升格为国家级湿地公园,景区接待游客200万人次,达到了人、水、绿和谐的新境界。四是管养工作实现跨越。按照“养护管理同城同标准”的原则,出台《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等8个规范性文件,强化督导检查,提升养护水平。以防控美国白蛾为重点,加强了园林病虫害防控工作。

(七)扎实开展建筑节能和“禁实”工作,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成绩显著。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新标准,完成节能建筑267万平方米,标准执行率达到98%;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45个、建筑面积121万平方米,完成计划的106.3%;太阳能和浅层地能建筑应用规模不断扩大,完成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应用项目57个、面积214万平方米,完成省下达推广任务的214%;地源热泵建筑应用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全市138家粘土砖厂全部拆除,168家非法页岩砖厂拆除155家,节约土地2万亩,节约燃烧标准煤3.2万吨/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8万吨/年、二氧化硫排放500吨/年,全省治理粘土砖厂现场观摩会在我市召开。加强节水研究和宣传,积极推动了节水器具和新技术应用。

(八)狠抓工程建设管理,建筑业快速发展。编制了《市建设工程管理责任承诺书》,进一步明确了五大主体责任。完成勘察设计项目1500余项、500万平方米,实现收入12.6亿元。严格执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共办理施工许可项目462个、面积1309.3万平方米;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263个、面积596.2万平方米。创“鲁班奖”1项,“国家优质工程奖”1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2项,“泰山杯”奖8项,“装饰泰山杯”奖5项;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1个,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6个,省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19个。大力推行农民工工资银行卡支付制度和农民工工资储备金制度,共受理拖欠投诉273起,同比下降28%,清理拖欠工资1343万元,农民工工资银行卡支付制度被省住建厅予以推广。征收建设行业养老保障金1.8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84%,拨付1亿余元,惠及职工近3万名。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力推动了我市建筑业发展。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35亿元,同比增长50.5%;实现建筑业增加值100亿元,同比增长50.5%;缴纳税金12.9亿元,同比增长51.7%;完成外出施工产值129亿元,同比增长266%。

今年各项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对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全市各级各部门、各指挥部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工作扎实和密切协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得益于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理念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得益于建设领域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在这里,我代表市政府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建设事业发展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城镇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市城镇化率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比先进发达地区相差近10个百分点。二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明显,县城和小城镇支撑乏力的问题比较突出。三是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仍相对薄弱。四是城市基础设施总量仍相对不足,市政管网不够完善,防灾减灾体系还不健全,城市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五是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任务繁重,按实际供热计量收费尚未大范围推广。六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仍很繁重,配套资金压力较大。这些问题和困难需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振奋精神,乘势而上,扎实推进全市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我市实现县域经济大跨越、小城镇建设大突破、民生质量大改善的关键一年。国家和省市安排的安居工程、民生工程、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创新、新旧城区开发建设,项目多、投资大、工期紧、要求高,是近年来工程量最大的一年,任务十分艰巨。做好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对构建和谐、加快富民强市步伐、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今年工作的艰巨性、紧迫性,进一步振奋精神,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迎接新的挑战。做好今年的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具备许多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从国家宏观政策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稳中求进”的发展思路,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扩大内需,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补助资金将明显增加,国家确定沂蒙革命老区参照执行中部有关政策,为我们克服困难、加快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从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看,省里将组织实施100个省重点项目,安排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3.1万亿元,省政府近期将制定出台支持沂蒙老区加快发展的意见,实施《鲁南地区城镇发展规划》,推动鲁南经济带发展,将给我市建设事业的发展带来重大机遇;从我市情况看,经过这些年发展,我市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发展环境不断改善,为城乡建设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更重要的一条,就是我们建设系统干部群众士气高涨、团结和谐、干事创业,凝聚了乘势而上、跨越发展的强大力量。

今年总的工作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四三二一”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小城镇建设、保障改善民生三大重点,积极实施城镇化主导战略,在城乡建设任务的实施过程中,坚持“四重四强”原则,即:更加重视民生项目,进一步强化安居工程和服务设施建设;更加重视城市内涵,进一步强化城镇基础设施配套;更加重视和谐发展,进一步强化服务与管理的统一;更加注重品味质量,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住有所居为目标,扎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一是统筹建设,规范管理,不折不扣地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今年省下达我市的任务是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共19280套(户),竣工9000套(户),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781户。省里要求9月底前要全部开工,三分之一主体结构基本完成,三分之一进入楼层施工,三分之一开始基础施工。今年新开工数量虽然比去年少,但是加上去年结转续建项目,在建工程规模将达到3.3万户,任务实际上更加艰巨。市房管局要尽快分解落实,各县区也要尽快落实到具体项目,及早完备手续,确保项目早开工、多竣工。要落实好建设用地,对保障房用地继续实行计划单列、优先保障、应保尽保。要多方筹集资金,充分利用好沂蒙革命老区对接中部政策的有利条件,最大限度地争取中央和省补助资金。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向保障房倾斜等政策,加大信贷支持,满足工程建设资金需要。要加强分配管理,严格准入程序,确保分配公平。研究探讨轮候期限,使符合条件的家庭能在合理轮候期内获得保障房。完善退出机制,控制户型面积,引导保障对象在收入提高后退出,制订和实行有利于退出的动态租金标准,真正让困难家庭受益。要创新运营管理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严格落实土地供应、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财政贴息、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吸引企业和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运营。要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认真贯彻国办发〔20xx〕45号文件,制定配套政策,出台公租房管理和保障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规范保障性住房的租售和使用管理。统筹解决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进城转户人群、企业困难人员的住房问题,使其平等享受城市发展成果。二是严格落实调控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动摇,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设,扩大有效供给,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要认真落实调控政策,综合运用房地产差别化税收、信贷政策,支持自住性住房需求,着力抑制投资性、投机性购房。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信息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布市场信息,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形成合理的社会预期和有效的监管调控体系。要有序调节住房供应,切实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切实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积极争取金融部门信贷支持,更好地满足群众自住性、改善型住房需求。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健全完善前期建设条件意见、中期预售把关、后期综合验收备案的全过程监管体系,重点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严格监控房地产企业资金运作。三是抓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今年,国务院将修订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更好地发挥这块资金的作用,我们要积极主动地进行先期研究,吃透精神,抓好落实,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拓宽资金使用渠道。要继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依法强化归集工作,重点做好规模以上城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各类社团组织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要督促未建、不缴、欠缴单位按规定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审计检查和内部稽核,完善贷后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住房方案 篇8

同志们:

20xx年,我县住房保障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配合下,顶住任务重、工期紧、资金筹措难、征地拆迁难等多方面压力,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快速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年累计完成投资8.02亿元,启动建设保障性住房7691套,建成廉租住房1128套、公共租赁住房987套、经济适用住房462套、限价商品房896套、棚户区改造1320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939户,一举扭转了开工率较低、任务完成较差、工作被动落后的局面,成为全市工程投资额度大、开工面多、任务完成好、建设进度快、工程质量好的县,每月进度排名及年度考核排名一直位居全市第一,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得到了省市的充分肯定,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保障性住房综合管理工作“十佳县”,受到省上600万元的表彰奖励;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一等奖,并获400万元表彰奖励。这是在我县财政底子薄、重点项目多、地方配套难,在全市各县你追我赶、竞相建设的情势下,奋勇直追、奋力赶超,攻坚克难、顽强拼搏,方才取得如此优异的成绩,实属来之不易!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所有参与、支持、配合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镇、部门和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依然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县财政配套建设资金缺口较大,水、电、讯、视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还跟不上,部分工程项目仍存在工程档案资料不完善、施工程序不规范、质量技术人员配备不足、监理履职不到位等问题,还有个别项目进展比较缓慢,工程质量不够高。对以上问题,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务必站在全局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政策,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要求、标准和“争一保一”目标,发扬成绩,正视问题,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加快进度,保证质量,再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新胜利。

今年,全县住房保障工作的目标任务为: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套,其中新增廉租住房350套、新增公共租赁住房550套、新建经济适用房50套、新建限价商品房8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260套;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2700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80户;解决基层公益人员住房400套。这些任务虽然较去年有所减少,但工程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而繁重,而且省市将继续把住房保障工作作为今年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定期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排名和通报,对进展快、效果好的市县继续实行重奖。为此,各镇和相关部门,尤其是县房改办要围绕“争一保一”这个目标,强化领导,鼓足干劲,攻坚克难,创先争优,确保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并继续位居全市领先位次。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科学确定用地指标,努力解决供地难问题。土地供应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基础性条件,要在建设用地需求多的情况下,挤出土地优先供应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进展。一要争取用地指标。县国土局要根据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任务,认真执行土地政策,科学确定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积极向上争取用地指标,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需求的新增建设用地实行单列管理,优先保障。二要加快土地审批。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要尽量优先安排储备土地和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需要通过农地转用解决保障性住房用地的,要尽快上报审批,同时开展征迁安置工作,确保按期开工建设。三要加快供地节奏。要按照“优先保障、按需供应、应保尽保”的原则,根据年度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工时限要求,倒排供地时限,限时落实建设用地。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未落实的,不得供应其他开发用地,对已经确定为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土地,严禁改变用地用途,擅自改变用途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二)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努力解决资金缺问题。去年,我县与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框架协议4个,签约资金近3.3亿元,但目前到位资金仅多万元,远远不能满足今年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建设资金严重不足依然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瓶颈制约。一要足额保障政府投入。要在财政预算安排中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放在优先位置,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力度,按照土地出让收益10%的比例,筹措县级配套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二要广泛筹措社会资金。要综合运用土地供应、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财政贴息、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吸引企业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多渠道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于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工业园区等,要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统筹规划、集中建设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工单位或园区就业人员租赁。三要严格控制建设成本。认真落实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严格控制土地划拨成本,加强施工过程监管,努力控制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建造成本和销售价格,充分让利于保障对象;通过出售保障性住房回笼资金,为住房保障工作滚动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保证。四要积极争取信贷资金。要继续加大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专项投资,今年要争取到位资金2亿元。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争取信贷支持;同时积极探索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重点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三)加强施工全程监管,全面提高工程质量。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各镇各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是生命线”意识,将质量意识贯穿于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始终,坚决实行“四制”管理和旁站式监督,切实把保障性住房建成工程质量过硬、人民群众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惠民工程。一要加强项目管理。要重视项目前期技术论证,及时提供保障性住房工程所需的基础资料,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严把工程发包关口,确保承建单位实力强、信誉高、资质硬;要加强对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监理、验收的过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二要加强施工管理。县住建、房改、监察等部门要把质量放在首位,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全程监管,强化施工过程的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并做好保障性住房工程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同时,坚决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度和连带责任制,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要及时进行督促返修,并落实好已交付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坚决实行责任倒查,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三要加强监理管理。县住建、房改等部门要明确专人,经常深入施工一线,逐项目、逐环节对工程监理履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监理单位和被监理项目的施工单位、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之间是否有隶属关系或利益关系,检查监理人员是否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多种形式开展监理工作,检查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经过检验并合格,检查监理单位是否按程序做好保障性住房工程的预验收工作,确保工程的交付质量。四要抓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水务、电力、广电网络和通讯部门要围绕保障房建设,及时跟进建设,力争达到进度同步,确保建设顺利、功能完善。

(四)严格程序规范管理,确保房屋分配公平。房屋分配工作是住房保障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房屋分配工作,切实做到科学分配、规范操作、程序合法、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一要把好准入关。要在“三级公示、四级审核”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审查手段和水平,完善对申请对象收入、住房等各类情况的审核审查。县民政、房改、公安、工商、税务、金融、社保、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共同把好准入关。要加大对违法违规骗取保障性住房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凡采取欺瞒等手段骗取保障性住房的,不论何时查出,都要取消资格;已分配入住的,坚决清退,并予以全社会通告,记入个人不良信用档案;审核分配工作人员与当事人串通徇私枉法的,要坚决追究责任。二要把好退出关。要加强对保障房入住者收入、住房、财产等情况的全面审核、动态监测,对不符合条件的入住者及时清退,杜绝“只进不出”现象。要建立两年一次的住房保障资格年审和不定期抽查制度,扎实开展居民收入状况核对工作,以准确核实保障对象的收入和资产。同时,加大对违规出租、转租保障性住房现象的查处力度,确保应保尽保。三要把好公开关。要将保障性住房房源信息公开,申报审批程序公开,申请对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分配各个环节都要做到公开透明、坚持阳光操作,房屋分配必须实行公开摇号配租,接受群众、社会和媒体全方位监督,确保房屋配租公开、公平、公正。

住房保障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镇各部门一定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要加强领导。今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大、项目多、任务重,各项目镇、各相关部门要把保障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落实人员具体抓,要把责任心强、业务精通、作风正派、工作扎实、能吃苦耐劳的干部抽调到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岗位上来,确保人员配备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服从大局,共同破解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全力推进工程建设快速进展。

二要加强协作。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需要群策群力、共同推进,各有关部门都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积极参与、大力支持住房保障工作,从政策、资金、项目、土地、税费等方面热情提供服务。对涉及本部门的工作,要积极主动地向上争取政策、千方百计提供支持、快速高效受理办结。县房改办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积极争取支持配合,努力形成纵向联动、横向配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要加强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县委、县政府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政府对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决心,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实施,达到更好的社会效果。

四要加强督办。这次会上与相关镇和部门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任务,夯实了责任,年终将严格考核奖惩,完不成任务的,在年度综合考核中予以扣分。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要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督办力度,坚持实行10天一通报制度,确保项目建设快速高效进展。

同志们,住房保障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坚韧不拔的信念、只争朝夕的精神、攻坚克难的锐气和勤政务实的作风,全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奋力开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新局面!

谢谢大家。

住房方案 篇9

东莞分行4月份个人非住房贷款活动计划

截止2011年3月31日,我行个人贷款余额91.57亿元,比年初增长18294万元,比上月增长16016万元,其中非住房贷款余额为17.21亿元,比年初增长14759万元,个人贷款业务发展不容乐观,为了促进我行个人非住房贷款业务的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4月个人非住房贷款活动方案。

一、4月个人非住房贷款活动的目标:实现个人非住房贷款比3月末净增3个亿,按我行月均非住房贷款还款1.2亿元计算,要实现个人非住房贷款4月份投放4.2亿元。

2,四月份个人非住房贷款活动计划

时间: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

活动对象:各支行、各网点

活动任务分配:

非住房贷款投放任务:个人客户经理120万元,网点负责人85万元,理财经理50万元,一类行正职350万、副职260万,二类行正职260万、副职210万,三四类行正职210万、副职160万。根据目前营销人员总数下达个人非住房贷款营销任务4项

5亿元。详见附件1:4月份非住房贷款任务。

计价奖励和扣罚标准:

在原有个人贷款计价奖励的基础上,每笔非住房贷款按投放额的0.6‰额外增加计价奖励,且这部分计价奖励直接奖励到拓展人。

3、 成立个人非住房贷款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由分行行长担任,主管个人业务的副行长任副组长,成员由个人金融部信贷管理部、信息管理部、财务会计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个人金融部,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统计工作。

各部门共同实施个人非住房贷款活动方案

个人金融部:主要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任务分配和激励机制的制定。同时负责支行营销人员培训和200万元以上大额个人贷款业务指导。

信贷管理部:主要负责对个贷业务受理流程的梳理和对支行业务受理的指导工作,重点对支行提交的案卷常见问题的指导。

信息技术管理部:负责提供4月份个人贷款市场数据。

财务会计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奖励和定价奖励的统计和发放。

各分公司还应成立业务竞争领导小组,将活动精神传达给各网点和员工。

住房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镇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我镇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保障脱贫”“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意见,整合现有各类建房政策,快速推进我镇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坚持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和乡镇新村聚居点建设、园区发展相结合,鼓励农户进入聚居点、园区建设房屋,形成相对聚居、基础配套、互利共赢的局面。坚持住房保障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引导农户通过购买城镇商品房的形式保障住房安全。坚持住房安全保障项目与土地增减挂钩相结合推进实施。通过住房安全保障政策实施,20xx年全面消除农村贫困户危房,整治人居环境,促进农村发展,实现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住房安全有保障。

以脱贫攻坚为主抓手,按照群众主体、村两委主责、包保干部主办的原则,实施住房保障政策,到20xx年5月30日全面完成我镇住房安全保障项目建设任务。

(一)“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全面完成75户(C级19户、D级5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继续按现行政策予以保障。

(二)非“四类重点”对象住房改造。全面完成各村上报的1000户(D级364户、C级555户、无房户81户)非“四类重点”对象住房改造。

(三)已经享受政策但住房不安全农户住房改造。全面完成10户(C级6户、D级4户)20xx年以前已经享受政策但住房不安全农户住房改造,达到安全住房标准。

(四)厨厕功能改造。全面整治建档立卡户有安全住房但厨厕功能不达标834项(厨房不达标317项、厕所不达标317项),完善功能分区。

(一)健全组织机构。镇成立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作战中心,统筹指导全镇脱贫攻坚期间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协调解决、处理各类型问题,督查考核各村。各村要结合县、镇两级工作要求,充实人员,践行主体责任,落实好本村住房安全保障各项工作开展。

(二)加强督查考核。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作战中心每月召开一次推进会,各村每15天报送一次进度,由住房安全保障作战中心统一汇总后上报镇脱贫攻坚指挥中心和县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中心。镇脱贫攻坚指挥中心统一考核,针对推进滞后村,纳入下一月督查重点。

(三)明确职责分工。镇住房安全保障中心牵头,镇级相关部门配合,指导各村开展工作,负责方案编制、信息汇总、专项会议召开、督查考核等相关工作;村建中心负责指导“四类重点”对象、已享受政策“四类重点”对象、人居环境“三改”整治等项目建设;国土所负责整合双挂钩政策,推进非“四类重点”对象D级住房改造及其相关工作;财政所负责协调农商银行,共同保障项目资金运行、监管、拨付等相关工作;镇纪委负责调查、处理违规违纪行为;扶贫办负责认定贫困户及非贫困户。

结合我镇实际,住房安全保障政策通过“购房、转移、建设、整治”的“四个一批”方式进行推进。

1.购房安置一批。鼓励、引导农户(四类对象除外)进入城镇购买合格商品房代替改造;同时充分利用农村闲置安全住房资源,鼓励、引导农户购买本村组闲置安全住房代替改造。

2.新村聚居点转移一批。鼓励、引导农户进入基础设施较好的新村聚居点建设房屋。

3.拆旧建新一批。对D级危房户参照双挂钩政策实施拆旧新建,达到安全住房标准。

4.整治提升一批。对20xx—20xx年期间已脱贫有安全住房但“三改”不达标农户实行整治提升,对标补短。

(一)“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20xx年第二批危房改造任务)。

1.改造对象。依据古蔺县现行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实施全覆盖,全面解决我镇50户(C级8户、D级4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实施改造。

2.补助标准。按照C级补助1.3万元/户;D级原则根据农户家庭情况实行1—2人3万元/户、3—4人4万元/户、5人及以上5万元/户补助标准。

3.改造要求。C级改造完成后要求房屋主体结构安全,所有墙体无裂缝,房顶不漏水;D级改造要求按图施工,要有正规设计图纸或标准图集,按照地区抗震设防要求建设,达到240墙、设置圈梁(地圈梁和顶圈梁)、构造柱(转角处的跨度超过6米的墙体增设构造柱)、独立厨卫,楼层数不得超过2层。新房完成建设后,农户须拆除原危旧房。

上述为基本要求,详细要求按《古蔺县农村工作乡村振兴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脱贫攻坚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古蔺县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第二批目标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古脱贫办发〔20xx〕100号)文件执行。

4.责任分工。镇脱贫攻坚住房保障作战中心牵头,扶贫中心、财政所、民政办、国土所等部门配合,各村具体组织实施。

5.完成时限。各村在20xx年12月10日前完成公示、改造申请、改造前照片留存、启动建设等工作;20xx年3月25日前完成基础工程;20xx年4月25日前完成主体工程;20xx年5月30前全面完工入住。

(二)已享受政策但住房不安全农户的住房改造任务。

1.改造对象。对20xx年以前已经享受住房政策,因灾住房不安全的10户“四类重点”农户住房实施改造,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户(C级1户、D级3户);低保户、五保户6户(C级5户,D级1户)。

2.补助标准。对已经享受危房改造、地灾搬迁、少数民族建房等政策但因洪水、地灾等因素造成住房不安全的10户“四类重点”农户住房改造参照“四类重点”对象补助标准的80%执行,即C级1.04万元/户、D级3.2万元/户补助,具体由镇住房保障中心统筹实施。

3.责任分工。由镇脱贫攻坚住房保障作战中心牵头,扶贫中心、财政所、民政办、国土所、水务局等部门配合,各村具体组织实施。

5.完成时限。各村在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公示、改造申请、改造前照片留存、启动建设等工作;20xx年3月25日前完成基础工程;20xx年4月25日前完成主体工程;20xx年5月30前全面完工入住。

(三)非“四类重点”农户危房改造任务。

1.改造对象。对前期各村梳理上报的1000户(D级364户、C级555户、无房户81户)非“四类重点”对象唯一居住且住房不安全农户实施住房改造。

2.补助标准。一是针对非“四类重点”对象中唯一居住且住房不安全的364户D级危房,参照土地增减双挂钩政策实施,但仅限于实有建筑面积享受政策(含庭院、院坝),同时可同步享受建房贴息贷款政策;对于“三边”村组以及农村唯一住房的农户优先实施在土地增减双挂钩“二调图斑”内的农户,按双挂钩政策实施;未纳入土地增减双挂钩“二调图斑”的农户,只改造“三边”村组及唯一刚性需求且家庭情况比较困难农户。二是针对非“四类重点”对象中唯一居住且住房不安全的555户C级危房和81户无房户,原则上只享受建房贴息贷款政策。

3.审批程序。农户申请、村组评议公示后,报镇脱贫攻坚住房保障作战中心,由住房保障作战中心组织人员复核审批(详见附件3),参照土地增减双挂钩计划组织实施。可采取选址新建、统规自建、购买县域内城镇商品房、购买本村组闲置安全住房等四种方式保障住房安全。

4.责任分工。镇脱贫攻坚住房保障作战中心牵头,国土所、扶贫中心、财政所、农商银行配合,各村具体组织实施。

5.完成时限。各村在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公示、改造申请、改造前照片留存、贴息贷款申请、启动建设等工作;20xx年3月25日前完成基础工程;20xx年4月25日前完成主体工程;20xx年5月30前全面完工入住。

(四)厨厕功能不达标整治改造任务。

1.改造对象。对有安全住房但“三改”不达标的541户建档立卡户(厨房不达标417项、厕所不达标417项)和20xx年后(含20xx年)享受危改政策但“三改”不达标的“四类对象”农户实施整治。

2.补助标准。一是针对20xx年以前享受危房改造政策(含20xx年危房改造户)和未享受政策但“三改”不达标的298户建档立卡户(厨房不达标209项、厕所不达标233项),由住房保障中心牵头,各村具体实施;按照缺啥补啥、对标补短的原则,制定补助标准,拟定每户改造清单、补助金额;资金实行补助总量控制,各村村内统筹调配使用;竣工后按实验收报账,但不得超过各村总计划资金;各村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协调组织各类建材供应商提供“三改”材料,由施工队伍(必须公开、公平、公正选定,并有相关过程佐证资料)或农户严格按标准对标实施。二是针对各村梳理上报已享受易地搬迁(含分散安置户)、地方性政策建房(泸州包)、20xx年和20xx年危房改造等政策但“三改”不达标的258户建档立卡户(厨房不达标191项、厕所不达标167项)和其他20xx年后(含20xx年)享受危改政策的“四类对象”农户,原则上不再享受“三改”补助政策,并在不另行匹配资金的基础上由各村自行督促,严格按照“三改”标准进行整治改造。

3.改造标准。一是要切实结合农户实际情况,做到因地制宜、因户制宜,绝对不搞一刀切。二是厨房必须要有灶台、洗菜盆,要做到美观、整洁、实用,杜绝出现形式主义改造现象。三是厕所在做到功能齐全、整洁美观的基础上必须做到人畜分离、功能区分明显,并必须要具有冲水等实用性功能(不强制要求安装水箱,可因户制宜采用配备水桶辅助冲水方式),杜绝虚假整改。

4.责任分工。由村建中心牵头,扶贫中心、财政所配合,各村具体组织实施。

5.完成时限。各村在20xx年2月20日前完成改造标准和补贴标准制定,报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备案,公示改造标准、补贴标准、农户申请、改造名单,改造前照片留存、启动建设等工作;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50%改造任务;20xx年3月15前完成80%改造任务;20xx年3月28日前全面完工。

各村收集农户的农商银行账号、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建设的,还需附划款委托书;村镇服务中心审核汇总后分期分批向相关部门报送打款名单,中省补助资金由县级平台通过一卡通支付农户;配套补助资金由镇财政所通过一卡通支付农户。

(一)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原则。住房安全保障政策实施原则上以农民自建为主。各乡镇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农民群众自愿参与住房改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主体作用。

(二)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原则。各村根据农户实际情况,结合我镇用地规划、聚居点建设等具体需求,在征询农户意愿的基础上,组织有施工资质的公司(工队)统一就近建设;组织农户委托培训合格的农村工匠建设;根据农户意愿,“四类重点”对象以外农户可以通过购买县域内商品房、本村组闲置安全住房等方式代替改造。实行自建、统建、购房三种方式有机结合,进一步保障房屋安全。

(三)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原则。按照“经济、安全、适用”的原则,对年久失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D级危房,应拆旧建新;对局部存在安全隐患,维修加固后仍可继续居住的,应尽量维修加固。新建住房宅基地面积参照《四川省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明确:1—2人户总建筑(购房)面积不得超过60平方米,3人户及以上人均住房建筑(购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同时每户总建筑(购房)面积最高不超过150平方米。所有住房安全保障政策对象必须完善房屋功能分区,必须达到“三改”标准(改厨、改厕、改圈);购买商品房农户,1—3人购房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3人及以上家庭不超过120平方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四)严格质量把关、加强监管引导的原则。所修建的农房,要有经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或建筑施工企业承担施工,并签订施工质量安全责任书,按图施工,要有正规设计图纸或标准图集,按照地区抗震设防要求建设,达到240墙、设置圈梁(地圈梁和顶圈梁)、构造柱(转角处的跨度超过6米的墙体增设构造柱)、独立厨卫,楼层数不得超过2层。新房完成建设后,农户须拆除原危旧房。

(一)农户申请。符合住房安全保障各政策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地的村委会根据农户应享受政策情况提出书面申请,按照各类政策要求进行实施,并提供户主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贫困证明材料等必要材料。

(二)评议及公示。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会议进行评议,议定符合住房安全保障各政策条件的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住房保障作战中心。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予以协调,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核和上报。住房保障中心在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根据住房安全保障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情况核实。经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经镇脱贫攻坚作战指挥中心审核后,上报县住房安全保障作战中心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的村委会,并说明理由,审查结果要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四)审批及公示。各村上报名单后,对不符合条件、资料不规范的,通知各村限期补正。住房安全保障作战中心将统一对农户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经公示后的名单原则上不再予以改动。

(五)验收及挂牌。各村在20xx年5月30日前,组织村两委、监委、村民小组、改造户、施工方等联合验收;镇住房保障作战中心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覆盖复核验收。

(六)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各村要安排人员配合住房保障作战中心建立健全住房安全保障项目资料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材料齐全、管理规范,按照统一规范档案进行完善。

(一)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属地原则,各村两委为住房安全保障各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村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专职人员推进工作;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村要高度重视,加大力度,明确职责,层层落实责任。

(二)严格审核政策享受对象。各村两委必须严格按相关标准核查政策享受户的身份、类别、经济状况、已享受政策等情况,确保农户享受的住房保障政策符合上级相关政策规定;严禁以下几类农户进入本实施方案保障范围:

一是已享受易地搬迁、地灾搬迁、少数民族建房、危房改造等政策的农户;

二是户主或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

三是户主或家庭成员已在外购房;

四是户主或家庭成员已有安全住房,但个别家庭成员仍居住在危旧房屋中;

五是房屋不存在安全隐患,只是部分渗漏;

六是外出务工长期无音讯;

七是购买大型机械、轿车等价值较高的物品;

八是经济条件良好。

如果附件名单中有不符合保障政策的请各村取消该户享受政策资格,做好政策讲解,向农户说明情况。如果出现不符合保障政策要求的农户享受了政策,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强化质量监管。各村要严格实行工程质量监管责任制,抽调责任心强的人员参与工程质量监管,对建设实施全程监督,建立监管台账。由住房安全保障作战中心牵头,协调相关部门经常性深入项目现场进行实地检查、监督,绝不能在住房建设过程中出现因质量不符合要求而造成新的“危房”。

(四)加快工作进度。各村在准确掌握辖区内贫困户的居住困难情况、贫困程度等情况下,根据调查情况确定改造方式和资助标准,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各村对资助新建房屋对象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坚决防止超面积建房和一户多宅现象,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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