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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是我们传达思维的门路,阅读作家创作的文字赋予我们无拘无束的自由。撰写读后感有利于优化我们的写作素养,那么在写作品的读后感应关注哪些方面呢?在此,励志的句子的编辑为大家推荐一则颇具含金量的《刺客读后感》文章,期待这些信息能为你提供一些借鉴和启发!

刺客读后感【篇1】

司马迁是我国伟大的史学家。他为了编成史记着一本伟大的书而漫游华夏各地。在他的雄心壮志以及辛苦付出之下,史记作为一个伟大的存在流传了3000多年。史记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史书,将千百年来的历史浓缩在这一本书内。

史记中的故事真是数也数不清,我最喜爱的荆轲列传这一篇了。我十分敬佩其中的刺客荆轲。他的英雄的大无畏精神被刻画得淋漓尽致,性情刚烈也被放大突出。他儿时便喜欢读书击剑,结交的朋友还是个宰狗的酒友。荆轲自己也是个酒鬼,天天和他的朋友在一起喝酒。这从小培养了他的'豪情壮志,以及不怕死的精神。等他长大以后,为自己的国家赴汤蹈火,为国家做出了巨大奉献,也为燕国成为最后一个被消灭的国家作出牺牲。故事围绕荆轲刺杀秦王展开。他在国家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牺牲自己刺杀秦王,在失败过后也毫不畏惧死亡,光荣牺牲。

荆轲作为中国几万刺客中的一员,只是冰山一角。中国史上的刺客都有同一个特点:他们都对死亡无所畏惧,对于牺牲坦然面对。之所以荆轲有名,不过是因为他刺杀的是秦王而已,而无所畏惧则是所有刺客的共同点。刺客不仅是刺杀别人的残酷工具,更是敢于打破自己内心的畏惧的勇士,不畏艰难勇敢冒险的人。在这篇文章里,刺客精神也不仅仅表现在一个人的身上。文章中的许多人物都拥有着刺客精神。他们为了保住机密而宁愿自杀,以自己的生命来表达自己的忠心耿耿。

我们也应该要有刺客精神,虽谈不上要以生命做代价,但是要有不畏艰难的心。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刺客读后感【篇2】

有这样一本书,它被鲁迅先生称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这样一个人,在逆境中磨炼意志,心怀理想并为之奋斗,最终实现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宏伟目标。他是我国著名的史学家司马迁,而那本书也正是他所撰写的史学巨著《史记》。

很多人读史记都是被书中描写的帝王霸业与世家传奇所吸引,我却独爱《刺客列传》这一篇。许是因为我自认有些懦弱,对于这些有勇之士便格外敬佩,他们身上所具备的侠义精神更令我为之动容。《刺客列传》全篇共描写了五个刺客的故事,始于曹沫,终于荆轲,中间依次为专诸、豫让和聂政,读来使人震撼不已。而其中最打动我的,当属豫让和荆轲了。

豫让是春秋时期晋国人,在成为智伯的家臣后,受其重用,得到了“国士之遇”。后智伯被赵襄子杀害,豫让为报知遇之恩,决心要杀掉赵襄子为智伯报仇,矢志不渝。他隐姓埋名,接受宫刑混入了赵襄子宫中,不料被发现,首次刺杀未能成功。此后,为了再次行刺不被认出,他竟用漆毁了容,吞炭弄哑了嗓子,乔装打扮使人无法辨认,连他的妻子都认不出来。不幸的是,这次他仍被赵襄子擒获。豫让自知生还无望,然智伯之恩未报,于是他请求赵襄子将衣服脱下一件,通过剑击襄子之衣象征性地达到报仇的目的。赵襄子感动于他的义气,答应了他。豫让于是拔出宝剑击刺襄子之衣,仰天大呼:“吾可以下报智伯矣!”后伏剑自杀。豫让的刺杀行动虽然都没有成功,但他的这种知恩图报、“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却深深感动了当时的人们,“赵国之士闻之,皆为涕泣。”从他勇敢的行为中,我也看出了他可贵的精神,并深受鼓舞。

而说起荆轲,“荆轲刺秦王”的故事更是耳熟能详,我就不多加赘述了。《史记》中详尽的描述了整个刺杀过程,尽管最后刺杀没有成功,但荆轲在秦庭不畏秦王、英勇抗争的英雄事迹却被历代传颂,直至今日。

在这些人的身上,我看到了很多闪光的品质。他们有着“言必行,行必果”的精神,为了实现承诺不惜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作文他们更有一种知恩图报、舍生取义的侠义精神,他们不畏强暴,为实现自己的任务将生死置之度外。正如孟子所云:“生与义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读《史记·刺客列传》,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古代刺客的勇敢,感受到了易水送别的悲壮,更感受到了荆轲刺秦王的惊心动,在太史公笔下的刺客,有着些许中华民族远古以来的尚武精神,为中国崇尚中庸的文化传统注入了“匕首”的刚性,在历史的长河中流淌着,感染了一代又一代的有志之士!

作为少年的我,虽然还没有能力做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也应该受点侠气的熏陶,做个勇敢的小男子汉才行。

刺客读后感【篇3】

一句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从春秋至战国末期,太史公司马迁共为我们五个这样的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以及最具有名气的荆轲。他们之中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有的活了下来,有的被就地正法是什么驱使着他们披荆斩棘,去完成看似无法完成的任务,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们更是阻挡了历史进步的潮流?为何?就是这样一句士为知己者死,这也许更是一个莫大的悲哀吧!

《刺客列传》中五位刺客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有曹沫和豫让才稍许算得上士为知己者死,而专诸、聂政、荆轲不过就是那些所谓知己者达到自己私语的工具。

曹沫为了替鲁庄公收回失地劫持齐桓公,他是唯一成功并且全身而退的刺客。可以说,只是一种忠君的表现。尽管他的事迹是五个人中篇幅最短的,不过我却认为他才是真正的刺客,既能够完成住上给予的任务又能够保全自身的安全。此乃刺客之上者。

豫让,为了替被赵襄子漆其头以为饮器的智伯报仇,先后两次刺杀赵襄子都不成功,最后仅仅砍了其衣服三下就自刎谢世了。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愚忠的表现,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赵襄子的宽阔气概,面对刺杀自己的刺客能够纵虎归山并答应他的无礼请求,不得不为他的气概所折服。豫让可谓刺客之中者。

专诸、聂政,都成功刺杀了目标,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当场被就地正法。专诸为了吴公子光,也就是踩着他的尸体成为大名鼎鼎的吴王阖闾的一己之利,用鱼肠剑刺死了吴王僚,成就了阖闾的光辉时代;聂政仅仅是由于严仲子与侠累产生不快就替别人出头,结果也是刺杀成功,当场被戳。他们两人都是古代君王为了争上位、谋己私的牺牲品,仅仅是因为一两句好听的话就把自己卖给了对方,这二人可称之为刺客之下者。

最后不得不谈及太史公花了大量笔墨来描述的刺秦的荆轲。他的故事就不多加叙述,人尽皆知。我对他的评价,从历史的眼光来看,他是一个白痴,想阻挡历史发展的进程;从个人的品德来看,他又是一个集勇气、智慧于一身的英雄,尽管他缺乏的是实力,连当时的名侠盖聂、勾践都对他嗤之以鼻。

现在我们称赞的是荆轲重义气,重然诺的豪侠精神,他可以将生死置之度外,义无反顾地为国捐躯,所谓荆轲一怒易水寒!

士为知己者死,士有之,然则知己何求?

相反的,真正的那些为知己者死的不是上述五个刺客,而是文中其他一些人,聂政之姊聂荣,荆轲之友田光,高渐离等人。

由是观之,身处乱世,有些事情是迫不得已的,或为忠诚,或为义气,更为甚者只为一句话。太史公评曰: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因而千里马易得,而世无伯乐,此乃大憾也!而那些所谓为知己者死的士们,他们的牺牲不也是莫大的悲哀,他们不是为知己者死,而是那些为了那些利己者而死!

刺客读后感【篇4】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这其中有着深深的无奈,荆轲最终放弃了自己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在执行过程中暴露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然而,历史是不能容许我来予以假设的,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说明了荆轲还是犯有严重的错误。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将荆轲否认,在他身上,我们还是可以看见许多非常崇高的精神。

首先,他十分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太子丹。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但是他却能在一个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己的性命着想,为了国家他可谓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太子丹对他稍微失去了点耐心他就十分过意不去,甚至改变了他等朋友的计划。这在客观上也减少了他成功的可能性。荆轲如此“竭尽忠诚,至死方休”,也完全称得上是“士为知己者死”了吧。

第二便是他的侠肝义胆,他虽然谋略出现失误,但是十分有胆识:荆轲明明早在易水河畔慷慨悲歌时就早已知道自己的下场,他“心知去不归,徒有世后名”可是他依然义无反顾,为了自己的国家慷慨赴死,这样的侠肝义胆难道不是可歌可泣的吗?

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他的舍身告诉我们,忠心为国,不畏牺牲,乃英雄所为。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可是他的精神应该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该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畔的这首悲壮的歌至今传唱不衰,荆轲作为一名勇士而被世人颂扬。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都为文人们深感遗憾,无数的诗词文赋,都是以暴君来形容秦王,而肯定荆轲的英雄行为和侠义精神。然而从战国历史中政治成败的角度去审视这个历史事件时,我们可以发现更多的值得思考的东西。“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前人误入失败的陷阱,可作为我们今天行事的前车之鉴;而前人获得的成功经验,可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路标。

刺客读后感【篇5】

大概是在读《大唐李白》的序言的时候,我读到过这样的观点:当有人读着这些诗感到慰藉,这就是李白的功德。每次当我读《盲刺客》的时候,我就感到了巨大的安慰。

我记得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我有另一个号。我每天都在上面写呀写呀。有一次你去办事了,我就坐在地铁站写日记。后来有个人坐到了我的旁边,我没理他,继续沉醉在我的世界里。你突然凑头过来,在我肩膀上“哇”了一声,吓死我了。你说,我都坐了半天了你都没看见我。我说知道有个人在我旁边,只是不知道是你。

我们在市中心的一家酒店,一楼,但是好像地下室呀,采光特别差,你说我是坏人,把你关在小屋子里。我在这间屋子里也用零碎的时间——比如你去上厕所的时间写呀写。你问我到底在写什么。我写的是,你说我好漂亮呀,我说你肯定是瞎了,以后要对残疾人好一点。我们俩笑成一团。后来你说,我只会越来越美,而你只会越来越瞎。——我把这一段也写进了后来的日记里。

你问我写了这么多日记,以后会写一本书吗?我说才不会呢,我就是写着给自己看的。我没有告诉你,我写下来是害怕我有一天会忘了你,时间那么长,我怎么知道我会在哪一个清晨忘记你的一星半点,又会在哪一个黄昏忘记你的只言片语呢?

有一次你说你看了《恋恋笔记本》,想到了我们。那我又会不会有一天也老人痴呆了,以为你是我在喝咖啡时偶遇的帅哥呢?后来你要走了我的账号,你说你想看看我写了什么。我写了我们的琐碎小事,还有我吐槽你的话,甚至还有我不切实际的幻想。我真怕你看到呀,但是我还是咬一咬牙,给你我的账号了。然后你说你每天都要看我的日记,你都会背了。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还以为我赌赢了。

但是为了我幻想出来的我们的明天,我注销了那个账号。我希望没有任何人抓住我们的任何痛脚。

爱丽丝•蔡斯说我烧毁了所有的船,只留下了通往你的那条船。我问过你类似这样的问题:是不是因为我没有烧毁所有船,所以我才无法拥有你?我本该烧毁所有的船。

爱丽丝说,“本该是个无用的词。它与没发生的事有关。它属于一个与我们平行的世界。它存在于另一宇宙空间”。这是幻想文学家阿特伍德的创作。你还记得我前年写给你的信吗?在信里我也告诉你,在无数个平行宇宙中,总有那么一个时空里,我和你在一起。我不想用暗杀或者互换的方式偷走另一个宇宙里我的人生,我就在我自己的时空里承受我的一切。知道有这么一个平行宇宙,我就很安慰开心了。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还幻想过死在你怀里?事情的起因是我太痛了太难过了,然后我在一次深呼吸的时候突然想到,要是我死了就不会这么痛这么难过了。

那反正都要死了,不如死得艳俗一点,就像在九流网络小说里。比如我们在欧洲某个国家偶遇了,然后突然来了一伙恐怖主义者,作文于是我就中弹了。周围是混乱,尖叫,哭泣,咒骂,逃跑和追逐扬起的尘土,血液,汗水,晃动的阳光。但是我在你怀里,仿佛世界第一次如此平静。我视线模糊,都无法注意你的表情了,但是我终于得到了平静。

这是我作为一个科幻迷的想象,或者是我作为一个在现实里走投无路的人的又一次不切实际的幻想。上次我去机场送你,我说等你有名了,我就写一本《我与xxx二三事》的回忆录,我就可以靠你发财了。你都生气了。但是我怎么能控制自己不写下关于你的文字呢。也许是在我这种超级偏题的滥书评里,也许是在我的广播里,也许是在我设为隐私的日记里。

那么关于《恋恋笔记本》你还记得什么呢?还是你分享给我的那句真正的恋爱是什么什么(我都记不得了)吗?

我记得:Yourmotherismyhome.

这真是一个讨巧的迎合大众口味的烂俗故事呀。你要问我,什么是不烂俗的故事吗?最好的爱情故事大概是像艾力克斯和爱丽丝那样,爱着爱着,其中一个死了。或者像《罗密欧与朱丽叶》,爱着爱着,两个都死了。

艾力克斯说所有的故事都有一个悲伤的结局,不是死亡,就是永恒的幸福。倒是哪一个更悲伤呢?你为我们感到悲伤吗?你还在为我们感到悲伤吗?我们已经走的悲伤的尽头了呢,还是像以前一样还在孜孜不倦地通往悲伤尽头的路上呢?悲伤是好的,人人都爱悲剧,或许,悲伤停止的地方,就是故事结束的地方。

刺客读后感【篇6】

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他做什么都好,但我要他记我一辈子。

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他,甘付生命。甘负人心。

我不是什么善类,他爱的只能是我。不然,他便不能存在。

“主人,太子来了。”童仆端上一壶烫酒。

“桃花醉,好酒。”荆轲笑笑,“他果然来了。”

“荆卿。你对这时局,怎么看?”太子有些憔悴,但还是温和的`笑意。

“笑看!”荆轲大笑,“怎么,最后一坛桃花醉,不来一杯?”

太子勉强的勾勾嘴角,小酌一杯。

“燕国危亡,我自当以命相报。你不是要守江山万年么?我便杀了秦王,许你江山。”荆轲自嘲地笑笑。

“……那,你还要准备什么?”

“此去要有信物。秦王求取樊於期将军首级。我要他项上人头。”

“不行!”话音未落,太子气得颤抖,拂袖而去。

“怎么可能,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了江山百姓,感情那种东西。算什么?他会去的。”笑笑,闭上眼。罢了吧,一切都将终结。

“你来了。我等你很久了。”

“你都知道?”

“你知道,我为什么不知道?”

“我也是无法。”

“荆轲。我自是知道。我终究,比不过太子吧。”褪下半边衣衫,握住荆轲的手,银色的刀刃卷起锋芒。

“左边第三根肋骨深处,刺下去吧,荆轲。就像你一直所做的一样。”樊於期笑得邪魅,刀尖在胸口冰冷。

“我要你,记我一辈子。”笑得狠绝,匕首刺入心脏,染红衣衫。

“殿下,樊於期死了。”

“皇上,有人称取得樊於期首级,是否……”

“传。”不怒而威的声音。樊於期,你死了啊。你不是不爱我么,你不是要从我身边逃走么。不爱我。那就死去吧。死人,是不会伤害我的。

穷图匕见。

刀刃划过秦王下颚,一片混乱。

但,终于是匕首长不过宝剑。

“你倒是胆大包天,怎敢?!”

“我有何不敢?来了,就没有想过回去。”

丹啊,你还是,太天真了吧。杀掉秦王,怎么可能就不会亡国了呢?力量不够的弱者,秦王死了,会有下一个秦王。终究不是杀死一个人就可以躲避的祸事啊。

“丹。我先行一步。於期。来世,来世。”仰天长笑,徐夫人的匕首刺入心脏,罢了吧。

不要奢求了。

“殿下。秦军……”

“我知道。”太子拨弄琴弦。

“再也没有桃花醉了。”

再也没有了。

刺客读后感【篇7】

翻开《史记》,我最喜欢《刺客列传》。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动荡的时代,各路英雄豪杰逐鹿中原,为了保卫家园,扞卫尊严,无数豪杰泪洗山野。刺客,本事卑鄙邪恶的代名词,但在那个时代中,却肩负着国家的期盼和使命。

刺客列传中讲述了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位刺客的故事。尽管五人肩负不同的嘱托,有着不同的结果,但是,他们都侠肝义胆、不畏强暴,且有浓厚的爱国主义精神。不论成功与否,他们都是英雄,都为后人演绎了为国为民为民族而献身的热血豪情。

曹沫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人,他果断地抓住时机,拿出匕首胁迫齐桓公,经过一番游说,最终使齐国割出在鲁国所侵占的地方,展现了他的大智大勇。

豫让是最惨烈的,他认为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他为智伯报仇,屈身作为一个罪犯刺杀赵襄子,未成功,后又将全身涂黑,使全身长满漆疮,吞碳是自己变哑,再次行刺,未果后,乞求赵襄子让自己击打自己的衣服,拔剑三次跳起来击刺衣服,来表达为智伯报仇的意愿,然后伏剑自杀。

荆轲是五人故事中治安篇幅最长的。从为刺杀秦王做准备到最后刺杀,都体现出荆轲是一个重义气、守承诺、有勇有谋的人。

无为刺客中,我最喜欢聂政。整个故事可用悲舍来形容,刺杀宰相侠累成功后,自己毁容,挖出双眼,又剖腹,肠子都流出来,悲壮的死去。尸体被韩国人弃在街头,姐姐因悲哀至极而死在他的身旁。为使姐姐不受连累而毁容,可见其宁舍自己,而不连累亲人的义勇精神。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五位刺客视死如归,虽结果各异,但其忠肝义胆,为国为民舍生忘死,堪称英雄。

读《刺客列传》,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刺客读后感【篇8】

最近我读了《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自己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上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然而,历史是不能容许我来予以假设的,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说明了荆轲还是犯有严重的错误。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将荆轲否认,在他身上,我们还是可以看见许多非常崇高的精神。首先,他十分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太子丹。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但是他却能在一个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己的性命着想,为了国家他可谓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太子丹对他稍微失去了点耐心他就十分过意不去,甚至改变了他等朋友的计划。这在客观上也减少了他成功的可能性。荆轲如此忠诚,也完全称得上是“士为知己者死”了吧。

第二便是他的侠肝义胆,他虽然谋略不行,但是十分有胆识:荆轲明明早在易水河畔慷慨悲歌时就早已知道自己的下场,他“心知去不归,徒有世后名”可是他依然义无反顾,为了自己的国家慷慨赴死,这样的侠肝义胆难道不是可歌可泣的吗?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不值得我们学习。可是他的精神应该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该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刺客读后感【篇9】

读到后面盲刺客的这篇故事里出现了很多对于那个男人日常状态的幻想时,大概猜到这个novel-within-novel也是出自iris笔下而非其所署名的Laura。iris虽然失去了很多选择和表露自己的机会,但她始终保持着对细节的关注和敏感,对于每一处幽会场景或者微妙的变化都记得十分清楚:“地板上有一件皱巴巴的衬衫。为什么地上那件破衬衫总是意味着情欲呢?这种情欲是扭曲的、冲动的。你看那油画中的火焰:就像一块被扔出来的橘黄色的衬衫布。”(书中有很多很多这样的描写,iris好像把每一处细节都像拍照片一样印在了脑海里。)而Laura是一个勇往直前的人,她把情绪更多用在很多有明显意味的事件上。

盲刺客这部分和iris回忆蔡斯家族这一部分的时间线好像差不多是并行的,出身卑贱不得不受人指使的盲男和为萨基诺城献祭的哑女,在禁忌中互相吸引并相爱。就像没钱没地位的alex和为了家族企业而结婚的Laura,Alex不得不去参加战争,就像盲男不得不去杀人。只不过编织的故事里,盲男为他们找到了逃脱的方法,但现实中,他们的爱却不被任何人知道,也永远不会有迈出那一个个房间的机会,现实中的“盲男”Alex和“哑女”iris也没有故事中为爱抛弃一切的勇气,在最终出版的故事中他抹去了盲男哑女的结局。所以盲刺客的故事尽管残忍,也包含着iris对这段爱情的一种幻想吧:两个人即使身体都有缺陷,但能够逃出去、真正地在一起也是很好的结局。(盲刺客的故事结束后,他们的谈话内容更多是关于战争,也对应上了回忆里理查德一家也在为战争烦恼。)最后她收到他的电报,“通知,损失,遗憾”每一个字都清晰明了,他们的故事的确没有了结局。

阿特伍德太会写了!

刺客读后感【篇10】

《刺客列传》读后感800字:

在我国古代所有的史料书籍中,《史记》的大名可谓人尽皆知,而作者司马迁也因此声名远扬。我们都知道《史记》是一本纪传体通史,里面的内容分为本纪、世家、列传等,记载的都是一些威名赫赫的大人物,说白了,都是些王侯将相之类的人。可是就在这些大人物之中,司马迁专门给几个小刺客列了一传——《卷八十六?刺客列传》。

这几个小刺客,分别是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有人也许只听过荆轲,没关系,这不重要,这几个小刺客真的都可算是小人物:比如曹沫、专诸,只是个勇士,后来也没有什么大的成就;豫让只是个家臣;聂政、荆轲就是个侠士。与记入《史记》的人来说,这几个人着实算得上草民了。

那么,司马迁到底为什么列了列传去写他们?

仔细想想,这背后的原因,无疑都指向一个答案:这是他有意留给世代君王的“项上之剑”。历代君王都是高高在上的,打个喷嚏九州都要抖三抖。但是,即使君王本领高强,权力遮天,也绝对不能忽略小人物!我想,司马迁大概也是这么想的,如果看不起小人物,视其为草芥,那么小人物发起怒来,也是很可怕的,他们会让你睡不上一个安稳觉:

有可能你正吃烤鱼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给了你一刀——专诸;有可能你在厕所艰辛奋战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要杀你——豫让;有可能你正在和下属吹牛显摆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要抹你的脖子——曹沫;有可能你在家里闲着没事正放松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捅死了你——聂政;读后感·如果你觉得你是帝王,身边保镖环绕,安保系统完善,但你根本无法预料到,这一刻你面前手无寸铁的人会不会下一刻就从地图里掏出了一把匕首——荆轲。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这就是悬在各位帝王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啊!这一传虽然说了很多,但总结下来,却都逃不过一句“士为知己者死”。我觉得司马迁的整体分布称得上是完美了,虽然只是时间顺讯写下来的,但仍把最震撼的故事留到了最后,为整个春秋的此刻们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他超越了知遇之恩,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心灵的共鸣,超越了时间与空间的距离,甚至生死的界限都阻挡不了他们。

他们时时刻刻徘徊在生死仁义之间,这大概就是他们的伟大吧!

刺客读后感【篇11】

豫让,春秋时晋国智伯的家臣。在智伯被赵襄子联合韩、魏两家杀死之后,他为报智伯知遇之恩,行刺赵襄子,不成身死。

豫让所处的战国时期,社会动荡不安,要想在厮杀和土地兼并中“一生事一主”并不切合实际。况且旧主智伯已死,报仇与否也已失去意义。仇报了又能如何?人已不在,地已瓜分,豫让的举动只是泄一时之愤,逞一时之勇罢了。

有言曰:“圣人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推移。”和豫让同一时代的管仲,却是个“智者”。他本是公子纠的得力助手,后来公子小白(齐桓公)杀死了他的旧主登基称王。在几经思虑后,管仲终于接受了齐桓公的真诚邀请,当上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后半生辅佐齐桓公富国强兵,忠心耿耿地为他把手实战,成为众所周知的一代名相!再说史上的商鞅、韩信也都是“半路出家”,在新主的赏识提携下,将自身潜能发挥得淋漓尽致,照样是后世人眼中的“绿林好汉”、忠诚豪杰。

豫让是个极有才华和智谋的人,凭借自己鹤立鸡群的广博见识,一定会为新主人的得力家臣,只要他愿意,他的人生便可登上一个崭新的平台。问题就在于他不想这么做,也不屑于走这么一步棋,追根求源便是那所谓的“忠义情结”在他的心中作怪。当代著名作家史铁生说得好:“该过去的都过去了,我们都要好好活。”所谓“忠诚”、所谓“专一”,只要在死者生前,尽到了责任,做到了倾尽心血,问心无愧,便已足矣,何苦在其事后还用这些“清规”无谓地折磨自己,甚至搭上性命呢。人的一生,会遭遇许多变故,在对的时间专心做好对的事,其余的一切顺其自然,这也算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境界了。

豫让是个极富悲剧色彩的人物,他身体力行地告诉我们何为“至高无尚”的“忠诚”,但是也用其惨淡潦倒的一生警示我们:“忠诚”固然让人感动,但是只有用豁达发展的眼光,顺乎历史潮流的大智大勇之人,才能在浩大的历史星空中,发出最炫目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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