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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生活当中,我们可能会用到一些范文,范文可以帮助我们自身的写作,我们一起来看看有哪些范文吧!小编特地为你收集整理“法庭观后感(汇集6篇)”,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法庭观后感 篇1

2011年6月15日下午6时,期待已久的模拟法庭终于庄严地**在模拟法庭法学院。虽然本人没有入选参选出庭的人员,稍许有些遗憾,但对于这场由本班同学精心准备饰演的庭审还是充满幻想和期待的!带着极大的兴奋,我早早来到模拟法庭的现场。

发现参演人员正在紧张地做最后的排练。法官、原告、被告、辩护律师、法警等都与法院的正式人员一样。这一次,我知道他们付出了很多。看到他们忙碌的背影,我心里感到敬畏。

本次**审判主要是关于2011年1月3日上海市浦东新区nicheng镇居民马汉桥、胡民的量刑及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赔偿的认定。“现在**,宣布法庭纪律”,随着“书记员”的话音落下,模拟庭审拉下帷幕了。书记员宣读法庭规则后,公诉人、辩护人和法官进入法庭。

本次模拟案件的争议焦点是被告人是故意伤害罪还是抢劫罪。犯罪的认定直接关系到被告人的实际量刑。检察院首先宣读起诉书,指控被告抢劫。虽然书证、物证、证人等证据相互印证,证明事实清楚,但不能充分证明被告人抢劫罪的主客观要件。法官综合被告人和辩护人的定罪意见,最终宣告故意伤害罪成立。

庭审继续进行着,从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尊重各辩护人的各种要求,请法庭调查公诉人当庭出示证据并质证,到法庭辩**诉人收表公诉意见,辩护人收表辩护意见,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再到结合本案,发表看法和宣判,现场气氛紧张激烈,案件陈述环环相扣,双方辩护依理据争,我那颗期待的心也随之而有起有落,从低谷到巅峰。那样的氛围、那样的场面、那样的气势叫人觉着肃然起敬。那刻的我犹如身临其境于一场庭审中。

整个过程既严肃紧张,又轻松活跃。同学们也为为参演人员的精彩表演而鼓掌,虽然这只是同学们自己演绎的一段,它并不是真实现实的,它也不是专业娴熟的,但它确也是真实、诚恳的,真实的模拟现场,真实的人物刻化,真实的语言,真实的内心表露,均诚恳地反映出同学们对待这次模拟法庭的态度,其他观看的同学也非常细致,谨慎的听取他们的对话,言行,并不时提出意见、建议。然后,在审判结束,审判结果即将公布的时候,我们可爱的女审判长宣布判决时忘记了在全场起立。

这可能也是整场最大的一个漏洞。大家还是认为受益匪浅,亲身体验的感受超脱了课本的范围,各种角色,被同学们表演得活为活现,把各类人物形象刻化得淋漓尽致。

通过这次观察,我初步掌握了庭审的基本过程,了解了诉讼中每个角色的权利和义务,了解了法律专业学生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但庭审过后,我同时产生了一些疑虑,一是马汉桥、胡民、刘林为共同犯罪,马属于主犯,其他二人为从犯。在我认为,主犯和从犯的罪名应该是一样的,为什么最后定罪的时候,承认他们的从犯身份,却分别定了不同的罪名。

主犯为故意伤害罪,从犯却为寻衅滋事罪?这一点是我最不能理解的。此外,审判长宣布三名被告人有罪后,询问三名被告人的辩护人对定罪是否有异议。

当然,本庭中辩护人的回答是没有,那万一辩护人说有异议的话,那审判活动要怎样进行呢?

我觉得这个模拟法庭活动开展的非常好,不仅将我们在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现实中,也有机的将两者合二为一,相辅相承,更加有利于我们对课本知识的掌握,有利于一些难点、要点的加深印象,消化吸收,从而也锻炼了我们语言组织、表达能力、思维反映、逻辑推理等不同方面的能力。加强自我意识,发挥各人特长。通过这个模拟,我也认为枯燥的课本内容变得有趣生动,就像别人说的:

“死读书、读死书”是没有用的。要把课本知识和实践机会结合起来,做到易学易懂,事半功倍,自然对法学专业有浓厚的兴趣。

法庭观后感 篇2

这个星期是实践周,其中有一项内容就是模拟法庭大赛。虽然我们组在第一轮的第一场比赛中就被淘汰了,没有资格进入决赛,但我还是学到了很多关于庭审过程的知识,还有很多我不知道的事情。

首先,在模拟法庭比赛中,我从书本上了解到了以往审判过程中难以理解和实践的地方。虽然这本书对庭审也有详细的介绍,但对于实践来说,却显得相对薄弱。理论知识永远是理论知识,理论与实践之间始终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

当我们学好了书的内容和程序,并认为我们对应付审判的信心感到满意时,我们离这一步还很远。程序中的某些步骤或点在实际中可以省略或不强制执行。如果有了那是应该,而如果没有也不是不可以。

其次。在庭审中也有许多需要注意的细节的地方。例如,在实际审判过程中,法官不可能对争议焦点进行概括,这使得双方当事人都可以随意提供证据,而不局限于争议焦点,从而导致双方当事人对对方提出的证据和案件的关联性进行反驳。

证据与案件的关联性是我以前学过的,但没有引起重视。经过这次模拟试验,我发现相关性实际上具有相当大的重要性。如果我们在前期的准备工作中发现并注意到这一点,就可以对控方的证据提出质疑,因为他们的证人证言几乎与本案的争议焦点无关,即控辩双方的区别。

作为辩护人,需要对公诉人提供的证据和理论提出质疑,从鸡蛋里挑出骨头,以满足辩护人的职责和作用。作为辩护人,他需要咄咄逼人,不能轻易认同公诉的观点和证据。有异议的地方,也要尽量提出没有问题的问题。

无论是公诉还是辩护,庭审中的措辞也非常特殊,需要审中对待。对于被告人是讯问,而对于证人则是询问。作为一个代理人,在**之前的准备是非常重要的,但在审判中的敏锐思维和强大逻辑也是必不可少的。

辩护人需要能够紧紧围绕双方的分歧之处进行辩驳,而不能跟着对方的思路走。我们应该能够敏锐地发现对方语言的缺陷和不足,从而做出有力的反驳。

在观摩了第二轮的比赛后,我对于辩护人的角色有了更加深刻一点的认识。作为辩护人,需要积极的争取发言和表达意见的权利。作为公诉机关,由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它总是第一个提供证据。

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检察机关的诉讼权利总是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实现的。相反,由于辩护人的发言顺序总是排在第二位,他们的权利往往容易被忽视。如果法官又产生了疏忽或者一些轻视辩护方权利的偏见,那么辩护人的发言权和辩护权就很难得到正常行使和维护。

因此,作为辩护人在审判过程中,需要申请发言权,提出自己的异议,从而有效保障辩护人的诉权行使,从而尽可能地为当时的人民辩护。允不允许发言和提出异议是法官的事情,但是提不提出确实辩护人自己的事情,也是他的权利。

亲身经历了模拟法庭比赛也观摩了别组同学的比赛,这使得我了解到了实践中的庭审流程和控辩双方的角色。这本书中的理论是初步的和实用的,但我知道这远远不够。只有通过真正的审判,才能最深刻地感受到审判的过程和双方的激烈对抗,有利于我们实践能力的成长。

法庭观后感 篇3

从模拟法庭的现场气氛来看,整个模拟法庭是在一个安静祥和的环境中进行的。我个人觉得,在一个真正的法庭上,双方的矛盾肯定会因为自己的矛盾而争吵,而法官正是及时维护秩序的。在模拟法庭上,双方除了表达自己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外,没有更多的语气和表达,也无法感受到矛盾的气氛,这让人感到厌烦。法庭也是一个解决矛盾的地方,所有与案件相关的人都会积极参与到法庭审理中,也会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特别是在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双方应该就问题展开较多的争论,而在模拟法庭的辩论阶段却非常短暂。

三, 诉讼人员的表现

在此次模拟法庭参与的诉讼人员,每个人的表现都十分投入,表现敬业。可能是模拟法庭的原因,一些扮演诉讼人员的同学显得比较拘谨,而旁听的同学则显得很放松没有我意想中的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法庭气氛。一言以蔽之,鄢斌先生很好,模拟法庭的课程开得很好,学生们也做得很好!

法庭观后感 篇4

法学111班112221赵佳星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才,我们当前所要掌握的就不应仅仅限于理论方面的知识,我们应当更加注重实践。这个学期,我们终于开始了“模拟法庭”这门课程的学习。都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通过“模拟法庭”这一“实践”能够检验我们的法学理论知识的学习,同时加强了对我们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训练和培养,对我们更进一步的学习和今后参加法律工作都有着有巨大的促进和帮助。通过大二时对高年级模拟法庭的学习观摩和本学期的亲自实践,我感觉无论是在程序上还是实体上对法学知识的领悟方面都确实是收获颇丰。

一、观摩模拟法庭的感受

自大二以来,我已经观摩了二十次左右的模拟法庭。在整个观摩学习过程中,我感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其开始形成了一个初步的感性认识。首先,虽然我们在专业感受教育的课程中曾经观摩过一次真正的法院庭审,但是除此之外我们对庭审的流程可以说是没有丝毫了解,通过几场观摩学习下来,我们基本了解到一般的庭审流程主要包括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终宣判等环节,也明白了各个角色的职责、权限,感受到了庭审的宗旨与原则。其次,在最开始的观摩中,由于对其的不了解,我们只能从学长学姐的纠错、提问和老师的点评中了解到这个庭审过程中出现了哪些程序或实体上的问题。但是,随着看的庭审的不断地增加,我也能够逐渐地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也能形成自己的一些观点和看法。比如,在大二时观摩的庭审中出现的最多的问题就是同学们可能受到了之前参加的辩论赛的影响,控辩双方经常出现撇开法官开始自由辩论的情形。我国是适用于职权主义审判模式的,强调法官的主导地位而不提倡控辩双方在审判中的积极性,所以在庭审中一切都要庭法官的指挥。其他的还有一些小的问题,比如陪审员穿了法袍、书记员最后没有让当事人、辩护人等在庭审笔录上签字,庭上没有交换证据导致庭上频繁交换证据、开庭时要求全体起立等等。最后,在整个观摩学习过程中,我能很明显的感觉到越到后来的模拟法庭,他们出现的问题越少,程序也越来越规范。我觉得这些都是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吸收之前出现问题的组的教训的结果,也正是因为我们在大二过程中的学习,在本次我们组的展示中才没有在庭审过程中出现一些明显的问题。我认为整个模拟法庭的过程就是一个相互学习、相互成长的过程。

二、参加模拟法庭的感受

在这一学期里,我们真正接触到了模拟法庭的模拟工作,我们不再只是庭下的观众,我们真正成了模拟法庭的表演者。在这次的模拟法庭准备工作中,我们小组中的每一位成员从选案例,分配角色、任务,到进行讨论、演练,表演都付出了自己的努力,我们也真正的从中学到了很多的东西。首先,在这次的模拟中,我担任着审判员的工作,要与审判长一起讨论案情,给被告人定罪量刑,撰写判决书。在这一项工作中,给我感触最深的一点就是作为法官,任何时候我们都要用法律来说话。脱离了法条,凭空的按自己的推测、想象去发表自己的观点是毫无意义的。我们在一开始的讨论中就陷入了这个误区,就像是我们单看“被告人在20xx年入室盗窃偷得200元不构成盗窃罪”这一点,在大多数非法律人士看来这是完全不可理解的。但是根据当时的法律综合来看,这确实不能构成盗窃罪。后来经过咨询老师和查阅相关的法条我们最终得出了一个相对合理的定罪量刑的判决。在这过程中,我们还学会了关于撰写判决书的格式、方法,这无论对我们以后的司法考试还是在以后可能的工作中都是有很大的帮助的。其次,在实体方面,我们通过本次的模拟,确实对于“盗窃罪”这一罪名的相关构成要件等要素有了更深一步的理解。尤其是对于“入室盗窃”,自从《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以后,“入室盗窃”已然成为一种行为犯,只要实施了“入室盗窃”的行为,就构成既遂,其中也不存在数额的构成要件规定。再次,在这次的模拟法庭准备过程中,虽然我们每个人都分配了各自的角色,也相应的去准备各自的任务,但是在整个过程中我们通过不断的讨论,互相的提醒与帮助,也能体会学习到作为别的角色的工作任务,最终能够全面的锻炼到自己的能力。最后,我们这个案例是来自于天津市河北区法院的一个真实的案例,在法院的真实审判中,法院最终是判决了被告人皮特比尔三年有期徒刑,在事实认定过程中,认为其20xx年在南京的盗窃行为构成犯罪。我认为法院的判决是有些重的。另外,当时《刑法修正案八》还没有出台,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和法不溯及既往原则,被告人仅仅是有入室盗窃的行为,没有达到数额标准是不构成盗窃罪的。所以我认为法院的判决是值得考量的。

三、模拟法庭中的学习体会总结

整个模拟法庭的学习过程下来,我通过同学们对他们的.提问和纠错、老师的点评,最终也形成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和领悟。首先,我国的法庭庭审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我国“重实体,轻程序”,对量刑论述的不是很充分。这就使得我国的刑事司法倾向于查明案件事实,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至于是通过什么样的程序达到上述目的似乎并不重要,只要结果公正了,程序公正与否无需考量。但是我们知道只有程序是公正的,才能达到约束国家公权力,真正查明真相,保护公民利益和社会秩序的目的。在模拟法庭的观摩过程中总体感觉就是,控辩双方都注重对于案件事实真相和定罪的辩论,对于量刑的多少论证的则不足。我认为开办这课程的主要目的就是让我们引起对程序的重视,所以通过这门课我们一定要增长一些程序方面的知识。其次,我们都知道以前在法官进入法庭之前,全体人员包括控辩方都是需要起立的。但是通过老师的指点,我们知道这一要求经过最高检的提议已经被废除了。因为检察院和法院都是我国的司法机关,属于同级,没有必要为法官起立。这一点属于我国的司法人员针对庭审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的建议促进其合理化。从这一点看,我认为我国法治的进步就是要依靠我国所有的法律工作者针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不合理的地方贡献自己的一份力促进其改进的过程。再次,学到了很多关于庭审中的证据方面的知识。第一,在庭审中一个完整的证据目录包括着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目的和形式。一般在现实的庭审活动中,在正式开庭前法官都会组织控辩双方或是原被告交换各自的证据,所以在正式开庭时双方可直接进行举证质证,没有必要让法警再一一提交证据。第二,根据老师的经验来看,“书证”一般都是能够发现问题的,都是需要质证的。第三,在刑事审判中,“被告人的供述”是最主要的证据,我们不能因为在庭上对被告人进行了询问就被将其列入证据目录内作为一项证据出示。最后,在实体知识和法庭辩论方面学到了一些新知识。第一,在我以前看来,要想区分“主从犯”,一个必要的前提就是必须至少存在两个被告人。但是事实上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一个人犯罪也可以认定为“从犯”,如果有证据证明其实是犯罪是由他人指使实施的,可以认定为从犯。第二,在庭审过程中法官最好是能总结出焦点问题,这其中在刑事审判和民事审判中还有一些不同。在刑事审判中,一般是在法庭辩论前法官总结出焦点,然后控辩双方围绕此焦点进行辩论;在民事审判中,法官则是在法庭调查前就总结出了原被告双方争论的焦点问题。第三,作为辩护人,永远需要关注的就是“事实”,法庭辩论的前提就是事实还不清楚。辩论的顺序依次为是否存在犯罪行为,属于什么罪,定罪之后看是否存在从轻情节。

总之,通过参加这次的模拟法庭课程,真的学到了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东西,增长了许多见识,也为自己以后的学习、工作都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法庭观后感 篇5

模拟法庭观后感

近日,我有幸参加了一场模拟法庭的活动。这场活动让我深切体会到了法庭的庄严和正义。在这场活动中,我真切感受到了律师、法官和证人们的角色扮演,他们的言辞激烈却富有条理,思路清晰,逻辑严密。这场模拟法庭的观察令我受益匪浅,让我对法律的严肃性和正义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活动开始时,法官宣布案情并介绍了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原告是一名年轻的女性,她指控被告进行了骚扰和侵犯隐私的行为。被告则坚称自己无辜,认为这是原告的恶意中伤。双方坚定的立场让这场模拟法庭充满了紧张和悬念。

首先上场的是原告的律师,他用生动的语言和铿锵有力的词句揭示了被告的恶意行为,并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了论述。他注意到了细节,如时间和地点,证明了原告的指控的真实性。他还展示了一些证据,如照片和聊天记录,进一步证明了被告的错误行为。在他的陈述中,我看到了一位律师的聪明和专业,我被他的口才和表达能力所折服。

紧接着,轮到了被告的律师上场。他也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他坚持认为原告的指控没有证据支持。他质疑了原告的动机,并试图找出原告的非法行为来削弱她的信誉。他辩称,被告只是对原告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没有使用任何非法手段。他展示了一些新的证据,如证人的证言和视频录像,试图说明被告是无辜的。他的辩词深入人心,让人开始重新思考这个案件。

在证人出庭的环节中,原告和被告的证人就案件进行了交叉质询。他们回答问题时均非常沉着冷静,充满了专业性。他们对案件细节的了解程度和对自己证言的清晰描述让我对他们的可信度产生了深刻的醒悟。他们的证言和现场的气氛让我仿佛置身于现实的法庭,我能感受到激烈的争辩和言辞的纷纷扬扬。

在法庭的最后阶段,双方的律师分别进行了总结陈词。他们用简明扼要的语言回顾了整个案件的过程,分析了证据和证人的证词。他们试图在最后的时间里给法官留下最深刻的印象,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胜利。这个过程中,我能感受到他们的辩论技巧和思考能力。

整个模拟法庭的活动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和启发。通过参与观察,我更加理解了律师的职责和法官的权威。我明白了每一个环节都是非常重要的,每一个角色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在这个过程中,我更加坚信正义的力量和法律的必要性。法庭的公正和透明让人们对社会的秩序和法治制度更有信心。

通过这场模拟法庭活动,我也深切地认识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需要不懈努力的履行职责。作为普通公民,我们需要遵守法律,尊重法律,并为维护社会正义做出贡献。我相信,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加强对法律的了解,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它,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努力奋斗。

总而言之,这次模拟法庭观后感的经历,不仅让我对法庭的运作和法律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让我明白了何谓正义、何谓公正。通过这个过程,在庄严的氛围中,我感受到了法律知识的力量,为自己的未来打下的扎实基础。我愿意将这次观后感的体验铭记在心中,将法律精神贯彻到自己的生活中,为社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法庭观后感 篇6

长路无悔

对于悔,或许哪怕带着半点侥幸想去尝试,那么悔恨,不过是内心的一种痛。

人生何不是如此。我们可以挑战未来,挑战成功,尝试对我们有益的事情,但人生的一憾永远不可能轻易尝试。

模拟法庭的环境虽然没有真实的那般肃静,但仍能嗅到空气里的一丝哀凉。我没有刻意地去在意演被告人的女孩全程若有若无的哭腔,以及审判长最威严的声音气场,只是那些话——他们每个人所吐露的一字一语,或是严肃冷峻的表情,或是难抑的内心之痛,或是冷眼旁观的犀利之势,我便觉得自己便身处在这交织着冷与暖,爱与恨,动与静,思与泣的万顷波澜之中——我在这波澜之中,清楚地看到了现实和理想一颦一笑,它们在空气中游走着,走过那低着头的少年,便找不到影子了。我能感觉到每个人的呼吸,他们似乎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所束缚——他们不能移动。

或许我也是如此的。束缚了我们一切的,是无尽的法律。

以前觉得神圣而学之不尽的法律,在政治书上便是扭曲了的文字,而这一刻我才认识到,法律不就是自由之门前的高槛,不就是那决定了法庭中的一声判决,不就是决定了人生悔意的最终信仰?

这便是我们的生活。幸福,无忧无虑,可能成了与父母吵架的资本。他们贪图乐趣,忘记了自己的职责。也许这是更多人的现状。在今天的生活中,我们完全忘记了珍惜什么和珍惜什么。我们只是觉得今天是生活的必经之路,我们必须追求更高更远的东西。

而悔恨,便来自于我们的一步之失。

人越走越高,但走得高了,必定会另辟捷径。或许我们可以用人间的真情,去感化一些人,一些事,但法律终究是如此残酷,它永远不会被任何事情所感化。再没有什么路,会比悔恨之路更长了。

珍惜今天,也许这是我们路上没有遗憾的最后一天。我永远不知道明天去哪里。若是没有了闲烦闷,能让自己享受属于自己的美好,人生,真的无憾了。

钟楼实验中学八(7)王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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