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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句子

笔者费尽心思打造出这篇“问责的检讨书”,希望您喜爱。我们知道,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是非常重要的,有时我们会因为犯错而被要求写检讨书,要明白犯错必然需要承受一定的惩罚。这篇文章质量上乘,希望您能把它珍藏起来!

问责的检讨书 篇1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敢于担当的鲜明品格,体现了党中央把从严治党的政治承诺转化为制度与行动的坚强意志,也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重要保障。笔者认为,《条例》的印发施行,标志着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再次释放出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

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先后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严肃问责。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对4.5万余名党员领导干部作了责任追究。这些党内问责方面丰硕的工作成果为制定《条例》提供了重要的实践支撑,推动问责制度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断将实践创新成果固化为制度,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无数事实证明,只有通过层层筑牢防线、层层压实责任,将监督管理的网织得越来越密,让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才能最大程度阻止党员干部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避免违规违纪违法的各类悲剧反复上演。各级党组织要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失责就必须被问责。少数地方单位的领导干部缺乏担当精神,对于班子成员和下属职工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满足于你好我好大家好,而实际上是你不好,我不好,大家不好。问责条例的出台,将从根本上打破这一“僵局”,这也是倒逼解决“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以及腐败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从而倒逼各级党组织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就是把利剑高悬起来,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带头履职尽责,强化监督检查,让履责必尽成为自觉,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问责的检讨书 篇2

按照中央政府的指示,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征求意见的座谈会先后在北京和辽宁召开。会上强调,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笼子,制定条例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认识、释放失责必问强烈信号的过程。在全国掀起学习问责条例的高潮,通过学习从内心受到很大触动,也思考了一些问题。通过问责条例的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觉得最重要的是要把问责条例融会贯通于本职工作之中,杜绝不良行为侵蚀自己的头脑。

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失责必追究。管党治党不能有权力无责任。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一级压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巩固发展全党动手的局面。共产党员的权利和责任问题向来都是社会群众热议的话题。今年1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实施,对党员干部追求的高标准和全面管党治党有了更强的明确。现今对中共问责条例征求意见,更是对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全面深化从严治党的有力体现,是对时下正在全党如火如荼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效契合。党的责任重如泰山。落实政治责任,一把手是关键,领导班子成员人人有责,决不能把自己当旁观者,坐在城楼上观山景,唱管党治党的“空城计”。不能领“职务”时都跃跃欲试、当仁不让,而发现干部有问题却不去管、不报告、不批评;等到干部被审查了还跟没事人儿似的,说“感到很惊讶”。难不成这里面就没有你的监督管理的责任?平日里真的一点反映都没有听到?党内正常的政治关系都跑到哪里去了?领导干部不担当,就是对党不忠诚!当年革命先烈前赴后继、不怕牺牲。今天我们的干部不需要天天经历生与死的考验,无非是为党的事业得罪点人,难道连这都担当不起来?“四个意识”不能光表态,讲政治、讲大局、讲核心、讲看齐,要向以同志为的党中央的旗帜立场态度看齐,找到差距、发现问题。领导就得真“领”真“导”,既要自身正、敢担当、言传身教;又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敢红脸敢瞪眼,领好班子、带好队伍,保持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党的以来,党中央紧紧牵住“牛鼻子”,有力推动了“两个责任”的落实。过去那种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只是纪委的事、事不关己的思想,已经有所转变。但是,还有一些党组织和党委书记没有认清形势,全面从严治党还存在说的多、做的少,上面九级风浪、底下纹丝不动的状况。有些领导干部身边发生了许多严重的问题,都只说别人,却不谈自己的责任。对这种态度和行为,上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委书记不能不管不问,否则就等于姑息放纵。只有抓住典型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党的纪律才能真正严肃起来,责任才能压下去,不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在这个问题上,党中央已经是言出纪随。从彻底调查山西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到严肃问责湖南衡阳贿选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体现了以强力问责推进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中央作出了表率,各级党组织就要紧紧跟上,高悬问责利剑,对党的领导作用没有发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了样、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发生严重“四风”和腐败问题、巡视整改不力的地方、部门和单位,都要严肃问责。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上追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要黑下脸来找典型,或批评诫勉,或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释放出强烈信号,不管是党委还是纪委,谁不落实责任就问责谁!

问责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怜悯之心。只要条件够了,就要较真叫板,该问到哪一级就问到哪一级,这样才能发挥震慑效应,警醒一大片。要研究制定党内问责条例,完善和规范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制度,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中共问责条例的即将出炉,是继中共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再次为共产党员戴上的一个“紧箍咒”。党员及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肌体,而党的强大力量也是在基层。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执行者、带头人,是社会群众的身边人,其一言一行都关乎着党的形象,影响着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成效,所以我们的党员合格且优秀,才能使党的基层组织坚强有力,才能积聚人心,党的根基才能稳健。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担当起应该担当的责任,这是为党员领导干部早就刻画出的“担当底线”。而现实中,有不少党员干部对党的意识薄弱、组织纪律涣散、立场不坚定,存在信念动摇和缺失,导致精神“缺钙”,其影响极坏,危害极大。党的以来,党的反腐倡廉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效,加强了对党的权力运行监督和纪律建设,真正在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道路上而努力。而制定党的问责条例,就是要把责任这把利剑高悬起来,剑指为官乱象,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实实在在刻画出为官底线。做合格党员,就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权责统一,失责就要被问责,强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其本质就是为了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内团结统一、强化政治纪律的刚性、政治规矩的强制性和严肃性,以净化党的政治生态,严防不作为、乱走为的腐败现象,真正让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成为一名合格并且优秀的共产党员。

在实际工作中和为人处事中,必须时刻不放松自己思想修养,不忘记党的宗旨,增强法制观念,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为居民办事的能力,时刻用问责条例提醒自己,来约束自己,在加强学习的基础上,提高自身素质,并将此条例贯彻到自己的工作中,以此规范自己的行为。增强工作创新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更新观念,大胆工作,工作中勤于思考,多发现问题,扎实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加强道德素质修养,树立文明服务的良好工作形象,敬业爱岗,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工作,做实践职业道德的模范。

问责的检讨书 篇3

中共中央政治局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主持会议。会议指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堪称是问责制度的顶层设计。其重要性与必要性不必赘述,对问责条例的施行,公众充满期待。“问责”是在责任认定的基础上的纠偏与处罚,我们一再强调党员干部与公职人员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而问责是最有力的保障与最有效的促进。不追究责任,责任就是空的,相关制度规范就会沦为“稻草人”。问责机制日趋完善,必须严格执行不走样,方能成为“杀手锏”。

问责条例来源于实践的提炼,“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再在执行与践行中不断完善……这是制度创新与实践的循序渐进。问责条例,既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体现,又是“严是爱、松是害”的反映。问责条例的鞭策动力与衍生力量在于,从严厉问责、规范问责入手,消除党员干部“乱作为”“不愿为”或“不敢为”的思想藩篱,朝着“有作为”“必有为”“大作为”的方向迈进。

问责是手段,问效是目的。或者讲,强化问责贵在助力问效。“问效”不仅是进一步的监管行为,更是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核心。“监管的重点,要放在办事效率和办事结果上。”这才是关键所在。包括问责制在内的党内制度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保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同时,也是确保“权为民所用”,不仅对权力要有敬畏之心,更要让权力对权利产生敬畏,增强权力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能力。

问效也是检验问责的重要标准。具体来讲,问效,首先要追问机关效率与效能。目前,机关的“庸懒散奢”行为,尚有其存在的制度土壤。对此,必须在制度革新上下功夫,在提高效率上出实招,在优化效能上动脑筋,无疑及时到位的问责可以起到推动作用。其次是追问办事效果。“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最高标准”,不能局限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改观,更要让群众少跑腿办成事,及时有效的问责拉近官民之间身体与心灵距离的“一线牵”。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今年1月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工作报告中,明确今年要制定党内问责条例,将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制定问责条例,是继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中央就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又一重要部署。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为防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权力脱缰”加上了一把锁。

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纪律执行的主体是全体党员,问责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就是要倒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领导干部在用权时多一份敬畏和担当,不能再拿纪律和规矩不当回事,也不能再游离于管党治党责任之外了,切实做到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违反纪律立即处理,严格以纪律为标尺管住全体党员特别是80多万名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将制度执行抓严抓实。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问责条例作为管党治党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只有落地才能见效。如果仅仅停留在有了制度规范,而不去狠抓重抓执行,管党治党的责任依然难以真正归位到位。要狠抓制度执行,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使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而不是“软皮筋”。各级各地党组织,特别是组织、纪检、宣传、统战、zd等党的工作部门,要克服“老好人”思想,以担当精神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要严字当头、实字打底,抓严管严、抓实抓好,坚持“一碗水端平”,杜绝特殊化和“破窗效应”,尤其是对于那些在执行制度方面失职失责的,要敢于碰硬、敢于亮剑,坚决做到执纪必严、失责必究,让党纪党规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让有责必问成为常态。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无数事实证明,只有通过层层筑牢防线、层层压实责任,将监督管理的网织得越来越密,让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才能最大程度阻止党员干部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避免违规违纪违法的各类悲剧反复上演。各级党组织要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失责就必须被问责。少数地方单位的领导干部缺乏担当精神,对于班子成员和下属职工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满足于你好我好大家好,而实际上是你不好,我不好,大家不好。问责条例的审议通过,将从根本上打破这一“僵局”,这也是倒逼解决“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以及腐败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从而倒逼各级党组织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党内问责由规定升格为条例,层级更高,覆盖更广,权威性也更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器,必将为全面从严治党再加制度砝码。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只有让问责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地生根,才能真正发挥好重器的重磅作用以及“利器”的利剑作用。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以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担当精神抓好落实,让问责条例真正发挥治党、管权、治吏的积极作用。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主持会议。会议指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我们党95年奋斗取得的伟大成就,充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担当精神。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是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做到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只要各级领导干部心系使命、扛起责任,就没有过不去的坎。要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今年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纪念日,在95年的光辉岁月中,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中国人民克服重重困难、跨越道道险阻,将曾经一穷二白的国家建设成为富强文明的国度,让人民过上了幸福安康的生活,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中国共产党能够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从而拥有一支纪律严明、思想过硬、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让人民有信心、国家有希望、民族有未来。

能否拥有一支深受群众信赖的干部队伍,不仅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也关系到国家的兴衰成败。虽然从总体上讲,建党95年来,绝大多数广大党员干部都能够克己奉公、一心为民,始终怀揣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信念来开展工作,但是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政治立场有所动摇,在开展工作时急功近利、患得患失。特别是近些年来,一些党员干部受不良习气的影响,放松了世界观改造,不仅贪图享乐安逸,甚至还沾染上了腐败习气,工作上更是消极应付,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败坏了党风、疏远了党群关系,党的队伍建设因此面临新的挑战。

当下,我国已经全面进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关键时期,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不行,这是由中国的国情、中国的实际决定的。因此,在这样一个关键时期,我们更需要通过从严治党来提升党的战斗力,更好地为来百姓服务。而在建党95周年纪念日来临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无疑释放出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为了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民族的利益,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这次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应该说,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有利于打造更廉洁、更高效、更主动的党员干部队伍。但是笔者觉得,要想使问责条例能够真正成为推动并改进党的工作,更好服务身边百姓的重要力量,关键还是要强化执行。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始终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指导思想,以强有力的执行让问责条例落地生根,锤炼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带领全国人民开创更加美好的未来。

问责的检讨书 篇4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现将近期部分市州问责处理的6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金昌市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兴华因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违纪违规问题被问责。4月,金昌市地税局办公室主任王志宇、会计包红亮等人因违反财经纪律和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擅自虚开考察费用发票冲减单位超预算接待费问题受到查处。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对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监管不到位,石兴华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兰州市榆中县小康营乡党委书记高斌因对反映所辖村问题线索调查审核把关不严被问责。5月,小康营乡彭家营村党支部书记李家霖等人套取、私分村民危房改造补助款3.68万元受到查处。之前,榆中县纪委就将反映李家霖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转交小康营乡纪委调查,乡纪委经过调查后认为反映问题失实。203月,榆中县纪委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复查,反映问题被查实。高斌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小康营乡纪委原专职副书记王宾霞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酒泉市敦煌市住建局党委原书记、局长马军,纪委原书记张存等人因下属人员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7月至月,敦煌市住建局原会计李磊因多次挪用安全措施费受到查处,涉案金额达1005.59万元。年1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马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免去敦煌市住建局局长职务,副局长曾伟、王丽、胡金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副局长东明亮(已退休)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张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对分管范围内工作监管不力,时任敦煌市分管住建局工作的副市长韩兆斌被诫勉谈话。

4.张掖市甘州区畜牧兽医局局长王正荣等人因下辖乡镇畜牧站套取村级防疫员补助资金问题被问责。20至,甘州区畜牧兽医局下辖的20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套取村级防疫员补助资金共计51.78万元。2016年2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王正荣和区畜牧兽医局党总支原书记张生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武威市天祝县石门镇党委原书记冯军、镇纪委原书记赵忠英等人因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至年,石门镇党委原副书记、镇长冯志鸿因涉嫌贪污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此外,冯志鸿还存在违反生活纪律与某女性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等问题。冯志鸿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2016年2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冯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石门镇党委书记职务;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赵忠英被诫勉谈话。

6.甘南州卓尼县洮砚乡党委原书记赵永新、乡纪委原书记康海平等人因下属人员严重违纪问题被问责。年,洮砚乡古路坪村古路坪组包组干部郭聚财因挪用、克扣、滞留灾民生活补助资金5.564万元以及违规确定精准扶贫对象受到查处。2016年5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赵永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洮砚乡原任党委副书记、乡长童永红及原任党委副书记、乡长李春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洮砚乡党委副书记张彩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洮砚乡原副乡长何国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康海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充分说明,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对落实主体责任思想认识不到位,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还没有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时时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把自己摆进去,举一反三,认真整改,以责任担当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甘肃省实施办法(试行)》,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严肃问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要全面推行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和“866”检查考核机制,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健全压力传导机制,切实把责任压到县乡,把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同实际工作紧密联系起来,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切实把落实责任担当变为行动自觉。

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把握问责重点,紧盯“关键少数”,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等失职失责行为,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有关领导责任。要敢“唱黑脸”,敢“叫板”、“较真”,敢“啃硬骨头”,对不敢问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严肃追责,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贯彻落实。

问责的检讨书 篇5

今年自全市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以来,我在认真领会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阮书记、唐市长的讲话后,根据xx工委《关于在全街(场)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的实施方案》(武发【xx】9号)的文件精神和区教育局党委相关要求,对比需要重点解决的十个方面的问题以及自身实际,深入细致地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现就本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在各项工作的落实中,我始终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贯彻整个教育工作的始终,认真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时刻以一个党员干部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做人民公仆的教育。同时积极加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的生活、工作作风建设,纠正部门和教育行业的不正之风,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庸,顾名思义即为平庸、碌碌无为。庸,首先存在于思想、意识形态,得过且过,图安逸、怕责任、怕担当,因而墨守成规、因循守旧;其次,庸,表现在行为中,只顾眼前,不图长远,欣赏既得利益,不思进取,甚至不作为、乱作为。作为一名主管教育的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者,是学校向前发展的引路人,庸必将导致政令不畅、行风不正,教师素质下滑,教育教学质量不高。因此,主导xx教育正气,营造优良的城市投资环境,必须从党员干部做起,必须从我们每一位教师做起。在工作中,在生活上,我总严格要求自己,不敢有半点倦担为了更好做好本职工作,促进xx教育健康快速发展,我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以场为家,坚持星期一、星期二、星期四吃住在xx。利用晚上和空余时间走访全场所有校长和部分老师,接触了大量的群众,听取了领导和普通教师的教育心声,了解群众对xx教育的期盼。三年来,我先后完成了xx中学标准化建设的达标验收,实现了东风小学由一所村级小学向xx市素质教育特色学校的成功转变,保持了xx职高的稳定和xx学前教育高水平发展,确保了xx小学教育始终走在全区前列,xx教育整体水平稳步提高的良好趋势。

《治庸问责暂行办法》提出需要重点解决的十个方面的问题,是对“庸”的高度概括。对照十个方面的问题,自己反复检查比对,认为自己存在的问题虽然不是突出,但足以引起高度的重视和警醒。

(一)理论学习不深入。平时由于事务性的工作较多,对党的理论的学习不全面,不系统,不经常;认为不学习照样能够干好工作,对学习缺乏应有的兴趣和热情,缺乏刻苦钻研精神,没有深入挖掘理论内涵,把握精神实质,思想上缺乏紧迫感,其次理论和实际联系的不够紧密,就理论学理论,工作中存在理论脱离实际的现象。

(二)工作推进不得力。由于临时性、突发性工作多,导致工作中不能较好地深入基层一线,有时工作脱离群众,在工作中不能做到系统地调查研究,缺乏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导致接触群众少,决策落实“不到位”。到中心校多,进村偏远村小少,好话听得多,意见听得少,因而对基层情况若明若暗,对问题的研究不深不透,对群众的真实想法了解不够,对一些苗头性问题缺乏敏感性,缺乏超前性和预见性。

(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坚定。一方面在工作上,批评身边的同志多,要求过严,自我批评、自我反省不够,另一方面,在相关原则问题上和纪律要求,作风要求上,因人情、面情等方面,没有较好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认真剖析,查找原因:

一方面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对群众利益不够关心;另一方面是缺乏进取心,平时疏于学习,懒得钻研。由于教育工作的科学性、群众性强,对基层教育人的要求也就更为严格,往往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针穿”。如果因为疏于学习而对教育工作的政策了解不深,在工作时就难免会遇到问题,在执行政策时就可能会产生偏差。基层政策执行的情况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发展和群众的切身利益,稍有偏差就可能会使老百姓得利益受到损害。

“责任风暴”“治庸计划”是一场深入心灵,修正世界观的革命。根本的目的使执政之基的每一位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我们自身的素质、行为准则、工作能力和水平,办事作风与党和政府的要求存在多大的差距,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多远的距离。通过学习提高、对照自查、剖析原因等过程,我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并制定出对应措施,力求自身存在的问题得到根本改正。

一是认真学习理论,强化宗旨教育,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从严要求自己,正人先正己,无论在任何部门,任何岗位都要严于律己,只要是对工作发展有利的事情,别人做不到的,自己一定要想方设法做到,真正做到从自己做起,从细节做起,从小事做起。

二是树立更高的工作标准,保持积极的心态和强烈的进取之心。取法乎上得其中,取法乎中得其下,没有大的目标,就没有大的成就。因此,作为自己来说,必须树立远大的工作目标。作为教育干事大目标就是保持政令畅通,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关心全体师生,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我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实践这一大目标。

三是关注新生事物,发现新生事物,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创新,敢于失败。彻底调整心态,保持与时俱进的强烈求知欲和独立思考的习惯,关心身边事,发现身边事,创造新方法,在学习中不断思考,在思考中不断丰富,在丰富中不断完善和强大,争取在工作上做一个有能力有主张的智者。

四是在非原则问题上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在原则问题上做到是非分明。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在工作中,更应做到换位思考,多以积极正面的方式做工作,倡导鼓励加引导的干事氛围,包容失误和失败,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干好事的教育改革风气。同时,坚持有原则的团结,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事关全局的问题上,在涉及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廉政建设等原则问题上必须讲是非、讲原则。

我将以这次“治庸问责”为契机,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端正工作态度、提升自身形象,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问责的检讨书 篇6

《哈尔滨行政问责规定》已经在20xx年2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3月15日起施行。通过学习对〈规定〉有了更加深刻和明确的认识,可以说本〈规定〉不仅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对问责制的定义,还制定了具体的实施范围和执行程序,有效的保障了今后行政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由于错误的行政决策、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下面就本〈规定〉谈一下我的几点学习体会。

一、〈规定〉是对我市民主政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规定〉是一套较为完整的责任体系,它不仅仅局限于行政部门内部的上下级之间和各级政府逐级追究各级官员的责任,在本责任体系中,公众也同样有权利追究各级政府的责任,这样确保了责任体系中没有缺失的环节。宪政体制下的责任政府的首要责任就是对其所作的一切,就与国家相关发生的一切,向公众有所交代。所以,本问责制度,不仅包括对渎职官员的惩罚,更要求政府对公众有所“交代”。对公众没有交代的官员同样是不负责任的官员。本问责制度让掌握公共权力政府官员对其行动负责。简而言之,本〈规定〉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彰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优越性。

二、〈规定〉有严格的职责划分。问责的前提是在不同的部门与官职之间有严格的职责划分,并以宪法和法律来规定何种官员所负何责,谁来问责,何人依何种程序判定官员失责。不能确定谁承担什么责任,又如何追究责任?本〈规定〉不仅确定责任,而且确定了谁来追究责任,有了透明合理的判断依据。〈规定〉

第二条明确规定了行政问责的范围,无论从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和指示方面,还是从执行部门法律、法规和规章方面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这样的规定也更加有利于政府的层级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规定〉使政府更加透明,政务更加公开。问责的前提是公开与知情。对人民负责首先意味着必须让人民知道政府正在发生的一切。如果公众不知情,就无法知道谁对公众负责,谁没有对公众负责,就无法追究失职行为。只有政府透明、政务公开,才能把政府及其官员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本〈规定〉第二章,

第七条明确和详细的规定了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决策,或者决策失误,那些事项必须向公众公开,让公众知情,进一步提高了公众的知情权。 因此说本〈规定〉也是对〈人大监督法〉在细小环节的一个好的补充。

四、〈规定〉的问责方式更加具体和严格。过去的一些制度在承担责任方面总是存在避重就轻的缺陷,本〈规定〉在这方面更加严厉。其实作为党和政府制度应就当有与法律、法规同等的约束力,否则制度只能是一纸空文,连吓唬人的作用都起不到,谁还会去遵守制度,制度规章还有什么用呢?本〈规定〉第七、

八、九、十条明确规定了如何问责和问责的责任,使得从领导到普通工作人员都有了紧迫感和危机感,更加具有约束力和执行力。

五、〈规定〉的问责程序严谨。严谨的运行程序是办一切事务的最根本保障,离开严谨的办事程序,必然导致混乱和无头绪,使本来一件很简单的事变的复杂。问责也是一样,如果没有明确的负责机关和问责程序,就势必造成都管都不管的现象,最后不了了之,一大堆问题没人负责。〈规定〉第四章行政问责程序明确规定了问责的责任机关、问责程序和办结时限,真正地做到了问责工作有的放矢。

本〈规定〉的出台不仅保障了政府的各项政令顺畅执行和落实,还保障了公众对自己提出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答复,提高了政府的可信度,使政府的工作在全面的监督下高效运行,更加主动有效的防范行政过错,减少损失。因此,学习〈规定〉,就要求我们,尤其是单位行政领导必须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按照程序做出行政决策,自觉接受上级、公众和舆论的监督,认真负责的做好每一项工作,将人民和政府赋予的权力变成为人民服务的最有利工具。并通过我们的努力工作,不断推进我哈尔滨市又好、又快的发展,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总之,学习〈规定〉的根本目的,我认为就是:积极主动完成落实上级的各项工作安排和决策,将公众利益作为行使权力的标尺,扎扎实实干好本职工作,提高责任意识 防范行政过错。

问责的检讨书 篇7

《问责条例》是对党内法规制度的补充和完善,是一次较真碰硬的制度探索,让管党治党的责任更严更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之后的又一次党内制度创新,是深入推进从严管党治党的有力举措,是确保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强保障。那么,要抓住“四个突出”,严格问责。

首先,突出主体责任。《问责条例》条例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责处罚,“落实责任”是《问责条例》的关键。各级党组织肩负着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而党员领导干部则是推进管党治党的“关键少数”,二者相配合、齐使劲,才能真正管好党治好党。《问责条例》无疑是把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挺在了前面,勾勒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底线”。 其次,突出担当精神。“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把管党治党责任担当起来”,是《问责条例》的核心。构建权力与责任相适应的问责机制,是制度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内在要求。唤醒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找准责任边界,最终形成责任倒逼机制。

再次,突出问题导向。《问责条例》对于问责的范围作出了明确划定,主要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开展问责,对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和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既要追求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首次从党的制度层面规定,严肃追究三方责任。

最后,突出凝心聚力。《问责条例》的导向需要各级领导干部牢记使命、忠诚担当,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强化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必须较真碰硬、传导压力。领导干部要履职尽责,党员要身体力行,只有心往一处

想,才能劲往一处使,只有“步调一致”,才能确保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巩固和加强党的团结统一。

让从严治党快马加鞭“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无疑是向全体党员干部再次表明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再次回应了公众对于反腐倡廉的期盼。

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本是党员干部的职责所在,但一些党员干部逐渐安于现状,不求上进,宗旨意识淡化,理想信念退化,思想认识腐化,甚至铤而走险触碰法律底线,这些现象都给我了们警示。常言道:“法不明则不治,令不行则不严”,问责条例就是以“明”的制度维护党的权威,以“严”的问责唤醒党员干部的担当意识,从而让广大党员干部在压力的层层传导下和制度的鞭策下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地好职、尽好责。

一个没有铁的纪律的政党,必定是没有前途的政党。中国共产党从建党之初全国57名党员,发展到今天拥有8700万党员的世界第一大政党,靠的是铁的纪律;从19建党到建党95周年,经得起一路的风风雨雨的考验,靠的是铁的纪律;从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到 “十三五”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以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靠的是铁的纪律。实践证明,只有把严明的纪律摆在重要位置,不断自我净化,不断清除毒瘤,才能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可以说,问责条例为严明党的纪律提供了制度保障,是对党内法规制度的补充和完善,让管党治党的责任更严更实。

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担当落实在行动上,梦想才能触手可及。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唯有动真碰硬,才能治病救人。相信在通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快车道上,问责条例一定会让全党快马加鞭,打出担当作为好风气,开创奋发有为新局面, 回应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问责的检讨书 篇8

为严肃行政纪律,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促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内容如下:

行政问责制度适用于全区交通系统工作人员,全体工作人员都要认真执行本制度。

(一)无正当理由,对来访人员或到机关办事的人员推诿拒不接待的;

(二)对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不办理或拖延办理的;

(三)对来信来访中反映的不属职责范围的事项,不说明,不移送的;

(四)刁难、粗暴对待行政相对人,或因言行不文明而与行政相对人发生冲突的;

(五)在政务处理过程中,丢失或损毁行政相对人有关材料或物件的;

(六)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对外发文的;

(七)违反保密制度,致使涉密文件资料丢失或其他机密泄露的;

(八)未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公章的;

(九)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交办工作的;

(十)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十一)违反《规范服务细则》中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办公制度等。

1、首问责任人不为服务对象提供本职责范围内服务,或不为服务对象提供应该负责该项工作的科室而被群众投诉的,由纪检组长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投诉两次由局党委书记进行批评教育;投诉三次及以上的由局党委研究给予行政处分。

2、首问责任人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办事质量不高、工作效率低下而被群众投诉的,由纪检组长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投诉两次由局党委书记进行批评教育;投诉三次及以上的由局党委研究给予行政处分。

1、外来人员到市中交通局办事时,具体工作承办人未一次性向办事人员告知规定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全部要求,需提供的全部书面材料清单及要求,导致外来人员多次往返都未办理而被投诉的,一经查实,由纪检组长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投诉两次由局党委书记进行批评教育;投诉三次及以上的由局党委研究给予行政处分。

2、对外来人员已提供的材料未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是否手续完整、齐全,或对不能马上办好的又未告知其原因,导致外来人员多次往返都未办理而被群众投诉的,一经查实,由纪检组长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投诉两次由局党委书记进行批评教育;投诉三次及以上的由局党委研究给予行政处分。

1、无故迟到、早退的工作人员,每违反一次扣发出勤奖50元;全年累计旷工1天,扣1个季度目标奖;累计旷工两天扣2个季度目标奖;累计旷工3天扣全年目标奖。

2、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者,发现一次作书面检查;发现两次,全局通报批评;发现三次,诫勉谈话。

(四)对于违反行政问责规定主要内容的人员,应当根据其工作差错事实,情节轻重及违反规定造成后果大小,对责任主体做出适当的处理。对于违反《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处分。

凡是违反行政问责制度的工作人员,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级。

为落实行政问责制度,成立执行行政问责制度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纪检组长担任,成员由局各股室负责人组成,对违反行政问责制度,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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