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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句子

在当前的学习和工作中,公告通知是经常被使用的。公告通知的目的在于推动绿色环保和生态文明的新型生活方式。那么,写公告通知的格式是怎样的呢?通过励志的句子的精心筛选,我为大家推荐一篇名为“卫生通知”的精彩文章。只需仔细阅读,您就能找到所需的信息!

卫生通知 篇1

各科室:

根据x爱卫会x号文件通知要求,院爱卫领导小组决定开展院内外环境卫生整治以及春季灭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各部门、物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做好责任区的卫生工作。

2要加强宣传,发动全民参与,增强健康意识。

3、综合治理,清除“四害”滋生地。

4抓好控烟工作,医院禁烟,实施无烟医疗机构建设。

二、活动安排

14月17日上午,行政后勤人员到后院除草清扫。

2各部门、物业部负责各自责任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

三。由总务处组织人员投毒灭鼠。投放毒饵时间:第一次4月17日,第二次4月19日,第三次4月22日。

三、督办检查

综治办要加强对各科室环境卫生整治、控烟及春季灭鼠工作的检查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科室要给予通报批评,确保爱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x医院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卫生通知 篇2

关于开展“卫生突击月”活动的通知

各科室、各保洁公司:

为优化工作就医环境,以整治院区整体卫生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医院内、外部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卫生突击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时间:2011年8月1日至8月31日

二、检查时间:每周

二、四、五定期检查

3、 参与科室:全院各科室、保洁公司

四、卫生标准:

1清洁公司负责合同约定的区域,地面清洁无垃圾、纸屑、烟头,门窗干净明亮,角落无蜘蛛网;

2各部门室内卫生整洁,办公用具整洁无尘,物品摆放整齐;

3.医院区域和部门走廊公共区域每周

一、三、五消杀蚊蝇。

五、处罚标准:保洁公司按合同约定执行(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5元);各科室(以绩效考核方案考核的科室名录为准)按基础分100分进行考核,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每次检查科室得分低于95分每低1分扣科室绩效考核分1分;对查出问题不及时整改的,直接扣科室绩效考核分1分。

六、活动要求:各科室、各保洁公司要认真组织人员积极参加,确保“卫生突击月”取得实效。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卫生通知 篇3

各公寓楼:

为使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状况近期内得到较大程度的改观,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将开展学生公寓内务卫生大检查。为保证检查效果,望各公寓楼长落实好本公寓楼宿舍内务卫生工作情况。

1、检查重点为一层学生宿舍为主,其他各层宿舍为辅,各楼长必须督促本楼学生认真搞好宿舍卫生,及时开窗通风及清洁卫生,调动学生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的积极性。

2、各楼组织学生于3月9日、10日、11日三天对本公寓楼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全面预检查,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3月12日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将对各楼逐个宿舍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标准根据《学生公寓管理手册》之“文明宿舍评比”等有关规定,详见“附表一”。

3、在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的统一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学生宿舍 “脏、乱、差”情况严重,或者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将对本公寓楼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检查结束后对不合格的学生宿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xx年xx月xx日

卫生通知 篇4

各宿舍:

为保证本公司员工宿舍的安全、整洁、卫生,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休息场所,特制定本制度。希望全体职员工自觉遵守、执行以共同创造优美的环境。

1、注意室内通风,保证空气流畅

2、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3、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员工负责。

4、宿舍卫生做到地面干净、墙壁清洁,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5、室内垃圾必须用袋装好,并一天一倒,不累积、堆放垃圾、杂物。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到走廊、公共区等地方。宿舍门前走廊卫生由每个宿舍自行负责打扫,保持宿舍走廊清洁。如发现宿舍门口垃圾乱扔,一次罚款500元,由宿舍内所有人员共同承担,从工资里面扣除。

5、保持卫生间的卫生。严禁讲烟头随意丢在厕所蹲位外面,可以讲烟头丢弃在便池内随水冲走。

望大家遵守为好!

制梁一队

20__-12-

以上是网小编精心帮大家整理的公司员工卫生通知范文精选4篇,供您参考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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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通知锦集4篇


在我们所处的社会中,大家都可能会接触到公告通知的写作。为了让通知公告内容更加清晰明了,必须要简洁明了。如果您正在学习“排污通知”,相信这篇文章肯定会对您有所帮助,非常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排污通知 篇1

经查,你应当于20xx年X月XX日前缴纳(号《排污费缴纳通知单》)20xx年X月排污费X元,至今已缴X元,欠缴X元,违反了《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责令你于20xx年X月XX日前到X银行缴费专户帐号缴纳欠缴排污费X元。

逾期拒不缴纳的,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报县级以上经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利辛县环境保护局

20xx年X月XX日

排污通知 篇2

根据你单位20xx年度排污申报表和实际经营情况,我局对你单位20xx年度的排污费进行了核定,20xx年度应缴纳排污费X元,并于20xx年X月XX日对你单位下达了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号),送达回执编号为。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你单位应在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下达7日内,即20xx年X月XX日前缴纳,但至今未缴纳。

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对你单位20xx年度排污费进行催缴,限你单位于X__月_日前到我局监察大队(县城湖滨路63号)缴纳。再次逾期拒不缴纳的,我局将按规定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逾期未按要求缴纳排污费及其造成的罚款,我局将一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通知。

(公章)

20xx年X月XX日

排污通知 篇3

华亭煤业集团陇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我局于20xx年03月16日向你公司下达了《征收排污费通知书》(环监费核字[20xx]第42号)。由于你公司未按期履行,违反了《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根据《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限你单位于20xx年4月18日之前将各项排污费:178121元,缴至以下银行和账号:

银行:邮储银行平凉西门口支行

账号:10066437135

从做出本通知之日起直至你公司缴纳各项排污费止,每日按应缴各项排污费:178121元的2计征滞纳金。

如果你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仍拒不缴纳,我局将根据《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条例》第二十一条处以罚款:4453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如果你公司对上述处罚有异议,可以在限期缴纳的期限届满之日起3日内(即20xx年4月19日至20xx年4月21日)向我局陈述、申辩或者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视为你公司放弃上述权利。

地址:平凉市公园路号

邮政编码:744000

经办人:郭玲、薛新青

电话:0933--821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排污通知 篇4

近年来,环保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关注自身的环保行为,积极参与排污治理工作。而作为环保工作的重要一环,排污通知也就应运而生了。

所谓"排污通知”,即企业在进行排污操作前,必须向环保部门提交一份通知文件,详细说明排放物种类、数量、排放方式等相关信息。这一举措的出台,旨在通过提前敲响警钟,使企业充分认识到其排放行为的影响,时刻保持谨慎行事的态度,从源头上防范环境污染的发生。

首先,排污通知确保了企业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避免环境损害。通知提供了排放的相关信息,环保部门通过对这些信息的分析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从而使企业排污更为科学、合理。这不仅有利于生态平衡的维护,更也为企业的自身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其次,排污通知有利于企业提升环保意识,增强环境保护责任。在制定排污通知的过程中,企业必须对自身的生产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寻找是否存在污染环境的风险,以便更好的规范和管理排污行为。这个过程让企业逐步认识到污染环境的直接和间接后果,并对企业进行环保意识的提升和责任的加强。

最后,排污通知也有助于维护企业的社会形象。在保证排放物质的质量的同时,企业还要及时上报实际情况,这是一项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只有秉持诚信和透明原则,才能够得到环保部门和社会的认可。对于企业而言,维护良好的社会形象,是提高品牌价值和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必经之路。

综上所述,排污通知的重要性不可小觑。对于企业而言,积极参与排污治理,不仅有利于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而且还为自身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保障。因此,建设绿色经济,促进可持续发展,需要企业和政府的共同努力,在共同的目标下,推动绿色发展,建设良好的社会环境。

休假通知(集锦4篇)


在当下的社会生活中,随处都可能见到公告通知。公告通知一般都是政府单位用的多。编辑精选出一篇非常有用的“休假通知”来分享给大家,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休假通知 篇1

尊敬的顾客:

20xx年即将过去;20xx的春天就要来到!

饭店放假时间:20xx年月1月25日(年二十八)―――20xx年2月2日(正月年初六)

20xx年2月3日(年初七)正常营业!期待您的光临!

在这辞旧迎新的时刻!

竹苑餐厅全体小伙伴祝愿大家:新年快乐!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心想事成!

xx餐厅

20xx年xx月xx日

休假通知 篇2

各部门、各位员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公司五一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为5月1至3日,共3天。20xx年5月1日(周四)、5月2日(周五)、5月3日(周六)放假三天,5月4日(周末)上班。最后祝大家节日快乐!

通知人:

日期:

休假通知 篇3

各所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参照湖北省人事厅《关于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意见》(鄂人〔20xx〕19号)和孝烟人〔20xx〕38号文有关精神,为合理安排员工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结合实际,现就员工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职员工(含在册员工、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人员,下同)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均可享受年休假待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二、员工年休假期为:

1、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为5天;

2、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为10天;

3、员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年休假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三、满规定工作年限人员年休假安排:

1、员工累计工作满一年,从下月起享受规定年休假天数;

2、当年11月底以前累计工作满10年或20年,可在当年11月底前按规定休假天数享受年休假;

3、当年12月1日以后达到规定工作年限,从下年度起享受规定年休假。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未扣工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

五、年休假在每年3月份至11月份中集中安排,不跨年度安排。确因工作原因不能一次休完年休假,可以分段安排,但原则上不超过二段,每次不少于5天。

六、员工休年假前,须提前30天向本单位工会提出休假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未填写《申请表》,视为自动放弃年休假,单位不另行补偿。办理年休假一般程序为:

1、向工会提出休假申请,填写《XX市烟草专卖局员工年休假申请表》;

2、将《申请表》送本人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一把手审批。

3、根据工作需要,部门负责人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以调整在休假人员上班,休假时间根据情况再另行安排。

七、局(营销部)班子成员休假按照孝烟人〔20xx〕38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八、员工休假申批程序结束后,须将《申请表》复印一式二份,分别报本单位工会和人劳部门备案。

九、员工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人劳部门销假。假期结束仍不回单位上班,超期时间按旷工处理。

十、各部门要分批次、有计划地安排好员工休假,对休假员工工作作统筹部署和调剂。

十一、员工休假前应与接手人员做好交接工作,保证休假期间原负责工作能正常进行。

十二、员工休假方式以本地休假为主。到本地旅游点度假休闲或到外地休假,一切费用自理。

十三、各部门应当保证员工享受年休假,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XX市烟草行业工会XX分会负责依法维护员工年休假权利。

十四、本通知未涉及到内容,按《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

十五、本通知自20xx年元月1日起执行。

休假通知 篇4

xx公司全体员工:

根据国务院对20xx年端午节的放假通知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现将我公司端午节放假具体安排通知如下:20xx年端午节放假,共3天,端午节休假通知如何写。其中,5月31日(星期六)正常公休;6月1日(星期日)国际儿童节正常休息;6月2日(星期一、农历端午当日)为法定节假日,6月3日(星期二)上班。放假期间,请各部门安排相应值班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祝公司全体员工端午节快乐!放假期间,公司电话无人接听,业务情况请联系热线。

手机:xx—xxx

联系人:xx

xx单位端午节放假通知

各部门、各位员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20xx年放假安排》,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将端午节期间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xx年端午节放假,共3天。其中,5月31日(星期六)正常公休;6月1日(星期日)国际儿童节正常休息;6月2日(星期一、农历端午当日)为法定节假日,6月3日(星期二)上班。

注意事项:

1、请各部门负责人提前组织好放假前安全检查,并做好防火、防盗排查;

2、放假期间,请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3、放假期间需要外出的员工请注意安全防护,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公司今年的端午福利礼品是五芳斋粽子礼盒,每人一盒。

祝各位员工端午节愉快!

xxx

20xx年xx月xx日

机关通知锦集4篇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发展,我会运用到各种各样的范文,一篇好的范文能够提供好的参考,范文可以为我们提供各种参考,经过收集,小编整理了机关通知锦集4篇,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机关通知(篇1)

关于全省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鲁编[2007]18号

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省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健全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与人事管理、财政管理相协调的控制约束机制,强化对机构编制管理和人员选配工作的社会监督,推进政务公开,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厅字[2007]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厅字[2007]11号)精神,现就全省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重要意义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将机构编制管理与人事管理紧密结合,严格按照核定的人员编制数额和人事管理的政策规定,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实行定编到人,并将编制数额和配备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的一种管理制度。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与人员增长的重要措施。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实践证明,实行实名制有利于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有利于强化社会监督,有利于防止机构编制管理和人员选配上的不正之风。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和省直部门要充分认识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重要意义,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行。

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范围和内容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范围是: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机关(以下简称党政群机关)和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机构编制情况: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规格、批准机关及文号、组织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经费形式、编制种类、编制数额、实有人数、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数、非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数等。

(二)配备人员情况:人员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职务、是否在编、使用编制性质等。

凡按规定批准设立的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都要实行定编定员,确保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批准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

三、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公示的内容和方式

为了便于社会监督,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凡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机构编制事项和人员配备情况,都要通过有效形式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机构名称、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对应配备的实有人员名单等。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公示内容审核无误后,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示。同时,各部门(单位)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在本部门(单位)进行公示。

要加强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凡涉及国家秘密的机构编制事项不予公开。

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各级机构编部门负责本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并对下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省直各部门(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由省编委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程序是:省直各部门(单位)按照省编委办公室规定的用户权限,通过山东省电子政务专网登陆“山东省人事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报本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经省编委办公室审核后,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数据库,并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各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由设区的市机构编制部门根据本通在精神和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各市、县(市、区)人事编制部门要分别按照批准的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编制数额,对使用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的在职工作人员逐一审核,将已纳入编制管理并按照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配备的工作人员,列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对超编和不符合有关规定配备的工作人员,不得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机构编制实各制管理的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在20个工作日内更新。省直各部门(单位)通过“山东省人事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对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数据信息进行日常维护,省编委办公室负责审核并更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公示信息。各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数据信息的维护管理办法由各地自行确定。

全省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信息采集和公示工作要在2007年12月底前完成。具备条件的其他事业单位可与党政群要关同步进行,也可根据事业单位改革的进程适进推进,在2008年6月底前完成。

五、加强领导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把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人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起来。各级组织、人事、财政、监察及政府信息管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以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为契机,对机构设置、编制核定和人员配备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清理。要积极采取措施,切实解决超编、混编问题,通过竞争上岗等途径,明确划分在编人员和超编人员,坚决清理清退违反规定配备的工作人员。在具体实施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法规及政策规定,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机关通知(篇2)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

网上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央编办发„200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编办及各副省级市编办:

随着我国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的深入推进,互联网已经成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单位名称注册的中文域名作为网上名称,已经成为在互联网中识别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重要标识。进一步加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的管理,有效提高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站的权威性、可信度和认知度,对于维护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依法行政,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8年3月19日,原信息产业部发布了《关于调整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的公告》,在我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中增设了“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为我国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建立了专用的网上名称。为进一步加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

作,现就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注册使用“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作为网上名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务”、“公益”中文域名的适用范围

“政务”中文域名适用于我国党政群机关等各级政务部门。其范围包括: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及地方各级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民主党派,行使行政职能的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公益”中文域名适用于非营利性机构。其范围包括: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群众性自治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国际公益组织,从事公益性服务的机构及其它非营利性单位。

二、“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使用规范

各级政务部门和公益机构在注册使用“政务”、“公益”中文域名作为其网上名称时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各级政务部门和公益机构在以机构名称注册使用“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时,必须与其主管机关批准的单位名称相一致,在以非机构名称注册使用“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时,应与其管理和服务职能具有相关性。

(二)政务部门和公益机构使用“政务”、“公益”专用

中文域名时应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标明本单位合法名称,网站内容应符合国家对政务部门和公益机构网站建设的有关规定。

(三)公益机构因工作需要使用“政务”专用中文域名时,须经上级行政主管机关批准同意。

(四)政务部门和公益机构的域名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变更注册信息。

三、“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管理

为加强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2008年7月,中央编办专门成立了“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意,该中心专门负责“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注册管理工作。地方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对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规范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积极推动“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普及和应用,支持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做好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日

机关通知(篇3)

左编字„2012‟4号

关于左云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 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编办、省编办有关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精神,按照市编办关于转发省编办《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同编办字[2012]37号)和市编办《关于做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审核工作的通知》(同编办字[2012]13号)文件,为了认真落实上级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控编审核制度,推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的长效机制,经县编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县机关、乡镇、事业单位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通过认真细致的核查工作,对全县机关、乡镇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进行彻底核实清查,摸清、摸准底数,理顺机构、编制、人员、工资发放关系,建立高效快捷动态管理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为下一步全省构建机构编制政务工作信息系统奠定基础。借此契机,进一步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深化细化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和控编审核制度,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大力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

(二)认真审核全县机关、乡镇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的各项内容,更新相关信息,切实解决《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二、核查范围

(一)核查范围: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具体包括县委各部门、政府工作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各乡镇、县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二)核查内容:

1、县级机关、乡镇机构编制核查内容:各机关及各乡镇机构名称、机构规格、行政编制、工勤编制、内设机构及实有人员基本情况。

2、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核查内容: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基础上,核查机构名称、机构级别、经费来源、编制数额、实有

统计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31日。其中机构编制信息,实有人员信息要与机构编制管理证已有的指标口径一致,要与工资表进行对照,实行控编审核制度后的新增人员必须具备控编审核手续方能上账入编;编外人员按表格要求(见附表四、八)如实填写。在此基础上形成单位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包括:自查工作综合情况,单位机构编制、实有人员、编外用人信息表格等内容。自查报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后,除有保密要求的以外,各单位应将在职在编实有人员信息在本单位内部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

2、部门审核。各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自查报告的审核工作(主管部门见附表九、十),要认真审核,甄别相关材料和数据。审核确认后,汇总形成本部门的自查报告(连同所属事业单位自查报告和有关表格),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编办审核复查。

3、复核审查。县编办依托现有的机构编制管理证系统和日常掌握的机构编制情况,对各部门上报的自查报告进行复核审查。复核审查的重点是:一是检查机构编制审批的执行情况。核对机构编制审批文件是否规范完备,检查是否存在变相增设机构,擅自设立机构或者变更机构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权限,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情况。二是认真逐一核对实有人员情况,核对控编审核和人事关系手续,采取查阅工资发放表,查阅个人档案,与财政部门核对财政供养人员情况等多种形式,重点甄别上报的

五、需报送的材料

(一)各单位机构编制核查领导组情况;(二)自查报告;

(三)相关表格和机构编制管理证正本(机关、乡镇报附表一至表四,事业单位报附表五至表九)。

组织机构、自查报告和相关表格报电子版和纸质材料(2份)。

六、组织领导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成立左云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领导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李广林(县委副书记、县长)副组长:张立波(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马少杰(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陈 和(县纪检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吴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杨仙余(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吴维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 俊(县财政局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编办,办公室主任由杨仙余同志兼任,成员有:董高文(县委组织部科员)、赵云平(县编办科员)、陈丽华(县财政局科员)、王云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员)。

附件:

1、表一至表十

2、大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编办《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同编办字[2012]37号)

3、大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审核工作的通知》(同编办字[2012]13号)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左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7月4日印发

共印150份

机关通知(篇4)

附件3

陇南市机关事业单位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人民团体机关,以及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机构编制部门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的一种核准使用机构编制、定编到人和将机构编制与实有人员情况公开的管理制度。机构编制实名制以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以及用编单位协调配合为前提,以“甘肃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为载体,以《机构编制管理证》为凭证,以机构编制和人员名实对应为主要内容,以核准用编

为主要手段,确保具体机构设置与按照规定批准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符合。

第四条 《机构编制管理证》记载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确认的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是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以及用编单位共同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重要凭证,是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补充人员、提拔任用干部、核定工资、核拨经费、办理社会医疗保险等事项的凭证和依据。

第二章 管理内容

第五条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内容包括机构、编制和人员。机构实名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机构名称、性质、级别、隶属关系、内设机构、经费来源、批准文号、主要职责、组织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等。

编制实名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制类别、编制数量、领导职数、编制结构等。

人员实名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职务、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入编时间、使用编制类别等。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在市县党委、政府和编委的领导下,由市、县(区)机构编制部门为主分别组织实施。

第七条 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制定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核发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证》,审核机关、事业单位用编申请,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入编手续;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根据有关文件及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信息,做好入库人员名单审核工作。

第八条 组织、人社等部门依据《机构编制管理证》、《陇南市机关编制使用单》(以下简称《机关编制使用单》)、《陇南市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单》(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单》)和《陇南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卡》(以下简称《人员编制管理卡》)办理补充人员、审批工资、社会医疗保险等手续。按管理权限审核机关、事业单位实有人员实名制信息。

第九条 财政部门依据《机构编制管理证》、《人员编制管理卡》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核定的人员工资待遇标准,办理增加预算和核拨人员经费。审核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实有人数。

第十条 组织、机构编制、财政和人社部门要加强工作联系,建立相互配合协调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第四章 管理程序

第十一条 机关、事业单位持本单位“三定”规定和党委、政府、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有关文件,以及经组织、财政和人社等部门审核盖章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统计表等材料到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机构编制管理证》。

第十二条 经批准新设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有关文件到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机构编制管理证》。

第十三条 《机构编制管理证》任何一项内容发生变更时,机关事业单位应在15日内持有关文件到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 机关事业单位因撤销、合并或性质改变时,应在办理撤销、合并或性质改变相关手续的同时,持原《机构编制管理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注销、合并或变更手续。

第十五条 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后,用编单位出现空编、确需补充工作人员时,应提前30日以上持《机构编制管理证》、《陇南市机关编制使用申请表》(以下简称《机关编制使用申请表》)、《陇南市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等材料,到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核准手续。

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开具《机关编制使用单》、《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单》。

第十六条

用编单位持《机构编制管理证》、《机关编制使用单》或《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单》,到组织、人社部门申请办理补充人员手续。组织、人社部门批准补充人员手续后,用编单位持《机构编制管理证》及组织、人社部门的补充人员手续,到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人员入编手续,由机构编制部门核发《人员编制管理卡》。

第十七条 用编单位持《机构编制管理证》和《人员编制管理卡》到组织、人社部门办理审批工资、社会医疗保险等手续,到财政部门办理增加预算和核拨人员经费手续。

第十八条 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和组织部门管理的科级干部,由用编单位持《机构编制管理证》以及党委、政府和组织部门的任职文件在30日内到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手续后,到组织、人社部门办理审批工资、社会医疗保险等手续,到财政部门办理增加预算和核拨人员经费手续。

第十九条 政策性安置人员,由安置单位持《机构编制管理证》和有关文件,到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开具《机关编制使用单》或《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单》,办理入编手续。再持《机构编制管理证》和《人员编制管理卡》到组织、人社部门办理审批工资、社会医疗保险等手续,到财政部门办理增加预算和核拨经费手续。

第二十条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现调出、退休、死亡等情况,应在30日内持《机构编制管理证》及相关材料到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出编手续。机构编制部门及时更新《机构编制管理证》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中有关信息,并及时告知相关部门。

第二十一条 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申报本单位机构、编制、实有人员信息,正确使用《机构编制管理证》,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措施。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实行《机构编制管理证》年审制度。每年第四季度,结合机构编制考评、年报统计、事业单位年检等工作,由机构编制部门对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证》进行集中年审,重点审核《机构编制管理证》的记录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相关数据以及单位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并对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进行维护和更新。

第二十三条 积极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凡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机构编制事项和人员配备情况,应以适当形式及时向本单位工作人员公开,并通过门户网站逐步向社会公开,扩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

第二十四条 对机关、事业单位擅自设立、调整机构、无《机构编制管理证》、《机关编制使用单》、《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单》补充的工作人员,机构编制部门不予入编注册,组织、人社部门不予办理补充人员、审批工资、社会医疗保险等手续,财政部门不予增加预算和核拨人员经费。

第二十五条 机关、事业单位违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的,要按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一)擅自设立、调整机构、更改机构名称、变更机构规格、改变机构隶属关系的;

(二)擅自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的;

(三)擅自补充工作人员的;

(四)提供虚假或不实的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骗取财政拨款的;

(五)工作人员调出、退休、死亡等情况应当办理出编手续,但未按规定办理出编手续的,或者其他形式吃“空饷”的;

(六)其他违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定的行为。第二十六条 充分发挥“12310”机构编制举报电话的监督作

用。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机构编制、监察、财政、人社部门要加强领导,各负其责,严格把关,密切配合,认真督查,严肃查处违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陇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发放的《陇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证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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