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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发展,我们可能会用到一些范文,范文可以运用到不同的场合,值得参考的范文有哪些?你可以读一下小编整理的求职讲座心得(汇集3篇),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求职讲座心得【篇1】

求职讲座心得

最近,我参加了一场关于求职技巧的讲座,对我非常有启发和帮助。在这次讲座中,我学到了许多有关如何提升求职竞争力的重要知识和技巧。以下是我对这次讲座的心得体会。

首先,讲座的开场由一位经验丰富的招聘专家主持。他与我们分享了关于如何在求职过程中脱颖而出的重要建议。他强调了简历的重要性,并告诉我们如何编写一份吸引招聘者注意的简洁有效的简历。他提醒我们在简历中突出自己的优点和成就,并结合实例进行说明。我认识到,简历是我们向招聘者展示自己能力和经验的重要工具。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完善和提升自己的简历,以增加被面试的机会。

其次,讲座中,还有一位职业发展顾问为我们讲解了个人形象的重要性。她通过一些案例向我们展示了合适的着装和仪态在求职过程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她告诉我们不能只凭外表来判断一个人,但也不能忽视自己的形象给人带来的第一印象。我深有感悟,一个良好的仪容仪表不仅能让我们给人留下好印象,还能提升自信心和自我认知。在接下来的求职过程中,我将更加注意个人形象的管理,力求给人以积极主动、自信和专业的形象。

此外,在讲座中,还有一位人力资源经理分享了如何在面试中更好地回答问题。她提到了准备面试前的重要性,并给我们一些面试中的典型问题和如何应对的技巧。她鼓励我们准备一些有针对性的回答,并通过实践不断提高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流利度。我学到了许多面试技巧,如高效沟通、积极思考和清晰表达。这些技巧对我在未来的面试中一定会有很大帮助。

最后,在讲座的结束环节,我们有机会与讲座嘉宾进行互动。我向他们请教了一些关于职场发展和职业规划的问题。他们耐心地回答了我的疑问,并给了我一些建议。通过与他们的交谈,我更加明确了自己的职业目标,并且得到了许多宝贵的建议。

通过这次求职讲座,我学到了许多关于提高求职竞争力的重要知识和技巧。我认识到求职是一个全方位的过程,除了简历和面试外,个人形象和职业规划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深知自己仍然有很多不足之处,但我也相信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我一定能让自己更加出色地应对求职挑战。我会将讲座中的重要内容牢记于心,并运用到今后的求职中,争取取得更好的就业机会。

总之,这次求职讲座为我打开了求职技巧的新大门。我深刻认识到提升自己的求职竞争力是一项重要的任务,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我相信,通过不断努力和实践,我一定能够在求职过程中取得更好的成果。

求职讲座心得【篇2】

我参加了一次求职讲座,获得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启示。在这场讲座中,主讲人分享了许多求职的技巧和心得,让我受益匪浅。

首先,主讲人介绍了如何制作一份优秀的简历。他提醒我们要注意简历的格式、排版和内容,一定要简洁明了、字迹清晰、易于阅读。同时,简历上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不能随意夸大自己的能力和经验。最重要的是,简历上的重点一定要突出自己的优势,让雇主看清我们的特点和能力。

其次,主讲人重点讲述了如何做好面试。他告诉我们,在面试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了解应聘公司的背景和业务范围,弄清楚自己的职责和角色。在面试时,要保持自信、沉着冷静,展现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谈判技巧。在沟通时,一定要坦诚待人,不要掩饰自己的弱点,表现自己的诚恳和敬业精神。

最后,主讲人还谈到了职场上的一些实用技巧。他提醒我们要学会与同事沟通协调,尊重他人、善待他人,并及时解决问题。此外,职场上要学会主动学习和适应变化,不断扩展自己的知识和技能,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在这次求职讲座中,我学到了许多宝贵的知识和经验。我相信,只有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才能在激烈的职场中立足并取得成功。

求职讲座心得【篇3】

求职礼仪讲座心得

作为即将进入社会的年轻人,我们需要懂得合理展现自己的形象,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和好感。而好的形象除了自身素质、专业技能等基础素养外,得体的着装、谈吐、举止等方面同样非常重要。为此,我参加了一场由企业招聘方举办的求职礼仪讲座,并在其中获得了很多实用的建议和技巧。

近年来,求职礼仪讲座已经成为了人才招聘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我所参加的这场讲座与其他的讲座不同的是,它更注重实战操作,授课讲解方式诙谐风趣,易于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和兴趣。

讲座开始时,讲师首先向我们介绍了求职礼仪的定义和重要性。他指出,求职礼仪是指在求职过程中体现出来的修养和素质,是求职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的元素之一。他还强调了求职礼仪对个人职业发展的影响,讲解了身体语言在职场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接着,讲师详细讲解了如何合理地搭配衣着,包括颜色的选择、纹理的搭配、款式的选择等。同时,他还介绍了如何搭配鞋子、配件、发型等,使学生清晰地知道了应该如何合理搭配衣物以展现自己的形象。

其次,讲师还教授了如何正确地谈吐与沟通技巧,这对于求职过程中的面试非常必要。他提到了几个约定俗成且具有威望的面试礼仪,如进场礼仪、交谈礼仪、吃饭礼仪等,而这些礼仪将人之间的距离拉近,增加个人的亲和力,为求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最后,讲师详细讲解了如何合理地进行身体语言的表达,例如如何控制自己的手势、站姿和坐姿、眼神交流、面部表情等,让人感觉自然、大方、自信,从而达到让人印象深刻的目的。

此次求职礼仪讲座让我深刻领悟到了礼仪在求职中的重要性。在未来的面试中,我将以此次讲座学到的知识为指导,养成良好的礼仪习惯,并在求职中以更好的形象展现自己,赢得用人单位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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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讲座心得(汇集五篇)


怎样才能写出一篇优秀的心得体会呢?当我们对人或事有自己的看法时,有时候将自己内心的想法记录下来是非常有必要的。写心得体会时要注意语言简练结构清晰,今天推荐一篇网络文章介绍的是“法制讲座心得”的相关内容,希望您能够从这篇文章中获得收获别忘了收藏!

法制讲座心得 篇1

我们的学校召开了一次法制讲座,从讲座的开头到结尾都有充满深刻意义的案例和总结,总之,在这次讲座中,我受益匪浅。

大多数学生认为自己还年轻,谈不上法律,也不需要了解这些知识,其实他们不是。我们青少年是更应了解法律知识的,这样才不会无意间触犯法律或受到伤害时不知如何拿起法律的**来保护自己。因此,这次法律讲座是非常必要的。

杨律师向我们讲解了许多经典案例,以及与中学生日常生活各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不过,我认为给我感触最深的则是异**往问题。

早恋是中学生普遍存在的现象。其实,对异性有好感是正常的。随着正常的发展,我们也逐渐进入青春期,因为对某一领域的认识开始增强,所以异性恋者有好感是正常的。但是,我们现在应该集中精力学习,努力学习,保持异性之间正常健康的交流。

首先可以说,我们现在的主要经济**都是靠父母供给,这样一没资本,二没经济**,谈感情是十有**不会成功的。其次,俗话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人才之外还有人才,在今后的交往中,才色辈出的人可谓之数不胜数,何必在一棵树上吊死,如此目光短浅呢?因此,现在谈感情是幼稚的、不理智的。此外,我们还要多有自知之明,珍惜生命、健康,不自作多情,为了一点点小事或感情方面的事大打出手,是极其不理智的行为,劳精伤神不说,还有害于我们的健康,严重时,甚至威胁到我们的生命。

有了上述观点,就可以得出另一个观点:我们离犯罪还有多远?在正常情况下,当他人不情愿时,无论是抢劫还是分享赃物;抢到了还是没抢到;货物价值高低,构成犯罪。一经发现或抓获,将依法处理。

事实上,我们应该远离犯罪,尊重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为了不正当的感情而犯罪是毫无价值的。

杨还解释了各种问题,如网络游戏、交通安全问题、毒品问题等,这些问题不会一一列出。

这次的法律讲座让我学会了很多有益今后为人处世与异**往的方法,也让我懂得了更多与我们年纪相符的法律知识。

法制讲座心得 篇2

召开安全法制教育讲座,是我校进一步深化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能力的重要举措。5月18日下午,我校邀请了莎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努尔买买提江同志。他来我校为部分师生作了交通安全法制教育讲座。在讲座过程中,努尔买买提江同志为了进一步深化学生们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能力,他利用宣传板报,以提问学生,奖励学生等方式,有趣地讲解交通安全法制知识,提高学生们学习对交通安全法制知识的热情和兴趣,营造了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教育氛围,圆满完成了本次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讲座。

我们高一年级政教组长在致辞中讲到:召开安全法制教育讲座,是我校进一步深化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能力的重要举措。成立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督查小组,明确职责,制定了交通安全事故紧急预案处理办法,督查小组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为了使交通安全法制观念深入每一个学生的心里,学校利用板报、广播、电视等各种形式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并开展主题队会、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主题道德实践活动,营造了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教育氛围。在全体老师和同学的共同努力下,在过去的一年里,确保了无一例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全体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法制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继续实行教干、教师值班制度,提前到岗,对学生的课间活动、重点安全部位进行督查,为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付出很大的努力。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经常深入学校,了解法制方面的教育情况,到学校外围看一看,了解学校周边的交通法制环境,如发现问题,立即向上报告,及时整改,为附小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治安环境尽一点力。

活动意义:安全重于泰山,安全在于防范。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中,我们将持之以恒地开展好此项工作,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短短的一个小时的讲座,师生们受益匪浅,明白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增强了师生们交通安全法制意识,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法制讲座心得 篇3

听了尹警官的法律讲座,我感触良多。我真的觉的法律就在你我身边。它是看不见的,但它一直制约着我们的行为;它是无形的,但也随着社会的进步而进步。同时,随着社会的开放和发展,法制化进程的推进也逐渐渗透到校园中,来到每个学生的身边。

作为社会主义的**人,同学们必须做到知法守法,必须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培养良好的法律品德,提高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律观念。但是,由于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就业压力的增大,渐渐地,流入校园里的一些虚假繁荣与浮躁让有些学生开始变得急功近利,丧失理智,偏离了正确的价值取向。面对物质的**,有些人动摇了,变得不能自觉地控制自己,他们忘记法律的存在,用不正当甚至违法的手段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与需求,同时也在宣泄自己的不满,因而学生违法犯罪的案例也随之多了起来。

俗话说的好:写字有书法;弹琴有指法;绘画有画法;家庭有家法;国家有国法。一切有法皆可依,没有规矩怎能成方圆?

因为有了各种法律,国家才能安定祥和,家庭才能和谐,我们才能在和平的环境中实现事业和未来。

今天看了一部话剧,讲的是一个年轻人不学无术,对自己的行为肆无忌惮,藐视国家法律,以身试法,结果碰得遍体鳞伤,失去了朋友,失去了亲人,只能在高墙内铁窗下流下悔恨的泪。这个故事让我深刻反思:这个年轻人,和我们一样,有着同样的花儿,有着更好的未来,还有结果?

是他美好的青春只能在铁窗中度过,造成他误入歧途的主要原因就是不懂法,我们中职学生应该努力学习各科知识,开阔视野,增长见识掌握各种技能,学会各种法律法规,知道我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在法律的指导下健康成长。

那么,我们如何努力成为一名守法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呢?我想主要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从小养成遵守纪律的习惯。古人云:"不依规矩,无以成方圆"。

英国著名文学家莎士比亚说过:"纪律是达到一切雄图的阶梯",我们要实现心中的理想,就应该时刻不忘记纪律这一"阶梯"。

2、要做到学法、懂法。英国著名思想家温斯坦莱说过:"假如有很好的法律,但人民不了解它们,这对共和国来说就像没有任何法律一样糟糕。

"我们学生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错路,必须铺设好自己的人生轨道,这就是要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否则,便会因为不知法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要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自身的修养,即戒“贪”、戒“奢”、戒“惰”和戒“散”。

我想如果你能做到以上几点,那么我们就可以了解法律,了解法律,这样我们就可以得到不同程度的提升。风筝因为有了线的约束,才能飞得更高更远;国家因为有了法的约束,才能和平稳定,发展昌盛。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青少年时代是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时代,我们青少年学生要遵守校纪校规,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青少年。

法制讲座心得 篇4

【篇一:听法制讲座有感】

周一下午,我们学校特地邀请陈校长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法律教育课。我们受益匪浅。

所有这些典型的例子都让我们知道我们这个年龄的学生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

在我们身边,有些学生总是犯错误,从不改变。认为:自己不是杀人放火,小错怕什么。

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和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

如果我们不能及时改正缺点,那些坏习惯就会根深蒂固,变得越来越严重。最后,我们将走上犯罪之路。

犯罪程度是几年,数十年甚至一生的破坏。最宝贵的是生命。生活是美好的。如果你在那阴暗潮湿的监狱里度过,有多少美好的时光被浪费了。不仅他的心会留下伤疤,他的父母也会担心。

我们要树立法律意识,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己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

这次法制讲座给我们上了一堂很好的“政治”课,使我们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规的重要性。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未来,从现在开始,严格要求自己,改掉坏习惯。

【篇二:听法制讲座有感】

周一下午的第二节课上,学生们带着椅子来到操场听夏科长的法律讲座。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将面临许多选择。当你不知道该为他做什么的时候你会怎么做?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选择错误的方式是因为他们不能判断是非。

首先,夏科长给我们讲了举行“法制讲座”的原因是最近几年未成年儿童犯法的人数正在不断增多,导致这些人犯法的原因是他们还不知道那些事是犯法的,其他人看见了也不制止他们。

接着,夏科长开始讲述一些案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案例是这样的:有一个人因为摔了一跤,脑子出了点毛病,到了十六岁便不去上学,也不出门,整天呆在家里看电视。有一次,他在电视上看到消防车灭火。他非常喜欢消防车,但电视上不常**。他想亲自去看消防车。

这个念头越来越强烈。有一天,他终于忍不住了,就走出家门,那时候每户人家门前都堆着很多干草,他就点燃了那些干草,但是村里的人自己把火扑灭了,他没能看见消防车。第二次,他把火烧大了,还烧了一台洗衣机。他如愿看到了消防车。

警察来抓了他,其中的一位就问他:“你为什么不跟父母说你想看消防车呢?也许他们会带你去消防队。

”他说:“我平时从来不和父母沟通,所以不会跟他们说。”听完了这个案例,我想:

我们必须多和父母沟通。如果有什么东西不能埋藏在我们心中,我们应该告诉我们的父母,也许他们可以帮助你解决它。

最后,夏警长又讲了未成年人要做到的十点要求和三要、三不要,便结束了“法制讲座”。听完了这次法制讲座,我思绪万千,俗话说的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

我们不能从小就养成小偷小摸的习惯,那样长大了便改不了了,遇到什么事情要跟父母商量,不能用偷抢等犯法的事情解决。当你看到有人做了违法的事情,你应该及时制止他们,并告诉他们这样做的后果。你不能凭自己的脾气做事。我们不应该进入非法经营场所,宣传更多的法律知识,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

【篇三:听法制讲座有感作文】

下午,在学校图书馆前我们学校党办室、团委、保卫科共同组织了一年一度的法制教育报告会,听过法官的报告和校长的谆谆教诲,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

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应该学习、理解和遵守法律。不去触犯法律,必须做到有法必依,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国家都制定了不同的法律制度,我们都要严格遵守。

我们学校也有许多违反校规的行为。例如,同学之间因为口角而发生争执,造成打架斗殴的事件。个别同学有迟到、早退和旷课的现象等。

针对这些现象,学校领导制定了相应的校规,对违反校规的学生给予相应的处罚。我们应该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学校的学生不与社会上的人接触,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我们是健康学校的学生。我们学习医学知识。今后,我们的工作会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关爱病人,要认真负责,端正态度,病人的生命与我们息息相关。在我们工作时,不要擅离职守,不然造成的后果,将会让自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会给病人及其家属带来一定的伤害。

我以前听说过青少年犯罪。例如,在校的学生因受不了来自家庭和学校的压力,去网吧上网打游戏,长期下去,没有资金**,从而走向了犯罪的道路。也有的青少年,因染上了毒品,没有资金也同样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这样的案例很多,说明了他们法律知识的匮乏,也告诉我们学习守法的重要性。

我们都是花季少年,前途一片光明,而一旦触犯了法律,我们不仅仅断送了自己的前途,更加伤害了疼爱自己的父母、亲人和老师,对社会也会造成难以弥补的危害。年轻的朋友,我们应该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不仅要保护自己,还要保护他人。

【篇四:听法律讲座有感】

星期一下午第三节,孙律师到我们学校开法律讲座,他用自己多年的见闻,举了许多有关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活生生的例子,使我们受到很大的教育。

听了讲座后,我认识到,凡事都是由小变大,积少成多。一些人从小犯了小错误不及时改正,长大了就会犯罪,身上的坏毛病不改,日久天长坏毛病就越来越多,想改也改不了了。由于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弱,辨别是非的能力差,再加上一些不法之徒的引诱、教唆,现在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因此,青少年必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我们作为中学生应当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要依法自律,依法律己。法律提倡的积极做什么,法律不允许的坚决不做。不吸烟、饮酒、打架、赌博、吸毒、不进入商务舞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二是要正确对待家长和学校教育。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是有价值的,但不应反对对未成年学生的正确教育。一些初中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

如果家长和老师不接受正确的教育,很容易偏离生活方式。

第三,要勇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要学会保护自己,这不仅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更是为了维**律的尊严。

孙律师的演讲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我们都是花季少年,前途一片光明,而一旦触犯了法律,我们不仅仅断送了自己的前途,更加伤害了疼爱自己的父母、亲人和老师,对社会也会造成难以弥补的危害。年轻的朋友,我们应该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不仅要保护自己,还要保护他人。

另外,我还认识到,现实生活中,网络无处不在,许多家长“谈网色变”,其实网络对中学生的帮助有很多:它可以开阔视野,给学习、生活带来巨大的便利;加强对外交流,给我们一个新的交往空间和一个相对宽松平等的环境;促进中学生个性发展,为创造性思维提供营养;拓展中学生的教育空间,有利于身心健康发展。然而,互联网的弊端不容忽视:

网络信息的丰富易对中学生造成“信息污染”,这些不良信息对于是非辨别能力、自我控制能力比较弱的中学生来说,难以抵挡不良信息的负面影响。

总之,网络社会已经悄然而至,我们既不能因为其强大的生命力和对中学生发展的巨大正面作用,而忽视它所带来的种种问题,也不能因为它的负面作用而敬而远之。要加强对中学生上网的研究,探索新情况,创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增强中学生上网的有效性。

【篇五:听法制讲座有感】

“学校要举行法制教育讲座了!”听了这件事我先是十分高兴,后来便起了疑问:法律不是大人的事吗?

和我们小孩有什么关系?这次举行讲座的目的又是什么?在这一系列问题的驱使下,我决定明天听这个讲座并解决这些问题。

很快,学校举办的讲座就要开始了,天父也在美容。太阳被云覆盖着,云一点也不热。我和同学们带着小凳子和笔记本快乐地来到操场,讲座开始了!

主持讲座的是万警官。在她的演讲中,我了解了什么是犯罪,青少年犯罪的危害,以及如何通过法律保护自己。而开始的疑问也就就此化解了,原来法律是每一个公民都因该遵守的,就像我们平时所讲的“规矩”,违反了“规矩”当然就要受到“惩罚”喽。

当然,我们小学生也不例外。学校举行这次讲座的目的就是要让我们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懂“规矩”守“规矩”的好孩子。

知道这一点,我并没有因为想更多地了解法律而放弃。万警官讲述了一个又一个青少年犯罪不争的事实,让我了解到犯罪的不仅仅是成年人,未成年人也有犯罪,听了这话,我决定不能向他们一样误入歧途,遵纪守法。

很快,讲座结束了。虽然只有40多分钟,但还是给了我足够多的时间。听完讲座后,我受益匪浅,自己平时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要增强判断能力,这次讲座还给了我许多的启发,我会一直受用。

法制讲座心得 篇5

5月7日下午很特别,又很感动。特别的是第二节课我们在听广播。感动的是法制副校长郝文香给我们讲的一些感恩故事。

“叮铃铃,叮铃铃”上课了,品德老师还没来(因为是品德与社会课),班主任老师却来了。正在同学们议论纷纷时,班主任解释到:“同学们,这节课由法制副校长为大家讲法制教育。”话音刚落,郝校长便开始广播了。

我从头到尾一直在认真听着,也一直被感动着。当我听到大地震时,一位母亲的血被孩子喝光而死去时,热泪涌上我的眼眶。事情是这样的:在汶川大地震中,大地颤抖,房屋倒塌,一位母亲和三个孩子被压在了房屋下,孩子三天没喝水了,又饥又渴,于是母亲把手指咬破,让孩子喝自己的血液。当营救队员赶到时,孩子们都得救了,而母亲却失血过多去世了。多么伟大的母爱啊!

还有一件事,事情是这样的:一位老师带领学生去郊游,过马路时,一辆卡车迎面冲过来,眼看就要撞着学生了,老师勇敢地推开了学生,自己却被撞飞20多米远,离开了人世。

通过郝校长的法制教育课,我们应该体谅老师,感恩母爱。

法制讲座心得 篇6

本周,以素质教育为重点的逸夫小学又组织了一次法制教育主题活动。星期二下午,临近第三节课,学生们走进大多数**教室,手里拿着笔记本,谈笑风生。原本空旷的大多**一下子挤满了人。

我坐在中排,还算前面。我对法律很感兴趣。学校能安排这样的活动对我真的很好。一阵优美的铃声响过之后,一位穿着黑色正装的年轻阿姨走到了多**讲台前,自我介绍说她是本节课的主讲人——来自德清县人民检察院的赵哲含,她这次主讲的题目是《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自我保护》。

我们热烈鼓掌欢迎赵阿姨。随后,赵阿姨打开了她的笔记本电脑,通过多**的大屏幕向我们介绍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种种原因和过程,这总的能概括为一道算式:“14—17周岁+8种违法行为=未成年人犯罪”。

赵阿姨的讲课风趣幽默,引人入胜,不知不觉中连同学间吵闹的声音也没有了,几乎所有的同学都在认真听讲、做着笔记。赵阿姨也为我们准备了一些她近年来处理的案子。为了保护罪犯的隐私,赵阿姨还小心翼翼地把大家的名字改成金庸的性格。

在案例的最后,总是有一些技巧。那看似奔放的生活,其实有许多遗憾的泪水;那句看似简单的话,其实蕴含着很多人生哲理。最后,我不禁再次思考:

为什么总有那么多人走在永不归来的路上,为什么总有那么多的悔恨之泪?希望经过反省,浪子可以回头。

法制讲座心得 篇7

幼儿园的时候 ,老师就告诉我们:“好东西要和别的小朋友分享,别人的东西不能偷偷的拿。”其实,这些都是我们耳熟能详的,极简单浅显的道理,是终身受益的。人生要学会的第一课就是该如何做一个有道德,守法的人,否则,一切都是妄谈。

听了张爷爷关于法制教育的讲座,一件件血淋淋的案例不禁让我心头颤动,让我们再次清醒的认识到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人生漫漫十几年,关键的就是那几步,一步错,可能就会“一失足成千古恨。”我们都是阳光焕发的青少年,若因一时冲动铸成大错,那该如何的后悔莫及啊。

社会发展的同时,青少年犯罪的数目也在持续上升,有越来越多的祖国的希望误入歧途,让我们感到忧心忡忡。偷窃罪,抢劫罪,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这些字幕让我感到陌生,冰凉。“人之初,性本善”,每个人都拥有美好,善良,纯洁的心灵,只是由于后天的因素让有些人的心灵浊化,慢慢偏离人生正确的方向。其实学校是青少年学习知识,提高素质的净土,而青少年犯罪的事例频繁发生再次提醒我们要切实加强学生法制观念的教育。就像张爷爷所说的,要让青少年找到自己的仁爱之心,恻隐之心,容忍之心,在犯罪的转角,请慎行,偏离了角度,就会坠入犯罪的深渊。

也许好多人在犯了罪之后,都忍不住说当时太冲动了,但是又有什么用呢?错误一旦酿成,即使付出十倍,百倍的悔恨,也弥补不了。所以,冲动不是理由,我们该真正认识到自己对亲人,对周围的人的重要,珍爱自己的生命,也关爱他人的生命,能控制自己的冲动的悬崖勒马的幸运。

身边不乏因冲动造成伤害的事例,为了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为了逞一时之强,为了朋友所谓的“义气”而冲动,明明知道那样做会造成伤害,明明知道这样的行为不对,明明知道那是危险的,却还是做了。冲动,真是可恶。我们该牢记,别被冲动征服,去犯下让自己后悔的事,但冲动的时候,请试着多想一秒这事情是否会让自己后悔,请试着多想一秒正气与义气的区别,请多想一秒身边关心你的朋友,也许,会让自己恍然醒悟。

遵守法律不是口号,不是标语,而是关系到我们生命安全,健康成长的实际行动。犯罪呢?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会让我们流血流泪。人生宝贵,请珍视。犯罪边沿的道路,请千万慎行!

法制讲座心得 篇8

为进一步保护社区青少年身心健康,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强化法律意识,丰富青少年的学习生活。12月14日上午,我们学校请来了洪殿派出所的黄警官给大家做了一个《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专题知识讲座》,为全校同学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

针对目前社会出现的青少年犯罪现象,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兼备的青少年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环境。对此,在教育上,黄警官从法制教育的意义、违法犯罪的危害性、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做了生动的阐述,并通过旁征博引,列举具体典型案例,以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刘备临死前对刘禅说的话,授老师做了深刻的解释,教育我们不要走上歧途。

授老师的法制讲座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加上他风趣幽默的论述和具体生动的事例引起了在场青少年的极大共鸣,让大家增长了知识,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法制讲座心得 篇9

人生如一张白纸,在成长的过程中会自然而然在白纸上添上色彩!有的色彩绚丽缤纷;有的却是灰暗一片;更有的在还没有添满色彩这张纸就不在了!能够使白纸变成色彩缤纷也是不容易的一件事啊!首先这个人必需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这样才能踏上人生里美好的第一步!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学校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教育讲座,这对于我们来说真可谓意义重大。

当天下午,在学校的绿茵场上,席地而坐听人民警察为我们讲解什么是法律。讲座上讲述了关于青少年犯罪和犯罪的动机以及青少年犯罪的过程。既拿了身边同学的事例分析,又为我们讲述了发生在近期触犯法律的事。有为钱不惜铤而走险去盗窃的、有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的、更有甚者为了“情”而去杀人。正值风华年少的他们,却失去了自由,变成了囚犯。只因为这一时的冲动,却葬送了自他们美好的青春。

我认真地听完了这次报告会的内容,给我的感触很深.。他们用自己犯的过错来警示我们——这些正处于美好青春年华的少男少女们,这些正享受着生活的美好与自由的可贵的我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社会上的好公民。

作为学生,要想让犯罪远离我们,首先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上,处处以优秀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要“慎言行,谨交友”,要听进家长、老师和同学的教诲,从小养成好的行为习惯,不贪图享乐,不看不健康的影视作品,不去网吧那些容易让人沉沦的游乐场所去;要和品质好的同学在一起,相互告诫,相互激励,取长补短,择善而从,见恶而避。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

听完这次讲座,我想这对于我以后的人生道路起着巨大的作用。它给了我许多真理和启发,告诉我要想成才必先学会做人,我会一直受用!

法制讲座心得 篇10

这个星期,我们注重素质教育的逸夫小学,又组织了一次关于法制教育的主题活动。星期二下午临近第三节课时,同学们都手捧笔记本,有说有笑地走进了大多媒体教室。原本空旷的大多媒体一下子挤满了人。

我坐在中排,还算前面。我本身就对法律很感兴趣,学校能安排这样的活动,真是合我胃口。一阵优美的铃声响过之后,一位穿着黑色正装的年轻阿姨走到了多媒体讲台前,自我介绍说她是本节课的主讲人——来自德清县人民检察院的赵哲含,她这次主讲的题目是《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自我保护》。

我们报以热烈的掌声欢迎赵阿姨。随后,赵阿姨打开了她的笔记本电脑,通过多媒体的大屏幕向我们介绍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种种原因和过程,这总的能概括为一道算式:“14—17周岁+8种违法行为=未成年人犯罪”。赵阿姨的讲课风趣幽默,引人入胜,不知不觉中连同学间吵闹的声音也没有了,几乎所有的同学都在认真听讲、做着笔记。赵阿姨还为我们准备了一些近年来她经手办理的案子。为了保护案犯的隐私权,赵阿姨还细心地把每个人名都换成了金庸小说里的人物。

在案子的最后,总会写着一些小提示。那看似潇洒的人生,其实有着多少悔恨的泪水;那看似简单的一句话,其实蕴含着多少人生的哲理。看到最后,我不禁又陷入了沉思:为什么总有那么多人走上了一去不回的路,为什么悔恨的泪水总是那么多?希望经过反省,浪子可以回头。

法制讲座心得 篇11

上个星期五的下午,学校特地请了法制教育局的陈主任为我们举办了“法制讲座”,讲了许多有关青少年犯法的不良行为,从而教育我们作为一个小学生要懂得遵守学校的纪律,国家的法律,将来做一个为他人,为社会做出贡献的有用之才。遵守校规是我们小学生必须遵守的原则。

我们的社会属于文明社会,可是却总有不少的青少年做出一些违反学校纪律,国家法律所不容忍的事情,如:抽烟,斗殴,喝酒等,偷窃,抢劫,害人等等,这些都是属于违法行为,这些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这些行为将成为他们生活中不可抹灭的污点,并将伴随他们一生。

如今,许多不良青少年总是对未成年人犯罪,如吸毒、抢劫、盗窃等。当这些事情出现在我们面前时,我们必须认真对待,例如:

报警等等。面对这些不良行为,我们应该理性地拒绝。远离这些不良行为,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好学生。我们在学校读书,要好好努力的学习,锁定自己读书的目标,不让自己对自己的未来迷茫,就像我们课文《落花生》中说得一样,要做一个对社会上有用的人。

自“法制讲座”后,我们要学会学法,守法,用法,创造文明的社会,从小事做起,从学校做起,形成一种文明的行为:思沉学习,制定目标,好好学习,将来做国家未来的栋梁。

四年级:张蕾

民法讲座心得(汇集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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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讲座心得(篇1)

第一百零九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第一百一十二条 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三条 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第一百二十四条 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第一百二十五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

第一百二十六条 民事主体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

第一百二十七条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二十八条 法律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消费者等的民事权利保护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二十九条 民事权利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

第一百三十条 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

第一百三十一条 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

第一百三十二条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民法讲座心得(篇2)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需要招用从业人员。

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与其招用的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规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以自然人个人名义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用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应当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时,应当保留家庭成员的生活必需品、必要生活费用和必要的生产工具。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得以户的名义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非依本法或者其他法律的规定,不得设立法人。

(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三)有独立的财产或者经费;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机关自依法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与其目的范围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设立中法人可以从事与其设立目的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设立人应当对法人设立过程中的债务承担责任;设立人为两人以上的,承担连带责任。

法人成立后,设立中法人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应当依法设立自己的机关,法人机关应当依据法律和章程行使职权。

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人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经法人授权,得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由此产生的债务,以法人分支机构以及法人的财产承担。

法人以其登记的住所为住所,没有登记的,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因目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确定无法完成;

(二)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人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未经清算即终止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

营利性社团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批准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所称营利性社团法人,包括企业法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等。

商事登记机关应当设置商事登记簿,记载营利性社团法人的下列登记事项:

(一)名称、住所;

(二)经营范围;

(三)类型;

(四)法定代表人;

(五)注册资本;

(六)出资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缴纳期限;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商事登记簿记载有误的,商事登记机关应当予以更正。

商事登记机关应当通过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营利性社团法人下列信息:

(一)商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

(二)年度报告中依法需要公示的信息;

(三)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

(四)行政处罚信息;

(五)依法应当公示的其他信息。

法律保护善意第三人对商事登记簿记载事项的合理信赖。

营业执照与商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以商事登记簿为准。

营利性社团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本、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等,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营利性社团法人分立、合并、迁移,应当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设立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营利性社团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向商事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营利性社团法人自办理注销登记之日起终止。

设立非营利性社团法人,应当依法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本法所称非营利性社团法人,包括事业单位法人和非基金会社会团体法人等。

成员大会是社团法人的权力机关,有权依法制定、修改章程,选举或者更换执行机关、监督机关成员,并行使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执行董事或者理事会是社团法人的执行机关,由成员大会产生,对成员大会负责。

社团法人的执行机关根据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社团法人依照法律和章程规定设立监事会等监督机关。

财团法人,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助的财产,以从事慈善、社会福利、教育、科学研究、文化、医疗、宗教等特定公益事业为目的,依照法律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本法所称财团法人,包括基金会社会团体法人、宗教团体法人等。

设立财团法人应当依法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财团法人的设立人应当制定捐助章程,遗嘱捐助的除外。

捐助章程应当载明捐助目的以及所捐财产情况。

以遗嘱捐助方式设立财团法人的,应当指定遗嘱执行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的,由主管机关指定。

财团法人应当依照捐助章程设立理事会。理事会依法行使捐助章程规定的职权。

财团法人的理事或者理事会,有违反捐助章程行为时,人民法院可以应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宣告其行为无效。

捐助人有权向财团法人查询捐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助人的查询,财团法人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财团法人违反捐助章程使用捐赠财产的,捐助人有权要求财团法人遵守捐助章程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助行为。

财团法人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依照捐助章程的规定用于公益目的;无法依照捐助章程规定处理的,由主管机关划归与该财团法人性质、宗旨相同的财团法人,并向社会公告。

本法所称其他组织,包括合伙、集体经济组织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其他组织得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由此产生的债务,以其他组织以及其成员的财产承担。

其他法律对其他组织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自然人依照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其他组织。

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

个人合伙采用合伙企业形式经营的,适用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合伙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伙协议一般包括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

合伙人投入的财产以及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

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从事经营活动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全体合伙人承受。

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协议有约定的,依照协议处理;协议未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入伙无效。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退伙,协议有约定的,依照协议处理。协议未约定的,应予准许;因其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人对出名营业人的经营出资,分享其经营所产生的利益,并在出资限度内分担经营所发生的损失的,为隐名合伙人。

隐名合伙的事务,专由出名营业人执行。

第三人不得就出名营业人实施的行为直接向隐名合伙人主张权利。

隐名合伙人参与出名营业人合伙事务的执行,或者有参与执行的表示,或者明知他人声称自己参与执行而不作否认表示的,就合伙对第三人的债务与出名营业人承担连带责任。

隐名合伙人有权请求出名营业人于每届事务年度终了时,计算营业的利益与损失,支付利益中应归自己的部分。

合伙人以外的人以明示或者默示方式表明其为合伙人,善意第三人基于合理信赖与该合伙进行交易的,该合伙人以外的人须对该善意第三人承担合伙人的责任。

民法讲座心得(篇3)

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四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四条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从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 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财产代管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人民法院变更财产代管人的,变更后的财产代管人有权要求原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第四十五条 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

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要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第四十七条 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第四十八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第四十九条 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五十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第五十三条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财产外,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 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第五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民法讲座心得(篇4)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一条 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讲座心得(篇5)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六十三条 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第六十四条 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六十五条 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六条 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公示法人登记的有关信息。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条 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七十一条 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根据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第七十三条 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第七十五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第七十七条 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

第七十八条 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第七十九条 设立营利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

第八十条 营利法人应当设权力机构。

权力机构行使修改法人章程,选举或者更换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成员,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十一条 营利法人应当设执行机构。

执行机构行使召集权力机构会议,决定法人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法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执行机构为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未设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法人章程规定的主要负责人为其执行机构和法定代表人。

第八十二条 营利法人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等监督机构的,监督机构依法行使检查法人财务,监督执行机构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法人职务的行为,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十三条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十四条 营利法人的控股出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法人的利益。利用关联关系给法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五条 营利法人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作出决议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人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营利法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但是营利法人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第八十六条 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维护交易安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八十七条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第八十八条 具备法人条件,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供公益服务设立的事业单位,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第八十九条 事业单位法人设理事会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理事会为其决策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产生。

第九十条 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九十一条 设立社会团体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

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等权力机构。

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理事会等执行机构。理事长或者会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

第九十二条 具备法人条件,为公益目的以捐助财产设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捐助法人资格。

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以申请法人登记,取得捐助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宗教活动场所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十三条 设立捐助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

捐助法人应当设理事会、民主管理组织等决策机构,并设执行机构。理事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

捐助法人应当设监事会等监督机构。

第九十四条 捐助人有权向捐助法人查询捐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捐助法人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捐助法人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或者法定代表人作出决定的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人章程,或者决定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捐助人等利害关系人或者主管机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定,但是捐助法人依据该决定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第九十五条 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剩余财产。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的,由主管机关主持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法人,并向社会公告。

第九十六条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第九十七条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第九十八条 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

第九十九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条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对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第一百零三条 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

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零五条 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第一百零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

(一)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七条 非法人组织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第一百零八条 非法人组织除适用本章规定外,参照适用本法第三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民法讲座心得(篇6)

见义勇为受伤可获补偿,个人信息、隐私权受保护,公序良俗、绿色发展成“硬法”……打开民法总则草案,处处可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身影”。代表委员在审议讨论民法总则草案时表示,民法总则草案通篇贯穿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着中国精神、中国文化、中国特色。

第一条 为了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民事法律调整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四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自觉维护交易安全。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守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九条 民事主体合法的人身、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民事主体行使权利的同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一条 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四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时间的,以相关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未存活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十八条 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实施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不满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实施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二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三条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前款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本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第二十四条 自然人以户籍登记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第二十五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子女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父母负有赡养、照顾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依次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或者有关组织,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

未成年人的父母可以通过遗嘱指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其父、母指定的监护人不一致的,以后死亡一方的指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依次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子女;

(四)其他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或者有关组织,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

第二十八条 监护人可以协议确定。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

第二十九条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指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应当根据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

依照本条 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监护责任。

第三十条 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

第三十一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近亲属、其他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或者有关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承担监护责任。

第三十二条 监护人依法行使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在作出与被监护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独立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人员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根据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为其指定新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有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前款规定的有关人员和组织包括: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员,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有关人员和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监护人资格申请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第三十五条 原监护人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确有悔改情形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新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的;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的;

(四)由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的。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三十七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从失去该自然人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八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第三十九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 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财产代管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另行确定财产代管人。

第四十一条 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

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有权要求财产代管人及时向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第四十二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的。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下落不明的时间计算,适用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四十三条 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有的申请宣告其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第四十四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或者判决确定的日期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第四十五条 自然人被宣告死亡的,不影响其在被宣告死亡后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四十六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第四十七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其配偶未再婚的,夫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任何一方不愿意自行恢复的除外;其配偶再婚的,夫妻关系不自行恢复。

第四十八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第四十九条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应当返还原物;无法返还原物的,应当给予补偿。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原物外,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自然人经依法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第五十一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五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家庭财产承担。

第五十三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四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五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五十六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的章程或者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五十八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根据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五十九条 法人以登记的住所为住所。

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住所不一致的,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视为住所。

法人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六十条 法人在其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六十一条 法人的实际情况与其登记的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信赖登记的善意第三人。

第六十二条 登记机关应当通过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及时公示法人登记的有关信息。

第六十三条 法人合并、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民法讲座心得(篇7)

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一百三十八条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三十九条 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

第一百四十条 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一百四十二条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按照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五十九条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按照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讲座聆听心得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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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聆听心得 篇1

周六下午,我去听了小记者团组织的“青少年现代礼仪讲座”,听后觉得很有感触,非常有意义。

这次的主讲——王文波老师简作自我介绍后,便开始了讲座。王老师先讲“何为礼仪”他把礼仪概括为一个词,两句话。一个词:尊重。因为尊重别人,就等于尊重自己。两句话:修养自己,关心别人。那么何为关心呢?最基本的关心就是不去打扰别人。我们青少年为何要学习礼仪呢?因为礼仪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之后,王老师便进入了正题,概括来说青少年要学的礼仪共分为六项:形象礼仪,家校礼仪,公共礼仪,出行礼仪,用餐礼仪,道别礼仪。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前三项礼仪。

形象礼仪分为:仪容、仪表、仪态。对形象的总体要求是干净、整洁、端庄、大方,站有站相,坐有坐相。家校礼仪,首先要做到尊重。老师、家长、长辈、同学,见到他们时,一定要打招呼,切记,打招呼时要注意时间场合,在不同的场合,要用不同的方式打招呼。公共礼仪:在公共场合,要讲文明,守秩序,不喧哗,不打闹,不影响别人。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说有损自己和他人形象的话,时刻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中国是从古至今的礼仪之邦,作为一名中国的青少年,我们不论在各行各业,还是在国内国外,都应做一个懂礼仪、讲文明的人。

讲座聆听心得 篇2

很荣幸的在20____年12月10日这一天听了由进修校王瑛老师开的一节精彩生动的讲座,收益匪浅。现在,针对“指导——自主学习”结合本人实际教学谈谈个人的感受:

一、课前导读是基础

首先在课题开始实施之前,我把重点放在课前导读上。因为学生也是首先接触自主学习,他们对自主学习更是陌生。所以,我让学生先学会怎么读教材,我做到以下两点:

1、让学生逐字逐句的读文本,对一些结论的重点字词标明,如果出现两个例题,可让学生进行对比,把课后的一些练习坐在课本上。

2、对于“几何概念的教学”文本,可让学生一边动手操作,一边解读文本,看看课本中提的问题你是否会解决,如果不会可以用问号标明,待到课上解决。

二、导学提纲的设计

通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大多数学生能够进行自主读教材。接着设计“导学提纲”,我根据本班的实际特点设计、修改导学提纲,让学生在自学的基础上,完成导学提纲。在导学提纲的设计上我认为要以基础为主,满足大部分学生的学习需求,再设计一些开放的灵活性题目满足部分超前学生的学习需求。在“导学提纲”上还出现“问题小站”,我对问题小站很重视,从这里我可以看出学生对这节课的理解程度,但发现学生提的问题不够好,过于肤浅或应付,所以,下学期要在学生提问题上多培养与训练。

三、检查学生的自学情况很重要

在学生提前预习的基础上,教师要对学生的自学情况做一个了解。通过多种渠道的学习,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做好检查工作:

1、如果第一节课有课,教师可以提早进班,抽样检查自学笔记,或与部分学生谈话,教师对学习后进生要关注“做一做”;对中等生要关注“问题的解答”;优生关注“提的问题”。

2、如果第一节没课,教师可收取两组学生的自学笔记,查阅并调整教学设计。

四、课堂教学是关键

在做好前面一系列的工作后,教师开始进行课堂教学,在课堂教学的过程中,我认为教师还是要继续保持课堂教学的时效性,把课堂还给学生,让学生真正成为课堂教学的主体。虽然“教无定法”,但我觉得在实施该课题的懵懂时期,也可以采取以下的教学环节:

1、合作交流,汇报心得

教师可以采取小组讨论或全班交流的形式,让学生按照导学提纲,逐题的进行交流,让学生根据自己自学的情况提出疑难问题,同学帮忙解决。

2、共同研讨,解决疑难

教师应通过师生间和学生间的互动,以讨论、解答或辩论等形式,探讨和解决学生在阅读教材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教师不能泛泛地讲解教材中已有的现成结论,应该注重对学生的启发和引导,鼓励学生争论甚至辩论,来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

3、对问题的补充和提升

教师要针对课程的知识点和重难点提出有针对性的问题,或者根据教材的特点,提出知识背后的思想方法,培养和提升学生的思维能力。

4、巩固应用,启思导法

在练习的呈现上要有层次性,例如:第一步,模仿练习,巩固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第二步,变式练习,让学生理解方法和发展学生的思维;第三步,综合应用,培养学生的能力。

5、总结反思,完善结构

不管是学生还是教师都要对本节课的学习进反思,特别是要让学生记住什么经验和获得什么教训。

总之,听了这节讲座,我感触很深。当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说,学生提出的问题还不够深刻,教师应该怎样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在课堂上如何更为有效地指导学生的学法?怎样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希望在接下来教学生活里,能够学习更多的理论知识,并把理论知识结合实际,运用到课堂中。相信,只要经过我们的学习一定会把自主学习做到最好。

讲座聆听心得 篇3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教师,我深深懂得,身心健康是教师完美人格的充分体现。二者缺一不可,如何做才能使教师身体和心里都健康积极向上呢?x校长的这次心理健康讲座,给了我们明确的指导方针;使我们的精神躯体充实了有活力的新鲜血液,使一些蒙昧的心灵豁然开朗!这次讲座给我们定义了心理健康的标准,让我们工作学习生活有清晰的指向!从而更加积极快乐,健康向上的走小学教育这条充满阳光的道路。

作为一名教师,除了要有渊博的学识和优良的教学技能,还要有健全的人格和高尚的品德。人格健全的教师,能在课堂中创造一种和谐与温馨的气氛,使学生如沐春风,从而能够快乐地探究知识领域,把学习变成乐趣。因而提高教学效率。正所谓亲其师,信其道。什么样的树结什么样的果,什么样的老师教什么样的学生。通过此次聆听讲座,不但增加了我刻苦钻研、努力奋斗的信心和力量。还使我意识到重新审视自己的价值,正确看待自己的优缺点。学习掌握心理调节的方法,学会缓解心理压力;人生都不是一帆风顺,遇到困难与挫折要勇敢面对知难而进!

就如讲座所讲:“学会调整不稳定情绪,保持心理的健康平衡;所以我准备做快乐圣洁天使。看身边同事领导都象鲜花雨露般美好!汲取芬芳与养料储备精神食粮!正所谓,学人之长补己之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就能灵活的选择自己愉悦心态角度去思考问题、机智正确处理问题。培养多种兴趣与爱好,如冰心老人所说:“读书好读好书”陶冶情操。关注时事新闻,做一名热爱祖国,崇尚教育事业的品质良好的新型教师。只有这样,才能以积极健康地工作,热情投入到教学活动中去。只有这样学而不厌、诲人不倦、追求真理的积极思想,就能顺应教育信息技术发展,更好的打造高效课堂。也就会成为一名合格的新型人民教师。

讲座最大的亮点是:“如何拥有快乐”?阐释简单明了,就是“首先要拥有一双发现快乐的眼睛;其次要拥有能够发现快乐的智慧”。进而介绍提升心理素质的办法,让我耳目一新、振奋不已。可谓受益匪浅啊!我又体会到,教师要保持一份健康积极的心态,要放下过多的心理负担轻装上阵。这样多轻松?还要节制物欲、简化生活保持心灵的单纯与自在。保持积极心态,学会宽容以仁爱之心待人……在我看来,这可谓是人生大智慧。这样的心态让我与同事姐妹们和谐相处。真是快乐!还要不盲目竞争,避免心理过度紧张。这话实乃金玉良言啊!所以我觉得有衣有食当知足。真是“人知足定常乐”!物欲横流的今天,我们有这样的思想应该是一种心灵超脱吧?

我决定这样主宰自己的生活、工作,结合实际发表点见解,首先必须要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工作和作息要有规律;要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培养良好的人际关系;管教儿女和为人处世要光明磊落;公义正直、善良宽容、实事求是,有良好心态,真诚地对待身边的人,微笑面对人生、积极期待美好未来!用向上的心态去做每件事,用快乐爱怜之心去热爱身边所有学生!一个连孩子都不爱的人怎么能当教师呢?孩子才是真正的天使!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我们只需给予正确引领!愿快乐的我们去感染身边的所有孩子和同事,让大家都成为快乐的教师!这是我最深的体会。

感谢这次师德讲座,都是积极的思想点拨。会让我的生命花束绽放艺术奇葩。拥有积极崇高的思想真快乐!做健康美德教师更快乐!

讲座聆听心得 篇4

蟒河中学郭张奎

近期我们学校组织观看太谷教研室主任张四保课改报告视频。我作为一名观看者,受益匪浅,对照平时自己的工作反思,有以下心得体会。

一、学生班级管理方面:综合各学科以班主任为中心,学习成绩相近的两个学生分为一小组,实现小组最小化,效率最大化;并采用捆绑式评价,一月一小表彰,两月一大表彰,期中一小结,期末大总结,实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学生管学生,学生帮学生,培养了学生自主、合作、团结的精神;使差生在优生帮助下提高,优生在帮助差生的过程中走向成熟。

二、学生学习方法:学好知识有三个层次:听明白,想明白,讲明白。讲明白是学好知识的最高层次,这一点我们老师都知道,能想办法讲出来,讲的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让听讲者听懂,学会;那讲授之人肯定会。所以让学生学会复述也就是让学生学会简单讲解,这是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奠定扎实基础的行之有效的好方法。

三、变教案为学案:从学生实际出发,把要学习的知识具体化,问题化,系统化,让学生从点出发,再由点汇集成线,最后形成面。学生学习的知识由少到多,由小到大,通过长期的积累、整理,学生学会了,学好了,教师的教案也变成了学案,变成了学习指导用书,并且老师在编写学案时,要善于取各家之长,编写出具有个人特色实用高效的学案,然后逐年更换新内容,吸收新鲜血液,这样学案越来越全面,越来越科学,也为备课节省了许多时间。

四、教学方式方法:“阅读感悟,自学检测,合作交流,展示点拔,分层训练,拓展延伸”二十四字的教学模式,经过科学、合理、灵活的应用,让学生带着问题学习,学生代替老师讲解,真正把课堂变成了学堂,体现了学生的主体性,培养了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开拓了学生思维;老师少讲、精讲,只讲重点、难点、易错易混的知识、拓展思维的方法,既突出了重点、难点,也体现了教师是引导者、合作者。

五、分层优化练习:学习成绩的提高,关键是能力的提高。而能力是练出来的,不是听出来的,因此分层优化练习是必要的、关键的、重要的环节;习题分层设计,由易到难,由知识点到知识链,最后形成知识树,使知识系统化;太谷县教委教研室让老师把历年来高考中经常出现的一千道题型浓缩为三百道题型,既历练了学生又形成了知识网络,借题上楼,学生拓展了思维,掌握了解题思路,提高了能力。我们也需要这样去归纳总结。

我在以后的教学中要努力更新教学观念,善于发现自己的不足,坚决不满足于墨守成规,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方法,不断总结改进,提高自身素质,优化课堂教学,相信成功就近在眼前。

讲座聆听心得 篇5

不比起点比进步,不比智力比努力。

――题记

俞敏洪,新东方教育集团创始人。英语教学与管理专家,在别人眼中,他拥有上亿的资产,是人生的赢家,但成功的背后,则是他远大的人生追求和不懈的追梦征程。

今天下午,我有幸在多媒体上聆听了他近期的一次讲座。其中,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就是我对生命充满热爱,对现状毫不满足。

人的进步是一辈子的事情、是什么让俞敏洪从一个农民的儿子变成了企业市场的EC0,正是他对生命的热爱,他想活出一个更加精彩的人生,不是拘限于小山村里,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这是他对自己拼搏而定下的目标。第一次高考他的英语成绩很差考了33分,第二年高考,英语55分,第三次高考,他以英语90分的骄人成绩被北京大学录取。以后的人生,正如他期盼的那样。精彩出色,他终于由丑小鸭蜕变为一只洁白光亮的天鹅。

生命是一种过程。俞敏洪的传奇故事,将会影响我一生的价值观,不要满足于现状,风物长宜放眼量,要宏观未来,遥望远方;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在坎坷中铸就属于自己的辉煌,否则,我们将如同一颗生埃般溧落、埋没于茫茫人海之中。

不比起点,比进步:不比智力,比努力。活到点子上,才是人一生的事业。

讲座聆听心得 篇6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不仅是针对当前高校人才培养中普遍存在的创新精神和能力不足问题而提出的重要举措,更是对高等教育事业本身所具有的创新特质的进一步凸显。因此,以创新为内核、以育人为导向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就不能将其狭隘地理解为只是针对少数有志于创业学生的单独“处方”,而应作为面向全体学生的根本任务。对于高校而言,不能简单地把创新创业教育看成一种为了促进就业的应景之举、一种局限于科技创新的教育活动、一种针对少数有创办企业志趣学生的技能引导,而是要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终身发展奠x基础,使其在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岗位都能善于思考、勇于开拓、乐于尝试,培养和造就规模宏大、类型齐全、层次各异的创新型人才队伍。

面向全程。创新是高等教育的基本特质,是人才培养的重要底色,也是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核。但创新并不是一门独立的学科,也不是独立于教学体系和学业规划之外的独立环节。个人扎实的知识储备和深厚的综合素养是创新能力孕育和产生的重要基础。某种程度上讲,整个教育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创新、不断推动创新的过程。加强创新创业教育,需要将创新创业实践环节的强化、教师创新创业教学能力的提升、校园创新创业文化的营造等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不仅如此,创新创业教育也不应局限于校园之内,而应以开放的姿态着力推进高校与政府、社会、企业协同育人,形成多方合作、交叉培养的育人机制。

面向育人。以育人为根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创新创业教育最根本的价值体现。首先,创新创业教育应注重激励和引导学生走上自我发展之路。通过各种类型和形式的创新创业活动,使学生养成包括逻辑理性思维、批判性思维、创造性思维在内的思维习惯和思考方法;在知识体系构建中以问题和需求引导学生将他人传授的知识转化为自身内在的知识,形成运用、研究和创新知识的能力。其次,创新创业教育应注重帮助和引导学生认识自我、发展自我。通过给学生提供多种多样的尝试机会和平台,磨练其不甘平庸、不怕失败、追求卓越的人生态度和积极向上、锲而不舍、精益求精的精神品质。再次,创新创业教育应注重引导学生认识社会、体悟责任。应在创新创业教育活动中使学生深刻体悟个人对国家、社会、民族的责任。

面向未来。“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创新创业教育不可能一蹴而就。面向未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首先,绝不能短视。要摒弃急功近利思想,切实将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当前需求与培育国家创新体系的未来生力军相结合,将促进学生的大学学习与终身学习相结合,把创新创业融入专业教育,而不能将其等同于岗位职业培训和企业家速成训练。其次,绝不能搞短期行为。要把握创新创业教育的精髓,充分发挥高校文化传承与创新功能,既解决当下人才培养中创新精神和能力不足的问题,又在学生心中播撒创新创业的种子,厚培激发创新创业灵感、养成批判性创造性思维的土壤。

讲座聆听心得 篇7

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这就是说一个人一旦对某事物有了浓厚的兴趣,就会主动去求知、去探索、去实践,并在求知、探索、实践中产生愉快的情绪和体验,所以古今中外的教育家无不重视兴趣在智力开发中的作用。

今天我参加____区“班主任培训”,有幸聆听了x老师讲座,她在讲座开头就提出“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也是我感受最深的问题。她在讲座中讲了钱学森先生的故事。钱学森先生是航天之父,虽然去世了,但是我们从他的成长经历中可以有所收获。钱学森在少年时代是个贪玩、淘气的孩子,他的父母就给他找了一个勘探学者,让他去挖石头,找石头,他对地质学产生了兴趣;后来又让他跟一个生物学者学习,他对生物学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从他的父母对孩子的培养中,我们不难看出培养孩子,首先最主要的是培养孩子的兴趣,这就需要我们要有一个伟大的父母,有一个伟大的教师,要有一双善于发现孩子的慧眼。要在孩子的培养上,要看孩子长大后需要什么,要有他的兴趣来决定。x老师说:“一个孩子没有兴趣,长大后肯定很平庸”。钱学森虽然没有成为地质学家、生物学家,但是他的成功就是兴趣给他带来的,是兴趣是他走向了成功。

看看我们今天的教育,家长、社会、学校只培训的是社会认同的学生,高学历的学生。因为有了高学历,才有好的职业,没有高学历,就没有好的幸福人生。

在教育发展的今天,作为父母、作为一个一线的教育工作者、班主任,值得我们深思,怎样去解决这个问题,怎样打破人们认同的这种教育方式,需要我们不断的探索教育规律,必须有一套教育艺术,要不断的用自己的慧眼去关注学生、发现学生,学着看穿他们的心灵,用心灵,用眼神来传递彼此心里的话。并且要关注每一个学生。因为所有的人没有高低之分,都是平等的。我们要教育学生“天生我才必有用”。要帮助学生树立信心,要了解学生需要什么,就教什么,学什么。

通过听x老师的讲座,我受益匪浅,思想上有很大的触动。作为父母、作为教师,要从培养学生兴趣入手。外力的强迫永远教导不出人才,一个人想学好一方面的知识,绝对都是内因起着主导的作用。正如爱因斯坦的名言:“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古人亦云:“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知者不如乐之者。”兴趣对学习有着神奇的内驱动作用,能变无效为有效,化低效为高效。

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让学生真正把“要我学”变成“我要学”。同时还要么注重学习方法的指导。我们教育的目的是什么?是“授人以鱼”还是“还是授人以渔”?让学生掌握好的学习会让孩子受益终生,因此,在教学中,我要避免单纯知识性的教学,还要注重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培养孩子具备自学的好习惯。

x老师的讲座让我感受到了为人师表的重要,真正领悟到了为人师应该具备的心怀和情操,更加感受到自己离一个优秀班主任之间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大量的阅读与教育教学有关的书籍,拓展知识面,开阔视野,积累更多的教育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育技能。只有不断的吸取营养,只有不断的让自己进步,及时的进行“充电”,才能提高个人素质和修养,掌握更多科学的教育方法和管理方法,将教育教学工作做好。

讲座聆听心得 篇8

彭x教授在101教室为我们高三学子做题为“做勤学敢想勇创的年轻人”的创新创业指导专题讲座。讲座中,彭x教授结合自身指导历届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的亲身经历,深入分析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项目案例,分享了学长们在老师的指导下,如何对创业项目进行优化和提升。听完教授所说的一番内容后,我对自己大学生活更加迷茫,并陷入沉思…

随着市场经济在我国的进一步深入发展,相信政策的导向会对即将步入大学生活的孩子们创业带来更加有利的因素,我们要建设创新型国家,就必须大力提倡鼓励支持这些大学生的创业梦想,相信创业的人多了,我国的就业压力也就会逐步降低,而我国的经济活力也将进一步得到提升。大学生自身也要努力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运用,这样才能真正的做到学以致用,真正成为应用型人才。大学生创业已在我国兴起,我们很多有兴趣的同学完全可以去尝试,可能会失败,但是在创业的路上没有坦途可走,我们需要战胜自我,超越自我。我们需要先权衡自身,然后做出合理可行的决x。

创业也讲究“天时、地利、人和”。事实也的确如此。如果一个人在选择创业的时候,不能去把握天时,地利和人和,那么所取得的成功也必将有限。

我认为大学生创业还应该具备以下这些品质:

第一,找对项目,选择比努力更重要,这是成功的第一关键;

第二,找对贵人,我们没有经验,跟对人做对事,少走很多弯路;

第三,持续不断的帮贵人做事,成功的关键就是坚持不断,这样才有成功的可能,不是因为希望才坚持,而是因为坚持了才有希望!最后,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不是在别人嘴中!除此之外,创业首先要有“良好的心态”,其中有角色转变的心态 ,历经磨难的心态,快乐创业的心态,一x会成功的心态,这些是创业的基本前提,具备了这些心态,就是选择什么项目了。

首先你要分析下自己擅长什么,适合做什么,做自己感兴趣的最重要,当然了还要结合目前的市场情况、当前的资金情况而x,如果说还理不清这些,说明还不完全具备创业的能力,假如资金允许可以尝试一下品牌加盟,比如美特斯邦威、森马这样的店,还都不错,如果是年轻人,还可以从事未来最热门的行业“电子商务”,投资小回收快,也是二十一世纪国家重点倡导发展行业,很有前景。具体要怎样创业,选择什么项目,还要把各方面都分析透彻了,不要盲目投资。我个人觉得这些都是很有道理的。

第四,敢于尝试的勇气;这个是最为重要的,创业不仅仅需要智慧,更需要迈出第一步的勇气。当机会来临时,你再有智慧,再有经验,再聪明,就是不敢迈出第一步,去尝试他。这次机会也会离你而去的。

第五,持之以恒的恒心,创业,不是今天做,明天就有回报的,他也许需要一个星期、一个月、一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创业与赚钱都是一个过程,你必须坚持下来,才有可能成功的。你要给你自己一个坚持下去的理由,这样,你才有可能成功。如果中途放弃,那只能以失败而告终,最大的失败就是放弃。

第六,选择一个比较有前景的项目。如果现在这个项目很火,你去做一段时间,它就没有什么了,那不仅浪费金钱,而且浪费了时间的。

当然,“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要想成功的创业,还有很多的外在因素,其中还有不确x因素。所以说创业绝对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搞x的事情。作为一名即将步入大学生的我,要做的是不断积累创业知识,为日后的成功创业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讲座聆听心得 篇9

聆听心理健康知识讲座活动心得体会篇1

20xx年11月12日晚上6:30,作为四川音乐学院心理委员的一员,我听了一场关于心理健康教育的讲座,这个讲座是我学习如何当一个称职的心理委员的第一课。

通过上大学心理健康课程,我了解了许多关于心理方面的问题,也使我更好的认识了自己,懂得了心理健康对一个人成长的重要性

心理健康对一个人的成长是很重要的。然而,不少大学生自己意识不到自己的心理危机或疾病,不会主动向心理咨询中心或是专家寻求解决方法。例如一些大学生经常口口声声说“郁闷”、“空虚”或是“寂寞”、“无奈”等,这就有可能是产生心理问题的初期症状;而失恋、考试不及格、不会做家务、受到同学嘲讽等在平时看来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也可能成为导致他们情绪崩溃的导火索。

但这些小问题、细节平时都不为他们所重视,他们意识不到容易引发的危机,也就不会主动寻求帮助,直至最后问题日积月累、一发不可收拾。所以大学生应该更主动一些,关注自己的心理动态,主动向专家说出自己的所想。

我们应该都知道,如今,心理健康这个话题越来越引起大家的重视。身体健康固然很重要,但心理健康也不可缺少。我们要追求的是身心健康,即身体、心理都要健康。心理老师的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使我受益匪浅,她给我们定义了心理健康的标准,提出了大学生面临的成长问题。如何做好自己的人生规划、如何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和理财习惯、如何建立良好的社交、人际关系及大学生常见的心理分析等。让我们感触最深的有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要适应社会角色,环境的变化。我们应该要很清晰的认识到自己已是成年人,不再是未成年人。既然如此,就要更多一份主动心,责任心,很多问题及事情都要靠我们自己主动去做,去解决。要能尽快的适应一个新的环境,不要总是怀念过去的时光。每到一个新的环境,习惯就好。就像我们刚来到大学,也应该让自己尽快的适应。否则就会出现许多的心理困扰,从而影响到自己的学习和生活。

第二方面: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虽然有句话叫“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但很多时候你还是需要别人的帮助。或是你不可能离开一个群体独立存在。所以就需要我们建立好人际关系。比如学会倾听别人或是赞美别人。总之就不要让自己脱离大众。其实,我自认为自己在这方面做得不好。虽然自己也有几个志同道合的好朋友,但人际交往方面很狭窄,不敢主动与别人交流等。现在也要深刻的认识到了这个问题,相信自己以后也会在这方面多加注意。

第三方面:大学生常见的失落、自卑心理。自己觉得自己在这方面表现得很明显。首先,来到这里也不是自己最初的梦想,因为某些原因,只能选择到这里来。

看着班上的同学进入了自己心仪的学校,自己不免有些许的失落。再者,来到这里,在学习上遇到了许多困难。生活中同学多才多艺。这更添加了我自卑的感。但现在的我,不再自卑,不再失落。老师的教导、师兄、师姐和同学们的关心让我更加坚定: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一切都会过去。

心理健康可以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健康的心理品质是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将来走向社会,在工作岗位上发挥智力水平、积极从事社会活动和不断向更高层次发展的重要条件。充分认识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和谐发展,是以健康的心理品质作为基础的,一个人心理健康状态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全面发展的实现

心理健康利于大学生培养健康的个性心理。大学生的个性心理特征,是指他们在心理上和行为上经常、稳定地表现出来的各种特征,通常表现为气质和性格两个主要方面。气质主要是指情绪反映的特征,性格除了气质所包含的特征外,还包括意志反映的特征。当代大学生的心理特征普遍表现为思想活跃、善于独立思考、参与意识较强、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等等,这些有利于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学习是一项艰苦的脑力劳动,在学习过程中会遇到许多困难和挫折,所以大学生要取得优秀的学习成绩,掌握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没有意志,没有不屈不挠的向上精神是不可能的。健康的心理,以积极进取、服务于社会的人生观作为自己人格的核心,并以此为中心把自己的需要、愿望、目标和行为统一起来,树立远大理想,“以天下为己任”,从而产生强大的学习内驱力,推动大学生努力完成学业,自觉攀登科学高峰。

心理健康是大学生掌握文化科学知识的重要保证,有了良好的心态,不仅能取得好的学习效果,而且有益于终身的发展。如果离开良好心理的培养,就培养不出具有先进文化知识的合格大学生。

在心理课讲座上老师提到心理委员必备的条件。如知识条件、技术条件、咨询人员的道德禁忌等,让我们一下子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情感,作为心理委员,自己首先不能对那些不法的行为或错误的态度置之不理,如果心理委员都麻木不仁,同学在如何调节自己的心理这方面就又可能陷入盲区。心理委员责任重大,不能掉以轻心。

我不泄露他们的隐私,我会尽最大的努力做到的,我希望我能成为一个称职的有责任心的心理委员。

聆听心理健康知识讲座活动心得体会篇2

20__年8月23日“有幸”参加了30__年江苏省高校新任辅导员岗前培训班,“走运”聆听了江苏省委教育纪工委蒋书记关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报告。受益匪浅,体会颇多。

一、重新认识了“健康”、“心理健康”

蒋书记在报告开始前问了大家一个问题:“你觉得什么是健康?”培训班的老师们踊跃发言,各抒己见。我也思量着健康的标准:应该是一种积极且持续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表现为身心无恙、品行端正,情绪稳定,意志坚强,人际和谐……但是听了蒋书记转述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健康的定义: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还是让我自惭形秽。这也让我觉得在以后的工作中不能仅停留在关心学生的“身”“心”方面,还应该在大学生活中力所能及的去引导、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当然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的基础上,如何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显然是一门庞大复杂的系统学问,不可能紧靠辅导员一人之力就能解决,它需要学生本人、学生家庭、任课老师、辅导员老师……各方的合力才有可能解决。作为学生的引路人之一,在倍感荣幸之余也有些许压力,担心自己能力有限,误人子弟,虽然这份担心有点夸张,但是作为辅导员老师还是应该力求尽善尽美,严格要求自己,在辅导学生前扪心问一下,自己凭什么去辅导学生,这样才会更加有责任使命。让学生接受高质量的辅导同时,自己也快快的成长起来。当然短时间内成长的快,也就意味着成长伴随的“痛苦”来的也越加猛烈,因此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应该做好吃苦的准备,多学习,多锻炼,争取让自己有能力、有方法去为学生做些有意义的事情,与学生共同成长和进步。

我在做兼职辅导员老师前,在学生工作岗位历经班长、协会主席、学工处助理,加起来已经4年多了,也一直认为自己是个积极肯干、身心健康的人,却一直没能有机会系统的学习过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识,遗憾之余多了一份庆幸,庆幸的是接下来我将担任学院心理自助中心的指导老师,对于这份熟悉但并不擅长的工作,相信我还有很长的学习之路要走,因此肩负重任,所以更需加倍努力,在这里也悄悄许下一个愿望,争取在未来的时间里通过三级心理咨询师的资质,能够更加专业的去解决学生遇到的心理方面的困难之余也多学习一些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识。回到报告来,其实听了蒋书记的报告,我还是体会颇多,辅导员老师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推行者、具体实施者之一,想要成为一名成功的心理健康方面的老师,除了要有渊博的学识和优良的育人技能外,更需要的是辅导员老师本身要有健全的人格和高尚的品德。辅导员老师的言行对学生的影响是巨大的,尤其是在刚刚入学的新生同学们眼中,辅导员老师是智者--什么都懂;是能者--什么都会;是权威者--甚至比父母还高的权威力量,因此辅导员老师的言谈风度、待人接物……都会使学生受到深刻的影响。所以,辅导员老师更需要有完善的心理素质和人格,这也是不久的将来和新生同学们建立良好师生关系的基础,同时也是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出发点,包括我在内,期许每一位辅导员老师都应该从自身的心理健康的角度,完善自身的人格,提升自身的人格魅力,更好的去“辅导”学生。假如有一天学生和辅导员老师在一起有如沐春风,轻松愉快的感觉,而不是一种紧张、如坐针毡的感觉,我想这应该是一名合格的辅导员老师了。

二、诱发学生心理波动的原因

正如报告中蒋书记所说,我们的学生目前正处于一个“高压”社会,来自竞争、评奖、评优、升学、就业,甚至是家庭、恋爱……各方面的压力,学生在大学校园里面会遇到各种不可测的变数,引发了学生心理问题的上升,也对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是啊,我也是亲身经历过的人,身边也有一些这样、那样的同学让我意识到这一点,在大学校园里面正是这些不可测的变数是诱发学生心理波动的主要原因,在报告现场淮海工学院的辅导员老师分享的两个案例也恰恰说明了这一点。审视我们目前学校的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我个人也是存在着些许不足,还是刚才说的那句话,让自己快快成长起来,吃点苦、受点累不要紧,不能因为个人原因“误人子弟”。所以辅导员老师们,我们应该更加努力了。

三、辅导员要有“品”:谦虚、随和、公平……

不管是处理好辅导员老师与学生的师生关系,还是处理好学校事务、学生之间的关系来说,都必须谦虚、随和、公平又不失严格……处理学生的心理问题和其他问题时,要有平等、共同学习的意识,遇事多一些商量、多一些沟通,或者和学生经常性的多一些交流思想、交换意见。辅导员老师更需要心胸宽广一些,要有一种容人、容事的胸怀,甚至要听取不同的意见和学生的批评,宽以待人,多一些理解、关怀和友爱之心。这样在给学生做好示范的同时也会使做人做事的效果收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最后想说的是,高校的最大功能就是教书育人、为社会培养“健康”(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的人才。为了让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辅导员老师更需要不断完善自己的人格,不断提升自己的人格魅力。良好的性格、高雅的气质、风趣的谈吐、卓越的才能以及高尚的品德将会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熏陶与教育。希望每一名辅导员老师都能够真正作到为人师表,将来桃李满天下。

聆听心理健康知识讲座活动心得体会篇3

我们是初来乍到的大一新生,在生理心理等方面也面临着不一样的挑战。学校为了让大一学生更好的融入其中,有更加健康的心理,开展了大学生心理健康这门课程,可谓是用心良苦。

在几个周日上了好几节课程之后,对于心理健康教育有了一定的认识,也是深有体会。

健康的心理是一个人全面发展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基础,优良的心理素质在大学全面素质的提高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对于初入大学的我们更是必不可少的优良素质。

心理和生理是构成自然人健康的两个重要方面,它们相互依附、彼此制约、有机统一、缺一不可。

首先健康的心理来自于健康的体魄,和谐的环境,正确的疏导和科学的诊治。

健康的体魄则要求我们勤加锻炼,合理膳食。和谐的环境不仅需要个人做到慎独慎行,更需要每个人的自觉参与。正确的疏导则要求个人在遇到烦躁不安的事情的时候,懂得运用科学的方法适当缓解情绪,或是及时寻求他人的帮助。科学的诊治则需要个人在遇到迈不过去的坎儿,如长期抑郁,或是有外向孤独症的前兆时寻求医学上的帮助。

记得老师还提到了爱情学习以及个人成就感价值观等方面的意见。

爱情上要求我们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正常的积极向上的恋爱;学习上要求我们在完成个人学业的同时积极进取而不是在四年过去后回过头来发现自己其实一无所有;个人成就感方面建议我们无需刻意拿自己和他人作比较以此心情会变得沮丧失落,建议我们与过去的自己比较,有进步则有成就;还要求我们建立健康的价值观,谋前途念未来,而不是所谓的什么都无所谓的“佛系生活”。

还有最近面临的期末考试,老师要求以客观的角度看待,尽力去复习而不是一味地逃避或持无所谓的态度。

心理健康也是对生活和学习有乐观的心态,有正确的自我主观意识,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妥善处理同学、师生间关系,积极融入集体,热爱并勤奋学习,更好的适应新环境。

而在这些方面,我们还有很多路要走,积极改造自己也是一种对自己未来的负责的表现。

聆听心理健康知识讲座活动心得体会篇4

健康的心理是现代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基础。从素质教育的着眼点来看,健康的心理是孕育良好素质的保障。然而,在我们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由于社会、学校、家庭多方因素,这次能够参加曹教授心理健康的学习。我感到非常的荣幸。

经历了心理健康教育理论等内容的学习。经过一天的学习,使自己提高了对心理健康教育的认识,现对这次心理健康学习谈一点自己肤浅的体会。

“心理是人脑对客观现实的主观反应,是人的各种行为的准则,是个体进行的社会活动思想基础”。从这个定义上我们就不难看出认知对于人的心理的影响。

人本主义心理学认为,人是自主的,可以对自己未来进行选择。正是因为有了自由和自主,人才可以尝试消除种种条件的限制,去发展自我,实现自我,提高生命的质量。

再进一步从个体发展的角度展开之前,我们不妨接受中国古人的一个经典的论断:“人之初,性本善”。这也许能解释人类社会几千年来对于至善至美的不懈追求,这种源自人类自身最深层次的追求是人类成长,进步的基本动力。把古人的这种普适的哲学的观点放在今天的心理学上面来讲就是:人的生命质量的提高(即自我实现)是指向健康的向上的,而不是指向破坏和毁灭的。

心理是脑的功能,脑是心理的器官。而不是过去人们所普遍认为的“心脏是心理的器官”。但对于更多的认识目前我们大多还只停留在一个描述性的阶段。大脑是一个如此复杂而精准的构造,以至于现在的科学还不能完全了解它的工作原理的细节。脑机能定位尝试了解大脑的不同区域对不同心理活动产生及发展的分工情况,并已经取得很大成果。这是对古代人类迷信的认为灵魂是脱离肉体独立存在的否定。进而我们有理由相信,我们是可以想控制身体其他部位一样,控制我们的心理活动(当然这种控制并不是绝对的控制)。这给“人拥有自主的意识”以科学的依据。人也就可以通过控制自己的心理,进而掌握生命的主动权,提高自己的生命质量。

通过上曹教授心理健康讲授,我还了解了许多关于心理方面的问题,这也使我更好的认识了自己,懂得了心理健康对一个人成长的重要性。

聆听心理健康知识讲座活动心得体会篇5

对于心理健康,不的不说,现在的大学生们对于心理健康的重视程度不够,从表层意义上来讲,我们错误的认为有心理疾病是类似于有精神病一样的。但是这一次,我有幸坐在操场上,感受一次全新的心理班会。大家围成圆圈,席地而坐,一起来聆听心里部部员讲解有关心里方面的常识、知识。这让我抛弃了很多错误的看法和认识,受益颇多。户外形式的班会,使人眼前一亮,经历了太多次让我们只在室内团团坐好后,听导员和班委的讲解与指点的古板形式的班会,户外形式的班会使我有了新的体验。与其说是一次全新的体验,不如说是身心灵的一次重塑,在玩耍和交谈之中,相互了解,相互学习,我觉得具有别样的风采。

在应试教育的体制下,我们太过于看重成绩的分量,导致对心理认识太过浅薄,也太过表面化。我虽然没有听到太多专业化的知识,但是听到了很多让我有益匪浅的内容。

游戏环节也让我玩儿得很开心,击鼓传花,虽然这是一个比较经典古老的项目,但是在旧游戏中还是玩儿出了新花样,相互传递,隔空抛物,反方向回传等翻新花样更是为游戏增添了更多的乐趣。那些被选中的“幸运儿们”有才艺展示,她们有的唱歌又跳舞,有的念绕口令,真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啊!当我看到有异国的留学生站在圆圈中央,努力地用中文唱着周杰伦的《告白气球》时,我才领悟到音乐无国界的真实内涵。

班会的全新体验,让我久久不能忘怀。讲道理,只有心理健康的人才能重视自己的身体素质,从而达到一个身心全面健康的局面。以前,我就很喜欢心理学。一切的效果都是由心发出的,心理班会的开展,让我对心理有了新的认识与理解,开班会之后我不由得开始对下一次心理班会有所期待,也有所憧憬。对心理认识程度也在逐步加深。我们的心理班会与众不同,让我们在活动中更加真切的感悟到属于自己的心得和体会。心里健康教育原来就是一门艺术,探究这门艺术,可以开启我们的心灵之锁。社会往往重视教师和教育质量,而很少关注教师的生活质量。班会结束后很多同学都纷纷表示在此次活动中的收获颇多,大家不光相互帮助,共同的为一个目标努力而奋斗,还可以在认真玩耍中感受到班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此次班会应该说达到了举办本身的意义。终究让我相信:原来大家一起齐心协力,就是可以做到的。

讲座聆听心得 篇10

本周五通过聆听了赵老师如何做好班主任的讲座,我深深感受到赵老师浓浓的爱:爱教师这个职业,爱班主任这个岗位,爱所教的每一个学生。本周五周六我有幸参加了省级班主任培训学习及有效观课评课策略的相关活动,收获颇丰。各位教育专家从班主任工作理念到方法和策略,从学生心理健康指导到教育法,从不同的角度诠释了该如何做一个优秀的班主任,使我从理论上感受到了在当今教育形势下如何做一名合格的班主任!我想一个优秀的班主任首先应该是快乐而有智慧的一个积极进取的人。

听了赵老师的讲座以及其他教育专家的报告,我看到了自己工作的不足,今后在工作中要从小事做起,教育学生讲究方法,注重策略。下面我就结合专家的讲座以及自己的工作实践谈一谈自己的感受。

一、读懂学生,需要我们越过学生行为,读懂学生行为背后的故事

著名教育家魏书生说过:“教师应具备进入学生心灵的本领。育人先育心,只有走进学生的心灵世界的教育,才能引起孩子心灵深处的共鸣。”赵老师在讲座结束后,送给我们一句话,“没有融化不了的冰山,只有不够温暖的太阳。”这句话很好的诠释了师生的关系。作为班主任,与学生接触的时间是最多的,我们需要走进学生,走进每位有着不同问题的学生。对于上课捣乱的,说话的,睡觉的,不交作业的……这些学生这些行为的背后有着不同的故事,我们应该课后找他们一一谈话,而不是只是莫名的生气,严惩他们。

二、读懂学生,需要我们做到共情

共情是指体验别人内容世界的能力。即体验别人内心世界,就好像那是自己的内心世界一样的能力。而教师的共情,就是教师体验学生内心世界的能力,包括三个方面:

(1)教师借助学生的言行,深入学生内心去体验学生的感情、思维;

(2)教师借助于知识和经验,把握学生的体验与学生经历和学生人格之间的联系,更好地理解学生问题的实质;

(3)教师运用技能技巧把教师的共情(站在学生的角度对学生问题的理解)传递给学生,以影响学生并取得学生对问题的反馈。身为人师,我们只有与学生较好共情,才能走近学生,才能倾听到他们的真正心声,在听学生时,更不能仅仅听到声音,更应该听其所讲内容、听其所在状态、听出其内在关系、听到深层需求。

这样,我们才能与孩子的心走得更近。

讲座聆听心得 篇11

这次培训,我们有幸听了好多精彩的讲座,我的思想又一次更新,教育观念又一次得到了转变,教育研修院高主任的讲座中谈到的“美国教育”和“中国教育”现状的对比和分析,以及最后预计的结果和实际结果的反差,使明白了我们的基础教育是应试教育,扼杀了学生的情感及创造的能力,我们必须改变我们原有的教育方式,让学生的个性得到发展,从分调动学生各方面的潜能,让学生学得轻松,注重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使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造精神得到培养,真正实施素质教育。

一名骨干教师,要有高尚的师德,较高的专业素质,相对的学科知识;要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就是骨干教师要做到:

有思想、有智慧;有风格、有特色;能研究、善思考;勤学习、能创造。这样才称得上是骨干教师,对比之下我有很多差距,我会积极发挥自己的作用,不断地努力,真正成为一名优秀的骨干教师。

通过学习,我也明确了自己今后的发展方向,我要通过培训,通过努力,成为专家型的教师。

通过学习,我明白了人民教师的含义:人民教师是为人民服务的教师,是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所以,我要向柏轶寿校长说的那样,做到“目中有人,心中有爱”这里包括对事业的爱,对孩子的爱,“爱是教育的源泉。”“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我要在今后的教育教学中,努力学习,爱学生,真正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只要你全身心地付出,就会赢得学生的爱,家长的满意。就这一点我体会很深。

我从主任来到新阳路双语小学做教师工作,我就倡导爱的教育,我们班有三十八个孩子,为了和孩子们建立情感,我首先把语文课上得生动有趣,让孩子们喜欢我的课,另外我积极和学生沟通,关心爱护他们,真心地和学生交流。新年到来,我用自己的钱给学生每人买一张贺卡,每一张贺卡都写下我对学生的真诚的祝愿和希望。当孩子们激动地读着我的贺卡的时候,对老师的敬意油然而生。我一下拉近了学生之间的距离。老师们只有从小事上关心每一个孩子,学生们才能够真正的爱你,喜欢你。

作为一名骨干教师,要在教学方面深入研究,有独到的教学风格。可以说,我非常热爱语文教学,多年来,我一直研究语文教学,我以把语文教学当作自己的乐趣。每每上一节成功的课,我就非常欣慰。我的成长和我的课堂教学分不开的,记得年参加工作,就赶上道里区课堂教学大奖赛,我有幸代表太平中心校,上了一节作文课,得了三等奖。于是,我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多次参加区级大赛,多次获奖。由于希望杯大赛荣获一等奖,所以我被调入乡正小学校,由于多次的课堂教学,我破格定位中学高级教师。所以,只有教学有自己的风格,才能配得起骨干教师这一称号。

在弄清楚了为什么要做智慧型教师这个问题后,接着就应该学会如何成为智慧型教师。在讲座上於老师举了一个例子让我印象颇为深刻。孙维刚教师的奇迹。在他身患重病期间,他依然继续上课,直到有次晕倒,他才愿意去住院,并且住的是离学校最近的一所医院,在医院的窗口就能看见教室,为的只是监督学生们的学习,结果他们班高考的同学基本上都上了一本线,在当时创下了个奇迹。孙维刚的教学理念就是让不聪明的孩子变聪明,让聪明的孩子更聪明。

所以我觉得孙维刚老师取得的成绩不是偶然的,是必然的,因为他的心中充满了对学生的爱,教师心中要有爱,而智慧则是爱的最好表达,所以孙维刚老师是智慧型教师的典范,因此我们在从事教育事业时应追求教育理想,坚定职业信念,克服职业倦怠,保持良好心态,丰富精神世界,增强爱的情感。

要做一名智慧型教师,我觉得不仅要有爱更应该是在实践中不断的磨砺和反思,使智慧不断的提升。

也许现在的我并没有什么教学经验,也并不是很会处理课堂失误,不能及时的反误为机,幽默纠错,不懂的转换话题,巧妙自答。但是我相信在不断的学习实践中,我也能够慢慢积累,使自己等到升华。

因而我认为教育就是一个终身学习,不断进取,让智慧永放光芒的过程。所以我要努力学会调查,反思,改变,总结,创新,读书,提升。让自己不断进步,成为一名智慧型教师。不把教师当作谋生的工具,而使它成为人生的一种享受。

我认为,二期课改最重要的要培养幼儿教师的创新意识,首先,要创设民主氛围,让教师敢于创新。创设民主氛围是指创设营造民主、宽松、和谐的心理氛围,运用有效的措施与方法建立一个平等、尊重、友好、与积极的心境状态,使教师的创造性思维进入一个驰骋的心理空间。这时他们的思想是开放的,思维是活跃的,会自由表达自己的想法,因为她有足够的安全感,即使说错也没关系。因此教师容易产生特别流畅的独特的思维,容易产生灵感。创造需要无拘无束的气氛;创造,要求每个人都能自由的呼吸。让园长与老师之间的关系少一些严厉,多一些微笑:少一些指责,多一些宽容;少一些约束,多一些尊重。这样教师的人格得到尊重,情感受到感染后容易对创造性的教育产生兴趣,处处以主人翁的精神投入到工作中去。

艾滋病讲座心得(汇集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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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讲座心得 篇1

随着我国艾滋病疫情的蔓延,医务人员在工作中由于防范能力和必要的医学处理能力不强,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事件时有发生,这给职业暴露者及其亲人、同事带来极大的心理压力,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根据潘家庄镇中心卫生院的工作计划,继续做好艾滋病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并结合我院实际,我院于20xx年11月6日对我院全体职工作了一次培训,培训主要从艾滋病的基本知识,艾滋病的流行形势和职业暴露三个方面进行,重点讲述了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概念、职业暴露的方式、正确预防艾滋病的职业暴露、正确遵循艾滋病职业暴露事件的处理原则、正确实施艾滋病职业暴露的处理程序等内容,与会人员认真听讲并做好了笔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此次活动使全体员工进一步加强了对防治艾滋病的认识。提高了对艾滋病的了解,大家认为预防艾滋病,提高身体素质,要从自身做起要与那些不良的生活行为进行斗争,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珍爱生命增强全民健康意识。

艾滋病讲座心得 篇2

开展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工作,是迅速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艾滋病防治工作认识的有效手段,是促进艾滋病防治工作依法规范开展。也是实现《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总体目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黄泥乡认真开展学习培训工作,按时完成了各项工作指标。现将学习宣传培训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艾滋病防治条例》学习培训。

艾滋病是目前全球面临的一个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艾滋病的流行和蔓延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月25日,9在乡政府会议室召开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会,共有13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率达100%、知晓率达大95%的工作指标。会上,乡纪委书记传达了县级会议精神,指出了目前防治艾滋病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按照职责分工,严格履行职责,做好宣传教育的表率,动员全社会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齐心协力、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坚决打好防治艾滋病的这场硬仗。

同时,还要求全乡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依法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卫生院负责人还对对艾滋病传播途径、症状、诊断、治疗、防治艾滋病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做了详细、系统的讲解。

二是举办《艾滋病防治条例》知识竞赛活动。

9月下旬,黄泥乡举办了《贵州省艾滋病防治条例》和艾滋病防治知识竞赛活动,将我乡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推向高潮。活动采用书面答卷的方法,通过举办本次活动,达到了认真贯彻《贵州省艾滋病防治条例》,提高我乡依法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能力和目的,形成人人知晓艾滋病,人人防治艾滋病,人人都是宣传员的良好氛围。

三是开展艾滋病免费筛查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艾滋病防治“四免一关怀”政策,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乡重点人群艾滋病感染情况。9月中旬,在县防艾办的具体帮助指导下,黄泥乡防艾办、妇联、卫生、派出、文化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责,通力合作,在全乡范围内开展艾滋病免费筛查工作。筛查重点是所有歌舞厅、KTV、美容、宾馆所有服务和从业人员。

艾滋病讲座心得 篇3

生活里有很多人都患有艾滋病。许多人都以为艾滋病会传染,连拥抱、握手这种动作都会传染。

那我要告诉你们,你们错了,你们错的太离谱了。和艾滋病病人做这种动作,是不会传染的,即使你们知道不会传染,也不愿意去和他们做这种动作,你们在心里排斥他们,在生活上排斥他们。

有些人甚至连靠近他们,都不愿意去靠近。患有艾滋病病人知道这种病不会传染,但是,在他们身边人不知道他们患有艾滋病的情况下,尽量不让自己被别人碰触自己身体的每一处。他们这么做是为什么?为的是不想让别人也感染到,尽管自己知道不会传染,但还是这么做了。

艾滋病患者一直都在保护着我们,不让我们受到感染。我们却连句话都不和他们说,连一句温暖的话也不和他们说一句。艾滋病患者需要的是我们更多的关爱和支持,他们也想和正常人一样,做着正常人能做的事。

当患有艾滋病的人上学时,全校的家长和师生都在反对。他们不想让一个患有艾滋病的人和他们一起生活,一起上下学,没有一个人愿意和他们做朋友,没有人愿意接近他们,没有一个人能站在艾滋病患者的角度来想想,他们这时是最需要关爱和支持的。而我们,却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为他们解说。

世上有好人,有爱心的人。但这些人却不是很多,艾滋病患者同样是人。他们曾经也是和我们一样的人。曾经,他们有很多的朋友。可现在,却是自己一个人。我们应该多多关注他们,给他们需要的关爱和支持。关爱和支持,对于艾滋病者是很珍贵的。

就算只剩一点的时间,能在这个世界上得到关爱和支持,在天堂的他们也没有什么遗憾了。

请为艾滋病患者作出一点贡献。与其把心思花在没用的地方,还不如把心思花在帮助艾滋病患者的身上。就算他们走了,也要让他们知道,这个世界不只有他们一个人。这个世界的每一个人都是他们的亲人,都时时刻刻地陪在他们身边。

这个世界的他们不再孤单,让他们觉得活这个世界上很值得。要在这个世界上坚强地活着,于艾滋病顽强抗争,不能被艾滋病屈服!

艾滋病,三个字,使人坠入黑暗,当这三个字出现在诊断书上时,就意味着又一个心灵破灭了,艾滋病患者们,你们还好吗

当我们在嬉戏时,他们已没人陪伴。艾滋病的患者们,你们还好吗……我们知道,你们很痛苦,也知道这种病在一般的接触下不会感染,但是……也许在你们得知自己得病的那一刻起,心中只剩下我们,只剩下了爱,只剩下一丝丝希望。可是,我们并非给你们想要的东西,反而给你们带来了更多更大的痛……爱能战胜一切恐惧。抱歉,请原谅我们没这个胆量,我衷心希望你们能遇到一个充满爱的人。

我接下来说的话也许是多余的,但请我说,好吗?请你们把自己当做一个艾滋病患者吧,想想看,你的朋友们都故意疏远你;你的爸爸妈妈不要你,整个世界都失去色彩,人生还有什么意思?我们这些健康人是无法理解艾滋病患者的痛苦的,虽然我们不能治好他们的病,但我们总能为他们做些什么吧?亲爱的艾滋病患者,让我拉住你的手吧,你有没有感到一点温暖?有没有一丝阳光射进你的心房?有吧,一定有吧?

艾滋病讲座心得 篇4

艾滋病是一种危害性极大的传染病,由感染艾滋病病毒(HIV病毒)引起,它把人体免疫系统中最重要的CD4T淋巴细胞作为主要攻击目标,使人体丧失免疫功能。为宣传艾滋病防控知识,帮助学生群体树立正确的健康生活理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3月28日,县疾控中心在崇义中等专业学校开展了“关爱青少年预防艾滋病”专题讲座,讲座采取现场讲座和录播的方式开展,高一全体师生参加。

县疾控中心艾防科工作人员针对近年来艾滋病感染人群越来越年轻化、学生艾滋病防治知识贫乏、学生对艾滋病蔓延的危机感和自我保护意识的淡薄等情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详细讲解了艾滋病的流行现状、传播途径、防治措施、身边有艾滋病感染者怎么办以及艾滋病对青年学生的危害等相关知识。

通过此次讲座,让学生们对艾滋病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学生们纷纷表示既要重视艾滋病病毒的威胁也要理性面对,做好自我防护。

艾滋病讲座心得 篇5

20xx年12月1日是第xx个“世界艾滋病日”。

为提高学生防控艾滋病的意识,推动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深入开展,11月26号下午,我校政教处特邀请东阳市卫健局应急办副主任,东阳卫校吴振华副副校长在我校开展“预防艾滋病远艾护健康”知识讲座。一起前来传经送宝的还有六石医院陈丽萍主任和六石街道计生办的领导。

讲座现场,吴副校长结合发生的案例,用简洁幽默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向学生们讲解了什么是艾滋病、艾滋病如何传播及其危害、如何预防艾滋病感染、青年学生预防艾滋病的责任等知识,教育同学们要学会从自身做起,拒绝毒品、抵抗诱惑、洁身自好,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同时希望学生们不要歧视艾滋病人,为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此次专题讲座增加了学生对艾滋病知识的了解,帮助学生树立了正确的生命观和价值观。我校始终高度重视对学生的健康教育,通过讲座及宣传册等各种形式普及教育健康知识,使学生健康认识到文明、健康、有序的生活方式的重要性,为营造干净卫生、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艾滋病讲座心得 篇6

11月22日上午,古蔺县20xx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宣传讲座在我校举行,古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王怀伟作讲话,重大传染病防治科科长辜雨露开展了“生命至上、终结艾滋、健康平等”为主题的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学校副校长袁勇出席。

辜科长结合工作经验,利用视频、图片,通过知识讲授、案例分析等形式,对艾滋病的起源、传播途径、治疗方法和预防措施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并呼吁大家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共同遏止艾滋病的蔓延。

学校体卫艺主任殷红梅在总结中对听讲座的同学提出要求,希望他(她)们通过本次学习能正确的认识艾滋病,积极与家人、朋友宣传艾滋病防治的相关知识并积极加入红丝带行列。

此次讲座,普及了艾滋病的预防知识、提高学生对艾滋病的认识、增强了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倡导了健康的生活理念。

讲座后,同学们还自发的观看了校园展板上关于预防艾滋病的知识内容。

艾滋病讲座心得 篇7

忘记了是从那一天起,艾滋病这个略带西方色彩的字眼闯如了我们的生活。它惊醒了沉睡中的我们。让我们认识了爱滋,了解了爱滋,惧怕了爱滋,远离了艾滋病人。

人性就在这时体现了。普存忻这个我不太熟知,但是他是有名的艾滋病大使。也许我连他的名字都不会写,可是我从心里崇拜他,因为他有一颗剔透的心,高尚的灵魂。其实我心里也知道,艾滋病是靠性传播,血液传播,母婴传播的。可是就是人性的自私,我也保护我自己,如果有一个人他站在我面前说要和我握手,而且告诉我他是艾滋病人,恐怕我也会胆怯,我也会踌躇。可是他呢!毅然的和他们握手,吃饭,交流。也许这些在正常人与正常人之间太微不足道了。可是如果是一个正常人和一个艾滋病人之间,那么是多么的崇高的一种气节。是多么的伟大。他们做到了,可是今天的我真的做不到。

人之初,性本善。也许是自私抹杀了我的善良。也许是自己保护的意识让我收起了善良。今天我只能在这里高唱凯歌,百般称赞那些能做到和艾滋病人平等的人,对不起,今天的我依然做不到~

艾滋病是一种有艾滋病病毒、即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入侵人体后破坏人体免疫功能,使人体发生多种不可治愈的感染和肿瘤,最后导致被感染者死亡的一种严重传染病。

全球艾滋病20年来造成2800万人死亡,目前还有4300万患者,并且每天新增病人1.4万人。我国现有65万艾滋病感染者,去年每天新增192人。

艾滋病传染途径主要有三种:一是性接触传播;二是血液传播;三是母婴传播。

目前,艾滋病仍然是不治之症。它威胁着每个人和每个家庭,预防艾滋病是全社会的责任。

1、洁身自爱。遵守性道德是预防经性途径传染艾滋病的根本措施。

2、防止交叉传染。避免不必要的输血、注射、使用没有严格消毒的不安全拔牙和美容等,使用经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的血液和血液制品。

3、 及早治疗并治愈性病可减少艾滋病的感染。正规医院能提供正规、保密的检查、诊断、治疗和服务咨询,必要时可借助当地性病、艾滋病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4、远离毒品。避免共享针头,禁止吸毒,减少血液接触。处理伤口时,一定要注意避免皮肤、眼睛、口腔接触到别人的血液。

只要按照预防艾滋病的方法去做就不会感染到这种病。就可以不让自己的生命白白浪费掉。

艾滋病讲座心得 篇8

针对于募捐活动,虽然之前也做过了宣传,但根据募捐的情况,让我感觉视乎大家都不愿意去帮助这些孩子们,曾经我去宣传的时候有为男生说了一句,我还希望谁能募捐我呢!我当时回答了一句:如果我现在坐在你的位置我可能也是这么想的,但是我今天是站在讲台做宣传。

将心比心的想一下,或许大家是真的没有看到学习破旧的样子,无法付出自己的同情心去帮助这些孩子,这些我们都可以理解,不是吗?

几天的募捐,人家都非常用心的在做,或许在这期间,我们有做的不好或有些不足的地方,我们也在尽力改正。只有出现问题,我们才更有记性的去改正这些问题,记住这些错误。以保证以后不再去犯,在我最直观的感受是我一有时间就在那守着,最开心的莫过于有同学把钱放进了募捐箱,有时在人多的时候,我们会喊:“各位同学,我们是院团委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的,我们此次活动是为寨头村小学做募捐,希望大家能为这些小孩奉献点爱心。”当有人停下脚步,那时候的我们应该是笑的最甜的时候,我可以说是真的发自内心的开心。虽然在那里一座就是好久,虽然好冷,当没有人的时候虽然是寂清,但当有一个人募捐,有一个人停住脚步时,我们照样会很开心好久。

还有星期五的艾滋病宣传活动,以预防为主的艾滋病宣传,由于我是满课,只有在放学的时候,我跑过去帮下忙,其余的活动时间很少待在活动地点。但一会的接触,替同学们粘彩带,那是预防艾滋病的标致,到处都是红丝带,或许会有人不能理解,会躲着我们,但笑一笑,我们继续努力,留言墙上是大家对艾滋病的了解,祝福、警惕,温暖而不失警醒,是幸福还是什么?

努力、付出、心酸、快乐、温馨、团结、合作、失落,短短一个星期,它丰富了我们这一周的全部情感。

或许,以后。我们更要加油!

艾滋病讲座心得 篇9

艾滋病又称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在我国至少有96万人正在遭受艾滋病的折磨,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病后无特效疗法,病死率高,可见艾滋病是当前人类最严重的疾病之一。艾滋病严重影响到社会的发展以及经济的建设,艾滋病问题也已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因此做好预防艾滋病的宣传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20xx年12月1日是第34个“世界艾滋病日”,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珍爱生命、远离艾滋病”意识和拒防能力,学校邀请无锡市惠山区疾控中心来校举办“生命至上,终结艾滋,健康平等”为主题的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宣传教育活动。

讲座现场,疾控中心为同学们全面讲解了艾滋病的致病原理、发病状况、传播途径、防治措施等重要知识。现场还通过有奖竞答的方式与同学们进行生动活泼的互动,同学们积极参与、踊跃抢答,通过竞答的活动让同学们更加深刻的认识到了艾滋病的危害性。

本次讲座活动起到了积极的宣传教育效果,让同学们对艾滋病的传播、预防等有了全面、科学的认识,真正了解到文明、健康、有序的生活方式的重要性;懂得了携手抗艾,重在预防。

艾滋病讲座心得 篇10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艾滋病防治政策,在全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促进青年大学生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提高青年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与技能,营造良好的“零”艾滋的校园环境。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工部与浙江省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合作,于4月24日晚18:00,邀请浙江省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理事、省性病艾滋病防治协志愿者工作委员副秘书长、杭州市西溪医院皮肤病性科主任医师时代强教授,为4580名20xx级学生开展了“疫情下的艾滋病预防”主题线上讲座。

时教授通过PPT的演示,将疫情情况及预防艾滋病知识以图片、文字、数据等形式展现在同学的面前。首先通过数据的展示向大家说明艾滋病感染的现状;随后向同学们讲解了其传播途径,减轻了同学们对艾滋病感染的恐惧;接着向大家讲解了如何防范艾滋病的相关知识,改变大家以往“谈艾色变”的观念。

这次预防艾滋病知识专题讲座,让艾滋病知识真正走进了学校,也让我校学子对艾滋病的传播途径、生活中如何预防艾滋病、发生艾滋病感染高危行为后怎么办等问题有了全面、科学的认识,消除了恐惧心理,掌握了预防知识和基本方法,真正认识到文明、健康有序生活方式的重要性,做预防艾滋病的坚强捍卫者。

2023共享法庭讲座心得(合集3篇)


心得体会需要我们认真思考,我们应该思考如何写好心得体会。以下是励志的句子小编为您准备的与“共享法庭讲座心得”相关的内容,仅供参考,请勿以此为据!

共享法庭讲座心得(篇1)

共享法庭讲座心得

最近我参加了一场共享法庭讲座,这是一个关于法律和公正的非常有益的经历。讲座的内容涉及到许多法律知识和案例,让我深刻了解了法律对社会的重要性,并提高了我的法律素养。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第一,了解了法律的重要性。在讲座中,讲师讲述了一个实际案例,让我深刻认识到了法律对社会的重要性以及法律对个人的影响。在这个案例中,一个年轻的女孩因为不懂法律,签了一份不公平的劳动合同,工作了一年后被解雇了。她并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和法律保护,最终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这件事情让我感觉到法律知识的缺失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因此,我们应该学习法律知识,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自己因为不懂法律而吃亏。

第二,深入了解了共享法庭模式的优点。共享法庭是既创新又包容的一种司法服务模式,因为它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资源短缺导致的诉讼服务难等问题。在这个模式下,法官、律师、秘书以及其他参与者会为当事人提供一种费用相对较低而又高效的解决争端的途径。同时,它还可以增强当事人的参与度,让他们更好地了解和参与整个诉讼过程,从而达到了公正和高效地解决问题的目的。

最后,我还了解了律师在共享法庭模式下的角色和职责。在传统的司法模式下,律师常常扮演着喜剧中的行走的笑话,成为一种附庸,与法官毫不相干。但在共享法庭模式下,律师的地位得到了提高。律师将会与法官共同参与案件,并积极介入案件的解决过程中。律师需要有比传统模式下更高的法律素养来更好地服务当事人。他们需要在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上具有创造性,并与其他参与者合作,共同维护法律的公正和人民的利益。

结语

通过参加共享法庭讲座,我对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也明确了法律对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此外,我还了解了共享法庭模式的优点和律师在其中的角色和职责。通过这次讲座,我更加坚信了要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和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也希望共享法庭模式能够越来越完善,让更多的人能够体验到公正和高效的司法服务。

共享法庭讲座心得(篇2)

共享法庭讲座心得

近日,我参加了一场关于共享法庭的讲座,这是一次别开生面的体验。在这场讲座中,我不仅学习了有关共享法庭的知识,还收获了一些关于司法实践的看法,这些看法让我对司法体系的运行和规划产生了更深刻的理解。

讲座一开始介绍了共享法庭的基本概念和发展历史。共享法庭是指通过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在多个地域范围内,使实体法庭和虚拟法庭相互融合,共同服务于社会公众的审判模式。共享法庭的兴起主要受到了以下因素的驱动:第一是促进行政效率,提高审判效率;第二是增强司法公平,促进公正司法;第三是拓展司法空间,辐射全球服务。

其次,讲座还给出了共享法庭的应用场景和实践案例。在实践中,共享法庭主要可用于跨区域司法服务、涉外案件处理、跨行业审判服务和公民在线诉讼等方面。举个例子,在涉外案件方面,共享法庭不仅可以实现跨国诉讼,还能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减少了因司法区位差异而带来的公正性隐患。而在跨行业审判服务方面,共享法庭则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审判资源浪费,提高效率。

讲座最后,还就共享法庭的意义与未来展望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共享法庭的实践推广,有助于拓展司法服务辐射面,规范司法流程,提高司法公正性,促进行政效率,具有重要的社会和经济意义。讲座同时提出了对未来共享法庭发展的一些见解:第一是推行立体化的司法服务,完善共享法庭的应用场景;第二是加强信息安全保障,有效维护司法公正性;第三是强化法律意识教育,为司法实践提供更多保障。

参加这场讲座的收获,让我对现代司法体系的各个方面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共享法庭这种新型审判模式,不仅符合现代化信息技术发展的趋势,也为当代司法服务的规范化、立体化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相信在共享法庭的不断发展创新中,司法服务必将实现更加科技化、信息化、人性化的发展目标。

共享法庭讲座心得(篇3)

今天我参加了一场关于“共享法庭”的讲座,这是一种创新性的在线解决纠纷的方式。在讲座中,我学到了很多关于共享法庭的信息,同时也认识到这种方式对于解决社会纠纷有着重要的意义。以下是我对这次讲座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共享法庭是什么?共享法庭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的在线解决纠纷的平台。它依托于互联网的技术优势,充分发挥人工智能的作用,能够较为快速、简单和高效地解决民事、商事、劳动等各类纠纷。在传统的法律诉讼中,申请人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去寻找律师,整理案件材料,进行庭审等一系列流程。共享法庭则能够显著地缩短这个过程,让双方当事人在在线平台上很快地达成和解。这种方式既方便、快捷,也能节省双方当事人的成本。

其次,为什么需要共享法庭?共享法庭的出现源于对传统诉讼方式的不满。传统的方式需要很长的时间和高额的成本来解决一件案件,而共享法庭能够很快地让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在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和工作节奏越来越快,时间和精力的成本也越来越高。共享法庭的出现,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再次,共享法庭的优势是什么?共享法庭可以快速和高效地解决争端,降低成本。比如,在一个商业争端中,如果选择传统的诉讼方式,需要聘请律师、进行庭审等一系列流程,费用非常高昂。而在共享法庭上,仅仅需要花费一小部分的费用,就可以获得更快、更高效的解决方案。此外,共享法庭还具有高度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平台上的解决方案是由多名仲裁专家和法律专家共同制定,确保了解决方案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另外,共享法庭还具有便捷性和安全性,可以让双方当事人避免互相攻击和威胁的情况,保证了解决方案的平等性和公正性。

最后,共享法庭的应用前景非常广阔。作为一种新型的在线解决纠纷方式,共享法庭在未来的应用领域将会更加广阔和深入。在商业争端、网络纠纷、劳动争议等方面,都能够得到广泛的应用。尤其是在国际纠纷中,共享法庭的优势更加明显。通过共享法庭这种方式,不仅能够有效地化解纠纷,还能够促进不同国家之间的互信和合作。

总之,共享法庭是一种十分值得推广的新型解决纠纷方式。它能够提高解决效率、降低成本、保证公正和便捷,并且能够有效地解决各种争端。我相信,在不断地创新和前进中,共享法庭一定会成为解决纠纷的主流方式,在法律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科普知识的讲座心得集锦3篇


面很很多的事情或者文学作品,我们都会油然而生一些体会,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写一篇心得体会,把它们记录下来。心得体会要遵循事实真相和客观公正的原则,心得体会的格式都有哪些呢?

科普知识的讲座心得(篇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实施科技_工作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_市加强科普工作的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科普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抓好科普常规工作的同时,认真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圆满完成_市科普教育基地、_市科普标兵学校、_省科幻绘画特色教学与创作实验基地的各项任务指标,现汇报如下:

一、全员参与、以人为本,搭建科技教育创新智力平台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的科技教育活动,完善科技平台的建设工作,学校将科技活动工作纳入品牌特色学校的发展规划,同时把它规划为校园文化建设的一部分,提出了学校科技活动的发展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做了以下工作:

1.领导重视,狠抓落实

我校成立了以巫荫强校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学校骨干教师组成的科普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校的科普教育活动,从组织上保证了各项活动的开展和落实,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科学课、综合实践活动课和第二课堂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活动;由领导小组制定活动的规划,督促活动规划的实施,负责活动的管理,由校级科技辅导员负责活动的指导。

2.加大培训力度,夯实师资队伍

目前我校的科技辅导队伍是以兼职为主,内外结合校内为主的科技辅导队伍。在人员的调配及师资建设的问题上,我们选拔一批年纪轻、有朝气、思想活跃、善于学习和接受新事物的青年教师参加航模、车模、计算机软件、科技创新、科幻绘画、服装设计等方面的学习培训,逐步把他们培养成学校科技教育工作的骨干和中坚力量。通过走出去的工作方式,组织学校科普组教师到其他科普教育基地学习、参观的工作方式,提高我们校科技教育的素养。本年度,我校李海明老师、罗秀艳老师、胡敏怡老师先后被评为“_镇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组织工作者”和“_镇优秀科普辅导员”。

3.经费是开展科技活动的有力保障

在经费投入方面,学校对开展科技活动同其他经常性教育教学活动等同对待,在科幻绘画教材普及与推广中,学校还给予了一定程度上的倾斜。目前学校开展的各项科技活动,除必要的直接材料由学生自己负担外,其他费用一律由学校负担,并在人员投入和交通工具等方面提供保证。

二、全力以赴,突出重点,打造科普教育基地亮点工程

随着我校校本课程的开展,顺应课程的需求,我校结合人文理念、新美术概念,通过美术体现创新理念,探究如何推广、如何拓展,补充我们的课堂资源,从而开发教学资源,自主开发了校本教材《少儿科幻绘画教程》,并免费给全校师生使用。我们以科学幻想绘画的形式,将科学内容融入教材,让科学知识普及到每一个学生。有效地进行科学幻想绘画创作,是我校最普遍的科学普及形式之一。通过近年来的探索和实践,我校建立了以提高学生科技素养,进行科学知识教育为导向,以创作训练为手段,以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为核心的教学模式。

(一).因地制宜,挖掘资源,顺利开展各项科技活动

结合学校的课程改革以及良好的学生素质,结合校区的配套建设,充分利用科学探究实验室、植物园、校园广播站、综合实践室、科技劳作室、客家文化风情实物展览室、客家文化展览室和版画制作室等功能室在科普教育中的功能,我们先后建设科幻手工制作室、科幻作品成果展览室。学校还十分注重科技环境建设,在教学楼之间开辟了科普画廊展板向学生介绍科学的基本知识,使学生们随时都能受到科学知识的熏陶。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确立了镇污水处理厂作为我校的科普教育实践基地,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水资源的调查,让学生们在调查了解对比中认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内涵。其次,开展了科技制作作品展,内容包括模型制作、仿生机器人制作、电子报刊制作等;开展了环保宣传,同时积极参加由市镇科协部门组织开展的活动。

2.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兴趣小组

我校全面开展的综合实践活动课和第二课堂活动课不仅内容丰富,而且形式多样:有读书小组、小发明制作、科幻绘画小组、仿生机器人制作组、文学社、电脑小组、车辆模型小组、服装设计小组、网页制作、篮球、乒乓球等项,这些活动我们逢周一、二、三、四都正常开展。其次,坚持开展科普“五个一”活动。阅读科技书报;观看科普影视;参观科教基地;开展科技宣传;制作科技小作品。在科普“五个一”的基础上,每班推选优秀作品参加学校科技活动。有效拓展了学生活动的空间,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

3.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科普教育活动

在教学方面,所有信息技术课均是在电脑室,网络环境下教学,主要围绕电子报刊制作、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网页制作和电脑程序设计、查阅科普知识等几方面开展教学,让学生掌握操作技能为主,并从中培养优秀学生参加每年一次的全国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比赛,在省、市、镇级各类竞赛中获得了优异的成绩。

(二).积极参加各级各类青少年科技活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指标

本年度,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省、市、镇科技创新大赛及青少年科技活动节,20_年_镇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我校学生参加服装设计大赛,获得一等奖2人次,二等奖4人次,包揽了前六项奖项;参加机器人拼装获得团体二等奖;参加科幻绘画大赛,获得一等奖1人次(一等奖只设1名)、二等奖2人次、三等奖2人次。其次,我校的市科普教育基地场所坚持对外免费开放125天,接待前来参观学习人数累计1800人次,让师生深切的感受到科学知识贯穿于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让学生体验科学知识的魅力和乐趣,激发了他们创新思想及热情。

科普知识的讲座心得(篇2)

听杨昌炽老师“天文科普知识讲座”有感

很长时间没去听什么讲座了,

来听这个讲座初衷也蛮简单的。

看到了海报上写着“他,

游历过三十几个国家;

他,有丰富的惯性摄影经验”,

还配着一张老师的照片,

背景是黑板和投影,

似笑非笑的面容有一种制度外的自由和超脱。

吸引我的就是这些,期待它会是一场“有趣”的讲座。

结果,没有让我失望!

第一个收获,

就是知道了为什么四年一闰,

而100的倍数不闰,

但4和100共同的倍数要闰。

这是上个学期我们学VB编程的时候,

一道题目里面遇到的问题,

当时问过同学,

他向我解释了这个规则,

但是追究为什么的时候,

也只能说就是这样,

说不上为什么。

今天的讲座,开讲不到半小时,

就解开了我的这个疑惑。

最根本的原因应该在于,

公历一年不是365天,

而是365.2425天,

为了让农历xx年7闰的情况下

与公历年天数追平,

聪明的古人制定的这样一种计算方法。

第二个收获,

就是知道了为什么19周岁的时候,

人人都吵着说公历和农历的生日

会和出生那年一样二者重合。

原理和上述一样。

第三个收获可就大啦!

看到了好多漂亮的星星!

看到老师用那个软件做演示的时候,

星空现在投影上旋转起来,

真是好看!

以前在书上或者电视上,

看到什么星座是什么样,

但是自己抬头看天的时候完全不是那个样子,

根本什么也看不出来,

只是一群密密麻麻的星星,

闪啊闪啊的。

现在知道每个星座都会有一颗或几颗比较亮

或特征比较突出容易确认的标志性的星星

来帮助定位。

掌握了这些去看星座才是找到了“门道”。

嗯,还学会了“找茬”。

比如地球处于太阳与月亮之间时

所看到的月食图像应该是什么样子,

比如月可“出于东山之上”,

但很难“徘徊”于“斗牛之间”。

听老师的课,最大的感受是有趣。

会被那种对某一兴趣狂热的执着所感染、

打动。大陆的年轻人要做的事太多了,

多到他们只能做“要做”的,

“该做”的,没有时间和经济能力

去做自己“想做”的。

所以看到有人能够做着

他们想做而不能做的事,

又做得这么投入、精彩、饶有兴趣,

在心里是羡慕、是向往的。

可以说这样一种体验就是

被别人带着去见识一下自己看不到的世界。

这种体验很不错,

至少在自己没有到达那样的景色之前

可以先瞻仰一下。

也是在心里埋下一颗兴趣的种子。

很庆幸被老师这样对天文有着浓厚兴趣的人

带着入门。我对天文知之甚少,

也谈不上有多么浓厚的兴趣,

但是我是喜欢看星星的,

喜欢夜空。

下次能看到满天星斗的时候要

试着用老师说的方法去看看那些星座。

只恨时间太短,

希望能听老师再多讲一点。

嗯,没事可以去空间里逛一逛,

应该也会收获不小。

如果下次讲座我还在学校一定要再去听!

科普知识的讲座心得(篇3)

星期四下午,我们练字下课,李老师告诉我们要到报告厅去听万老师讲科普知识讲座。我们排着整齐的队伍有秩序的来到报告厅坐到位置上。

万老师滔滔不绝的讲了许多昆虫的知识,接着他又通过屏幕让我们观赏昆虫和蝴蝶的图片。还给我们讲解了昆虫怎样保护自己的。昆虫为了不让鸟儿吃掉自己,就把自己伪装成可怕的样子,隐藏在树叶或者树枝中。万老师告诉我们昆虫是我们的朋友也是我们的敌人!我们要保护对人类有益的`昆虫!

通过听这次科普知识讲座,让我学到了很多的知识,了解了大自然的奥秘,让我也学会了怎样做标本。在今后的生活中我要善于观察各类的昆虫,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就像李四光所说的:观察是得到一切知识的首要步骤!

2

4月2日中午,五、六年级全体同学在新阶梯教室聆听了一场由蔡校长主讲的科普讲座。同学们个个聚精会神,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知识点。

这次讲座的主要围绕“全球气候变暖”的问题展开,其中知识多多,内容丰富。让我们明白了酸雨为什么会经常出现在南方?改变了我们对沙尘暴的看法,了解了温室效应的益处与坏处,知晓了全球变暖的严重性……

听了这次讲座,我们的感受很大。面对殊此种种的环境问题,我们不能再无动于衷了,让我们行动起来吧!尽量少开汽车,减少尾气对环境的污染;增加水的利用率,节约每一滴水;拒绝泡沫制品,保护环境……我相信,只要人人都为环境献出一份力,世界将变得更加美丽!

酒店讲座心得必备3篇


每个人的经历、学识以及眼界不同,对不同事物的看法也就会有所不同,这些反省后的想法应该被写进心得体会里。书写心得体会能够让自己更加深刻地记忆和理解所学知识,这篇“酒店讲座心得”励志的句子的编辑一看就知道质量高值得一读,希望这些信息能够为你提供一些有价值的经验和教训!

酒店讲座心得(篇1)

通过这次讲座,我认识到作为酒店服务员,在酒店工作中热忱固然重要,但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服务能力。例如遇到突发事件,客人心肌梗塞突然昏厥,如果等医务人员到来,客人生命恐怕会有危险。服务人员这时如果没有一点急救常识,纵有满腔热情也无济于事,因为其中涉及到“能与不能”的技术性问题。因此,我认为作为酒店服务员至少要具备以下几方面的服务能力。

语言能力,语言是服务员与客人建立良好关系、留下深刻印象的重要工具和途径。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它体现服务员的精神涵养、气质底蕴、态度性格。客人能够感受到的最重要的两个方面就是服务员的言和行。

服务员在表达时,要注意语气的自然流畅、和蔼可亲,在语速上保持匀速,任何时候都要心平气和,礼貌有加。那些表示尊重、谦虚的语言词汇常常可以缓和语气,如“您、请、抱歉、假如、可以”等等。另外,服务员还要注意表达时机和表达对象,即根据不同的场合和客人不同身份等具体情况进行适当得体的表达。

人们在谈论时,常常忽略了语言的另外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身体语言。根据相关学者的研究,身体语言在内容的表达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服务员在运用语言表达时,应当恰当地使用身体语言,如运用恰当的手势、动作,与口头表达语言联袂,共同构造出让客人易于接受和满意的表达氛围。

交际能力,酒店是一个人际交往大量集中发生的场所,每一个服务员每天都会与同事、上级、下属特别是大量的客人进行广泛的接触,并且会基于服务而与客人产生多样的互动关系,妥善地处理好这些关系,将会使客人感到被尊重、被看重、被优待。客人这一感受的获得将会为经营的持续兴旺和企业品牌的宣传、传播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良好的交际能力则是服务员实现这些目标的重要基础。

观察能力,服务人员为客人提供的服务有三种,第一种是客人讲得非常明确的服务需求,只要有娴熟的服务技能,做好这一点一般来说是比较容易的。第二种是例行性的服务,即应当为客人提供的、不需客人提醒的服务。例如,客人到餐厅坐下准备就餐时,服务员就应当迅速给客人倒上茶、放好纸巾或毛巾;在前厅时,带着很多行李的客人一进门,服务员就要上前帮忙。第三种则是客人没有想到、没法想到或正在考虑的潜在服务需求。

能够善于把客人的这种潜在需求一眼看透,是服务员最值得肯定的服务本领。这就需要服务员具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并把这种潜在的需求变为及时的实在服务。而这种服务的提供是所有服务中最有价值的部分。第一种服务是被动性的,后两种服务则是主动性的,而潜在服务的提供更强调服务员的主动性。观察能力的实质就在于善于想客人之所想,在客人开口言明之前将服务及时、妥帖地送到。

记忆能力,在服务过程中,客人常常会向服务员提出一些如酒店服务项目、星级档次、服务设施、特色菜肴、烟酒茶、点心的价格或城市交通、旅游等方面的问题,服务员此时就要以自己平时从经验中得来的或有目的的积累成为客人的“活字典”、“指南针”,使客人能够即时了解自己所需要的各种信息,这既是一种服务指向、引导,本身也是一种能够征得客人欣赏的服务。

服务员还会经常性地碰到客人所需要的实体性的延时服务。即客人会有一些托付服务员办理的事宜,或在餐饮时需要一些酒水茶点,在这些服务项目的提出到提供之间有一个或长或短的时间差,这时就需要酒店服务员能牢牢地记住客人所需的服务,并在稍后的时间中准确地予以提供。如果发生客人所需的服务被迫延时或干脆因为被遗忘而得不到满足的情况,对酒店的形象会产生不好的影响。

应变能力,服务中突发性事件是屡见不鲜的。在处理此类事件时,服务员应当秉承“客人永远是对的”宗旨,善于站在客人的立场上,设身处地为客人着想,可以作适当的让步。特别是责任多在服务员一方的就更要敢于承认错误,给客人以即时的道歉和补偿。在一般情况下,客人的情绪就是服务员所提供的服务状况的一面镜子。当矛盾发生时,服务员应当首先考虑到的是错误是不是在自己一方。

营销能力,一名服务员除了要按照工作程序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外,还应当主动地向客人介绍其他各种服务项目,向客人推销。这既是充分挖掘服务空间利用潜力的重要方法,也是体现服务员的主人翁意识,主动向客人提供服务的需要。

虽然酒店各服务部门设有专门的人员进行营销,但他们的主要职责是一种外部营销,内部营销则需要各个岗位的服务员共同来做。只有全员都关心酒店的营销,处处感受一种市场意识,才能抓住每一个时机做好对客人的内部营销工作。这就要求服务员不能坐等客人的要求提供服务,而应当善于抓住机会向客人推销酒店的各种服务产品、服务设施,充分挖掘客人的消费潜力。为此,服务员应当对各项服务有一个通盘的了解,并善于观察、分析客人的消费需求、消费心理,在客人感兴趣的情况下,使产品得到充分的知悉和销售。

酒店讲座心得(篇2)

x老师以故事贯穿整个培训课程讲座,带我们进行了一次难忘的“芳香之旅”。

优质服务案例解读—快步礼宾、殷勤带房、贴身管家、“金钥匙”服务、节日祝福、细微服务、真情回访、真诚送行、信函问候等。

生活就是服务,只有给予人们更多一点,更好一点服务的人,才能不断前进。酒店员工的职业道德是真诚公道、信誉第一,诚实守信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自古以来恪守诚信就是衡量一个人行为、品质和人格的标准。做企业同样需要诚信,古人云:“经营之道在于诚,赢利之道在于信”,诚实守信既是做人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企业搏击市场赖以生存的前提。

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我们关注“诚信”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缺乏诚信的阴影,从假烟、假酒、假证件、假钞票等等,都给人们的心理上留下了很多不诚信的阴影,以致让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和理解。作为一个服务行业的工作人员,应该怎样去面对现在的实际工作呢?

在实际工作中,人们往往把服务理解为态度,即:态度好=服务好,其实不然,服务有其更深刻的内涵,并且与执行规章制度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谁都知道,与客人直接打交道即累又繁琐,可我喜欢服务工作,喜欢看到客户、人希冀而来、满意而去的表情;喜欢看客户在我们这里疲惫而来,面带满意的笑容离去;满足于由于坚持原则而使酒店和客户的利益得到保障后获得的成就感。

但也常因硬件不足而不得不通过人为的服务手段去弥补而产生遗憾,也不得不接受客户没有达到目的时不满的宣泄。我的工作中心是:一切为了顾客,为了一切顾客,为了顾客的一切。

我是为客人服务的人服务的,一定要最大限度的满足员工的需求,牢固树立二线为一线、全员为顾客、我为大家的服务意识,做一个让大家信赖、依托、知心的基层管理者。

酒店讲座心得(篇3)

如今酒店行业竞争激烈,对客户的研究分析更加进入白热化阶段,那么作为社会新一代,90后,似乎正在成为各大行业消费主力军。

今天听x院长讲述酒店业的分析和对未来发展趋势的预测,深有感触。酒店行业在大家眼中似乎是一个光鲜的行业,场面光鲜,设施完备新奇,据统计在2002年,住五星级酒店的客户平均年龄是55岁,到2007年住五星级酒店的客户平均年龄是45岁,之前几十年中国酒店业不是很发达,酒店的层级差别很大,几乎就是五星级和小旅馆这么大的差距,到这里几乎可以推断出,这一群体应该都是非常不一般的社会精英阶层,到20XX年,10年间五星级酒店的主力客户平均年龄是27岁。

也就是说,在未来10年间90后成为中国酒店业消费主要群体,是未来中产阶级主力军。一眨眼我们就从小孩子变成了社会的潜力“客户”,因此对90后的研究越来越多,我们是信息时代(互联网)的原住民,各大信息平台的快速发展使90后成为最精明和最挑剔的一代,不求最贵只求最好大概是最好的印证。

对于行业整体来说,随着人工智能技术越来越成熟,AI的场景化应用在各大行业掀起浪潮,也将在未来以更成熟的姿态进入酒店业,虚拟(增强)技术也将走向应用,全面进入酒店场景。中国5G时代的发展,为中国带来了弯道超车的机会,在3G落后4G和行业并肩跑的情况下,我们在5G时代站在制高点,成为技术领跑者,但是未来10年酒店业无法成为科技应用的引领者,这之中有很多别的因素在。

但在未来,数字化转型成为酒店和集团的最大课题,云计算和大数据的兴起,全面改变了酒店管理架构和价值,酒店上云不可逆转。在这个所有的事情都在颠覆的时代,区块链颠覆了酒店业的信息数据管理方式,其去中心化的方法和理念在酒店业掀起巨浪,区块链在酒店业中的应用也在颠覆和挑战着越来越多的规则。

随着时代的发展,当代年轻人对科技的创新度要求越来越高,智慧酒店、包含高科技打造的酒店和无人酒店在年轻人中越来越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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