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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观后感(优选八篇)。

傲慢与偏见观后感(篇1)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傲慢与偏见》。虽然这本书里的故事是关于婚姻的,但在我眼里,这根本不是一个浪漫的故事。相反,现代人有很多缺陷,原因也很丰富,值得读完之后深思。

奥斯汀生活的18世纪末,由于经济条件的差异,英国贵族和中产阶级之间存在着社会障碍。那时英国农村的生活非常轻松。这篇文章的主角是一个有五个女儿的中产家庭。势利的母亲看到这个有钱的男孩,迫不及待地安排女儿去抓金龟。大女儿的感情开始一帆风顺,但关键时刻出现了波折。二女儿伊丽莎白对傲慢的达西有严重的偏见。两个人明明相爱却一直用言语刺痛。好在误会终于解决了。五个女儿都有不错的成绩。我最喜欢伊丽莎白。她率真的性格打动了我。

这本书告诉我,每个人都有骄傲,这的确是人性带来的心理疾病。只有当我们有一点点力量时,我们才会感到伟大。但是骄傲和虚荣的含义是一样的,只是本质不同。骄傲是一种自我感觉,虚荣则涉及到要求别人高估自己。所以,一个人有骄傲没有虚荣心是无可非议的。小说的文字清晰、丰富、细腻,表现了作者丰富的感情,同时表达了婚姻是建立在爱情而不是财产和地位的'基础上的观点。

傲慢与偏见观后感(篇2)

奥斯丁的这部作品,你会觉得它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还是一部世态小说。他的主要篇幅时谈婚论嫁,中心故事是本内太太嫁女儿,主要相关人物确实不过三四户人家,有贵族上古人家的有钱老爷,太爷,少爷,小姐,太太,以及军队里的亲戚朋友,还有当时社会的牧师。故事的情节是通过舞会,会访亲友,婚姻,市集,教堂,宴会等场合串连的,最后本内太太的五个女儿嫁出去三个,其余两个也适得其所。另外在不知不觉中还解决了邻居大女儿的燃眉之急。

在《傲慢与偏见》中,婚姻恋爱当事人对事件的态度,认识以及相关人物的反应,看到当时中产阶级社会普遍的世态风气。诸如对社会人生至关重要的婚姻与财产二者之间的关系。十七世纪英国封建等阶级制度的瓦解过程中社会阶级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变化,妇女的觉醒等。

在众多人物中,不论是主人公伊丽莎白,达西还是陪衬任务,都有自己独特的特色,让读者对“人性”有了更清楚地了解。伊丽莎白的独立不羁、蔑视权贵、敢做敢为、秀外慧中;达西的冷峻,高贵傲慢;简的善良客人;殡礼先生的平易近人,诚实;魏肯的狡猾奸诈,心狠手辣;本内特太太的实力,无聊等等向读者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角色。这也是小说思想内容的本质—:“对人性最彻底的了解”。

这一部看似又是一个“灰姑娘”的故事,但联系他的历史背景来看,它确实反映了当时英国平民资产阶级地位的升迁;

男主人公的傲慢女主人公的偏见都带有明显的阶级性,他们在爱情上遭逢的种种挫折,并非出于彼此偶然的误会,或有小人从中拨弄,而是由于处在不同阶级地位的双方之间横亘着一条无可回避的鸿沟。

现在社会,虽然提倡男女平等,自由恋爱,但在很多时候门第祖望,家事背景对恋爱双方还是有很多影响,如果你是一个很普通的少女,可以有平平淡淡的爱情,也可以有浪漫壮烈的爱情,只要能坚持自我,洁身自好,实实在在的工作,一定会找到属于自己的真爱。

不仅仅在爱情方面,爱做人上,我们更应该凭自己的人格魅力和个人优良品质赢得众人的尊重,倾慕。—这是小说最重要表明的“对人性最透彻的了解”的真正目的。

傲慢与偏见观后感(篇3)

书就是这么神奇,不管你读几遍,都会有不同的感觉。暑假里,我再次翻开《傲慢与偏见》,品尝到除了感情以外的部分,咀嚼到了独特的味道。

作者笔下描绘出了人间百态,我以旁观者的角度看他们或聪明,或愚蠢,或善良,或憎恶。让我印象尤为深刻的人物是威科汉姆。他在麦里屯谎话连篇,几乎欺骗了所有人,连聪明的伊丽莎白都包括在内,这让我感觉不可思议,却又好像在情理之中。

威科汉姆是聪明的,如果他的聪明用在正道上的话,那将会是一个叱咤风云的人物。他撒了一个很大的谎,并且基本上骗过了所有人,可以说是很成功了。首先,他巧妙地抓住了麦里屯的人们讨厌达西的心理,以及傲慢的达西根本不屑于解释的性格,编了一段符合人们认知的故事,取得了人们的信任。

试想一下,如果威科汉姆造谣的对象是彬格莱,那么人们会相信吗?

答案是否定的。正因为达西出场时的形象就是目中无人、高傲自大的,所以人们讨厌他——威科汉姆正是抓住了这一点,使麦里屯的所有人都上当受骗。而这罪恶的源头,就是因为达西的傲慢。

通读全书,我们知道,其实达西是一个理智镇定、知识渊博的人,但他太傲慢了,这一缺点几乎掩盖了所有优秀品质。傲慢的人浑身是刺,没有人愿意接近他;傲慢的人言辞犀利,让我们心生反感;傲慢的人眼神不屑,会无端引起别人憎恨。

在现实生活中,善良的人可以包容别人的傲慢,而心胸狭隘的人则会憎恶别人的傲慢,甚至耍心机手段来陷害别人。虽说傲慢的人并没有做损害我们自身利益的事情,但我们并不愿意低人一等,我们尊重别人,也渴望得到别人的尊重。一次次敲门并一次次被拒绝的推销员,战战兢兢,努力向陌生人介绍自己的产品,只是为了能让自己能多挣一点,好让别人高看一眼;在舞台上画上满脸白粉的小丑,他搜肠刮肚、绞尽脑汁地想办法逗人笑,也是希望赢得别人对他的尊重;就连在工地上的工人,他们挥汗如雨、勤勤恳恳,我们都应敬佩他们,那傲慢的人又凭什么去傲慢呢?

和达西性格相反的威科汉姆就很讨喜了,从他和伊丽莎白以及最后班纳特先生的话“威科汉姆或许是我最宠爱的一个”中,不难看出他擅于发现并抓住别人的兴趣点,并投其所好,所以每一个人都乐于和他聊天,人们会不由自主地想去接近他。威科汉姆就像天生的演员,恰到好处地演绎着人们最喜爱的角色。这样的人不论身处何时,都有出人头地的可能,因为他们擅于取得信任、创造机会。

有了与达西的强烈对比,威科汉姆以“受害者”的形态使人们先入为主地相信他是善良友好的,也因此否定了达西整个人。麦里屯的人是感性的,但这并不是优点。我们应理性、公正地看待问题,从客观角度辩证地看待一个人。

谁能否认也许在多年后,偶然想起曾经时,摇头叹息,惋惜自己一点傲慢、一次偏见而错过一个重要的人?失去一次难得的机会呢?

我欣赏威科汉姆的聪明圆滑,也憎恨他的种。种恶行。

既然已经选择了放弃职位换取金钱,那么就不要后悔,这样死皮赖脸、没有自尊的人真的很让人鄙视。就像赌徒在输了自己无法偿还的金钱后,选择了逃避,留下妻子儿女来补救自己犯下的错误。不管从法律还是道德上看,这样的人都应受到制裁和遣责。

如果没有办法照顾别人一辈子,带给别人幸福,那就不应该回应别人的感情,这样的人不仅败坏了自己的名声,更是耽误了别人一辈子,让别人一辈子都活在流言蜚语和痛苦中。连狗都能做到的忠心,人却做不到,真是牲畜不如。

最让我不可饶恕的是威科汉姆利用别人对他的信任,欺骗别人对他的真情,去达到自己的目的。信任和真诚是十分难得的情感,我们珍惜别人对我们的信任和真情,而有的人却随意丢弃,最后众叛亲离,被世人咒骂。

世上有两种极端,一种是特别讨人喜欢,一种是特别惹人厌恶,而威科汉姆正是完美地揉合了两种极端。我们学习他的可取之处,也防止着出现他的恶习。他既是我们的榜样,也时刻警示着我们。

其实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再善良的人也有做错事的时候。其实很多时候,是我们不愿意去找喜欢的人的缺点,也不愿意看见讨厌的人的优点,我们不愿意相信那个阳光开朗的人其实内心阴暗,那个自大傲慢的人其实才华横溢。

借用孔子的一句话,“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来作为我成长进步的法则,我也相信,如果你也能做到,我们将拥有人生全程的美丽。

傲慢与偏见观后感(篇4)

在我读大学的时候就有机会看《傲慢与偏见》,但说句心里话,当时我并不认为这本书有多好,甚至只看了个开头就放到了一边,心想:语言如此贫乏,故事又无激动人心之处,怎样会成为世界名著呢?

这次我是在偶然间弄到这本书,由于书的主人极力推荐,我满腹狐疑,才决定看完之后再对此书下一个自我的定论。在这种想法推动下,我花了一些睡觉时间将它看完,于是对它的看法大为改观。可是,我那里所谓的改观,并非指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改变了原先的看法。我所谓的改观,是指此刻才发现它并非毫无优点。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一样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看世界,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来写,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资料上得到最好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出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一些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可是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并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径,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能够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构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娶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运用语言的本事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现实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人物心理描述而言,它不及《呼啸山庄》。虽然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述的社会现实决定的,但一本名著出现这么多的漏洞,毕竟是太过分了。

读完这本书,我极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完全深入的比较。这两本书在故事资料,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选取也如出一辙:达西对应瑞德,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宾利对应维希礼,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都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热烈;后两者的感情则始终如一。唯一不一样之处是,前者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所以我将《傲慢与偏见》称为和平版《乱世佳人》,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礼一样落魄。相反,维希礼在开始时也是十分体面的绅士。

但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傲慢与偏见》完全无法与《乱世佳人》比较,《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冲突自然容易表现,尤其是战争的宏大场面(例如亚特兰大溃退,北军围城),这一幕幕都是如此激动人心,以至于读者难以释卷。这些对《傲慢与偏见》来说是无法到达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得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些也是《傲慢与偏见》的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及《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并无太多人赞同,这当然造成了女作家在许多写作才能上不及男作家。尽管我能够原谅这些不足,但相对于同样的女作家夏洛蒂与艾米莉,奥斯丁也显然有这些方面不足。所以至今我还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许多过人之处,但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就未免言过其实了。

傲慢与偏见观后感(篇5)

大家好,很荣幸能在这里和大家一起分享我的读后感。我读过一些书,但如果要我说说,哪本书的人物形象塑造得最令我拍案叫绝,那当属《傲慢与偏见》这本书,为什么这么说呢?请大家听我一一道来。

读过这本书的人都知道,这本书主要是写伊丽沙白与达西这两位主人公是如何从相见到相爱的这么一个过程的,但这个过程却并非一帆风顺,而是一波三折式的。为什么他们从相见到相爱的这个过程是如此的千回百转呢?我想,我可以从第一印象这个角度来稍作分析。

我们都说,第一印象很重要,因为他它是深入交往甚至是以后还交不交往的基础。可书中的男女主人公对彼此的第一印象虽然不尽相同,但都好不到哪里去。回顾他们两人初次见面时的情景,简直就如同是“傲慢”遇到了“偏见”。作者对男女主人公各自拥有的性格特点塑造得栩栩如生。带着傲慢的达西对带着偏见的伊丽沙白漠不关心,带着偏见的伊丽沙白对带着傲慢的达西则是不屑一顾。他们都拥有着自己鲜明的性格特点,拥有着这两种性格特点的人见了面,能给彼此留下的第一印象,可想而知。也正因为这糟糕的第一印象,本来就带有偏见的女主伊丽莎白在处理和看待男主达西的事情时,更是以不平等的目光视之。再加上后来的诸多误会,使得男主在女主心目中本就糟糕的形象雪上加霜,甚至一度到了深恶痛绝的地步。所以这应该就是男女主人公为什么从相见到相爱的过程如此漫长且曲折的缘故了!然而男主达西在确定自己确确实实是喜欢女主伊丽莎白之后,亦不畏惧道阻且长,最终居然扭转乾坤,使得女主伊丽莎白回心转意,并与其携手走入爱河。

这结果实在是让我感到不可思议,男主达西在这诸多不利的情况下,居然还能打动一个,对自己甚至到了厌恶的这种程度的人。我想,究其原因,是在于男主达西勇于追求心中所爱,虽然“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但他也能不厌其烦地采取一系列的行动,我把这一系列的行动归结为四个字,便是“真诚与爱”,我觉得“真诚与爱”这两种品质渗透于男主反省过后的所有所作所为之中。正是男主后来的推心置腹,放下傲慢,以礼待人,用真诚与爱对待女主伊丽莎白,才使得女主改变了对男主达西的看法,并喜欢上了男主。从这个故事中,我认识到了”真诚与爱”这两种精神品质的重要性,体会到“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这一人生真谛,也更加坚定了我对真诚这一品质的坚守。这个故事也让我改变了一些看法,让我意识到,第一印象限固然重要,但一个人日常的行为举止,为人处世时的道德规范,则更为重要一番。

说到人的品质,我又不得不再说起书中的另一位人物,她并非主角,出场的次数也不是很多,作者塑造她的初衷,或许也只是为了与主角构成一个鲜明的对比,以突出主角的特点。但我发现,这个人物却被塑造得跃然纸上,使我如闻其声,如见其人。这个人身上所拥有的美好品质、性格特点,如光芒一般一直吸引着我的注意。她就是伊丽莎白的姐姐,简,我对她情有独钟,这或许与我非常喜欢的一种品质,被她在身上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有关。简拥有着积极乐观的精神品质,而且这种品质也渗透在她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当中,丝毫没有矫揉造作之感。简在不幸降临在自己身上的时候,不但没有心灰意冷,怨天尤人,而且还难能可贵的往好的方面去想事情。我想,这一定也是简最终能够获得幸福的重要原因。其实,简能拥有这种幸福美满的结局,我在一开始时,便已经意料到,即使她在情场失意,不被人看好时,我也还是深信不疑。因为我一直相信,积极乐观者,定会得到幸运女神的眷顾。古往今来,数不胜数的事迹也助证了这一点。李白在“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的情况下,并不灰心丧气,而是发出了“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美好展望。苏轼与友人郊游在外,道逢大雨,友人纷纷唉声叹气的表示扫兴至极,而苏轼却兴致不减,鼓励同行的人“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曹操兵败赤壁,八十万大军被扫荡一空,身边将士寥寥无几。逃亡路上,将士们都心情沮丧,无精打采。曹操却谈笑风生,似乎是在凯旋。他的乐观情绪感染了周围的人,行进速度明显加快,不久便脱离了险境,回到魏地。后来重整旗鼓,卷土重来,也没花费多长时间。类似的这种于困境而不失积极乐观的事迹,古往今来,不胜枚举。

而今日,我又从书中认识到了傲慢与偏见的下场,领会到了真诚与爱这两种品质的美好之处,而且还更是增加了我对积极乐观的这种精神的喜爱之情,实乃令我受益匪浅,与此书相见恨晚之情油然而生。

这就是我对《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谢谢大家!

傲慢与偏见观后感(篇6)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在当时吸引着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整部作品滂沱的气势曲折跌宕的情节但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

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周围朴素宁静的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的经历就对她的事物的分析能力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天赋么?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想象切的就足够。

傲慢与偏见观后感(篇7)

花了两个小时的时间,终于看完了这本书,看这本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学习快速读书法,以及总结分析的能力。

可能分属不同的国家与阶层,我对书上的很多人和事都感觉到非常无聊,但是因为使用快速读书法,我仍旧能够看出不少东西。

1.19世纪前后的英国,阶层的界限非常的鲜明。高层的看不起比他阶级低下的人,中层的一心想要攀附高层的人,但是同时又看不起地位比他们低下的人。其中,达西的姨妈凯瑟琳.德.波尔夫人就老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贝内特的表侄柯林斯,对上就一副谄媚的样子,对下就是高高在上的样子。这种人既高傲自大又趋炎附势,既自命不凡又谦卑低微,对他的恩主凯瑟琳.德.波尔夫人不是一味的恭维,对伊丽莎白参观他的庄园,就一味的夸夸其谈,一味的吹嘘。

2.那个时代的女人地位非常的低下,贝内特一家就是因为没有儿子,连财产女儿都不能继承,只能够给到远方的侄子。而且女人没有工作的机会,不能够靠经济收入养活自己,这个时候找到一个好的丈夫就非常的重要了。女人也不能随意的出行,伊丽莎白就是因为步行去看姐姐,裙子上沾了点泥巴,就被众人讽刺野性十足。这也导致了贝内特太太一心想把五个女儿都嫁出去。当宾利好像看上简的时候,她非常的欣喜若狂,甚至想方设法,让简在宾利的别墅多住一段时间,但是当宾利一家离开的时候,贝内特太太就非常沮丧了。由于感觉达西不可能成为他的女婿,贝内特太太对达西一直都是非常冷淡的态度,这种冷淡绝不仅仅是因为达西原本给人感觉的那种傲慢的性格。但是听说他西向伊丽莎白求婚的时候,她对达西就热情起来了,并且一个劲的后悔以前对他太冷淡。最让人觉得讽刺的是女儿丽迪亚的婚事,女儿16岁就结婚,还觉得是莫大的荣耀,还一个劲的去炫耀。却丝毫不去考虑男方威克汉的为人。

3.那个时候的英国其实挺无聊的,总是一个接一个的舞会,这倒不打紧,打紧的是:这个时代对男人的要求也是挺高的,高在于要绅士。达西的性格就显得非常的不讨喜了。伊利莎白就曾经对达西一个晚上只跟四个女性跳过舞而耿耿于怀,当达西解释自己不善于跟生人打交道的时候,伊丽莎白竟会有这样的疑问:为什么一个受过教养的活生生的人,竟然不擅长与生人交往?再加上原本对达西的第一印象不好,导致伊丽莎白一直以非常不理性的眼光看待达西。

4.书中所刻画的女性大多都非常虚荣。最典型的就是丽迪亚,一个劲的往民兵团跑,有军官向她献殷勤就很虚荣,只要有人勾引她,她就会上钩。当她跟威克汉私奔回来准备结婚的时候,居然还一副洋洋得意并且炫耀的样子,认为自己已经取代了简的地位,成为已婚女人了。贝内特太太同样也是虚荣的代表,女儿一嫁人就到处炫耀。其中连伊丽莎白也不能免俗,伊丽莎白对达西的误解也同样源自于此,达西就是因为一开始对伊丽莎白的成见,没有对她献殷勤,导致两人的情路如此的坎坷。

这本书比较称道的地方就是对人物的性格描写得非常的生动细腻。很多人都喜欢伊丽莎白,其实我最喜欢的是简,简这个人性格非常好,温和稳重,对人性也看得非常的美好,很少看到别人的缺点,事情总是会留有余地,认为什么事情都可能会阴差阳错。简跟宾利是相互吸引,相互爱慕,他们的婚姻也会非常的幸福,因为他们两个都比较随和,懂得包容。在以后的婚姻生活中,他们也很难吵得起来。

一开始我对伊丽莎白是不喜欢的,达西一直觉得她聪明智慧,但是前期的伊丽莎白还是非常不理智的,在对待达西方面有点神经质了。如果说达西待人傲慢,那么伊丽莎白在对待达西也相当的傲慢,至少不是那么理智。在虚荣方面,伊丽莎白同样也不能免俗,就是因为达西对她不是那么绅士,就一直用一种有色眼光看待别人。后来,误会慢慢解除的时候,伊丽莎白才猛然醒悟,自己太盲从,太片面,成见太深,做事太荒唐,一直以为自己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其实在这件事情上还是非常的不理智。不过最终两人的婚姻还是非常幸福的,达西虽然有时说话不是那么好听,但是待人真诚,对身边的人都很好,对伊丽莎白也是真心的爱慕,伊丽莎白除了前期带有成见,总体来说性格还是非常不错的,不卑不亢、落落大方的性格,做一个豪门媳妇也是带得出门的,更何况还有达西喜欢的聪明、活泼、幽默、对家人的关爱。两人婚后也确实非常幸福,甚至伊丽莎白还能尽情的跟巴西撒娇,这在那个时代的英国是非常难得的。

出现篇幅不少的柯林斯,性格刻画也是非常生动,由于家境一般,对待上层自然也就谦卑低微,对他的恩主凯瑟琳.德.波尔夫人,就非常的恭维,非常趋炎附势,但是对不如自己的人,又很高傲自大,自命不凡。比如说对伊丽莎白,就一个劲的炫耀吹嘘。当时在追求伊丽莎白的时候,听她母亲说她脾气倔,就立马否定丽莎白,认为别人头脑笨,还不知道能不能成为一个理想的妻子。如果伊莉莎白真的存在这样的性格缺点,就很难说会给他的生活带来什么幸福,在三天之内立马去追求另外一个女人。这种男人嫁了也是毫无幸福可言的,只能够说物质生活还能过得去。

威克汉就是最令人讨厌的那种了,这种人非常的虚伪,劣质斑斑,恶习累累,但是在你面前会表现非常好。说不准,一不小心就会被咬一口。丽迪亚固然轻佻放浪,要是摊上这种虚伪的人也是很不幸的。在勾引别人私奔之后,还不想娶别人,这在那个时候的英国,女人的一辈子都毁了,家族名誉也不能幸免。对待达西,更是厚颜无耻。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通过这个小说我觉得我应该跟简学习她的温和稳重,遇事总留有余地,跟伊丽莎白学习她的落落大方,不做作。

傲慢与偏见观后感(篇8)

有钱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个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是《傲慢与偏见》的开场白,简单直接又不落窠臼,故事的展开也在不断验证着此条真理。看完原著和电影,难呼过瘾,但又不可名状,只得稍作整理,以尽未尽之意。

故事讲述了身为五个正当妙龄女儿的母亲贝内特太太,为了让简嫁给贵人宾利而费尽心思,几经周转才得以实现愿望。

在此期间二女儿伊丽莎白与达西从相识的互有偏见,到彼此了解后的相爱成婚成了故事的主线,关于姐妹情谊、爱情婚姻和家族意识的那些事也围绕着他们而展开。

1.请正视你的偏见

偏见是我们认识世界万事万物所产生的主观情感和态度,人似乎都不免心怀偏见。

区别在于有的人依旧固执己见,而有的人选择宽容正视。但偏见并非与生俱来,看完此书后,愚见有以下几点:

偏见源于不了解。正如伊丽莎白在舞会上遭到达西的拒绝后,便认为他是个冷漠傲慢的人,而不善社交的达西也误以为她主动邀舞,有不良居心。

所以两人之所以一相识便有了偏见,更多是因为在彼此不了解的情况下,她以为他傲慢,他认为她世俗。

此外偏见还源于阶层差异,虽然世间没有标准固化的等级差异之分,但在人们心中这种自我定位和阶层差异是存在的,不同的人待他人的眼光和看法都是不一样的,往往偏见就此产生。

在文中像宾利妹妹和达西一开始对简和宾利的拆散,亦或是凯瑟琳夫人(达西舅妈)对伊丽莎白的“不能成婚的”威严警告,包括达西对贝内特父母的看法。他们更多的是出于傲慢的偏见,或许也夹杂着点虚荣的眼光。

虚荣与傲慢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尽管字面上常常被用作同义词,一个人可以傲慢而不虚荣。傲慢更多的是指我们对自己的估价,虚荣却牵涉我们希望别人怎么看待我们。

在现实世界中傲慢的人不少,但虚荣的人更多。傲慢得比较有分寸那需要智慧,更是种难得的品质。这不禁让我想到伊丽莎白面对柯林斯和达西首次求婚的反应,那种不念物欲名利,只求真情实感的拒绝,才是我所认为的最好的傲慢。

但为何宾利与简能终成眷属,达西会和伊丽莎白喜结连理呢?那是因为有了了解和爱。当达西看到伊丽莎白徒步跋涉来看望生病的简,在餐桌上与凯瑟琳夫人颇具主见的对话,拒绝他胸有成竹的表白时,他才发现伊丽莎白是个自由直率,内心温柔且魅力十足的女人。和《飘》中的斯嘉丽有些相似,但不同的是她爱阅读,更具理性不世俗。

若不是她慢慢真正了解了达西所做的一切,不屈服于凯瑟琳夫人的威严,那么或许两人会彼此错过,留下遗憾。我们很难始终保持理性去看待世间万物,就像达西对伊丽莎白说:我相信每个人的性格都有某种倾向,容易犯某种特定的过错,都有种天生的缺陷,即便受了最良好的教育,也依然无法克服。

既然偏见无法避免出现,那么我们能做的就是不要被它蒙蔽双眼,固执己见,而要选择正视偏见,不断了解,才能明辨是非与爱恨。

2.追求有爱得婚姻

从作者开篇的第一句话,再到文中的几条故事主线,爱与婚姻是最主要的表达,但怎样才能拥有幸福的婚姻呢。首先从柯林斯牧师和卢卡斯小姐的结合来看,柯林斯有稳定的工作和较为可观的收入,还有着一笔将要继承的遗产,想找个适婚的女子一起生活,这正合不再年轻的卢卡斯之意。

对于他们的婚姻而言,爱情似乎都是次要的,稳定才是王道,也是幸福。而威克姆和准成年的莉迪亚结婚更像是痴女与渣男的配对,对军官情有独钟的莉迪亚不知威克姆的小人本性,不顾一切与其私奔,如果不是达西出力相助促成结婚,或许等待她的就是威克姆的负心离去。

卢卡斯爱慕他的容颜,威克姆也怀有自己的私心,两人各取所需,也像极所谓爱情的样子,婚姻生活是否幸福,完全靠运气。

“所有感情的冲动都应当遵循理智的引导,而且尽力的程度要与所需相称。”

我窃以为,有爱才是幸福的婚姻保障。相比较宾利与简而言,我更喜欢达西与伊丽莎白的婚姻。宾利生性随和大方,没太有主见,易受外界影响和干预,虽然简与他性情相似,但太过随性温和,这些可能会是两人婚后生活中的不良隐患。

达西虽有些无趣,原则性强,但富有主见和行动力,细心且有爱,富贵且不淫,与伊丽莎白相得益彰。如果达西能妥善处理舅妈凯瑟琳与伊丽莎白的关系,那么他们的婚姻应该会成为很多人的憧憬。无论何种婚姻,都有它结合的意义所在,不能去比较,也不能去过分计较,是否幸福是对自己而言的。

对那个要厮守终生的人,并不是尽量少了解他的缺点就好,两人相处久了缺点会自然而然的暴露出来,最好的就是彼此尽力改善,相互理解包容,用爱去克服一些本可以克服的困难。

关于这个话题,我引用文中那句话作为总结:什么事都可以随便,但没有爱情的婚姻就万万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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