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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句子

【#范文大全# #不良事件报告精品十二篇#】俗话说得好,通过实践才能获得真知。在完成任务时,经常需要撰写一份报告。你知道怎么样写好这次的报告吗?关于"不良事件报告",励志的句子为您收集了一些有用的信息。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给您一些启发,请务必收藏起来哦!

不良事件报告【篇1】

1.建立不良事件报告登记本和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登记表,内容包括:皮肤压疮、患者跌倒、导管滑脱、意外伤害、用错药、打错针等护理事件。

2.一旦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应立即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及当事人第一时间做好病人及家属的安抚工作,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不良事件造成的不良后果。

3.护士长及时组织人员对不良事件进行调查,针对具体情况,组织科室有关人员开展讨论,进行原因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进行详细的记录。同时填写《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登记表》,记录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后果、处理及防范措施,上报科护士长和护理部。

4.科室在组织调查护理不良事件过程中,应当专人保管相关病案和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丢失,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5.一般不良事件发生后要求24小时内报告;重大不良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立即报告护理部及医教办。对发生不良事件的科室和个人有意隐瞒不报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不良事件报告【篇2】

,手外科1例。从不良事件来源看,不良事件涉及2个类别。其中二类8例,三类1例。从产生不良事件的器械来看,主要是设备老化,人员操作熟练程度不够导致。因此,加大对有关人员的操作技能的培训势在必行。另外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也要加强,要协同厂家对有问题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杜绝不良事件隐患。

建立预防制度

经统计分析,虽然我院不良事件不是太多,但是也给患者造成不同程度的治疗困难。因此我们要针对这些事件,总结问题,建立事件预防机制,由于医疗器械材料与一些患者的体质之间存在较大的生物不相容性,因此,在给予患者使用医疗器械之前,应首先询问患者是否对某种材料的医疗器械有过敏史,凡是有过敏史者,应尽量避免使用此类医疗器械。另外,为了便于更加清楚地分析推断患者产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原因,应在不良事件报告表中增加医疗器械过敏史的内容,并将此作为必须填报内容予以填写。

规范说明书内容及操作

需要关注的是,部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来自于医务人员或患者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进行规范操作。此外,通过对引起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几种医疗器械的说明书、标签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进行比对,涉及产品使用、产品维护、使用安全性提示和注意事项等与患者使用安全有关的内容存在不全或不完整情况。

报表填写问题突出

《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的填写在较大程度上反应了监测单位和监测人员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监测水平。然而,20xx年收到的9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反映出一些问题:一是事件陈述不完整,陈述至少应包括“器械使用时间、使用目的、使用依据、使用情况、出现的不良事件情况、对受害者影响、采取的治疗措施、器械联合使用情况”8方面内容,然而,收到的报表存在缺少使用依据、使用目的不明确、对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描述模糊、缺少专业量化指标进行描述、使用大量非医学专业用语等。二是医疗器械信息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三是初步原因分析过于简单,由于不能得到第一手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原因的分析,我们在上报时,填写也不详细,直接影响了报告表的上报质量。

完善监测手段

要想从根本上提升从业人员的监测意识和能力,必须从多方面入手,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为监测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一是广大医务人员和使用单位切实提高涉械安全意识,积极提高个人业务水平,全面掌握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方法;二是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培训力度,严格按照我院建立的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网络,收集、汇总分析和及时上报有关不良事件,为我院评价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提供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从医疗器械的采购上严把质量关,尽量减少器械的不良事件发生,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事件对患者的伤害,熟练填写报表中的每一项内容,对事件发生初步原因做到正确分析,保障患者用械安全,并为监测工作提供正确的、有利用价值的信息。

总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虽不能解决根本上的医疗事故,但是对于医疗事故的预防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所以建议广大员工积极参与进来,尤其是各科室的相关联系人,更要发挥个人身处一线的优势,积极上报医疗器械的不良事件,争取不漏报一件。

不良事件报告【篇3】

三水区人民医院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具体如下: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诊疗过错、医药产品缺陷等原因,造成患者死亡、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明显人身损害的事件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事件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类别

根据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7类:

1、医疗信息不良事件题:包括医疗信息的传递与接受错误:诊疗记录丢失,应记录而未记录,修改或无资质人员书写记录;知情告知不准确或未告知等。

2、手术和治疗不良事件:包括选择患者、手术部位、手术器材错误;治疗或手术后异物留置体内;麻醉、手术过程中的不良事件;非预期重返手术室等。

3、药品不良事件:包括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未核对;多给或少给药;规格、包装错误;包装破损、药品过期等。

4、输血不良事件:包括输血前检验项目未执行;血型错误;配型错误;输错患者;严重的输血后不良反应等。

5、生活护理不良事件:包括摔倒;坠床;误吸;误咽;非预期导管滑脱;禁食、禁水、行为限制医嘱不执行;错误执行医嘱,违反护理规范引起不良反应等。

6、医技检查不良事件:包括检查人员无资质;标本采集时机、存储错误;采集标本不合格;标本运送过程中产生严重破损;造影剂过敏反应;放射线泄露;无应急抢救药械;未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等。

7、仪器设备不良事件:包括设备故障;仪器损坏;导管断裂;连接错误:违规操作等

8、院内感染不良事件:包括严重单发的院内感染;5例以上(含5例)的院内感染爆发等

9、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

三、接收报告部门

1、医疗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

2、护理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

3、感染相关不良事件上报院感科。

4、药品不良事件上报药学部。

5、器械不良事件上报设备科。

6、设施不良事件上报总务科。

7、服务及行风不良事件上报党办。

8、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总务科。

四、报告形式

(一)书面报告。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按护理部规定执行。

(二)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流程(附件)说明:

1、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填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见附件),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h内报告,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告职能科,由其核实结果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

2、职能科室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3、涉及药物不良反应、院内感染、输血反应的实行双重填报。

4、以上处理结果(《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由相对应的职能部门备案。

六、奖罚机制

1、鼓励自愿报告,对主动报告且积极整改者,视情节轻重可减轻或免于处罚。对阻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报告者予以200~500元现金奖励。

2、隐瞒不报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0元的处罚;由此引发纠纷或事故的另按本院医疗纠纷处置办法处罚。

3、各相关职能部门每季度对收集到的不良事件报告进行分析,公示处理结果及有关的好建议,跟踪处理、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4、每年由院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不良事件报告中的突出个人和集体提出奖励建议并报请院务会通过。

七、本制度自2015年4月2日起执行。

不良事件报告【篇4】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不良事件可分为2类,一类是可预防的不良事件,即医疗过程中未被阻止的差错或设备故障造成的伤害;另一类是不可预防的不良事件,即正确的医疗行为造成的不可预防的伤害。

麻醉不良事件包括:喉镜引起的牙齿损伤脱落;误吸胃内容性肺炎;术后紧急再插管;外周神经损伤,中心静脉插管气胸;角膜擦伤;烧伤;错误输血,院内感染,做错手术,异物残留体内,穿刺大血肿等。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是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举措,科室内发生了任何不该发生的事件均应毫无例外的报告,并填报在不良事件登记本上。同时认真如实的上报上级医生,科主任积极指导善后处理,或请有关科室专家会诊,根据实际情况报告医务科,努力使不良事件得到良性转轨。

科主任每季度组织讨论,针对有倾向性、与病人安全及麻醉质量密切相关的事件在全科讨论,并根据文献及相关要求,讨论制定科室管理规范或专家意见,改变临床麻醉的管理流程

措施:

1.对及时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不良事件者,科室在事件后的处理及考核方面给予从轻处理。

2.对隐瞒、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影响者等,一旦发现,科室必要时提请院部在事件后的处理及考核方面给予从重考核和处罚。

不良事件报告【篇5】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试行)

1、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后,要积极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以减少和消除由于护理安全(不良)事件而造成的后果。

2、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后,可通过口头、电话、书面、网络等方式上报。

3、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上报护士长,护士长应遵循“逐级上报”的原则上报至科护士长,科护士长根据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及时了解事件具体情况,现场介入,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向护理部主任上报;护理部主任做好协调处理,并对事件后续改进提出指导意见。

4、凡属Ⅰ、Ⅱ级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必须在事件发生后立即上报护士长,护士长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科护士长,24小时内提交书面材料并进行针对性整改;Ⅲ、Ⅳ级事件可在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上报。

5、各科室对发生的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及时组织讨论、分析。护理部定期组织护士长分析不良事件发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做到持续改进。

6、奖惩措施

(1)奖励:对所有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实行鼓励政策。及时上报不良事件、处置得当并对系统改进有帮助的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奖励根据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2)处罚:不良事件发生后,因相关当事人未及时上报而造成后果扩大或失去最佳处置时机或引发医疗争议的,参照医院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护理部

2013年10月

不良事件报告【篇6】

科护士长岗位职责

1. 根据护理部工作计划和质量标准,结合本科情况制定科内计划,并组织实施。督察和指导护理质量标准的落实和过程控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定期向护理部汇报。2. 协助护理部合理配置和利用护理人力资源,负责分管部门护理人员的依法执业及任、调、奖、惩具体考核。制定护理人力资源开发和人员管理方面的具体方案,并向护理部提供第一手资料。3. 指导各专科护士长的现场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标准实施人员考核与评价,保证本科内各位护士长的工作符合标准。4. 定期组织召开本科护士长会议,定时与护理部主任和本科护士长交流,及时解决有关问题。5. 组织制度本科风险防范预案并组织护士学习,召开护理安全工作会议,对护理缺陷事故及时进行分析处理,提出改进措施。6. 参与本科晨会交接班,运用护理程序组织现场检查,指导危重、疑难、手术病人护理查房、大科会诊和病例讨论。参加护理新技术实践的培训、指导和推广。7. 组织本科护理人员的继续教育、规范化培训及“三基”考核。拟定本科护理科研计划,督促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总结护理经验。

8. 负责安排临床教学和进修实习生带教工作并负责质量督导。

护士长岗位职责

1. 根据护理部工作计划和质量标准,结合本科情况制定相应的科室计划,做到月有重点、周有安排、并组织实施。

2. 协助护理部合理利用护理人力资源,根据病人病情需要,运用护理程序科学地进行排班和小组分工,责任到人。负责护理人员的依法执业及奖、惩具体考核。参与本科护理人员的任、调考核。

3. 组织护理查房、疑难和死亡病历讨论、会诊。组织制定科室风险防范预案并组织培训。召开护理安全工作会议,及时分析、处理护理不良事件,提出改进措施。

4. 指导各级护理人员开展整体护理。掌握护理单上工作动态,及时查看新入院、疑难危重和手术病人,督促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有计划地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时审修护理记录。

5. 定期组织召开工休座谈会,听取病人及家属对医院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分析原因,研究对策。

6. 定期对本病房护士进行护理工作评价,按照护理部的要求完成护理人员规范化培训及“三基”考核工作。指导实习、进修护理人员的带教考评工作。

7. 负责对本科室设备、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点、送检、补充及感染监控管理等。

主管护师岗位职责

1. 在护士长和主任护师业务指导下,落实各项护理工作。2. 指导并参与本科室急、危重症病人抢救、治疗和护理,协助拟订护理计划,检查下级护士护理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价工作。3. 定期组织、参与科室护理查房和护理病倒讨论。4. 协助护士长做好科室护理质量管理工作。

5. 参与安全管理,分析存在隐患及护理过失和缺陷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6. 参与护理教学及带教计划的制定、实施和效果评价。7. 参与护理科研计划和新技术引用的实施工作。

8. 负责“三基”训练计划的落实与评价,参与下级护士规范化培训工作。

9. 检查、修改下级护士书写的护理记录。10. 指导、落实消毒隔离、职业防护工作。

护师岗位职责

1. 在护士长和上级护师指导下进行整体护理工作。

2. 以护理程序为指导,参与临床护理实践,制定护理计划并实施、评价。

3. 在上级护师指导下参与危重、疑难病人护理,不断总结经验。4. 执行各项护理常规及安全管理措施,严格执行护理核心制度,减少护理缺陷及事故。

5. 协助护士长、上级护师做好病区管理工作。6. 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护理记录。7. 参与科室组织的业务学习、护理查房和病例讨论。8. 完成“三基”训练计划,考核达标。9. 参与护理科研及带教工作。

护士岗位职责

1. 在护士长和上级护师指导下,进行临床护理工作。2. 以护理程序为指导,正确执行医嘱和各项护理措施。3. 执行各项护理常规及安全管理措施,严格执行护理核心制度,减少护理缺陷和事故。

4. 参与危重病人抢救及疑难病人护理,不断学习,积累经验。5. 做好消毒隔离工作,保持病区整洁、安静、舒适、安全。6. 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护理记录。7. 按时参加业务学习和护理病例讨论,护理查房。8. 参加“三基”培训,考核达标。9. 按计划完成继续教育及规范化培训工作。

护理工作制度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1. 定期开展护理安全教育和相关法律知识教育,提高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强化护理风险管理意识。2. 落实各项护理规章制度,保证各项护理操作规范化。3. 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书写各项护理记录。

4. 依据护理质量评价标准,定期进行检查、分析,及时发现护理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处理。

5. 提高护理人员职业素质、服务技能和沟通能力,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及时化解护患矛盾与纠纷。

6. 协调护理工作与相关科室、部门的接口工作,发现问题,共同分析,查找原因,及时改进反馈。

7. 对重大护理过失行为,应及时处理、登记并逐级汇报;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发生的原因,确定过失行为的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护理查房制度

1. 护理部根据医院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各级护理查房时间和频率。2. 查房形式可分为:个案查房、专科查房、整体护理查房及教学查房等。3. 每次护理查房前主持者应做好相应准备,使查房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指导性。

4. 查房过程中应总结护理经验,找出薄弱环节,现场分析指导并有跟踪评价及记录。

5. 总值班护士长实施夜查房,检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全院危重病人的抢救和护理工作。病区护士长每周参加科主任查房一次,了解病人情况,协调处理病人诊治及护理出现的问题。

护理会诊制度

1. 凡遇重大手术,新技术项目,危重、疑难、抢救病人护理中存在问题,可申请会诊。

2. 申请会诊科室须填写会诊申请单,按程序送交相关部门,并将会诊所需资料准备齐全。

3. 护理部可成立相应的护理业务指导组,如伤口造口、失禁护理组、导管护理组、糖尿病护理组等。接到会诊通知应及时组织会诊,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会诊。

4. 参加会诊人员包括科护士长、相关科室护士长、护理业务指导组人员及申请科室护理人员。

5. 会诊者应详细了解病情,分析讨论护理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会诊科室护士记录、实施相应措施,并及时评价反馈效果。

规范化培训制度

1. 护理人员应在上岗后接受系统的、有计划的规范化培训。2. 医院护理部负责根据省(市)行政部门的培训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订具体培训目标与实施细则。

3. 护理部和各科室有明确的人员负责管理培训工作,并选择合适的人员负责教学。

4. 制定科学的考核评价指标与方法,严格考核,保证规范化培训的有效实施与培训质量。

5. 规范化培训形式和方法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继续教育制度

1. 护理人员有权利和义务接受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终身性护理学教育。

2. 医院护理部根据护理人员工作岗位职责要求、技术职称要求及学科未来的发展方向和需要,制订和实施本院继续护理学教育项目计划。

3. 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护士参加继续教育项目的审查与登记由护理部统一管理。4. 中、高级护理人员根据专科发展需要重点进行国内外新理论、新进展的教育。

5. 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6. 制订科学的考核评价方法,保证继续教育的有效实施。

实习生、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1. 护理部负责护理实习生、进修生的管理工作,包括计划、安排考核与记录。

2. 实习生、进修生由护理部根据医院规定统一接收,任何科室不得擅自接收实习生与进修生学习。

3. 各科室根据实习、进修要求制订专科实习带教计划与进修带教计划。

4. 实习生带教老师必须为注册护士,进修生由护师及以上人员进行带教,护士长全面负责教学质量管理。

5. 定期召开进修护士、实习护士和带教老师座谈会,征求意见,不断改进教学工作,使教学相长。

6. 实习、进修人员应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护士长工作安排。

7. 带教老师与护士长按时做好实习、进修人员的考核与鉴定,并送护理部审核、备案。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1. 发现病人病情变化时,护理人员应立即实施必要的救治,同时通知医师,并配合抢救。

2. 参加抢救的护理人员分工协作、迅速、正确执行抢救医嘱和操作规程。

3. 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执行后及时记录执行时间、药品剂量、给药方法;抢救结束后由医师及时补写医嘱单及病历上;抢救时所用药品的空药瓶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4. 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师并准确记录。

5. 全面评估病人,根据病人存在的护理问题,落实各项护理措施,并及时做好记录。

6.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之间详细交接病情、抢救经过、各种用药及护理问题与措施。

7. 各种抢救物品、药品、器械用后及时清理、补充、消毒,物归原位,处于备用状态。

查对制度

1. 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后均须经第二者核对。○

2处理医嘱者和核对者(非处理医嘱者)均须签全名。○

3按照《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执行医嘱后及时记录。○

4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5每周总核对医嘱一次,护士长参加并签名。总核对医嘱有登记○参与者均须签名。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时严格进行三查七对。○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2备药前检查药品的质量,注意有无变质,瓶身有无裂缝,注意○有效期及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的药物,使用前应询问病人有无药物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制药时要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5用时使用多种药物时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6

发药或注射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与医嘱核对,核实正○确向病人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师联系。3. 输血查对制度

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块或溶血、血袋封口及配血条是否完○整。

2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的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上有无凝集。

3查输血单和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血袋号及○交叉配备报告,无误后方可输入。

4输血过程中发生反应时,应立即停止输血,保留血袋及输血器,○以备送检,汇报医师进行必要的处理。

5输血完毕,血袋保留24小时,以备必要时检查。○4.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核对医嘱单、饮食执行单、病人床前饮食卡、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2发治疗饮食时,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开饭时在病人床边再次核对饮食种类。○

医嘱执行制度

1. 执行医嘱后在相应的医疗文件上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2. 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3. 手术或分娩后停止执行手术前、产前医嘱。

4. 在病情变化等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人生命,应采取必要的紧急救护措施,并立即通知医师。

5. 除抢救或手术过程中不得执行口头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必须复诵一遍,经医师确认后方可执行。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 护理部及各科室具备防范、处理护理过失及争议的预案,并不断修改完善。

2. 发生护理过失后,当事护士应立即报告护士长(组长或高年资护士)和当时医师,立即采取抢救措施,以减少和降低由于过失造成的不良后果。

3. 发生护理过失后,护士长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向上级汇报,重大过失应立即汇报科主任和护理部。

4. 发生护理过失的有关记录、造成过失的药品和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之用。

5. 护理过失发生后,按性质、情节、后果轻重分别组织全科、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做好质量改进。6. 护理部定期组织护士长共同分析各部门发生护理过失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消毒隔离制度

1. 护理人员上班时间应着工作服,保持工作服清洁、整齐、干燥。2. 护理人员接触病人或实施护理前后均应用流水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3. 种类物品使用后根据不同性质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4. 无菌物品按灭菌日期依次放入专柜,定期检查无菌物品是否过期,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应严格分开放置并有明显的标记。

5. 凡受到污染的可重复使用的物品,按照污染源的不同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并选择不同的消毒灭菌方法,以保证消毒灭菌效果。6. 在感染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做好医院内医疗用品的消毒隔离工作。

病区管理制度

1. 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护士长不在由护士组长负责,值班时由值班护士负责。

2. 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整洁、仪表规范,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3. 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静、安全。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讲话轻。

4. 病室内物品和床位摆放简洁,方便病人使用,易于打扫、消毒。5. 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人使用,统一管理,出院时收回清洁、消毒。

6. 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开窗通风,垃圾及时处理,卫生间保持清洁。病区内不准吸烟。

7. 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账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护士长工作变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8. 定期向病人宣传讲解卫生知识,做好入院介绍。9. 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护理文件管理制度

1. 护理文件由病区护士长总负责,办公室护士具体负责管理,各班次护理人员实行谁当班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2. 病人住院期间的护理文件定点放置,各种表格按《病历书写规范》要求排列在病历中,出院病历(死亡)填写病历内容目录表并签全名。

3. 做好病历保管,严禁任何人涂改、仿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用后须归还。

4. 病人会诊或转院时只能携带会诊单或病历摘要;转科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人送交病历;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病历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5.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值班人员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由质量监控部门或专职人员在病人或其他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相关文件。

6. 护理文件在书写中要体现客观真实、重点突出,体现及时性、连续性、完整性、准确性,护理文件、表格按统一规定的项目书写。

7. 护士长定期对护理文件书写质量进行分析,将存在的问题向护士反馈,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落实。

护理继续教育制度

一、新(调入)护士岗前培训制度

1、新(调入)护士办理报到手续后,除按规定接受医院安排的岗前培训教育外,还须接受由护理部统一安排的为期2周的护理岗前培训。

2、护理部岗前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医院护理概况,对新护士的要求、护理规章制度、护理人员职责、护理安全管理、整体护理的概述、护士规范化培训及护士轮转制度、护理文书书写要求、护理人员的考核标准、护士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3、常用护理技术操作示范及训练、徒手心肺复苏的示范及训练。

4、培训后的护理基础理论、基本操作技能的考核。

二、在职护士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1、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1)复习巩固护理基础知识、基本知识、基本技能。(2)专科医学及护理学知识、技能。

(3)护理专业理论及临床教学、护理管理、护理科研等综合内容。(4)专业及公共英语(外语)。

2、继续教育途径

(1)病区、大科及学术小组组织的护理查房、护理病例讨论、讲课、论文及读书心得交流、培训和考试考核等。

(2)医院及护理部组织的各种专业相关或相关专业的讲座、交流、学习班、研讨班等,远程继续教育获取学分。(3)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各种本专业学历教育。

3、各类护士继续教育要求 【见习期护士(未取得护士执业证)】

(1)目标:具有良好的护士形象和行为,在老师指导下,完成临床护理工作。(2)重点:

①巩固专业思想,严格素质要求,加强护士素质培养。②与临床实践相结合抓好“三基”训练。

③明确护士职责,掌握临床护理工作程序及岗位工作职责。④学习专科护理理论和技能。⑤学习为病人进行健康教育。

⑥按照护士规范培训考核要求,完成学分。(3)具体要求:

①报到后,接受护理部组织的岗位培训。②按照护理部安排的轮转计划进行科室轮转。

③所在科室护士长为每一位护士指定一名指导老师,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达到护理部对护士规范培训考核要求。

④工作以临床护理为主,熟练掌握基础护理的知识和技能。⑤参加病区、大科、学术小组、医院及市内组织的业务 ⑥护士长每个月对护士进行考试考核一次。

⑦大科每半年进行护理理论和护理技术操作考试考核。⑧工作满一年后进行基础理论和技术操作考试考核。

⑨见习期满,由个人写好工作总结,所在科室考核签署意见,经护理部批准后呈人事科考核。

⑩护士执业考试1次达标,不达标者允许第2次考试达标,如仍不达标者即予以辞退。【护士】

(1)目标:能按照要求独立完成科室各项护理工作,特别是专科护理知识,逐渐达到护师水平。【毕业5年内的护士】(1)重点:

①在熟练掌握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进地步学习和熟练专科护理知识和技能(包括专科疾病知识、疾病护理要点、专科仪器使用、用药注意事项及常见不良反应等),学习整体护理有关的理论和方法。②学习专业外语(常用医学术语、日常会话、专科常用药物的英文名称等)。

③学习健康教育的原则和方法,充实教育内容,提高教育能力。④按照护士规范培训考核要求,完成学分。(2)具体要求:

①以临床护理工作为主,熟练掌握各岗位工作程序和工作职责。②积极参加病区、大科内、各学术小组、护理部、医院业务学习,完成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侧重专科疾病的护理知识和技能,适当参与病房小讲课。

③护士长定期考核,以基础知识和技能为主,专科知识和技能为辅。④鼓励参加护理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大专学历。【毕业5年以上的护士】(1)重点:

①以专科护理知识和技能为主,基础知识和技能为辅。②学习和熟练抢救技术及相关知识。③学习专业外语

④学习病房临床教学工作和护理科研设计。⑤按照护士规范培训考核要求,完成学分。(2)具体要求:

①以临床护理工作为主,特别是危重病人护理,适当安排其它工作。②积极参加病区、大科、各学术小组、护理部、医院组织的业务学习完成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侧重专科护理及抢救知识和技能,参与病房讲课和病人健康教育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③护士长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并将结果记录于科室培训记录本。④适当参加院内外组织的基础医学护理知识的学习。

⑤参与病房的护理科研工作,并借助字典学习护理专业外文文献。⑥鼓励参加护理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大专学历。【护师】(1)目标:

①承担专科危重病人的护理,能为病我提供整体护理。②积极参与病区内的抢救,成为病区的业务骨干。

③有意识地提高教育、管理、科研能力,逐步达到主管护师的水平。(2)重点

① 危重病人护理中主要问题的研究。② 抢救知识和技能及组织抢救的能力。②教学.管理.科研的综合能力。(3)具体要求:

①临床护理工作中以危重病人护理为主,可承担护理小组长的工作,其他工作根据情况适当安排。

②参加病区.大科.各学术小组.护理部.医院及区内外组织的业务学习,完成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侧重专科.教学.管理及科研方面的内容。

③参加病房或科内护理科研设计及论文写作。④参与临床教学工作。⑤每年完成护理专业论文1篇。⑥并借助字典学习护理专业外文文献

⑦鼓励参加护理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大专或本科及以上学历。

【主管护师】(1)目标:

①具有护理专科、护理教学、护理管理的专项特长。②承担病区、大科或学校的教学工作。

③能够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开展护理科研,逐步达到副主任护师的水平。

(2)具体要求:

①参加临床护理工作,以危重病人护理为主,侧重病区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②参加院内外各种形式的业务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分。

③承担病区、学校等各种教学工作,并主持病区内病人健康教育工作。④主持病区内的护理论文或综述的写作。⑤每年完成1篇护理论文或综述的写作。【副主任护师】(1)目标:

①具有护理专科、护理教学、护理管理、护理科研的专项特长。②承担病区、大科或学校的教学工作。

③能够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指导护理科研,逐步达到主任护师的水平。(2)具体要求:

①参加临床护理工作,以危重病人护理为主,侧重病区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②参加院内外各种形式的业务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分。

③承担病区、学校等各种教学工作,并管理病区内病人健康教育工作。④指导病区内的护理科研工作。⑤每年完成1篇护理论文或综述的写作。【主任护师】(1)目标:

①具有较熟练的护理专科、护理教学、护理管理、护理科研的专项特长。

②能很好地承担病区、大科或学校的教学工作。③能够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主持并指导开展护理科研。(2)具体要求:

①参加临床护理工作,以危重病人护理为主,掌握病区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②参加院内外各种形式的业务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分。

③承担病区、学校等各种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并管理病区内病人健康教育工作。

④主持指导病区内开展护理科研工作。⑤每年完成1篇护理论文或综述的写作,每三年内有至少有1篇论文在护理核心期刊发表。

临床用血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用血者身体健康,科学、规范、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

2.机构职责

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和储存血液。检测血样、配血、输血监测。检查《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

3.临床用血报批、申请、登记制度

3.1临床经治医师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订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3.2凡患者血红蛋白低于100g/L和血球压积低于30%的属输血适应症,患者病情需输血治疗时,由经治医师决定需输血量、成份、性质。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急诊用血及时)送交血库备血。

3.3 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由医患双方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教部或业务副院长同意、备案,并记入病案。

3.4 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血库填写登记表,到成都中心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3.5 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需会同血库,经用血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教部、医院主管领导批准。急诊用血后应补办手续。

3.6 经治医生/护理人员采集血样连同输血申请单送交到血库(护工、实习生不得送检)工作人员手中,双方进行逐项核对。核对信息无误,血样验收合格,血库工作人员方可接收,并立即登记。登记信息必须齐全。

3.7 血库根据批准、合格的输血申请进行血型复检,再指定人员到成都中心血站取血。所取血液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血液成份必须符合输血申请要求,否则不得领取。

3.8认真作好取回血液的入库登记,按不同品种、血型、规格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别存放于专用冷藏设施内贮存。经办人签名并签署入库时间。

3.9 严格进行交叉配血试验并复检确认结果,认真逐项填写输血申请单(报临床科室与财务科)与输血登记表(血库存档)。3.10 血库须及时通知需用血科室。经治医师或护士尽快到血库取血。取血、发血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无误,共同签字,方可发出血液。3.11 严格按《临床输血规范》输血,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返还血库存档。输血申请单贴入病历存档。4.输血前检查和核对制度

4.1我院患者首次输血前必须作如下检验:血型、HGB、HCT、PLT、ALT、HbsAg、Anti-HBs、HbeAg、Anti-HBe、Anti-HBc、Anti-HCV、Anti-HIV1/

2、梅毒。再次输血必须作血型、HGB、HCT、PLT。检验结果必须填入《输血治疗同意书》、《输血申请单》。

4.2 血库根据输血申请必须作受血患者送检血样的血型复检。再根据复检结果作交叉配血试验。

4.3 经治医师必须认真逐项填写《输血申请单》、《输血治疗同意书》,并进行核对。

4.4 经治医师/护士必须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诊号、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4.5 负责采样的经治医师/护士必须亲自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血库,双方逐项核对无误。血库才能接收。

4.6 血库工作人员到成都市中心血站取血必须逐项核对血液制品包装、性状、血站名称及许可证号、献血者姓名(条形码)、血型、血液品种、采血日期及时间、包装编号(或条形码)、储存条件。若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和要求须拒领。4.7 血库工作人员在做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过程中必须认真核对受血者血样、血液制品各项标识与信息,准确记录,确保无误。4.8 用血科室取血与血库发血双方必须共同核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制品符合第4.6条要求,交叉配血试验确认无误方能发出血液。

4.9 经治医师与护士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确认准确无误方可决定输血。

4.10 经治医师与护士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执行输血。

4.11 输血中出现异常情况时须立即进行处理并做以下核对检查: 4.11.1 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4.11.2 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

4.11.3 核对保存于血库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用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等。

4.12 输血完毕后,经治医师/护士核对输血记录单并贴入病历,将输血反应回报单返回血库归档。血袋交血库至少保存一周。5.控制输血不良反应与输血感染方案

5.1 血库、临床科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及我院制定的《医院感染管理规定》。

5.2 血库应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血库工作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5.3 血库严格按照《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范》执行交叉配血、Rh(D)血型检查及抗体筛选试验。

5.4 凡血液制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5.4.1 标签破损,血液沾污; 5.4.2 血袋有破损、漏; 5.4.3 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5.4.4 血浆量乳糜状或暗灰色;

5.4.5 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5.4.6 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5.4.7 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5.4.8 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5.5 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高速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5.5.1 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5.5.2 立即通知经治或值班医师和血库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5.6 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5.6.1 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5.6.2 核对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

5.6.3 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5.6.4 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6.5 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5.6.6 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5.6.7 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5.7 血库必须尽快向临床回报检查结果,临床尽快确定诊断,采取正确的治疗措施。

6.输血质量监测、考核和信息反馈制度

6.1 临床医师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提高输血治疗效果质量。6.2 经治医师必须认真履行输血申请、患者同意、报批、登记的法规手续,严格执行输血前检验的采样、送检、核对制度。6.3 血库执行以下控制程序:

6.3.1 环境、设施、设备符合《控制感染管理制度》要求,做好消毒、灭菌监测与记录。

6.3.2 试验器材合格,鉴定血型、交叉配血试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6.3.3 根据《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建立作业指导书。6.3.4 严格进行送检样品性状检查与输血申请单核对、登记。6.3.5 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输血前检查。

6.3.6 根据血型鉴定结果,专人到成都市中心血站领取血液。认真核对血液制品(根据第4.6条)合格,保温、避振荡运回医院。按要求贮存,做好贮存记录。

6.3.7核对血液与送检样品,按作业指导书鉴定血型、交叉配血。复核试验结果,有疑问时复检或作进一步检验,确认献血与受血相配,逐项填写交叉配血报告单。保存检样,作好记录。

6.4 临床取血,执行输血,控制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按照本文第4.8、4.9、4.10、4.11、4.12、5.4、5.6条严格执行。

6.5 临床科室与血库必须积极配合,作好从输血申请到完成输血全过程及控制输血反应和输血感染各个工作环节(根据《医院感染监测报告制度》)的质量监测和信息反馈。

6.6 临床科主任与检验科主任负责输血质量监督与持续改进。6.7 医院质量管理科根据质量记录进行考核。

7.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登记、报告和调查处理

7.1 经治医师/护士发现输血反应,必须及时处理、记录,报告主治医师,通知血库。

7.2 主治医师组织治疗和抢救,核对临床输血各项质量记录,查找原因。

7.3 血库报告科主任并核对血库检验各项质量记录,查找原因。7.4 检验科主任组织复检、诊断试验,作好记录。报告临床,共同分析,确定诊断,采取有效治疗措施。并报告医教部。

7.5 临床与检验科主任根据记录回顾分析原因,得出结论,采取预防措施。并报告质量管理科。

7.6 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分清技术责任与差错责任,得出处理意见,报院长批准执行。

7.7 输血导致感染疾病按《医院控制感染管理规定》处理、上报。

不良事件报告【篇7】

医疗不良事件是指发生在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医疗差错以及各种原因导致的医源性损害,包括医疗意外、并发症等。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虽有一部分原因来自医务人员个人的疏忽或技术缺陷,但更多的原因的来自长期潜在于整个业务管理中的疏漏。增进患者安全,关键是能够捕获关于医疗不良事件和高危隐患的综合信息,通过深入剖析,将其中的教训深刻汲取,为预防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奠定基础。医疗不良事件的报告,有利于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缺陷的发生及处理情况形成深入的认识,便于分析发生原因及处理的合理性,从而制定科学合理的控制措施。为牢固树立患者安全意识,强化安全保证措施,有效防范医疗缺陷,切实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持续改进工作提供实质性支持。根据“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实施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成立组织:

成立医疗不良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报告项目:

手术病人及部位错误、病人识别错误、用药错误、输血意外、重大并发症、医院感染。

三、报告方式: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诊疗经过、目前状况;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已采取的医疗措施及效果;当事医务人员的姓名、专业、科室、职务或职称。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的形式:科室或个人以书面方式为主,应以实名,报告的内容必须真实。

四、报告处理:

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及时制定改进措施。

五、督查考核:

医务科将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对主动报告不予处罚,对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医院

2010年3月18日

不良事件报告【篇8】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在计划中的、未预计到的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包括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的跌倒、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意外事件。护理不良事件分级:

0级:事件在执行前被制止。

Ⅰ级:事件发生并已执行,但未造成伤害。

Ⅱ级:轻微伤害,生命体征无改变,需进行临床观察及轻微处理。Ⅲ级:中度伤害,部分生命体征有改变,需进一步临床观察及简单处理。Ⅳ级:重度伤害,生命体征明显改变,需提升护理级别及紧急处理。Ⅴ级:永久性功能丧失。Ⅵ级:死亡

1.护理不良事件报告项目包括各种护理缺陷和护理事故的报告。如:手术患者/部位错误、患者身份识别错误、用药错误、输血意外、患者院内自杀/走失、患者院内跌倒/坠床、静脉输液意外、意外针刺伤(另报)、呼吸机意外、压疮、患者约束意外、各种管道脱落、分娩意外、药物不良反应(另报)、转运途中意外、护理文书记录/信息严重错误、员工逾越资质/权限、护患争议、医疗器具设备意外、管理过失、其他需要报告的意外事例。

2.事件发生人应及时、主动上报,报告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事件经过、损害后果、可能原因、当事人基本信息以及主要整改建议(报告表)。如隐瞒不报,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责任。

3.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如为严重的不良事件,应立即口头报告护士长、科主任、护理部、医务部及相关领导,并于1~3日内提交书面材料。根据不良事件的性质与情节,护士长应于事故发生后1~2日内、差错发生后7日内组织全科人员进行分析讨论,查明原因,明确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并及时书面汇报护理部。

上报时限:严重度为0-Ⅰ级常规每月初报告;严重度为Ⅱ-Ⅲ级,24h内报告;严重度为Ⅳ-Ⅵ级重大紧急事件,立即上报护理部。

上报形式:以个人或病区为上报单位,可网上、电话或书面报告,采取相关 责任人匿名、非惩罚、自愿原则,呈报真实发生情况。

4.处置

(1)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首先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对患者的损害。

(2)发生重度或极重度缺陷不良事件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患者损害的药品、器具均要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藏匿、转移、调换,相关标本须保留,以备鉴定。违反规定者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3)凡实习、进修人员发生的护理缺陷或安排护理员、卫生员、陪人进行其职责范围以外的护理而发生的缺陷,均由带教者及安排者承担责任。

(4)科室设有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不良事件发生后当事人除口头向护士长汇报外,应登记事实经过、原因及后果。科室根据不良事件性质及时或每月组织分析讨论会,向护理部递交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5.处罚及奖励

护理部营造开放、公平、非惩罚的护理安全文化氛围,鼓励责任人及科室主动报告护理不良事件。对主动报告护理不良事件的科室及个人不予处罚,对主动发现和及时报告重要不良事件和隐患,避免严重不良后果发生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和保护,对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的科室与个人,事后经主管部门或他人发现,按情节轻重及医院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附:

护理不良事件医院评审要求

有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制度与工作流程(★)达到C级:每百张床位年报告≥10 件 达到B级:每百张床位年报告≥15 件 达到A级:每百张床位年报告≥20 件

护理人员对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知晓率100%

不良事件报告【篇9】

造成护理不良事件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护理人员在工作中责任心不强、不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查对制度流于形式、违反操作规程、巡视病房不及时、沟通不良、疏于个人防护等而发生的。

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病人病情,造成了护患矛盾产生,影响了医院的护理安全。

一、护理不良事件来源及后果

第一季度共发生护理不良事件6例,来源于临床科室及门诊科室,虽未给患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但也影响了医院的护理安全。

二、发生不良事件的原因

1、查对制度落实不到位:不认真执行各种查对制度,具体表现用药查对不严,在给病人发药时未能及时发现患者外出,未告知病人用药须知,未能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

2、巡视病房不及时,未能按照级别护理要求巡视病房,个别护士在值班,夜班如无新入院病人,则减少进病房巡视次数,或巡视时走

马观花,未仔细检查病人的生命体征;或认为新入院病人无大碍,未详细了解病人情况及时发现病情变化。

3、护理人员缺乏急救意识,不能及时发现判断并发症的发生。透析病人为门诊治疗,大多数病人病情稳定,生存期长,护理人员对透析中一般不良反应处理比较有经验,对不常规的严重并发症没有预先性,缺乏观察处理经验。

4、个人防护不到位,特别是在为患者进行操作治疗时,违反操作规程,个人防护意识不强,简化流程,存在懒惰心理,工作随意性太强,导致被针的刺伤。

产后、术后患者未及时进行评估,工作疏忽大意,导致产妇起床解手出现晕厥。

重点时段、重点病人的管理。

三、预防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的措施

重点环节、重点病人的管理,只有人人掌握了流程、标准、才可能正确的执行。

约束带等,同时告知家属留陪侍人,必要时悬挂安全警示标识。

3、组织学习各种操作流程,教育护理人员加强责任心,不能随意简化流程,不能存在懒惰心理,稍一疏忽大意,就有可能造成不良事件的`发生。

医生之间的沟通,多说一句话、多走几步路,也许就能减少很多不良事件的发生。

5、对第一季度发生的不良事件,组织护理安全管理委员会进行分析讨论,并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警示教育,以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将不良事件的发生率降低最低。

不良事件报告【篇10】

人民医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获准上市的、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由于其产品的固有风险,偶然性的故障或损坏使致不能按照预期的意愿达到所期望的功能,在标签和说明书中存在的错误或缺陷、医疗器械上市前研究的局限性及临床评价的局限性,使得在医疗器械使用中会发生或可能发生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使用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为了保证医疗器械使用的安全、有效,促使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临床使用的更加合理,特制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报告的范围:

医院报告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尽限于死亡和严重伤害,其中,严重伤害是指①危及生命;②导致机体功能的永久性伤害或者机体结构的永久性损伤;③必须采取医疗措施才能避免上述永久性伤害或损伤。

(二)报告原则:

1.基本原则:造成患者、使用者或其它人员死亡、严重伤害的事件已经发生,并且可能与所使用的医疗器械有关,则按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2.濒临事件原则:有些事件当时并未造成人员伤害,但临床医务人员根据自己的临床经验认为再次发生同类事件时会造成患者或医务人员死亡或严重伤害,则也需报告。

3.不清楚即报告原则:在不清楚是否属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时,按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三)报告程序和时限:

1.死亡事件:12小时内报告当地药监部门、24小时内报告浙江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

2.严重伤害:10个工作日内报告当地药监部门,20个工作日补充报告。

3.常规定期报告:按省、市药监局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的具体要求。

(四)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的填写:

医院临床科室发生以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后,应负责填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按上述规定时限报告医疗设备科再汇总到医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小组,按要求报告到药监部门。

不良事件报告【篇11】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制度

一、根据卫生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医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制度。

二、医院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与报告管理工作由器械科具体负责,建立并保存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记录。记录应当保存至医疗器械标明的使用期后2年,但是记录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5年。

三、器械科应当定期监测并及时报告涉及医院各科所使用的医疗器械所发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者死亡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当遵循可疑即报的原则。

四、报告程序和方法:

1、发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后应当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经主管院长审核后,报送市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上报纸质报告表原件,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上报。

2、报告时限:导致死亡的事件于发现或者知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导致严重伤害,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者死亡的事件于发现或知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告,其他事件30日内报告。

3、器械科在向上级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中心报告的同时,要告知相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但应及时告知被越过的监测机构。

五、器械科应当在每年1月底之前对上一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进行总结,并保存备查。

附件: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不良事件报告【篇12】

一、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使用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

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主要包括医疗器械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不良反应及过敏反应等。副作用是指治疗使用的医疗器械所产生的与疾病防治目的无关的作用。

三、医务人员如发现可能与医疗器械有关的不良事件时,应及时报告不良事件专管员及科室负责人。

四、科室负责人发现或接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后,应及时到现场察看,协助调查,并填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核实后,提交医务部、护理部、院感科和设备科。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报告再补报书面材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应包括患者情况、不良事件情况、医疗器械情况、初步处理情况等内容。

五、医务部、护理部、院感科和设备科接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后,应联合组织调查,了解事件经过和相关情况,分析原因。同时,协助科室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尽最大可能减少事件引起的不良后果。

六、医院在调查了解并积极处理事件的同时,由设备科及时通知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督促其协助医院做好事件处理工作。

七、医务部、护理部、院感科和设备科应经常了解全院医疗器械使用情况,注意收集、分析、整理临床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组织对收集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进行初步审核后,由设备科按规定上报药监部门或有关行政部门。

八、医务人员在医疗器械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严重罕见或新的不良事件,应立即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医院接到报告后,在积极处置的同时,按有关部门规定及时上报。

九、医院在使用医疗器械过程中,如遇不良事件的发生,应组织分析原因,警惕同类产品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警惕事态可能的进一步发展和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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