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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大全# #劳动部劳动合同精选#】经小编推荐“劳动部劳动合同”这篇文章绝对值得一读,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在人人守法、人人懂法的法治化现代社会,合同的出现也让我们的工作变得更加方便。合同的订立要基于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善良风俗的原则。

劳动部劳动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住址: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

合同起止日期: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订立条件

第一条乙方保证符合甲方如下录用条件:

(1)岗位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经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它任何单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

二、合同期限

第三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四条合同期限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部门从事______岗位工作。

第六条甲方根据经营情况和乙方工作业绩能力表现,可以变更或调整乙方的职位和工作内容。

第七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八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乙方实行____________工时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十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遇节假日可以微调发薪日期。

第十二条乙方试用期的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税前),转正后的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税前)。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十三条乙方任职不同的职位和不同的级别享受相应的工资和奖金。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业绩、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资和奖金。

第十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标准,但不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十七条乙方依法享受各种休假期间,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其中单位应缴部分由甲方缴纳,个人应缴部分由乙方缴纳,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为扣缴。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条件与劳动保护

第二十四条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劳动工具。

第二十五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二十六条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岗位规范、工作流程、操作规定、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第二十七条甲方根据工作的需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技能、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劳动安全卫生等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教育。

八、劳动纪律

第二十八条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履行所从事职位的职责;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规范;爱护财产;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三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发生变化时,本合同相关内容亦相应变更。

第三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劳动记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五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六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三)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八条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条乙方参与甲方项目的,在项目结束后方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在项目未结束时辞职,乙方应当根据甲方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甲方无项目管理规定的,乙方应以其最后一个月的全部工资和奖金承担赔偿责任,并赔偿对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四十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四)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甲乙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未到期,原劳动合同有效期顺延至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到期为止。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个月。

第四十五条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四十六条下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乙方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六)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以乙方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按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四十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请,经甲方批准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离职手续。甲方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在乙方办理好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五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不辞而别,或者辞职未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离职手续,除以其最后一个月的全部收入作为赔偿金外,应按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或拖延工作时间的,除非甲方认为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否则视为乙方辞职,甲方可通知乙方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五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第五十三条乙方确认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四条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五条甲乙双方签订的《职位说明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六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劳动部劳动合同 篇2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公司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第二条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第三条公司状况介绍;第四条本手册适用本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员工务必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第六条员工务必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第七条员工务必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

-公司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手册。

第二条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用心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状况介绍。

第四条本手册适用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员工务必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

第六条员工务必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我为公司,公司为我"的企业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员工务必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水平。

第八条员工务必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不一样意见的推荐,能够在执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厂长提出。

第九条员工对企业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评、推荐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第十条员工可按本公司制度规定,享受劳动、工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本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本公司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文件资料,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产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采用,并执行1-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贴合用工条件,可即时辞退。

第十四条员工要求辞退或企业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外,其余,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不折不扣地办好档案、财物、技术资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员工本人同意,能够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家住外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身份证"、"外来人员务工"和"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章工作纪律

第十七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八条员工应无条件从工作分配、调动的指挥。

第十九条员工务必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节约原材料,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

第二十条员工应自觉遵守礼貌生产、礼貌办公的制度规定,经常持续工作地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第二十一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公司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第五章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二十三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部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第二十四条考勤工作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考勤员,务必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第二十五条考勤资料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第二十六条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一天按时正点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次月二日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资和扣罚款的考勤依据。

第二十七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务必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期不发工资、午餐补贴。

第二十八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务必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厂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凡未按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章工资福利

第二十九条员工工资按职务、职称、生产技能、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贡献大小,由本公司自行确定实施办法。实行计时工资(月薪制)的员工,工资多少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实行计件工资的员工,工资多少按计件考核办法,与劳动效率或经济效益挂钩。

第三十条全厂的工资管理由厂办公室、财务部具体负责,每月依据各人和考勤实绩,由财务造册报厂长批准发放。公司的发工资日为次月五日。

第三十一条本公司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实际表现。不定期地调整工资,工资水平坚持在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条本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庥劳动部门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员工可离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一天,国庆节二天。第三十四条员工可享受午餐补贴,补贴以出勤天计发,每月与工资一齐发放。

第三十五条本公司免费为员工带给宿舍,住宿员工务必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附后)

第三十六条本公司将随着经济发展,实力增强,在承受潜力许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医疗保险制度,使员工在年老、患病、工伤、待业、生育状况下获得帮忙和补助。

第七章培训

第三十七条所有员工均需理解本公司政治和业务技术培训。

第三十八条凡经厂批准,受本公司指派赴厂外培训,进修的员工,占用的上班时间不计缺勤,取得合格证书后,学费给予报销。员工自行联系的培训、进修、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学费全部自负。

第三十九条经本公司培训的员工,如合同期未满,中途自动离职者,按双方签订相关协议执行。

第八章安全质量

第四十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厂长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部门,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肃追究职责人的有关领导的职责,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四十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务必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不准违章指挥,不准违章作业。

第四十二条加强对易发事故的动火作业、起重作业、电线电器作业部位和工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职责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务必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条加强现场生产全过程,包括作业准备过程,辅助生产过程的交付服务过程的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工艺要求施工,发生产品质量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职责不追职责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放过)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十四条做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工作,建立货主要调查访问制度,对客户提出的意见,做到条条有着落,有答复、有整改、有记录。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四十五条门卫值班应严守岗位,坚持夜间巡查,发现事故苗头或形迹可疑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厂部领导。

第四十六条加强财务现金、仓库和食堂物品、员工宿舍的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十七条员工务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准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不准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准赌博;不准偷挪公物,损坏设备;不能偷挪他人财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电报等邮件。

第十章卫生守则

第四十八条办公室、营业部、生产车间应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洁净无杂物,通道畅通无阻。第四十九条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禁止向水池内洗盥室乱倒饭菜、茶叶、杂物、;禁止在墙上和所有设备设施上乱写、乱画、乱涂,乱挂;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五十条不准任意攀摘、损坏、挪用厂区周围的绿化带、花草、树木。

第五十一条各部门工作场卫生,应由本部门员工负责包干,发现卫生包干区域内有不卫生、不整洁现象时,要立即清扫。

第十一章奖惩制度

第五十二条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十三条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务必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第五十四条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在要求禁烟的仓库等地随便吸烟的;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攀折、损坏、挪用厂区树木、花草的;厕所、浴室、洗盥处用水后龙头不关的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到达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旷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在本公司范围内干私活的;

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200元的罚款;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状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有损害本公司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公司利益和声誉的状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职责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公司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第五十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的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可依法予以解雇,对于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的,依法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公司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公司、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职责,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公司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手册"各条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七条本手册各条规定解释权属本公司。

劳动部劳动合同 篇3

劳动部劳动合同范本(2)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并拒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劳动管理的。

3、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防治污染搬迁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甲方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5、依据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辞职。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足额及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甲方强令冒险作业、违章指挥强迫乙方劳动的。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相同劳动条件的续签达成一致的。

2、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产学习与进修、执行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15天的。

3、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 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合同第三十四条所规定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三十一条约定的,合同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

第十章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将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后3个月内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

第三十八条 除按合同三十一规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属劳动合同法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按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第三十九条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章培训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第四十条容提要 乙方在合同期间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资专项技术培训,约定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偿付甲方培训费用__________元人民币,对已履行部份服务期的,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偿付。

第四十一条 双方可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约定具体服务期、赔偿标准并执行。

第四十二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源、劳动报酬、进货渠道、产销政策、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因乙方未履行保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此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500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若乙方违反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应支付违约金100000元人民币。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的实际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第十二章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四条 甲、乙双方因合同而发生争议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章其他规定

第四十五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同等。

第四十六条 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七条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四十八条 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其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为准。

第四十九条 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第五十条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条款:

第五十一条 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劳动部劳动合同 篇4

基于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现实的不平等性,劳动法越来越多地表现出“私法公法化”的趋势。我国《劳动法》不仅要符合私法原理,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还带有行政法的色彩,呼唤更多的公权力的介入。我国劳动合同制度中,关于劳动合同关系建立的规定并不能保证劳动合同的要式主义,对于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也略显宽泛,所以应在完善劳动立法的基础上。加强行政执法,以保障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用工制度的基础,是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基础。但是我国《劳动法》远不健全,行政部门对于劳动合同制度的规定也存在一些不足。我们结合我国劳动法司法实践,试图探析我国劳动合同制度中存在的两个问题,不揣浅见,以抛砖引玉。

我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合同。”明确了劳动合同为要式合同,否则法律不予保护。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形式的严格规定体现了法律调整劳动关系规范化的趋势,显然是进步的。在大量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前提下,劳动部的有关解释规定:“事实劳动关系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企业和职工应尽快补办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劳动部《对浙江省关于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中指出应承认事实劳动关系,而且前面问题的解释中也暗含对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可,这是和《劳动法》第十六条相悖的。劳动部的部门规章和《劳动法》相比显然是下位法规,换言之。劳动部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劳动法冲突时应适用《劳动法》。《劳动法》固然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融合,但我们可以说,《劳动法》主要包含了实体性规范,具体的适用还要依靠行政规范中程序性的规定。但是。在劳动合同的订立上,相关行政规范和《劳动法》冲突就很难保证第十六条的实施。进一步说,实体性的规定如果缺乏程序的保障,往往趋近于空谈。没有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合同的义务,完美的立法期望在僵硬的现实面前变成了零。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甚至不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的权益常无从保障。

通观《劳动法》的条文,我们很难找到用人单位不履行主动订立义务时,如何追究其法律责任。虽然《劳动法》赋予了劳动者权利救济的途径,但是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便很难举证。劳动合同应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载体和记录,也是劳动法律关系本身的佐证。劳动合同制度在《劳动法》中占重要地位,但没有相应的“责任条款”便意味着第十六条成了实质上的任意性规范,是有悖于立法者的初衷和《劳动法》的法律精神的。从法理上讲,只规定第一义务而无第二义务即相应的法律责任是残缺的。

这里,我们并未忽视《劳动法》第九十八条以及劳动行政部门相关的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且1995年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定合同的,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对这两项规定的理解中,有4个问题值得思考:首先,《劳动法》没有规定用人单位主动订立劳动合同的义务,而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劳动纠纷中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要求。第七十九条却忽视了这一事实,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劳动法》在这一点上是有缺憾的结论。其次,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在现实中是不平等的,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不可能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初就掌握主动,很难在仲裁和诉讼中举证用人单位拖延的故意和自己的受损范围。仲裁机关和法院在对“拖延”衡量时亦缺乏标准。再次,作为弱势群体,在当今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前提下,劳动者为了得到一份工作,往往会屈从于这种“拖延”和单位的一些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要求。《劳动法》实质上是私法,但从其发展的进程来看,各国的劳动法几乎无不彰显出劳动法公法化的趋势。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存在着现实的不对等性,在这一前提下,对用人单位规定更多的义务,是符合平等的内在要义和公平的法律价值的。《劳动法》需要公权力的合理干预。《劳动法》仅仅规定用人单位不履行订立合同的义务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显然是不够的。最后,“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没有对用人单位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还处于“拖延状态”,劳动者何以举证自己的受损范围?即便得到了赔偿,工作因此而失去,对劳动者来说无疑是更大的损失,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复杂性——姑且不谈其中的不合理的规定——更是让劳动者维权路漫漫。

在1924年英国“国王诉苏塞克斯案”中休厄斯大法官做了著名评论:“公平的实现本身是不够的,公平必须公开地在毫无疑问地被人们能够看见的情况下实现,这一点至关重要。”立法者的美好初衷却因为没有“被人们能够看见的”程序性规定(在这里指的是期间的规定——笔者按)而难以实现。劳动行政部门不仅要充当调解员、指导者的角色。还要在必要的时候介入,加大对用人单位的强制性规范,以平衡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的对比。

1.我国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劳动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限。”劳动部的相关规章对无固定劳动期限合同规定了3种情况:(1)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l0年以上。(2)劳动者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在l0年以内。(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相比之下,国外劳动法将有期限劳动合同范围局限在较小的范围之内。劳动期限关系到劳动者职业的稳定性甚至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性。考察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的做法,发现国外劳动法对劳动者获得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予以法律的“关心和重视”。如《法国劳动法典》规定严格限制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鼓励不定期劳动合同(相当于我国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台湾《劳动基准法》如出一辙,其第九条规定: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得为定期契约;有继续性工作应为不定期契约。定期契约届满后,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不定期契约:(1)劳工继续工作,雇主不立即反对者。(2)虽经另订新约,惟其前后劳动契约之工作期间超过90日,前后契约间断期间未超过30日者。以此扩大不定期合同的范围,稳定劳动关系。

劳动部劳动合同 篇5

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将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应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 情况全面如实告知了乙方。

乙方承诺:与其他任何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实体或组织不存在劳动关系,并且保证所提供的与本人有关的所有信息资料和各类资格证书、证明真实无误。本人的身体状况能够完全胜任岗位需求,且本人监护人知晓并同意本人在此岗位工作。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电话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门 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并根据岗位确定薪资待遇。

第三条 劳动报酬

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次月支付乙方上月工资,支付的劳动报酬为 元/天。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应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各项财物、劳保工具与甲方指定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扣发乙方未发放工资。

因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要求或者存在重大工作失误,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追偿损失。

第五条 工作时间和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按照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公司规章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其他未尽事项按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或者通过协商以附件形式约定。

第七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乙方监护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劳动部劳动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_部门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经营_______项目、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一、合作目的

二、合作期限

双方的合作期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被任命为第一项目部的负责人,享受_________公司提供的服务,并拥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所领导的_________________项目部在分公司内采取行政统一管理、财务独立核算的管理体系。

四、双方的合作内容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充足的办公资源(包括:办公室、办公桌椅、电脑设备_____台等),保证乙方工作的顺利开展,项目部其他的直接支出费用由乙方自理。

2、甲方享有对公司的全面管理权,可以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乙方在公司管理方面应听从甲方安排。

3、乙方接单的所有业务按每单结算总价款的________%交付甲方,作为管理费用。

4、乙方应遵从下列管理原则

(1)乙方在使用甲方公司名称和资质投标或接单工程业务时,根据甲乙双方共同协议,收取部分费用作为甲方的项目管理费(具体根据情况详议)。

(2)乙方在不使用甲方公司名称或资质时,甲方不收取项目管理费,但项目情况需向甲方通报备案。

(3)乙方承担本部门所施工工程的全部各项税金(营业税,所得税等)。

5、甲乙双方合作开展项目时,遵从“一事一议”的合作方式,由双方在合作前签订合作协议。

6、乙方在合作期间不得做出有损甲方企业名誉和利益的事情,如有发生,甲方视情况保留起诉和追讨的权利。

7、乙方所需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本部门所产生的直接费用由本部门自行承担。

五、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异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可于每年______月份修订一次;次年按新规定执行。

六、协议的解除与终止: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合作协议。

七、如甲乙双方出现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由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一裁终局。

八、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协议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部劳动合同 篇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环保厅、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家电投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推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的要求,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治理,决定对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实行电价支持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超低排放是指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符合燃气机组排放限值(以下简称“超低限值”)要求,即在基准含氧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Nm3、35mg/Nm3、50mg/Nm3 。为鼓励引导超低排放,对经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符合上述超低限值要求的燃煤发电企业给予适当的上网电价支持。其中,对2016年1月1日以前已经并网运行的现役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加价每千瓦时1分钱(含税);对2016年1月1日之后并网运行的新建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加价每千瓦时0.5分钱(含税)。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确认适用上网电价支持政策的机组类型。超低排放电价政策增加的购电支出在销售电价调整时疏导。上述电价加价标准暂定执行到2017年底,2018年以后逐步统一和降低标准。地方制定更严格超低排放标准的,鼓励地方出台相关支持奖励政策措施。

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实行事后兑付、季度结算,并与超低排放情况挂钩。省级环保部门于每一季度开始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上一季度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情况进行核查并形成监测报告,同时抄送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电网企业自收到环保部门出具的监测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燃煤电厂兑现电价加价资金。对符合超低限值的时间比率达到或高于99%的机组,该季度加价电量按其上网电量的100%执行;对符合超低限值的时间比率低于99%但达到或超过80%的.机组,该季度加价电量按其上网电量乘以符合超低限值的时间比率扣减10%的比例计算;对符合超低限值的时间比率低于80%的机组,该季度不享受电价加价政策。其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中有一项不符合超低排放标准的,即视为该时段不符合超低排放标准。燃煤电厂弄虚作假篡改超低排放数据的,自篡改数据的季度起三个季度内不得享受加价政策。

上述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完成超低排放建设并经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无论是否已经开始享受电价加价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均按照新规定的加价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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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劳动合同精选


这里提供给大家的就是“变更劳动合同”相关的新闻信息,励志的句子小编特别为大家整理和准备了。希望大家能够与身边儿的朋友们一起分享哦!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场合要求签订合同。正确理解合同中权利和义务,则有利于各方合作的顺利进行。

变更劳动合同(篇1)

在公司工作期间,很多情况都有可能发生,作为劳动者需要对此有一定的了解。比如当我们遇到劳动合同变更的时候就要知道如何处理,特别是我们不同意变更怎么申请赔偿的问题,大家可以看看下面的内容介绍。

劳动者不同意变更那就按照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只有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能申请赔偿。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变更劳动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劳动合同变更协议:______

一、根据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中涉及的合同终止时间进行变更,将原终止时间20______年12月31日变更为20______年

二、本次劳动合同变更自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三、本变更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附件甲乙双方原劳动合同一份,以作补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协商变更劳动合同7

甲方(企业):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变更事项达成如下协议:______

一、劳动合同变更内容:______

二、本协议签订后,原劳动合同书仍继续履行,但变更条款按照本协议执行。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变更劳动合同(篇3)

甲方:(新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丙方:(原用人单位)

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今后取代丙方继续与乙方履行劳动合同一事,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丙双方现有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丙方主体由甲方取代。即乙方和丙方在原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也包括丙方和乙方签署的《岗位聘用协议》、《保密协议》、《培训协议》(如有),以及其他与原合同相关的合同类文件中规定的所有权利、义务)变更为由甲方和乙方继续履行,丙方的权利、义务均随之全部转移给甲方。同时,丙方不再作为原合同(原劳动关系)的当事人。

二、甲乙丙三方均承认,本协议签订后,丙方与乙方之间的原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由甲方与乙方继续履行,此时未造成乙方与丙方的原合同解除,因此不产生经济补偿金问题。但将来一旦出现乙方与甲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被解除或终止,且按法律规定乙方应该获得经济补偿金时,计算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时,必须连同乙方在丙方的工作时间一起合并计算,作为乙方应获得经济补偿金总的工作时间。

三、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照原合同之约定继续履行原合同。与此同时,为了备忘,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附件(《劳动合同》)来重申和变更原合同中的要点内容。

四、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变更劳动合同(篇4)

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

1、根据本条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这就是说: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其次,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一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行为,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再次,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作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对劳动合同所要变更的部分内容,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后,必须达成一致的意见。如果在协商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所要变更的内容,则就该部分内容的合同变更就不能成立,原有的合同就依然具有法律效力。最后,在变更过程中必须遵循与订立劳动合同时同样的原则,即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根据本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以确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个重要事由。所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是指:(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必须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前提。如果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修改或者废止,合同如果不变更,就可能出现与法律、法规不相符甚至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导致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因此,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是必要而且是必须的。(2)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可能会经常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工种、产品生产岗位就可能因此而撤销,或者为其他新的工种、岗位所替代,原劳动合同就可能因签订条件的改变而发生变更。(3)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如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4)客观方面的原因。这种客观原因的出现使得当事人原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这时应当允许当事人对劳动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变更。主要有:①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使得原来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者失去意义。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②由于物价大幅度上升等客观经济情况变化致使劳动合同的履行会花费太大代价而失去经济上的价值。这是民法的情势变更原则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的运用。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概要: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1、过错性辞退(1) 概要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2)适用情形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错性辞退(1)概要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2)适用类型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注意以上每个条件之间的先后顺序关系)

3、经济性裁员(1)概要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2)适用情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3)裁员时应优先留用的人员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4)裁员后重新招录的限制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时,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5)经济性裁员的例外即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据第40条非过错性辞退和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20xx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变更劳动合同(篇5)

1、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因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双方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到期,双方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延长期限。

3、变更劳动合同期限与续签劳动合同有何区别

4、用人单位不可随意变更劳动合同期限

5、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劳动报酬;

劳动纪律;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二、合同期限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规定、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1、劳动合同期限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

2、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

3、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

4、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5、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首先必须从生产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来确定。

6、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时,不能只强调企业的'生产工作需要,也应当兼顾劳动者个人利益,尊重劳动者个人意愿。

7、当事人双方都应当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合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

三、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限、劳动合同最短期限

1、最新劳动法试用期规定

2、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没有规定最短的签订期限。

3、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劳动合同法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未限制。

5、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最长也不得超过6个月。

四、劳动合同期限类型、新劳动法合同期限、新劳动合同法合同期限、新劳动合同期限

1、劳动合同期限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3种。

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日期由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一般将期限规定为5年以上的为长期劳动合同,期限规定为5年以下的为短期劳动合同。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不约定终止日期,只约定解除或终止条件,只要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不出现,该劳动合同一直有效,但不得将法定的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4、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以某项具体工作开始到完成的时间为劳动合同的期限,当某项工作完成时,就该项工作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就自然终止了。

变更劳动合同(篇6)

需要同意才行,如果不同意可以这样处理:

1、如果是劳动合同可变更的法定情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协商,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一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行为,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作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对劳动合同所要变更的部分内容,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后,必须达成一致的意见。如果在协商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所要变更的内容,则就该部分内容的合同变更就不能成立,原有的合同就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在变更过程中必须遵循与订立劳动合同时同样的原则,即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变更劳动合同(篇7)

劳动合同变更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原劳动合同的派生,是双方已存在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 根据本法第十六条和第三条第款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因此,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在,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合同订立后,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由于社会生活和市场条件的不断变化,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得劳动合同难于履行或者难于全面履行,或者使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衡,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否则,在劳动合同与实际情况相脱节的情况下,若继续履行,由可能会对当事人的正当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本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删减,通过对双方权利义务关系重新进行调整和规定,使劳动合同适应变化发展了的新情况,从而保证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原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变更后的内容就取代了原合同的相关内容,新达成的变更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中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编辑本段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

1、根据本条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这就是说: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其次,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一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行为,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再次,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作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对劳动合同所要变更的部分内容,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后,必须达成一致的意见。如果在协商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所要变更的内容,则就该部分内容的合同变更就不能成立,原有的合同就依然具有法律效力。最后,在变更过程中必须遵循与订立劳动合同时同样的原则,即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根据本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以确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个重要事由。

所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是指: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必须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前提。如果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修改或者废止,合同如果不变更,就可能出现与法律、法规不相符甚至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导致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因此,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是必要而且是必须的,合同范本《劳动合同变更》。

(2)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可能会经常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工种、产品生产岗位就可能因此而撤销,或者为其他新的工种、岗位所替代,原劳动合同就可能因签订条件的改变而发生变更。

(3)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如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

(4)客观方面的原因。这种客观原因的出现使得当事人原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这时应当允许当事人对劳动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变更。主要有:①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使得原来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者失去意义。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②由于物价大幅度上升等客观经济情况变化致使劳动合同的履行会花费太大代价而失去经济上的价值。这是民法的情势变更原则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的运用。

编辑本段劳动合同变更应注意的问题

1、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尚未订立或者是已经履行完毕则不存在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

2、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也是其变更应遵循的原则。劳动合同关系,是通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形成的,其变更当然应当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进行。劳动合同允许变更,但不允许单方变更,任何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都是无效的。 在实践中,有此用人单位为达到变更劳动合同的目的,采取了许多变通的手段。如某用人单位根据工作的'需要,决定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对考试不通过的职工,一律另行安排工作岗位或予以辞退。这种形式是否合法呢?我们认为,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否则不能变更。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似乎公平,在未经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对劳动者不具有约定力。用人单位对原合同仍应履行。

3、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变更也并非是任意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变更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变更劳动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后对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内容的变更达成一致意见时,必须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任何口头形式达成的变更协议都是无效的。劳动合同变更的书面协议应当指明对劳动合同的哪些条款作出变更,并应订明劳动合同变更协议的生效日期,书面协议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条的这一规定,是为避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而产生劳动争议。

5、劳动合同的的变更也要及时进行。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无论是哪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都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和条件等。如果应该变更的劳动合同内容没有及时变更,由于原订条款继续有效,往往使劳动合同不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从而引起不必要的争议。当事人一方得知对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后,应在对方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及时作出答复,不得对对方的提出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置之不理。因为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和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果用人单位经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则可能导致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四、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的执有 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变更劳动合同(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配合丙方的运营与发展,甲、丙双方进行人事调整,现就更换用工管理机构所涉及的劳动合同用人主体变更及其他权利义务等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变更协议。

1、 乙方原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主体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职务__________变更为__________,其他劳动合同条款不做任何变更。

2、 原劳动合同期限双方确认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 变更后,丙方负责办理乙方的用工与社会保险缴纳、代*工资等相关手续。

4、 丙方认可此协议所涉及的用工主体调整,不影响乙方在丙方的服务年限连续计算。

5、 变更协议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变更劳动合同(篇9)

《司法解释(四)》出台前,关于口头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一直存在争议,各地法院与仲裁委的裁判标准也不统一。20xx年2月1日起施行的《司法解释(四)》第十一条明确了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认定原则。本文结合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口头变更劳动合同存在的争议和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口头变更劳动合同存在的争议及立法背景分析

《司法解释(四)》出台前,关于口头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一直存在争议,各地法院与仲裁委的裁判标准也不统一。

持否定观点的人认为,劳动合同不是普通的民事合同,如果认定口头变更劳动合同有效,则用人单位很可能利用自身的强势地位单方调岗调薪,不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况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法律并没有赋予当事人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权利,因此主张口头变更无效。持肯定观点的人认为,劳动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双方当事人对变更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无论口头还是书面变更都应认定有效,否则违背了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但是也并没有否定口头形式,以该条规定主张口头变更无效不能成立。再者,如果口头变更劳动合同后且已经实际履行的,认定无效将对用人单位造成不利影响。

正是由于司法实践的争议较大,而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调岗调薪的规定严格,为统一裁判尺度,最高院《司法解释(四)》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适用《司法解释(四)》第十一条应注意的问题分析

笔者认为,《司法解释(四)》第十一条确立了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认定原则将对司法实践产生重大影响,但是对该条文的理解仍然会存在不少问题,将对司法实践带来争议。

(一)条文中的“实际履行”应如何理解至关重要

根据该条规定,口头变更劳动合同并实际履行一个月后才可能被认定为有效,因此,如何认定“实际履行”将非常关键。

实践当中,是以用人单位作出调岗调薪行为为实际履行的标准,还是仅以劳动者到岗工作后为实际履行标准,抑或以劳动者到岗工作且用人单位已经发放新岗位一个月的工资为实际履行标准,存在争议。笔者认为,应以调岗后劳动者实际到岗工作认定为“实际履行”。当然,从举证责任的角度分析,如果劳动者已经实际到岗且用人单位已发放了新入职岗位一个月工资待遇的,发生争议时将可能降低用人单位的法律风险。

(二)正确界定“一个月”的含义与性质将对司法实践有重要意义

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适用该条调岗调薪的,对一个月的理解正确与否非常关键。

1、一个月的含义应如何理解?

笔者认为,条文中的一个月是指用人单位实际调岗调薪之日起至劳动者提出异议时的期间。如果该期间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主张口头变更劳动合同无效的则不能得到法院支持。因此,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证明双方何时达成口头变更协议非常重要。作为用人单位来说,调岗调薪后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内容送达给劳动者,否则仍然面临举证不能的法律风险。对劳动者来说,如不同意用人单位调岗调薪的,应及时提出异议并且保存好相应的证据材料,以便维权有据。

2、一个月是指仲裁时效还是除斥期间?

司法解释规定了劳动者可在一个月内提出异议,但是一个月是属于仲裁时效还是除斥期间并没有明确。笔者认为,这里的一个月属于除斥期间而非仲裁时效,不能适用时效中止、中断的相关规定,原因有二:一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为一年,如果本条一个月是指仲裁时效则有违上述规定,显然不符合立法目的;二是根据条文理解,本条一个月是排除劳动者胜诉权而并非限制劳动者的诉权,这符合除斥期间的本质含义。

3、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是否每月都必须提出异议?

条文的字面意思只规定劳动者必须在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后一个月内提出异议才可能得到支持。实践当中,如果劳动者在第一个月内已提出异议,但是用人单位并没有改正,劳动者是否应每个月都循环提出异议?如劳动者没有每月都提出,是否导致其诉求不能得到支持?笔者认为,从立法本意分析,应指劳动者第一次提出即可。也就是说,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提出异议的,用人单位调岗调薪的行为就归于无效,而无需再次提出异议,除非用人单位改变了原来的决定,再次变更了合同,否则,劳动者提出一次异议即可。

(三)劳动者以没有协商一致为由提出口头变更无效是否能够得到支持将存在争议

该条文强调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那么如果当事人是以“未协商一致为由”主张无效,是否还能适用呢?

笔者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先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才采取书面形式变更。也就是说,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变更的前提,采取书面方式变更只是形式。根据立法本意,本条口头变更实际上是赋予了用人单位的单方调岗调薪权,即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是本条规定的应有之意。如果劳动者存在异议的也应在一个月内提出,否则应视为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的调整。相反,如果口头变更履行一个月后,劳动者还可以未协商一致为由主张无效的,本条规定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四)用人单位通过书面形式单方变更应如何处理没有明确

实务中,应分两种情形具体分析。第一,如果用人单位通过书面形式单方变更,劳动者没有提出异议且已经实际履行超过一个月的,笔者认为,既然本条明确规定了口头变更形式都有效,那么应举轻以明重,即参照适用本条,认定用人单位书面形式单方变更有效;第二,如果用人单位通过书面形式单方变更,不论是否已经实际履行,只要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提出异议的,则应认定用人单位单方变更行为无效,劳动者要求恢复原岗位和薪酬待遇的应得到支持。

需要说明的是,本条规定同样适用劳动者单方变更劳动合同而实际履行的情形,只不过这种事情的发生概率不高而已。

三、对《司法解释(四)》第十一条的反思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司法解释(四)》第十一条的规定过于宽松,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赋予了用人单位更大的用工自主权。一方面,该条实际上为用人单位在管理中单方调岗调薪提供了更大的权限和便利,另一方面,司法解释给予劳动者救济的期限过短,这将不利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一)司法解释出台前广东司法实践对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探索

事实上,司法实践中广东省也意识到劳动合同法对变更劳动者岗位和薪酬的规定过于严格,并且已经做出相应的尝试且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20xx)》(以下简称《会议纪要》)第2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出于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工作岗位后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调整岗位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等条件时,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该条第二款还规定,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且不具有上款规定的情形,劳动者超过一年未明确提出异议,后又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二)《司法解释(四)》第十一条规定存在的问题及反思

通过《会议纪要》与《司法解释(四)》两者的对比,笔者认为,广东省的《会议纪要》规定得更为合理,相反,《司法解释(四)》第十一条存在较多问题,实践中应引起反思。

首先,《会议纪要》明确规定了调岗应满足相应的条件(即生产经营需要、调岗前后的工资水平基本相当、调岗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否则面临违法的法律风险;而《司法解释(四)》所列条件过于简单和粗糙,只需用人单位口头变更并实际履行超过一个月即可。实际上,由于我国劳动者自身法律知识有限,而司法解释又赋予强势一方的用人单位单方调岗调薪权,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

第二,《会议纪要》赋予劳动者救济期限较长,规定了调岗后一年内劳动者可以提出异议。实践中,用人单位调岗调薪后劳动者虽然可能暂时不满,但是由于救济期限较长,调整后劳动者可能已经适应了新的岗位和薪酬体系而不再坚持异议,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化解矛盾的效果;而《司法解释(四)》只规定一个月的异议期限明显过短。这样规定的弊端在于,面对用人单位的单方调整权,劳动者必须迅速作出反应,在一个月内提出异议,否则将导致诉求不被支持。这在客观上激化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迫使劳动者在非常短的时间内作出维权决定。

第三,由于《司法解释(四)》规定的期限过短,加上劳动者法律知识的缺乏,如劳动者错过一个月的异议期而导致救济不能的,其不满情绪更容易被激发,也更容易制造更多的社会矛盾。而即便劳动者的诉求被支持,恢复了原岗原薪,但是由于双方已经对簿公堂,劳动关系不再像先前稳定,用人单位为管理需要不得不进一步通过其它手段乃至重新作出调整达到调岗调薪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的目的,这等于变相鼓励了用人单位违法调整,不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

此外,按照《司法解释(四)》的规定,即便用人单位的行为被认定为无效也不存在任何法律后果,只需恢复劳动者的原工作岗位和薪酬待遇即可。而劳动者维权却要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乃至极大程度上丧失工作岗位的成本维权,将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在上面的文章中,详细分析了《司法解释(四)》中明确了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认定原则,这一项原则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用工管理自主性和用工灵活性带来了益处,有利于企业的快速适应市场变化。但是,《司法解释(四)》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司法解释赋予劳动者的救济期限过短,增加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和难度,不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

建设劳动合同精选


当人们将法律运用到生活中时,懂得合理运用合同已经是一项重要技能。合同使用的范围非常广泛,如何有规划性地写好一份合同呢?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建设劳动合同【篇1】

编号: 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区(县)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分包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工程监理单位 (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作业人员

承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向发包人提供作业人员共_______名。2;初 装 修:_____元/M2;水 电:______元/M2;________; _________;

③分项工程承包:

外墙面砖:_______元/M2;屋面防水:_______元/M2;

水磨石地面:_______元/M2;水泥砂浆:_______元/M2;

内墙普通抹灰:_______元/M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2·3定额工以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_______元/工日;(以实际发生,书面签证资料为准)

( )4·2·4因不可抗力、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累计超过八小时的按________________标准补偿。

4·3对合同价款内容的明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5·1 结算、决算资料:

5·1·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承包人依据上述书面资料按本合同条款编制的施工预算书。

5·1·2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人工结算书。

5·1·3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结算资料及书面洽商变更、现场签认资料等。

5·2合同价款的结算和决算:

5·2·1发包人应于每月____日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给予核实、 确认并共同履行书面结算手续。

5·2·2工程交工后28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决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决算资料后28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决算手续。

5·3合同价款的支付:

5·3·1合同价款分期支付:在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款_______元,在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付款_______元,

5·3·2分期支付劳务费的,每期支付的劳务费数额不得少于己办理结算额的80%,余款在发包人对决算资料予以确认后28日内付清。

5·3·3合同价款的支付必须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付款时发包人不得以现金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劳务费。

5·3·4办理支付的手续为:承包人为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的,应向发包人出据“北京市外地进京施工企业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发包人须将填写齐全的、票据收款人为承包人全称的支票或汇票交付给承包人指定的人员。

第六条 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1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6·2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6·2·2按照有关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6·3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劳动合同【篇2】

甲方(工程项目名称):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电话:

地址:

乙方(劳动者):

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常住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次建设项目劳动用工合同。

一、合同期限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或工程项目结束止。

二、工作内容甲方招用乙方在(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四、劳动报酬

3、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每月应支付给乙方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劳动保险

1、因乙方在甲方聘用前已自行办理社会保险,且不愿意转移保险关系。甲方按月足额支付乙方“五险一金”中企业应支付的部份,由乙方自行缴纳。甲方不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2、乙方患病、工伤、致残、死亡等待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乙方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及纪律奖惩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

2、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外,还需给乙方加发经济补偿金。

3、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相关损失。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订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设劳动合同【篇3】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性质:

地址:

乙 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约定的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种形势: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岗位

(一)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工作岗位和任职要求进行调整。

(二)甲方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劳动定额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任务;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

(一)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或( 元/天,实际所发工资以计日考核为准)。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社会保险

甲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为乙方办理意外保险,甲乙双方均按统筹地区规定的费率及时足额缴纳意外保险费。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在合同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经考核不能胜任本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

3、甲方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

(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的;

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4、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有提前30日通知对方或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个月的日平均工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八、赔偿

(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赔偿费用: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赔偿费用;

2、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赔偿费用。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乙方应服从甲方施工安排,听从甲方调遣,按照甲方要求到指定施工场所施工,甲方承担乙方的食宿费用以及来回的差旅费 。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劳动合同【篇4】

编号: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县)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分包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监理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作业人员

承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向发包人提供作业人员共_______名。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工期为______天。

第四条合同价款

4·1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4·2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在确认的方式前划\"√\"):

经过招投标确定或虽未经招投标程序,由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4·2·1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4·2·2以()年施工预算或()年施工概算定额为依据:

①定额工资单价为:

瓦工_____元/工日;结构木工______元/工日;装修木工_____元/工日;钢筋工_____元/工日;

砼工_____元/工日;油工_______元/工日;抹灰工_____元/工日;架子工_____元/工日;

水暖工_____元/工日;电工______元/工日;壮工_____元/工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按建筑面积确定承包价_____元/平方米;其中,地上结构:_____元/M2;地下结构:_____元/M2;初装修:_____元/M2;水电:______元/M2;________;_________;

③分项工程承包:

外墙面砖:_______元/M2;屋面防水:_______元/M2;

水磨石地面:_______元/M2;水泥砂浆:_______元/M2;

内墙普通抹灰:_______元/M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3定额工以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_______元/工日;(以实际发生,书面签证资料为准)

()4·2·4因不可抗力、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累计超过八小时的按________________标准补偿。

4·3对合同价款内容的明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劳动合同【篇5】

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条款提示点:

1、出卖人的主体资格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分为专营开发企业和兼营开发企业,但无论是哪种类型,都需要具备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颁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不具备开发资质或开发资质已被取缔的企业不能作为出卖人与相对的客户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违者订立的合同无效。

2、买受人的主体资格

(1)凡具备民事权利能力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作为买受人。

(2)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方可作为签约人订立合同。

A、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须经其监护人追认方可生效(已满16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

B、精神病人或间隙性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发作期间订立的合同须经其监护人追认方可生效,

(3)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购房行为应当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签约,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无论以夫或妻的名义购买房屋,该房屋所有权一般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出卖人委托代理机构

近年来,开发商委托代理公司进行房屋销售的比例日益增加。在这种情形下,应当将代理机构的名称列入本合同,并如实填写。这样,既明确体现和保障了开发商、代理商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关系,也保障了购房人的签约知情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

建设劳动合同【篇6】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

建设银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设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轨的需要,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建立与完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并结合建设银行的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工作人员,是指各行在册的正式职工,即由劳动部统计口径所规定的固定职工和合同制职工。

第二章 实施范围及要求

第三条 建设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及附属机构的工作人员,属劳动合同制管理范围。

第四条 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行劳动合同制改革工作,与全国全员劳动合同制改革同步实施,目前,我行的改革工作分步进行。

(一)建设银行新入行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新入行人员,系指本暂行办法实施后,新接收、安置的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及从外单位调入的一般工作人员;

(二)建设银行附属机构的工作人员在1996年内完成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三)20%的建设银行分支机构在1996年内完成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点工作;

(四)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建设银行的工作人员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第三章 劳动合同

第五条 建设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及附属机构(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和本暂行办法的规定与有关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第六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八)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 新入行人员,一般要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六个月(新参加工作人员按规定执行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方能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固定期限一般为三年。在建设银行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该工作人员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条 合同终止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和计划单列市分行按照《劳动法》的要求自行制定。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按《劳动法》规定办理。

第四章 工资及待遇

第十二条 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工作人员,执行行员等级工资制度。工资分配应执行《劳动法》的有关条款和国家有关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第十三条 职业培训、保险及福利待遇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和计划单列市分行,应当根据本暂行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总行人事部备案。

第十五条 本暂行办法由总行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暂行办法自正式下发之日起执行。

建设劳动合同【篇7】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天房光合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

分包工程地点:_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楼梯栏杆,走廊栏杆。

二、 分包合同价款

本合同计量方式以现场计量为准。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生效。

三、 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合同定于20xx年4月10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合同定于20xx年4月30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0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甲方验收合格

五、 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验收规范、工程所在当地相关规定。

六、 其它约定: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项目部统一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所有施工人员发生任何伤亡事故,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施工过程资料乙方负责

七、 合同生效:签订之日起

八、 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量,甲方按照乙方所完成工程量价款的`60%支付工程款,本分项工程竣工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量价款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与承包方完成竣工结算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量价款的15%,剩余5%留作保修金,待施工总承包合同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九.质量保证:外檐窗防水质保五年。安全玻璃非人为破坏质保五年。

乙方向甲方承诺:

1、 按照合同约定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所有保修责任(包括安全玻璃、外窗防水、以及密封问题。)

2、 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本合同

十、违约仲裁

在合同履行期间、有违约责任的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的由当地仲裁部门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营销劳动合同精选


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合同的成立以对合同的承诺为条件。合同规定了相互之间的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应当享有的权利,推荐一篇介绍“营销劳动合同”的文章希望大家会喜欢,我相信您能从这篇文章中得到答案!

营销劳动合同【篇1】

甲方:(录用单位)______

地 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______

乙 方:(受聘方)_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籍贯:______

住居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时期为壹年。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乙方培训后分配到 地区 县担任业务主办。负责该县所管辖的所有行政区域内的业务开拓工作。

三、工作制度:

第三条 在公司任职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如不服从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者,公司将作出警告,罚款,直致终止录用等处罚,乙方在任职时间内需遵守法规,如出现任何违法乱纪行为,后果自行负责。

第四条营销人员工作说明

1、乙方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到指定区域开拓业务,同时业务开拓费,公司以补助和高提成来体现。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应时刻保守公司商业机密,公司的内部消息和机密不得涉密。如出现涉密情况,公司有权对乙方作出警告,罚款,直致终止录用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劳动报酬原则

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构成为:底薪+补助+提成+奖金,其中底薪为450元/月(15元/天,缺勤和请假按天数扣发,其他假期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执行),交通、通讯补助为450元/月(15元/天,缺勤和请假按天数扣发,其他假期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奖金为400元(每月基本任务为1万元,平均周任务为2500元。奖金按照实际完成比例发放,月总任务超额完成200%或以上时,另外再奖励400元)。

2、公司提成制度: 200ml洗发水每瓶提成0.4元,400ml洗发水每瓶提成0.8元;200ml沐浴露每瓶提成0.3元,1000ml沐浴露每瓶提成0.6元。

3、如乙方月销售业绩连续两个月不足10000元/月的,公司有权随时终止与乙方的录用合同。

4、乙方的底薪、补助按本月15日发放上月的方式发放,以汇入乙方银行卡方式支付;奖金在业务员完成周销售任务的前提下,每周发放一次(每周的基本销售任务为2500元,完成了周任务的核发奖金100元/周),未完成周销售任务,该周不计发奖金;如整月累计完成了1万元销售任务,补发400元奖金;乙方销售提成根据提成标准,在客户货款到账前提下,每周核发一次。

第六条附加说明

乙方应维护公司名誉,保守公司商业机密,维护公司利益,如发现有违反该条,公司有权随时终止与乙方的录用合同。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盖章):______

代表人:______代表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营销劳动合同【篇2】

甲方:烟台成功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乙方:

本着忠诚互信,精诚协作共赢、共创伟业的原则,现乙方自愿供职于甲方担任营销策划总监【副总经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薪金:每月1-5号结算前一月应结提成等薪金。

1、营销策划总监薪金:底薪5000元加贡献奖金加项目盈利分红

分红是根据具体楼盘项目的特性及乙方对项目贡献、乙方创造的利益价值、项目利润、甲方对该项目投入大小、承担风险等双方商议决定,分红阶段和时间甲乙双方据实情商议而定。

2、乙方发掘或公司交由乙方跟进的楼盘并通过乙方前期接盘、谈盘、提报等最终让公司以尽可能有利的条件与开发商达成合作的,乙方代表公司全程全权管理运营该楼盘项目,该项目在案场销售过程中所需人员、配备及资金投入由公司全部承担,亏损由公司承担,如有盈利,公司视实际情况及乙方对该项目的贡献给予乙方高达利润的10%-30%以上的利润分红,旅游地产外销型项目的利润分红视乙方在整个项目前后期的整体贡献和功劳实行利润分红。

乙方除正常底薪或特定项目任职专案的保底提成外的利润分红甲方完全按乙方为公司创造的价值、对公司的贡献及忠诚度等实行论功行赏。

乙方的出差旅费,吃住,电话费,办公配备等由公司承担

二、保密忠诚协议:

1、全员忠诚守护制:公司所有人员有监督其他人员忠诚并维护公司利益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人发现公司其他人为私利严重危害公司核心利润的可以通报公司,公司为其绝对保密,一经确认核实、公司立即开除违反人,罚没其未结的全部薪金、分红权益及职权,甲方视实情奖励检举人5万元以上;

2、乙方如因另有发展需离开公司,需提前30天写书面申请,公司为其配备的业务号码,业务信息等上交给公司,公司派其他总监接手乙方正在跟进的事务,乙方在离职时正在合作的项目未完成的项目乙方离职后甲方照旧给予乙方一定比例的利润分红,乙方在离职交接时留下的信息经由甲方委派的其他总监跟进达成合作的项目甲方照旧给予乙方一定比例的利润分红。乙方可以随时复职或选择与公司友好合作。乙方在离职后不得将其在公司工作期间所掌握的任何资源私自挪为自用,离职后不得带走公司任何人才。否则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间积累的所有功劳全部废除,所有未结薪金,应得利润分红,福利等作为违约金一并罚没;

3、乙方在工作期间不得做假报账,吃回扣,不得在工作期间徇私舞弊,以任何不当手段危害公司利益,否则立即开除,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间积累的所有功劳全部废除,所有未结薪金,应得利润分红,福利等作为违约金一并罚没,永久不再留用;

4、甲方如为乙方配备的汽车、电脑、办公用品、住房等归甲方所有,如乙方私自带走逃逸,甲方按失窃报案处理,并全力协助破案,如发生这种情况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间积累的所有功劳全部废除,所有未结薪金,应得利润分红,福利等作为违约金一并罚没,永久不再留用;

5、乙方在工作期间发掘或公司交由乙方跟进的项目信息乙方不得绕开甲方以其他公司或个人名义与开发商私下合作、乙方在工作期间所掌握的所有信息归公司所有,任何时候营销策划总监不得私自将本人持有的信息特别是有意找代理的楼盘项目信息出卖,泄露给其他公司或个人。如有立即清理出公司,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间积累的所有功劳全部废除,所有未结薪金,应得利润分红,福利等作为违约金一并罚没,永久不再留用;

营销劳动合同【篇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 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期从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业务员 ,在试用期间,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有权对乙方进行调岗;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量化)和考核办法:按公司规定执行;

(三)乙方的岗位职责:详见岗位说明书;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乙方业绩、考勤、开展业务行为不符合甲方关于业务人员考核和聘任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的有关制度及本合同约定,调整乙方工作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

(一)双方同意按 工时制度执行:

1、标准工时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 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 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者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应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3、不定时计算工时制。应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费。但是,因销售系列员工岗位的特点,乙方自愿在节假日等工作时间之外进行市场调研、客户资料整理等工作,未经甲方确认加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其他绩效报酬,其中月基本工资为 ______________元,其他报酬及考核详见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

(三)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15 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调整到相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与甲方协商后,需将客户转交于公司,办理好相关离职手续方可离职;如未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有权按企业规章制度进行薪资结算;

(五)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60天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五、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可能产生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或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保有追偿权利;

6、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指定的个人交接工作,归还其占有的甲方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资产,向甲方完全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与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办理离职手续及其他未了结事项。

六、赔偿与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出的费用;

2、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80%。双方若另有培训协议约定的,按照培训协议办理。

3、对甲方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其他乙方应当赔偿的费用。

(三)乙方尚未与甲方解除本合同,又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五)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七、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具体情况,与乙方订立保密与竞业限制条款。(详见附件保密与竞业限制)

八、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安全准则、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等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 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营销劳动合同【篇4】

甲方:乙方:

1 、根据服装销售行业有关规定和劳动用工办法,经协商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共同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2 、本合同期限为至________年____月,或无合同约定期限____________,可根据企业经营和用工需求,商议解决。

3 、工作任务:

3.1甲方安排乙方在门市店铺内营业员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2乙方的工作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

3.3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4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本岗位服务要求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4 、劳动报酬:

4.1甲方应按照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遵守按劳分配原则,结合工作价值,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态度,依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

4.2按个人工作能力和营销经验合理确定工资待遇,1个月为双方共同适应期,期内薪金为__________元月,试用期满薪金为____________元月,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劳动付出,调整浮动奖金为___________元月。

4.3为增强员工爱岗敬业,增强责任心意识,工作时间为每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_____,因行业特点和工作要求确定每月全勤奖为____________元月。

4.4为公司正常运作和约束乙方按规办事,按月收取岗位抵押金__________元,计:__________元(按月扣除)

5、劳动纪律:

5.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要求。同时,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5.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解聘。

5.3乙方因个人原因请假休息,不支付劳动报酬,并应提前告知甲方妥善安排,同意后方可休假。

6 、合同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6.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有关内容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6.2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以及乙方工作适应能力解除本合同,按约定结清劳动报酬。

6.3下列情况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甲方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或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和经济收益的'。

6.4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____日内通知甲方或经甲方工作安排合适接替人选同意。未按此项规定办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岗位抵押金不予返还。合同正常终止后,甲方应保证全额退还甲方所缴纳的岗位抵押金。

7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成经济损失,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8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出出现任何异议甲乙双方均可向____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和复议,公平裁决。

9、请甲乙双方认真阅读,本合同双方签字即生效。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营销劳动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种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岗位生产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根据甲(指签约的班组、工段、车间或科室负责人)乙(指车间、分厂或部室的行政负责人)鉴证,甲、乙双方签订岗位劳动合同,该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双方及鉴证人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营销劳动合同【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

(1)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2) 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双方兹协定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时间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本合同无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第四条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职业发展规划的需要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三、工作时间

第五条 工作时间:经双方协商,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对乙方整个团队的工作时间作如下要求:团队工作人员可实行轮休,但每日在工作场所内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每日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第六条 乙方享有政府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并享有病举,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有薪假期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其后,甲方可能根据经营状况和乙方的工作表现进行调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低于本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月基本工资为 元/月,按月支付。

2、乙方月基本薪资+提成(其中基本薪资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双方另行协商,提成包括固定提成+浮动提成+招商佣金)。

3、考虑到乙方工作的特殊性,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的生活补助,每人每天补助伍元;

第八条 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以发放工资最近的工作日前后进行支付。甲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税法和(或)税收规定,从乙方的工资、薪金所得中代扣代缴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九条 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条 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一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因乙方原因无法将个人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的,双方特别约定 按当地最低养保基金为标准参保。个人部分从本人月工资中扣出,公司缴纳部分由公司统一缴纳。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举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七、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六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八、保密资料

第十七条 乙方必须遵守公司有关保密资料的规定,且同意盖章签署保密合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 。

九、本合同的变更

第十八条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1、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或各种客观因素;

2、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4、甲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5、当有关法律条文发生变更,合同的有关条款将因法律条文的变更而自动变更。

十、本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条 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十五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一、本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如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与甲方另签的其他协议(如培训协议)尚未到期,但随劳动合同的终止该协议亦自动终止。如乙方违约则应按协议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二十六条 乙方离休、退休、退职、退养及死亡。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十二、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方或乙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下义务,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十三、调解及仲裁

第二十九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 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1、固定提成为3.0‰×当月该置业顾问的房屋销售额(该销售额以到甲方帐户上的实际金额为准);2、浮动提成:‰ ×当月该置业顾问的房屋销售额(该销售额以到甲方帐户上的实际金额为准),当月该置业顾问签订《认购协议》的房屋建筑面积总和(即,成交业绩) 当月规定销售任务时,n=0.2 ;当月该置业顾问签订《认购协议》的房屋建筑面积总和(即,成交业绩)≥ 当月规定销售任务时,n=1.0 ;3、招商佣金: 按当月该置业顾问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商铺首年月租金之一倍计算招商佣金。“月租金”指租赁合同首年平均月租金,不含免租优惠期在内。4、车位及铺面销售提成比例与住房一样;5、业主更名时,公司将收取一定的费用,提成比例为规定所缴费用的20%。(公司指定的关系户不收取费用,故无提成)。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如与现行劳动法规和政策有冲突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规执行。

咀方: (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 年 月 日 日期 :20 年 月 日

营销劳动合同【篇7】

聘用方:江西中恒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红山区城南村7号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受聘方: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咀方因企业发展和规范管理、科学管理的需要,而乙方在上述方面具有相应知识和工作经验,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互惠原则,通过充分协商,就甲方聘用乙方为其企业中高职管理职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1.1聘用期为 3年,即自 20xx年7月1日至 20xx年 6月30日。

1.2乙方保证在甲方报到上班时与其它企业无劳动聘用关系。

1.3双方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即20xx年7月1日至 20xx年9月30日。试用期内甲乙双方根据情况均可提出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分两次考核,第一次考核为入职满1个月时(8月1日),考核得分不低于70分,则继续试用,反之,则解除劳动合同;第二次考核为试用满3个月时(10月1日),考核得分不低于85分,则自动转为正式职员。

二、双方工作职责及义务

2.1 甲方聘用乙方为中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岗位由甲方在征询乙方意愿的前提下根据甲方情况确定为 经营管理负责人(副经理)。

2.2乙方除完成经营管理的全面工作外,还要完成本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交给的其它工作。

2.3乙方工作职责由甲方岗位责任制度和相关制度进行规范。乙方须充分运用其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保持严谨的工作风格和勤勉的工作态度,恰当且如实履行其工作职责。

2.4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尊重甲方企业文化,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2.5乙方不得在受聘期间从事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别的企业或单位兼职。

2.6乙方离开职后,不得从事直接有损甲方利益的职业或活动。

三、乙方薪金及福利待遇

3.1乙方聘用期的目标收入为:每月工资人民币叁千元整(小写¥3,000.00元),交通补贴费¥200.00元,通讯费¥100.00元,施工期现场补助费¥900.00元/月,绩效工资按企业利润情况由甲方单方制订工资标准。

3.2乙方工资发放方式:以甲方规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每月15日)为准,发放当月工资为税后贰仟元人民币(小写¥2,000.00),另外每月随工资一起发放交通补贴¥200.00元,通讯补贴¥100.00元,施工现场补助费¥900.00元(此三项补贴为甲方提供的福利,不计入乙方年薪,施工现场补助费及交通补贴从乙方入职后20xx年10月开始发放)。年薪未发放部分(每月¥1,000.00元)年底于当年农历春节前结合年度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或根据公司考核制度规定进行发放;

3.3乙方起薪日期为乙方到甲方正式报到之日;

3.4如试用期内乙方主动辞职,则视同主动放弃每月税后人民币1000元未发放的绩效工资。但如果乙方试用期已过3个月,由甲方提出解除合同(含乙方试用不合格),则乙方未发放的绩效工资前3个月按70%发放,入职3个月后的绩效工资结合实际出勤天数按50%发放。

3.5乙方除按上述工资,在进行楼盘营销策划和销售任务(楼盘营销策划和销售任务甲乙双方详细另行制订,但必楼盘销售超过80%时,才可以计算提成奖金,该提成奖包涵乙方所分管部门员工的奖励提成,由乙方按每个员工的贡献大小决定分配的金额)时,按房屋销售价格的1‰提取提成奖金。

四、工作时间、休息及休假方面

4.1乙方工作在施工期内没有节假日;乙方有权享受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元旦节等法定假日的休息,但在工作需要加班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正常上班,加班费已含在年薪中,甲方不另行发放加班工资,但在冬季施工休闲期,乙方休息也不扣除甲方的休息工资。

4.2如甲方现行工作时间将来因顺应管理要求而减少,乙方自动过渡到新的工作制,不需要另行约谈。

五、“商业及技术秘密”保密条款

5.1甲方“商业和技术秘密”包括甲方和生产、技术、销售/财务、行政人事、对外投资等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各种信息。

5.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商业及技术秘密”(及载体)的有管理制度和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条款,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法律规定应披露的情形以外)向他方及公司员工披露或加以利用。不仅如此,乙方有义务采取相关措施预防及防止下属泄露公司“商业及技术秘密”;若乙方纵容、暗示、指使属下转移、擅自保存、泄露“商业及技术秘密”,视同乙方违约;

5.3当甲乙双方终止本合同后,乙方须承诺遵守“商业及技术秘密”保密条款。

六、“同业竞争限制”条款

咀乙双方解除(含实际解除)合同关系后两年内,乙方必须遵守以下同业竞争限制行为,否则,甲方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①乙方不得在甲方认定产生同业竞争的企业或单位任职、兼职或服务; ②乙方不得投资组建甲方认定产生同业竞争的企业和单位;

③乙方不得教唆或其它方式说服甲方员工加入同行竞争的企业和单位; ④乙方不得直接和间接对甲方客户销售或提供与甲方相同或类似的产品与服务;

⑤甲方认定产生同业竞争的其它行为。

七、“知识产权保护”条款

7.1乙方因为履行本职工作或利用甲方工作条件、资金等产生的任何技术、管理成果、作品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7.2乙方承诺保护归甲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及甲方被授权使用的他人所有知识产权。

八、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8.1本合同的变更(含补充)可由甲乙双中的作何一方提出,变更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8.2乙方有下列情形一时,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①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②营私舞弊、严重失职,并在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③严重违反甲方所订规章制度,并在甲方范围内造成恶劣影响的

④乙方甲方提供虚假简历、学历证明资料的

8.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①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如数发放工资且超过发放时间两个月

②甲方胁迫乙方从事违法工作的。

8.4本合同到期,或虽未到期限,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而同意解除本合同时,本合同可以解除。

8.5乙方因非本合同8.3款所述原因想辞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用书面形式提出,甲方不同意的,乙方不得辞职。甲方同意的,乙方应自辞职报告经甲方同意之日起1个月内将其移交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好,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离职除承担违约责任以外乙方还应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8.6甲方因非本合同8.2款所述及因由解聘乙方时,应提前一个月向对方用书面形式提出,乙方不同意的,甲方不得解聘;乙方同意的,甲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纠纷处理

9.1本协议除了法定原因外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单方解除。

9.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9.3承担违约责任的范围应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和履约应得的合同收益。

9.4合同纠纷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解决为辅

9.5违约责任及违约金: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金为人民币20万元(小写¥200,000.00),除承担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对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9.6当双方达成共识并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其违约金多少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十、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10.2甲乙双方同意:不管什么原因,双方合同关系终止(含事实终止)后,本合同中“商业及技术秘密保密”、“同业竞争限制”、“知识产权保护”等三年内仍然有效。

10.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0.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聘用方(盖章): 受聘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合同确认日期:20xx年 7 月 1日

营销劳动合同【篇8】

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员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类型与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固定期限形式签定本合同。

合同期限: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安排乙方在部门从事工作,具体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工作地点为:乙方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负责指定区域,乙方随时服从甲方工作地点调度。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26天,特别标注带薪休假,另行安排,日常休假,由甲方统一安排。

四、劳动报酬

甲方薪资以入职填写《薪资确认单》为准。

五、劳动纪律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采取换岗、停职、降职、降薪等惩罚措施,如乙方有异议,双方在公司内部协商解决。

(1)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5)乙方提供个人信息资料不真实;

(6)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

其他事项如乙方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30天填写《离职申请表》,办理交接手续,包括:客户交接、客户信息资料、办公用品等涉及所有属于甲方的物品以及所负责区域的工作交接。交接完毕,市场无遗留问题后方可离职。

本合同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营销劳动合同【篇9】

甲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

乙方: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

家庭住址: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依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岗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换工作岗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小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_小时

第五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劳动条件及劳动保护

第六条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七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及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元。

第九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综合工资制:

(1)基本工资为_____元;

(2)提成工资:按照月销售量考核,具体为_____。

第九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甲方可根据其生产经营效益状况和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乙方工资。

第十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

第十一条甲应按国家和海口市的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十四条乙方应做到:

(一)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

(二)服从甲方安排,忠于职守,珍惜甲方声誉,维护甲方利益,保守甲方秘密,全心全意为甲方服务;

(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四)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经济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岗位工作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三)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甲方未提出异议,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九、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给对方经济损失的,应依据产生损害后果和责任大小,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三条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人民币_元。

第二十四条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六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它

第二十七条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

(二)______。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认真地进行了阅读,其内容均已熟知,并积极自愿履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乙方(签字):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营销劳动合同【篇10】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试用期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业务员,在试用期间,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有权对乙方进行调岗;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量化)和考核办法:按公司规定执行;

(三)乙方的岗位职责:详见岗位说明书;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乙方业绩、考勤、开展业务行为不符合甲方关于业务人员考核和聘任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的有关制度及本合同约定,调整乙方工作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

(一)双方同意按工时制度执行:

1、标准工时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者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应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3、不定时计算工时制。应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费。但是,因销售系列员工岗位的特点,乙方自愿在节假日等工作时间之外进行市场调研、客户资料整理等工作,未经甲方确认加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其他绩效报酬,其中月基本工资为元,其他报酬及考核详见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

(二)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5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调整到相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与甲方协商后,需将客户转交于公司,办理好相关离职手续方可离职;如未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有权按企业规章制度进行薪资结算;

(四)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60天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五、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可能产生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或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保有追偿权利;

6、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指定的个人交接工作,归还其占有的甲方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资产,向甲方完全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与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办理离职手续及其他未了结事项。

六、赔偿与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出的费用;

2、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80%。双方若另有培训协议约定的,按照培训协议办理。

3、对甲方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其他乙方应当赔偿的费用。

(三)乙方尚未与甲方解除本合同,又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五)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七、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具体情况,与乙方订立保密与竞业限制条款。

八、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安全准则、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等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签名):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营销劳动合同【篇11】

营销总监劳动合同:签约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作为企业管理层中层干部的营销总监,是企业内部市场营销和销售策略制定的重要角色。他或她需要拥有丰富的市场分析、销售管理、品牌宣传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为企业发展制定出更合理、更高效的营销方案。因此,制定一份合适的营销总监劳动合同非常必要。

营销总监劳动合同是企业与招聘的营销总监之间所签订的一份合同,它是指导企业管理人员与员工行为的一份制度文件,主要规定了劳动合同签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应该遵守的规范和制度等内容。下面详细阐述营销总监劳动合同具体的内容,以帮助企业和营销人员了解和定制这一合同。

一、合同签约双方情况

本部分要介绍企业和营销总监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营销总监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工作经验、联系方式等。企业应该在本部分向营销总监详细介绍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公司经营范围、规模、产业、主营业务、管理模式、企业文化、业绩等。这样可以增强营销总监对企业的认知,促进理解和合作的进展。

二、职位和工作内容

本部分要详细介绍营销总监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包括组织某一市场营销方案的设计、实施和管理,并负责对其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分析和调整。劳动合同应明确规定营销总监在市场营销中的各项职责分工,包括市场调研、品牌管理、客户维护、销售管理和市场推广等。

此外,还应详细说明营销总监的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资及奖励制度、社保以及工作期限等相应的细节问题。

三、薪酬福利待遇

本部分包括营销总监的薪资待遇、奖励与惩罚和可享受的社会保障福利待遇。这一部分的规定需合法、公正且具有可操作性。

四、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

这是一份关键性部分,规定了营销总监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关系结束后不得向他人泄露公司机密和商业秘密的规定,以及他们需要保护公司资产和商标的规定。

五、协议期限和解聘规则

本部分规定了协议的生效日期和具体的周期、试用期规定、解聘制度和终止协议的方式和条件。

营销总监的职位对于企业运营至关重要,需要寻找特别分析时的专业人才。因此,制定一份完整、严谨、合理的营销总监劳动合同是企业和营销总监都需要认真对待的重要任务,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应该在双方遵守的基础上切实可行,使签约双方在合作期间能够共享风险、真切合作和共同发展。在这个基础上,即可达成双方意义上的“合同达成共识”,并遵循合同条款履行责任。通过这样的交流和合作建立信任,才能取得共同的成功。

幼师劳动合同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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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师劳动合同(篇1)

一、聘方(甲方):小精灵幼儿园 法人代表(负责人):

应聘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二、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月 日

三、聘请待遇:每月 元,假期不付,临近放假不足一个月的按日工资计算。

四、其它事宜:

1.甲方根据本幼儿园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园内工作。乙方严格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

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忠实饯行《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

人师表、率先垂范。因乙方有工作失职,不能胜任,不服从学校安排,与同事、不能和学生

和睦相处,教学质量低下等不利于幼儿园工作的现象,学校有权中途解聘并酌情扣除其未发

款项,特殊严重者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乙方在工作期间首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意识,如因失职、失误造成幼儿在园发生不安全事故,甲方承担经济损失的30%,乙方承担

70%。

2.押金:乙方一个月工资80%

3.乙方在聘期内未经幼儿园允许(或解聘)不得随意辞职外流、学习、离岗等,否则扣除

其押金及所有未发款项,同时因此给幼儿园造成严重损失者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乙方在本园外(如往返路途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在聘期被本园解聘或经本园允许主动辞职,次协议自解聘之日起无效.

6.甲方在工作每月10日前发放上月工资及奖金。

7。乙方聘期已满续聘并交清各种财物,甲方将乙方押金、工资一律照发,否则酌情处理。

8.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幼师劳动合同(篇2)

聘用人:

甲方:xx学校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一致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1、全职员工: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x个月;在试用期内学校及员工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员工和其先前的工作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二、聘用岗位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乙方从事xx岗位工作。

三、劳动时间

本合同签订人员为全职员工,实行固定工作制,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60小时。

四、薪资福利

1、聘用期内:甲方根据乙方的岗位职责与工作表现于每月号支付相应的工资,甲方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乙方工资。

2、工资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工资额定为试用期xx元/月,转正工资xx元/月。

3、支付方式: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

4、乙方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及甲方规定的其他假期。

5、甲方可根据自身情况,对薪资福利制度等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本协议的雇佣报酬及福利待遇等按照调整后的最新规定执行。

五、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①根据甲方自身情况制定和调整教学计划,根据教学计划对乙方工作完成情况、教学过程、教学质量及教学进度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在结果基础上对乙方进行奖惩。

②甲方有权了解乙方对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照甲方教学计划要求进行授课。

2、乙方权利义务

①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②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教学计划。

③课前认真备课、编写教案,按时授课,不迟到、早退、不拖堂,保证授课时间、质量、授课态度认真细致。

④上课时衣着得体,对待学生耐心亲切,对家长礼貌谦逊。

⑤积极配合甲方检查,达到甲方教学计划中教学过程、教学质量和教学进度等相关要求。

六、保密协议

1、乙方任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规定,乙方必须对工作中所接触到的甲方资料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不得使用甲方资料为除甲方外的其他任何人或单位谋取利益,损害甲方利益。(甲方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体系、运营体系、知识体系、各类手册、规章制度、文件、教材、知识点、重点难点解析、教学讲稿、PPT文稿、教案、例题、学员资料等。)

2、本协议的竞业限制期为1年,即在本协议终止、期满或解除后1年内,乙方必须仍然遵守本章第一条的约定。

七、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内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确因需要变更合同时,由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原合同基础上签订变更协议,该协议作为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协议继续有效。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①乙方试用期间被甲方认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乙方提供资料、证书等材料含有不真实信息的。

②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执行甲方教学计划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③甲方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应当予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

④因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⑤严重违反甲方制度、严重失职损害甲方利益的。

⑥乙方患病或因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或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⑦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换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离职,否则按自行离职处理。

八、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学校

乙方:

身份证号: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幼师劳动合同(篇3)

甲方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地址:手机:

为了使乙方有一个稳定、正规的教学工作,同时为了保障甲方的教学质量,经双方平等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作为暑假培训老师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聘请乙方作为暑假培训教师,定期发放工资。

2、甲方为乙方提供稳定、正规的工作。

3、甲方为乙方的备课教案进行指导。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工资的奖罚及是否解除对乙方的聘用。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招生阶段:服从甲方招生阶段所有工作安排,并且认真仔细踏实的完成自己本职工作。

2、充分备课:备教材、备作业,认真做好备课与教学记录,课前撰写教案提纲。

3、认真指导:抓住学生特点,尽快转弱点为优势;严禁在课堂上做与讲课内容无关的事。

4、善于分析:具体分析每一节课、每一道题,针对学生实际情况及时解决每个问题。

5、主动配合:积极与家长及甲方交流,经常反映学生学习情况,与家长及甲方齐抓共管、共同努力,把学生成绩提上去。

6、总结提高:做好教学记录,总结经验教训,互相交流学习,提高教学效果。

7、乙方在每次授课后都要给学生布置作业或指导预习、复习并在下次授课时检查并讲解。学生作业或预习、复习完成情况记录在教案上。

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安排,根据学生的具体学习进度定时为学生发放练习题和每月测试题,并与学生的学管老师做好沟通,在规定的时间内督促学生独立完成,收回后在非授课时间根据答案和解析进行评分。

9、乙方对学生的辅导工作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即八小时工作制),工作期间不允许请假旷课。

10、在工作授课过程中,乙方必须与学生及家长保持良好的关系,遵守家教礼仪,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进度进行辅导,如出现意外情况,必须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进行协商处理,不与学生和家长发生任何冲突。

三、工资支付:

1、合同有效时间年月至2、合同有效期结束之日一次性支付乙方工资20__元

3、合同有效时间没有结束,而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有权不发放乙方工资。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乙方与学生及学生家长有任何冲突的,甲方可以无条件解除本协议,不发放乙方工资。

2、乙方如有特殊情况(非各种考试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协议的,需要提前l5日以书面形式(包括申请书和原因证明)通知甲方,

3、乙方应对个人信息保密,包括目前工作状态,具体教授年级,联系方式(学生、家长、老师都不得互留联系方式),还有自身工资数额情况,不得泄露甲方的一切商业秘密和资料,培训内容。

4、乙方有事请假,需至少提前3天向学校领导提出申请,经过校方研究决定后批准方可执行,不经允许,不按时授课则视为旷课。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上课时间上课,不得与学生攀谈,不按规定时间上课,迟到5分钟以上者。

6、上课之前,乙方应根据学生的情况认真备课,课后应根据学生学习情况,按要求做出上课计划。

7、上课期间,一律不允许乙方使用手机,游戏机等一切和授课无关的物品。进入教学区手机必须静音或关机。

8、乙方假如因未充分备课或其他明显的授课过程不认真,而导致学生退课,家长不满意等。

9、若是乙方违反以上8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工资200—1000元作为赔偿金,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五、附则

1、因自然原因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导致本合同履行的另行处理。本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除乙方未通过甲方考核、未达到甲方工作要求标准外,期间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幼师劳动合同(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担任幼儿园教师。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在聘期内主要工作任务为:担任幼儿的教师(理论和实操)。

三、甲方支付乙方报酬,并根据工作需要、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可能条件为乙方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1、工作报酬的计算方式:按每天 学时计,理论课 元/天,实操 元/天。

2、工作报酬的结算时间:每个项目结束后 日内。

四、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令及甲方的各项相关规章制度和纪律,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五、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任何履历、文凭和证书等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

六、在聘期内,乙方的人事关系,养老、医疗等社保关系均不变,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在聘期内,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安排,乙方所持证书应及时到甲方备案;甲方要按照相关规定安排乙方参加培训,乙方如需提前解除协议,需退还相应的培养费用。

八、甲乙双方协商补充条款:乙方必须遵守《宁波大学船员教育和培训外聘教师管理规定》。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幼师劳动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xx幼儿教师实行招聘制,招聘实行一学期一聘。聘用条件为:

(1)热爱幼教事业,对幼教事业具有崇高的敬业精神;

(2)有一定的幼教工作经验;

(3)取得县职高幼教专业毕业证书以上学历,或获得县教育局颁发的六会证书,或幼教专文考合格以上;

(4)服从领导安排,能完成幼儿园长布置的各项保育教育任务。

具体项目是:

①保教人数奖。目标为:全学期,幼儿在园人数若达到160人以上,幼儿教师人均奖100元;幼儿在园基数为160人,若每增加1人,人均又奖励5元。

②安全管理奖200元。目标为:全学期,乙方无安全责任事故,否则一票否决。

③师德师风奖200元。目标为:全学期,乙方职业道德表现好,工作态度端正,服从领导,服从分工,不讲价钱,不攀比待遇。若乙方不服从领导、不服从分工,则一次扣100元。

④出勤奖100元。目标为:出满勤。

6、如乙方生病时间较长,不能担任保育教育工作的,甲方将终止合同。

7、在幼儿教师体检中,如果乙方有传染病,甲方立即终止合同。

8、生病产生的医药费用,有乙方自理。有病、有事请假,按幼儿园管理制度执行。

9、若乙方在聘用期间自己提出终止合同的,学校不再发给乙方其它任何费用。

二、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认真学习有关幼儿教育的教育理论、保育教育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2、必须按照《幼儿园管理规程》课件下载规章制度。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岗位,可提前一周向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的申请,待甲方批准以后,方可离岗。

7、乙方向甲方保证:随着生源减少,公办教师的进入,若以后落聘,要与学校友好相处,不说有损学校的话,不做有损学校的事。

三、聘期:一学期一聘,本学期从年月日——年月日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幼师劳动合同(篇6)

甲方:xx附属幼儿园

乙方:自愿应聘担任幼儿教师工作的临时工

聘用条件为:

(1)热爱幼教事业,对幼教事业具有崇高的敬业精神;

(2)有一定的幼教工作经验;

(3)取得县职高“幼教”专业毕业证书以上学历;

(4)服从领导安排,能完成幼儿园布置的各项保育教育任务。

乙方自愿应聘到甲方幼儿园担任教师工作经甲、已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甲方向乙方提供办公设备、教材及其他设施、器材。

2、关于乙方的待遇问题:

(1)甲方每月向乙方发放360元的工资,每学期按5个月计发。

(2)学期末甲方从德、能、勤、绩等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给一定的学期工作考核奖标准为800—1000元。如果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一次扣掉考核奖200.00元。如果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扣掉全期所有奖并且追究相关责任。

(3)对聘用的乙方在工作中不服从安排、调配甲方将终止其合同立即辞退。

(4)对幼儿家长不礼貌与家长发生不该发生的争吵影响学校和幼儿园声誉的甲方将终止合同。

(5)由于乙方不负责任所带教班级幼儿在园期间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甲方将终止合同并追究法律、经济责任。

(6)如乙方生病时间较长不能担任保育教育工作的甲方将终止合同。

(7)在幼儿教师体检中如果乙方有传染病甲方立即终止合同。

(8)生病产生的医药费用有乙方自理。有病、有事请假按幼儿园管理制度执行。

(9)若乙方在聘用期间自己提出终止合同的学校不再发给乙方其它任何费用。

(10)甲方不给乙方办理任何养老、医疗、社会综合保险等待遇。

二、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认真学习有关幼儿教育的教育理论、保育教育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2、必须按照《幼儿园管理规程》的规章制度。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岗位,可提前一周向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的申请,待甲方批准以后,方可离岗。

3、认真履行幼儿教师职责时时处处为家长着想为幼儿着想做到一切为了幼儿为了一切幼儿为了幼儿的一切。

4、广泛宣传xx中心幼儿园的办园条件优越性、办园宗旨、保育教育质量积极动员幼儿入园千方百计完成入园率。

5、乙方向甲方保证:随着生源减少,公办教师的进入,若以后落聘,要与学校友好相处,不说有损学校的话,不做有损学校的事。

三、聘期:一学期一聘,本学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交镇教办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邹城市大束镇灰埠小学附属幼儿园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幼师劳动合同(篇7)

聘用单位:

受聘人员:

身份证号码:

幼儿园因工作需要,聘用 为本园幼儿教师,担任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

聘期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聘用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

聘用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受聘人员的义务职责:

1、遵纪守法,遵守聘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业务,钻研技术,努力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任务。

聘用单位的义务职责:

1、组织安排受聘人员积极参加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进修等活动。

2、保证受聘人员享受有同类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学习、民主管理、政治荣誉等权利。

三、受聘人员劳动报酬:聘用期间月工资元。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受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所规定的条件的;

2、受聘人员违法违纪或违反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受聘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4、聘用单位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5、由于自然因素或者社会因素而发生了双方当事人无法预料或者虽可预料但无法防止的不可抗拒的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五、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都应遵守合同,不得擅自违约。如需中途终止合同,须经双方协商解决。未经协商同意,违约一方应给对方赔偿损失。如有争议,由劳动部门仲裁。

六、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并受到法律保护。

八、本合同于年 月 日签订,从签订立之日起生效。

聘用单位(盖章):

受聘人员(签章):

法人代表(签名、章)

年 月 日

幼师劳动合同(篇8)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 所:

性 质:

法定代表(主要负责人):

电话号码: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 别: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1—3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位工作,乙方工作地点为本幼儿园。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乙方每周工作五天,工作时间参照具体作息时间表。

第四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保护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六条:甲方应重视乙方在园内的安全。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

第九条:乙方试用期满后,乙方的工资标准为/月。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绩效工资:领导力与执行力 元/月,班级管理 元/月,遵守园规/月,业务考核(包括教学质量奖,含备课) 元/月。 目标奖:安全奖 元/月,满勤奖 元/月,出勤奖元/月,家长评价奖/月,班级效益、贡献奖元/月。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劳动纪律,履行岗位职责,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要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并写出书面辞职报告,否则作违约处理。

第十二条:甲方继续聘用乙方,应续签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乙方须严格遵守园纪、园规,并按本幼儿园教职员工奖惩方案执行奖惩。

2、各教职员工签订本合同后,需交纳押金800元/人,如

无违约,合同期满后退还,如续签可不退(双方自愿)。如违约扣除乙方所交押金。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仔细阅读,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幼师劳动合同(篇9)

聘用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有效提高中学第三、第四画室学生美术专业成绩,甲方愿意短期聘用(约56天)乙方两位承担幼儿园的教学任务,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方愿意聘用乙方二人承担幼儿园的教学任务,乙方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和课程安排。

第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不提供饮食。

第三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甲方付给乙方每人每天300元工资(工资以天计算,每天三个时段,上午、下午和晚上。)

第四条:乙方遵从甲方课程安排。教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为20天,____月不少于24天,不多于28天,____月份1至10号共10天。时间段可由乙方自行安排,但必须保证教学时间段。

第五条:若乙方单方违约,不完成教学时间和教学任务,乙方自愿退还在管店中学所领的所有款项。

第六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交通安全、医疗等责任由乙方自己负责。

第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解除。

第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对教学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幼师劳动合同(篇10)

聘用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有效提高管店中学第三、第四画室学生美术专业成绩,甲方愿意短期聘用(约56天)乙方两位承担幼儿园的教学任务,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方愿意聘用乙方二人承担幼儿园的教学任务,乙方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和课程安排。

第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不提供饮食。

第三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甲方付给乙方每人每天300元工资(工资以天计算,每天三个时段,上午、下午和晚上。)

第四条:乙方遵从甲方课程安排。教学时间:20__年10月为20天,11月不少于24天,不多于28天,12月份1至10号共10天。时间段可由乙方自行安排,但必须保证教学时间段。

第五条:若乙方单方违约,不完成教学时间和教学任务,乙方自愿退还在管店中学所领的所有款项。

第六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交通安全、医疗等责任由乙方自己负责。

第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解除。

第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对教学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幼师劳动合同(篇11)

聘方(甲方):xxx幼儿园 法人代表(负责人):

应聘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一、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一年)

二、聘请待遇:

1、每月 ( ) 元,假期不付,临近放假不足一个月的按日工资计算。

2、奖金:按园教师考评方案兑现、

三、其它事宜:

1、甲方根据本幼儿园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乙方严格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忠实饯行《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人师表、率先垂范。因乙方有工作失职,不能胜任,不服从学校安排,与同事、不能和学生和睦相处,教学质量低下等不利于幼儿园工作的现象,学校有权中途解聘并酌情扣除其未发款项,特殊严重者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乙方在工作期间首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如因失职、失误造成幼儿在园发生不安全事故,甲方承担经济损失的30%,乙方承担70%。

2、押金:乙方一个月工资80%

3、乙方在聘期内未经幼儿园允许(或解聘)不得随意辞职外流、学习、离岗等,否则扣除其押金及所有未发款项,同时因此给幼儿园造成严重损失者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乙方在本园外(如往返路途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在聘期被本园解聘或经本园允许主动辞职,次协议自解聘之日起无效、

6、甲方在工作每月10日前发放上月工资及奖金。

7、乙方聘期已满位续聘并交清各种财物,甲方将乙方押金、工资、奖金一律照发,否则酌情处理。

8、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二、签订劳动合同应注哪些事项

1、未签劳动合同先知法。劳动合同是约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行为以及处理今后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的每个环节,都需要劳动者有一定的法律常识,所以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都有哪些法律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合同形式、内容要合法。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用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求职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

3、合同细节仔细审查。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4、陷阱合同要警惕。部分用人单位为了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千方百计在劳动合同中设立种种陷阱,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5、发生争议办法多。目前解决劳动争议的机构和途径很多。

江苏劳动合同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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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劳动合同 篇1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的,通知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会。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法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上一个月工资不能反映正常工资水平的,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确定;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平均工资确定。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第三十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该法施行前的有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后的适用条件分段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计发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标准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第三十四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还应当给予劳动者不低于本人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者绝症的还应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三十五条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当归还用人单位的财物、技术资料等,并根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劳动合同因劳动者退休而终止的,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约定仍具有约束力。

江苏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承担任务,担任______________工种。

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劳动(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_____、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略)

第四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斑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略)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_____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__ %,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________%,,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_____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2.因第七条第二款第(2)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1年(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给乙方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的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1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3.甲方参照(国营企业职工待业_____暂行规定)向待业_____机构缴纳待业_____基金,乙方待业期间可享受特业_____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期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_____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7.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江苏劳动合同 篇3

(一)甲方承诺每月_________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_________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_________条款:

1、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_________元。

2、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_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3、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增长办法按照_________(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内部工资正常增长办法)确定。

(五)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以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的_________工资为基数计算。

(六)乙方事假期间,甲方扣除工资的标准为_________。

(七)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婚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按乙方的_________工资支付。

江苏劳动合同 篇4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_________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选择确定_________条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a.甲方实行每天_________小时工作制。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_________。

b.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_________班运转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甲方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当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五、劳动报酬

(一)甲方承诺每月_________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_________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_________条款:

a.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_________元。

江苏劳动合同 篇5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对相同或者相近岗位上的劳动者,执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实际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高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及集体合同规定标准的,按照实际履行的内容确定;

(二)实际履行的内容低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集体合同规定标准的,按照其中有利于劳动者的最高标准确定;

(三)没有规章制度和集体合同,或者规章制度和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集体合同规定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应当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并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支付的高温津贴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特殊工时工作制岗位劳动的,应当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或者事先征得劳动者的书面同意。

用工单位安排被派遣劳动者从事特殊工时工作制岗位劳动的,应当在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或者事先征得被派遣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单位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一)用人单位以委派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岗位变动的;

(二)用人单位因资产业务划转、资产购并、重组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岗位变动的;

(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其下属分支机构或者关联企业间流动的;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依法约定的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其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以及提前通知期内的岗位调整、劳动报酬作出约定。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对处于竞业限制期限内的离职劳动者应当按月给予经济补偿,月经济补偿额不得低于该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一。

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劳动者已经履行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竞业限制约定中的同类产品、同类业务仅限于劳动者离职前用人单位实际生产或者经营的相关产品和业务。竞业限制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九条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注明变更日期,但提高劳动报酬等有利于劳动者的情形除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

(一)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三)劳动合同因不可抗力暂时不能履行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中止期间,劳动关系保留,劳动合同暂停履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中止期间不计算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劳动合同中止情形消失,除已经无法履行的外,应当恢复履行。

江苏劳动合同 篇6

试用期是一种不确定的状态,用人单位和员工都可以相对容易地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解雇员工。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雇员工的条件和程序都相对简单,只要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一经证实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既无须提前通知,也不必给予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员工,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是否已经与自己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只是口头上说有试用期,实际上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则试用期不成立。没有试用期这个前题,用人单位就不能引用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解雇员工。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是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只能按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

2.用人单位是否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用人单位都不能以此为理由辞退员工。所谓证据的充分性,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

3.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什么时间。劳动部《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指出:“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一旦试用期结束,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员工,这时只能依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还特别提醒: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是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只有在确实需要的情况下,才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约定试用期。

江苏劳动合同 篇7

第十八条 当事人可以对双方的违约行为约定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等因素合理确定。

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约定违约金的,仅限于下列情形:

(一)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或者竞业限制约定的。

第十九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条 下列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劳动者已经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履行劳动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提供相应的待遇,并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与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确认。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指派劳动者到其他单位(以下称实际用人单位)工作的,可以与实际用人单位约定,由实际用人单位承担或者部分承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并将约定内容书面告知劳动者。实际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承担对劳动者义务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实际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四 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实际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高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集体合同规定标准的,按照实际已经履行的内容确定;

(二)实际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低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集体合同规定标准的,按照其中有利于劳动者的最高标准确定。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集体合同规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不得低于法定标准。

第二十五条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订立,但劳动者已经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履行劳动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提供相应的待遇,并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继续使用该劳动者的,应当与劳动者协商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三)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暂时不能履行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中止情形。

江苏劳动合同 篇8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年月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根据《xxx劳动法》、《xxx民法典》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为年个月;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到法定的或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进行,甲方有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岗位的权利。

2、乙方工作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工作地点:省市,野外施工人员工作地点随工程施工地而定。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x工时制度。

1、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保证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同等时间补休,法定假日加班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1、工资支付按照用工单位的规定,实行x工资制度(效益工资制、计件工资制或岗位工资、日工资制度),日工资标准为元/天,乙方正常出勤的,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元。

2、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

实行效益工资、计件工资制的,根据单位的经济效益及劳动者个人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等因素确定劳动者报酬;实行岗位工资或日工资制度的,由单位根据劳动者所在岗位的重要、艰苦程度约定劳动者报酬。具体办法由用工单位的分配制度确定。

3、甲方工作任务不足,致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

五、保险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本省(市)的规定参加

x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甲方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病假工资,医疗期满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达到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

七、劳动纪律

1、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2、乙方应悉知甲方的规章制度,应严格遵守,服从甲方在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指挥和管理,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八、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1、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乙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人事部门为准。

4、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5、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6、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劳动合同附件(包括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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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劳动合同 篇9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修订)宣传提纲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新《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1月15日修订通过,将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对完善我省劳动合同制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修订背景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最现实的社会关系,事关劳动者切身利益、企业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长期以来,我省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03年即颁布实施了《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2008年《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相继出台后,我省采取了一系列推进学法、普法、用法、执法的措施,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进程中,总体保持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劳动合同制度保障民生、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法制功能日益显现。随着就业形式和就业组织发生深刻变化,依托劳动关系的社会群体和用人单位日益广泛,劳动关系矛盾呈现多样多发的态势,这对创新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提出了迫切的需求,有必要将一些适时管用的政策措施提炼上升为制度规范。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省在2009年启动了立法修订工作,总结近年来特别是2008年以来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基本经验和成功做法,经过深入调查、反复研究和多方论证,以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过程,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完成了《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的修订工作。

二、修订目的

一是进一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的需要。新《条例》在尊重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基础上,加大了在订立、履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以及制定规章制度等方面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力度。如新《条例》明确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参加上岗前培训、学习的,劳动关系自劳动者参加之日起建立;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享受医疗期;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特殊工时工作制岗位劳动的,应当征得劳动者的同意;用人单位对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负有采取防暑降温措施,支付高温津贴、岗位津贴的义务;明确劳务派遣劳动者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权利,规范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使用等,较好地回应了劳动者体面劳动的新期盼。

二是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需要。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利益需求上是既统一又对立的共同体。新《条例》在维护相对弱势一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注意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明确了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负有如实告知义务,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涉及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依据约定履行不超过六个月的提前通知义务;劳动合同因劳动者退休而终止的,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约定仍具有约束力;劳动合同中止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中止期间不计算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非全日制用工不适用国家有关带薪年休假、加班加点、医疗期等。新《条例》还解决了《劳动合同法》执行中出现的如何确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和工作年限、如何界定多重劳动关系人员权利义务等难点问题。这些规定符合省情实际,可操作性强,有助于劳动关系双方之间的力量与利益的平衡,实现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劳动者权益并举的目标。

三是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需要。新《条例》立足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要求,对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协调劳动关系调整机制作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模范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用人单位代表组织组成协调劳动关系委员会,协调处理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协调、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协调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负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职责。针对面广量大的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比较薄弱的问题,以及提高政府管理效能、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正常运行秩序的要求,新《条例》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和发布制度,以及劳动关系守法诚信档案制度。针对现阶段企业劳资纠纷易发频发的特点,新《条例》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依法开展行政调解工作,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尽量在源头柔性调处矛盾,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

三、主要内容

(一)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劳务派遣用工是一个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它在满足用人单位灵活用工需求的同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突破岗位性质滥用、职工同工不同酬、企业异地参加社会保险等规避用工责任的问题。

为此,新《条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一是限制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和用工比例。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劳动者的人数,加上名为劳务外包实为劳务派遣的劳动者人数,合并计算占本单位用工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比例。

二是劳务派遣企业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约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从其约定。

三是规定劳务派遣企业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为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办理社会保险。

四是保障被派遣劳动者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被派遣劳动者在劳务派遣单位享有订立集体合同的权利,在用工单位享有开展集体协商的权利。

(二)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劳动报酬问题是劳动合同的核心内容,关乎劳动合同的履行质量,也是劳动者普遍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在实践中也最容易引起劳动争议。新《条例》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在工资分配方面,明确用人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对相同或者相近岗位上的劳动者,执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明确了具体处理原则和方法。同时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应当指导用人单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在工资支付方面,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向劳动者告知劳动报酬等,并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处于竞业限制期限内的离职劳动者应当按月给予经济补偿,月经济补偿额不得低于该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一。

(三)强化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义务。企业规章制度具有企业内部法的效力。特别是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企业劳动规章制度更具有依据和证据作用。为此,新《条例》着力引导劳动关系当事人遵循劳资伦理,形成企业善待劳动者和劳动者忠于企业的和谐氛围。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人格尊严、安全健康和获取劳动报酬、参与民主管理等权利,不得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免除用人单位责任、加重劳动者责任、排除劳动者合法权利。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由于《劳动合同法》对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作出了详细规定,新《条例》重点细化了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的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应当主动、如实告知劳动者,或者采取公告栏、书面文本、电子邮件、本单位网站等便于劳动者知晓的方式公示。

(四)倡导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长期用工、规范用工已逐步成为劳动关系双方的共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比例不断上升,功能作用初步显现。新《条例》肯定了这一积极态势,并明确用人单位对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条件的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告知劳动者其订立无固定期限条件的权利;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劳动合同期满后自动续延的,视为双方连续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累计超过六个月的,视为双方连续订立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前,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未书面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未书面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视为劳动者同意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样既落实了《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要求,进一步从程序上保障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又有利于劳动者根据实际情况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体现了合同合意约定的本义。

(五)维护实习学生的正当权益。近年来,少数用人单位大量使用学生顶岗劳动,损害了实习学生的权益,违背了实习制度的初衷。

因此,新《条例》从规范实习用工管理、引导正常实习需要的角度,对学生实习从几个基本环节进行了规范:

一是用人单位应当为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劳动环境,安排适当的劳动强度;对实习学生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

二是企业不得安排总时间超过十二个月的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顶岗实习每日超过八小时、每周超过四十小时。

三是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标准直接向顶岗实习学生支付实习报酬,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学校不得克扣或者拖欠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

四是企业应当按照实习协议为顶岗实习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顶岗实习学生在劳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因没有按照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或者意外伤害保险金不足以赔偿的,由企业承担赔偿责任;组织实习的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五是学校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者劳务派遣单位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江苏劳动合同 篇10

第七条 使用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成立,能够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符合法定就业年龄和就业条件,并具有履行劳动合同的相应能力。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向劳动者书面公布与劳动合同有关的工作内容、岗位要求、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条件和规章制度等;劳动合同订立前,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就业现状、健康状况等情况,提供自己的居民身份、学历、工作经历、职业技能等证明。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如实说明。

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将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第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者第一个工作日之前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录用。

第十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由用人单位出具符合第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文本。

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的劳动合同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劳动合同文本为准。

劳动合同文本应当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签订或者鉴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文本交付劳动者本人,不得扣押。

第十一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与劳动者双方签字,加盖用人单位印章,注明签字、盖章日期。

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文本应当载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合同履行地以及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等基本情况,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五)劳动报酬;

(六)劳动纪律;

(七)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事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 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其他合法证件,不得强迫劳动者集资、入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收取劳动者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等。

第十四条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岗位技能的要求协商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约定,适用下列规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二)劳动合同期限超过六个月不超过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

(三)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一年不超过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四)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

试用期自劳动合同实际履行之日起计算,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超过规定期限的,超过规定期限的部分无效。当事人可以按照本条第一款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期限,一方当事人不愿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的,对超过的期限,用人单位应当按照非试用期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

劳动合同期满续签劳动合同的,不得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实行见习期用工管理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其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或者事先另行协商约定服务期。

约定的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超过劳动合同尚未履行期限的,当事人可以相应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等相关内容。当事人未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由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知悉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可以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和相应的经济补偿作出约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应当同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其中,年经济补偿额不得低于该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前十二个月从该用人单位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一。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竞业限制的范围仅限于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直接竞争的业务。竞业限制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当事人约定竞业限制的,不得再约定第十六条所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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