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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怎样才能精准生动地写好一篇读后感吗?每当阅读完一部作品时,我们内心深处都会有所感触。读后感应该具有现实针对性,我们编辑了“今日说法读后感”以便更好地为你提供服务,相信你可以从中找到你需要的内容!

今日说法读后感(篇1)

昨天,我看了电视今日说法,介绍了一个名叫周大虎的人,他是生产打火机的头人,欧盟起诉了中国打火机反倾销,他觉得这个消息对他们有十万人生产打火机的地方不利,于是他就咨询了有关部门,知道了只要他们生产打火机销售价低于成本价,他们的官司就可以打赢,于是他筹积了200万元 资金请了方方面面的律师,终于在20xx.9.使欧盟撤回上诉.还有一个姓苏的律师,他从报纸上看到了一张照片,是日本侵略中国时埋在中国的,若干年后这些爆炸了,报纸上的那张照片是一个中国男人被炸伤后的照片,这个中国人身体95%处被炸伤,这个姓苏的律师就把日本告上了法庭,中国历史上告日本一审判诀胜诉的很少,可是苏律师坚定信心,经过几年的努力,终于胜诉了。这两个事告诉我们,只要有理、有胆量,有信心,弱小是可以战胜强大的。

从那以后,我每天都准时观看《今日说法》节目,真是使我受益非浅啊 !看了《今日说法》我变了,我变得懂事了,我懂得了什么事情我们该做,该认真的做,什么事情不该做,该坚决拒绝。同时《今日说法》在生活中影响我,与别人发生冲突,不应头脑发热,总想以打架判胜负,这样往往会使自己无形中走上违法的道路。小偷,小摸是违法行为,应坚决拒绝,抢劫、敲诈也要受到法律制裁。当自己家人,朋友等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吵架,打闹无济于事,而是火上加油,此时法律是我们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最有效、强大的武器。

作为一个合法公民,每一个人都要遵守法律,同时也要懂得利用法律.

今日说法读后感(篇2)

生命,是一切的基础。没有生命,就意味着失去了一切。然而,不珍爱生命的现象却时有发生。

徐安琪是一名高三学生,18岁,成绩在班里中上等。她曾屡次在服装店偷衣服,她最后一次在格仔店偷过后,店主晓青在网上发起“人肉搜索”。然后,安琪被迫到服装店道歉、还钱。她对家长、同学隐瞒真相,最后,她跳河自杀。

的疑惑下觉得无脸见人,也许是“人肉搜索”后社会人士的评论更使她羞于见人。值得注意的是,非警方同意的“人肉搜索”是侵权行为,它使人们的姓名、照片、电话、住址等几乎一切信息暴露无疑。

无论如何,最后的结局是可悲的。由于她的心理承受力差,对生命的漠视,给亲人留下了无边的悲痛。珍爱生命,不仅是不妄意轻生,还是做一些对他人和社会有益的事情,体现自己生命的价值。

宝贝回家

今天,我像往常一样打开电脑,观看起《今日说法——宝贝回家》。《今日说法》这是个法制节目,它给予我许多课上学不到的法律知识。

这次,他在讲述的是一个叫王恩的小男孩,今年3岁。王恩一岁的时候,就被人拐卖了。当时,王恩的父亲早年去世,在被拐卖的那天大清早王恩的爷爷奶奶因伤心过度也离开了人世。家里,就剩下王恩的母亲和他的舅舅。半夜,可恶的人贩子从窗户爬进来把王恩从妈妈温暖的怀抱中偷走了,卖给一座重男轻女的村庄中一户人

家??“宝贝,你回来吧!”王恩母亲心中千呼万唤,她和王恩的舅舅一直在村里找到天大亮的时候,他们唯一的路就是一同寻找王恩??

于是,他们走起法律的道路——向公安局求助。终于,经过各种线索、推断,还有DNA鉴定,王恩终于回到了亲生母亲的怀抱。显然,王恩对妈妈很陌生,而此时王恩的母亲正急忙寻找胎记。

人贩子,你不该放开法律朋友的手!法律,他有着明示作用,他用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你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你学习了吗?正与邪、善与恶,你都明白吗?或许,你连“法律”这个词都读

不懂?根据我国《刑法》第240条的规定,拐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14周岁以下的是“儿童”,拐骗是以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儿童处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并脱离其家庭或监护人。拐儿童的犯罪行为,使我们儿童失去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你快省省你那根想拐儿童的脑筋吧,你快看看我国法律里的《刑法》吧!

同学们,请紧紧握住法律朋友的手,与法同行!法律,他是我们的好朋友!正是因为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得到了保障,使我们的生活井井有条,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让我们健康成长!

今日说法读后感(篇3)

今天中午的今日说法题目是:火车到底算啥东西?

这句话看起来很怪,但是看完节目,你就会感慨,不是火车算啥东西,而是到底执法部门应该以什么为重?是以民心为重,还是应该以生冷的法律为重?

事件的过程大概是这样的:20xx年某月某日南京的一位女士下班回家晚了,没有赶上第一趟19点的火车,在赶第二趟22点的火车回家时,因为嫌人多着急赶车没有从进站口进站,而是选择抄近道钻铁路护栏,导致自己被火车撞死。事发之后,其年逾七旬的老母亲觉得女儿是因为在上下班途中出事的,单位应该以工伤判定给女儿一个说法,但是该女士单位的人事部门和当地劳动局均认定该女士被撞死不应被认定工伤,理由是:第一该女士没有按点赶下班的火车,第二该女士有钻越护栏行为,第三也是引起劳动部门和受伤害家庭的争论的焦点是:按照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工伤管理条例看,火车没被道路安全法规定为机动车,所以单纯根据道路安全法看,该女士行为不能被认定为职工上下班途中被机动车伤害,故不能被认定工伤。

该死者老母亲的老伴13年前去世,女儿与妈妈相依为命,老妈妈不能接受女儿在下班途中回家遭遇车祸一事,更不能接受的是孩子不在了白发人送黑发人,而当地劳动部门竟然不给女儿认定工伤的事实,老人一次又一次找女儿单位和劳动部门协商,希望能给女儿一个说法,但是都遭到拒绝,老人家一次又一次找法院申请女儿被认定工伤,当地一级、二级法院也因考虑道路安全法中没有明确提到火车为机动车而驳回老人家的申请。

据媒体报道,媒体也采访南京站上至70岁的旅客,下至6岁小女孩,还有很多铁路职工,大家都认为火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一个6岁小孩都知道火车是机动车,那么为什么我们现行的执法部门就那么死搬教条,不能为死者做出一个合理的裁决呢?从20xx年到20xx年6月,家人都劝老人家放弃讨x法,安度晚年,可老人家哭着说:女儿就这样不在了,我怎么能安度晚年?看着老人家羸弱的身子,想着老人家一次次奔波在这些执法部门之间,我能读懂她老人家那满含热泪的昏花双眼后的哀伤,我更能体会到她内心的不甘。最终,经过六年五次驳回上诉,老人家的申诉在到达江苏省高院后,江苏省高院的工作人员认为不应该仅仅因为“机动车”这个单纯的词语的法律上的缺失,就不考虑事故的真相,而更应该以人为本,考虑事故发生后事故家庭的悲伤。最终裁决:该死者属于正常下班途中的机动车伤害,应该按照工伤对待,驳回当地一级二级法院的原来的判决,判决当地法院在判决生效三十日内给该死者工伤认定。

今日说法读后感(篇4)

一位八旬夫妇四十年前由于传统观念,虽然生育了两个女儿却又领养了一个男孩,对这个孩子可说是关爱有加,溺爱倍至,甚至自己亲生的女儿也无法得到这样的待遇,可是由于溺爱使这个孩子变的任性,动不 动就对父母拳打脚踢,两个已经结婚的女儿看在眼里,急在心上。

他四十一岁的一个晚上,他又野兽般虐待自己八旬的老父亲。忍耐了四十年的姐姐亲眼目睹了禽兽不如的弟弟如此对待老人,一怒之下在他熟睡的时候用斧头将他砍死而后去自首。

这起故意杀人案,一是有自首情节,二是死者有长期虐待老人的事实,二百多名邻居联名集体向法院请求宽大处理,最后判决的结果仅仅是判处姐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

我们也应该从这个案件中获取教训。虐待老人的行为绝对不能做,双亲从小就教育我的这个道理得到了验证。我们不能说这家伙活该,不过也是咎由自取。

今日说法读后感(篇5)

前天中午,打开电视时,主持人撒贝宁正和两个孩子在聊如何帮一个女生戒掉网瘾,一个花季少女由整天沉溺于网吧,到主动进教室学习,全是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帮助的结果。我赶快喊来儿子一块观看,看后对我触动很深。

这两个孩子姐姐叫王昱人,弟弟叫王昱权,是同父异母的姐弟。因为他们的父亲常年有病,他们的母亲都先后离婚离开了家。两位母亲出钱帮姐弟俩租了一套房子,就再也没能力管他们了。姐弟俩相依为命,早晨天不亮就去早市上卖报纸,小手冻得像红萝卜似的,他们从不叫苦,卖一个多小时,把剩下的报纸放进书包赶到学校去上学。放学后自己做饭、洗衣服,再去捡废品,等到星期天集中去卖。还要照顾他们生病的父亲。就这样艰苦的生活,姐弟俩不但养活了自己,还帮助了无数的人。他们用卖废品的钱,办起了图书馆,免费供同学们读书。他们利用两个多月的空闲时间,帮欣欣戒掉了网瘾,欣欣不但回到了课堂,还利用课余时间去他们的图书馆努力学习。只要在街上遇到需要帮助的人,姐弟俩都慷慨相助,到底帮了多少人,他们自己也不知道。

本该无忧无虑、吃穿不愁的两个孩子,因为家庭的原因,不得不用稚嫩的肩膀挑起了家庭的重担,他们没有怨天尤人,自暴自弃。而是笑对生活,以阳光的心态面对世人,面对不幸,还要把爱洒满人间。多么坚强的孩子,多么高尚的心灵!

再看看我们的孩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稍有不如意,还要使点小性子。他们之所以如此,是不是我们把他们“培养”的呢?人的潜力可真大啊,到了什么环境就适应什么环境的生活。所以我奉劝天下的父母,不要事事代劳,多让孩子体会生活的艰辛不是坏事,他们由此可想到替父母分忧,为穷苦的人送温暖,进而爱家人,爱社会,爱祖国。

看过《今日说法》,儿子变得勤快了,自己的鞋子自己刷,主动帮我洗碗、拖地。晚上见我在那捶腰,赶快帮我捶。买辅助资料时,还帮同学买了一本。看到这些变化,我知道儿子的内心触动也很大,他也正把自己的爱播撒四周,温暖亲人。

今日说法读后感(篇6)

今天,《今日说法》节目主持人讲了一个发人深省的法制故事:湖南省雷锋的故乡发生了一件事,今年放暑假期间,有三位小朋友一起到村庄边的水库抓鱼,其中一位不慎滑进了深水区。生命危险时,另外一位大约12岁小朋友奋不顾身跳入水中把落入深水的小伙伴推上了岸边,而自己由于精疲力竭沉入水底,溺水身亡。奇怪的是被救的人和另一位小伙伴不但不救他,反而将死者的衣裤悄悄地藏了起来,然后若无其事地跑到死者的邻居家借书和看电视,企图制造不在现场的假象,使寻找死者的工作错过了机会,直到警-察侦查时才说出了真-象……

看到这里我为救人的小英雄感到可惜,他舍己救人的行为正是雷锋精神的体现,值得我们学习和赞扬,但是,他如果用呼叫的方法让大人来救(因为在不到十多米的地方有人)不会白白地牺牲自己。而另两位小朋友应该受到批评,怎么能见死不救呢!特别是那个被救小朋友应该好好地思考一下,假如没有死者的相救死亡的将是自己,他应该感到内疚。同时我也从这个事故中感到凡事都要注意安全,尤其是在放假期间,不遵守这一点,它会毁了一个人、一个家。

现代的社会,是一个既有权力膨胀、权利不张,又有道德失落、人格异化的转型社会,许多人民群众对法律上存在着疑问甚至迷惑不解。《今日说法》通过对当今社会所关注的法律焦点问题深入详实的采访和细致透彻的分析,让中国百姓更了解法律,更客观的感知法律,也让法制二字更贴近每一个人的内心。

今日说法读后感(篇7)

“噢!放寒假啦!放寒假啦!……”我像一只离开了束缚的小鸟一样,高兴地欢呼雀跃起来,离开了妈妈的唠叨声,拿起了遥控器,目不转睛地换着电视频道。突然,一个广为人知的名字进入了我的视线——雷锋。一提到这个名字,我就被这个频道吸引住了,我指着电视大声地对爸爸说:“雷锋!雷锋!”一看,原来现在播放的是《今日说法》。

《今日说法》节目主持人讲了一个令人深省的法制故事:

湖南省雷锋的故乡发生了一件事,今年放暑假期间,同村有三位小朋友一起到村庄边的水库抓鱼其中一位不慎滑进了深水区,在如此危险的时刻,另外有一位12岁小朋友奋不顾身地跳下了水,用自己的全身力气,把落入深水的小伙伴推上了岸边,而自己由于精疲力竭,便沉入水底,溺水身亡。奇怪的是被救的和另一位小伙伴不但不救,反而将死者的衣裤悄悄地藏了起来,然后若无其事地跑到死者的邻居家借书和看电视,企图制造不在现场的假象,使寻找死者的工作错过了机会,直到警察侦查时才说出了真象……

看到这里我为救人的小英雄感到可惜,他舍己救人的行为正是雷锋精神的体现,值得我们学习和赞扬,但是,我还是认为他的方法欠考虑,因为他如果用呼叫的方法让大人来救(因为在不到十多米的地方有人),就不会白白地牺牲自己年轻的生命。而另两位小朋友应该受到批评,这么能见死不救呢!特别是那个被救小朋友应该好好地思考一下,假如没有死者的相救,死亡将是自己,他应该感到内疚。

同时我也从这个事故中知道了:凡事都要注意安全,尤其是在放假期间,不遵守这一点,它会毁了一个人、一个家。

今日说法读后感(篇8)

早上,看了CCTV的《今日说法》。大概的内容:一个应该判处 死刑的犯人,家里积极筹款赔了受害人3万元。罪犯改判了死缓。我关心的是请的嘉宾的说法。

老百姓认为是 3万=减刑 ,拿钱可以买命。报纸、媒体热议。觉得法律怎可交易,批判的很。相反的,负责案件的法官 、 《今日说法》的嘉宾认为:可以 ,无可厚非。

心中颇为感慨,一吐为快。

够判死刑的罪,不会是小事吧!如果不是故意的,也是逞强好胜、不知小心,酿成大祸。若犯人是故意而为 。说明犯人的心业已大大的坏了。《今日说法》的嘉宾说法:犯人的权益也是要考虑的。确定有罪的人是要剥夺权利的。受害人的权利你又是怎么考虑的呢?

3万=减刑,法官和嘉宾予以否认。还是报纸故意热炒让他们很不自在。笔者觉得就是:3万=减刑。交了3万,改判死缓了啊,事情就是这样做的啊,怎可抵赖。说这是拿钱买命,你们有什么好抵赖的啊。犯人的母亲说:不该判,我是不会赔的。这不是明摆着的钱与法的交易吗?犯人的家人都这样想了,百姓怎么不能这么想,又怎么错了呢?

法官和嘉宾认为:犯人和受害人可以协商解决。很多的时候,犯人是强势的,比受害人强势的多。协商的结果会让受害人受到的伤害更多、更大。 对立的两方面协商,一定是有利强势的。

《今日说法》的嘉宾还说:协商赔偿不可漫天要价。笔者不知道什么是漫天要价。人家被你砍了一只手是赔5万 、还是10万,还是20万?你的心大大的坏了且不谈,你就要赔上一只手一辈子能挣来的钱,还要陪上精神损失费等等。受害者不是碰瓷的。要不砍你的'一只手试试?法律自有公正的处理办法,何以让人协商解决?

亲爱的法官啊,如果你的孩子被人砍了一只手,要你协商解决,只能跟四处借钱给你5万,你就不要追究刑事责任了吧?笔者觉得是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的。

换位思考解决问题很重要。社会的很多不公正管理者是有责任的,那些举刀向着孩子的人啊,你们错了,看看那些政府机关幼儿园的孩子吧,他们是多么的可爱!!

民事可以协商。刑事怎可协商?刑事犯罪一定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否则,公平何在、正义何在。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惩罚为戒除啊,是不要考虑施暴者的感受了的。主动伤害他人的,要让其付出惨痛的代价。让其得到受害者十倍的痛苦。要么何来惩戒啊。作奸犯科者轻松过关,无关痛痒,还会来犯的,习以为常未可知哦。凡是故意而为着,期待: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期待,期待。

今日说法读后感(篇9)

这天看了央视一套的今日说法栏目,这期节目讲的是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案件,此案件中主人公是两个中学生郑清和薜谨,父母都在外打工,平时生活都有爷爷奶奶照顾。郑清家里家境稍微宽裕点,父母经常会给他寄点零用钱,而同学薜谨家里家境比较拮据,但是薜谨又迷上了电脑游戏,所以经常会向同学郑清借钱,这次他问同学郑清又借了900元钱,因为平时借的钱薜谨都是偷偷的把家里的口粮拿去卖了还钱,但是这次由于借的钱多卖口粮会被家里人发现,所以薜谨动了把同学杀死就不用还钱的歪念,就这样两个年轻的生命都毁了,一个死了一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这个案件中我的心被揪紧了,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很让我们担心,由于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平时的教育和日常生活照顾都落在了爷爷奶奶身上,他们年纪大了也不懂得怎样和孩子沟通,所以孩子很容易造成情感缺失,所以我呼吁在外打工的父母请你们平时多打打电话回家,只要有空就回家多看看孩子,让孩子有正确的观念。

今日说法读后感(篇10)

在丰富多彩的电视节目中,我最喜欢看《今日说法》。每天中午,我会一秒也不差地坐在沙发上等待着这个节目的开始。

18日和19日,我连续看了两天的《今日说法》。内容主要讲中国民间组织向日本索赔的事。日本侵略军在侵华时期,大量研制生产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毒害中国军民。日军在战败后,把大量有毒的武器秘密地掩埋在中国的土地上,致使许多中国人民饱受这些毒气的侵害,有的甚至死亡……中国人民忍受着身心巨大的痛苦,要求日本法院给个说法,给与赔偿,并向中国人民道歉。然而日本法庭放入法官们却漠然视之,一次一次以各种理由驳回上诉……

一幅幅图片,一句句声讨深深震撼了我,我不由得捏紧了拳头。

节目之后,我陷入了沉思之中,可恶的日本侵略者,曾经在中国犯下滔天罪行。如今某些日本人仍不能正确对待历史,还如此蛮横,真是天理难容!落后就要挨打,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我们国家就曾经因为落后,遭受了日本侵略者的蹂躏。这血写的历史,血写的教训,给我们留下警示:我们一定要奋发图强,使我们国家强大起来,才能不受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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