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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句子

这部作品给许多人留下了深刻印象,我们需要坚持自己的观点来写读后感。欢迎参考励志的句子编辑总结的关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的知识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非常感谢您的支持,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引起您的共鸣!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

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人的故事。

在他身上,无不闪着令人敬佩的光。读完全书,主题很明确,那个时代艰苦的生活对人们的逼迫,导致无数人被饿死,而面对生活绝境极力求生,很多人去卖血,其中就有主人公——许三观。

他为了赚钱,去卖血;他为了娶妻,去卖血;他为了买家具,去卖血;他为了还债,去卖血……

在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处。在第十九章,灾荒年景,粮食十分紧缺,许多人被饿死。“到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真正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在这饥荒年,全家天天吃玉米稀粥,三个小孩越来越瘦。”生日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饥饿所带来的不仅是对肉体的吞噬,更多的是对精神上的折磨。在饥荒面前,主人公仍不屈服,恰恰相反,他在哀伤、悲愤后学着站起来面对现实。

印象最深的是第二十七章。这时一乐肝炎重病住院,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寄托了希望,搭上了性命,由此可以看出一个父亲的伟大和他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无与伦比的父爱,更多的是为求继续生存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

许三观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当时许多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群众,全书表达了余华对当时中国底层老百姓的同情。许三观有着刚强、坚毅不拔、与不公的命运作抗争的顽强意志和为家庭负责任的高尚品质。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从他的身上无数处的闪光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的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来到这世上是上帝给予你的福份,虽然每一个人的归宿都是大地母亲的怀抱,但你要好好归划你这场生存游戏,升华你存在的意义,那么你,将会成为星空中独一无二地闪着光的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2

《活着》是一本不厚,却有无限力量的书。它平淡的语言,总能给你巨大的震撼。什么是“活着”活着似乎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主人公福贵的一生窄若手掌,年少时荒唐度日,无视妻子的艰辛、父母的关切。中年时挣扎度日,经历战争的残酷,面对生存的底线。老年时孤独度日,无牵无、无欲无求。富贵的一生就那么窄,似乎那200页纸便是对他一生冰冷的概述。福贵的一生宽如大地。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到一无所有的佃农,从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持家生活的顶梁柱,从淡漠亲情到饱偿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淡漠的笔调让我们跟随他目睹了富贵惨淡而宽阔的一生。

“到了我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传到你手里,鹅变成了鸡,现在连鸡也没有了”这几句话似乎充满了绝望,也预示着富贵的生活从天堂跌到了地狱。“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活着》这本书,在听富贵的故事的时候,我们了解的不仅是富贵一个人的人生,更是那个时候,整个中国社会的缩影。在那个鹅变成鸡,鸡快又没有的时代背景中,活着似乎才是王道,因为只有活着才能把鸡变成鹅,把鹅变成羊,再把羊变成牛。当然失去的总是容易,再在得到就变得很难,很难。痛苦是什么?有人说痛苦不是得不到,而是得到了又失去,而对于富贵来说,痛苦则是不断的失去,不断的失去。然而,从他开始失去的时候,也是他开始成长的时候,他没有放弃生活,面对一次次失去亲人的痛苦他选择坚强的活着,并且笑着和别人讲出自己的故事。活着就有希望,

……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3

周末闲来无事,我将《许三观卖血记》看完了,许三观卖血记主要讲述了主人公许三观靠着自己的血液去卖钱,而艰难地渡过人生中的一个个严峻的关卡,直到他老了,他的血再也没有人要了,那时候地方他再也没有本钱去迎接人生的其他求生危机了。

这部作品讲述的是民国时期发生的故事,主人公从第一次卖血得到钱后的欢喜,再到接二连三的卖血,有不得已而为之的情况,但是的社会最挣钱的方法就是卖血了呀,但是很容易卖出人命,中间有一次卖血差点让他死在医院里,最后陈述了如果家里在有灾难,他还能做些什么呢?

这部小说最值得去阅读的地方在于它是用民间的生活题材来讲述生活上的,用了民间的习俗,伦理,规矩,与生活细节来构造文章的,用民间的真情来批判当时的社会以及表达了对现实的理解。我们的生活难免出现残酷与生存的选择,那时候的你是否能像许三观一样幸运呢?未必见得。这是一种求生的本能,被生活逼迫到这个地步了,也没有其他选择了,它将生活的无奈与求生欲望表达地淋漓尽致。

这本书是用时间为线索的,一步步向后发展,讲述了人们对生活的渴望,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及对度过每一个艰难路口的解脱,客观地表达了对人性的温情,对人们的生存环境与对贫苦百姓的关怀。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4

寒假终于把《许三观卖血记》读完了。故事发生于五六十年代,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

许三观的每次卖血都是他生活的关键转折点的记录。第一次卖血,娶上了媳妇;第二次卖血,挽救了一个濒临败破的家;第三次卖血,是自己的出轨;第四次卖血,是期望能改变儿子的命运;接连的一连串的,紧密的卖血,则是挽救了儿子的生命。

许三观,是个矛盾的人物。他知道妻子是在婚后背叛自己才生出一乐的,他应该是很嫌弃一乐的,然而他把一乐当成了自己的儿子。在一乐亲生父亲陈勇需要帮忙的时候,许三观又慷慨地叫一乐坐在烟囱上一遍又一遍呼喊他的灵魂,最后当着大家的面承认一乐永远是他的孩子。这是一个典型的农民具有的善良而容忍的性格,小说最后写到他为一乐的病一路卖血到医院时,让读者一次又一次地为这个可爱的农民心疼。

作者个人认为小说的最后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猪肝,身边又没钱,他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是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在这时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他坐着,哭了。

这种哭是一种令大家都无法理解的哭,本来他那么老了,又可以颐养安年,用不着去卖血啊。只有他的老伴理解他,因为卖血成了他生命中不可磨灭的一种行为,每次的困难,都是靠卖血才顺利度过的。他的哭荒谬得真实,辛酸一下子就涌上了心头,然后这种情绪会一直缭绕在读者的左右。余华的小说总能“以笑的方式哭”,这种哭最能撞击读者的心。

有人这样评价: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得得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来,拉到路的尽头。

余华的小说是一种主人公在苦难中微笑的小说,读者的情绪已经饱满得要爆发了,然而作者没有爆发,他只是娓娓道来,没有很华丽的辞藻,没有很煽情的对白,也没有很戏剧化的情节,却可以把这些底层人们的生活状况及心理写得有血有肉。作者总能以现实为纸张,以历史为笔杆,为我们记录一段刻骨铭心的历史,一次又一次地让我们感受农民的淳朴与勤劳。

许三观作为余华笔下的人物,一个卖血者,无奈的哭了,也许我们看到的不应只是辛酸,因为那是一个时代的哭,那是中国农民流在心底的泪,汹涌了整个世界。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5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上一周听完了《许三观卖血记》,就想要记录一下自己对于这本书的一些理解,最好的学习方式就是输出,最初级的输出方式就是用笔画线,然后做批注,最好的输出方式就是理解消化书中的知识,然后写出来,因为通过自己的知识内化,通过写的过程就会反复的理解一本书,温故而知新。

开篇的一段话,大意是在村子里没有卖过血的男人是娶不到媳妇的,而书中的主人公许三观也正是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接触到卖血的这个行当,知道自己身上的血液是可以换取钱财的。

许三观在路上遇见阿方和根龙,两个卖血为生的男人,跟着他们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明白了卖血前喝水憋尿,就可以稀释血液,少抽血多挣钱的方法。第一次卖血挣钱之后自己下馆子喝酒吃肉,然后用这钱娶了媳妇。

许三观有三个儿子,大儿子一乐却不是亲生的,是媳妇在没有嫁个他之前和其他男人的儿子。一乐因为孩子之间的打闹用砖头砸伤了邻居孩子的头,许三观因为没有钱觉医疗费,便差使一乐去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何小勇,但是何小勇却不承认,与此同时邻居因为医疗费的问题将许三观家中的物件一件一件的搬走,无奈之下,许三观去医院卖学,交了医疗费拿回自己的家产。

在全国大饥荒的年代里,为了让全家吃一段好饭,许三观去医院第三次卖血,但是他并没有让一乐跟着全家去饭店吃一顿面条,而是让一乐自己买了一个红薯吃。一乐气愤之后再一次找寻亲生父亲何小勇,但是亲生父亲依旧不承认他,于是一乐离家出走,但是在最后是许三观找到一乐并将他带回家。男人之间不需要太多的言语,从此一乐之后许三观一个父亲。

爱都是自私的,每一个人都是更爱自己一点。在那样的一个时代里大家都是封建迷信的认为神灵可以普救众人。之后的几年里,何小勇因为车祸需要一乐为他喊魂。读后感·于是何小勇的女人去找一乐,一乐面对曾经不愿承认自己的身份的人,起初是不愿意做这件事的。最后许三观对他说:做人要宽容大度。虽然最后没有能够唤醒何小勇但是一乐却也是尽到自己作为儿子的义务。

许三观的宽容与大度在这个章节之前我一点都没有看出来,一直以为他是一个自私只顾自己的人,在这个部分有觉得他是一个看得清大是大非的人,在生命面前,其他的恩怨都可以往后放放,毕竟生命只有一次,要好好珍惜。

许三观再一次卖血是为了就治重病的一乐,一路卖血到省城为一乐筹钱。父爱就是如此伟大,哪怕为你耗尽生命的最后一滴血我也要就回你的命。书中的根龙和阿方都是因为卖血而最后死去。虽然可怜却让我明白赚钱的前提是要身体健康。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是自己已经年老的时候,想要最后一次卖血为完成生命的仪式感,但是医院的卖血管事的却说,年纪大的人不可以在卖血了。

这本书还让我明白一个事情:人的力气分为两种,一种是血液中的力气,一种是身体肌肉的力气。卖血耗费了血液中的力气,是人的精气神,劳动人民耕作消耗的是肌肉的力气,虽然累但是生命无虞。

做人可以小事计较,因为无伤大雅,但是在大是大非面前请一定要拎的清,因为所做的每一个选择都会影响自己的一生。虽然文笔不好,但是也真实的写出来了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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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6

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人的故事。

在他身上,无不闪着令人敬佩的光。读完全书,主题很明确,那个时代艰苦的生活对人们的逼迫,导致无数人被饿死,而面对生活绝境极力求生,很多人去卖血,其中就有主人公——许三观。

他为了赚钱,去卖血;他为了娶妻,去卖血;他为了买家具,去卖血;他为了还债,去卖血……

在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处。在第十九章,灾荒年景,粮食十分紧缺,许多人被饿死。“到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真正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在这饥荒年,全家天天吃玉米稀粥,三个小孩越来越瘦。”生日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饥饿所带来的不仅是对肉体的吞噬,更多的是对精神上的折磨。在饥荒面前,主人公仍不屈服,恰恰相反,他在哀伤、悲愤后学着站起来面对现实。

印象最深的是第二十七章。这时一乐肝炎重病住院,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寄托了希望,搭上了性命,由此可以看出一个父亲的伟大和他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无与伦比的父爱,更多的是为求继续生存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

许三观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当时许多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群众,全书表达了余华对当时中国底层老百姓的同情。许三观有着刚强、坚毅不拔、与不公的命运作抗争的顽强意志和为家庭负责任的高尚品质。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从他的身上无数处的闪光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的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来到这世上是上帝给予你的福份,虽然每一个人的归宿都是大地母亲的怀抱,但你要好好归划你这场生存游戏,升华你存在的意义,那么你,将会成为星空中独一无二地闪着光的星。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佳作时,心中感慨万千。受《活着》影响,读这本书之前,我便想到许三观最终一定是卖血身亡。但作者余华这次却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结局。这本书有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代的印记。历经大跃进、_、改革开放三个阶段,是旧时代的缩影。我认为《许三观卖血记》虽无《兄弟》般惊涛骇浪,也不如《活着》般深沉,但它却给人不一般的会心一笑。

他是那个年代的背景里最平常的小人物,没有太多文化却无私善良。在穷困的旧中国,大部分的人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家中遇难时,他们只能想到卖血,也只能卖血,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故事中许三观卖了八次血,为妻子,为三个儿子,从未想到过自己,精神的折磨,身体的摧残,一次又一次,许三观都将困难解决。

许三观是个真男人,是个好父亲。谈起一乐,人们都说他长得像妻子许玉兰的情人何小勇。因为这事,许三观觉得自己当了“乌龟”,他恨,他恼,他不再喜欢一乐,他也愁,为什么他最喜欢的一乐是别人的儿子。饥荒时,许三观卖血带妻子、二乐、三乐去吃面条,却唯独不带一乐去,这是他卖血的钱啊!他怎么舍得让别人家的儿子共享呢?在知道一乐无比委屈后,他心软了,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对待一乐如亲生儿子。最动人的是一乐患病时,他去筹集医药费,一路靠卖血艰难来到一乐作文治病的上海,而这其中的艰辛又有谁知道。他身子发虚晕倒醒来再卖,终于在上海见到思念至深的儿子,许三观就是这样散发父爱的光辉。

故事的最后,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回血,他怀念以往卖完血后在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光,却发现自己的血不再有人收了,妻子许玉兰对他说:“我们现在不用卖血了,现在家里不缺钱了,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

没有华丽情节,《许三观卖血》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听余华讲述一个小人物的悲欢。感叹许三观这一生坎坷的命运,面对不同逆境,他选择乐观。全书以卖血为主线,将许三观的一生勾勒出来,也让这个男人有血有肉,他隐忍善良,他人性的光芒体现出对四叔、对妻子刘玉兰、对情敌何小勇和出轨的林芬芳身上。

哭着,笑着,看完这本书,心中早已悲喜交织,这样的爱也很珍贵。世上像许三观这样的父亲真的很伟大,尽管他们平凡或卑微,但是他们也很崇高,值得我们用一整颗心去爱戴。

法国的《读书》杂志介绍说: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特殊的年代,人们就有特殊的活法,那个时代困难无法想象,可许三观并不遗憾而是满足与幸福;处在和平时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感到满足呢?人有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想,我们也该去寻找我们心底那个许三观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7

余华的书真得有吸引人一口气看完的魔力,熬到两点也要看完。

想要赶紧看完结局,又一直害怕许三观死于下一次的卖血,还好余华放过了许三观,放过了我,给我喘口气的机会。比《活着》温柔,除了以反面形象出现的何小勇,所有人都还活着。活着就是万幸。读余华的书真是在刀尖舔蜜。

许三观是个狠人,也是个好人。他比别人看的都开,就像他说的破罐子破摔,死猪不怕开水烫。他不怕许玉兰到处嚷嚷,也不怕别人侮辱许玉兰,只要没骂到他身上。当他拿把刀往脸上割,说以后一乐就是我的亲生儿子时,许三观的温柔溢满了全世界。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跟阿方,根龙凑热闹,第二次是赔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第三次是给昔日的梦中情人买肉,第四次是碰到了灾年,全家吃了两个多月的玉米粥,第五次是给下乡的一乐带点应急的钱,第六次是为了请二乐生产队队长吃饭,第七八九十十一次是为了给一乐治病。算下来没有一次是为了自己。等到活了一辈子想为了自己卖次血,证明自己还能行,却被不留情面地拒绝。

算下来十一次卖血不是为了面子就是为了生存。第一次大概是为了凑热闹,证明自己是真汉子才去卖血,第三次给林大胖子买东西那次,个人认为也是因为碰见了根龙才去卖的。剩下的都是不得已而为之。那个年代活下来真不容易,拼尽全力拉扯着一家人往前过活。但也挺容易的,卖十一次血就能活到三个娃都结婚生子。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8

拖拖拉拉好多天终于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读得慢倒不是因为写得不好,而是因为我病了,每天都很累,而且最近的课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上不完的课让我感到腻烦。

算是托了胡歌的福吧,才让我知道有这样一部小说,有余华这样一个作家,有一段时间我是颇瞧不起现代作家和一些做作的诗人的,总是固执的认为什么文章必文辞华丽的散文,故事必浪漫高雅的典故,诗必太白、义山,词必后主、纳兰。可现在想起来真是有些可笑,目光太过短浅。我总是不喜欢那些平淡如水的叙述,宁可看一些清静无为的哲学,可谁知我的无知让我错过了多少人生的华章,和真正人生的体会。我从未听说过余华这个人,我是多么的浅薄,一个有摘取诺贝尔文学奖实力的作家。无论如何,为时未晚。

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伤心难过,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悉,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也许是那种年龄,他专门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后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为了一乐还方铁匠钱,第二次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还有就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连续买下卖血的情节。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9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

之前在图书馆和一个同学看过余华的《活着》。她超喜欢余华,每天跟我念叨着让我看看《许三观卖血记》,其实我是很排斥的,余华的《活着》让人很难受,看完了整个人都不好了。没想到今天能看完这本以前没想过要看的书。虽然已经不联系了,之前邀请她的共读也没有看。

以前的生活真的很苦。也许我们现在的烦恼是学习,工作的烦恼。以前却是能否活着的压力;卖血陪伴了许三观一辈子,年轻时好奇想要尝试,中年时为了家庭不得不做,老了想要卖却卖不出去。卖血好像是一种传承的衣钵,由根龙传给许三观,许三观又传给来喜来顺。卖血前喝水,卖血后吃炒猪肝喝酒仿佛已经成为了传统,当来顺来喜知道了之后,我反而有点忧伤,会不会还有更多的“许三观”。

刚开始不喜欢许三观这个人,因为他打女人,因为他睡了林芬芳。后面才真正觉得,他其实就和很多平凡人一样。(但是前两条我真的不能忍)他很善良,让大乐去叫何小勇的魂,哪怕何小勇以前那么过分(搞大了别人肚子却不承认);他很傲娇,大乐走丢他装作不在意,其实内心也很着急。大乐生病了,他连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他说大乐不是他的种,但他早已把大乐看成亲儿子;其实他很爱许玉兰,许玉兰被批斗,他每天给她送盒饭还偷偷放菜。他就像上一辈的老人,不会表达自己的感情,让我想起了朱自清的《背影》,他们像黄牛一样的默默付出着却任劳任怨。那个时代虽然有坏人,比如举报许玉兰是破鞋的人。(那部分我看的真的很难受,很生气)但还是好人多啊。许三观去上海的途中,有人给了茶水和盐,有人帮忙送他去宾馆,有人用小猪温暖他的被窝,有人用方舟送他接近港湾。

三个儿子给我的感觉,大乐从小和爸亲,二乐和妈亲。三乐是谁都不讨好的类型,谁都会对他说“走开”。三个孩子里,我最心疼三乐,因为他太孤单。许玉兰是很好的妻子,她也很爱许三观,许三观卖血她在许三观面前争执,在人前却吹嘘许三观到底有多疼她。她在许三观生日那天给他做了一碗单独的粥(闹饥荒的时候),在文章结尾的时候这种感觉提现的最甚。虽然有时候她确实有点胡搅蛮缠233。他们是经历手握着手一起经历过磨难的人。

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用嘴炒菜,那段看着笑死了,笑着笑着就觉得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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