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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句子

如今,励志的句子编辑和大家分享了一篇在网络上选出的“法律心得”文章。很多时候,我们经历一些事情之后会获得一些宝贵的经验,这时候我们可以将它们记录下来作为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感受到自己的成长和进步,从而更加热爱生活。希望本文的内容能够给您带来一些启示和思考!

法律心得 篇1

为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制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学期我们丰都中学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学校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

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

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京口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四、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五、以德为先,率先垂范。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去,让学生进而亲之,素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六、学典型找差距

在我们教育行列之中,古往今来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感人的篇章。虽然许多楷模与先进的事迹我并非熟知,但我国著名教育专家支玉恒,他的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去寻找这种精神,让自己在当今社会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能够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法律心得 篇2

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着眼于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通过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志愿者等法律服务资源,以社区为依托,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法治”理念,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推进全省民主法制进程的基础工程。

结合长期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开展社区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时代发展,群众切身的需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群众面临需要处理的各种关系和产生的各种矛盾日益增多,涉法问题与日俱增。广大人民群众渴望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纠纷矛盾。但法律服务资源的相对匮乏,和法律服务机构追求“高端化”的倾向,使社区这一层面法律服务资源严重缺乏,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法律服务既要高端发展,更要“平民化”,要把专业的法律服务送进社区里来,送到群众家中。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充分发挥职能和职业优势,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转变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深入社区,深入基层,为群众提供优质、便利、高效、贴心的法律服务。

二是社区管理,居民自治的需要。

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特别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政府机构转变职能,政企(事)分开的进程加快,机关、企事业单位剥离了大量社会职能,如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化服务网络逐渐转向由社会承担,其中相当一部分管理和服务工作又由社区担。社会管理离不开法治。法律服务进社区既可以为社区管理组织提供法律顾问,为依法管理社区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提高社区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也可以为社区群众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增强群众法治观念,调动广大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的积极性,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三是维护稳定,社会和谐的需要。

社区稳定直接关系到城市基层政权的巩固,是社会稳定的基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社区内居民的成份和生活方式发生很大的变化,大量下岗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涌入社区,社区管理面临新的挑战和巨大压力。同时,依法妥善处置社区内的各种矛盾纠纷,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因此,解决好社区内的矛盾纠纷,是社区组织的一项主要职责和重要任务。法律服务进社区为广大居民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用法律途径解决家庭和邻里间的矛盾纠纷,用法律手段维护居民合法权益,用法治消除不安定隐患,能够切实有效地维护社区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必须按照“四个基本”的要求,着眼于“实效”二字,抓好五个关键点:

一、领导重视,是社区法律服务长续发展的前提。

古人云: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兵法曰:三军未动粮草先行。没有单位领导与上级机关的重视、关心、支持,法律进社区就容易流于形式。因此,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一定要多请示勤汇报,赢得单位领导和上级机关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协调,通过人、财、物的鼎力相助,特别是法律服务资源的有效供给,才能畅通法律服务进社区渠道,保障社区法律服务活动正常开展和相关业务有效运行。

二、完善机制,是社区法律服务持续发展的基础。

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是确保社区法律服务持续开展、落实的有效手段。要完善培育机制,在整合司法行政系统法律资源、编组定向定期参与社区法律服务的基础上,适时内请外聘法律专家、学者对社区法律志愿者、社区法律爱好者进行法律服务工作知识、技能培训;要加强合作机制,利用区域优势,加强与高校合作,寻求帮援,尽可能吸收高校法学专业的学生,利用休息日、节假日、寒暑假、实习期到社区见习法律服务工作,不断为社区输送法律服务人才;要健全保障机制。确保费随事转,杜绝铺张浪费现象发生,使社区法律服务活动得到正常开展和相关业务有效运行;要引入绩效机制。建立健全法律进社区服务绩效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作为评先创优的重要条件,激励社区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尽心尽责,全力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

三、建强队伍,是社区法律服务有效运转的保障。

要建强普法宣传队伍,通过多渠道、多层面吸收法制宣传员、法制文艺员、法治案例讲解员、法律咨询辅导员等,壮大社区普法教育力量;要建强人民调解员队伍。通过上级委派和本级聘邀等办法,充分利用司法执业人员的专业优势、社区老前辈的威信优势、邻居智者的亲情优势,发挥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构筑社区调解力量,做好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要建强法律服务队伍,采取上级编组和本级自组“两条腿”走路,引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执业人员,着力构建集法律执业、司法协调、社会沟通、权益维护于一体的社区法律服务力量,及时有效处理居民涉法问题,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四、拓展阵地,是社区法律服务发挥作用的重点。

要健全窗口服务阵地,按照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涉农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的架构,健全社区法律服务窗口,推行一站式法律服务;要夯实法制宣传阵地,利用传统的宣传方式“4栏(法制宣传栏、健康教育宣传栏、党建宣传栏、社区公开栏)3动(广场活动、文艺汇演活动、特定法制宣传时期活动)2版(巡回展板、黑板报)1横幅”与现代的高科技智能化(QQ群、微信、电子显示器)等载体相结合,把法制宣传工作做实到位,创造社区浓厚的法治氛围;要做实法律教学阵地。以法制学校、法律图书角、法律网络学校等教学阵地为依托,充分发挥居住在社区的在职或者离退休警察、法官、教师、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资源,采取现场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汇演、法律知识竞赛、夜校讲座、身边人举案说法等活动形式,做实社区法律教学工作;要筑牢党建堡垒阵地。实践证明,社区法律服务背后,必有坚强的党建堡垒作支撑,只有把社区党建工作与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捆在一起抓,通过党建核心领导力的发挥,才能保证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五、整合资源,是增强社区法律服务效能的关键。

提升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效能,必须整合司法行政、政法系统乃至整个社会的法律资源,实现公、检、法、司、行政执法部门、高校等法律资源的有效整合,形成合力。对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将“一警一师一员”(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进行整合,定期定点轮班到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要完善“三调对接”联动格局,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实现调解法律资源联动共享的新格局。要强化“内外互动”,建立政法系统资源与社团法律资源互动机制,开放社区法律服务,让社区居民有更多的法律服务选择,促进政府公益性法律资源与社会市场性法律资源的良性互动,努力让广大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取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法律心得 篇3

法律实践课程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我有幸在大学期间选修了法律实践课程。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和实践,我深刻地体会到了法律理论与实践的紧密联系,并从中获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首先,法律实践课程为我提供了一个独特的学习平台。在这门课程中,不仅有丰富的案例分析、模拟法庭和法律调查等实践活动,还有专业律师的指导和点评。通过这些实践活动,我不仅增加了对法律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还培养了律师的思维方式和专业素养。在模拟法庭中,我能够扮演原告、被告或辩护律师的角色,学习如何撰写诉状、辩护陈述和提问证人等技巧。通过这种实践,我逐渐明白了法律实施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注意细致入微的事实和证据。这种亲身经历有助于我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律理论,并将其应用于实际情境中。

其次,法律实践课程提高了我解决问题和决策的能力。在模拟法庭和法律调查中,我们常常面临一些复杂的法律问题和实际矛盾。例如,在一次模拟法庭辩论中,我们扮演刑事案件的辩护律师,需要为被告寻找有力的辩护证据,并针对控方的观点进行驳斥。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对相关法律条文和案例进行深入研究,结合案件事实进行推理和分析,并最终提出合理、有力的辩护意见。通过这样的实践活动,我锻炼了自己的逻辑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学会了根据具体情况扬长避短,找到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

再次,法律实践课程启发了我对法律伦理的思考。在模拟法庭和案例分析中,我们常常面临一些道德和伦理问题,需要权衡不同的利益并作出正确的决策。例如,在一次模拟法庭中,我扮演了一个有罪的被告,并需要说明为什么我的行为可以被法律认定为合法行为。面对这样的情景,我不仅需要结合法律条文和判例进行解释,还需要思考我为什么要为一个有罪的人辩护。通过这样的实践,我深入理解了法律的社会功能和司法公正的重要性,同时也明白了作为一名执业律师的责任与挑战。

最后,法律实践课程教会了我团队合作和沟通的重要性。在模拟法庭和法律调查中,我们需要和其他团队成员密切合作,共同策划和完成任务。例如,在一次模拟法庭中,我们需要确定辩护策略、分工合作,并共同准备辩护陈述和提问证人。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相互信任、分享信息,合理分配时间和任务,并及时反馈和调整。通过这样的合作,我不仅学会了倾听和理解他人观点,也学会了如何与他人合作解决问题和克服困难。

总的来说,通过法律实践课程的学习和实践,我受益匪浅。这门课程不仅丰富了我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还锻炼了我的问题解决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我相信这些经验和启示将对我的未来学习和职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我会继续在法律实践中不断努力和学习,为将来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从业者而努力奋斗。

法律心得 篇4

1897年1月8日,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法官霍姆斯。美国现代实用主义法学的创始人,在波士顿大学法学院发表了一篇题为《法律的道路》的演讲。这是他一生中最著名的演讲。

尽管霍姆斯在美国法制史上备受争议,但他有限的司法权对美国宪政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主要提出三个观点,首先是要区别法律与道德,其次是历史和社会利益决定法律的内容和法律发展,最后强调的是每一位律师要想成功必须掌握好法理学。

霍姆斯指出:“对此一种头脑实际的理解首先一条是要理解它的限度,因而,我认为值得立刻指出并驱散道德与法律之间的混淆。” 法律的历史就是一个民族道德的发展史。

法律实践的目的是创造良好的公民和好人。然而,要学习和理解什么是法律,我们必须区分法律和道德。他说,在尽量避免公共权力的制裁方面,一个“坏人”要比一个“好人”更具有理智。

也就是说,区分法律和道德的现实意义在于:一个并不在意和实践伦理规则的人最有可能避免支付金钱和远离审判。实际上,坏人只是看法律的实际结果,因此他们可以相应地投票。

善良的人总是用模糊的良心标准,从法律之外寻找自己行为的原因。

如果你们能正确地思考你们的主题,(你们会发现),法律与道德的区分理论上的重要性并不亚于实践上的重要性。法律关涉权利、义务、恶意、意图和过失,诸如此类,在法律推理中,没有什么比在法庭辩论阶段依这些用语的道德含义来解释并陷入谬误之中更简单,或者,我要说,更寻常的事了。

他强调,法律与道德的密切关系是自然法的共同特征。法律应该服从和服务于法律之外的权威。法律的实现是某种伦理的实现。

第二部分,历史利益和社会利益决定着法律的内容和法展。

“在最宽泛的意义上,法律的确像任何其他事物一样,是一个合乎逻辑的发展(过程)。我提到的危险不在于承认支配其他现象的原则也同样制约法律,危险在于这种观念,即比如像我们这样特定的制度,能够像数学那样从某些行为的一般公理中推导出来。”霍姆斯批判逻辑是法律的发展唯一发展动力,提出社会利益观念,社会利益的责任是一个法官不可回避的责任。

为达到这一点,就要承认司法判决中存在不关联性,甚至是不可认识性。

法律理性研究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种历史研究。历史必须成为研究的一部分,因为没有历史,我们就不可能知道规则的确切范围,而了解这些规则是我们的责任。因此,历史利益和社会利益是法律发展的动力。

最后是,法理学的重要性。

福尔摩斯认为法理学是法律中最抽象的部分。他对法理学作了广义上的解释。他说,虽然在英语中法理学被定义为最广泛的规则和最基本的概念,但是将一个案例归纳出一条规则的任何一次努力都是一种法理学的工作。

他指出:“一个成功律师的一个标志就是他能成功地具体适用最一般规则”。

通过几次浏览本文,虽然有些晦涩,但大致可以分为以上三个部分。对我的启发是:

首先,法律是一种独立于政治、道德和宗教的职业。法律和道德不能混为一谈。法律意义与道德意义的混淆只能导致法律活动的混淆。实用主义强调它们在本质上是不同的。

其次,实用主义在法律领域的有限效用。实用主义不只是空谈,实用主义者也不只是思想贫乏。实用主义的真理是“有用”,“有用”就有其标准。

在霍姆斯那里。“有用”是法律所达到的社会利益,是法律关系的当事人的权力和义务,是对神圣法律的一种献身精神。个人认为,实用主义太绝对化,在一个法制还健全的国家,绝对的“有用”是不一定正确的。

而且会使得法律变得很虚无。

最后,结合中国****的现实,在法律的适用上并不准确,更let论自己的观点了。不仅律师要有法律素养,法官也要有法律素养。这样,才能不断推进法制建设,而不是照搬照搬,使法制全面健康发展。

法律心得 篇5

我作为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这一年来的法律服务中始终坚持诚信服务的原则,严格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律服务之职业操守约束自己,认真扎实地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先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年来,我在法律服务工作方面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正确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诚信意识。为民意识。服务意识同时,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发展。移民迁建。社会民生等全力拓宽法律服务领域。由于我始终坚持以正确的思想为指导,一年来在法律服务工作方面收到了较好成效,没有出现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增强自身素质,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法律服务工作水平。

法律知识包罗万象,浩瀚无边。为了有效提高自身法律服务工作水平,我始终坚持学习法律专业知识,认真及时地学习新颁布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确保自己法律知识的不断更新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去年我获得了全国司法考试证,但我仍然坚持以考促学之略参加了全国司法考试,力争取得全国司法考试a证,使自己的法律服务知识及法律服务水平达到国家更高标准。除此之外,我还加强了法律服务工作先进经验和先进工作方面的学习尽可能地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以适应社会新形式下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为法律服务工作对象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法律服务。通过一年的艰苦努力,我圆满完成了法律服务所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到目前为止,共办理诉讼代理案件4件。代书服务3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件。参加各种法律宣传活动3次。协助本地党委。政府调解民间纠纷17件。为本发党委。政府提出法律意见10余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法律服务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年来,法律服务工作虽然收到了较好成效,但仍有不足之处。如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掌握仍然不够;法律执业技能依然较差;法律工作创新力度不够;服务领域较窄;法律服务整体效益较差等。在以后的法律服务工作中,我将扬长避短。力改不足,使法律服务工作更上新台阶。

法律服务工作心得体会5

一、推进法律服务进顾问村,为构建和谐农村作贡献。我通过定时定点和不定时不定点相结合的方式向各顾问村提供法律服务,目的是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动顾问村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农村。为此,我主要承担着以下几项工作任务:

一是为顾问村集体经济发展搞好服务,努力促进顾问村依法管理。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的不断前进,要实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等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招商引资、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扶贫开发等现代农业,必须将法律服务送到顾问村经济发展最需要的地方,促进顾问村集体经济守法经营,依法管理;

二、为顾问村稳定搞好服务,努力解决顾问村“三农”问题。三农问题主要集中在差距过大,城乡收入差距过大,城乡社会发展都差距过大,过于悬殊。这个差距已经到了非常危险的程度,已经影响到整个国家经济、政治、社会的发展和稳定。现在中央对三农问题是非常重视,特别是_年1月份总书记代表中央提的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这是一个标志,现代无论是党的系统还是政府系统,还是全国其他的系统都应该按照中央的要求重点为解决好三农做出努力。

如今围绕影响顾问村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征地补偿、宅基地使用、农村权益以及生产发展等方面所产生的矛盾纠纷调处的法律咨询与指导,帮助化解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加强对顾问村有关社会稳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顾问村以合法的方式和正常的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为顾问村新农村建设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为顾问村民主法治建设搞好服务,努力推动顾问村民主法治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加强对顾问村村干部、村各类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和个体经营者法制宣传教育,帮助提高村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农村社会事务的能力,引导他们依法办事、扎实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推动顾问村民主法治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四是为顾问村农民群众依法_搞好服务,推动法律服务进顾问村。

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在顾问村覆盖的广度和深度,实现法律服务与农民群众零距离接触,帮助顾问村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法律服务向农村的延伸。例如,我就告知顾问村征地补偿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首先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实施并将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用途、范围、面积及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补偿期限等在乡村予以公告。

其次由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期内,持有关证书到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再次由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根据批准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乡村公告,听取村集体和农民的意见。各项土地补偿费用的归属,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所有人所有,安置补助费则须专款专用一般用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险。

四、采取多种形式为顾问村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顾问村的法律需求情况,鉴于以前顾问村操作程序简单,不够规范,往往引起各种矛盾,村民对村委会的工作也有意见,产生很多纠纷,既影响了村集体经济发展,也影响了顾问村的和谐稳定。

为维护村集体经济合法利益和稳定,我采用了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帮助修订村规民约以及合同、协议;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协助处理其它涉法案件等形式,向各顾问村提供法律服务。例如,凤潭村村干部就问我,他们能否将村集体土地转承包给他人,承包期限能否为30年?集体土地转承包是可以的,但该转承包的期限不得超过从原承包日起三十年。

也就是说,凤潭村先行的承包土地是始于1999年,根据土地承包法律的相关规定,土地承包期限30年,即从1999年至2029年。所以土地转承包的期限最长只能到2029年,故转承包的期限不可能为30年,最多只能为21年。再如,一村民询问其父亲投资设立的店铺,现在由他的兄弟经营,未参与经营的他能否分得该店铺的财产?

我的解答为你父亲是否还健在,若健在的,则由你父亲决定给予哪一个人,因为该店铺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若你父亲不在了,那么该店铺属于你父亲的遗产,你们兄弟两人可以根据继承法继承,如果你母亲还在的话,你们可以各分得三分之一的财产。我为各顾问村提供上述法律服务时,一律不收取费用,为顾问村集体及村民代理诉讼、仲裁等案件,涉及有偿服务的,由法律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协商一致,并以合同形式另行约定。通过诉讼和非诉讼途径,为村里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帮助。此外,我在担任农村法律顾问过程中,若发现顾问村有违法经营和不依法管理行为的,立即予以指出并督促抓好整改。

法律心得 篇6

法律学习心得感悟篇1

近段时间我一直在认真地学习《劳动合同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感到受益匪浅,增加了对这部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感觉一部好的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则,也是一场革命,它是国家进步的支撑点,也是社会前行的铺路石。首先,关于《劳动合同法》在中国的劳动关系中,不签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者随意离岗,劳资双方冲突不断加剧,劳动争议数量近十几年间上升20倍以上,群体行争议、上访、信访案件每年多达六千万至八千万以上,贫富差距大,社会安定程度呈下降趋势,农民工的权益受剥夺、受侵犯。而《劳动合同法》恰恰是在总结了我国的立法经验,借鉴国外的成熟做法,根据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开门立法,所以,它是一部切合实际的好法。《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亮点:

一是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强资本,弱劳工是最最典型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保护的正是劳动者、弱者的权益,但也绝对不是但方面的保护和过度保护,而是通过恰当、适度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在劳动关系双方面都保护的同时,倾斜保护劳动者。

二是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民办非企业纳入,对事业单位做了灵活处理,规范了劳动合同的形式,强化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定立中的责任,对事实劳动关系作了明确的处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遏制了劳动合同的短期化,进而解决了因劳动合同不稳定,造成劳动者心态不稳、素质低、质量低、用人单位不愿培训等弊端,从根本上解决了劳资双方的矛盾关系,对于推动企业以及社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的深远的历史意义。

然后,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道德是由一系列法律和细节技术保证的。如果一个国家更依赖法律和专业机构来保护普通人,好心人才会越来越多。事实上轻易指责一个社会的道德滑坡过于武断,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在我们的社会每天都会发生,因为救助他人而牺牲的人更是不胜枚举。尤其当时的心态,他们都会说这没什么,换了谁都会这样做,这就是人类的一种天性。我们的法律规则中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行为有着明确的褒奖条例,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人员也有着详细的保护措施,只有这样,才会使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迹越来越多地延续下去。

法律学习心得感悟篇2

我校教师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等内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对如何才能强化师德、树立教育新风,有了自己更深刻的体会。下面我就谈一谈我的认识和感受。

通过学习,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的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仅靠自己从教以来点点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学中留下的遗憾,终于明确: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只有知法,才能守法。通过学习,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学习理念,要想成为新型的教师必须不断学习,从而充实自己,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大脑,用最先进的教育手段,用规范的教育行为给学生传授最新的知识和方法。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常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因为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展着量和质的变化。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理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一名教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今后在工作中一定要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法律学习心得感悟篇3

我们的“中国梦”既不虚幻,也不远远,“小康梦”、“强国梦”、“复兴梦”,个人的梦、国家的梦、民族的梦,三位一体,构成了我们的“中国梦”。我们的“中国梦”亲身实在,与中国特点社会主义,与党的领导,与的召开紧密相连,不可分离。我们深信,我们的“中国梦”势必伴随着中国特点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功和中华民族的全面复兴而顺利实现!

作为教师,面对这场世纪盛会更是热血沸腾。教师在平凡的岗位上实践"中国梦”那就必须务实、求真、进步本身综合素质、丰富自己的学识和创新求实的精神。教师教书育人的职业功能首先体现在教书,因此要请教师学知趣对较为渊博,和具有从事文化科学教育事业所必须的求实创新的良好品格。现今时代是知识信息时代,人力资源的开发越来越遭到人们的重视。教师不再能仅限于知识的传授和解惑,而要唤醒未知晓或沉睡中的能力,使得每个人都能分享到人们完全能够发挥自己才能的快乐。由此,我们的教师不但要向学生传递文化知识,更重要的是:重视学生智力的开发,重视学生对获得知识,创造思惟能力的培养,重视学生应用知识解决实际题目能力的培养,反观现代社会科学的发展,既显现分化又综合的趋势,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相互渗透,相互结合,构成一系列交叉学科,边沿学科,跨学科的学科。这就向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既术业又专攻,又要广泛浏览.新时代的教师理应成为通才,通识型人材,既具有专精的专业知识,又具有广博的宽厚的基础知识,基于教育对象成长的特殊性,教育活动同时又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是科学性与艺术性高度结合的实践进程.所以教师必须把握教育规律,把握教育理论,只有依照科学育人的规律往办事,才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只有具有了从事创造性实践活动所需的求实,创新的良好品格,才能使自己的教育劳动更具自觉性,避免盲目性。教师在平凡的岗位上实践"中国梦”那就必须进步本身的综合素质,培养良好的个人性德修养和发扬忘我的奉献精神.教师教书育人的职业功能,另外一个重要方面是育人,教师要通过自己的教育活动,塑造出具有健康身心,良好品格的新人。

因此要请教师本身必须具有很好的道德修养和思想操守,有着为教育事业忘我奉献的精神。对教师的职业而言,教师个人的思想道德修养大而化之成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劳动的特殊性要请教师的职业道德,比其他任何行业都具有高标准和更具个性的寻求,考察教育劳动的全进程,我们发现:教师的劳动难以确定严格的时空界限,他们起早摸黑工作,与学生朝夕相处,干起“活”来全身心投进,其工作难以正确量化,还要随时随地遭到学生,学生家长,教学管理者监督,若没有强烈的道德良知和道德责任感,教师的教育活动将没法深进学生的整个身心成长进程;教育工作又是一个周期性较长的实践进程,人们极难在短时间内见到教育劳动的成果,任何一个教育阶段,任何一个单个的教师都难以肯定地说,这个学生成才是由于我,这就要请教师一切从学生发展需要动身,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

从本质上讲,教师的职业劳动就是一种奉献,基于教育劳动的特点和教师角色功能的特殊性,教师角色形象的示范性,客观上要请教师比其他的职业群体,其他行业,其他社会成员具有更高的道德操守。我作为一位一线教师,要把学习的热忱化作勤奋工作的豪情,并落实到学习教育精神的实践中来,努力做好工作,创造优良成绩,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团结,恪尽职守,认真负责,勤奋工作,扎扎实实把工作做好。

法律心得 篇7

【作者】 博登海默邓正来【译】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想看《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的想法存在很久了。近年来,在行政法学课程中,教师经常对分析实证主义法学、自然法学和社会法学进行比较分析。由于才疏学浅,一直对各个学派为何而争,各学派的核心观点和代表人物不明就里。

关于斯多葛派、托马斯、格劳秀斯、普芬道夫、霍布斯、斯宾若莎、萨维尼、奥斯丁等一系列历史人物实在不了解。听老师在讲堂上侃侃而谈在下面听得实在憋屈,索性把博登海默的《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花了一周左右时间啃下来。最后,我们可以理清教师课堂的思路和脉络,这是一种收获。

《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全书大抵分为三大部分,分别是第一部分的法律哲学的历史导读;第二部分法律的性质和作用;第三部分的法律的渊源和技术。

第一部分梳理了古往今来影响法律历史进程的法学派及其代表人物。作者从古希腊说起,他认为古希腊时期法律和宗教合一,后期诡辩派的出现,他们主张的强权即公理使得自然法和社会法逐渐产生分离。这时期的柏拉图所倡导的社会蓝图是人生而不平等,在《理想国》中,他声称最理想的国度应该要区分清楚统治者、辅助者、农民和手工艺者,让他们各司其职,整个社会才能够运行有序,柏拉图并不特别虔诚相信法律的作用;而在亚里士多德时期,亚里士多德虽然认同柏拉图的主张,但他较为敏锐地意识到权力会导致人性的丧失,提出了要法治不要人治的主张。

他认为以适当方式制定的法律具有终极权威;之后是斯多葛学派,认为宇宙中有一种普遍的力量,即理性,它是正义和法律的基础。西塞罗进一步把自然于理性等同起来,把理性于宇宙中的主导力量等同起来。

到了中世纪时期,政教不分。在此期间诞生了很多为宗教至上提供理论**和法理支撑的学说,最早期的宗教教义以奥古斯丁的学说最为流传盛行,他认为国家制度起源于人性的腐败,教会对国家拥有绝对的权威。国家只有作为人类和平的工具才是正当的。

国家必须保卫教会,执行教会的命令,并通过执行世俗法律来维持人与人之间的秩序。然后托马斯认为世界上有四**则,即永恒法,自然法,神法和人法。其中永恒法最为主要,自然法是从永恒法中抽出一些规则所组成,神法是上帝发布的一些具体的命令和制定,人法则是人世间订立的法律。

此后,出现了中世纪唯名论与现实主义的论证。唯名论认为,自然界唯一真识的物质是人们通过观察认识的个体事物和对人的情感的认识。然而,现实主义认为在外部世界中存在与主观图象一一对应的物理对象。

等到了古典时代,政教开始出现分离,具体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第一阶段的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之后从中世纪神学和封建主义中求解放的过程。代表人物:格罗提乌斯、霍布斯、斯宾诺莎、普芬多夫和沃尔夫。在第二阶段,分权保护个人的自然权力,代表洛克和孟德斯鸠。

第三阶段人民的”公意”,代表人物卢梭。格劳秀斯和普芬道夫认为人人平等,任何人不能对他人施加压力,从而使他人能在其诉求中适当地控诉侵犯其平等权利的行为;霍布斯认为人的本质是自私,而利益是唯一合法的手段。法律不可能不公正,但它可以**。

要成立君主**的**形式。斯宾诺莎认为,只要人们生活在自然的统治之下,就会导致斗争和混乱;洛克反对霍布斯的**形式,主张有限权力**。分权主要是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分离,最终由人民说了算。

孟德斯鸠则主张三权分立;在卢梭时代,卢梭的思想更加激进和浪漫。他认为每个人对整体的贡献实际上不是对任何人的贡献。在市民社会,个人不服从个人,只服从”公意”.卢梭的理论很容易导致**民主制。

古典主义时代之后,德国出现了一种超验唯心主义。以康德为首的学者认为人是经验现象世界的一部分。他认为有两个世界,自由和人类理性的世界是真实的世界,物质和因果的经验世界是虚幻的世界。

康德更倾向于认为外部物质世界是虚构的、万无一失的。在康德的基础上,费希特则主张纯粹的唯心主义,他认为所有哲学思想的出发点和核心都是而且必须是智性人的自我。黑格尔在前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唯心主义。他把理想主义从行政理想主义扩展到客观理想主义。

黑格尔提出了进化论的新概念。他认为一切形式的社会生活都是一个积极的进化过程的产物。历史运动的背后有一个伟大的理想,那就是实现自由。黑格尔的新进化观为历史学派的产生提供了契机。

历史学派在德国的代表人物当属萨维尼,萨维尼认为法律是那些内在地、默默起作用的力量,深深植根于一个民族的历史之中,而且其真正的源泉乃是普遍的信念、习惯和”民族的共同意识”;。迄今为止,进步社会运动是一场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斯宾塞提出了法律理论的进化论。他认为文明和法律是生物和有机进化的结果。

而生存竞争、自然选择、”适者生存”则是这一进化过程中主要决定因素。文明的发展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原始的或军事的社会形态。

第二阶段是加大对**职能的限制,促进个人自由。马克思结合前人思想的伟大成就,提出了马克思主义思想。他认为法律是发展经济实力的工具。法律是通知阶级保持对下层阶级权力的工具。

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中,法律作为社会控制的共具,其作用将逐渐减弱,最终消亡。

法律心得 篇8

我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也明确了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各方面做学生的表率,通过学习,本人受益非浅,对依法执教、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等概念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下面,我就具体谈一谈学习的感想:

一、教师要具备良好的个性品质

我们所面对的是一群特殊的学生。教师的品质对少年儿童的影响所形成的那种教育力量,是无论靠教科书、靠道德说教、靠奖惩制度都无法取代的。教师的良好个性品质的形成,一是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论、教育理论的学习。现在我们要面对新形势下新教育发展的需要,必须认真学好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等教育理论。二是学理论,就要抓住实质,在提高理论素养上下工夫,逐步加深对“教育即服务”、“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等重要思想的理解。并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加强自己的依法执教意识。

二、热爱自己的教育事业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是教师的天职。教师要注意教师形象,才能不愧为人民教师的称号。在业务方面,教师还需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知识修养。新形势下新的理论知识层出不穷,业务知识学习不能仅停留在学过、看过、听过即可,如果钻研不深不透,特别是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做得不到位,就会对工作产生不可预知的影响。我们应该时刻记住,只有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加强业务进修,才能满足新时期对教师要求的“从经验型向知识型研究型的转变”,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务于教育教学这项本职工作。

三、爱戴自己的学生

有位教育家曾说过:爱学生是对老师最最基本的要求。老师爱学生,可以弥补家庭和社会教育的不足,使教师的影响长久地保存在学生的内心深处。要做一个合格的人民教师,还要爱学生。不论在生活上,还是在学习上,都要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帮助。我还抽时间给学生谈心、交流,和学生共同活动,缩短了师生距离。由于我爱学生,关心学生,处理问题及时,方法得当,注意和学生沟通,所以,学生就信任我,喜欢我,也喜欢上我的课。 热爱学生,还表现在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和信任,以及对学生的严格要求。尊重学生的人格,了解学生的个性,相信学生,关心学生,既统一严格要求,又注意学生的个体差异,区别对待。对程度、水平不同的学生,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因材施教。关爱每一个特殊学生,使每一个学生都学有所得,不让一个学生掉队。一个教师能得到学生的信任,使自己的工作顺利进行,使学生能健康活泼的成长,是自己最大的成功和欣慰。

四、提高了思想认识水平,增强工作责任感

作为教师,教书育人是应尽的责任。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真正成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立志成为教育专家。努力做到“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是做好教师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是敬业精神的核心,也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教师不仅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教师的工作是塑造人的工作,因此,感觉作为教师的责任非常重大。

五、明确了工作规范,提高了教学管理水平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的保证。过去虽对教学的有关要求有一些了解,但不够全面深入,通过学习比较系统地了解教学管理的规范要求,这样保证教学管理有章可循。如课表、作息时间表的编排,新课程的培训,青年教师的培养,教师继续教育,学生课外活动的安排,健康教育课程的开设,校本课程的开发与管理,综合实践活动的安排等等,都能按文件要求落实,提高了教学活动的规范化水平。

通过学习月活动的学习,体会较多,收获很大。但活动的结束,并不是学习的结束,在以后的工作中,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继续学习,以有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学习法律心得体会范文篇三:学习中共两部党内法规心得体会

通过观看天津纪检监察网和北方网播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线访谈’”节目,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我受到了很多教育和启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促使党风廉政建设朝着法制化轨道发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作为党员,我应该做到四个“必须”,那就是: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员警示教育约束自身,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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