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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句子

阅读作品之后,我们可以从多个方面来写读后感。首先,可以从情感的角度出发。作品中的情节、人物形象、语言运用等都能引起读者的共鸣,可以写一些自己的感受和情感体验。比如作品中的悲剧情节让我感到心痛,主人公的坚持和勇敢让我感到敬佩等等。

其次,可以从思考的角度写读后感。作品所涉及的主题、哲学思考、社会问题等都是值得思考和探讨的。可以就作品中的主题表达自己的观点并展开思考,或者探讨作品给人们带来的启示和反思。

另外,还可以从艺术欣赏的角度来写读后感。作品的语言运用、结构安排、描写技巧等都是文章的艺术表现形式,可以从中体会到作者的独特风格和才华,写一些对于文学艺术的欣赏和评价。

最后,还可以从个人成长的角度来写读后感。作品中的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可能会给读者带来一些启示和反思,可以写一些对于自己成长和人生态度的思考,以及作品对于自己的影响和启示。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剖析,我们可以更全面、深入地写出关于“秦腔读后感”的读后感。

秦腔读后感(篇1)

就在刚刚读完了《秦腔》这本贾平凹先生的书,嘴中吐着粗气,大呼过瘾,有点像吃辣椒的爱好者却吃了最好的辣椒,心中填满了辣味,幸福感爆棚,接下来我要对你说一说,这部小说带给我的幸福感,希望能让你的心中充满热气。

《秦腔》讲述贾平凹先生出生,长大成人的家乡,儿时的贾平凹先生,看着刘高富的土木设计,毛笔字写得宽博温润的贾毛顺,百庆锅黑画出24孝图,下雨天听五林叔口述《封神演义》,这些活生生的人就是小说的原型,小说中的赵宏声替村子每家的婚事,丧事写着对联,陈星拿着吉他唱着流行的情歌,夏天智画着脸谱,唱着秦腔,小说中的他们有血有肉,跃然纸上,每读到引生犯下的蠢事,我会咧开嘴大笑,脑中全然忘记其他烦心事,清澈的跟一涓泉水,我好像站在引生旁,看着这一切,引生也回过头对着我说:“笑球呢”。我们翻开书,一行行的字穿过我们的身体,身子血液流缓了,身子放松了对世人的警惕,书中迎面扑来的一股熟悉感,这样的情节,就是我小时的情节,这样的街道就是我儿时的街道,这样的人就是我儿时捡到的人,当然这样的人与人之间的故事也是我面对的故事!

贾平凹先生是一位好的作家,作家会不停扪心自问自己内心灵魂,叩问世人的人性,通过文字对人性的表达和关怀,小说中你会看到瞎瞎摔碗的愚蠢,你会嘲笑他的愚蠢,人之常情,对别人我们总是先放下一句:“那人傻x,那人2.”可不知自己通过另一种方式演绎着小说人物的愚蠢,小说中夏天义的5个儿子算计着自己的老父亲,仇恨自己的父亲,夏天义一面为村民利益鞠躬尽瘁,一方面怀有歧视,或者说愚昧,就是这样的夏天义血和肉结合,才成为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就像每个村中或者组织中都会有一个人他有很多缺点,但他在一点点努力,让这个组织家庭变得好一点点,他对此坚信不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他把最后的生命也献给了七里沟,他希望感化自己的子女,让他们变得泰山石敢当,但是面对村中年轻人的出走,子女的愚昧,他在小说中已没了生的气息,只追求自己的梦想,吃饭为了七里沟,其他没什么追求了,夏天义死在泥沙中,被七里沟泥沙活埋了,成为七里沟一座碑。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人性格的百科全书,红楼一梦,朝廷局势转变,贾府落寞,这个大悲剧通过林黛玉和贾宝玉的悲剧淋淋尽致体现出来,《秦腔》中的清风街在国家局势的巨变下,农村人离开家乡,来到城市,捡垃圾,工地打工,农村常常会有去城里做生意赔了,工地干活摔断了腿,回到农村的都是缺胳膊少腿的青年,农村空洞化,空巢老人自杀,每分每秒发生的惨剧,春风又绿江南岸,这股风气就是黑风,席卷到山区农村中,老人被黑风迷了眼,泪水是浑浊的,没了生活的意义,选择了自杀,都说大城市机会多,我每次去餐厅吃饭,看着20多岁的服务员,她们的机会在哪?她们是普通的小女孩,离家打工,都是为了机会来的,来的人越多,拉低了大家的工资,大家生活都不好,机会,却没看到。他们在家乡找个工作,找了情郎,日子也会美滋滋的,大城市的服务员根本剩不下钱,钱是资本,越有钱越有钱,但他们是真的没钱,我不是反对去城市,只不过去城市需要成本真的很大,义务教育没教会成本的概念,贾平凹先生的《秦腔》喊出第一嗓,希望国家给了深圳高楼大厦,别忘了乡村里的倒塌的土房。

秦腔读后感(篇2)

《秦腔》,显示出贾平凹对他所熟悉的乡村题材的高超驾驭能力。乡村生活在他的笔下风生水起,神采飞扬。他生动地写出了这个时代的乡村政治与伦理一精一神,也写出了对处于式微瓦解状态的乡村文明与传统文化的凭吊和惋惜。

相比于《废都》中对城市生活夹生化的把握和猎奇一性一*的表达,《秦腔》显示了作者对农村世情的通透理解和深情关怀。贾平凹借这部小说颇为理直气壮 地表达了对农民价值观的认同,在对农民趣味的描写中,甚至表现出某种欣赏和自得。如果说《废都》中对城市的感情多少带有某种欣赏与批判的矛盾色*彩的话,那 么《秦腔》中对农村的描写则带有更单纯的赞美与留恋之情。作者似乎有意抛开了以往知识分子写农村题材时不可避免的一精一英立场,而附身于一个似疯半傻的农村混 混我,加入到乡间人情政治中来演绎一场农民话语的狂欢。到处都是生动地道的民间地方口语,洋溢着农民的风趣、幽默和智慧,恣肆而欢乐。《秦腔》将贾平 凹在《白夜》、《高老庄》中的那套笔墨用到了极至一精一细而忠实的写实渗透于全篇的各个角落,简直就是一个当代农村的工笔长卷。小说中的生活带着地道的农 村气息,农民的心理刻画入微,农村社会的情状清晰可信。这种对土地的亲和之感,在许多乡土作家笔下已经丧失多时。从这个意义上说,贾平凹这部长篇力作令人欣喜。

小说几乎通篇由对话组织,人物之间的交锋皆通过话语的机锋呈现。这些对话里蕴涵了极丰富的戏剧感,每一段对白都是一场好戏,人物的一性一*格、心态 跃然纸上。小说还不时穿插着戏文、秦腔曲谱、民谣,显示出某种互文的复调效果,对于懂秦腔的读者来说,当获得更会心的阅读享受。但小说所采取的艺术形 式也真是一把双刃剑,大量冗长的对话也挤一压掉了小说舒展的空间,内容便显得过于紧促,密不透风。由于缺少叙述和描写的穿插铺垫,事件之间没有必要的过 渡,也使小说的节奏显得缓慢单一。与其说《秦腔》是部长篇小说,不如说更像一个充满了台词的长篇剧本,这种风格的变化体现了作者不断挑战写作难度的追求, 也确需要读者耐心地与阅读疲劳抗争,才能领教它的好处。

秦腔读后感(篇3)

《秦腔》是作者以自己故乡为原型虚构的一个世界。作者在后序中写到这本书是他对世纪之交中国大陆的历史的一份生活记录,也是对他的故乡他的家族的一段感情上的沉痛记忆。

小说的语言用词非常的朴实、日常,记录的是日常琐事,刻画的是身边的人物形象,反而让人觉得真实、有说服力。让人觉得不一定只有轰轰烈烈的人生才值得被记录,平平淡淡才是人生常态。

作者担心这本书是不是只有在农村生活过的人才能进入,城里的人能进去吗?是不是只有陕西人能进入,外省人能进入吗?

我从小在一个小城市长大,虽然没有经历过书中描写的乡村生活,但读完后却也感觉有种熟悉感。我小时候生活长大的城市不大,但在我印象中也是街上熙熙攘攘,每个人隔不了两层关系就能与对方搭上关系。小城市好像没有秘密,走在哪里都能碰上熟人,以至于在我的家乡早恋是很难不被家人发现的。高中后我离开了我的家乡,这之后就是漫长的高中、本科、读研、工作,十多年来也只有过年放长假才会回到家乡。

这期间,我的家乡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家里的亲戚纷纷搬去了别的城市,孙子辈的都在外求学工作,小时候要好的朋友也都在外打拼。现在我工作生活的城市与小时候长大的家乡相距不远,百公里以内开车也就是1个多小时的路程。但每次回到家乡都觉得家乡越来越“安静”了。原本热闹的街道,现在都关起了店门。路上看不到年轻人的面孔,都是中老年人去市场买菜或者去公园锻炼的身影。心里不免感到一阵唏嘘。我希望我的家乡一直活力四射,但却无法阻止它的老去。

作者想通过这本书,为自己的家乡立碑。我没办法像作者这般厉害,能够将自己对家乡的情感流传下来。我只能每次回到家乡,都尽可能的去吃一碗河洛或者砂锅,毕竟家乡的这份味道还在。

秦腔读后感(篇4)

《秦腔》读后感

最近,拜读了贾平凹先生创作的长篇小说《秦腔》,这部书可谓声名远播,2005年荣获了第七届茅盾文学奖,评论家们普遍给予了较高的赞扬。初读这本书,感觉就是费力气,贾平凹先生采用了书面语言与陕西方言结合的表述方式,理解起来有些难度,加之人物众多,初步算了下大概有150多个,理清人物之间的关系确需下一番功夫。而随着对作者表述方式的熟悉,可读性越来越强,随着故事的深入,作品的内涵越来越清晰。作品虽然没有具体情节,基本以大白话方式,书写着这群人的爱恨悲欢,但字里行间又分明包含着“大智若愚”式的沉默。个人认为这部作品除了对传统文化的象征秦腔的关注和精神关怀外,最大的贡献是展示了广大农村的生活全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民的生活有了较大的改观,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日益突出,可以说这部作品为“三农”问题专家提供了许多社会学意义上的经验和材料,较全面地反映了中国农村面临的这一重要时期的面貌和变迁。

一、农村应该重农还是重商

近期,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说了一句“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引起了广泛共鸣。因为,这是懂得中国社会的肺腑之言。翻看历史,只有把握了农村,理解了农民,才能真正读懂中国。

《秦腔》中的两位主人公,夏天义和夏君亭既是叔侄又是前后两任支书,夏天义是老一代农民的代表,他在土地上劳作一辈子,他觉得一个农民就应该本本分分地种地,其他都是歪门邪道,看见别人家土地荒芜,他觉得可惜,能够不完全出于经济原因而承包土地耕种,他以老迈之身,还要去改造七里沟,淤地,造田。书中描述他吃土的细节以及最终死于七里沟地震,隐喻了夏天义这老一代农民与土地与乡村有着割舍不掉的情感,他们热爱土地,保护土地,是农村传统的坚定捍卫者。而夏君亭是新一代农民的代表,他认为土地并不是根本,土地仅够维持温饱,从现实情况看,种再多的地,也不能使农民真正富起来,当务之急不是淤地种地,而是怎么从事商业经营,只有走商业化的道路,农民才有可能富裕起来,农村才可能繁荣起来。他不顾夏天义为首的老一辈农民的反对,在村里建起了农贸市场,并且生意很兴隆,实现了他的发家梦。在大人的影响下,孩子们的土地观念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们走向城市,经商的经商,打工的打工,任家里的土地荒芜。老少两代人土地观念的冲突,表明了传统的农业文明正在走向没落,眼前看,夏君亭带领农民致富,得到农民认可。但从深层次看,进城的农民“干活在城市,根基却一直在农村”,从未真正融入城市,农村空心化,留守儿童等等问题也日益凸显。长远看,农民不种地,这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来说,对13亿中国人来说,可能是个灾难。

二、农村应该固守传统文化还是接受新兴文化

在《秦腔》中,传统文化表现为秦腔戏曲,秦腔是秦人生命力的体现,是秦地人的文化象征,却遭到了新一代农民的抛弃,夏天智作为传统文化的捍卫者,有事没事高兴不高兴都要听秦腔,当听说县长要去看他的秦腔脸谱,竟然连饭都不吃,静候领导到来,与其说敬畏权势,不如说期待上层重视秦腔,认可他这个传统文化的捍卫者。夏中星组织剧团下乡演戏,热热闹闹地敲锣打鼓去了,没想到每到一个地方,人却很少,甚至没人看,有时只剩一个演员,一个观众。与秦腔的以前受欢迎相比,今天的秦腔可谓是前景黯淡。伴随着现代化的进程,城市在日新月异,农村也被现代化一点点地侵入,传统的文化被人看作是糟粕,新兴的文化则成为宠儿,爱听秦腔的夏天智最后患癌症死去,昭示了以秦腔为代表的乡村文化在无可挽回地走向衰落。但衰落不等于灭亡,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当下,陕北民歌等传统文化的复兴,一定程度上证明了传统文化的强大生命力。

三、农民应该“鼓口袋”还是应该“富脑袋”

传统文化逐步衰败,新兴文化难当重任,导致了乡民们精神的迷失,精神的迷失,助推了道德的沦丧。夏家的老人—夏天义和夏天智都是老实本分的农民,勤劳俭朴,重情

重义,受人尊重,某种程度上是乡民们道德的楷模,而夏天义的儿女为赡养老人,闹的不可开交,农民富裕了,却没有形成健康的生活情趣,男人除挣钱外,沉迷于赌博嫖娼,而女人一改中华妇女贞洁贤惠的品性,做小姐、打牌、烧香拜佛,这与夏家老人的名字“仁、义、礼、智、信”背道而驰,与老一辈农民的期望越走越远,农村作为中国的最后一块净土不再干净。

《秦腔》以一个农民的朴素视角,以一个“疯子”引生的穿插讲述,真实地记录了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一些琐事和变化,深层次、全方位的映了农村社会的重大变革。改革开放,解决了温饱问题;农资涨价,农民增产却不增收。国家繁荣富强,农村却更相对加贫困、落后;道路变宽,农田却不断减少;集贸市场繁华,农田却变荒芜;农民步入城市,开始富裕,但本性却不再纯朴。而我们党和国家近几年直面中国的“三农”问题,并采取了行之有效的举措。取消农业税,推行种粮直补贴等惠农政策,拉开了工业反哺农业的序幕。面对农村的贫困,乡村人精神价值的混乱,党和国家提出了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总体要求的新农村建设;面对农田的减少,国家要求地方政府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面对农村的空心化,青壮年外出打工,妇幼留守的现状,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要从根本上逐步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优秀的作品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往往优秀作品的现实意义远远大于作品本身。

先进与落后、开放与闭塞,甚至幸福与煎熬,往往同时呈现在“希望的田野”上,放下《秦腔》,不仅要想 “清风街很快就要消失吗?土地也从此要消失吗?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民怎样才能真正融入城市?农村也会消失吗?如果消失不了,那又该怎么办”。

秦腔读后感(篇5)

52《秦腔》,贾平凹/著。

以下个人陋见,若有偏颇,祈以斧正;另有高见,诚请交流。

其一,此书,是我读继《废都》、《愿人生从容》、《浮躁》之后贾老的第四本书,本想勉力整理对比下四本书的内容,然而,文学功底薄弱,文学修养浅陋,实在有心无力,说不清道不明。斗胆尝试,若失偏颇公允,倒惹人耻笑;然而,不做总结,又不吐不快,憋屈得不行。

四本书给我最深的感触,贾老文字驾驭能力极其娴熟,尤其善于景致和人物心理描写,常常寥寥数字便勾勒出深动形象的优美意境和深动传神的人物形象,可谓神来之笔。入世深,细节才传神。由此可见,贾老的人情世故之炼达。

其二,此书,其叙写方式很值得借鉴学习,秦腔贯穿全书,又辅以无处不在的“疯子”引生,将清风街所有鸡零狗碎的生活随意切换,随意串联起来,随意控制节奏,随时发表作者的感慨,从而得以散而不乱,构思何其巧妙!

其三,此书,主要描写了改革开放初期,新的体制下,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和新时代下现代新兴文化(流行歌曲)对传统文化(秦腔)的冲击。

儿时我曾在农村生活过,受亲邻的耳濡目染,至今,我对乡村田园生活依然向往,对土地更是深切眷恋,然而,到底没有那份孤勇决绝回去故乡身不由己,奈若何?何况,早已物非人非,回不去了。终究,它们只能若影若现在午夜梦回中,朦朦胧胧在酒至微醺里……

因此,此书读来很有共鸣,尤其书中大量的地方方言,更是亲切可爱。

书中传统文化秦腔的没落,我深感遗憾和惋惜,然而,社会日新月异,马不停蹄的更新迭代,万事万物都处在变化之中,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本身。如此这般,便就很矛盾了,传统文化要想传承下去,如不改变,则不合时宜,会被新兴文化代替;如改变,或者改良,又恐改得面目全非,或者不伦不类,不再纯粹。进退失据,如何是好?

其四,此书,我读出来的最多的是“执念”。引生对白雪的执念,夏天义对七里沟的执念,夏天智白雪对秦腔的执念,夏中星爹对生命的执念,夏天礼对金钱的执念……

其中,尤其“疯子”引生对白雪的执念,最让我感动心疼,几度泪目。

引生被村人认作疯子,可是,他疯吗?在我看来,他不过是有他独有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而已,事物是多元化的,没有定论的,我们要求同存异,不该随意侮辱。其实,在很多时候,引生,倒或许是唯一的独醒之人。

引生,或许又确实是疯的,他的疯疯在对白雪的执念,那是一种情到深处自然疯的疯,那种疯,疯得干净纯粹,不容人玷污的!

其五,或许,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执念,那么,我的执念又是什么呢?是父母在我成长中的陪伴的缺席早成的身心伤害?是对阅读依赖?是任性自我的生活方式的向往?或许,三者兼具。

总之,此书,无论写作方式,还是内容,都值得细细品读,强烈推荐。

经典摘抄:

念道:名场利场无非戏场做得出泼天富贵,冷药热药总是妙药医不尽遍地炎凉

我拿手去掐月季叶,叶子颤了一下,我知道叶子疼哩,就松了手。

我知道你的长短;出去了,你知道我的深浅。

我拿脚踩我的影子,影子不疼,我的脚疼。

堂屋里没有拉灯,黑幽幽的,堂屋门半天,跌进来的是片三角白光。

天上满是星星,一颗一颗都在挤眉弄眼。

天上起了火烧云,云像潮水一样涌过来,水又像烧滚了,都能听见呼呼的翻腾声。

硬得像射下来的箭,我想我是杨二郎,万箭穿身。

孝顺里还有一种是媚孝,爱说笑,言语乖,让老人高兴,可能比你那只有心没有口还孝顺。

枝柯抓不住空中的云,也抓不住风,风把云像拽布一样拽走了。

斧头可以劈柴也可以杀人,斧头仅仅是工具么。

低了头在巷头里寻白雪的泪珠子,没有寻到

党出烟咱出肺,党出酒咱出胃,党出小姐咱陪睡,党出贪官咱行贿。

忽然有忽然无;何处来何处去。

一死便成大自在;他生须略减聪明。

秦腔读后感(篇6)

初读《秦腔》时扑面而来的是一种可堪是粗俗的气息,这粗俗不是贬低,书中语言不尚修饰 不遮不掩,有些用语露骨的近乎真诚,正是这回归原始的粗俗才更让我体会到那种熟悉的乡土风味。第一次接触这种语言风格是在余华的《兄弟》中,我当时是不太能接受那些对于人切身之物的如实描写,不过后来书读的多了,一方面多见少怪,更重要的是我明白了有些主题的展现需要的就是自然的回归。

还是说回书中来,主题对于秦腔及传统文化的怀恋、没落的哀叹、重归的呼唤我就不再多说。从其他方面来说,这书给我的感触更深的是“引生”的刻画和夏家四兄弟的兄弟之情。

书中“引生”既是清风街的半疯子,又是书的引路人。我惊讶的是贾平凹对他形象的把握,他二流子,不上调,有时还疯傻,独有面对白雪或是和白雪有关的事情上,他认真,执着。他看到白雪时的痴呆、搔首踟蹰,一个人在面对心爱之人时的种种痴迷纠结不安的心理都被贾平凹在他身上毕露无疑。

夏家是个大家族,儿子辈的经常不和、不孝,但父辈的四兄弟却是一辈子从未吵过嘴。有了酒提着叫上几个兄弟一起喝,年夜饭从老大家吃到老四家,老四夏天智经常召集、训斥侄子们不能让夏天礼和夏天义受了委屈,任凭别人怎样他们的兄弟之情都有滋有味。

现在这个时代,距离和时间让很多亲情淡漠,有了各自的家庭后都有自己的过活,随着年龄的增大那种同父同母的血浓于水的亲情也渐渐疏离。所以书中的夏家兄弟着实让人温暖。

秦腔读后感(篇7)

中国的传统戏曲对于Teenagers往往是遭到排斥的,所以我时常被视为异类。由于家里有人搞戏曲,我从小就对这种传统文化心存好感,尤其是京剧和越剧,偶尔也听听黄梅戏。至于秦腔,只知道听起来挺闹心的。也许是地域文化的差别吧,一直没兴趣去了解秦腔,直到这次拜读贾平凹的文章,才抓到一点皮毛。

正如贾先生所写,山川不同,便风俗区别;风俗区别便戏曲存异。越剧如同浙江人,吴浓软语,流畅细腻;而秦腔的个性就如同头上扎着羊肚白毛巾,光膀子上披着大花坎肩儿,水牛腰上别着细羊皮鞭的秦川大汉一样:朴实,敦厚,却不乏粗犷,豪放。秦腔就是秦川人,而秦川人一折秦腔。可不是吗,贾先生虽是写秦腔,可将整篇文章细读下来,我不仅能用耳朵听到振聋发聩的秦腔调儿,还能用眼睛看到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坡,被太阳晒成浅棕色,泛着油光的各样脸孔,用鼻子闻到黄沙味和着泡馍味的香气。即使没听过秦腔没去过秦地也没尝过羊肉泡馍,但我却能感受到着一切。

秦腔与秦地秦人息息相关,虽说冲不出八百里秦川,但也延绵不绝好几百年,一方水土一方人情。秦腔从明代中叶发展至今,它在西北一带已不仅仅以戏曲这一种身份存在,而是完完全全融入在百姓的生活中,成了劳苦大众的生活要素之一。唱戏,听戏与吃饭睡觉同等重要,没了这戏就没了情绪的寄托,开心了或是不顺心了都无从开口,这一点,戏曲绝不亚与摇滚。我忽然想起《北京人在纽约》里头的一段----初到纽约的王启明字大工的餐馆里满怀压抑的洗着碗,突然不顾一切地吼了两句黑头唱段,这是他憋足了劲吼的,引得伙计们直叫好,当然也释放了自己压抑的心情,痛快,够爽。京剧如此,西北的秦腔相比更甚。

总之有这样的感觉----若说越剧是织女手中的绣花针,那么秦腔便是武松腰间的短哨棒。秦腔虽粗,但粗也粗的有特色,有风格,男声雄而有神,女声秀而有骨,如回响在黄河边上的威风锣鼓般有气势。

贾先生用满纸爱乡之情写这秦腔,其实何尝不是在写秦腔人,戏与人的性子简直如出一辙。我想,希望在秦川宝地闯出一番事业的人们,务必先听听秦腔,别嫌它闹心,仔细品着,里面饱含着多少最朴实淳厚的处事哲学!

秦腔读后感(篇8)

秦腔《马前泼水》观后感

听完烂柯山下故居中朱买臣中的一段唱后,属下端盆上来,此刻,我不去想这是一个悲剧。我并不喜欢用悲或喜这样单纯的字眼来概括一个剧,原因是在我所理解的生活中,悲和喜从来都是共生共存的,生活的情形更多的是介于悲喜之间的复杂。

但接下来这一幕,我是在近乎头皮发麻的状态下看完的。面对着妻子的尸首,转身以后,朱买臣瞬间须发皆白,高音板胡与唢呐共奏的悲凉音乐在此刻萦绕,这一剧的悲剧意蕴达到了极尽的诠释。

聚是爱情,散是故事,生活是打着爱情旗号聚散离合的戏剧,再美好的爱情终究敌不过生活中的柴米油盐,日复一日的细碎一天可以,一日三餐,一年四季,天天如此,再激动的情愫也终会被生活的琐碎磨的没了耐性。毫无疑问,《马前泼水》的大多数版本中主角都是女性,但这部剧将着力点放在男性朱买臣身上,女性的欣喜与悔恨与朱买臣的人生亦步亦趋,这是生活的现实使然。这部穿着古装的秦腔剧目关注的是赤裸裸的现实,完全是一部现代家庭关系中,女性爱情理想与现实婚姻生活的真实反映。

《红楼梦》中说:女人是水做的,女人属水,总要有所依傍,她要为爱停留,她像蒲公英,落到哪里,哪里就是家,她必须有爱情和家庭的滋润。男性不同,他是雄鹰,社会的功名是他与生俱来的宿命。无论时代如何变迁,终究逃不过这宿命,恰如上帝在伊甸园中的寓言一般。如果说崔氏在爱情萌芽之初,是基于对朱买臣个人前途考量的目的,是女性择偶观念中的功利心体现,那婚后生活的甜蜜则是爱情与平淡的家庭生活最好的诠释,这目的合乎情理,诸如“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夫荣妻贵”的思想是中国传统婚姻伦理中的正统,这平淡更是合乎情理,因为没有比家庭更能让人感到安逸的地方了。但人生中总是充满了无奈,剧中朱买臣作为士子他所经历的屡试不第的况味人生,与崔氏对理想婚姻生活中极大落差的不满,则是故事中最大的冲突,这缘分因爱而生,也因爱而断。

人生的悲伤来自于不被理解,来自于希望点燃后被无情的熄灭。哀莫大于心死,所以崔氏在池塘边投水自尽的那一段唱词中:我好恨,我好恨,恨我当初鬼迷心,直落的覆水难收。唱罢并以死亡结束生命,这一刻女性的意识觉醒,是以死亡为代价的,难免让人唏嘘叹惋。

悲剧震慑人心的魅力是在一瞬间爆发的,看似团圆的喜庆结局却被拧巴的人性瞬间翻转,但又充满了合理性,我想改编者并没有试图去与人和解,覆水难收,他选择了回归生活的悲剧宿命。

泼水时,霎那间,志得意满。却为何,一路走来,心不安。

爱情关系中,相爱从来相杀,人们从未觉醒。

戏剧是表演故事,若没有这两位主演精湛、入情的表演,恐怕观众也就没有这么多感受了,这是我们戏曲的终极魅力所在。

有幸看到这么一部好戏,在此对陕西省戏曲研究院青年团的艺术家们表示诚挚的敬意。

观剧有感,是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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