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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您也渴望书写一篇超群绝伦的读后感吗?这位作者的作品确实值得我们细细品味。读后感是我们对书中思想和精神内涵的感悟与理解的表达方式。若您还在寻找好的文章,不妨看看“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吧。以下内容仅为参考,最终决策仍需您个人抉择!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篇1】

“以往流浪的渴望在沸腾,

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

野性在冬日里苏醒,

又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

这首小诗便代表了杰克.伦敦的著作——《荒野的呼唤》。现在,我怀着敬佩的心情读了这本书,立刻被英雄巴克的精神所震撼,他是生命的强者和命运的主宰。

**由于淘金热的兴起,大狗巴克被卖到北极,开始接触丛林世界。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回归。当它面临死亡时,它被桑顿收留了。桑顿被杀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加入了狼群。

巴克在艰苦的道路上吃苦耐劳,但最终他成了生活中的强人。这充分反映了作者对个人奋斗终将成功的深刻信念。同时,巴克的经历也从侧面反映了我们的人生,告诉我们:

经过种种磨难和挫折,弱者只能永远被欺负,成为悲剧。只有强者才能成为命运的主人。

像巴克一样,我们会在生活中遇到挫折,也会在人生的低谷中徘徊。只有顽强勇敢地面对它,与命运顽强抗争,才能战胜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体会到努力工作和幸福生活的快乐。

再次阅读这部伟大的作品,我明白作者的最终目标:不是写狗世界里的挣扎,不是写巴克,而是写人。原始的求生本能以及情感的宣泄告诉我们:

想要生存,就要做命运的强者,这便是弱肉强食的丛林守则。

“热望本已在,

蓬勃托尘埃。

沉沉长眠后,

野性重归来。”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篇2】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作文精选》是一篇好的范文,好的范文应该跟大家分享,这里给大家**到。

近期,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向人们展示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本书主要讲了:

巴克,一只可爱的狗,出生在米勒家。长大的巴克统治着这片领地上的所有狗。然而,可恨的曼纽尔在没有人的时候偷偷地把巴克买给了淘金者。

就这样,巴克成了雪橇犬。巴克杀死领头羊斯皮茨后,他成了雪橇狗的新领头羊。巴克把狗群治理的焕然一新。

后来,佩罗和佛朗哥又把狗卖了,然后一只又一只地换了主人,一只又一只地被折磨致死。辛亏桑顿救了巴克,才让它免于一死。在探索金矿时,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巴克愤怒而悲伤,一个接一个地杀害了印第安人。

巴克,这个最全面的写作站,不再放肆,跟随灵魂的指引,回归荒原,获得新的生命,成为狼的领袖。

读完这本书,我被这种弱肉强食的生活惊呆了: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忍饥挨饿;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被欺凌;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死路一条。这让我想起了我们这一代的“小皇帝”。

从小娇生惯养,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寄生虫般的生活,如果放进丛林里,恐怕小命很难保全。瞧瞧杰出的巴克,走过道道险沟,踏过无数陷阱,趟过条条激流,最终以胜利者的姿态站在丛林中。人也一样,只有经历千锤百炼,才能积累丰富的经验,只有在失败中站起来,才是生命的强者。

如果我们只在温室里种花,我们注定会被社会淘汰。

也让我知道了身体的重要性。我们不仅要向别人学习,还要多方面锻炼和发展,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纵观伟人的历史,基本都是身体力行,长命百岁

我想将来多锻炼。我走路时不上下跳。我想保护我的身体不受伤害。身体是革命的资本。没有生命,什么都说不出来。

做生命的强者,不向厄运低头——这是我向巴克学***方。

以上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它主要描写巴克、如果、身体、只有、强壮、没有、森林和丛林。希望你能有所收获。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篇3】

【第1篇】

早晨,我茫然地睁开眼睛。抬起了手向一边的书堆伸去,我摸索着。此时此刻,我正在寻找我在新的一天读的第一本书。

这时我摸到了一个光滑的书面,于是我把它拿到了眼前。我揉了揉眼,看了看书面才发现这本书是妈妈昨天下午新买的书,它的书名叫――《荒野的呼唤》。

我拿到书,高兴地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才发现这本书写的是一条命运充满坎坷的家犬变成野兽的过程:这是一条叫巴克的混血狗,它本来是一个**官的宠物。

但因为一个仆人满是坏水,被卖到雪地里去做一只卑微的雪橇狗。在那里,它和一只名叫斯皮茨的狗展开了生死之战,从而成为一群雪橇狗的领头羊,并学会了生存。可因为金融危机的到来,巴克的主人又把巴克转给了别人,结果,又因为一些小原因,巴克的新主人——桑顿死了,巴克为主人报了仇,进入丛林成了一头野兽。

这本书让我很受感触,巴克的忠诚和本事更是让我佩服,我想如果我们人类能够保护动物,像桑顿一样热爱动物,那我相信,在这个世界上还会多出很多“巴克”!

【第2篇】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动物系类的**,它叫《荒野的呼唤》,是的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让我们明白动物之间有情感,我们应该尊重他们。

它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养尊处优,天性温顺。但雇来的工人曼纽尔卖掉了雪橇,即使不合适,也不服从人类的安排。但后来它逐渐明白,只有服从,才能更好地生存。

渐渐地,它在恶劣的环境中恢复了本性的贪婪和狡猾。最后,它的兽性复活了,和他的祖先一样,它在丛林中驰骋。

人类也不是这样吗?从婴儿哭,到孩子哭,再到青少年说话。从小时候只会爬到会慢慢走,再到会跑会跳。进入学校后,我们也从无知走向成熟。

现在,由于我们对资源的过度开发,地球上许多动植物急剧减少,甚至濒临死亡。也许我们不能不杀动物,但至少我们应该尊重动物,不虐待它们,给它们公正。

【第3篇】

寒假我读了本**,是由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荒野的呼唤》,书中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布克的狗,它住在米勒法官的家里,没有任何烦恼。后来,他被可怜的园丁卖给阿拉斯加,成了一只雪橇狗。在寒冷的环境中,它不能每天吃得饱,睡得好,而且需要一大早起床拉雪橇。

残酷的生存环境把布克磨炼得跟狼一样凶猛,它在历练中持续成长,最终它战胜了可恨的史皮兹,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带头的位置。当残暴的哈尔将布克打得遍体鳞伤时,一个叫桑顿的人解救了它,桑顿的解救让布克感受到爱与温暖,它决定誓死效忠主人。当桑顿被杀害后,布克又想方设法替主人报了仇,并且在每年主人被杀害的那天,布克还会回到那个地方纪念主人。

布克从养尊处优的一条宠物狗,到冰天雪地的拉雪橇狗,再到回归荒野的狼群首领,是一个非常艰苦的过程,这个过程中,布克它敢于面对现实,能经受住各种磨难,它始终坚持不懈,永不言弃。布克的成长经历给了我很多启示,我想你无论在生活还是在学习中,难免会遇到挫折和困难,我们只要向布克那样勇于面对现实,永不言败,永不放弃,最后的胜利就是属于你的。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篇4】

《荒野的呼唤》之感

最近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

故事的主角是一条叫布克的狗。他过去在米勒庄园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但是一些人是他走向了一条不归的道路。他几经周折,被拆到了一个送信的生活中。他饱受鞭抽棍打、弱肉强食、同类相残以及生存的艰难。

但他从中知道了友谊和生存之道。他聪明勇敢,忠于主人,但狼的嚎叫使他恢复了野性。主人惨死后,他为主人报仇,以狼为伴回到荒野。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只要我不断磨练自己,永不放弃,永不放弃,用智慧面对困难,我就会成功!

《荒野的呼唤》有感

《荒野的呼唤》——这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

它讲述了被卷入阿拉斯加淘金梦的冒险生涯中的一只叫布克的狗,经历了种种惊心动魄的遭遇,终于野性复苏,变成了一只“狼”。“野性沉入长眠,希望终难泯灭,挣脱***链,越进荒原冰雪。”这是开头的一篇小诗。

布克比狼的个头大很多,也重很多,它曾经当过皇家犬、雪橇犬等。它在狼嚎中本能地唤起了远古先民的记忆,在灵魂中逐渐复苏了狼的野性,在狼的**下一步步走近荒原。

狗是我们忠实的伙伴。布克当雪橇狗时的主人,就一点儿也不懂狗,只知道盲目的使唤它们,惩罚它们。我想,人类不该这样,使唤和惩罚也应该有个度,不至于让他们拉着很重的物品整天整天的跑,却只能吃一点点鱼干和休息一两天,这样对狗来说很不公平。

看完了这本书,我很感动,也有些愤慨。虽然书本不算厚,只有 116 页,但却令我看得津津有味,爱不释手。

这真是一本值得、美妙的书啊!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好书——《荒野的呼唤》这个故事讲的是一只出生在文明开化、生活优裕的美国南部地区,后来被贩卖到寒冷的北方,受尽种种虐待,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布克身上的原始本能复苏了。他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活方式、棍子和牙齿的规则,最后回到荒野,成为狼的首领。

布克的勇气值得学习。他遭受了如此多的虐待,但他仍然不屈不挠,顽强勇敢。作者借示,在危险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敢于与命运抗争的人才能生存。

在茫茫的荒野里,在银色的月光下,一首原始的歌一支在歌唱。生命的力量和生存的需要将使这首歌永存!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篇5】

荒野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 (the call of the wild)是作家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著名**。故事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历经磨难,终于回到了自然的野外环境。**十分畅销,后被多次改编成电影。

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巴克为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中生存,是如何从一只被驯养的南方狗发展到一个像狗、像狼、像狼的野蛮国家的。巴克是一只巨大的杂交狗。它被偷了,从南方的主人家里被卖了。几经周折,他开始踏上黄金之路,成了拉雪橇的勤劳狗。在残酷的驯化过程中,它认识到了正义与自然的规律;恶劣的生存环境使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又使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别人无法企及的程度。

经过残酷的生死搏斗,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经把他从极其沉重的劳役中救了出来,他多次救了它的主人。

最后,在它心爱的主人遭遇不幸后,他来到了野外,响应了他多次听到和向往的野性呼唤,成为了狼的首领。

《野性的呼唤》是一部带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作品,表面上浮动著作者对自然的无限向往,而深层中却是人不得不陷入自己挖掘的陷阱的悲歌。当巴克挣脱最后的束缚,跑进荒野时,我们隐约意识到只有它才能真正跟随这神秘的召唤。而越来越疏远的人,也许只能在自己的炼狱里永远行走,忍受磨难和磨难,追求永恒和爱情,面对生死,以及无尽的希望和失望的纠结。

很值得看的书,特别是失意或失去方向时!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篇6】

“以往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冬日苏醒,又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这首小诗便代表了杰克·伦敦的著作《荒野的呼唤》。如今,我好奇地翻开了书面,进入了书的世界。

本文以一只狗——巴克为主角展开一段充满未知的旅程。因为拐卖,巴克成了一只雪橇犬,这也意味着以往的生活过去了。途中的艰苦让巴克磨炼自己,并生存了下去,在主人死后,在野性带领下回归自然,并成为了狼王。

为什么巴克活了下去,并当上了狼王呢?难道仅因为巴克有尚好的血统吗?重新细读,正是这毅力,让巴克在这弱肉强食的世界上活了下去。如果在世上毫无活下去的勇气,那只有死路一条。像那些动不动就放弃的人们,注定一无所成。看看巴克,走千山,过万水,才以胜利的姿态在丛林立足,这何不为毅力与决心所成?人也是如此,只有经得起千锤百炼,才能积累丰富的经验。只有在无数倒下后爬起来,才是真正的强者,因为困难之时,是成功不远之日。而做温室的花朵,被“风”一吹就倒。

俗话说“有志者,事竟成”。只有持之以恒,才会做成大事,而生活的小事也是如此:那天生日,妈妈带着我在超市里看礼物,在花花绿绿的玩具中,一款大型的乐高吸引了我的目光,让我驻足痴望。我想也没想是否可以拼完,就让妈妈买了下来。妈妈担心地说:“你拼的好吗?可有千来块呢。”我满不在乎地说:“一小时就好,别担心,我拼的好。”回到家,迫不及待开了箱子,对着说明书,一步步拼了起来。这才没几步,就拼不下去了。一会儿这少一块那缺一块,有的甚至“消失”在“海”中。东拼西凑,也不知拼出个什么怪物。我气馁了,气愤地把积木一丢,开始抱怨积木了。我抬起头,望见了书架上的《荒野的呼唤》,不禁想到了巴克。那坚强忠诚的狗。我望了望地上的乐高,决心拼好它,因为连成这样坚持一下都不行,将来不可能获得任何成功。我咬咬牙,拼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积木也逐渐成型了。

一下午,我成功了,望着那虽然有点歪七八扭的乐高,令我骄傲。也让我知道了坚持是可能化不可能为可能的。巴克的精神伴随着我,让我对它起敬和敬仰。每当想到它,就会有毅力的力量,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篇7】

《荒野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不朽之作,以前第一次读到这篇文章的时候,就已经很喜欢他它了。具体说来可能是因为**中描写的北美冰冷的荒野对人的吸引,故事中巴克在本性回归过程中不断学习不断成长的喜悦,以及回归本身的吸引吧。

人由于物质条件的局限,不可能到地球的每一个角落,而人对于未知的渴望又是如此之强烈,因此人们读游记,看**,在书本中体样验陌生而神奇的新地方的奇妙,北美的旷野可能就是这样一处美好的地域,再加上作者行云流水般的叙述,让每一个读这篇**的人都充满了向往和痴迷。

北美旷野的冬季是寒冷而危险的,尤其对于再其中赶路的人:“三十里河没有冰封,湍急的河水抗拒着严寒,只有在回流处和水流平缓的河段才结了冰,艰险之处在于每走一步人和狗都有生命危险,在前面开道的佩劳有几十次踩塌了冰面,多亏了他手持的长杆,每一次都横担在冰窟窿上,可是寒流袭来,温度降到了零下五十来度,每次他掉进冰窟窿,都得生**来烤衣服,好保住性命,”北美的荒野本来就空旷寂寥无人,再加上寒冷的冰雪的袭击,人们做雪橇一天只能移动二三十公里,少时可以寸步难移,有时要是踩到冰窟窿里去,还得担心在零下几十度的冷天下小命不保,实在是有够刺激的,危险是挺危险的,但这些地方的魅力也正在与此,身处其中,人身上的恶俗净洗,此时此刻,想的不会再是如何勾心斗角,步步上爬,想到的是如何在这严寒的天气下,在北美的荒野上生存下来,并不断的体味着自然,每一天的前进都是与自然的搏斗。每一天天刚朦朦亮,你就得起身,拆帐篷装车动身,在北美的荒原里沿着有人走过的或是没人走过的路不断的前进,每一天都是向着新目标前进,每一次前进都可能遇到风险,于是,你在心里面激情着,担心着,欢喜着,或许还,暗暗期待着。

北美的旷野不一定就是风雪低温冰窟窿什么的,它还有美丽动人的一面,春天到来之后,荒野不再是白雪铠铠,而是万物复苏,充满了生命的气息,春天在每一个地方都有,但北美冬季后的春天美景,就是有一种与别不同的味道,这是巴克在寻找心中影子过程中看到的,“他把鼻子插进冰凉的苔藓和长着高高野草的黑土,闻到了沃土的气息就高兴的打鼻响,有时,温暖的白天,他卧在营地里懒洋洋的打瞌睡,突然他抬起头,竖起耳朵,全神贯注的听着,然后他会跳起来冲出去,一去就是几个小时,顺着林间小道,越过苔藓众生的空地,他喜欢在干河床上飞奔,偷**视树丛里鸟儿们地生活,有时,他整天趴在灌木丛中,看着咕咕叫的鹌鹑大摇大摆地走来走去,不过,他最喜欢地在夏天午夜的微光下奔跑,倾听森林昏昏欲睡的轻声絮语,就像人们读书那样读着形象和声音,追寻神秘的呼唤,”每次读到桑顿和巴克在寻金的这一段,我都会忍不住想象自己要是桑顿多好,在北美的荒野走走停停,饥饿的时候端着枪杆子到林中打些野物,然后在一个澄清的林边小湖支起帐篷,住他个一年半载,然后,不断的体味自然的神秘奇妙,我相信,人在此环境下肯定会感悟到更多的东西。

另一个诱使我喜欢这篇文章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巴克的成长,在回归的过程中的不断成长,每读到这里,都会心里欣慰的很。人之所以成为人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他会学习,他在不断成长,那也使人充当了万物之灵,成了名副其实的这颗星球的统治者,但作者对巴克的偏爱,在短短的时间里赋予巴克那么令人喜悦的神速的学习,进步,还是令人有些艳羡。我记得我读小学初中的时候,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种花,而在种花的过程中,我最喜欢看到从一粒粒种子长成一丛丛小苗的过程,那个过程,现在想来,应该是成长的过程,由无到有,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枯枝变成茂森,从淡绿的芽苞到墨绿的叶子,这一个过程也是最激动人心的过程,最令人期待的过程。

巴克在由律师家的一只普通的狗到成为荒野狼领袖的过程,就是一个可怕的学习过程,首先让巴克忘记南方文明社会规则,而认识到荒野弱肉强食法则的,是红衣汉子的棒子,“巴克明白自己是让人打了,但是他没有消沉,这次他全明白了,面对手执大棒的汉子,你一点儿办法都没有,他吸取了教训,在以后的岁月里刻骨铭心的教训,那条大棒给了他启蒙,让他粗通了强者为王的道理,这道理他接受了一半,生活的现实露出了残酷的一面,他毫不退缩的面对这残酷的现实,同时又用本能所唤醒的全部精力来应付,”近乎恐怖的学习速度,完美的人生态度,成熟的面对困难的姿态,全在巴克身上找着了,或许,巴克是作者理想化了的自我吧,当剔除了人身上令人反感的毛病,人就变的近乎完美了。在后来的日子里,巴克更对自己所干的感到满意:日子一天天过去,一条又一条的狗被带进来,巴克眼看着他们一个个被红衣汉子治得服服帖帖,旁观一幕幕残忍的表演,教训一点点深入巴克的,一个手执大棒的人的一言一行都是法律,对这样的主子必须服从,但不一定要献媚,”在一开始,巴克就明白了一个在往后都很重要的道理,无疑,巴克的学习速度是神速的,同样的能力还表现在他以后的许多事情中。

由于是南方来的狗,根本不知道在北方寒冷的天气里应该如何过夜,当进入帐篷未果时后,他最终想出了一个主意:回帐篷那儿看看其它同事们是如何过的,在第一个夜晚,巴克就学到了如何在荒野上求生的本领之一,刨冰睡在冰窝里,在吃的方法上更是“察言观色”,“坐地起行”,“他很快就改掉了从前那种挑三拣四的毛病”,原来的他吃东西时是细嚼慢咽的,可是先吃完的同事总是来抢嘴,简直令人防不胜防,“没等他赶走两三条狗,没吃完的东西早就进了其它的狗肚子,“他说改就改,和他们吃得一样快,而且被饥饿逼得起了非分之想,”他先是看到别的狗偷腌肉吃,于是他也趁主人转身时,叼了整整一大块肉,当然由于巴克的聪明机智,没有被怀疑。在学习的过程中,巴克的良心在不断的退化,以至崩溃,在北方的荒野中,良心不但没用,反而是绊脚石,这也许是巴克不断的向着回归迈进的步伐吧!

善于学习的家伙,让人看得直起感叹,正是因为巴克的善于学习,善于感悟,(在某些方面我们看到巴克其实比人还要善感),最终巴克打到心中那个影子,象他的千万代前的祖先一样,巴克实现了回归,他不再属于任何人,他属于自己,属于自然。

书中回归的命题是最最根本的使这篇文章如此吸引人的原因,读杰克伦敦的作品,我老是有一种感觉,要是作者所处的时代时间倒退几百万年,到了那个以狩猎为生的原始社会里,想必作者必谁都要高兴,比谁都要更适应,因为在他的心底,他可能就是一个原始的人——充满了生命力,充满了对冒险的渴望,对狩猎的渴望,对荒野的渴望,或许,作者把他的这一愿望淋漓尽致的赋予了在巴克身上,让巴克最终实现了作者的愿望——回归。

每个人心中都沉睡着本能,只不过在巴克身上,本能苏醒了:祖祖辈辈驯养的痕迹脱落了,族群早年的情景仿佛呈现在他的脑海里。其实,作者只是借巴克的口道出了他对回归的想法,在千百万年前,人们从事最长的也是第一份的工作就是狩猎,在原始的森林里,原始的人们成群结队的围追堵截猎物,他们收获围猎过程中的兴奋与刺激,同时还有肥美的猎物本身,千百万年后,人们逐渐放弃了狩猎,转而向刀耕火种的生活转变,但是,原始的血统并没有因为生活方式的转变而完全改变,我们身上流的血,继承自千百万年前的祖先,我们身上潜藏的,是千百万年前祖先的本能,只不过,有些人没有发现,任由本能在体内酣睡,一有外部条件的诱导,本能也会苏醒——一如巴克。

“不要问我从**来,我的故乡在远方”,是的,我们的故乡在远方,在很远很远的时间的那一头。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篇8】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一)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温顺的狗回归大自然的故事。它充满了动物性与人性的交织与斗争,最终以动物性为主导。

那么巴克为什么最终变得和狼一样呢?我认为这是因为自然选择,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在那样严酷的环境中,如果你不努力让自己变得强大,那么你就一定会被自然淘汰掉,从丛林中消失,所以,巴克不断的改变自己,壮大自己,让自己能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生存下去。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同样是这样,如果不去竞争,那么就会被生活所淘汰我们总是想着让生活适应我们,当换了一个生活环境后,也不是自己想办法去适应新生活,熟悉新的生活环境,而是异想天开的认为,生活会慢慢适应自己的,自己什么也不用去做,也能熟悉生活,我认为这种想法是极不明智的。比如《鲁滨孙漂流记》中的鲁滨逊,如果他不主动去适应孤岛上的生活,而是等生活去适应他,那么,他还能活下去,最终重返祖国吗?当然不能。

再比如《老人与海》中的老人,如果他不主动去适应海上的环境,而是等环境适应他,那么他还能活着回去吗?肯定不行,恐怕早就被鲨鱼吃掉了吧。自然选择,适者生存是达尔文所说的。如果不竞争,就要面对被淘汰的命运;如果不适应生活,就要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

所以让我们勇敢地竞争,挑战,适应生活,为我们的未来开辟一个新的世界。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二)

你们可在荒野倾听过大自然的声音?呼呼的风声,动物的声音,植物的声音。在荒野,声音无处不在。

故事的主角是巴克,他是圣伯纳德和苏格兰牧羊人的后代。原本无忧无虑的生活在米勒法官家里,有一天却被偷走了,几经转手,被卖到了一个穿红色绒线衣的人手里。这个人用大棒反复打它的脑袋,让它明白了大棒法则。

之后,他被带进狗群,被狗群咬了一口,这样他就明白了狗牙的规则。后来,巴克利用雪鞋兔事件袭击了排犬,后来成了排犬。之后便逃走了。

但是在雪地上无休止的奔跑使它死去。这时,它遇到了新主人桑顿,桑顿不仅在主人家里得到了健康,还实现了爱情。但它还是想念它的老主人,就这样,巴克又回到了荒野上,又一次次的高声呼唤。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三)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对我们来说并不奇怪!在我度过众多的书籍里,最让我回忆的还是那本书《荒野的呼唤》。

还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到书店去玩,妈妈在一边看大人的书,以便在为我选学***,我呢!在一边看课外书,突然一本叫《荒野的呼唤》的书吸引了我,我买回来看了后让我受益。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从现在起我们必须保护动物和一切。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但人类不把它们当作朋友,还以残忍的方式夺走它们的生命。我们必须为动物们创造一个和谐的家园。笼子里的动物将被送回大自然,它们将获得自由。在自由的世界里,我们将给动物一个和谐舒适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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