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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句子

我们非常高兴能够奉献出这份精心打磨的“重返狼群读后感”,希望您能充分享受本文所带来的知识,并将其珍藏起来。阅读是踏上梦想之路的一种方式,当我们阅读作家的作品时,我们的心灵也会有所领悟。读书并且书写读后感,是读者和作家一同拓展人生经验的美好旅程。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1)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羊人说,如果不是为了喂狼,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公狼愿意这样做是为了养活他的妻子和孩子。这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制的妻子。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嫁。狼妈妈用这种方式表达了她的忠诚,也表达了她对人类的仇恨。书中的小狼是两只狼中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2)

偶然在一次电视访谈节目中,初识李微漪和她的作品---《重返狼群》。看完节目后,我立即在京东**上拍摄,试图给女儿读。收到图书的一刹那,我有些傻眼了。

好家伙!近四百页46万字,我女儿能读吗?原来我的怀疑是多余的。她花了十天时间阅读全文,写下自己的阅读经历。

当我揣着满心的好奇随着文字走进了《重返狼群》时,我被书中的场景深深地打动了。作者以其超凡的洞察力,细腻的笔触,饱满的感情向人们讲述了一段人与狼的亲身经历……故事的主人公小狼格林始终坚守原始的野性,机智而勇敢地战胜了各种残酷的挑战,最终朝着内心无限向往和未知的草原迈出了坚定不屈的脚步。

作者的内心世界一目了然地表现在她的作品中,是那么的善良和纯洁。我感受到草原和狼之间关于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友谊和无尽传说的话语。同时,我对这些作家试图表达的关键词也有了更深的理解。

狼性之自由---“其实小狼格林挺愿意与我一路同行,但他就是不能忍受像狗一样被人牵着走的奴**觉。爱你,才跟你走,但决不放弃骨气和尊严。决不把自己的命运牵在别人手里!”

感悟自由:每个人都有其独立自由之人格,有些人身虽自由心却已死,而有些人身被禁锢心却自由。心的自由胜过身体的自由。面对漫长的人生道路,只有拥有心灵自由和思想自由的人才能获得更多的幸福。

狼性之竞争---“每只狼身上都少不了伤痕,狼是在战斗中受的伤,每一处伤换来的是食物、尊严、家庭和领地,每一处伤都足以让狼引以为傲。”

竞争观念:要想赢,就必须学会竞争。如果我们失败了也没关系。即使有很多伤疤,我们也不应该后悔。我们再也不应该失去竞争的勇气。

狼性之生存---“出生一个半月的小狼格林惊人的观察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别说比狗,就是比一两岁小孩的智力都要强得多,它不断地试探着,学习着,分辨着,成长着……将他所认识的事物一一分类,把这些学***宝贵信息储存在脑海里。”

生存观:每一位家长都不能因为担心而限制孩子的尝试,他们自己的经历比传授的经验更有意义。

狼性之探索---“随着小狼格林渐渐长大,胆子也越来越大,俨然成了小恶霸兼破坏专家,他总是有着层出不穷的花招和捣乱伎俩,跟在他后面给人赔礼道歉补偿损失成了我每天的主要工作。我生怕他再给别人添麻烦,从此以后把他的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在了天台,再也不带他到楼下去了。”

感性探索:曾几何时,孩子们的探索精神是否和格林一样执着?而那时的我们都做了什么?是不是无情地扼杀了孩子们的探索精神和创造力?

狼性之情谊---“噗,我挣扎着撑起身来一看,格林从窗外扔进来的竟然是半只野兔!格林砸着嘴,在窗户上探着脑袋呜呜叫着,看到我终于醒来说话,开始用舌头舔着鼻子温情的看着我,我生病这几天,格林寸步不离没有出去猎食,自己的狼肚子都没填饱,却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给了我……”

感悟情谊:在如今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现实社会,节奏飞快的生活搅动着人们浮躁易怒的情绪,人们一方面在抱怨温情的远去,另一方面却总是不愿放慢脚步去细心品味身边令人感动的点点滴滴,并回报别人以涓涓细流。

狼性之梦想---“格林回头望了一眼,他凝视虚幻的山上曾经的家园,心里涌动着生离死别之情。终于,他从深深的雪中拔出一只前肢,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

感悟梦想:儿时的我们谁不曾拥有梦想?但又有多少人长大后能得以实现?

实现一个梦想,不仅是一篇空洞而豪迈的演讲,更需要不断的能量积累、付出代价、忍受孤独、承受压力、为之奋斗,这些都是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记住,成功或失败,道路就在那里

在这本书中,作者一直认为自己是狼妈妈,因为她把狼养绿了,并以一种独特的方式教育了绿。如果我们看看她的绿色教育方式,她已经抛弃了我们长期以来的束缚和意志,采纳了更多的西方教育理念,即崇尚自然规律,引导自由发挥。我想,如果能够将这些感悟和家庭教育相融合,也算不枉读一本好书。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3)

读《重返狼群》有感

假期,我走进了属于狼女微漪和小狼格林的世界----《重返狼群》,如果问我有什么感受,那么我会说:“和姜戎先生一样:本书给予我精神上的空前震撼。”

“不自由,毋宁死”,书中最使我感慨的就是小狼格林对自由的追求欲望之强。格林绝对不可以受到束缚,当作者想要给格林拴狗链时,格林死活不让,即使在地上拖得都受伤了,他仍然丝毫不动,以至于最后成了“狼牵人”的局面。格林从不进电梯。对他来说,那是监禁

这就是他与狗最大的区别吧。主人是狗的“圣经”,对他们来说,只要自己一切忠于主人,主人给了自己好的施舍,自己就算是一条好狗。而狼却恰恰相反,他们的“圣经”永远都是自由。

因此,当作者手中拿着食物要给格林时,他并不是像狗一样等待,而是自己去抢,他认为“这是我自己通过努力得到的”。也许,因为狼的特性,它使狼成为了地王,而狗只负有看家的责任。

格林的放生成功,确实是一个奇迹,是一个完成度几乎为零的难题,而她,却做到了无论是在车水马龙的城市里,还是在高寒缺水的草原上,能把一条小狼养大就很不容易,但或许是上天注定让小狼格林活下来,当作者若尔盖草原寻小狼时,他的兄弟姐妹们都死了,唯有他坚强的活了下来;带到自己家怕遭父母反对,便又带到亦风家“冒充狼狗”,随着格林的长大和不安分,被邻居怀疑而被迫带到天敌藏獒的住所,但却和皇帝、森格们成了獒兄狼弟,然而却沾染了些似狗非狗的习性,是狼,终究要回狼群,绝对不可能和人,和藏獒永远生活在一起,于是作者又带着格林去空寂的草原训练野性,虽然自己经常吃不饱,但却从未想过放弃......

在格林的成长过程中,存在着重重艰险,而陪他度过一个个艰险的,不是狼群,不是他的同类,,而是一个女子,一个美丽的女子,一个美丽的爱狼女子。是的,是一个爱狼的女子,格林能够成功的活下来,不就是仅仅因为一个“爱”字吗?正因为作者对格林的爱,才使得自己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舍不得抛弃格林,离开格林一秒钟就会想他,做梦都会想。

作者正是通过格林向我们展释了爱的伟大力量。他们之间的爱是超越时空的爱,跨越物种界限的爱。爱的那么纯洁,那么干净,那么纯粹,如同白雪。

那天中午,狼群的聚集令到了。当小狼转身离开的时候,微漪在冬日的草原上流下了眼泪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4)

那是一个星期六下午。午睡后我想去包头新华书店。在书店的书架上,我偶然间发现了这本《重返狼群》,联想起曾经读过的《狼图腾》一书,我拿起了这本书。本打算随便翻翻,可没想到只是读完了该书的序言,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于是我买下了它。

这是一部纪实文学,全书记述了作者——一位80后的女画家,成都女孩李微漪历经九个月的艰辛,将一匹失去了父母,出生仅五天的小狼崽养大并成功的野化最终放归自然的全过程。

故事从作者一次赴若尔盖草原写生讲起,在这里,她听到了这样一个故事:“由于草原上的其他野生动物大部分已经被人类捕杀殆尽,一匹大公狼,为了给正在哺乳的母狼寻找到充足的食物,不得已冒险猎杀了牧民的牲畜。在与牧民的战斗中,狼不屈不挠地死去了。

即便是死,大公狼也没有一丝一毫的逃避和怯懦,最终牧民的牧刀是从大公狼的嘴里刺入喉咙杀死了它。这以后,母狼向牧民发起了疯狂的报复,夜夜在公狼被杀死的地方哀嚎,最终牧民投放了毒肉,毒死了母狼,母狼临死前还咬碎了自己背上的皮毛。”出于对动物的热爱,作者立刻想到了那一窝可怜的小狼崽,一个念头当即占领了她的头脑,一定要找到它们。

她在茫茫的大草原上漫无目的地寻找着,可这无异***捞针。最后,她找到了它们。不幸的是,六只狼中有五只死了,只有一只活了下来。她把它带回了成都的家里,经过苦口婆心的劝说,她终于得到了男朋友亦风的支持,他们还给它取了名字叫做“格林”。

一开始,李微漪和亦风可以瞒着邻居说格林是条狗,但随着格林一天天长大,狼的本性暴露了出来。格林长到两个月的时候,一次李微漪在给格林切肉时不小心伤到了手指,鲜血直流,这时她看到了令她目瞪口呆的一幕,只见小格林的眼中凶光毕露,扑向地上的血迹,贪婪地舔食起来。再后来,在李微漪和亦风的耐心“教导”下,小格林学会了稚嫩的狼嚎。

这下再也瞒不过邻居们,他们向派出所报警说小区里出现了疑似狼的动物,派出所的民警几次登门调查,都被李微漪和亦风巧妙地蒙混过关了。毕竟,这不是一个长期计划。李微漪决定带格林去若尔盖草原上朋友老肖开的獒场。众所周知,藏獒和狼是彼此的敌人,这可以让大家伤心,怎么办?

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果不其然,到了獒场后,即便是平时性情温顺的小母獒小不点也**地向这个不速之客扑来,在獒场工作人员的强力制止之下,格林才逃过了一劫。之后,在不断的战斗中,格林和藏獒实际上成了兄弟姐妹。可是时间久了,李微漪渐渐发现,格林野外生存的能力在丧失,为了能成功的将格林放归自然,她毅然放弃了獒场相对舒适的生活,带着格林来到了条件更加艰苦的草原深处。

在这里,她极力模仿着母狼的一举一动,成了名副其实的“狼妈”。在这里,她教格林打猎的技巧,使它认识了它一生中最大的天敌——男人。最后,渐渐地,小青被狼所接受,迈出了在冬夜离开人类的第一步。

它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一只也是唯一一只由人类饲养并成功放归野外的草原狼。

这本书使我印象最深的两件事,一是作者的毅力,二是狼的感激。为了野化放归小狼,作者放弃了城市生活,冒着高海拔地区夏季的酷暑,冬季的严寒,在一个山洞里,与小狼共同生活,在弹尽粮绝的情况下仍然在坚持,在她的不懈努力下,最终使小格林完成了从对付一只山羊都要败下阵来到可以独自猎杀一头小牛的华丽转身。我们常常只看到成功人士的灿烂外表,却看不到成功背后的痛苦。孟子曰: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只有历经磨难才能最终取得成功,成就辉煌的人生。而小狼的知恩图报,则彻底颠覆了我对狼的认识,曾经有过太多有关狼的负面词汇“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等等,可当我看到当作者因淋雨感冒,进而患上严重肺水肿,咳嗽不止,小格林常常趴在作者的窗口深情的看着她,甚至将自己储存起来准备过冬的半只野兔从土里刨出来,扔进作者的窗口的时候,我的眼睛湿润了,原来狼是这样具有感恩精神的动物。

相比之下许多自命为万物之灵的人的行为,真是令我自惭形秽了。一些人,他的父母含辛茹苦把他养大,可当父母老了的时候,他却无情无义的把父母抛弃。一些人经过党和人民多年的教育和锻炼,走上了领导岗位,却堕落了,最后走上了违法犯罪不归路。

把这样的人比作狼是对狼的侮辱。朋友们,让我们学会感恩。只有这样,你的生活才能更加精彩,只有这样,你才能写下人生的辉煌篇章。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5)

在多石的地方搭毡房,在有狼的地方放狼。

————蒙古谚语

故事很简单。画家李微漪在蒙古草原上收养了一只新生的狼,养大了它,最后把它送回了大自然。简单的情节,却没有简单的情节和非凡的情感。更不用说人随时会被狼吃掉的风险了。即使狼长大成熟,人类饲养的狼也很难在野外生存,更谈不上融入狼。但李微漪做到了。这是一本记录片。正是因为这部纪录片,它所包含的一切细节才如此真实,触动了人们内心最柔软的部分。

她是这样一个人,她是怎么做到这一切的?

书的封面上的李微漪,一袭白色的长裙,靓丽的外表,优雅的身姿,腼腆的微笑, 这一位宛若天仙,在我眼里颇有些柔弱的姑娘,是世界上第一个将狼野化放归的人,虽然很难想象这是“中国第一狼女”,但她对小狼格林有着他人所没有的最真诚的爱,所以她说:“我爱格林,它不是实验品,我也不是专家,但是缘分让我们遇上了,我希望它好好地生存下去,我想像个称职的狼妈妈那样,为格林的生存一丝不苟地打好基础。”

这一切的发生,是因为狼的独立、竞争、固执和智慧,也是因为她对自然和生命的热爱、坚韧和无限的怜悯。

正是因为不同于常人的李微漪和不同于小狗的小狼格林,造就了这一份不同于人与宠物的情缘,这是一份母亲和孩子的爱,不以永恒占有或相伴为目的的爱,李微漪将这关系称之为“抚养”。

与“喂养”不同,她不仅仅要满足小狼格林对食物的需求,更要丰富其精神层面——心智的成熟、智力的开启、经验的累积和生命的阅历,令格林具备与动物园中的狼完全不同的狡黠且凌厉的眼神,让格林在广袤的草原自由奔跑,享受自然,遵循其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规律,这是李微漪与格林与自然的约定。他坚信自己的孩子,就像草原上的狼一样,可以过上幸福的生活。

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现代化都市容得下渐次鳞比的高楼大厦,日渐膨胀的汽车尾气,却容不下一匹仅仅存活数月的小狼,两个月大的格林的狂野和它嗥叫的狼性就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他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随着小狼的长大,城市已经愈发的容不下它了,李微漪被迫孤身一人同格林一起回到若尔盖草原,试图帮助格林回归本族,令其用本该拥有的姿态纵横草原。

在草原上安营扎寨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李微漪带着格林寻找狼迹,数次遭遇猛禽与藏獒攻击、天气突变、弹尽粮绝。尽管李微漪深深爱着格林,她愿意为格林遮风避雨,与格林永不分离,但她更想面带微笑看到生命回归本位,傲然立于生物链中,因为“生存竞争是残酷的,生命本身就是一种努力,为自身继续存在而努力。”所以他在草原上,让格林不惜几次冒着几乎命丧獒牙的危险在猛兽群中学会察言观色、学会寻找保护伞、学会如何表达臣服的肢体语音、学会与藏獒斗智斗勇,甚至欺负大奥,而最后渴望群体生活的小狼居然创造了化敌为友——与藏獒成为生死与共的战友的奇迹。

到了草原上,格林需要自己找吃的,否则就要饿肚子,最后,在饥饿的驱使下,小狼学会了捕食,经历种种艰辛,格林终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不敢想象李微漪是经历了怎么的心痛,让格林走,走向自由,走向野性,走向生死未卜。她的约定是一段珍惜与失去的过程,在草原上从格林每日清晨的“morning call”到病中的野兔肉,她对格林的珍惜与日俱增,同时格林也离她越来越远,三日不见,半月寻得,最终格林回归狼族。

那天中午,狼群的聚集点到了。狼回头三次,李微漪在冬日的草原上流泪。

让我们珍惜生命,珍惜勇敢,珍惜爱,珍惜分离的祝福。如今,动物与人之间的冲突不断爆发,祝福狼绿。

***物师1班吴维康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6)

《重返狼群》是女作家李微漪亲历生活的见证,是“狼妈”透过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的故事,向人们传递梦想、尊严、情谊的美丽。《重返狼群》讲述了作者救狼崽、养小狼、野化训练狼,最终将狼成功放归狼群的故事。《重返狼群》,带给我的震撼极大,我为作者伟大的情怀坚韧的毅力而感动,更为小狼格林极具人性化的品质与重返狼群的归宿而感动。

《重返狼群》为狼正名,颠覆了人们对狼的错误认知。狼有自己的尊严、情感和情谊。在历史上在人们的口耳相传中,狼是**、贪婪的,就是在我们的词典中仍能找到“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等极具污蔑性的词语,可见人们对狼的偏见有多大。

在《重返狼群》中,我看到了狼的忠义与柔情。在吃羊吃兔的时候小狼格林总会给狼妈留一条腿;在狼妈病倒时,小狼会在窗前日夜焦虑地守候,还会从地下刨出库存的野兔来喂妈妈;在狼妈一次被三条凶猛大藏獒疯狂追咬时,会毫不犹豫挺身救母,拼死血战,不惜负伤累累;在草原狼山上,大雪封路断粮断援的时候,小狼会日夜狩猎,将难得的猎物与狼妈分食,养活狼妈…… 这些细节一次次让我的泪水夺眶而出,不离不弃知恩图报等优美的人性在小狼格林的身上完美地体现了出来,谁说狼无情无义?谁说狼忘恩负义?

这些真实动人的故事,说明了“恶狼文化”是多么虚假无知,是多么误人子弟!现实生活中的某些人与格林相比又情何以堪?

独特的教育方式使狼绿活得有尊严、野性,并成功地回归到狼的身边。

李微漪大胆采用“狼妈驯狼法”和“大爱放手法”来育狼驯狼。她从幼崽开始,就完全放纵狼性,让小狼无法无天、自由野蛮地成长。到了若尔盖草原以后,李微漪首先“自我”野化,如同真狼妈那样,完全脱离人群,在野狼出没的狼山上,与半大小狼过着同吃同睡同狩猎的野狼生活。

为了激活狼体内的野生基因,利用真实狼环境的凶猛和饥饿,锻炼狼在实战中独立狩猎的生存能力。这种“狼妈驯狼法”危险异常,多次与死神擦肩,但她依然“全程陪练”,最终让格林融入了狼群。如此的置生死于不顾,是她胸怀中的“大爱”,可是这种大爱最终却是要放手,其胸怀岂是常人可及。

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小狼像爱自己的孩子,为了让它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谁都不能为谁铺一辈子的路,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该他自己走了……” 这以分离为目的的母爱是多么的伟大啊!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7)

观《重返狼群》有感

有一只狼,它会狗叫,会捕野兔、野狗,也会流泪,唯独不会的,便是忘记爸爸(亦风)和妈妈(李微漪),他叫格林。

他的生父是狼王,他本应该跟在狼王后面,度过一个美好的年少时光,但他出生不久,父母便接连死去,死神连尚未与其睁眼相视的那些兄弟姐妹也一起带走了。格林在草丛中,被妈妈抱起了,妈妈把格林轻轻地抱起并带回了城市,可是一只狼在城市中生活,终究是不妥的,爸爸妈妈在格林三个月大时,把他带回了草原。

父亲和母亲陪着格林,在草原上生活了两个月,两个人和一只狼,每晚相处,过着日出日落的生活。妈妈带着格林学***,格林在学会之后,会恶作剧般的,在妈妈门前放死老鼠干。妈妈也会大叫着,“格林,以后不许在我门前晒老鼠干。

”妈妈和格林的关系从格林刚被妈妈抱起时,就不是主人与宠物,而是同人类一样,中间有一份特别的东西——亲情。格林的老鼠干和孩子们放在妈妈床上的玩具一样。这让妈妈又生气又好笑。

但长期居住在城市里的母亲可能无法完全适应大草原的生活。很快,她得了肺水肿,准备和父亲一起开车回城里**。她不得不把格林交给她的朋友来照顾她。车子刚刚启动,格林便紧盯着车子,车子缓缓的开动了,格林紧跟在车子后面,车子的速度越来越快,格林的步伐也越来越快,不知格林跑了多远,但始终他追不上车,开始狂叫起来。太阳从烈日当头落到了半山腰,格林跑不动了,也叫不动了,声音从原来的狼嚎,变成了委屈巴巴的,像是狗撒娇的声音,在这语调中,只流露出了伤心和悲痛。

这种离别的感情,正如同在外打工的父母过完春节又返程上班,格林像留守儿童一样只能看着爸爸妈妈在远方越变越渺小。格林不是没有追逐,不是没有呼喊,不是没有挣扎,就像《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罗琦琦说的那样,这世界并不是一份付出就有一份收获,并不是所有的付出都能有收获。格林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劳。

两个月后,我的爸爸和妈妈回到草地上看绿色。可这两个月格林天天饭来张口,和小狗们一起生活,除了外表,根本没有一点儿狼的样子,爸爸和妈妈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决定把格林送回狼群。爸爸妈妈不是不爱格林,而是爱的太深刻,太无私。

最深沉的爱,就是希望“你”成为你自己,格林你是狼,所以,你要成为真正的狼!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8)

当我怀着好奇之心翻开《重返狼群》的第一页,当那条小狼从十几天到九个月大的成长**出现在我的眼前时,我震惊了,我被这条小狼和这本书的作者深深震撼了!

这是世界上唯一一只被养大并成功放归野外的狼。

继续翻页,我看到了这样一句话:“每当听见我咳嗽的声音响起,格林就关切的趴在窗口,再没有心思和藏獒们玩闹。”格林对作者的忠诚和喜爱超过了他爱玩的天性。

很多时候,人类与动物之间的感情甚至超越了他与同类的情感。

我突然想起了一句话:“人与动物是最好的朋友。”确实如此啊,不管是何种动物,只要我们真心待他们,他们也将回报我们最真挚的情感!

作者以超凡的洞察力,细腻的笔触,饱满的情感向我们讲述了一个人与狼之间的感人的故事,我简直无法想象作者与狼是如何一起度过那段时光的,至少我不怎么和动物接触,更何况是人们眼中如此凶恶的狼,然而在作者的笔下,狼这个生物变的温柔、善良与真诚,并不像我们平日里所想象的那样。

到最后时刻,小狼格林回头凝视着虚幻的山上曾经的家园,心里涌动着生死离别之情。最后,他从深雪中拔出一条前腿,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他对他的家园以及“她”都非常的不舍,他们的感情很好,然而正是因为彼此真诚的相待,才有了这份不舍以及这份刻骨铭心的感动。

我们人类和动物是最好的朋友。很多人相信这句话并试着去实践它。然而,仍有一些人为了牟取暴利不惜伤害动物,甚至自杀。

我梦想有一天在我们的祖国,动物和人能够更加和谐的相处,这是我的梦想,也是祖国的梦想,我相信终有一天这个梦想会成真的!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9)

几次看到九岁的女儿捧着《重返狼群》看得津津有味,心中不禁疑惑:书中到底写了什么竟让她如此沉迷?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利用假期时间阅读了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成都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救了一只新生狼的真实故事。在短暂的都市生活之后,她决定把狼带回草原,回到狼身边。故事的主人公是作家李微漪和狼绿。他们与母子血肉相连。他们有一个惊人的经历,人和狼互相关心,和谐相处。当即将死去的格林听到她长长的叹息,一步一步地摸索进她的怀里时,他们注定要结下不解之缘。

从小开始,李微漪就任格林自由发展,不约束,不限制它,并在喧闹的城市中,一点点地培养它的狼性,使得格林能在离开狼群九个月之久后,独自在野外生活,重新回到狼群的怀抱。

李微漪的《重返狼群》看完,我的心久久难以平静,一种许久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巨大的精神震撼升腾起来,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一步一回头的情景,是那样的历历在目,每每想起,嗓子梗得生疼,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巨大的依恋与不舍!他们一起经历了无数的死亡,一路走到最后的离别。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维持着自己和人类妈妈的生命。

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却能忍着饥饿将它猎到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和爱,却也是“狼妈”用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巨大牺牲换来的,“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也深深地改变了我们根深蒂固的恶狼观念。

《重返狼群》中有这样一幕,李微漪带着格林再一次回到狼山时,原本被信奉佛教的牧民称为最圣洁的净土的地方,此时却被利欲熏心的牧民当做自己的冬季牧场,用一条长长的围栏围了起来。净土中的狼山为人类所占据。狼在若尔盖草原上有自己的空间吗?当人类为了狼皮的利益,通过各种手段,用捕猎夹和毒药杀死草原守护者狼时,草原的平衡被打破了。

狼的数量在逐年减少。zokor和pika较少受到天敌的威胁,因此它们大量繁殖。最后,若尔盖草原上的草不再绿了,尘土飞扬。

面对日益恶化的环境,我们人类真的需要反省自己,学习和理解如何尊重自然,尊重生命,感恩生活!对于自然界中的其他物种,给他们生存的空间!多年前,若尔盖大草原上长满了青草,一望无际,仿佛是自由的天堂。

可到了很多年后的今天,这样的美好早已不知飞往何方,只剩下处处可见的围栏和一条笔直黝黑的高速公路。人类束缚了草原,使圣洁美丽的草原不再有风景;人类束缚了狼,使鼠兔、鼢鼠过多繁殖,危及草原;人类束缚了太多的生命,最后只能被大自然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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