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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中的红作文(篇1)

记忆中的母亲,很美。一身干净整洁的便装,随意披下的长发,还有那美好的笑容。

记忆中的母亲,是市福利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天天与孤残儿童打交道的她,拥有着一颗火热的心。她充当着这些孩子的“妈妈”,无私地奉献着自己的爱心,不求回报。

记忆中的母亲,会在我考试那天早上,为我做“100分爱心早餐”——一根火腿肠两个荷包蛋。每次吃着她亲手做的早餐,我的心里就会漾起阵阵暖意,我可真幸福!

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母亲烧饭的手艺。简单的食材,经过母亲的手可以变成一道道五花八门的美味佳肴。母亲的这“独门绝技”总能引来全家人的赞不绝口,每每这时母亲的面颊便会浮现出心悦的笑容。虽然我不知道母亲是怎样将菜做得这么好吃,但我知道的是,这一道道菜都是母亲用心、用爱做出来的,所以吃起来那么温暖。

一身干净整洁的便装,随意披下的长发,还有那美好的笑容。没错,这就是我记忆中的母亲。

记忆中的红作文(篇2)

也许是老了,突然想写写儿时记忆中乡下的那点事,那就让我逐一回忆,慢慢道来吧……

我的家乡在河北一个一马平川的地方,儿时的映像全部印记在那里,而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次赶庙会。

在那个物质生活几度困乏,交通也不便捷的七十年代,在一个乡村,赶集赶庙会就成了人们非常向往的日子。人们在那里可以购买到自己需要的东西,也可以把自己的物质变卖成钱,那里也是我们开阔眼界长见识的一个场所,也只有在那里,可以见到那么多人。尤其是赶庙会,项目会更丰富。所以大人小孩提前好多天就不停的念叨,盼上了。

听大人们说我们公社(现在叫镇)这个庙会是当地最大的一个,我也只知道方圆几十里或上百里的都会去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记忆中,舅舅离这里三十里路都要来,还有耍戏法的外地人也会来这搭棚热闹,儿时我不知道他们是哪的,但我听口音,断定他们一定是距我们很远地方的人。

记得我们公社的庙会一年有两次,一次是在农历的'3月26日,一次是在农历的10月26日。三月的那个庙会是在青黄不接的时候,我家要买接济粮,六月麦收时候赶集买麦子,十月的庙会赶会买玉米,这两个丰收的季节要储备粮。现在想来,妈妈是一个很会过日子的人。所以每个庙会妈妈一定是要我陪她去的,我是一个劳力,拉上小平车帮妈妈运粮食。

我们家粮食一年总不够吃。爸爸,哥哥,姐姐在外地工作,奶奶年纪大了,妈妈一人参加生产队劳动,工分太少,自然分粮食也少,根本不够我和两个弟弟还有奶奶我们五口吃。但我们家不缺钱,因为爸爸哥哥姐姐他们都是国家正式职工,他们断不了给家邮钱,那个时候,一家有几个吃商品粮的那是太让人羡慕了,每次汇款单一来,大队的高音喇叭就喊:“某某拿你的印章来!”全村人都知道了,所以那个时候的我很是骄傲。

可是也有我犯愁的时候,就是每次他们轮流的来信,我得一一回复,写完还得给妈妈念,妈妈不识几个字,十岁的我就不得不肩负起这个重任了,现在想来,我的写作爱好说不定是那个时候无意培养起来的呢?因此每到庙会前,总有一个汇钱来,是时候买粮成了我们家的规律。可事实上,每年粮食都储备不够,所以就有了每个庙会都要买粮的记忆。

七五年十月的庙会,是个阴天,不知什么原因那次妈妈没去。只记得妈妈给我五角钱,让我带两个弟弟去逛庙会。我高兴坏了,五角钱,你知道那时候小孩子有五角钱意味着什么吗?一个烧饼五分,一个冰棍二分,算一算五角钱买多少烧饼买多少冰棍?多么庞大的一个数字啊在小孩眼里。何况这是第一次支配?我怀揣着五角钱,和两个弟弟高兴的一路蹦蹦跳跳像小鸟似的向庙会飞去……

一进庙会就是个十字路口,东西南北来的都要从这儿会合,然后去你想逛的地方。我们村的路是十字路口的北路,我左手拉着大弟弟,右手拉着小弟弟,瞬间就进入了人流,穿过十字路口,向南路走去,谁知还没高兴一会,也还没来得及欣赏周围的情景,一阵拥挤把我拉小弟的手就给冲开了,瞬间就看不见小弟了,这下可急坏了我,我拉着大弟靠向路边,哭喊:“小弟……小弟!”可是没有回应。

看不见小弟的影,我疯了是的横冲直闯,向南跑一截找不见,返向东跑找还不见,再折回西还是找不见。已是初冬了,我跑的满头是汗,一路挤着四处来回的找,还拉着大弟呢?也不记得那时大弟弟是怎样的表情,也不记得他累不?反正是拉着他,跌跌撞撞一边哭一边喊的找啊找,就是不见小弟的影子,你想那个时候的我才十岁,大弟弟七岁小弟六岁,我只知道无头苍蝇似的乱闯,把姐姐给我买的一个全毛围巾挤丢了都不知道。

也不知道过了几个时辰,舅舅来了,找到我们说,本村有个人看到小弟弟哭着说和我走散了,就顺路把他领回家去了,妈妈让舅舅专门又找我们来了。我终于松了口气,这时才发现围巾不知什么时候给丢了。明知道找不见,舅舅还是安慰性的帮我在附近找了找,你想那个时候在乡下,那是多么稀罕的物件啊?哪里还能找得回来。

这个盼望已久的庙会没记得吃了啥,也没记得玩了啥,只记得找人找围巾,而后,懊丧的坐在舅舅的自行车上回去了……

这就是我第一次独立赶庙会的经历,高兴而去懊恼而归。但记忆中那份姐弟情至今仍让人感念,恐怕现在的独生子女是无法体会得到的。

记忆中的红作文(篇3)

母校是人生最幼稚的阶段。在母校里,会发生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有的让人轰堂大笑,有的会让人回想起来觉得温馨,有的会让人泪流满面……

没当我想起那件事,就会感觉温馨自然脸上会浮现淡淡的微笑……

还记得,那天晚上,我们正在上晚自习,可突然停电了。有些胆小的女生就开始尖叫“好黑呀”“好害怕呀”“天呀!”“……”

老师没办法再上课,只好停课,有些调皮的男生,就偷偷从寝室拿出用来每天晚上看书的手电筒。教师,不再黑暗……一束束灯光把教室变得温馨……这里一束光,那里一束光。整个教室就像一舞台,金光灿烂……

老师已经控制不住场面,于是给同学发了科技材料,在科技材料里,有一块纱布,一包橡皮筋,还有一块红布和一些小玩意……

拿到材料后,有些女生,就很有创意,把纱布系在头上,说:“我是新娘”“我是白雪公主”“我是灰姑娘”“……”而有些男生就见风使舵,也把红布披在身上说“那我就是王子”“我就是超人”“……”

而我也开始疯狂。。我头上系着纱布,满教室的跑,看到一个人就问“看我美不美”“新造型,不错吧”“漂亮吧!!”

我跑着跑着就不小心撞到了,班主任。要知道班主任是同学眼中出了名的“大魔王”平时她是一个严厉的人,他几乎不让别人犯错误,想想就可怕。那时的我心里害怕极了,心里坎坷不安,手掌早已是汗流不止。可没想到她笑了笑,亲切的说:孩子,注意安全,别摔倒了!当时班主任是那样慈祥……

后来我看见班主任在讲台的凳子上坐着,脸上不时的浮现微笑,那种微笑是我在课堂上从未看见的微笑,那种笑深入人心……

在同学们的欢声笑语下,时间悄悄的溜走了……下了晚自习,同学们依旧疯狂……

现在想想,那是同学们天真,现在早已没有,只剩下思考的样子,童年,多么美好的时光……让人流年往返……珍惜吧,现在拥有童年的孩子。

小学的点点滴滴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光。

记忆中的红作文(篇4)

2月的第一天是个阴雨天,但这丝毫不影响黄坛镇双峰片里天河村的喜庆气氛。这一天,里天河村迎来了宁波市自驾车旅游协会的150余名游客。他们一路自驾而来,到这片还未被人工开发的大山里寻找记忆中的年味儿。

里天河村距黄坛镇区有40分钟的路程,期间山路盘旋,近50辆车组成的长长的车队转过了一个又一个弯,直到你数不清这是第几个弯了,才得以窥探它的新面貌:整洁的水泥路村道、白底黑纹的统一外墙,路边点缀山茶、腊梅等绿化植物,远眺是大片浅绿、深绿、墨绿的竹林和森林,近看是一座座错落有致、高矮不一的农房,耳边不时传来几声狗吠,隐约还有母鸡的咕叽声。

高山的气温比市区要低好几度,游客们一下车,热情的村民就送上了热乎乎的枸杞银耳汤,好祛除身上的寒气。这时,天空飘起了细密的雨丝,但大多游客顾不上车旅疲惫,迫不及待地扛着相机、举着手机走进大山、走进村落深处,寻找那份“乡村记忆”。

“这里空气好、风景好,因为没有被开发,还带着最淳朴的农村味儿,这是城里人很难看到的,也是一种难得的体验,我很庆幸自己来了这一趟。”游客龚庆华笑着说。虽然不少游客也是从农村出来的,但里天河村保存完好的木结构联排屋、院子里摆放捣臼、扁担等细节,对他们来说已经是遥远的回忆了。游客陈女士就是一名从农村出来的城市人,她说:“现在很多村民都按照城市的房子样式新建房子,甚至是套房,农村没了农村的味道,来到这里感觉就像找回了童年的时光。”

确实,里天河村以一种新面貌传递出了原汁原味的农村味儿。在新农村建设中,里天河村变的是越来越干净整洁的环境,以及村民依靠香榧种植不断增加的收入,不变的是村里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习惯。那与农房只有几步之遥的菜畦、院子里散步的公鸡、挂在竹竿上风干的玉米和笋干,无一不带着乡土气息,而游客们就是想把这些乡土气息带回家。为此,里天河村的村民早早地准备了起来,在这天举办了个年货集市。集市上,冬笋、大头菜、番薯、笋干、葫芦干、黄瓜干、番薯烧等特色农副产品让游客应接不暇,甚至有村民将自家养的公鸡以及在竹林中散养的山鸡都拿了出来。当然,香榧更是占了好大一块地。而另一边,“咚咚”的捣麻糍声不绝于耳,孩子的笑声响彻里天河村的天空。

“冬笋给我来5斤。”“我要4包香榧。”“这个番薯烧怎么卖?”“捣好的麻糍卖吗?我想带点儿回去给家人尝尝。”……集市的火热让当地村民笑眯了眼,“杀年猪”这一环节更是将集市的火热程度推向了高潮。据村里68岁的老人丁红乾介绍,如今里天河村过年还保持着古老的传统,在春节来临之前要谢年、祭祖、大扫除,大年初一还要祭天地,而年猪一般会在年前半个月这段时间断断续续地宰杀,以满足各种年俗活动的需求,“以前就盼着过年能吃上猪肉,现在就是一个形式,热闹热闹。”

据杀年猪的村民介绍,这头足足有250公斤的猪,是村民用米糠、番薯、萝卜、芋头等农作物一点一点喂大的,1斤就要20元,即使价格比市面上的普通猪肉高出许多,宁波的朋友们还是把卖猪肉现场围了个水泄不通。游客蒋女士手提两大袋猪肉从人群中挤出,这次来双峰,她还带了个任务,就是帮阿姐买家猪肉。她笑着告诉记者:“帮阿姐带了一个前腿,两刀排骨,这次自驾游她没报上名,后悔死了。”

除了这一批在里天河村文化大礼堂集中接待的游客,那天双峰的家庭农居也都满客了。大家高高兴兴地来,看过双峰美丽的自然人文风景,吃过烤笋、红烧肉等特色菜,然后带着笋干、香榧等双峰特产满载而归。哦,对了,还带了农村那股浓浓的年味儿。

记忆中的红作文(篇5)

三十年的时光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弹指一挥间,可改革开放的三十年却让我们伟大的祖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出生在80年后的我不足以见证这一切,可改革中的一些点滴却依然让我记忆犹新。

我家住在城乡接合部,就是现在的江南新区。我小时候只有一个至今已经不允许机动车通行的海浪桥可以通向对岸。多少年来,我常常伫立桥头,痴痴俯看滚滚江水,呆呆仰望月朗风清,我的梦寐里一直有一座横跨我记忆之河的桥。小时候要到市里特别不容易。母亲曾给我讲过一件事,有一年冬天母亲背着我走在冰上,也许是冰冻的不太结实,我们娘俩一不留心掉下去,正巧遇到一个好心人救了我们母女。每当母亲给我讲起这段经历时,我都觉得手心发凉。在没有桥的那个年代不知道这美丽的牡丹江给我们带来了多少的不便。

在我儿时模糊的记忆中,父亲带我到市里走亲戚,就得背着我从现在的江南新区走到兴隆镇里,然后再过海浪桥。童年的我想过江就要绕一个好大的圈。牡丹江市里近在咫尺,可又那么的遥不可及,所以在我的印象里少了许多对城市的记忆。也记不清是哪一年,只知道那时我还没有上学,江上架起了大桥,我和我的小伙伴就常到江边去看工人修桥。记得一次父亲带我到市里,牡丹江大桥还没有剪彩竣工,当时一个守桥的工人看到父亲背着我,不忍心让我们绕老桥多走冤枉路,就让我们过去了,而且他还说,父亲和我是第一个“踩桥的人”,我高兴的竟从父亲肩头下来,要自己亲自感受一下新桥,这段往事永远的镌刻在我美好的童年记忆里。

桥对于今天的孩子也许是再普通不过的建筑,可在与我年龄相仿的农村孩子心中,都有过对桥最深的渴望。每天望着江的对面,让我的记忆里更多了几分遐想。现在的牡丹江大桥已经历了二十多年的风雨,今天的孩子们不会再去想桥的意义,可是当我想起我是第一个“踩桥的人”时,心中就会涌起一种说不尽的喜悦。

现在牡丹江不止有牡丹江大桥、还有桦林大桥、东光立交桥、虹云桥、更有最近竣工的连接大湾村与东四条路的新桥,真的是让我生出许多的感慨。有时我会特意走到新桥上看看城市的景色,同时也感受一下时代的变迁。曾经有位外地来的朋友说在新桥上看牡丹江有点“小大连”的味道。听到这句话我也感到些许的欣慰,这就是城市在不知不觉中悄然发生的变化。我的家依然在江南,可现在的江南已不再是曾经的农村,如今市政府就在我家的东面。

记得我上高中时家离学校18里地,因为放学晚而赶不上公共汽车,和我同行的`同学到了江滨就到家了。那时的路灯也不如现在的亮,我一个人走在桥上特别害怕,可又不得不骑着自行车在桥上壮胆前行。下桥之后根本没有路灯,我胆颤心惊的在黑暗中穿行,父母只好天天在桥头接我。

如今路还是那段路,可现在的夜行人再也不用为此担心,江南的路上灯火通明,路面也宽了许多,这是我二十年前想不到的。我今年28岁,这样的年龄还不能完全见证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巨大变化,可我却体会到了一种深深的幸福。

今天的我依然会走到桥上看风景,“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桥上的风景是改革开放三十年的见证。历史的车轮永不停歇,桥也在历史的变迁中不断增多,我相信未来的日子里,桥上的风景会更加绚烂!

记忆中的红作文(篇6)

那天的天空有点黯淡,仿佛映照着我的内心的色彩,我在书桌前,整理了我那狼藉的抽屉,整理的中途不经意的发现,一张泛黄、老旧的照片。那张照片里的人便是我和已逝去的曾祖母,看着那张泛黄的照片,心中的回忆如同水中的沙砾,慢慢的翻腾了上来。那时候的我,每天午后总等着曾祖母,为我泡一壶兰花茶,配上刚出炉的小面包或者是小蛋糕,来度过这惬意的短暂时刻,这段夹在早晨和夜晚的中间时段,如同祖母烤的小面包里头地惊喜果酱,酸涩之中带有些甘甜,让这段时间裹上了一种甜蜜感。

看着这些小点心,回想起来虽然不像外头的糕饼店那样的华丽,但是里头总有一种外头尝不到的亲切感。我一边咀嚼,一边看看小面包里头的惊喜,小学时期的我就喜欢做这种事情,即便小面包的味道不及马卡龙之类的点心那样的甜腻,但是这种面包里头的“惊喜”总让我的心理富足、饱满。午后的静寂,光线从窗户外的一头洒了进来,像是清晨的曙光,不刺眼却能带给人温暖。这时隔壁邻家的小孩多半在玩乐或抓些昆虫,嬉闹声如同录音带般反覆的播放着,在这烈日的照耀下,忽然有股味道窜入鼻头,我撇了头,只见曾祖母在炉台中烧茶,她侧着身子,一边为小面包装盘,一边盯着炉子看着茶别焦着。那股勾入鼻中的清新,恬淡中也夹杂着些浓郁,这是我熟悉的味道。曾祖母一边看着我,一边说到:“今天泡的,是你最爱的兰花茶。”

兰花茶,那是我记忆中的美好味道,曾祖母所泡的兰花茶和一般的花茶不同,茶的颜色偏淡黄色,香气不重,但入口时茶味醇厚。茶的香气会在鼻间中窜绕,闻久了也不使人感到厌腻,不加砂糖也可以从中品尝到花本身的甘甜,和小面包二者相衬,一同品尝时堪称一绝。一口兰花茶,一口面包,静静的放纵自己,一边想着这样的时光还可以维持多久,一边想着它会何时结束?突然间,我的曾祖母用她那柔和的声音问了我:“你有没有吃到核桃?”“核桃?”我胡疑了看了面包,发现里面真有许多碎核桃末,核桃清脆的口感意外的和松软的面包很搭配。曾祖母向来喜欢坚果类的食品,像是核桃、坚果之类的,和面包一起烤制变是她最爱的点心,有时我们连面包也没准备,直接拿起一大桶核桃直接当成点心来品尝。核桃一口接着一口,像是二只小松鼠勤劳地在磨牙,核桃虽然没什么特别的味道,但是在当下时刻的核桃品尝起来却有种说不上心头的味道,那是一种思念、一种隽永。我低了头,觉得自己或许想太多了,于是继续咬起我面包,里头的核桃碎片和松软的面包揉合在一块儿,咀嚼的声音似乎变得绵密了,那声音听来也细致许多,令人意犹未尽,赶紧再咬下一口,顿时发现,核桃在舌头上渲染开来的瞬间,除了淡淡苦味,还隐约蕴含着些许甜味。

那苦味和甜味到底是核桃面包和兰花茶本身的滋味,还是回忆中的点点滴滴?一次又一次的,在我的记忆中,慢慢的扩散开来。那回忆像宝石的闪耀、剔透,所反射出的光芒窜动在我的脑海之中,我看见自己的身躯,正慢慢的茁壮,坐在我身旁的曾祖母头发变得雪白,二个人喝茶,二个人品尝面包和对望,看见了彼此好像距离越离越远。然后我看了自己,变得更稳重、成熟,但是记忆中的曾祖母,却正一吋一吋消失,好像回忆也将会消逝。

至今,曾祖母已经去世了许久,我也变得像当时记忆中的那个我。但我的生命中好像有个空洞,脸上的笑容也少了些,也时常用些零钱去一些面包店买一些核桃面包,即便味道吃起来和曾祖母做的大不同,也少了那份熟悉的亲切感,每次品尝那些买回来的面包同时,手指头便会不自觉的去掐那些面包,寻找里面的核桃碎片,一边回到昔日的我,一边寻找记忆碎片,来弥补那回忆的空洞。

记忆中的红作文(篇7)

【模拟金题】

题目:留在记忆中的那一抹阳光

要求:(1)写一篇600 字左右的文章。(2)不得透露个人相关信息。(3)不得抄袭。

【思路导引】

本道作文题,在写作的时候,考生要着重理解“阳光”的比喻义:温暖、温馨、激励、感动等内涵。在选材上,应精选典型、新颖、别样的人和事入题,从而表现美好、和谐、友善、关爱等积极、正向的主题。

行文时,要将“留在记忆中的那一抹阳光”的主体交代清楚,即“留在记忆中的那一抹阳光”是什么,为什么会“留在记忆中”。应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记叙明白,让读者读后就能够引发情感共鸣,心灵共振。

【佳作示例】

留在记忆中的那一抹阳光

◎李娟

初见飞姐时,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她坐在椅子上折着千纸鹤,清一色绿色的纸,温暖的阳光洒在她家的阳台上,映照在绿色的千纸鹤上,发出别样的光芒。我对这些千纸鹤着了迷。也许她发现我在看她,抬起头来用阳光般的笑容望着我说:“喜欢吗?”我点了点头,于是,她说:“那,等姐姐折了1000 只的时候,就送给你,好不好?”就这样,我们两条平行的线拉出了交点。

那年,我12岁,飞姐18岁。

飞姐读高三,很瘦,脸很白,甚至白得有点可怕,但就在这苍白的脸上,却常荡漾着如同阳光般灿烂的笑,总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记得有一次,因为成绩,我心情一直很烦闷,飞姐来我家找我打羽毛球,见我心情不好,咯咯地笑起来:“哟,‘小公主’也会发愁?”听见飞姐的笑声,我心情早已好多了,但脸上还是一副“冰山”模样。

飞姐拿起一面小镜子,把阳光反射在我脸上,一闪一闪的,“怎么,你不要千纸鹤了?”她终于使出撒手锏了。“好了,飞姐,别闹了,我认输了。”飞姐这才放过我。每次一见到飞姐,本来很烦闷的心情就会一下子好了许多,也许她的快乐是有感染力的吧。我想,飞姐一定很幸福吧,没有什么压力,所以她才那么无忧无虑、充满活力吧。

可是,有一件事彻底否定了我的想法。

还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和飞姐在打羽毛球时,飞姐请求休息,我有些不满地嘟囔道:“这是第几次了!”忽然,飞姐剧烈地咳嗽起来,“飞姐,你怎么了?”我急忙跑过去。飞姐仿佛要把肺都咳出来,忽然,她晕倒了!

直到这时我才知道飞姐原来患有不治之症。当这“不治之症”四个字传进我耳朵里的时候,我觉得这简直是“天方夜谭”。那么有活力的飞姐,怎么可能患有不治之症?那晚,我哭了一晚上,飞姐才18 岁呀!不过,有一个疑问一直萦绕在我脑海中,飞姐患有不治之症怎么会那么快乐呢?

我和飞姐一直都那么要好。直到飞姐要搬家了,我才把心中的疑问提出来。飞姐仍然保持着阳光般灿烂的笑,她说:“妹妹,你知道为什么我那么喜欢阳光吗?”我摇了摇头。她望着那灿烂的阳光,说:“阳光很美,很活泼,阳光能使人感到希望,我一直希望自己能够成为阳光。医生说我只能活半年,可我已经活了两年了。因为只要我一看到阳光,就会感到希望,于是,我坚强地挺了过来。现在,我想把阳光带给更多的人。”

那一刻,我觉得她与阳光融在了一起!

仍旧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读初中的我在生日时收到1000 只承载着阳光和希望的绿色的千纸鹤!

【评点】

该文以“阳光”这一意象为“核心词”行文,并采用对话的方式,通过“我”与飞姐的交往故事,表现了患有不治之症的飞姐的阳光、乐观、坚强等性格特点和优秀品质,以及她为别人带去“阳光”的美好心灵和精神境界。

同时,文章前有伏笔,后有呼应,如第一段和末段,显示了作者构思的严谨与匠心之所在。另外,语言也非常简洁,富有张力。

记忆中的红作文(篇8)

固然我没有姣好的面收留,没有健硕的体魄,没有骄人的天赋与成绩,但我天天都是快乐的。由于我知道,自己一直被爱着。

提起“爱”字,头脑中中就会满满地浮现出许多片断,像是用百度搜索时那长达几页的信息,或是它在右上角标注的”以下三千万条是你想要的结果”。我想。若是我在脑中搜索“爱”这个字眼,找到的相关结果约莫着也要比三千万多良多吧。

写到这里,忽然想到天天晚上从未间中断的晚间生果。它老是在八九点钟我们略有疲累时摆到桌上,然后是姥爷轻声的提醒:“起来流动流动,做做操。”或是“你少吃点芒果,上火,多吃点梨。”接着姐姐就会麻利站起,正确地插住我想吃的那块梨,这时姥姥会排闼进来,说:“你们课间休息一下,看看我做的棉袄。”这样的画面伴随我成长了八年,寒暑交替,从未间中断。而我身上冬日的棉袄或者先日的棉布小裙也在跟着我的成长不中断更新。

日子一每天过去,我们一每天长大。蓦然回想起已经许久没有去过家旁的小菜市了。当年上小学时,小菜市是上放学的必经之路,六年的时光,认识得仿佛闭着眼就知道那里是卖什么的。我认为一年半的时间可以改变良多东西,但在那天自己去买菜时才发现,良多东西不会由于时光的变迁而变质。烧饼还是6毛一个,街角处的一元两个的葱肉包香气仿佛依旧提示着我儿时的梦想,卖五香花生米边上卖酥锅的老大娘依旧在见到我时偷偷为我把肉留下,多切点面筋少放点藕。而在她对面卖菜的大叔还是在天天收摊时切上点猪肝下酒喝。他们在见到我时还会问一句“怎么最近都没见?”

我虽已不是当年那个口袋里只有四毛钱,一个包子也买不起却仍徘徊在包子铺门口的小孩,但我永远也不会健忘那个大婶收了我四毛钱却给了我两个包子时的和蔼笑脸。

他们都是平凡的人,过着平凡的一生,但他们某些平凡的举动却能给予我们最真挚、暖和的打动。他们告诉我们人与人之间有爱,告诉我们素昧平生也可以绝不犹豫地伸出援手,他们用爱的方式教会我们怎样去爱。

我一直坚信自己是幸福的。

固然我也拥有成长的烦恼与岁月的清愁,但我天天都是快乐的。由于我知道,我不仅一直被爱着,而且也在一直努力地爱着别人。

这些记忆中的暖和,是我天天扬起微笑的气力之源。

记忆中的红作文(篇9)

冬天我是不怎么喜欢的,盖因太冷的缘故,一到了冬天我就很少出门了,如果不是还要上班,我愿终日宅在家里。可我又偏偏喜欢雪,漫天飞舞、粉妆玉砌,如果在假日能遇到一个抛洒着碎琼乱玉的雪天,我又会整日泡在雪舞里。

雪是文静的,不像雨那样张扬、喧哗,这小精灵总是无声无息地来,在静悄悄的夜晚细心地静听,能听到它细密的呼吸。她的样子让人疼爱,让人怜惜,可又亲近不得,捧在手心她却化了,受不得一点点人间温暖,越是冷酷无情她却越是美艳无比,总爱演绎一些风花雪月浪漫的事。

儿时似乎有下不完的雪,那一年都会下上几场。记得有一年雪下得很大,晚上睡觉时还是正晴的天,早上醒来已是大雪封门。听到母亲说:“下雪了。”我一骨碌爬起来透过窗户上书本大的一块玻璃向外瞧,整个院子一片雪白,老树银花满枝,几只无处落脚的麻雀喳喳叫着蹬落了树上的雪花,细细的雪沫扑簌簌飘落下来。院角的石磨也已淹没在雪堆里,磨盘顶部又长出厚厚的一层,毛茸茸的,黑白分明。背着书包到学校,一场如火如荼的打扫雪之后,只能通过窄窄的通道走向教室,两边是堆得高高的雪墙。

对雪的喜爱,真的无法用语言来表达,似乎只有把它吃到肚子里才痛快。雪来的时候,和小伙伴们每人攥一个雪蛋,在凛冽的寒风中捧着啃,即使手冻得通红也不肯放下。为此,大人们总是想着法儿阻止,当第一场雪飘下来,大人们会说:“第一场雪不能吃,老天爷洗脸了。”第二场雪飘下来,大人们又说:“老天爷洗脚了,不能吃。”第三场雪飘下来,大人们又说:“王母娘娘洗脸了。”第四场、第五场……,下再多的雪,大人们都会编出让我确信无疑的故事。雪每年都会下,大人们的故事也每年都在重复。即使如此,也不能阻止我对雪的喜爱,似乎不吃一捧雪,这个冬天就白过了,这些雪花就浪费了。

儿时的冬天似乎很冷,雪总是化不完,雪会陪伴冬季的每一天。如果没有雪,过年也觉得没滋没味,雪就是年的色彩,白雪红对联,这才有年的味道。严寒总也挡不住儿时的脚步,即使在寒冷的雪夜里,大街上也少不了孩子们嬉戏的吵闹,手提纸糊的灯笼穿梭在大街小巷,雪色的年味浓烈喜庆。春节后,是走亲戚的时候,徒步走在路上,雪笼盖四野,边走边玩雪,在路边的雪地上用手指写了“瑞雪”两个字,次日,返回时路过“题词”之处,雪未化,字仍在,只是多了一个字,不知是谁在后面加了个“峰”字,成了“瑞雪峰”。

雪就是孩子们冬天的伙伴,儿子也喜欢雪,偶尔下场雪会流连忘返,只是儿子不怎么喜欢吃雪,毕竟无滋无味,儿子出于好奇,曾伸出舌头舔一下,我担心儿子吃了会肚子疼,用祖传的故事骗儿子,“别吃,老天爷洗脚了。”儿子对我的话根本不相信,甚至赋以嗤笑,也没有像我一样攥一个雪蛋大嚼。时代在变,人的认知在变,不变的只有这飞舞的雪花。

最有趣的还是房檐下的冻冻凌。天晴了,肌肤丰腴洁白的世界便不知不觉地消瘦下去,露出黝黑的皮肤。雪水顺着房檐滴滴答答在房檐下长出一溜冻冻凌,用长长的杆子敲下来,每人一块咯嘣嘣大吃大嚼,回味着夏日冰糕的味道。这晶莹剔透的冰锥如今不怎么多见了,偶尔,回农村老家遇到零星的冻冻凌,我会兴奋地指给儿子看,“看,冻冻凌!”儿子并没有表现出兴趣,他只想着赶快回家打开笔记本电脑把那游戏的最后一关闯过去。这让我时常感叹与儿子的距离是那么的遥远。这些就是人们说的乡愁吧!我不知道,当儿子长大后他的乡愁是什么,难道是那虚拟世界里没完没了的植物大战僵尸,还是狗熊戏人的动画片《熊出没》?

儿时的年味随着雪的融化才渐渐淡去。春季到来,早春时节还有丝丝寒意,整个大地经过一冬的酝酿和雪的滋润,松松软软蕴藏着勃勃生机。抬头望去,远处的南山坡上仍留有残雪几许。

这些,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了,好在,已深深刻在我的记忆里,能够随时打开它,细细地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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