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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句子

这篇文章是励志的句子花费时间筛选出的精粹“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希望我的建议能够让您更加理性地看待问题。认真读书,读好书,作品令许多人心中五味杂陈。 阅读时将主要思想融入到读后感中,让读者感受书籍的深度。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篇1)

第二章和第三章,“**字下乡”和“再**字下乡”,合起来就是一个“愚”字。这两章由乡土社会中的“文盲“谈起,分别从空间的阻隔和时间的阻隔两个方面来说明乡下人没有识字的需要,指出乡下人不用文字并不是是因为他们“愚”,而是在熟人社会中有事情可以面对面接触,根本无需文字这种间接的交流方式。乡下人的“愚”是知识问题而非智力问题。

并且对当前的“文字下乡”工作提出了一些独到的见解和建议,认为只有在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文字才能下乡,而且必须充分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开办学校才能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在这两章中,对人物的产生和作用进行了非常精辟的论述和分析,使人们在阅读后受益匪浅。

第四章,“差序格局”,可以用一个“私”字来概括。作者用“捆柴”和“水波”来比喻说明中国的社会格局和西洋的社会格局是不同的,西洋的社会格局为“团体社会”,注重争权夺利,表现为“个人主义”;中国传统思想差序格局喜欢攀关系、讲交情,表现出来的是“自我主义”。在中国的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关系的增加,并且,社会范围也是由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此,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是在个人联系中发生意义。

而差序格局的伸缩能力很强也导致了中国社会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问题,就是“世态炎凉”。在以自我为中心的差序格局中,所谓的“公”和“私”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公”,也没有绝对的“私”,这正是中国社会差序格局的特点所造成的结果。

第五章,“系维着私人的道德”,主要围绕一个“德”字。根据前几章的内容,中国社会是小农经营的“乡土社会”,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差序格局”,在乡土社会中,每个人都可以依靠土地自食其力,只是偶然、临时、非常态地需要与他人进行合作,这与西方的团体社会是非常不同的,社会格局的不同引起了道德体系的不同。在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中,社会关系网络是以自己为中心的,私人联系维系着道德,所以最重要的是“克己复礼”,然后就是最基本的“亲子、同胞”关系,即“孝”和“悌”,另外一条代表朋友的线路所要求的是“忠”和“信”,依作者所言,在中国的传统道德体系中,没有一个道德观念是超乎私人关系的,即使是最常被孔子等儒家学者提到的“仁”,也不过是中国传统社会中一切私人关系中道德要素的共相。

读罢这一章,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仁、义、礼、智、信”有了更深层次地认识与了解,也明白了中国与西方道德价值观相左的根源所在。

第六章,“家族”,主要是一个“家”字。对“家”这个中国乡土社会中最基本的社群,也是构成中国社会的最基本的单位做了细致地解剖和独到的分析。在西方,“家”是团体性质的社群,其主要功能是生儿育女。

而中国的“家”却是一个沿着亲属差序向外扩大的“氏族”,是一个不仅具备生育功能,而且还包含了政治、经济、宗教等诸多功能的事业组织。因此在西方,夫妻间的感情是凝合家庭的力量,是相亲相爱的;而中国乡下的夫妻关系则要生硬的多,要讲究“相敬如宾”和妻子对丈夫的绝对服从,这正是由中国家庭的事业性所决定的。不过随着现代化的步伐加快,中国妇女地位的日益提高,我们今日所看到的大部分中国家庭也已经向西方的模式转化,夫妻间的感情生活、互动也更像西方人了,虽然在某些方面有悖传统的道德,但也不能否认这是社会的一种进步。

第七章,“男女有别”,这一章是上一章内容的延续和引申,围绕一个“情”字。如上章所述,乡土社会的家庭是事业性的,要讲求纪律和效率,就要排除私情;要维持社会关系的稳定,就要避免感情上的激动。所以乡土社会在男女之间加以隔离,使其不易发生激动性的感情,这样就将一切有可能破坏稳定的因素全部遏制,从而巩固事业性的家族。

反之,因为“男女有别”和夫妻感情间的淡漠,又使“家庭”不易团结,所以同性组合与异性组合交错,于是家族成为了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家族代替了家庭。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在中国乡土社会里,以家族为基本社群的原因。

第八章,“礼治秩序”,概括起来就是一个“治”字。西方和中国这两种不同的社会是怎么维持社会秩序的,是依靠什么对公民进行统治的。西方的“法治”和中国传统的“人治”其真正的区别并不是“法”和“人”两个字,而是在于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

西方所谓的“法治”并没有完全脱离人的因素,实际是“人依法而治”;而中国的“人治”其实也并非是有权力的人为所欲为地治理,而是依靠一种社会所公认的正确合适的行为规范和流传了世世代代的传统来对社会中的人进行约束。并且,“法”是从外限制人的,而“礼”却是一个人在潜移默化中由内心主动去服从的。但是,由于地方社会的特点和局限性,礼治社会不能出现在现代社会的变迁中。

令人担忧的是,传统道德的日益缺失和社会风气的日益低下,即使是处处讲“法”的如今,社会治安也不见得比几千年来中国传统的“礼治”下更好。当然,随着精神文明建设进程的加快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能够出现一个人人懂“礼”、个个守“法”的社会是再好也没有的了。

第九章,“无讼”,其实是讲一个“讼”字。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打官司是要尽量避免的事情,又因为是“礼治”,无需懂得法律,每个人只要按照传统的礼治秩序去做就好了,根本无需“讼”;而在现代社会中,个人权利是不能侵犯的,国家因此定下了许多法律,而普通人又不能掌握这所有的法律,所以“律师”这个专门帮助人“诉讼”的职业就成了现代都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了。在这一章中,费孝通先生表达了他对中国农村社会实行现代司法制度的看法和关注。

他认为,现行的农村司法制度,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却不能有效地建立法制。并且在最后还提出了自己对于推行司法方面的一些建议:”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

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以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

第十章“无为政治”和第十一章“长老政治”,都是紧紧围绕一个“权”字展开。在这章中,对“权”展开了详细的讨论,但最触动我的是先生对中国历史上的“无为—有为—无为”的循环统治模式的分析。在中国古代史中,最为典型的应当是汉朝:

在国家草创之时,国力衰微,高祖、惠帝、文帝、景帝都是“无为而治”,休养生息;到武帝时国力强盛便四处出兵征伐,变成“有为”,到后期和东汉初期又恢复到了“无为”的状态。最后一章对中国地方社会的统治权进行了界定。在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中,同时存在不民主的横暴权力、民主的同意权力和既非民主又异于**的教化权力,这种和西方完全不同的统治模式,先生给它最终定义为“长老统治”。

第十二章“血缘和地缘”,姑且归纳作一个“缘”字。指出地方社会的社会流动并不能构成这种社会性质的根本变化,仍然是血缘大于地缘,血缘是一种稳定的力量,地缘只是其延伸。要想达成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在中国乡土社会中是相当困难的,只有商业的发展才能对此造成冲击,因为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而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不仅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第十三章“名实的分离”,实质上是一个“变”字。指出完全静止的社会是不存在的,即使是安土重迁的乡土社会也在发生着变化,只不过相对于现代社会变得比较缓慢而已,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情调“孝”,也即“无违”,实质上是承认长老权力,是维护社会安定的手段。由于长老权力的不容忍反对,所以在社会加速变动时,就免不了“注释式”的歪曲原意,使得位与权、名与实、言与行、话与事、理论与现实全趋向分离。

另外,我还在这一章中找到了一个令我曾经疑惑许久的问题的答案,就是为什么英国可以凭借“光荣革命”来实现转变,而其他国家却都需要进行流血的战争或“革命”。费先生解释说,首先英国在过去的几个世纪中都处于整个世界的文化领导地位,是工业革命的老家;其次英国社会中的领导阶层最能适应环境变动,环境变动的速率和领导阶层变动的速率配得上才能发生不流血的革命。这个解释合情合理,让我茅塞顿开。

第十四章“从欲望到需要”,简单概括为一个“欲”字。乡土社会中,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欲望去行事,现代社会却发生了“需要”,因而有了“计划”,表面上看来,欲望和需要都是人们行事前的目的或者说动力,二者并无多大的区别,但事实上,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在现代社会,知识是力量,而在地方社会,人们一赖经验,不需要计划。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愿望做事。

费老用他敏锐的洞察力捕捉到了中国人的国民性,在本书中多处体现了传统文化或者说儒家文化的力量对中国人的影响,可以说,对于本民族文化的理解与研究是立足于对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的深刻认识上的,只有将中国传统的文化和社会学、人类学的知识方法结合起来,才能做出如此精确又恰到好处的分析。通过这十四章内容,对“土”、“愚”、“私”、“德”、“家”、“情”、“治”、“讼”、“权”、“缘”、“变”和“欲”的分别剖析,中国的“乡土味儿”便一览无余,让人拍案称奇。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篇2)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保持者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里要有家法,夫妇间要相敬如宾,妻子要三从四德。在乡下,通常都是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这是性别和年龄造成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养成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 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礼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是主动的,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相比之下,法律是强行限制人的行为的,而道德是整个社会所支持、默认的。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有些还没有严重到会受法律的制裁,却必定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即我们俗话说的良心的谴责。

费孝通先生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了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最后,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了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篇3)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所讲授的“乡村社会学”的内容所写成的。他想通过此,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这本书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乡土中国》这本书包含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十四篇论文。“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是本书所有内容的出发点。乡土性并不是中国所有阶层的特性,但是却是传统中国最基础的特性。

关于这本书,费氏在这本书的后记中写道:“《生育制度》可以代表以社会学方法研究某一制度的尝试,而这《乡土中国》却是属于社区分析第二步的比较研究的范围。”它是费氏在“乡村社会学”课上所讲内容的整理,除后记外,全书共14部分:“乡土本色”略论了乡土社会的概况,为不甚了解乡土情形的读者简要搭建了中国乡土的框架;“文字下乡”与“再论文字下乡”两篇则从时间与空间角度分别阐述了传统乡土中文化的传递方式,从而引出礼治之适用于较少变动之传统社会和法治之适于变动较为剧烈之经济社会;“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和“家族”三篇又成一体,通过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的概念来比较作为中西社会结构基本单元的团体与社区,并引申出了中西结构其本质的不同;“男女有别”、“礼治秩序”与“无讼”三篇承前之礼治话题,从立法角度来具体考察分析乡土社会的秩序;“无为统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与“名实的分离”四篇则通过考察乡土中权力的归属将权力分为四类:横暴权力、同意权力、教化权力、时势权力,横暴权力类于传统之军政权力,同意权力类于今之法治的和平暴力,教化权力类于宗教教化之权而时势权力颇有卡理斯玛统治之列;最后一篇“从欲望到需要”则从经济的角度,以其动机是否为单纯生存需求为界,辨析现代社会与乡土社会之经营目的的不同。

中国传统社会作为一个高度集权的的社会,中央集中了全国最高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力。然而,从中央发起的改革却鲜有不失败的,更有些甚至直接威胁政权的统治,许多理论上明可强国富民的统治甚至直接危害了统治的根基。这使我们在反思体制的弊端时也不得不细细考察这一“千磨万击还坚韧”的基层社会,反思这些历无数政权更迭而依旧千年不倒的门阀其基石究竟何在,反思在显性的暴力政权下究竟还隐藏着哪些隐性权力或者权力集合。“以史为鉴”,不止是为了“知兴替”,更是因为今天的社会仍存留着无数传统的因子,今天的改革要想成功,就必须更深彻地了解这块土地的每一细微处及其产生根由,这样才能更好地对症下药,不至于闹出“无粥食肉”的笑话。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篇4)

本书收集的是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后期,费孝通先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的十四篇文章。此书略薄,正所谓浓缩的精华,先生用通俗易懂、高度概括、简洁明快的语言,为我们透彻地讲解了“乡村社会学”的内容。通览全书,可以感受到一股浓浓的、亲和力极强的“乡土气息”。跟随作者的脚步,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事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对现代社会仍然具有珍贵的价值,值得我们去学习借鉴。

一、特具的体系:比较视野下的乡土中国

在本书中,费孝通先生围绕“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的问题展开,将中国作为一个整体与西方现代社会进行对比,叙述中国乡土社会的特点。费老说:“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究竟什么是乡土社会?它是中国基层社会中“一种特具的体系”,这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生活的方方面面。费老在文中并没有没有明确指出乡土社会的概念,但是我们可以推测出,“生于斯、死于斯”,“终老是乡”的一种固定的“熟人”社会,并且具有强调血缘关系和伦理观念的特征就是乡土社会。费老讲了乡土社会的特征,其核心特征可以归纳为两点,潜在规则的礼治原则和作为外在形态的差序格局。这是中西方基层社会的最大区别。

二、社会性质:底色的“土”与本色的“乡”

在《乡土本色》中,费孝通先生开篇提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由此可见,“乡土性”是针对中国社会而言的,不单指乡村社会,还应包括中国传统的城镇。费老首先从人地关系的角度,把传统基层社会的“乡土本色”概括为“乡土性”。何为乡土性?乡土就是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土的本意是泥土,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因为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长期以往,增大了人对土地的粘附性。由于受到土地的束缚,人们安土重迁,过着生于斯,长与斯,死于斯的社会生活。接着作者指出人地关系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就是人与人在空间排序关系上的“孤立和隔膜”以及在时间上的“熟悉”,而人与人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缔结的生存状态,又直接构成了中国基层社会独特的习俗和生活方式的规定性。随着社会的发展,近百年来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的交流方式、交往方式也发生了巨变。但是乡土社会的特征没有完全褪去,而是将“乡土性”的特点适应性的保留了下来。

三、社会交往:乡土社会中的语言与文字

《文字下乡》中主要讲在交流方式上,受西方社会影响下的现代社会和乡土社会的不同之处。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比如说“眉目传情”、“指石相证”,就抛开了比较间接的象征原料,而追求直接的会意。中国社会基层,有语言而无文字。在一个乡土社会中生活的人所需要记忆的范围和生活在现在都市的人是不同的。乡土社会的特点就是“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落叶归根”就可以解释乡土社会中生于斯死于斯的世代黏着性。不论在空间和时间得到格局上,这种乡土社会,在面对面的亲密接触中,在反复地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的人们,并不是愚到字都不认得,而是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乡土社会是一个面对面的社会,有些话可以当面说明白,并不需要借助于文字,但并意味着不必推行文字下乡。在现代化的过程中,作为现代化工具的文字使得我们开始逐渐远离乡土社会。费孝通先生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也必须下乡。

费孝通先生的这一观点,可以拓展至文字下乡背后的乡村教育。时至今日,尽管乡村教育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教育资源不均衡的城乡空间分布,形塑起来的社会格局深刻影响着现代化进程中的乡村社会。而作为交流媒介的语言、文字,在信息技术的深刻影响下,业已引起社会交往的巨大变迁。这一变迁对城乡的影响深度存在何种差异?这一差异又将如何影响城乡间的社会结构?费孝通先生健在的话,也许也会思考这一问题。

四、社会结构:差序格局中的乡土中国

《差序格局》讲的是中西方社会关系、社会结构的不同之处。费老以西方现代社会为参照,把中国传统社会与西方社会在基本结构及各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比较,提出的“差序格局”这一本土概念。西方现代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可以被归纳为一种“团体格局”,就像“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在中国传统社会,“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关于差序格局和团体格局中费老所用的两个比喻,揭示出中国传统社会特点是一种规范特殊性、公私界限不明、社会关系等级化的伦理型交往。在西方现代社会中,每个人的人格是独立的、平等的、互惠的。团体格局中讲契约、法理,以契约信用和法律来判断行为的正当性,以法理保护社会公平公正。社会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在“团体格局”中,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

而差序格局中的道德体系出发点是以自己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从己外推以构成的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每一根绳子都被一种道德要素维持着。中国的法律和道德,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在现代社会中,差序格局依然存在,但也或多或少发生了变化。血缘、地缘关系弱化了,体现的更多是业缘关系。人们为了生计,一部分年轻人不得不背井离乡,加大了人口流动性,固定的“熟人”社会由于交流、联系的减少渐渐疏远。从乡村向大城市发展,造成了中国乡村的“空心化”,弱化了血缘和地缘的联系,业缘成为影响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因素,整个社会呈现一种松散的状态。

五、社会秩序:人治、礼治与法治

《礼法秩序》讲的是中、西方管理方式的区别。人们总是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人治”,而西方社会是“法治”。其实不然,中国传统的社会并不是“无法无天”的,乡土社会是一种“礼治”的社会。费老说:“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西方社会的“法治”并不是指法律本身能统治,能维持秩序,而是说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的。法律还得靠人来执行,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并非没有人的因素。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依靠国家的权利来推行的。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

礼不同于“从外限制人”的法律,也不同于以舆论话语限制人的道德,而是一种由主动服膺于传统的行为构成的秩序;礼从内作用,但同时是外在于个体的社会秩序,也作为社会秩序从外作用于人,目的在于“克己”;礼治秩序在规模较小的乡土社会里可以满足人们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的需要,但现在社会要求规模更大的团体合作,此时,“礼治秩序”要过渡到“法治”。现代社会中,由于“熟人”社会渐渐过渡到“陌生人”社会,人们交往范围的扩大,交往复杂程度增大,导致人们之间的信任感弱化,必须依靠社会契约来作为和交往、合作的保障,所以法律制度也凸显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尊法、守法成为人们交往的准则,对人们也产生必不可少的制约。随着“依法治国”观念的深入,人们的法律意识也逐渐提高,“法治”社会将更有利于现代社会的发展。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距今已是70多年了,当今的社会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政治制度、意识形态等都与费老那个年代大相径庭。重拾费老的《乡土中国》,深刻理解中国传统社会本质,才能更好地应对当今社会的变革与发展。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篇5)

早在工作之初即在导师的推荐下,怀着无比崇敬的心理拜读过我国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第七、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由于人生经历和学识等因素的限制,对费老先生的大作深层意义理解仅限于文字层面,其中蕴含的深厚社会意义与现实意义不甚了解。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575306人,占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49546人,占50.32%。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中,东部沿海和南方地区城市化远远高于中国西部地区,也就是说,中国的西部,农村人口远远高于城镇人口,在县一级,农村人口比例基本占到全县人口的80%,而基层法院所管辖的案件90%以上都与农民有关。那么,如何在一个经济和文化不发达的农村地区做好司法工作是我们每个司法人都应当思考的问题。

工作之后,在我国西部基层法院工作至今,由于工作的性质,常年来走村下乡,工作于农村的田间地头、土灶泥炕之间,与农村群众拉家常、收庄稼已经成为工作的一种常态,也使我对中国社会这个罪庞大的群体有了一个最直接的观察与思考。去年在书店看见一本人民出版社2008年出版的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怀着对农民兄弟的深厚感情和对费孝通先生的崇拜,买下后回家细读之,结合当前基层法院工作的现实需要,使我对当前乡村环境下的司法工作有了一个更加深入的认识,也对我所从事的西部基层法院工作有着很大的启发意义。

一、《无诉》与审判五进。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的《无诉》一文中认为:但是在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中做人,如果不知道礼,就成了撒野,没有规矩,简直是个道德问题,不是个好人。一个负责地方秩序的父母官,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狱。如果有非打官司不可,那必然是因为有人破坏了传统的规矩。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的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化成了内在的习惯。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在身内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理想的礼治是每个人都自动地守规矩,不必有外在的监督。但是理想的礼治秩序并不常有的。一个人可以为了自私的动机,偷偷地越出规矩。这种人在这种秩序里是败类无疑。每个人知礼是责任,社会假定每个人是知礼的,至少社会有责任要使每个人知礼。打官司也成了一种可羞之事,表示教化不够。费老先生的观点在现在的西部农村地区同样适用,去年笔者所在法院有这样一个案例:王老汉有三个儿子,在86年分家时,大儿子和二儿子在各分的一间房屋后分家另过,王老汉与三儿子居住两间房屋,后三儿子不幸病逝,王老汉在老伴过世后,身患重病,无人照看,大儿子与二儿子因有分家协议不愿照看王老汉。王老汉无奈将两个儿子起诉到法院,法官经调解,双方还是无法达成协议。后户县法院决定借助审判五进平台,在王老汉所在村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开庭当天,大儿子与二儿子经法庭合法传唤,没有到庭,而是在开庭时委托村干部要求法庭调解,后经法庭当庭调解,王老汉的赡养问题当天予以解决。后来还有一起赡养案件,法庭同样是决定在原被告所在村开庭审理,在开庭公告张贴后,双方就达成调解协议。

深思户县法院这两起案件的审理过程和结果,使我对费老先生的《无诉》一文有了一个重新的认识,虽然农民群众没有很高的文化素养,但是他们也认为如果不知道礼,就成了撒野,没有规矩,简直是个道德问题,不是个好人。打官司也成了一种可羞之事,表示教化不够。于是前边所说的两案的被告在得知法院要在村里开庭后,很快就答应赡养老人,这是为什么?因为他们害怕村里人说他没有道德,不是个好人,因为他们知道这是一种可羞之事。于是我就想,如果在审判工作中,我们能够利用审判五进平台,针对一些特殊案件,以审判进农村的形式,就地开庭,不仅可以使案件顺利审结,也能起到教育群众的效果。

二、《文字下乡》与法律宣传。法律宣传是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个宣传不是交给群众生硬的法律条文,而是让他们知道法律,用法律来解决生活中的纠纷。费老先生在《乡土中国》的《文字下乡》一文中说到:其实乡村工作的朋友说乡下人愚那是因为他们不识字,我们称之为文盲,意思是白生了眼睛,连字都不识。愚如果是智力的不足或缺陷,识字不识字并非愚不愚的标准。智力是学习的能力。如果一个人没有机会学习,不论他有没有学习的能力还是学不到什么的。同样,我们不能说农村人不懂得法律或者不认识法律条文上的字就说他是愚的,如果他没有学习或者接触法律,他怎么会知道、懂得法律呢?懂不懂法律,与他们识字或者是农民无关,而与我们是否给他们提供懂法的机会有关,与我们的法律宣传工作有关。

费老先生在《乡土中国》的《文字下乡》一文中又说: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同样,我们在法律宣传过程中,也要注意宣传的对象,做到有针对性,教给农民群众真正需要的法律。如果你教给祖辈耕种的农民《海洋法》,你能期望他们弄懂吗?可能《土地承包法》等能够很快的使他们变得懂法起来。

三、《长老统治》与司法调解。调解是当前解决错综复杂农村社会矛盾的一个很好的方法。但是我们有很多法官对个别农村案件是久调不决,究其原因,乃调解方法问题。费老先生在《乡土中国》的《长老统治》一文中写到:说近似而不说确当是因为这里还有一种权力,既不是横暴性质,又不是同意性质;既不是发生于社会冲突,又不是发生于社会合作。它是发生于社会继替的过程,是教化性的权力,或者说爸爸式的,英文里是paternalism。因之,每个要在这逆旅里生活的人就得接受一番教化,使他能在这些众多规律下,从心所欲而不碰着铁壁。教化性的权力虽则在亲子关系里表现得最明显,但并不限于亲子关系。鉴于此,使我联想到在司法调解过程中,有我们法官在调解中所不能说服的地方,我们法官为什么不借助这种教化性的权力来帮助我们做司法调解工作?比如在邻里纠纷中,双方互不让步,判决后的执行成本显然大于群众的诉讼利益的案件中,法官借助这种教化性的权力在得到案结事了的同时,也更有利于农村地区的社会和谐。

《乡土中国》可以说是了解中国社会中不可不读的一本书,再次细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与审判实践相结合,发现对我们做基层法院工作、审理农民群众案件有很多值得借鉴的社会理念和工作方法。虽然该书论著成于上世纪40年代,但是时至今日,还是值得基层法院工作同志一读。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篇6)

近几日花了些时间,读完了费先生的《乡土中国》倒是颇为感触,全文内容不多,也就寥寥数万字罢了。篇幅上倒是比不得某些个“大师”“教授”之流的大作,但是内容上却是字字珠玑,短短篇幅之间却是将中国几千年的乡土性质阐述得明明白白,不得不佩服先生大才。读毕后细细想了几日,总归动笔写下这篇书评,如能说清其中百一便是万幸。

说到乡土中国,我无疑是亲切的,我的幼年是在中国西部一个典型的农村度过,倒是和费先生调查的云南村落差距不大。还是费先生笔下的典型的血缘村,全村上下几百人之间多多少少有些血缘关系,常常一个班上合上老师都是一个姓氏,并不奇怪。先生写下这十数篇文章时正是抗战,距今大致已有七十余年之久了,大抵是想看看在经历了新中国大力发展后的中华乡村,有无展现出其新貌呢?也是看到先生的认识大抵是在今日也是对我国乡村振兴有着独到的作用的。

先生在“文字下乡”中提到,中国乡村的社会基础不变,文字下乡怕是难以推行的,更遑论文字所背负的文化了,在这里又必须要提出,先生在文中从未说过乡土文化较之所谓先进文化的优劣区别,先生本意中,大抵只有一种文化适不适合这样一片土地,乡土文化在这片土地上传承了几千年了,大抵是适合的,但是无奈外部条件的变化来临了,我们要做的至多能说是以一种文化去改变另一种文化。并不好说是愚昧或是其他。回到正题,如今的乡村文字大概算是下乡了,那么回看则是社会基础发生了怎样的改变呢?使得乡土社会这样一个本来不需要文字的社会主动的吸收着文化。

新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都知道一个特殊群体名为“农民工”,民工进城,这是一个文化群体向另一个文化群体的交流,什么支持着民工进城呢?是欲望。进城务工常常能获得不错的经济效益,所以民工需要留在城市,但是两个文化圈子的隔阂是巨大的阻力,所以当他们教育孩子时,文字是必不可少一环。这是生存的必须。况且与那些年月不同,乡村被真正的有效管理,识字无疑是必须的。所以我们看得到文字首先打破了乡村的壁垒,是欲望的巨大作用。

前面说到了教育,在如今的乡村,确实有些像如费先生几十年前所见到的一般,存在着长老权力,但是现在无疑是分化了,弱化了。校园办进了乡村,于是乎我们看得到的教化权力一分为二,一方面是学院老师的现代化教育,但是乡村的孩子们又会受到长辈的管教,前面提到过,我们的社会有一个特殊的群体——农民工。其伴生物是:留守儿童。留守儿童谁来带呢?年迈的爷爷奶奶罢了抑或是外公外婆。传统的祖辈,与孙儿们的差异无疑是极大的,他们中的大多数往往都识字不多,为数不多的几个字或许还是当年扫盲运动的遗留。孙儿们的疑惑他们解决不了,甚至他们的许多做法在接受了现代教育的孙辈看来,是错误的愚昧的。就拿我来说,我算是幸运的一部分,因为我的母亲选择留在农村照顾我兄弟二人的学习,但是在与奶奶爷爷的交流时,仍是不免有许多矛盾。长老们说的话是错的,那又如何对年轻的一辈起到教育与约束呢?所以乡土上的长老权力不可避免地被削弱,但是长老,或者说长辈的权力还是存在的,这是我们文明的重要遗产,不可磨灭的印记。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篇7)

对于社会学的书籍,我没有很大的兴趣,但是当我读到《乡土中国》这本书时,我被深深的吸引了,他勾起了我的求知欲。通读《乡土中国》这本书,感触颇深。这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浓浓的乡土味的确是充满中国基层社会的,但是这种乡土味并不是城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响不知道往左还是往右的愚昧,而且经过证明,乡下人的学习能力并不比城里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和欲望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生活在农村,我们也知道,乡下人的生活的确离不开土。种地也的确是最为普通的谋生方法。土是乡下人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这是“土气”的一个重要特色,只有一群人在一个小地方,经过悠长的岁月,彼此都熟悉了,便因此而产生了信赖。正如费老所说的“陌生人对于婴孩的话是无法懂的,但是在做母亲的人听来都是清清楚楚,还能听出没有用字音表达的意思来。”这种信任并非没有根据的,其实是最可靠的,因为这就是规矩。就像费老提到的孔子对于自己的学生因材施教,对待不同学生提出的同一问题,孔子总是能给出不同的答案。这是孔子基于对学生的了解,给出适合每一个人的答案。在我们社会的激速变迁中,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风俗来应付的。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但是我们的生活不能完全的排斥乡土气息,我们要做的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而不是一味的对“乡土气息”嗤之以鼻。

在西洋社会里争的是权,而在我们却是攀关系、讲交情。费老所讲的差序格局也真真切切的反映了中国社会的真实景象。一个人的家可以很小,小到只是自己和爸爸妈妈,一个人的家也可以很大,凡是可以扯上一点血缘关系的人都可以算作自家人。这种伸缩自如以我为中心的结构或许就是在《乡土中国》这本书里提到的最重要的概念差序结构。以血缘为纽带,如同石头投入水中的波纹,一层层波纹,一层层亲疏。群己、人我的界限就在这攀关系讲交情的社会关系中模糊了。我们一旦明白这个能放能收,能伸能缩的社会范围,我们可以明白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私的问题了。我常常觉得:“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这和西洋把权利和义务分得清清楚楚的社会,大异其趣。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是一种我所谓“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种格局和现代西洋的“团体格局”是不同的。但差序两个字也说明了,这种家庭结构不是混乱的,而是清晰、条理有秩序的。人伦这一儒家文化在中国古代文化中根深蒂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虽然中国的家庭的社会圈子可以推得很远,但始终免不了人伦差等的次序。从古代的臣子对皇上的忠诚,到延续至今儿女对父母的尽孝,人伦始终在发挥着作用,影响着传统道德观念。

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半个多世纪,但它折射出来的理论依然经久不衰。这样的经典读一遍收获是有限的,因此我还需要再多读几遍。(刘建)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篇8)

第一章是“乡土本色”。作者开篇就说“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个是说中国社会虽然有很多阶层,但是他们都是从乡村社会分离出去的,在行为方式社会习惯方面还带有很多乡土社会同样的痕迹(虽然他们自己是很不愿意承认的,因为“土气”毫无疑问是一个十足的贬义词。),所以要研究“中国性”,就不得不从根基出发,研究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土壤——乡土社会。另一层意思是说现在这个乡土性只局限于基层,就是说虽然地主、知识分子、工人、资本家等社会阶层都是从乡土社会分化出去的,但是由于长时间的发展,已经与乡土社会有了很大不同,所以那些城里人对乡下人冠以“乡巴佬”的称呼,因为他们对于乡土社会已经完全没有了认同感。至于这些阶层乃至整个中国社会怎样具有着乡土社会的文化的根,后面会有详细的分析。

在第一章里,作者从“土气”切入,分析中国人的农业本性。“远在西伯里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种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因为农业的固定性,才有了“土气”,所以说这个词很贴切的描述了中国的农业本性。“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他们的生活范围有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由于生活的固定,结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又一重要特征。许多中国社会的特征都是由此而来。比如说,中国为什么早在战国就有墨家提出法制社会的观念,但是两千年了中国为什么还是人制社会?就是因为这种人际关系的局限性和邻里的熟悉性。“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用的着多说么?”这种生活背景下显然没有法律和合同之类东西存在的必要,因为那都是对付陌生人的,只有整天要和陌生人打交道的现代人才需要。对中国人来说,分得太清楚未免伤了感情。中国文化的模糊性大概也从这里来。

第二和第三章讲当时一些人提倡的“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当然不甚了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作者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快捷。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祭祀崇拜和记录帝王事件,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因此文字发明了几千年,中国的绝大部分农民依旧目不识丁。当然当代的乡土社会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当代农民必须要识字了,因为要科学种田、操纵机器。但是实际上我的母亲初中毕业,但是由于农民的生活基本没有文字,长年没有阅读和书写,因此现在已经忘的差不多了,读我的家信都很吃力。这无疑是费老观点的例证,说明虽然过了这么多年,农民的生活还是带着传统乡土社会的痕迹——地方性和口语化。(待续)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篇9)

《乡土中国》是一部研究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与社会结构的社会学类作。

本书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理论上的概述和分析,作者也旁征博引,通过对中西方社会的比较,对中国古今社会的比较,还通过幽默形象化的语言,较为全面地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是了解中国和中国人的必读经典。

本书作者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也是我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费孝通先生。他曾任第七、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也曾任中国人民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还曾任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等多所大学教授。1980年获国际应用人类学会林诺夫斯基名誉奖,1981年获英国皇家人类学会赫胥黎奖章,1982年被选为英国伦敦大学经济政治学院荣誉院士,1988年获美国大英百科全书奖。其主要著作有《美国人的性格》《乡土中国》《江村经济》《生育制度》《中国乡绅》《中国文化的重建》等。

初次手捧此书,看着封面上的“乡土中国”四个大字,我印象中的乡土味便油然而生。

那是小时候爸爸下地回来后蹲在家门口的那块大石头上痛痛快快地一口气一口气地抽着的旱烟味儿。

那是妈妈忙里忙外忙得团团转时一边吩咐我们去一边玩,一边专心专意地坐在风箱前烧火做饭时烟囱里飘出的浓浓的炊烟味儿。

那是农忙时节跟随爸爸妈妈去田地里劳作时,他们在前面翻地犁地,我背着盛装着种子的小花布袋,在后面一、二、三地边数边把种子播下,被犁开的土地像小孩子张开的嘴巴,一颗颗种子顺应落下,一颗颗希望也由此茁壮地萌发时一家人的欢笑和着汗水的味儿,天地间弥漫着的清新湿润的泥土味儿......

读完此书第一章“乡土本色”后,我热着眼眶写下——

关于乡土,我首先能够想到乡音,乡民,乡情,土地,土生土长......

我想到了我们中国一直就是一个农业大国,而中国的农民一直就是一大群土生土长的人,他们一辈子守候着土地,呵护着土地,小心用心地侍弄着土地;在土地上耕种劳作,在土地上奋斗流汗,在土地上哭笑悲欢,;视土地为孩子,视土地为希望,视土地为生命。

所以,他们一如土地般宽厚、静默、仁慈,一如土地般孕育万物,大爱无声亦无痕。

他们坚强到可以忍受很多很多的苦难,割舍很多很多的喜爱,却惟独离不开土地。

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他们叫乡人;一方水土厚实一种情,它们叫乡情;一方水土诞生一种语言,它们叫乡音;一方水土孕育一种文化,它们叫乡俗。

很小时就听过“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很小时就读过“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还有很多很多思乡思亲的诗......每次出远门,每每听到家乡话,便倍感亲切……

这所有的所有的情愁眼泪都是因为,他们曾经或者正在生长在同一片土地上,土地是他们心灵的归宿,是他们心灵的慰藉,使他们感到心安!

所以,中国是一个充满爱的国度,因为中国有一大群充满爱的农民,他们有情有意,对他们的根不离不弃。

我也生长在农村,小时候和亲爱的家人一起在田间土地嬉笑劳作的场面历历在目,让人回味无穷,留恋万般,还有爱我疼我的乡邻......

我想他们......

只是,后来,再读,再感受,我突然想到了一种现象,一个问题。

我所带的班级里,有四分之三以上的学生都属于留守儿童,他们的爸爸妈妈都在无奈中任由自家的土地荒芜,离开他们,丢下家中老人,独自出去外面打工挣钱。更可悲的是,家中老人逐渐丧失劳动能力,欲把自家土地无偿转包给别人耕种,甚至是国家对于农民所种的每亩土地给予补助,居然皆无人承包!无人愿意耕种!

农民辗转异地变成了农民工人,土地历经风雨却变成了荒漠沙地,长此以往,农民,土地,农作物,最原始的农耕农种工具和技术、方式何在?我们的后人们又将如何继承我们的老祖宗为我们遗留下来的宝贵的农民文化?

不过我又欣喜地发现,读了此书第十二章“血缘和地缘”之后,我对于刚才提到的现象和问题便有一点点茅塞顿开了......

我明白了所有出去打工的人们,在异地他乡和来自不同地方的人们构成了一种纯粹的地缘,而他们不论走得有多远,他们跟父辈,跟故乡的血缘都是割舍不断的。因此不论走到哪里,他们,还有我们,所有人的籍贯永远都得填清楚我们最古老的家的所在乡村,甚至要细化到某个生产大队。

我也明白了人们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转变。

整本书已读完许久,章章都记下了自己的粗浅的认识,有摘抄,有感动,也有感悟和启迪......可是合上书,却还是察觉头脑空空,纵观统筹整本书的阅读体会,我却无从下手。

因为自己很清楚,自己的学识有多么浅陋,尤其是对“社会”这样一个浩渺而宽泛的话题,自己就好比一个很年幼的孩童,在看一部很久远很古老的历史解说片,因为太少经历,所以对于里面的一些内容包括解说者的专业解说词,我实在是太难一一透悟!

只能跟随着内容,跟随着自己的心,让一些能够在突然间或者经过慢慢咀嚼消化后,能够让心间变得敞亮或者温暖的整体感觉流露于笔下,让自己得以悉数此书带给我的收获。

读罢此书,我真正读懂了乡村里的人们。懂得了他们平日里少言寡语,并不是因为他们脑子愚昧,而是因为他们在更多的时候习惯于在劳动中,在实践中,寻找生活的真谛和乐趣。或者还可以说他们乡邻之间总有一种无法割舍的乡情,他们更多的是面对面交流,语言亦如他们一般简洁、闲散、朴实,甚至不用语言表达,直接把所有的情感融进一个拥抱、一碗饭、一件衣服、一个手势......

坦荡、直率、包容、善良,这就是他们的大智若愚!

所以说文盲并不等于愚昧!

读罢此书,我明白了中国传统社会之所以稳定和谐,是因为在传统社会里,人们的生活靠的是是一套传统的办法,人们之间的社会交往靠的是礼节,而那些传统的办法和礼节都是祖祖辈辈遗留下来的最宝贵最安全最受用的规则。而传授这种规则的教育便是教化,而掌握这种教化权力的便是人们的师长。

所以,古人三字经里有“出则悌”,意思是逢着年长的人都得恭敬,顺服于这种权力。而最难得的便是,久而久之,这种恭敬和顺服便都成了自愿。这便是传统社会中的“长老”统治。

因为恭敬和顺从,人们便需要通过对自身的克制和制约,来规范自身的行为,这也正是乡土社会的本色。

这也让我联想到了,平时管理学生的时候,只有做到让学生对老师充分信任和尊重,他们才会自觉地做到对老师恭敬和顺从,也才会亲其师,信其道。

一切贵在自觉!

读罢此书,我也不由得想起了我们的父亲和母亲,他们之间没有浪漫的卿卿我我的爱情,却有着相敬如宾的深情;没有太多言语,却有太多默契去各自承担家庭事务;没有太多的激情,却有太深的亲情!这便是乡土社会中的“男女有别”

读《书》诵《诗》,与古人居;读《诗》诵《书》,与古人谋。读《乡土中国》,让我沐浴在一种缓慢、宁静、温暖、祥和的古老的乡土气息中。

那些时候,大片的土地和大片的树林带给人们,也带给孩子们无限的希望和快乐!

那些时候,车马总是很慢,书信却总是很长,人们的思念更深,情更浓厚!

那些时候,人们时时约束,处处节俭,却总在内心最深处保持着对美好生活的好奇和期盼!

然而,社会不断发展,一切都终将会走向进步,惟愿乡土社会的种种弊端:落后、束缚,会随着越来越猛、越来越新的时代洪流得以荡涤,而那份最温暖最真诚的人与人之间的情谊却能够永不被冲淡,永不被泯灭!

而我也希望自己能够永远带着乡土的味道,前行在通往每一个明天的路上!(赵丽珍)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篇10)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搜集了在教学过程中的十四篇论文的集合,于1948年首次出版。出版至今虽时间漫漫,但依旧是现在研究我国农村面貌的重要资料。因此我们不得不提到费孝通先生,他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其中在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方面留下了百万字具有广泛影响的著作。

通过对于本书的阅读,其中几张篇目让人印象深刻。这里就包括了“再论文字下乡”,它重点讲述了乡人不识字并不是因为乡人的愚昧,而是乡下的环境本身并不需要乡人掌握文字,在乡下这个熟人社会中,口语、表情和肢体语言可以解决一切沟通问题,而事实证明也是如此。文字的表现力远不及非文字的交流。既然乡人没有学习文字的义务,当然乡人不识字也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了,这就好像是城里人不会种田是一样的道理。

在“差序格局这一章中,费孝通先生提出了一个全新的理念,认为中国社会在社会结构的组成方面有着根本的不同。简言之,西方社会犹如一捆柴,将社会成员紧密的联系在了一起,这种团体与团体之间的划分是刻意的,彼此之间的界限也是清晰的,即使一个人可能处在多个团体中。而中国的社会组成结构则是差序格局,犹如一汪平静的水面突然之间投入了小石子泛起阵阵涟漪,而以这个圆心四散开去的就是我们每个人的交际圈。

由于东西文化的差异,起源于西方的社会学理论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本土的乡野研究,费孝通先生为此创造了诸多理论和名词。尽管读者阅读时会有些困难,但是结合起我们自身的文化底蕴,不能发现这部社会学著作有着我们太多现实生活的写照了。

透过《乡土中国》,我们仿佛触摸到乡村的脉搏,感受到乡土的气息。对于很多人而言,比起城市的繁华与喧嚣,更喜田野的欢脱,青瓦的朴素。炊烟以昏黄为底色,闻起来是一种温馨的味道。生活在乡间,我们与自然更近一步。生长在中国,我们有割舍不下的乡愁。(周睿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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